Monday, September 2, 2013
煙花廠爆炸之創辦過程(一)
第一集
敦達因投資煙花廠
繳足資本僅 3令吉
二三十年前,雪蘭莪州至少有3間煙花製造廠分別建立在煤炭山雙溪巴高、根登及雙溪毛糯新村,而這些地區的居住人口也相當稠密。
製造煙花的化學原料,都是極之易燃之物,稍有不慎隨時都會發生爆炸及引致大火。1991年1月12日雙溪巴高的煙花廠發生爆炸時,兩座包裝部門被夷為平地,幸只有兩名工人受傷,另六十餘名工人逃過劫數。
當時這宗爆炸事件並沒有引起極大的迴響及關注,原因可能是人命傷亡不大。惟在約四個月後的5月7日,雙溪毛糯新村的光明煙花廠發生的爆炸慘案,頓時震驚全國,因為涉及的死亡人數高達22人,而傷者則有103人。
除了死傷人數極為震撼之外,處在光明煙花廠附近的七八間工廠及幾十家住戶,也在這場爆炸慘案中被震毀或被引發的大火燒毀,現場一遍鬼哭神號,有者甚至屍首被炸成碎片,宛如歷經一場戰爭浩劫。
令國人瞠目咋舌的,是皇家調查委員會對這宗爆炸慘案的調查結果。調查證實光明煙花廠不但非法經營16年,而且神通廣大,很多“不可能”的事,光明煙花廠都可以做到。
更令國人難以置信的是,協助光明煙花廠把“不可能變為可能”的政府機構,竟然包括警方、消防服務局、雪州安全理事會、八打靈縣議會、土地局、工廠及機械局等等。
提及光明煙花廠的創辦歷史,其來頭可不小,它的創辦人之一乃是曾擔任財政部長的敦達因。他與另兩名股東(歐陽英山及曾欽泉)合股設立此公司後,於1973年11月22日通過一家秘書服務公司的職員(宋建良)申請公司註冊,並於4天後(26日)獲得批准成為一間有限公司,過程相當神速。
光明煙花廠初成立時,其繳足資本只有3令吉,而公司則只有3名董事(則上述三人)。公司註冊局發給光明煙花廠的公函,註明公司可以製造各類煙花與爆竹,同時也可以進行化學原料、爆竹及煙花的進出口貿易。
光明煙花廠成立之後,其註冊資本是100萬令吉,隨後這間公司於1980年9月4日通過一項議案,將其註冊資本提高至300萬令吉。
公司註冊局列明的條規,原本規定公司的董事人數最高可達7人,但是在公司成立後的第二年,董事人數卻提高至9人。
據公司記錄,截止1989年12月31日,光明煙花廠共有21名股東。其中3名股東包括當年的3名創辦董事,不過,敦達因已於1979年8月21日辭去董事之職,只保留股東身份,而且只持有2股。
光明煙花廠的廠地,是由4個地段合成,面積共4公頃。這些地段的地契是由八打靈縣土地局發出,並註明有關地段只能供作農業用途。光明煙花廠將之建為工廠,顯然已違反地契的規定。
作為其中一名創辦人的曾欽泉,擔任董事主席多年,直至1988年辭去這個職位,改任為市場經理。
光明煙花廠的投資者,也包括香港人。來自香港的龍達興個人擁有9萬2000多股,而香港公司(南興利有限公司)則擁有約8萬6000股。
有“香港先生”之稱的龍達興,本身是一名煙花製造技術人員,他除了擔任公司董事之外,也受委為工廠經理,負責訓練本地員工及監管生產過程。1974年光明煙花廠開始生產煙花之前,公司特在蕉賴租用一間工廠,並交由龍達興負責訓練廿至卅名員工。
不過,據移民局記錄,龍達興是於1975年以旅遊身份進入大馬,同時公司的會議記錄也證實他有出席會議。直至1977年,移民局接獲公司負責人的公函,申請要求准許龍達興在大馬居留,而有關申請也獲得批准。
下週預告:香港先生試驗沖天炮的新品種時,他身後的一推化學物突然冒煙,隨即迅速蔓延引起大爆炸,煙花廠工人在連串爆炸聲中,紛紛逃命。
Sunday, August 25, 2013
箱屍案之輕判監三年(六)
第六集(完結篇)
陪審團裁決誤殺
法官輕判監3年
全國矚目的箱屍案在高等法庭聆審多日,在1976年3月間終於到了審結時刻!被提控殺妻罪名的雪州經濟顧問京斯里,命運如何將由七人陪審團作出裁決。
高庭法官哈侖花了整一個多小時綜合此案的案情時,向陪審團提出三個可能的判決,即(一)被告沒有犯罪,(二)被告誤殺罪名成立及(三)被告謀殺罪名成立。
他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時強調,如果陪審團認為控方的證據有疑點,則應裁決被告無罪釋放,反之若他們認為控方已證明此案而毫無疑點,則陪審團應考慮被告的答辯證詞。
法官認為在這種情況之下,辯方的責任沒有這麼重,因為辯方只要在供詞中挑出疑點,被告則可被視為無罪的。
法官提點謀殺的定義時表明,要證明謀殺,首先要證明的一點是,一個人是否有意圖要殺人,若要鑑定一個人的“意圖”就一定要根據法律論點推論,考慮到各種環境及一個人當時的舉止。
提及死者瑪麗亞身上的刀傷,法官提點陪審團說,死者頭部一塊三吋半乘二吋半的地方共有十八處刀傷,其中一個或數個都是足以致命的。此外,死者的手也受傷,而右指姆也被斬斷。在進行分屍時,也造成許多傷口。死者也曾經墮胎。
法官進一步引述醫生的供詞分析,殺人兇刀雖然很大把,但是要造成這些傷口,行兇者必須要用到很大的力度,而行兇的肉刀之刀鋒顯示出成齒狀,證明這把刀曾經斬過很硬的東西。
從這點推論,法官要陪審團考慮如果一個人用這麼一把刀去斬傷他人,他的意圖是什麼?從傷口的情況及數目來論,陪審團有必要考慮這個人這麼做,是否是有意圖要殺人?
提及被告京斯里承認殺妻的供詞,法官提出三個重點,即(一)受激怒之下而殺人,(二)為了自衛而殺人及(三)突然發生打斗而殺人。
法官解釋說,受激怒是指死者當時的行為使到一個人暫時失去自我控制能力而殺人,這種情形不是謀殺,而是誤殺。另外,一個人可以行使法律賦予的自衛權利,在這種情形下殺人是無罪的。
法官再提點陪審團說,此案被告有權利保護自己及兒子的人身安全,不過,陪審團必須考慮當時這個孩子是否處在險境之中?被告若不阻止,這個孩子是否就會死去?被告的做法是否已超出保護孩子性命的範圍?
當時被告已奪過肉刀,陪審團應考慮被告是否仍然處在險境之中?如果陪審團認為被告是為了自衛而殺人,則他不必負起法律的責任而應獲得釋放。如果被告的自衛已超出自衛的範圍,則他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陪審團可表決他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強調:“在法律上,沒有預謀而在憤怒下殺人,是屬於誤殺。陪審團應考慮的是,究竟一場突發性的打斗,是否被視為預謀?如果陪審團認為被告在突發打斗中致死死者存有疑點,則陪審團應表決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分析完畢,陪審團退庭密議。經過四個多小時密議,七人陪審團以六比一裁決被告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依據陪審團的表決,宣判被告坐牢3年,刑期從被捕日(1975年4月3日)算起。京斯里聞判,面無表情,但是庭內的公眾席掀起陣陣歡呼聲,尤其是一些聽審的女學生更為激動。
法官下判前說了一番話:“我確信你對你所做的事,將畢生不忘。你奪去了一個孩子母親的性命。可是,在本案的情況中,你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法庭不能忽視一個事實,就是一條人命已被消滅了。沒有人有權把法律操在自己手上。你是聰明人,你應了解你既已違反了社會律法,就必須付出代價……。”
京斯里作出簡短回應說:“我對此案引起法庭的麻煩,深感抱歉。我感激大馬法庭給予此案公平的審訊……。”
時光荏苒,這宗箱屍案逐漸被人們淡忘了!留下的記憶可能是這間洋樓過後發生的一些靈異事件,變成一間傳言中的鬧鬼凶宅。
最初住在英國的瑪利亞,向來相夫教子,賢良淑德,但是搬入這間洋樓後卻性情大變,而且變得放蕩不羈。難道這都與靈異有關,精靈作祟?過後雖有多戶人家陸續租住此洋樓,但卻無法住久,迄今多年它已被廢置成為一間空屋!
下週預告:1991年5月7日,雪州雙溪毛糯新村的光明煙花廠發生大爆炸,震驚全國。官方發表的死亡人數高達22人,而傷者則有103人。
Sunday, August 18, 2013
箱屍案之護兒殺妻(五)
第五集
阻妻闖入睡房傷兒
搶奪肉刀當場殺妻
箱屍案殺妻被告雪州政府經濟顧問京斯里在高等法庭自辯道出他的遭遇時,句句皆淚,在庭聽審的公眾與親人莫不動容。他的聲音不時抽搐,淚盈雙眼,庭內氛圍充滿哀戚。當他述說與妻子糾纏而致死妻子的過程時,眾人更感唏噓。
1975年4月2日(案發前一天),兒子利納傷風感冒,瑪麗亞卻不願看顧,聲稱有事要出外,京斯里只好自己於大清早帶著兒子出外看醫生,然後才離家上班。
下午5點半他下班返抵家門時,瑪麗亞與兒子都在家裡。他詢問瑪麗亞曾去了甚麼地方,但瑪麗亞不願回答。剛墮胎不久的瑪麗亞,脾氣更是暴燥,京斯里發現很難與她溝通。
不過,京斯里心裡相信瑪麗亞之所以變得如此暴燥,有兩個原因。其一是她妒忌他與兒子利納的親密接觸,其二是她對兒子感到內疚。
下午6點多,京斯里回家約半小時後,瑪麗亞就駕車出外,至晚上8點半才回來。她自己煮了一些食物當晚餐,隨後觀看電視節目,之後步往樓上房間睡覺。京斯里也於晚上近11點上床。
午夜時分,京斯里在睡夢中被隔壁睡房傳來的兒子啼哭聲驚醒,他推醒瑪麗亞要她去安撫兒子睡好,因為兒子的病尚未痊瘉。瑪麗亞不甘心起床,賭氣的說:“利納已是一個大孩子了……要照顧,你就自己去做好了……。”
京斯里只好起床安撫兒子。當兒子睡好後,他回到房間時發現瑪麗亞已醒了。為了孩子的問題,夫妻倆又爭吵起來。為平息怒氣,京斯里下樓到廚房泡了一杯茶,在喝著時,身上裹著床單當睡衣的瑪麗亞也步下樓,兩人又繼續爭吵。
兩人爭吵得很激烈,瑪麗亞責罵他千方百計設局欺騙她,京斯里反駁沒有此事並高喊以後不准她再使用他的轎車時,瑪麗亞激動的跑出屋外,拿起花盆企圖擲破轎車的檔風鏡,京斯里沖前及時阻止。
怒氣沖沖的瑪麗亞再返回屋內,在持續的爭吵中京斯里向她責罵,聲稱其他事他可以不理,但是身為母親的她就應該照顧好兒子。這番惡言如火上加油,瑪麗亞盛怒之下拿起一把切肉刀,沖上樓上揚言要殺死兒子。
京斯里跟著跑上樓奮力拉著瑪麗亞,卻將她身上裹著的床單拉脫,變成一絲不掛的赤裸著。京斯里將她推入主人房,阻止她闖入兒子的睡房。
兩人在糾纏之時,京斯里搶過瑪麗亞手中的肉刀,而瑪麗亞也力圖要搶回來。就在你搶我奪之際,京斯里情緒失控,手起刀落砍向瑪麗亞。
在高庭述說案情到此處時,京斯里已淚流滿腮,悲傷不已。他抽搐著的繼續供證說:“在這一刻,我已失去了理智。我用刀砍了她幾下後,她就倒在床上。當時我只想阻止她奪回那把刀,不然她就會拿刀沖入兒子的睡房裡……。”
“我驚愕的在床上坐了一會兒,問她情況怎樣,她卻沒有反應。房間很暗,我把電燈亮起,看到她身上流了很多血。最後,血停止流動了。我聽聽她的心臟,心臟的跳動聲也停止了……。”
“我不相信這是個事實。當我恢復理智後,看著瑪麗亞赤裸裸的屍體時我感到很害怕。”京斯里隨後跑下樓,心裡非常的懊悔,並發現沒有驚動鄰居。過了好一陣子,京斯里決定將屍體搬下樓。
“屍體很重,我只好將她斬開。我拿起肉刀,閉著雙眼朝屍體的頭部、頸部、背部及喉嚨部位斬了好幾下……最後我無法再斬下去,我放棄了!我也不知道應怎樣做,最後惟有將屍體藏在一個旅行箱裡,放人貯藏室。”
近傍晚時分,京斯里拿起鋤頭在洋樓的後花園挖掘一個洞穴,準備將瑪麗亞的屍體埋起來,以保住這個秘密。
洞穴尚未挖成,警察最終找上門來。當警察發現旅行箱藏有屍體及進行一番查問後,京斯里在毫無抗拒之下由警察帶返警局調查。
下週預告:七人陪審團退庭密議四個多小時後,以六比一裁決被告誤殺罪名成立。法官依據陪審團的表決,宣判被告坐牢3年,刑期從被捕日(1975年4月3日)算起。
Sunday, August 11, 2013
箱屍案之愛妻性情大變(四)
第四集
妻常隨男夜出不顧兒
譏夫性能力不及他人
箱屍案的殺妻被告京斯里在高等法庭的自辯,激情迭起。每次的審訊,法庭都濟滿人潮,大部份都是女性,包括一批女學生。他的父親約翰路易士也特從英國到來法庭聽審。
在一個七人陪審團全程聽審之下,他在庭內犯人欄自辯時的第一句就直接的說:“我,京斯里,承認在孟沙花園一間洋樓內,殺死我的肯雅籍妻子瑪麗亞。”接著,他以沙啞又激動的語氣說:“我殺死她,是因為她恫言要殺死我的兒子利納佐波……。”
京斯里雙目含淚的說:“在這個世界上,利納是我最至愛的人……。”(案發時,利納只有十五個月大)。
從頭細說過往與瑪麗亞的相處時光,京斯里最為感到自豪的日子,是他們從肯雅搬往倫敦居住及當利納於1974年1月15日出世之後。那時候他們生活穩定,一切家務都交由瑪麗亞親自處理。
京斯里尚動用自己所有的積蓄在倫敦買了一間屋子,而屋子的擁有權是填寫瑪麗亞的名字。
1974年7月間,他帶著瑪麗亞及兒子到來吉隆坡擔任雪州政府經濟顧問。在吉隆坡孟沙花園的首二個多月,他們還是過著如在倫敦般的生活。但是,這段快樂時光很快消失,瑪麗亞開始結交許多朋友及經常外出,並對兒子越益冷淡。
在10月間,瑪麗亞變本加利,外出的次數更為頻密,每次回到家時已是凌晨2點至4點之間,出外找朋友已成為她每次遲回的藉口。初時,京斯里尚信以為真,但當瑪麗亞越來越過分時,他開始感到懷疑。
到了11月及12月期間,瑪麗亞性情變得更怪異,她竟然對兒子不睬不理,寧可與其他男人出外也不要照顧兒子。
京斯里不時都力圖勸解,希望瑪麗亞可以改變作風,他也通過朋友去說服她,但是一切都被她當為耳邊風。
為阻止瑪麗亞駕車外出,京斯里刻意將車匙收起,惟卻引起她的怒火而暴跳如雷。京斯里屢次說明他需要駕車上班,但是瑪麗亞卻日夜都要搶著用。有一晚她拿不到車匙,一怒之下放掉車胎的氣。
12月9日是他們的結婚兩週年。這一天,京斯里駕車載著瑪麗亞到八打靈再也慶祝,但他沒料到瑪麗亞事後趁機將車駕走,把他留在八打靈再也。接下來的幾天,他沒有車用,只好乘搭鄰居乃哲爾的順風車,有時則步行出外搭車。
12月25日聖誕節的前幾天,瑪麗亞說要她去關丹及新加坡遊玩。她回到家時,他看到她拿著許多男朋友送的禮物。
京斯里知道妻子曾在別人面對談論他們夫妻間的性生活,也知道她在別人面對比較他與其他男人的性能力。他雖然感到很難堪,但又無法加以阻止。
1975年1月3日,瑪麗亞返回英國。在這期間,京斯里寫了一封很長的信寄給瑪麗亞,內容概要是勸告妻子改變作風,不要再沉迷下去。他也告訴她一些本地的消息,也談起因為她的性情改變而致使他的身體狀況受到了不良的影響。他在信中的最後一句話,還是希望她能回頭。
3月27日,瑪麗亞突然從倫敦飛返吉隆坡。京斯里是從朋友口中,才知道她要回來,事前沒有一點跡象。他還以為妻子已醒悟,但是回來後他發現她根本沒有悔改,也沒有認錯。
回來後的不久,有一天瑪麗亞提出要與京斯里造愛,因為她很想身邊有一大群小孩。從她回家後的態度看來,京斯里心裡已不竟感到懷疑。
他盡量放鬆心情,以半開玩笑的口吻說:“除非你讓醫生檢查身體,否則我是不會和你造愛的……。”瑪麗亞聽後默不作聲,也沒有爭吵。對京斯里來言,這是令他感到驚奇的事。
數天後,瑪麗亞終於告訴京斯里,說她已懷孕了。她甚至說明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惟她將會去找醫生把孩子拿掉。這時,京斯里才恍然大悟,明白瑪麗亞急著返回吉隆坡的真正原因。
過後京斯里帶她到外選了一間診所。當天她到診所墮胎,京斯里於晚上7點許駕車接她回家。
下週預告:京斯里在法庭出他的遭遇時,句句皆淚,聽審的公眾與親人莫不動容。他的聲音不時抽搐,淚盈雙眼,庭內氛圍充滿哀戚。當他述說與妻子糾纏而致死妻子的過程時,眾人更感唏噓。
Tuesday, August 6, 2013
箱屍案之返馬墮胎(三)
第三集
珠胎暗結返馬求醫
女佣陪往診所墮胎
雪州政府經濟顧問京斯里與妻子瑪麗亞於1974年7月住入孟沙花園的獨立式洋樓後,在11月間聘請了一位女佣人。
這名女佣蒂拉達迪平日的工作,是負責為京斯里一家三口洗滌衣物及煮食兼照顧京斯里的七個多月大兒子。不過,當京斯里下班回家後,往往是他身兼母職,親自為孩子換尿片和餵食,而蒂拉達迪也樂得輕鬆。
當裸屍案在法庭開訊時,這名女佣成為此案的其中一名重要證人,因為警方的調查證實,她仍是最後與死者瑪麗亞接觸的證人。
蒂拉達迪的供詞,揭露更驚人的內情,原來瑪麗亞被殺之前,曾在她陪同之下前往一間私人診所進行墮胎手術。
蒂拉達迪在京斯里住宅工作約一個多月後的某日,瑪麗亞告訴她表示會於近期獨自返回英國,並要求她代為照顧孩子。
1975年新年過後,瑪麗亞果然如願返回英國,並在同年3月底返回吉隆坡。某日,瑪麗亞突然拉著蒂拉達迪的手輕聲的說:“我在英國的日子過得很快活,而且現在我已懷孕有一二個月了……。不過,我告訴妳這個孩子不是京斯里的。胎兒父親是一名歐洲人。”
言畢,瑪麗亞表示不想要這個孩子,並要求蒂拉達迪帶她去找私人醫生墮胎。在瑪麗亞哀求及淫威之下,蒂拉達迪唯有從命。
蒂拉達迪陪著瑪麗亞前往一間私人診所後,瑪麗亞與一名護士交談,過後進入室內會見醫生。蒂拉達迪在室外等了幾個小時,之後再陪同瑪麗亞返回孟沙的住宅。在傍晚時分,京斯里下班回來,不久又帶著瑪麗亞返回該間診所。
翌日,蒂拉達迪喚來一部德士,將瑪麗亞載往診所覆診。
命案發生的前一天,瑪麗亞突然對蒂拉達迪大發脾氣,呵責蒂拉達迪不聽使喚,並立刻把她開除。
命案發生當天(4月3日)的中午,蒂拉達迪又跑回孟沙花園。她不是要上班,而是要找在鄰居乃哲爾住宅當女佣的好姐妹貝蒂。當她來到乃哲爾住宅時,卻看到京斯里抱著孩子站在門前。
京斯里向她招手要她過來,並要求她繼續當女佣幫他照顧孩子。不過,蒂拉達迪拒絕了京斯里的要求,反而問他瑪麗亞是否在家。
京斯里苦著臉回稱瑪麗亞已返回英國,而這時他抱著的孩子放聲大哭起來。蒂拉達迪連忙接過孩子,一邊安撫著孩子別哭,一邊跑去廚房裡想倒水給孩子喝。
蒂拉達迪步入廚房,赫然看到地板上、門邊及椅子上都留有看似血漬的紅色液體。當時她只是感到奇怪,於是抱著孩子回到客廳,再向京斯里探問究竟瑪麗亞去了哪!京斯里又回稱說瑪麗亞去了英國。
過後,蒂拉達迪抱著孩子步往乃哲爾的住宅,準備找她的好姐妹貝蒂。在交談當中,蒂拉達迪從乃哲爾太太的口中得知瑪麗亞根本沒有離開住宅,她應該還是在家裡的。
於是,蒂拉達迪又抱著孩子返回京斯里的住宅,再次探問瑪麗亞的去向。這時,京斯里回應說:“如果妳真的想知道,妳到來客廳讓我告訴妳!”
蒂拉達迪依言步往客廳。此時,神情沮喪的京斯里道出真相:“我的太太已經死了……她是在打架時死去的。她的死並不是我的錯……。”
蒂拉達迪越聽越害怕,她急急忙忙離開京斯里,並跑往乃哲爾的住宅,將此事告訴她的好姐妹貝蒂。過後,貝蒂在乃哲爾下班返家後,將情況轉告知乃哲爾。
負責剖驗瑪麗亞遺體的中央醫院醫生莎達在法庭供證時,指瑪麗亞的子宮曾有分娩痕跡,從這點可以肯定瑪麗亞在死前的一二天,確實有進行墮胎手術,而操刀者乃是一名很專業的人士。
剖驗結果也證實死者頭部共有18處被器致傷的痕跡,頸部傷痕最為嚴重,從中可看出行兇者曾有意圖要砍斷死者的頸項。
醫生也深信死者是在被殺後不久,就被兇手收藏在旅行箱內,而且時間不會超過6個小時。這是因為當時死者的屍首尚軟,若是超過6個小時的話,屍首肯定硬化而無法放入箱內。
下週預告;被告京斯里知道妻子曾在別人面對談論他們夫妻間的性生活,也知道她在別人面對比較他與其他男人的性能力。他雖然感到很難堪,但又無法加以阻止。
Sunday, July 28, 2013
箱屍案之鄰居揭奸情(二)
第二集
箱屍案庭上爆內情
肯雅妻給夫戴綠帽
雪州政府經濟顧問京斯里(Kingsley John Lewis)涉嫌殺妻,轟動全國。警方也特別要求英國駐大馬最高專員署二等秘書前往中央醫院認屍,確認此案死者瑪麗亞(Maria Theresa)的真實身份。
警方經過一番調查及收集罪證後,於案發後的兩個多月(1975年6月16日)將京斯里押上地方法庭,面對殺妻的指控。
京斯里面對的罪狀指他於1975年4月3日凌晨約3點,在吉隆坡孟沙花園一間洋樓內,謀殺他的肯雅籍太太瑪麗亞(時年24歲)。
從地庭初審至高庭審結的兩年間斷審訊期間,多名證人的供詞逐一揭露了此案不可告人的內情,被控殺妻的京斯里所經歷的委屈與娶妻不淑遭遇,連承審的高庭法官也為之動容而同情他的哀訴……。
其中兩名最為接近及了解京斯里的證人,是報警揭發此案的英國籍鄰居乃哲爾葛京斯及京斯里的女佣蒂拉達迪。
乃哲爾在法庭上描述瑪麗亞的為人作風時,揭露瑪麗亞乃是一位凶悍及淫蕩的女人。
瑪麗亞的5呎7吋體格比起丈夫京斯里的個子要強壯許多,同時兩者的學識也存有很大的差異。兩人爭吵及打起來時,吃虧的總是京斯里,而挑起爭吵的因緣,往往都是瑪麗亞引發的。
在乃哲爾的認知中,瑪麗亞是一個很放蕩的女人。他知道這名女人經常離家不回來,起初見她是在白天與其他男人外出,後來在夜晚也同樣外出,一去就是數日,甚至有時一個星期都不見人。
他曾看過與瑪麗亞外出鬼混的男人有各種各樣的。有些是歐洲人,有些則是美國人,也有些是當地的華人。
乃哲爾向法庭述說他最難忘的一段記憶,是發生在1974年12月的某個星期六。這一天,在家沒上班的乃哲爾看到一名英國男人駕著一輛紅色轎車到來京斯里的住宅,準備要載瑪麗亞出外。
京斯里極力阻止瑪麗亞上車,並與這名英國男人爭吵起來。結果三人激烈爭罵 ,瑪麗亞更不顧一切依然爬入車內,即使京斯里想拖她出來也無法改變她的去意。
另一個令乃哲爾難忘的事件是發生在當年12月25日的聖誕節。佳節前數天,她竟然拒與丈夫及孩子共度聖誕,反而跟隨其他男人前往關丹及新加坡遊玩。八、九天後她帶著一批金飾、化妝品及音響回家。
事後瑪麗亞更在京斯里及一些友人面前“很自傲”的談起她出外的旅程,同時更聲稱她與查里(其中一名男友)同睡時,比京斯里來得更爽,因為查里比起京斯里要強得多,而且還能給她更多樂趣與新奇感。
在接下來的1月1日新年,瑪麗亞也沒有準備和丈夫孩子共同慶祝,反而在新年前夕,她卻與兩名男人包括一名華人前往雲頂高原,回到家後還大談在雲頂的艷遇與所幹的好事。
新年後第三日(1月3日),瑪麗亞準備離開吉隆坡返回英國。臨走的前一晚(1月2日),乃哲爾到來京斯里住宅替她送行。
在言談之間,瑪麗亞以需要更多現金回英國為由而向京斯里索取一筆錢。但當京斯里回稱沒有這麼多錢時,瑪麗亞竟然大發脾氣並向京斯里動粗,甚至將玻璃杯及瓶子擲向京斯里。
破碎的玻璃片割傷了京斯里,但瑪麗亞還是怒氣沖沖的跑入廚房拿出一把利刀。她一手捉著京斯里的脖子,一手提起利刀要刺向京斯里的背部。京斯里猛烈掙扎未被刺中,接著尚跌倒在地。
夫妻倆從客廳糾纏到廚房,正當瑪麗亞一邊口喊著要殺死京斯里及一邊舉起利刀要斬下去時,乃哲爾連忙拿起一張椅子檔在兩人之間將他們隔開。這時,乃哲爾也看到京斯里的脖子流血,他急急上前協助京斯里止血,同時勸服瑪麗亞放下利刀。
瑪麗亞終於如願在1月3日飛返英國。兩個多月後,瑪麗亞於3月27日重返吉隆坡,惟約一個星期,瑪麗亞就在住宅裡被丈夫奪走性命……。
下週預告:瑪麗亞從英國返回吉隆坡後,對女佣說她已懷孕有一二個月,但不知胎兒父親是誰,並要求女佣陪她到診所墮胎。
Sunday, July 21, 2013
箱屍案之經濟顧問殺妻(一)
第一集
英國經濟顧問殺妻
鄰居機智助警破案
京斯里(Kingsley John Lewis)是一名英國籍經濟專才,1964年在英國牛津大學考獲經濟榮譽學位時才年方21。時年31歲的他在科倫坡計劃推荐之下,於1974年7月間接受雪蘭莪州政府之邀請,到來大馬擔任雪州政府經濟顧問之職,為期兩年。
京斯里已婚,妻子是非洲肯雅人瑪麗亞(Maria Theresa)。他們是於1972年12月9日在肯雅首都奈洛比結婚,並於翌年6月搬到倫敦過著新生活。1974年1月15日,他們的愛情結晶利納出世。
一家三口的生活,初時尚過得寫意。不過,當京斯里把手頭上的錢用完後,在生活逼人之情況下,他惟有另尋工作,結果在科倫坡計劃推荐之下,他接受了雪州政府的聘請。
1974年7月18日,京斯里帶著時年24歲的妻子及當時才6個月大的兒子到來吉隆坡走馬上任,並在高級住宅區的孟沙花園租下一間獨立式洋樓。住在這間獨立式洋樓不久,瑪麗亞性情大變,宛如變成了另一個人。
其實,京斯里的薪酬不菲,扣除所得稅後,實得月薪高達2300令吉,是當時普通打工族的逾十倍薪酬。但是,京斯里卻無法滿足瑪麗亞的需求,加上性生活的不協調,夫妻倆經常為了這些問題而爭吵。
在1975年1月2日這一天晚上,夫妻倆大吵特吵甚至大打出手,翌日瑪麗亞就返回英國,直至3月27日才重回吉隆坡。
約一個星期後的4月3日凌晨,夫妻倆又發生爭吵。這回情況一發不可收拾,京斯里在糾纏之際刺死了瑪麗亞。過後京斯里將瑪麗亞的全裸屍體藏入一個旅行箱,準備埋在洋樓的後花園裡。
殺妻埋屍原本以為可以瞞天過海,但是,京斯里與瑪麗亞爭吵的當晚,已驚動了他們的英國籍好鄰居乃哲爾葛京斯。
乃哲爾是一家諮詢服務公司的顧問,他租住的洋樓位於京斯里住宅的斜對面,相隔約60呎。他搬來約一個月,就認識了京斯里與瑪麗亞,平時見面都有打招呼和談天。
4月3日的凌晨約3點,乃哲爾在睡夢中突然被一陣強勁的關門巨響驚醒,隨即聽到毗鄰傳來京斯里與瑪麗亞的激烈爭吵聲。他下床拉開窗簾望向京斯里的住宅,只見住宅內仍然亮著燈光,並看到兩個人影在閃動著。
過去三四個月以來,京斯里與瑪麗亞經常發生爭吵,乃哲爾已見怪不怪。略看一番後,他跑回床上繼續蒙頭大睡。
早上7點,乃哲爾起身梳洗準備上班時,看到京斯里的住宅窗戶全部緊關著。令他更為驚奇的是,他於8點如常出門時,平日總是比他早10分鐘出門的京斯里,卻毫無動 靜。
下午約5點半乃哲爾下班回到家後,妻子及女佣告訴他說,京斯里的住宅好像發生了非常不尋常的事。較後他也細心觀察京斯里的住宅,但卻因大門窗戶深鎖,無法看出有何異樣。為求安心,他決定撥電報警。
下午約6點半,乃哲爾撥電到十五碑警局聯絡到亨利副警監,告訴警官有關京斯里住宅的情況。過後不久,他聽到京斯里住宅後花園傳出陣陣挖掘坭土的聲音,於是他又再撥電通知亨利副警監。
約半小時後,查案警官葉亞苟助理警監在數名警員陪同下驅車抵達現場,查問一番後發現京斯里果然在住宅內。警員進入住宅調查,發現主人睡房及地下均留有血跡,並在一間貯藏室找到一個高三呎、闊二呎半及長二呎的旅行箱。
當警員打開旅行箱時,赫然看到裡面藏著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屍,身上的斑斑血跡已凝固,顯示女死者的斃命時間已超過12個小時。
警方在住宅內再搜出一把簇新的豬肉刀及鋤頭,同時發現住宅的後花園有一個新挖掘的坭洞。
警方查證女死者就是這間住宅的女主人瑪麗亞,而嫌兇就是她的丈夫京斯里。
翌日,警方公佈偵破此案,隔天報章的封面頭條大字標題是“箱屍案”及“裸屍案”,並成為七十年代最為轟動的殺妻案。
下週預告:鄰居在這宗箱屍案供證時,揭露死者是一位凶悍及淫蕩的女人,並且時常與不同的男人外出,有時一個星期都不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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