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30, 2010

家教严不等于鞭打成伤

3岁女童疑被虐待致死,她的母亲及继父被控谋杀罪。新闻见报不久后,近日又传来另一则10岁男童疑被父母痛打,以致伤痕累累。接二连三的儿童虐待案,难道我们的社会病情越来越重了吗?

10岁孩童的满身伤痕,看了《光明日报》封面刊登的数张照片,顿时触目惊心,难以理解下手人的狠毒心态。

据这名小孩说,他这一身伤痕都是父亲和母亲在过去一年内用铁管木棍打成的。倘若小孩所言属实,这对为人父母者的管教手法,未免太过严厉了!

虽然古语有云:教不严,父之过,但是,如此鞭打的管教方式,甚至打到孩子右眼失明兼左眼视网膜破裂,这已失去管教之意,反而变得是虐待了。

其实,现今年代的孩子,谁家不是好动又调皮。他们吃的食物,都标榜着含有丰富的DHA,他们接触的事物,有电视有网络,而且接收能力比一般成年人还要强。

在这样的新时代成长的孩子,你还能期望他们如七八十年代的孩子一般的那么“听话”和“服顺”吗?如果有一天你看到孩子不好动,不调皮,静静的呆坐在一旁,那时你才感到担心呢!

孩子顽皮,当然要教,不过,鞭打并不是唯一的方法。有些孩子打得多了,反而习以为常,变得更顽皮,更叛逆。当然,孩子也不能过于溺爱。过度的溺爱不是爱孩子,是害了孩子。

如果你有观看《包青天的铡庞昱》,就知道庞昱的胡作非为,是谁间接造成的。庞昱有个当太师的父亲,更有个当皇帝的姐夫。凡做错事,庞太师都安抚着说“万事有父亲保护着你”。

结果,庞昱所做的一切,都自以为没有错。教唆手下杀人,强抢他人妻室,他都以为是理所当然。

庞昱是被溺爱的受害人,在他自愿把头放在龙头铡之前对父亲所说的一番话,足可让天下父母借镜!

Thursday, April 22, 2010

不一样的生活

最近走出编辑室,跑了一趟新加坡,亲身体验当地的“衣食住行”,赫然惊觉吉隆坡的打工族,原来活得比狮城打工族苦!

如果拿一名月入2000元新币的新加坡打工族和一名同样月入2000令吉马币的吉隆坡打工族对比,就可发现两者之间的大不同。

先说“衣”。新加坡的衣物及女人一般的恩物如手提袋装饰品等,与吉隆坡对比之下,两者的购买力说出事实。

在Bugis Street跑一圈,你可以买到一个10元手提袋或一件10元时装。在吉隆坡,一个像样点的手提袋至少也要30令吉,一件好看点的时装,在茨厂街或Pasar Malam也要好几十令吉。

再谈“食”。在新加坡的小贩中心及茶室,一碗虾面小的2.50元,大的3元,一杯咖啡也只售90仙。在吉隆坡,你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价钱,一碗虾面至少要4令吉,咖啡也要1.30令吉。

令我难以想象的是,早上我在新加坡喝了一杯90仙咖啡,中午当巴士在永平的茶室停歇休息时,我却喝了一杯2.30令吉的大马咖啡。

谈到“住”,新加坡的房租高低,胥视地铁站的远近。越靠近地铁站者,租金越贵,有者月租达700元。不过,如果两人同住分担,比起吉隆坡的情况还不算太糟。

“行”在新加坡,方便又快捷。在新加坡逗留的四天,我搭过巴士、地铁及德士,与吉隆坡对比,感觉到公共交通的顺畅。

搭巴士,车资不超过2元,坐德士,底价是3元。只要了解地铁的路线,足可行遍新加坡也不会迷路。

当然,三者之中,以德士最方便。它几乎无处不在,只要招招手立刻停在你身边,从未看到有“拒载”的尴尬情形。

从新返抵隆市,欲搭德士回家就遇到司机拒载拒用计程表,开价30令吉。气忿不过,只好在德士站买了一张25令吉车票。

同样是月入2000,只不过是新币与马币之别,但论生活消费,吉隆坡人苦矣!

Sunday, April 11, 2010

部長故事之政治謀殺案

第六屆大选战火燎天
部长鎗殺政敵撼全國

第六届全国大选终于敲定在1982年4月22日举行。这届大选,炽热非凡,发生的两件大事,更是轰动全国。

第一件大事,发生在4月7日的提名日。时任马华总会长李三春终于排除“马华议员须靠马来票中选”的耻辱,决定提名竞选芙蓉国会议席,硬碰时任民主行动党主席曾敏兴。

这场战役,对马华来说最具历史意义,也是马华领袖最为勇敢的一次。这场“龙头碰龙头”的单挑大战,不但令华社侧目,更将全国选情带上战火燎天的高潮。

曾敏兴坐镇芙蓉多年,并有“不败神话”之称号,而向来以华裔选民占大多数的芙蓉国席,一直以来都是行动党的堡垒区。

这次李三春带头闯龙潭,终成功将“不败神话”粉碎了!他不但击倒曾敏兴在华裔选区吐气扬眉,而且还带领马华夺下27个国会议席,创下高峰。

令人惋惜及不解的是,如日中天的李三春翌年(1983年)在毫无预兆之下,突然宣布辞去所有官职党职,全面退出政坛。随后的补选又将芙蓉选区拱手给回曾敏兴(这是后话)。

第二件大事,发生在4月14日。当时担任森美兰州立法议会议长的达哈,在这一天的清晨约6点30分,被外甥发现中枪卧毙在住家外。

他的外甥惊慌叫醒屋内亲人后,达哈的岳父急步上前扶起达哈,发现他已全身僵硬多时,头部太阳穴、胸部及臀部留下斑斑血迹。

早在凌晨约1点时刻,达哈的太太在等候丈夫归来,朦胧之中听到屋外传来卜卜声响。当时她没有听到求救声,也没有打斗声,所以她一时不以为意。

警方依据这条线索,推断达哈的遇害时间,应该是在凌晨1点左右。

达哈是巫统的森州强人。这次大选,他是代表国阵出战利民济州议席。候选人被杀,非同小可,轰动全国,立刻让人联想到很有可能是一宗政治谋杀案。

凶手的身份,顿时成为猜测的话题。他或他们可能是政敌,也可能是党同志。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对此案作出诸多脍测。当时担任内政部部长的慕沙希淡到丧府慰问时,斩钉截铁的否认这是一宗政治谋杀案。

内长的谈话,又将此案推上另一高潮,使到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凶手的身份及动机,更令人多番揣测。

警方严紧追查,对任何线索都绝不放松。调查期间,警方逐户查问了五百多人,数名与达哈有密切关系的政界人士也受到查问。

与此同时,由于达哈是被一把点22口径手枪所杀,所以警方也朝着这个线索追查,检查了六十多名拥有此类枪械的人士。

三个多月后,达哈被杀的案情大白,警方终于掌握了准确证据,展开逮捕行动。

1982年7月10日凌晨约1点,两辆载着大批野战部队的卡车开扺八打灵再也第16区6路,封锁道路及设下路障检查来往车辆。

随后约1点35分,警方手持逮捕令进入当时担任文化青年体育部部长拿督莫达哈欣的住宅,将他逮捕归案。

部长涉及杀人被捕,全国哗然,这在大马的政坛历史上是闻所未闻的大件事。

莫达哈欣被捕后,与另四人当天在淡边推事庭被控,罪状指他们于1982年4月14日凌 晨约1点30分,在淡边利民济的甘榜斯里亚沙汉,共同意图谋杀前森州议长拿督达哈。

不过,时任总检察长阿布达立基于保安理由,援引1975年必需(保安条件)条例,要求将案件移交吉隆坡高庭过堂及审讯。这次的审讯,不需陪审团陪审。

1982年7月13日,此案在吉隆坡高庭过堂,高庭也随着订于同年10月11日开审。

穷百余天追查
警捕部长破案

警方穷三个多月的追查,终侦破森州议长达哈遭枪杀的命案!

骇人听闻的是,涉嫌枪杀达哈的凶徒之一,竟是时任文化青年体育部部长拿督莫达哈欣。这宗命案的背后,牵引出重重的政治勾心斗角,命案动机皆因选派候选人而引发。

达哈与莫达哈欣虽然同属森州巫统政坛,但两人的结怨,亦都是在森州发生。

达哈原本是巫统淡边区部的主席,并且担任此位已长达21年之久。在大选前两年(1980年),莫达哈欣争夺巫统淡边区部主席的职位,终于夺走了达哈廿多年来的江山。

不过,在1982年全国大选,达哈不但没有倒下,反而被提名竞选民民济州议席,而莫达哈欣则提名竞选淡边区国会议席。

两人的磨擦越益激烈,达哈也曾多次接到来历可疑的恐吓信,要他辞去所有的职务,否则就动用巫术对付他。

警方从多人的口供中,得知达哈与莫达哈欣的交恶经过,再经过详细求证,终掌握莫达哈欣杀人的证据。

1982年10月11日,吉隆坡高庭开庭研审此案。时年40岁的莫达哈欣,被列为第一被告,其余四名被告分别是诺丁佐汉(商人,41岁)、拉马沙地曼(村长,56岁)、阿兹阿都拉(商人,60岁)及阿兹顿布(失业汉)。

此案由当时担任总检察长的阿布达立亲自主控。由于案情严重,这些被告直接在高庭受审,而且都没有陪审团,直接由法官裁决。罪名一旦成立,唯一刑罚只有死刑。

在审讯期间,被列为第五被告的阿兹顿布,在监狱病逝。

辩方共聘请10名律师出庭辩护,阵容可谓相当庞大。每当我报的法庭专线记者休假时,我受派到高庭采访,对其中两位律师Manjeet Singh和 Jagjit Singh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这两位律师的辩才,令人惊叹。最精彩的片段之一,记得是控辩双方就杀人凶器(点22口径自动手枪)进行争辩的那一幕。这把手枪是属于莫达哈欣的。

Manjeet和Jagjit这两位律师对枪械的认知,宛如专家一样。子弹如何通过枪筒射出,又如何留下线纹等等,都说得丝丝入扣,令我与同行有如上了一课军火讲座般,不得不佩服他们功课做得深。

我在采访此案的审讯过程中,也认识了查案警官邱清海副警监,当时他是淡边警区副主任。这个人很精明,也很风趣,在供证受到律师盘诘时,回答谨慎而又妙语如珠。

他对律师的提问,特别留神,每次都深思后才作答。而他的口头禅,往往引起哄堂。每当他睨着律师吐出一句“你们律师都很狭猾,我不得不小心回答”时,都会引起笑声不绝,让法庭的严肃气氛暂得缓和。

数年后,邱清海被调往吉隆坡刑事部。每当我们闲聊提起莫达哈欣案时,他都会重提当年被律师“逼供”的经历。

经过长达75天审讯后,高庭法官在1983年3月5日宣判,裁定莫达哈欣及第三被告拉马沙地曼(村长)杀人罪名成立。较早前,第二被告及第四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莫达哈欣及第三被告上诉联邦法院,而莫达哈欣提呈的理由,多达33项。联邦法院三司在1983年12月22日一致驳回莫达哈欣的上诉,维持高庭的死刑判决。不过,第三被告则上诉得直,获得释放。

联邦法院三司如此形容:“拿督达哈被谋杀,虽然不像美国林肯总统遇刺一般触目惊心或戏剧性,但它和刺杀林肯的行径相似……。这宗有一名部长涉及的谋杀案,是一宗包含了政治诡计、邪恶和阴谋的残酷、可怕谋杀案……。”

部长杀人判死刑
两度获元首宽赦

森州立法议会议长拿督达哈被枪杀的命案,终于在吉隆坡高庭审结。这场审讯长达75天,在司法上是罕见的。

五名被控谋杀达哈的被告,命运各异。第一被告拿督莫达哈欣(案发时担任文化青年体育部部长)及第三被告(村长)被判死刑,另三名被告之中,一人在审讯期间病逝,另两人则无罪释放。

高庭是于1983年3月5日,以七大理由宣判第一被告莫达哈欣及第三被告拉马沙地曼的谋杀罪名成立。

这七大理由之中,法官除了判定这两名被告的不在场证据都是虚假及捏造之外,也裁定杀死达哈的其中一粒子弹,是发射自莫达哈欣的点22口径自动手枪,而这把手枪一直都是由莫达哈欣保管及控制着。

最后,此案上诉至联邦法院,第三被告上诉得直获得释放,唯独莫达哈欣的上诉被驳回,维持高庭的死刑判决。

莫达哈欣的上诉机会已完结,他的生与死只能交给宽赦局决定。在等侯宽赦局的最后定夺期间,莫达哈欣如其他死囚一样,被关入半山芭监狱。

莫达哈欣年轻有为,坐牢时才41岁。在马来亚大学求学时,他是一名活跃的学运份子,曾担任马大学生会主席。

1967年他大学毕业后,加入巫统,积极从政。1972年森州林茂淡边国会议席举行补选,他初试啼声首次中选。很快的,他在森州建立起他在巫统的势力。

这次的补选胜利,让他顺利当上文化青年体育部政务次长的官职。随后的1974年及1978年的全国大选中,他再度蝉联。

在官职方面,除了文青体育部政务次长、他也曾出任副农业部长、副国防部长及副外交部长,过后,擢升为文青体部部长,显得他的官途享通,大有前途。

1982年的大选,莫达哈欣仍然出战淡边,击败两名对手,第四度蝉弹。其实这时的他,已犯了杀人之罪,只是警方苦无证据,无法采取逮捕行动。

莫达哈欣在死囚室监禁约一年后,消息终于传来。最高元首在1984年3月3日主持宽赦局会议后,宣布宽赦莫达哈欣,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逃过送上绞刑台的鬼门关。

在我国的刑事法典下,终身监禁是坐牢20年,在普通情况下,囚犯可获得三份之一的刑期扣除额(剩下13年多),再扣除假期,莫达哈欣的刑期应是1995年届满。

莫达哈欣获得宽赦后,离开死囚室,据称曾有一段时期,担任半山芭监狱的图书馆管理员。

在服刑的日子里,莫达哈欣的名字逐渐被人淡忘,但在1986年10月17日发生在半山芭的囚犯挟持人质案,又让莫达哈欣险成为头条新闻人物。

原来,当日囚犯蔡捷成(Jimmy)率领5名囚犯闯入监狱诊室挟持皮肤专科医生与助手时(见KP话当年第廿篇),莫达哈欣也在诊室内。

可能这批囚犯不知道莫达哈欣的身份,也可能目标不是他,所以只是将他与其他人等赶出诊室,只挟持医生与助手两人。

转眼间,莫达哈欣已在监狱度过第八个年头。1991年,最高元首再度颁发宽赦令,准许莫达哈欣在开斋节前夕出狱,提早4年结束刑期。

1991年4月15日早上,莫达哈欣终于步离半山芭狱,恢复自由身。这时他已年届49岁了!

出狱后,莫达哈欣趁着开斋节向时任首相马哈迪拜年,这是他首次公开露面。他会否重返政坛,一度引起关注。他接受访谈时,表示要研究过去失去9年自由日子的演变,再作决定。

事过境迁,19年后的今日,在政坛上再也没有莫达哈欣的消息,这号人物似乎已在政海中沉没了!

Thursday, April 8, 2010

怪醫

报社经常接到一些个人的投诉,指控医生疏忽而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伤害。

这些投诉形形色色,总之都是对医生不利。我们处理这些投诉时,都凭着平衡报导的宗旨,尽力联络有关的医生或医院,以让被投诉者有机会解释,不要只是听信一面之词。

最近我也接到一个女人的投诉。她的遭遇,非比一般,无关医生的疏忽,只是诉说医生的怪诞行为。若要找回那位医生访探回应,也无从下手。

故事如下:某日,她觉得腰部刺痛,查看之下惊觉腰部长出一粒粒含有水份的红点,那种又痛又痒的感觉,让人难以忍受。

听老人家说,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生蛇”,若不及早医治,一旦蛇头与蛇尾缠腰而过连接起来时,分分钟都会夺命。

她听闻住家附近有一位医生,是“捉蛇”能手,于是傍晚时分放工后特地前往求医。

他证实她是“生蛇”,由于病情只是处于初发阶段,所以一时之间分不出“蛇头”和“蛇尾”。尽管如此,他还是开了药方,让她服食一些消炎丸及配给膏药搽在患处。

第三天,她发现病情并没有好转,于是再度回到诊所找那位医生。孰料,这位医生的答覆竟是:“你搽我给的药和食我给的药都没有好转,我不要醫你了……,你去找专科医生吧!”

那个女人在惊愕之余说:“天色已晚,哪里去找专科医生?”医生答说:“不如我介绍你到相隔这里七间店的那一家诊所好了!总之我是不会醫你了!”

那个女人百般无奈,只好到“相隔七间店”的诊所求医。一位马来医生诊断后,证实确是“生蛇”,并向她说明他所配的药不便宜,要百多令吉。

只要早点医好,药费贵些也可接受。不过,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位马来医生看着她腰部患处时,竟然伸出食指和中指,划符似的转了几个圈,口中还念念有词。问他何故,他故作神秘不回答。

她的遭遇,匪夷所思,你可能不相信。不过,我一定相信她,因为她是我的老婆大人!

Friday, April 2, 2010

認錯非壞事

马华重选落幕了!不论是有道德污点者,还是有诚信破产者,都在这场激战中分出了高下。

战火平息,留下的却是一个令人省思的启示,印证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至理名言。从战果领悟到的启发是,一个人犯错不要紧,只要他懂得“及时认错及即时道歉”,他还是有机会翻身的。

八九十年代的一些政治人物,涉及性丑闻的指责时,往往只懂得左遮右掩,穷一已之力找出许多理由加以否认,摆脱不了其一幅道貌岸然的嘴脸。

他们就是因为不懂得“知错”及不愿意“道歉”,结果丑闻越挖越深,最后还是掩盖不住了,不但事后被坊间耻笑“没诚信”,而且还落得丢官收场,从此在政坛上消失。

曾担任国大党总秘书兼国会下议院副议长的维贞德兰,就是八十年代末期的一个典型人物。

时任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日落洞国会议员卡巴星在国会内外指责维贞德兰涉嫌与11名女人自拍性爱录影带时,后者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矢口否认”,并痛斥卡巴星的指责是“一派胡言”。

他的不诚实,有如点起一个火头,让丑闻闹得更加热哄哄,甚至连时任总检察长阿布达立也不得不证实确实有11卷性爱录影带的存在,并揭露这些性爱录影带已在维贞德兰同意下,全部由警方销毁。

前任马六甲首席部长阿都拉欣及前任雪州州务大臣阿布哈山,也都是涉及性丑闻的政治人物。前者否认与一名15岁未成年少女搞上性关系,后者也否认与婚外情生下私生子。

这两位政坛强人的“一味抵赖”,于事无补,反而令自己越陷越深,最后结果就是两人都丢了官,也从此自政坛消失。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当年的维贞德兰、阿都拉欣及阿布哈山倘若能够“及时认错”及“即时道歉”,同时将自己塑造成为“受害人”的角色的话,历史可能重写!

认错虽然需要很大的勇气,但并非坏事。坦白从宽在廿一世纪的网络世界,才是求生之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