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8,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二)

第二集
攝影機下無所遁形
洪瑞江獄外活動曝光


馬來郵報(Malay Mail)的爆炸性報導於1989年8月11日午間出街後,立即引起極大震撼。民眾紛紛質疑,為何一名囚犯在服刑期間,竟然可以自由出外辦理私人業務?到底監獄局是怎樣辦事的?洪瑞江又是誰,為何享有如斯特殊的待遇?

報導刊登的照片,清清楚楚的看到洪瑞江出現在怡保路的家族製衣廠。他步往工廠途中,身邊並無獄卒陪同,神情顯得輕鬆自如,直至他發覺被記者跟蹤時,才以手巾遮臉,急步跑入廠內。

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Jamaluddin Hamid)被記者追問時,聲稱洪瑞江是因為參與監獄當局推行的“依布拉欣制度”,而獲准離開監獄出外參加改造活動的囚犯之一。

(所謂的依布拉欣制度(Ibrahim System),是由前任全國監獄總監依布拉欣設定,目的是要讓完成三分之二刑期的行為良好囚犯,可以出外參與一些改造工作,為出獄後的生活作好準備)。

根據監獄當局的這項新制度,洪瑞江是被安排與四名囚犯前往森美蘭州文丁的一個花圃工作。他與其他囚犯每天早上7時乘車離開監獄,於傍晚時分再送回監獄。

不過,8月11日馬來郵報的報導卻如此描述:

“早上7時14分,一輛白色的運輸車駛抵怡保路一間工廠前,四人下車。身穿白色T-恤及長褲的阿都拉洪(Abdullah Ang)走向工廠的籬笆門取起一疊報紙,然後在兩人陪同下走向一間印度茶檔,一邊吃早餐一邊看報紙。

“約廿分鐘後,他留下報紙離開茶檔,混在一群工人之中走入工廠。他的兩名同伴拿起報紙,走向工廠範圍。不久,他們又從工廠出現,並有三名青年陪同著,有者拿著一卷電線,有者拿著一疊舊報紙。這五個人步上運輸車,於早上8時02分離開工廠。阿都拉洪沒有隨車離開,他人還在工廠內。

“下午5時32分,同一輛運輸車出現在工廠門前,這時車內有兩人,其中一人是阿都拉洪。很顯然的是,阿都拉洪較早前曾離開工廠,並在此時返回工廠。他下車後步往工廠,而就在此時他發現有記者拿著相機對準他。他立刻用毛巾遮住面孔,轉身向工廠保安人員交代了幾句。

“過了一陣子,一名衣冠楚楚的男子從工廠跑出來,走過記者乘坐的採訪車,然後記下車牌號碼。在這個時候,記者不得不退出離開這個地方……。”

儘管洪瑞江的行蹤曝露無餘,而且文字與照片都看不到有獄卒陪同,但是,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仍然堅稱當阿都拉洪離開監獄時,其身邊一直都有一名獄卒全日相陪。

局長解答記者的疑惑時承認,阿都拉洪曾於8月4日致函監獄局,要求出外返回其公司辦理一些“私人事務”。信內列明他欲辦理的事務包括內陸稅收局的稅務問題及一些追債人的債務問題。

局長說:“他要求返回公司處理這些事務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有關的文件都在吉隆坡的公司及住家裡。我們隨後批准他的申請,不過,規定全程必須有一名獄卒陪同……。”

當記者向他出示阿都拉洪獨自一人出入工廠大門的照片時,惹瑪魯汀的反應是:“如果這張照片屬實,那麼阿都拉洪顯然是沒有依據指令行事。我們可以採取行動對付他。”

馬來郵報記者的跟進報導,也訪問了怡保路的那間工廠員工及附近的小食檔,他們都聲稱曾多次看到阿都拉洪到來工廠。

記者也追訪文丁花圃的負責人,得知阿都拉洪在過去約八個月內,都與另四名囚犯一起到來花圃工作。每日到此花圃工作的囚犯共有25名,每日工資是5令吉。囚犯須扣除1令50令吉給加影監獄,惟獲得花圃供應早午餐及下午茶點。在場的獄卒每日三次(上午10時30分,下午1時及3時30分)點算人頭,至下午6時30分再安排運輸車將囚犯送返監獄。

這名負責人聲稱阿都拉洪行蹤被拍攝的當日,是於早上約8時15分離開花圃出外購買肥料,並於當日傍晚返回花圃。

不過,當記者向他出示阿都拉洪的照片時,這名負責人頓時啞口無言。


下週預告:洪瑞江服刑期間自由出入牢房,令全國監獄總監大為震怒之餘,即刻下令屬下獄官成立一個四人調查小組,專職徹查此事。

Sunday, October 23,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一)

第一集
身負重任開拓海外投資
洪瑞江失信罪坐牢4年

八十年代的華社,出現了好幾位“奇才”。不過,這些“奇才”卻在當年狂吹的合作社風暴之下身陷囹圄,在監獄裡度過一段時日。

這些紛紛被關入監獄的奇才,有者是直接受到合作社風暴的牽連,他們包括時任副部長紀永輝及黃循營、時任青團運總會長鄭安泉、前任馬華總會長陳群川,而間接受影響入牢者,則是時任大馬海外投資機構董事經理洪瑞江。

眾多坐牢的奇才之中,唯獨洪瑞江最“巴閉”,因為他在加影監獄的32個月日子裡,不但能夠在獄裡睡水床和觀賞彩色電視節目,同時也能自由出外辦理他的私人業務,地位顯得非常特殊。

洪瑞江在獄裡睡水床的奇聞曝光後,朝野對他的“神通廣大”不禁大為嘩然,而監獄局的數名高官特別是管理加影監獄的局長,更成為眾矢之的。

洪瑞江是一名華裔回教徒,又名Mohd Abdullah Ang。以他的才華與人脈,為何會身陷囹圄?論及此事,則要從他掌管大馬海外投資機構(Malaysian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簡稱MOIC)談起。

大馬海外投資機構是於1983年在時任首相馬哈迪呼吁之下成立,其目標是要仿效日本式的綜合商社(Sogososha),並是馬哈迪鼓吹“向東學習”政策下的其中一個項目 。

馬哈迪的原意是要通過這家投資機構促進大馬在國際市場上的投資,尤其是在第三世界及南太平洋開拓新市場。除此之外,這家機構也扮演著政府擴展發展中國家經濟合作政策的角色。

這家機構成立初期,繳足資金是500萬令吉,後來增至1000萬令吉。她有十大股東,包括郭兄弟、馬聯工業、牙直利集團、馬化控股、國企森那美、莫哈末阿都拉洪控股、合順、土著銀行及英雄銀行,個個均大有來頭。

莫哈末阿都拉洪控股是洪瑞江成立的公司。他身負重托,出任這家機構的董事經理職。他上任後不久,市面陸續傳出對他不利的謠言。翌年的1985年10月間,他終於辭職,但卻留下一大堆的問題。

他辭職後不久,又有消息傳出這家機構的財務狀況惡化,導致部份股東退股。最初外界都認為這家機構前景一片大好,因為洪瑞江在任期間不斷的發表有關海外投資的發展消息。直至後來,外界才知道這家機構原來只是“一場美夢”,她不但負債一億令吉,而且還面臨清盤的厄運。

這時的洪瑞江,卻因為涉及失信而逃往新加坡。在大馬政府的要求下,新加坡警方於1986年8月19日將洪瑞江逮捕,並於兩日後的8月21日將他移交給大馬警方,然後由法庭發出延扣令。

約一週後的8月27日,洪瑞江被帶上巴生地方法庭檢控,他面對的罪狀指他於1985年4月9日在八打靈再也的大馬海外投資機構辦事處,以董事經理身份失信該機構33萬8808令吉,觸犯刑事法典409條文。不過,他否認有罪。

此案過後移交高庭審訊。約三個月後的12月15日,洪瑞江在高庭承認有罪,被判坐牢8年及罰款10萬令吉。在409條文下被定罪者,最高刑罰可判坐牢20年。

1987年5月18日,他不服高庭判決而向最高法院上訴,獲得減刑改為坐牢4年及取消罰款。

時年43歲的洪瑞江被送入加影監獄服刑後,他的名字也逐漸在民眾的腦海裡淡忘了。4年的刑期在扣除假期後,他原訂的出獄日期是1989年8月12日。

就在他出獄的前兩天(8月10日)的上午及下午,他卻被人看到出現在怡保路。當時身穿白色T-恤及長褲的他,如普通工人一般在其家族經營的製衣廠進出,身邊並沒有獄卒押護。

早已接獲消息的馬來郵報(Malay Mail)派出記者步步追蹤,將洪瑞江自由自在的一幕全部攝入鏡頭內。

午間出版的馬來郵報圖文並茂報導這則“奇聞”後,立刻轟動全國。事後的調查更揭發洪瑞江在監獄睡水床的特殊待遇。

下週預告:洪瑞江是誰,為何享有如斯特殊的待遇?報導出街後,民眾震驚之餘紛紛質疑,為何坐牢的洪瑞江在服刑期間,竟然可以自由出外辦理私人業務?到底監獄局是怎樣辦事的?

Sunday, October 16,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七)

第七集(完結篇)
阿沙哈里自白懺悔
澳爾根涉借屍還魂


非法組織澳爾根(Al-Arqam)的首腦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終於公開悔過,勸請他的追隨者回頭是岸,步回正軌的信仰!

阿沙哈里是於1994年9月2日在內部安全法令下被扣留。48天後的10月20日,他與7名同樣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的追隨者包括其妻子及女婿,都承認已乖離了回教的教義,同時對此深感懊悔。

時年57歲的阿沙哈里是在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National Fatwa Council)與警方安排下,在國家回教堂與多名宗教司及回教學者舉行一場對話時,發表悔過自白。

這項對話歷時約兩個半小時。對話的完整及未經接剪錄影,也於當晚在大馬電視台播放。

阿沙哈里表明他已覺悟過去所做的一切都是錯誤的。他也表白是真誠的自招,並沒有受到任何方面的施壓。他說:“我向自己保證,在上蒼的意願下,我將會使到那些以往被我誤導的人,都能步回正軌……”。

出席對話的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形容這次的對話,顯示阿沙哈里與其追隨者比在警官面前的自白,更為真實及誠懇。在表達懺悔或覺悟時,有者更因此哽咽流淚。

阿沙哈里的自白,雖然穩定了國內回教徒尤其是澳爾根追隨者的不安情緒,不過,拉欣諾認為這並不表示澳爾根的威脅已經結束。阿沙哈里的自白,只能是澳爾根課題中其中一幕的落幕而已,因為接下來引導追隨者返回正途,將是更長遠及艱辛的工作。

1994年10月28日,阿沙哈里與5名追隨者包括其妻子,因為被扣60天期滿而被有條件 釋放,限居在吉隆坡及雪蘭莪州。另兩名追隨者較後也獲釋。

獲釋後的阿沙哈里翌日返回他已離別7年的甘榜雙溪本查拉(Sungai Penchala)大本營。他在這個大本營會見五百餘名追隨者時,勸請他們勿再穿著澳爾根的長袍,並要他們取下所有澳爾根的布條及他本人的肖像。

他告訴這些追隨者,澳爾根已不存在了,他也不再是他們的領袖。他要他們走向社會,穿一般回教徒的服飾,接受正宗的回教。他坦承自己已經悔悟,他亦希望眾追隨者也能改過自新。

兩日後,阿沙哈里在這個大本營特別召開記者會,宣佈澳爾根正式解散。澳爾根的前中央級領導人也同意由即日起(1994年10月31日)放棄對前追隨者的控制及影響,同時自動解散前組織的一切結社活動。

過後,當局也安排連串的改造計劃。澳爾根的62名前高層領袖除被安排參與宗教改造課程之外,他們的子女也回到教育主流,接受正規的教育。

九十年代中期的澳爾根雖已成為歷史名詞,但在逐步邁入廿一世紀之際,她的名堂仍然不熄,甚至有傳言指她會“死灰復燃”及“借屍還魂”。

警方對此保持嚴密監視,在十餘年來持續的援引內安法令將一些可疑追者逮捕。前領導人阿沙哈里也於2002年2月再被限制居留在沙巴州的納閩,免得他受到一些特定人士的影響。

2004年10月26日,阿沙哈里在納閩的2年限居令期滿後,終於成為自由人。他返回
甘榜雙溪本查拉過著正常的生活,過後也創立了一家公司稱為魯法卡控股有限公司(Rufaqa)。這家公司的活動受到置疑,甚至被宗教局視為澳爾根的“復活版本”,而警方也展開連串行動應對。

2009年8月,阿沙哈里又有驚人創舉。他成立了一個稱為“一夫多妻俱樂部”。擁有4名妻妾與38名孩子的阿沙哈里,再度成為矚目人物。約兩年後的2010年5月13日,阿沙哈里在怡保一家私人醫院病逝,享年73。

阿沙哈里離世後約一年,大馬於2011年6月突然出現一個稱為“千依百順妻子俱樂部”的組織。這個組織是由阿沙哈里創立的另一家稱為全球兄弟公司(Global Ikhwan)設立,而主席乃是阿沙哈里的其中一名妻子。

“千依百順妻子俱樂部”的未來,留待作為另一個“話當年”的題材吧!


下週預告:八十年代的華社,出現了好幾位“奇才”。不過,這些“奇才”卻在當年狂吹的合作社風暴之下被關進牢房。眾多坐牢奇才之中,唯獨洪瑞江最“巴閉”,他在獄里不但可睡水床,還可以自由出外辦理其私人業務,地位異常特殊。

Sunday, October 9,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六)

第六集
內安令扣阿沙哈里
警展開大逮捕行動

自我流亡泰國長達7年的澳爾根(Al-Arqam)首腦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終於回國了!不過,他是在警方護押之下,從馬泰邊境的黑木山關卡帶返大馬!

時年57歲的阿沙哈里是因為在泰國清邁持有失效的大馬國際護照,而於1994年9月2日清晨被泰國當局驅逐。他與4名追隨者在妻子及6個月大女兒陪同之下,被泰警押往曼谷機場,而阿沙哈里本人較後被泰國及移民局官員送往合艾後,再轉送到黑木山交給大馬警方。

當天傍晚6時15分許,在黑木山等候的大馬警方立刻援引內部安全法令條文扣留阿沙哈里,過後將他帶返吉隆坡警察總部接受調查。

他的妻女及4名追隨者則於當晚從曼谷飛抵梳邦國際機場時,被等侯多時的大馬警方通過特別管道帶走,避開在機場外等了約兩個多小時的百餘名澳爾根追隨者及大批傳媒。

時任全國副總警長三蘇里宣佈阿沙哈里被捕的消息時,聲明警方已作好準備應付任何可能產生的局面。不過,局勢卻異常平靜,國內也沒有發生任何暴力事件。

澳爾根對首腦的被捕,顯然是採取“靜觀其變”的態度。這個現今已是非法組織的吉蘭丹州公關阿芝哈受詢時,垣承他們不會採取任何強烈的行動。他們已有心理準備,現今所能做的,就是每天為Abuya(追隨者對阿沙哈里的尊稱)祈禱,希望他可以早日獲釋。

約一個星期後,警方鎖定澳爾根各地的“自給自足”社區,展開大規模逮捕行動。9月8日的凌晨2時許,大批警員突擊澳爾根的芙蓉“聖村”,扣留121名澳爾根信徒與他們的子女,其中一人乃是阿沙哈里的媳婦卡蒂妮馬納。

這是警方掃蕩澳爾根“聖村”的第一炮。當日被捕的其中50人,於下午在森州回教刑事法的五項條文下,被帶上法庭面控。

緊接著,警方翌日再度出動,展開全國性的掃蕩行動。這回除了直搗澳爾根的甘榜雙溪本查拉(Sungai Penchala)總部之外,也突擊其他州屬的基地包括雪蘭莪、霹靂、吉打、檳城、砂勞越及吉蘭丹。

警方在連串的大逮捕行動中,扣捕逾百名澳爾根追隨者,同時起獲大批有關澳爾根組織的書籍、海報、錄影帶、錄音帶及綠色衣物等。

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向報界主管匯報調查進展及講解警方的行動時聲明,警方是為了避免澳爾根禍國殃民,所以絕不容許這個非法組織的勢力繼續滋長。他更矢言要在一年之內,一舉將澳爾根連根拔起的消滅掉。

拉欣諾形容擁有八千餘名“死硬派”信徒的澳爾根,自成立25年以來,其力量不斷滋長,為馬來人帶來威脅,宛如“當年華人面對馬共威脅一樣”。他也透露警方收集的情報顯示,澳爾根的勢力一旦膨脹後,她將會限定華族跟從她的信仰,違令者“一律受到對付”。

全國總警長揭開澳爾根的面紗時也揭發首腦阿沙哈里的“私人野心”。警方查悉阿沙哈里的其中一名妻妾於1994年8月間,曾在約旦承認她的丈夫確實有向一批信徒及支持者坦言要在六個月內從時任首相馬哈迪手中奪過政權。

另一個更為驚人的內幕是,阿沙哈里一旦推翻時任首相馬哈迪及副揆安華之後,將會安排嘉化峇峇向元首推荐由阿沙哈里接任為首相。

警方的調查也顯示,阿澳根的成員相當精靈。他們善於制造假象,譬如為人處世溫文爾雅及彬彬有禮,但是在宣傳方面卻極盡破壞之能事,對首相及全國總警長進行非常惡毒的人格謀殺。

拉欣諾也表明,警方採取的行動,目的是要改造澳爾根的追隨者,而不是有意圖的對付他們。警方只是要對付這個非法組織的領袖,而非其追隨者。

下週預告:阿沙哈里終於公開悔過,勸請他的追隨者回頭是岸,步回正軌的信仰!
他發表悔過自白的對話與錄影,也於當晚在大馬電視台播放。

Wednesday, October 5,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五)

第五集
阿沙哈里被驅離泰國
澳爾根列為非法組織


動向備受矚目的澳爾根(Al-Arqam)首腦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在泰國自我流亡7年後,他的簽證在1994年7月20日到期。

泰國內政部已表明不再更新阿沙哈里的簽證,同時下令限他在七天內離開泰國,並要他將留在泰國的豪華巴士及四輪驅動車一起帶離。

阿沙哈里信徒之一的淡寧嘉化(Tamrin Ghafar,時任馬六甲峇株安南區國會議員)雖然早在數個星期前致函泰國,要求以“難民身份”延長阿沙哈里的簽證,但是他的請求顯然已被泰國拒絕。

泰國的態度相當強硬。她表明若阿沙哈里在期限已滿時沒有出境的話,泰國當局將會採取逮捕行動。

阿沙哈里何去何處?他不可能返回大馬,而他的原意是選擇印尼。不過,印尼官方立刻宣佈不准他入境。隨後,印尼更進一步與大馬、新加坡及汶萊發表四國聯合聲明,指澳爾根是一個“破壞本區域和平的非法組織”,並禁止阿沙哈里入境。

在離境限令結束的兩天前(7月25日),阿沙哈里聯同妻子及四十餘名澳爾根追隨者終於飛離泰國。當時有報導引述消息,指阿沙哈里眾人是前往約旦(Jordan)。

1994年8月5日是澳爾根的終結日子。這一天,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National Fatwa Council)正式宣佈澳爾根是一個非法組織,故此她的一切活動都被禁止,國內的回教徒也受禁不得成為這個組織的成員。

時任首相馬哈迪解釋政府決定禁止澳爾根的因由時,表明政府有足夠證據顯示澳爾根在國內進行具威脅性及乖離正統回教教義的活動,對兒童及年輕一代存有高度危害性。

馬哈迪也強調,若現今政府不採取行動,等到澳爾根的負面影響及威脅曼延到各角落時,將會出現難以控制的局面。他也表明政府歡迎阿沙哈里回國,甚至成立政黨角逐選舉,不過先決條件是,阿沙哈里必須停止進行乖離回教教義的活動。

緊隨著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的宣佈,3名澳爾根信徒入稟高等法庭,要求法庭宣判禁止回教中心時任總監再納阿比汀發表誹謗言論,並要求賠償損失。針對這項訴訟事件,馬哈迪的評論是:“只要符合法律程序,我們歡迎她這樣做,因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在中東的阿沙哈里通過傳真,從納旦發出指示勸告大馬的追隨者保持高度忍耐,一切行事必須依據國法。他要所有的追隨者在這個非常時期,冷靜面對任何的變化。

澳爾根面臨重重挫折之際,阿沙哈里會否返國成為注目焦點。他的吉蘭丹州公關阿芝哈透露阿沙哈里會於近期回國,並指阿沙哈里目前已人在泰國,正擇定日期回國會見信徒及更新國際護照。

阿沙哈里何時又藏身於泰國?這個疑團沒有獲得答案。不過,較早前已有報導指阿沙哈里與追隨者離開泰國前往約旦後,將會重返泰國的根據地,繼續自我流亡及遙控大馬追隨者的行動。

這時,警方也接獲情報指阿沙哈里已於8月20日從約旦飛抵泰國清邁的基地。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透露這個消息時,也表示不排除扣留阿沙哈里的可能性。

雖然澳爾根已被政府禁止,但是,警方綜合各方情報顯示,這個組織仍然嚴重威脅國家的安全。有鑑於此,警方有必要採取防範行動對付阿沙哈里。

1994年8月26日,內政部援引1966年社團法令第五(一)條文,在憲報上正式宣佈澳爾根為非法團體,任何人士若涉及澳爾根活動均屬犯法,警方可以採取行動逮捕他們。任何人若利用澳爾根名義向警方報案,同樣可被警方逮捕。

隨著憲法的宣佈,全國警方已奉命執行逮捕令。5名澳爾根信徒於當日下午前往八打靈再也百樂鎮警局準備報案時,當場被捕,成為第一批“自動落網”者。隨後,警方在全國各地逮捕多名派發傳單的信徒,其中包括學生。

下週預告:自我流亡泰國達7年的阿沙哈里,被泰國押往黑木山關卡,交由大馬警方處理。他的妻女及4名追隨者當晚從曼谷飛抵梳邦國際機場時,也警方通過特別管道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