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4, 2011

華資合作社風暴(五)

第五集
國行白皮書擬方案
1對1退款4年後落實

24家合作社於1986年8月8日被國家銀行援引1986年必需(保護存款人)條例凍結後,存款人最為關注的切身問題,是如何拿回原有的存款,而政府最必切的行動,是如何解決這些存款人的退款問題!

數十萬名存款人之血汗錢,不能白白泡湯。一批合作社活躍份子在凍結令發出的第12天,宣佈成立一個“捍衛存款合作社行動委員會”,以在這個非常時期捍衛社員及存款人的權益。

這個行動委員會所扮演的角色,是要協調國行的行動,並作為政府與合作社之間的橋樑。行動委員會更希望能藉此恢復人民對金融系統的信心,避免合作社重新營業時再度發生嚴重的擠提現象。

華基政黨如馬華及民主行動黨也為民請命,介入調解這場合作社風暴。時任馬華署理總會長林良實在安撫民心之時,重申國行的舉止,乃是要保護存款人的利益,而不是要弄垮合作社。

時任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吉祥也多番提出建議,促政府提供5億令吉“救生基金”,以便合作社一旦解凍後應付公眾的擠提。他也提醒政府不要接受拍賣合作社資產作為償還存款人的建議,因為此舉只會令到存款人只能取回10%的存款。

時任副首相嘉化峇峇在聲明中,抨擊某些人利用合作社追逐私利之餘,也宣佈內閣經已成立一個拯救合作社計劃,包括設立一個“拯救網”基金。他重申那些涉及舞弊者,必定會被提控上法庭。

1986年11月10日,合作社白皮書終於公佈。這份白皮書除了逐一詳列24家被凍結的合作社之調查狀況之外,也初步提出一個25:25:50方案。

所謂的25:25:50方案,是存款人可在合作社解凍之後,提出25%存款,另25%押後兩年領取,而餘下的50%存款則轉為股票。

不過,民間的反應是,各地的存款人都反對這個初步方案,特別是50%存款轉為股票的建議。他們均認為存款人將錢存入合作社並沒有投資參股的意圖,而他們只是當為儲蓄以領取利息而已。

捍衛存款合作社行動委員會也特此召開大集會,千餘名出席者都堅決反對25:25:50方案。國家銀行隨後也再提出修正的新方案,即(一)合作社重開之後,馬上付存款之5%,最高額不超過25%,(二)存款之25%換成定期存款,為期3年,年利6%,(三)存款餘額換成合作社股票,數額不超過存款之70%。

這些方案在無法落實的情況下,國家銀行於12月23日向高庭申請庭令,接管24家被凍結的合作社。國行將委任接管人處理及解決這些合作社的債務,同時表明這些合作社清盤的問題並不存在。

退款的方案,引發國陣兩大成員黨之間的一些爭執。在霹州務邊補選的提名當日,馬華放出風聲,聲稱“若爭取不到1對1退款方案,馬華不惜退出國陣”。

此番言論,引起巫統強烈反彈。時任巫統副主席兼教育部長安華視此為威脅,而時任巫青總團長納吉更表明“倘馬華要退出,悉聽尊便”!

退款事端吵吵鬧鬧多時,內閣也為了退款問題曾在17次的會議裡加以討論,存款人終於陸續的取回他們1對1退還的存款。

1990年3月29日,國家銀行公佈的常年報告書顯示,在這4年多以來,有關的合作社已經逐步償還存款給47萬6000名存款人,最後的一批4萬6000名也會在1991年取回存款。

一場震驚華社的合作社風暴,終於成為一段慘痛的歷史,同時也見證了許多華社的“奇才”,逐一排隊被送入監獄!


下週預告:總檢察署援引失信罪的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及唆使失信罪的刑事法典第109與409條文提控眾董事,罪成者的最高刑罰是坐牢20年及另加罰款,而時任青團運合作社董事經理鄭安泉是被提控的第一人。

Sunday, December 18, 2011

華資合作社風暴(四)

第四集
新法令凍結24家合作社
國行措施受置疑


青團運合作社被凍結,引爆了合作社風暴。時任財政部長敦達因於1986年8月8日突然宣佈國家銀行的決策,即日起凍結國內另23家接受公眾存款的合作社的一切商業活動及資產,直至調查工作完成為止。

達因也宣佈這23家合作社的主要董事及負責人的個人財產、銀行戶頭包括聯名戶頭,也被國家銀行凍結。此外,他們的護照也被扣押。

國家銀行是援引緊急條款的1986年必需(保護存款人)條例採取凍結措施,目的乃是要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被凍結的合作社包括:福利合作社、金山多元化合作社、馬來西亞實業金融合作社、美華合作社、參合合作社、人民合作社、馬聯合作社、婦團運合作社、金馬合作社、統壹合作社、大眾多元化合作社、馬信貸合作社、惠聯合作社、裕隆合作社、青年經濟發展合作社、鵬聯合作社、福聯合作社、馬達工商合作社、馬化合作社、人人合作社、自立合作社、萬合作社及萬人合作社。

較為“著名”的合作社,當時是由一些聲名顯赫的華社政商界紅人主導,包括時任馬華總會長陳群川、時任馬青總團長兼副部長紀永輝、黃俊傑、溫成利、黃木良、朱正華、葉炳、丘思東、祝清坤等等。

達因道明凍結因由時,聲稱國行是在接獲公眾投訴,指許多合作社無能力支付現款,以及國行也接到合作社發展局提供的情報,顯示許多合作社面對財務問題後,才決定採取行動。

與此同時,國家銀行總裁查化胡申也促請存款人保持冷靜,並表明國行有義務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為這些存款人都是低入息的小市民,他們的存款都是血汗錢,有者甚至是一生的積蓄。

國行總裁分析當時形勢時說,國內接受存款的合作社共有34家,收取的存款多達40多億令吉。被令凍結的23家合作社所佔總額是16億令吉,而較早前被凍結的青團運合作社則佔1億6000萬令吉。

當時,國內銀行及金融公司收取的總存款是740億令吉,因此在對比之下,24家合作社的存款還不算很高。

儘管如此,國行總裁認為國行有必要行使政府最近賦予的權力,採取補救措施調查這些合作社,以免存款人的利益繼續受到損害。

不過,一些合作社領導人,並不認同財長及國行總裁的言論。他們置疑國行是否除了採取凍結行動之外,就沒有其他挽救的步驟?

他們深表不滿的是,當他們申請合作社註冊時,章程列明可以接受存款,既然獲得當局批准,為何現在又指責合作社非法收取存款?例如青團運合作社於1977年獲准註冊時,其章程規定可收存款,為何當局要到現在才發現該社乃“非法進行金融業務”?

他們也質疑合作社發展局的處理及監督手法。他們在問:這麼多年來,合作社發展局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合作社危機的產生,合作社發展局是否應該負起一定的責任?

另一個令他們深感不解的是,正當合作社信貸管制機構(Koperasi Kawalan Kredit Bhd. 簡稱KKK)致力挽救青團運合作社時,為何國行卻妄顧此舉,援引甫於一週前頒佈的1986年必需(保護存款人)條例,凍結青團運合作社的業務?

KKK的成立,原本就是為了加強管理及監督合作社的行政。成為會員的合作社一旦需要財政支援時,KKK就可以採取接管行動。當青團運合作社出現問題時,28家華資合作社本著唇亡齒寒的大前提,准備擬定計劃加以援救,但就在此刻,國行突然凍結青團運合作社,造成挽救計劃告吹。

當時亦有專家分析,國行其實是可以通過一筆資金(約5億令吉),緩和這些合作社在凍結前的擠提。他們也在問:為何國行不採取這個措施而選擇在這些合作社凍結之後,才準備擬定“輔助計劃”來協助這23家合作社解凍後,可能面對的擠提?

有專才更認為,合作社初露危機時,青團運合作社的總收款是1億令吉,若當時國行投入5000萬令吉就可以挽救她,也就不會連累到其他合作社而造成今時今日的局面了。


下週預告:國行發表白皮書提出25:25:50退款方案。退款事端吵吵鬧鬧多時,內閣也為了退款問題曾在17次的會議裡加以討論,存款人終於陸續的取回他們1對1退還的存款。

Wednesday, December 14, 2011

華資合作社風暴(三)

第三集
青團運合作社鬧擠提
引爆另23合作社被凍結


外表看似美好一片的華資合作社,雖然有一小部份的內部開始出現營私舞弊,但是於八十年代初當國內經濟大好之時,危機尚未顯露,仍然得到社員的普遍支持。

存款人對合作社領導人的過度信任及在高利率引誘之下,都被利慾沖昏了理智,潛在的危機無人理會,也無人有與趣去了解合作社是受到那些法令管治?一旦合作社倒閉,存款是否有保障?

其實,我國的合作社法令,是在獨立前的1948年制定。數十年來,政府都沒有以新法令來取代,即使這條法令曾在1983年作出一些修訂,但是法令的全貌依舊,依然具有爭論性。這項法令對存款並無擬定明確的條文,也沒有任何條文限制合作社的投資活動以及存款的若干巴仙為儲備金。

法令的漏洞,讓一些董事有機可乘,舞弊者更是通行無阻。政府和國家銀行未能有效直接干預合作社的行政,更有許多合作社在未獲得准證之下,擅自收取公眾存款,進行非法的金融活動。

1985年,國家經濟出現不景氣,薀釀著的危機也逐漸成形了。首當其衝者,是由曾松森掌管的東誠信貸公司。

到了年底,這家公司在財務上出現了問題,觸發一場存款人擠提風波。國家銀行基於這家公司非法收取公眾存款,而將她凍結以便調查。不過,此時存款人的信心危機,經已浮現。

東誠信貸公司的風波鬧了大半年,在尚未告一段落之際,更大的風波也在連鎖反應之下直擊合作社,而第一家出事的合作社,是由青團運總會長鄭安泉掌管的青團運合作社。

1986年7月,一批前往青團運合作社提取存款的存款人,竟然拿不到錢,即使有者拿到支票,但卻不能兌現。消息一傳十,十傳百,不出數日,全國上下百餘間青團運合作社分行出現擠提現象,所有的存款人都心急如焚。

緊隨著於7月23日,國家銀行援引1986年必需(保護存款人)條例,宣佈禁止青團運合作社的營業活動。這項緊急措施引起更瘋狂的恐懼,也觸發了倒牌效應,漫延到其他的合作社。

青團運合作社的“靈魂人物”鄭安泉,是來自森美蘭州。從七十年代開始,鄭安泉活躍於政界、商界、華團,甚至是新聞界,並於1974年12月至1975年1月之間,在全國各地成立了34個青年會。

他在前馬華總會長梁維泮(時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的支援之下,將青團運擴大成為第一個全國華人青年組織,而他本人則長期擔任總團長。

八十年代初期,鄭安泉以青團運為基礎,成立了青團運合作社,並親自擔任主席。在他領導下,青團運合作社在全國各地成立100多個分行,並委任各地的分團團長為分行經理。

通過青團運合作社,他作出多線投資,其中包括快餐連鎖店、印刷與報章、園丘業以及土地等。他當時也接手《建國日報》擔任主席一職,也曾兼任總編輯。

青團運合作社出現擠提時,100多名合作社經理因為無法面對親朋好友而躲藏在合作社總部,不敢回家。最為悲痛的是,擔任雪州巴生港口班達馬蘭青團運合作社經理的退休校長陳春田,不堪被存款人指是老千而選擇了自殺之途,以死謝罪(詳文見KP 話當年第137篇)。

正當所有合作社存款人被一片愁雲籠罩著之時,第七屆全國大選於8月2日及3日舉行。當時正面對梁陳兩派黨爭後遺症及合作社擠提風波的馬華,成為華社的“出氣筒”,結果在競選的32個國會議席中,只贏得17席,慘敗收場。

大選後第5天的8月8日,暴風雨引爆了!

這一天,國家銀行援引1986年必需(保護存款人)條例,凍結另外23家合作社的資產和營業活動,掀起了一場合作社大風暴。受影響的存款人高達58萬人,款項高達14億令吉。

前後至少7人為了合作社問題而自殺。許多存款人包括合作社經理,都面臨家破人亡的悲劇,更有一些為了避開財務的壓力而流落他鄉。

合作社的執事人,也紛紛被存款人怒罵為“合作蛇”!


下週預告:國行聲稱凍結目的,是要保護存款人利益,不過,一些合作社領導人並不認同此番言論。他們質疑國行是否除了採取凍結行動之外,就沒有其他挽救的步驟?

Sunday, December 4, 2011

華資合作社風暴(二)

第二集
濫用“民族企業”口號
合作社浮現營私舞弊


七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初期四處響起的“大搞民族企業,振興民族經濟”及“發展華族經濟”口號,促使國內的華基政黨、社團、鄉會及聯誼性組織,掀起了一片參加經濟活動的狂熱浪潮,紛紛匯集游資創辦控股公司或合作社。

這股狂潮在鄉團組織更見顯著,只要總會領導人帶頭,各地屬會往往一呼百應,聲勢浩大。各地鄉親的聯誼,由於黏性特強,所以更易發揮他們的團結及互助精神,負起這個重大的使命。

短短數年期間,在風暴爆發之前,國內的合作社已多達3200家,社員遍佈鄉城小鎮,人數逾250萬名,總資產也高達42億令吉。

當時,這些華資合作社提供的利率,有者高達13%或甚至20%,比起金融公司及銀行的9至10%更為誘人。許多存款人就是看準這個優勢,毫不猶疑的存入他們的血汗錢。

除了提供奇高的存款利率之外,許多合作社特別是那些較有規模者,都將業務伸向房屋及地產業,並借用“成為社員就容易拿到房屋”作為賣點,吸引更多的存款人投資加入。

那個年代的中下階層華人,若要買屋子簡直是難如登天,特別是廉價屋。他們不是買不起,而是根本沒有機會買得到。每當有房屋發展計劃推出時,漏夜排隊拿表格
乃是常見之事。

拿到表格,並不表示已經拿到屋子。即便如此,排長龍拿表格,乃是當時的購屋者寫照。有時人群太多,一旦出現爭先恐後情況而秩序大亂時,往往就會發生流血事件。

當時買屋子也要靠“門路”,尤其是售價不超過2萬令吉的廉價屋及3萬餘令吉的中價屋。有人“跑後門”,也有人支付十千八千的“檯底費”,只求一屋在手。所以“若是合作社社員就能拿到屋子”的口號,是何等的誘人!

七十年代末,我也有一段購屋經歷。當時只當了數年記者的我,原本就沒有打算購買屋子,但在友人“慫恿”之下姑且一試,硬起頭皮拿到一張表格,申請雪州區一個新的房屋計劃,當時的屋價是3萬餘令吉。

這個房屋計劃的“話事人”是政黨一名著名領袖,他當時也擔任雪州行政議員。凡是申請者都必須通過“面試”一關,而接見申請者就是這名政黨領袖。他對我沒印象,因為當年我的採訪路線主要是意外新聞,而且還是一名新丁,尚無機會接觸政黨顯要,所以只能說“我認識他,他不認識我”。

當日我依時前往面試,回答了數項問題。我不是合作社社員,也不懂得“跑後門”,結果一切如料,我的申請石沉大海。反觀,我的一些同業懂得門路,親身拜訪這名領袖,結果他們都拿到了屋子。

正所謂樹大有枯枝,當合作社欣欣向榮之際,暗地裡卻有一些合作社的“頭家”或董事濫用“大搞民族企業”的大口號,借用合作社之名而營私舞弊。

例如:其中一家合作社的董事主席,以一批幾乎等同廢鐵的挖泥機申請貸款,董事部沒查明就批准了申請。當時許多的合作社的貸款,都是由董事部批准,而往往都是批准給自己。反之,由分行經理提呈的申請,卻難以獲得批准。

另有案例是,一家合作社的董事設立了一間自己的公司,買了一塊市價100萬令吉的地皮。過後他通過估計師重估這塊地皮變成1000萬令吉,接著就唆使合作社以1000萬令吉購下這間公司,成為合作社的附屬公司。

在這場交易中,這名董事輕易取得900萬令吉的利潤,但合作社卻要負擔其只值實價十份之一的產業。

再有案例是有些董事把合作社的基金轉移到其名下或控制的公司裡。這些也是屋業發展商的董事,通過安排使家屬成為合作社社員,然後再以公司的產業作為抵押向合作社貸款,這樣就可以把合作社的資金轉移到其公司裡。

諸如此類的營私濫權,逐步蠶食著存款人的血汗錢,同時把合作社及華族事業,推往了死角。


下週預告:1986年7月,一批前往青團運合作社提取存款的存款人,竟然拿不到錢。消息傳開後,全國上下百餘間青團運合作社分行立刻出現擠提,所有的存款人都心急如焚。

Sunday, November 27, 2011

華資合作社風暴(一)

第一集
合作社擠提掀風暴
退休校長以死謝罪

八十年代的華社,經歷了一場慘烈的合作社風暴,24間華資合作社一夜之間被凍結,數以萬計的存款人欲哭無淚!

1986年8月7日,當時擔任巴生港口班達馬蘭青團運合作社經理的退休校長陳春田(時年61歲),在面對存款人擠提而又沒錢應付的困境下,不堪被指是老千選擇了自殺之途,以死謝罪。

陳春田之死,加劇了合作社風暴的震撼。他在雲頂高原一間酒店房間被家人發現以烈酒服下過量鎮定劑斃命,現場留下他親筆簽寫的5封遺書,其中一封簡單寫著:“華人合作社害死我!”,另一封則寫著:“我被華人合作社害死。我死了可向全班達馬蘭社員謝罪,希望你們的存款政府會有保障!我不夠堅強,所以找不到路來解決一切,希望班達馬蘭的父老能原諒我的不是……”

陳春田原是班達馬蘭A校校長,退休後一直賦閒在家約5年之久。直至事發的前兩年(1984年)當合作社掀起陣陣強風之際,他接受委托出任班達馬蘭青團運合作社經理之職。

曾在教育界服務卅餘年的陳春田,向來深得村民及親友的信賴與尊敬,所以當他擔任合作社經理後,親友們都信心滿滿的將血汗錢存入他主持的合作社分行。

兩年多後,青團運合作社開始爆發問題,各地的分行出現擠提,班達馬蘭青團運合作社也面對同樣的情況。

陳春田為了此事,經常工作到深夜才能回家。由於存款人無法提取存款,身為經理的陳春田自然成為了被唾罵的對象,並被存款人指是老千,吞了他們的血汗錢。他深感內疚,自覺對不住這些親友,總認為是他害了這些存款人。

8月6日大清早,陳春田告知家人他要前往吉隆坡總行提款,同時表明當晚會在吉隆坡過夜。這一天,他尚與家人通電話聯絡。翌日家人多番查探,得知他住入雲頂高原,但是,他卻拒接家人撥來的電話。

8月8日早上,他的妻子在兩名兒子陪同下趕往雲頂高原。當他們進入房間時,赫然發現他已斃命在床上,房內留下一個洋酒空瓶及一瓶只剩下3顆鎮定劑的藥瓶。過後他們也在房內找到5封以原子筆書寫的遺書。

陳春田的遭遇,只是當年合作社風暴的其中一個悲劇寫照。八十年代的合作社如雨後春荀紛紛設立之時,許多合作社的分行掌舵人,都如陳春田一般是當地有名望之士。總行的目的,是要借助他們的影響力,向當地的鄉親父老鼓吹存款生息,以從民間吸納數以億計的款項。

其實,我國的合作社歷史悠久,在二、三十年代就已存在。華人真正參與合作社運動,乃是六十年代之事,而第一個華人合作社便是馬華於1968年籌組的馬來西亞多元化合作社,簡稱馬化合作社。

早期的合作社只是一些小型經營或儲蓄借貸性質的民間組織,經過多年演變至八十年代時,我國的合作社運動才走向另一個領域,與往昔大有不同。

自從新經濟政策於1970年實施以來,在經濟領域被視為落後的馬來人在政府扶持之下,在短短15年內取得很大的成果。他們控制了國內大多數的行業如金融、銀行、種植、錫礦、運輸及保險業等。馬來人財團在種種優惠之下,也收購了許多外國商人所控制的大企業。

反觀華人的經商方式,一向來以小資本出現,所以小商人佔多,大企業佔少,在高層經濟領域裡,華人的力量可謂非常單薄。

華人若要改變這種局勢或要避免情勢繼續惡化,華人就必須克服在經濟領域上的弱點。要做到這一點,華人有必要集中所有華人的資本,以便進行有利於民族的大企業。

在馬化合作社帶動之下,號召“集中華資搞大企業”的控股公司及合作社在大城小鎮設立,以配合“只有通過搞大企業,才能有望擺脫華族落伍的家庭式生意及保障民族經濟利益”的民族宏願。

這個宏觀的理論,感動了許多居住在鄉村地區的父老們。他們紛紛響應,將平日辛苦積存的款項拿出來,投資在控股公司或合作社裡。


下週預告:風暴爆發前,國內合作社多達3200家,社員遍佈鄉城小鎮。有些華資合作社提供的利率,有者高達13%或甚至20%,許多存款人難拒引誘,紛紛存入他們的血汗錢。

Sunday, November 20,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五)

第五集(完結篇)
加影監獄局長犯八大錯
調查委會建議革職查辦


洪瑞江(Abdullah Ang)在加影監獄享用的眾多特惠之中,最為特殊者乃是在八十年代被視為富豪專用品的水床。這張水床如何運入牢房,成為內政部調查委員會追查的其中一個重點。

更令調查委會員驚訝的是,當洪瑞江的“特權”事件曝光及出獄後,這張水床又莫名其妙的失蹤了!

監獄內的所有獄官被查問時,都聲稱不清楚水床之事。最後,調查委員會主席接獲一通神秘電話,派人前往前任全國監獄總監的住家,赫然發現這張水床就是藏在這位前總監的睡房床下。

這位前總監的住家大門深鎖,門外尚貼著一張字條寫著:“警告!從今天開始囚犯及獄卒不准進入這間屋子範圍內玩桌球,任何違反者將會受到行動對付!”

洪瑞江可以睡水床,據稱是得到醫生的批準。他於1986年12月15日被送入半山芭監獄時,醫藥報告指他身體健康。但是,十一天後(12月26日)他被轉送加影監獄,數日後卻取得一張由新加坡醫生發出的證明書,指他需要睡水床以減輕他的頭痛及背痛問題。

時任加影監獄副局長納丹(Nathan Pillai)聲稱他於1987年1月12日接到一名醫院助理交來的一張寫著“水床由HA峇拉批准”字條後,才准許洪瑞江使用水床。

不過,調查委員會卻發現此事疑點重重,其中一個可疑處是囚犯記錄冊上並無此記錄,而且加影監獄局也沒有向政府醫生要求再度為洪瑞江驗身。

調查委員會在厚達55頁的報告中,並無建議如何處置洪瑞江。相反的,委員會對時任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Jamaluddin Hamid)及時任加影監獄文丁計劃監護官賽夫阿都拉(Saiful Abdullah)作出嚴峻評判,建議將他們革職查辦。

身為局長的惹瑪魯汀阿都哈密被指犯下八大錯失,包括在沒有獲得全國監獄總監批准下,擅自與Beverink公司推行聯營計劃;沒有遵守既定條規而挑選洪瑞江參與文丁胡姬花圃計劃及在圖書館工作。

報告也指這名局長隱瞞批准4名囚犯隨同洪瑞江出外裝修洋房,並與洪瑞江的會面過於頻繁,兩人不再是獄官與囚犯的關係。

至於賽夫阿都拉的錯失,包括私下寫信給Beverink公司讓囚犯出外進行裝修工作及數次以自己的私家車載送洪瑞江。

時任加影監獄二級獄官阿都阿茲胡申(Abdul Aziz Hussin)的錯失最輕。他是被指沒有監視洪瑞江在洋房裝修時的行動,因此,委員會只建議對他作出紀律處分。

獄官是公務員,若要革職則必須交由公共服務局處理,而且過程“頗為複雜”,需要一些時日。

與此同時,被視為“特權囚犯”的洪瑞江出獄後,也在事件鬧得滿城風雨之際靜悄悄出國渡假。他的低調出國,可能與時任副內長梅格朱聶的談話有關,因為副內長曾揚言,當局可能會將他再送返監獄,以抵銷他在坐牢期間的消遙日子。

調查報告公佈後的11個月(即1990年10月25日),公共服務局終於有了決定。惹瑪魯汀阿都哈密及賽夫阿都拉並沒有被革職,前者只是被連降兩級,而後者則在三年內不得升級。他們仍然可以在監獄局服務。

公共服務局是基於惹瑪魯汀阿都哈密的平日工作表現良好及未曾涉及貪污,而且是在屬下蒙騙下犯錯,所以認為值得原諒而只降他兩級。

官階降為高級獄官的惹瑪魯汀阿都哈密,返回加影監獄局服務,而賽夫阿都拉則被調往其他監獄。

監獄當局也沒有採取行動對付洪瑞江,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曾賂賄獄官。

1990年3月接任為全國監獄總監的耶辛惹化透露革職建議的最新發展時認為,隨著兩人受到應得的制裁後,有關事件也告結束了。

約半年後,被降級又恢復工作的惹瑪魯汀阿都哈密離職,告別監獄局生涯而從事其他行業。


下週預告:八十年代的華社,經歷了一場慘烈的合作社風暴,24間華資合作社一夜之間被凍結,數以萬計的存款人欲哭無淚!

Sunday, November 13,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四)

第四集
洪瑞江搭通天地線
獄內睡水床看電視


厚達55頁的內政部調查委員會報告針對洪瑞江(Abdullah Ang)在加影監獄服刑期間獲得的特殊待遇,作出了詳盡敘述,並對洪瑞江的神通廣大及搭通天地線的能耐,感到難以置信。

在加影監獄坐牢的32個月內,洪瑞江很輕易的影響了一些高級獄官,讓他取得許多一般囚犯都無法獲得的特別待遇及特惠。

報告書的結論如此形容:“Abdullah Ang對這些獄官操縱自如,同時,他對監獄局採取的欺詐手段,簡直已達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這個調查委員會的成員承認他們無法確實洪瑞江如何能夠在極短時間內與這些高級獄官建立密切關係,不過,他們已查出他是在踏入監獄數日後,就與這些獄官扯上關係。

通過如此特殊的關係,洪瑞江可以在牢房放置一張水床,而且他還可以隨意更換牢房。每一次換房時,水床也跟著他搬入。

據監獄局的記錄,洪瑞江親人及朋友的探監次數多達31次。他與親友會面的地方,不是普通囚犯使用的玻璃相隔廂房,而是在獄官包括局長的辦公室內。原本作為記錄室的副局長辦公室,也成為洪瑞江的“會客室”,在此接見“一些特殊的訪客”。

調查委員會也發現這間“會客室”曾被其他囚犯使用,包括前馬華總會長陳群川及前馬青總團長兼前副貿工部長紀永輝。

這份報告揭露洪瑞江獲得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Jamaluddin Hamid)的特別關照,他們的關係可謂“非比尋常”。除了局長,他與副局長納登及助理局長依德利斯雅曼也非常熟絡。

過後不久,洪瑞江獲得局長首肯,當起監獄圖書館的管理員。藉著管理圖書館的便利,原本囚禁在C1座的他,在白天時可以自由出入D2座。在加影監獄內,D2座屬於特權牢房,裡面設有其他牢房所沒有的設施,而且面積也較寬大。

D2座向來是囚禁那些被判長期徒刑及接近刑滿的囚犯,他們之間可以自由交往。以洪瑞江的“新人”身份能夠在這裡出入,確實是項優惠。他尚可藉著圖書館管理員的身份,擁有私人電腦、打字機及其他物件。

洪瑞江個人曾捐出一台電腦及3台電子打字機,讓圖書館方便處理文件及記錄等工作。但是,這些由羅里運入監獄的物品卻沒有記錄在案,而當洪瑞江被安排在文丁胡姬花圃工作時,這些被移往花圃的電腦隨後也下落不明。

座落在森州文丁的花圃,原本是加影監獄推行的“依布拉欣計劃”之其中一個單位,以讓那些距離刑滿日期不超過6個月的囚犯,可以在此學習胡姬種植工藝,為出獄後的生計舖路。

尚有20個月才刑滿的洪瑞江,卻能破除這項規定,提早參與這項計劃。令調查委員會更為驚訝的是,洪瑞江參觀這個花圃後,竟然指示他的家族公司(Beverink Sdn.Bhd.)收購這個花圃。

洪瑞江頓時搖身一變,成為花圃的“幕後”老板,而他的活動空間也變得離奇的自由。依照有關的改造計劃,他理應與其他囚犯一起在花圃處理清潔及種植的工作,但是他卻有更多的時間出外處理他公司的業務。

過後,洪瑞江顯然不滿要每天從監獄乘車前往花圃,於是向局長取得口頭承諾,讓他與數名囚犯可以每週將胡姬花送往吉隆坡的Beverink公司及收集肥料。在此之前,花圃的肥料是由芙蓉一家公司供應。

洪瑞江的活動空間越來越廣。他藉著運送胡姬花及肥料之便利,每週到公司一次,並可以走到公司附近的小食檔進餐。久而久之,他出現的次數更多,幾乎每天都在公司辦事。

調查委員會也查出洪瑞江曾指示其家族捐助1萬6000令,以購買農作工具給監獄內的菜圃。

更為離奇的是,洪瑞江在出獄前的一個多月(1989年7月10日起),竟然可以動用他的“特權”調派3名囚犯隨他前往吉隆坡的Jalan Bukit Guillemard住宅區,為自己的一間洋樓進行裝修工作,以便出獄後可以住得更舒服。


下週預告:內政部調查委員會追查洪瑞江在加影監獄睡水床的特惠情況時,赫然發現這張水床又莫名其妙的失蹤了!最後,調查委員會主席接獲一通神秘電話,發現這張水床是藏在前監獄總監的睡房床下。

Sunday, November 6,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三)

第三集
監獄局調查報告僅5頁
內政部不滿疑團無答案


洪瑞江(Abdullah Ang)在加影監獄服刑期間卻能自由出入牢房,甚至前往家族工廠辦理業務的特殊待遇,令全國監獄總監聶阿里芬(Nik Ariffin)大為震怒之餘,即刻下令屬下獄官成立一個四人調查小組,專職徹查此事。

全國監獄總監承認這是“我們監獄局的錯誤,不能把發生的事件全部歸咎於洪瑞江……我們必定會追究到底。”

與此同時,反貪污局也基於洪瑞江的“特殊待遇必有蹊蹺”而介入調查,以深入查明洪瑞江是在甚樣的情況下,獲得如斯的特權厚待。

在朝野眾議員紛紛聲討監獄當局是否實行雙重標準及時任副內政部長梅格朱聶在震驚之中訓令監獄當局盡快提呈調查報告之際,洪瑞江的出獄日期,更成為全國注目的焦點。

洪瑞江的“街頭照片”曝光後的第二日及成為熱門話題之時,他的4年刑期已滿,如期在1989年8月12日出獄。

這一天的大清早,加影監獄前擠滿了記者群,等候洪瑞江步出監獄。他的一名弟弟於早上7時駕著一輛寶馬豪華車駛抵監獄,準備接他離開,惟等至中午時分他卻獨自空車離去。

直至下午4時35分,這名弟弟改駕另一輛本田雅廊轎車直驅進入監獄,有意靜稍稍的載走洪瑞江,卻被在場記者發現。記者群在馬路上攔著轎車的去路,洪瑞江只好下車回答記者的連串提問。

原來,原本可在上午11時獲釋的洪瑞江,是因為受到6名獄官的盤問而延遲出獄的時間。被盤問了數個小時的洪瑞江,拒絕透露有關的詳情。他只是匆匆與記者交談數句,就乘車離開。

洪瑞江出獄了,但是更多的內幕也隨著揭開。報導引述加影監獄局的消息,揭露洪瑞江只是其中一名受到“特別優待”的囚犯。其他有政治背景及名流富豪的囚犯,也同樣得到“特權”。

這些囚犯除了獲得VIP式的款待之外,有者甚至可在囚室內睡水床,同時也安裝了彩色電視機。更有一名因失信案而服刑的囚犯,可以每天駕駛獄官的一輛Volvo官車,自由出入監獄。

獄卒們對此現象,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他們都知道這些“特殊囚犯”與他們的上司都是很親密的朋友,為了怕得罪上司而受到迫害,他們只好隨波逐流。

時任副內長梅格朱聶於8月14日接獲監獄局的調查報告後,翌日向時任首相兼內政部長馬哈迪匯報。他們對這份報告都感到不滿,決定交由內政部成立一個以內政部第一副秘書為首的調查委員會,再度深入調查。

監獄局提呈的調查報告只有5頁,是以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Jamaluddin Hamid)為首。不過,這份報告卻有好幾個疑問沒有獲得解答。

第一:為何洪瑞江提早被安排參與獲釋前囚犯獄外活動計劃?(根據規定,囚犯服完三份之二刑期才能被選參加該計劃。然而,洪瑞江是於1986年12月12日入獄,卻於1988年3月28日就參加該計劃。)

第二:為何洪瑞江出外時,沒有獄卒監視?是否被發現當天沒有受到監視,或是曾數次沒有受到監視?

第三:為何洪瑞江出外時,沒有穿上囚犯制服?

除了這三大疑點之外,梅格朱聶也質疑洪瑞江是否有向監獄官員行賄而獲得特權,雖然已成為自由人的洪瑞江可以依法拒絕接受調查委員會的盤問。這個重點也將是內政部調查委員會要徹查的其中一個疑團。

約三個月後的1989年11月16日,梅格朱聶終於公佈這份厚達55頁的內政部調查委員會報告。這份報告除列出加影監獄的眾多弊病之外,也指名道姓認定3名獄官必須對洪瑞江事件負責,理應被革職或紀律處分。

被建議革職的兩名高級獄官是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及加影監獄文丁計劃監護官賽夫阿都拉(Saiful Abdullah),而被建議紀律處分者是加影監獄二級獄官阿都阿茲胡申(Abdul Aziz Hussin)。

下週預告:厚達55頁的內政部調查委員會報告驚人揭露,洪瑞江是通過特殊的關係在牢房放置一張水床,而且他還可以隨意更換牢房。每一次換房時,水床也跟著他搬入。

Friday, October 28,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二)

第二集
攝影機下無所遁形
洪瑞江獄外活動曝光


馬來郵報(Malay Mail)的爆炸性報導於1989年8月11日午間出街後,立即引起極大震撼。民眾紛紛質疑,為何一名囚犯在服刑期間,竟然可以自由出外辦理私人業務?到底監獄局是怎樣辦事的?洪瑞江又是誰,為何享有如斯特殊的待遇?

報導刊登的照片,清清楚楚的看到洪瑞江出現在怡保路的家族製衣廠。他步往工廠途中,身邊並無獄卒陪同,神情顯得輕鬆自如,直至他發覺被記者跟蹤時,才以手巾遮臉,急步跑入廠內。

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Jamaluddin Hamid)被記者追問時,聲稱洪瑞江是因為參與監獄當局推行的“依布拉欣制度”,而獲准離開監獄出外參加改造活動的囚犯之一。

(所謂的依布拉欣制度(Ibrahim System),是由前任全國監獄總監依布拉欣設定,目的是要讓完成三分之二刑期的行為良好囚犯,可以出外參與一些改造工作,為出獄後的生活作好準備)。

根據監獄當局的這項新制度,洪瑞江是被安排與四名囚犯前往森美蘭州文丁的一個花圃工作。他與其他囚犯每天早上7時乘車離開監獄,於傍晚時分再送回監獄。

不過,8月11日馬來郵報的報導卻如此描述:

“早上7時14分,一輛白色的運輸車駛抵怡保路一間工廠前,四人下車。身穿白色T-恤及長褲的阿都拉洪(Abdullah Ang)走向工廠的籬笆門取起一疊報紙,然後在兩人陪同下走向一間印度茶檔,一邊吃早餐一邊看報紙。

“約廿分鐘後,他留下報紙離開茶檔,混在一群工人之中走入工廠。他的兩名同伴拿起報紙,走向工廠範圍。不久,他們又從工廠出現,並有三名青年陪同著,有者拿著一卷電線,有者拿著一疊舊報紙。這五個人步上運輸車,於早上8時02分離開工廠。阿都拉洪沒有隨車離開,他人還在工廠內。

“下午5時32分,同一輛運輸車出現在工廠門前,這時車內有兩人,其中一人是阿都拉洪。很顯然的是,阿都拉洪較早前曾離開工廠,並在此時返回工廠。他下車後步往工廠,而就在此時他發現有記者拿著相機對準他。他立刻用毛巾遮住面孔,轉身向工廠保安人員交代了幾句。

“過了一陣子,一名衣冠楚楚的男子從工廠跑出來,走過記者乘坐的採訪車,然後記下車牌號碼。在這個時候,記者不得不退出離開這個地方……。”

儘管洪瑞江的行蹤曝露無餘,而且文字與照片都看不到有獄卒陪同,但是,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仍然堅稱當阿都拉洪離開監獄時,其身邊一直都有一名獄卒全日相陪。

局長解答記者的疑惑時承認,阿都拉洪曾於8月4日致函監獄局,要求出外返回其公司辦理一些“私人事務”。信內列明他欲辦理的事務包括內陸稅收局的稅務問題及一些追債人的債務問題。

局長說:“他要求返回公司處理這些事務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有關的文件都在吉隆坡的公司及住家裡。我們隨後批准他的申請,不過,規定全程必須有一名獄卒陪同……。”

當記者向他出示阿都拉洪獨自一人出入工廠大門的照片時,惹瑪魯汀的反應是:“如果這張照片屬實,那麼阿都拉洪顯然是沒有依據指令行事。我們可以採取行動對付他。”

馬來郵報記者的跟進報導,也訪問了怡保路的那間工廠員工及附近的小食檔,他們都聲稱曾多次看到阿都拉洪到來工廠。

記者也追訪文丁花圃的負責人,得知阿都拉洪在過去約八個月內,都與另四名囚犯一起到來花圃工作。每日到此花圃工作的囚犯共有25名,每日工資是5令吉。囚犯須扣除1令50令吉給加影監獄,惟獲得花圃供應早午餐及下午茶點。在場的獄卒每日三次(上午10時30分,下午1時及3時30分)點算人頭,至下午6時30分再安排運輸車將囚犯送返監獄。

這名負責人聲稱阿都拉洪行蹤被拍攝的當日,是於早上約8時15分離開花圃出外購買肥料,並於當日傍晚返回花圃。

不過,當記者向他出示阿都拉洪的照片時,這名負責人頓時啞口無言。


下週預告:洪瑞江服刑期間自由出入牢房,令全國監獄總監大為震怒之餘,即刻下令屬下獄官成立一個四人調查小組,專職徹查此事。

Sunday, October 23,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一)

第一集
身負重任開拓海外投資
洪瑞江失信罪坐牢4年

八十年代的華社,出現了好幾位“奇才”。不過,這些“奇才”卻在當年狂吹的合作社風暴之下身陷囹圄,在監獄裡度過一段時日。

這些紛紛被關入監獄的奇才,有者是直接受到合作社風暴的牽連,他們包括時任副部長紀永輝及黃循營、時任青團運總會長鄭安泉、前任馬華總會長陳群川,而間接受影響入牢者,則是時任大馬海外投資機構董事經理洪瑞江。

眾多坐牢的奇才之中,唯獨洪瑞江最“巴閉”,因為他在加影監獄的32個月日子裡,不但能夠在獄裡睡水床和觀賞彩色電視節目,同時也能自由出外辦理他的私人業務,地位顯得非常特殊。

洪瑞江在獄裡睡水床的奇聞曝光後,朝野對他的“神通廣大”不禁大為嘩然,而監獄局的數名高官特別是管理加影監獄的局長,更成為眾矢之的。

洪瑞江是一名華裔回教徒,又名Mohd Abdullah Ang。以他的才華與人脈,為何會身陷囹圄?論及此事,則要從他掌管大馬海外投資機構(Malaysian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簡稱MOIC)談起。

大馬海外投資機構是於1983年在時任首相馬哈迪呼吁之下成立,其目標是要仿效日本式的綜合商社(Sogososha),並是馬哈迪鼓吹“向東學習”政策下的其中一個項目 。

馬哈迪的原意是要通過這家投資機構促進大馬在國際市場上的投資,尤其是在第三世界及南太平洋開拓新市場。除此之外,這家機構也扮演著政府擴展發展中國家經濟合作政策的角色。

這家機構成立初期,繳足資金是500萬令吉,後來增至1000萬令吉。她有十大股東,包括郭兄弟、馬聯工業、牙直利集團、馬化控股、國企森那美、莫哈末阿都拉洪控股、合順、土著銀行及英雄銀行,個個均大有來頭。

莫哈末阿都拉洪控股是洪瑞江成立的公司。他身負重托,出任這家機構的董事經理職。他上任後不久,市面陸續傳出對他不利的謠言。翌年的1985年10月間,他終於辭職,但卻留下一大堆的問題。

他辭職後不久,又有消息傳出這家機構的財務狀況惡化,導致部份股東退股。最初外界都認為這家機構前景一片大好,因為洪瑞江在任期間不斷的發表有關海外投資的發展消息。直至後來,外界才知道這家機構原來只是“一場美夢”,她不但負債一億令吉,而且還面臨清盤的厄運。

這時的洪瑞江,卻因為涉及失信而逃往新加坡。在大馬政府的要求下,新加坡警方於1986年8月19日將洪瑞江逮捕,並於兩日後的8月21日將他移交給大馬警方,然後由法庭發出延扣令。

約一週後的8月27日,洪瑞江被帶上巴生地方法庭檢控,他面對的罪狀指他於1985年4月9日在八打靈再也的大馬海外投資機構辦事處,以董事經理身份失信該機構33萬8808令吉,觸犯刑事法典409條文。不過,他否認有罪。

此案過後移交高庭審訊。約三個月後的12月15日,洪瑞江在高庭承認有罪,被判坐牢8年及罰款10萬令吉。在409條文下被定罪者,最高刑罰可判坐牢20年。

1987年5月18日,他不服高庭判決而向最高法院上訴,獲得減刑改為坐牢4年及取消罰款。

時年43歲的洪瑞江被送入加影監獄服刑後,他的名字也逐漸在民眾的腦海裡淡忘了。4年的刑期在扣除假期後,他原訂的出獄日期是1989年8月12日。

就在他出獄的前兩天(8月10日)的上午及下午,他卻被人看到出現在怡保路。當時身穿白色T-恤及長褲的他,如普通工人一般在其家族經營的製衣廠進出,身邊並沒有獄卒押護。

早已接獲消息的馬來郵報(Malay Mail)派出記者步步追蹤,將洪瑞江自由自在的一幕全部攝入鏡頭內。

午間出版的馬來郵報圖文並茂報導這則“奇聞”後,立刻轟動全國。事後的調查更揭發洪瑞江在監獄睡水床的特殊待遇。

下週預告:洪瑞江是誰,為何享有如斯特殊的待遇?報導出街後,民眾震驚之餘紛紛質疑,為何坐牢的洪瑞江在服刑期間,竟然可以自由出外辦理私人業務?到底監獄局是怎樣辦事的?

Sunday, October 16,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七)

第七集(完結篇)
阿沙哈里自白懺悔
澳爾根涉借屍還魂


非法組織澳爾根(Al-Arqam)的首腦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終於公開悔過,勸請他的追隨者回頭是岸,步回正軌的信仰!

阿沙哈里是於1994年9月2日在內部安全法令下被扣留。48天後的10月20日,他與7名同樣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的追隨者包括其妻子及女婿,都承認已乖離了回教的教義,同時對此深感懊悔。

時年57歲的阿沙哈里是在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National Fatwa Council)與警方安排下,在國家回教堂與多名宗教司及回教學者舉行一場對話時,發表悔過自白。

這項對話歷時約兩個半小時。對話的完整及未經接剪錄影,也於當晚在大馬電視台播放。

阿沙哈里表明他已覺悟過去所做的一切都是錯誤的。他也表白是真誠的自招,並沒有受到任何方面的施壓。他說:“我向自己保證,在上蒼的意願下,我將會使到那些以往被我誤導的人,都能步回正軌……”。

出席對話的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形容這次的對話,顯示阿沙哈里與其追隨者比在警官面前的自白,更為真實及誠懇。在表達懺悔或覺悟時,有者更因此哽咽流淚。

阿沙哈里的自白,雖然穩定了國內回教徒尤其是澳爾根追隨者的不安情緒,不過,拉欣諾認為這並不表示澳爾根的威脅已經結束。阿沙哈里的自白,只能是澳爾根課題中其中一幕的落幕而已,因為接下來引導追隨者返回正途,將是更長遠及艱辛的工作。

1994年10月28日,阿沙哈里與5名追隨者包括其妻子,因為被扣60天期滿而被有條件 釋放,限居在吉隆坡及雪蘭莪州。另兩名追隨者較後也獲釋。

獲釋後的阿沙哈里翌日返回他已離別7年的甘榜雙溪本查拉(Sungai Penchala)大本營。他在這個大本營會見五百餘名追隨者時,勸請他們勿再穿著澳爾根的長袍,並要他們取下所有澳爾根的布條及他本人的肖像。

他告訴這些追隨者,澳爾根已不存在了,他也不再是他們的領袖。他要他們走向社會,穿一般回教徒的服飾,接受正宗的回教。他坦承自己已經悔悟,他亦希望眾追隨者也能改過自新。

兩日後,阿沙哈里在這個大本營特別召開記者會,宣佈澳爾根正式解散。澳爾根的前中央級領導人也同意由即日起(1994年10月31日)放棄對前追隨者的控制及影響,同時自動解散前組織的一切結社活動。

過後,當局也安排連串的改造計劃。澳爾根的62名前高層領袖除被安排參與宗教改造課程之外,他們的子女也回到教育主流,接受正規的教育。

九十年代中期的澳爾根雖已成為歷史名詞,但在逐步邁入廿一世紀之際,她的名堂仍然不熄,甚至有傳言指她會“死灰復燃”及“借屍還魂”。

警方對此保持嚴密監視,在十餘年來持續的援引內安法令將一些可疑追者逮捕。前領導人阿沙哈里也於2002年2月再被限制居留在沙巴州的納閩,免得他受到一些特定人士的影響。

2004年10月26日,阿沙哈里在納閩的2年限居令期滿後,終於成為自由人。他返回
甘榜雙溪本查拉過著正常的生活,過後也創立了一家公司稱為魯法卡控股有限公司(Rufaqa)。這家公司的活動受到置疑,甚至被宗教局視為澳爾根的“復活版本”,而警方也展開連串行動應對。

2009年8月,阿沙哈里又有驚人創舉。他成立了一個稱為“一夫多妻俱樂部”。擁有4名妻妾與38名孩子的阿沙哈里,再度成為矚目人物。約兩年後的2010年5月13日,阿沙哈里在怡保一家私人醫院病逝,享年73。

阿沙哈里離世後約一年,大馬於2011年6月突然出現一個稱為“千依百順妻子俱樂部”的組織。這個組織是由阿沙哈里創立的另一家稱為全球兄弟公司(Global Ikhwan)設立,而主席乃是阿沙哈里的其中一名妻子。

“千依百順妻子俱樂部”的未來,留待作為另一個“話當年”的題材吧!


下週預告:八十年代的華社,出現了好幾位“奇才”。不過,這些“奇才”卻在當年狂吹的合作社風暴之下被關進牢房。眾多坐牢奇才之中,唯獨洪瑞江最“巴閉”,他在獄里不但可睡水床,還可以自由出外辦理其私人業務,地位異常特殊。

Sunday, October 9,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六)

第六集
內安令扣阿沙哈里
警展開大逮捕行動

自我流亡泰國長達7年的澳爾根(Al-Arqam)首腦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終於回國了!不過,他是在警方護押之下,從馬泰邊境的黑木山關卡帶返大馬!

時年57歲的阿沙哈里是因為在泰國清邁持有失效的大馬國際護照,而於1994年9月2日清晨被泰國當局驅逐。他與4名追隨者在妻子及6個月大女兒陪同之下,被泰警押往曼谷機場,而阿沙哈里本人較後被泰國及移民局官員送往合艾後,再轉送到黑木山交給大馬警方。

當天傍晚6時15分許,在黑木山等候的大馬警方立刻援引內部安全法令條文扣留阿沙哈里,過後將他帶返吉隆坡警察總部接受調查。

他的妻女及4名追隨者則於當晚從曼谷飛抵梳邦國際機場時,被等侯多時的大馬警方通過特別管道帶走,避開在機場外等了約兩個多小時的百餘名澳爾根追隨者及大批傳媒。

時任全國副總警長三蘇里宣佈阿沙哈里被捕的消息時,聲明警方已作好準備應付任何可能產生的局面。不過,局勢卻異常平靜,國內也沒有發生任何暴力事件。

澳爾根對首腦的被捕,顯然是採取“靜觀其變”的態度。這個現今已是非法組織的吉蘭丹州公關阿芝哈受詢時,垣承他們不會採取任何強烈的行動。他們已有心理準備,現今所能做的,就是每天為Abuya(追隨者對阿沙哈里的尊稱)祈禱,希望他可以早日獲釋。

約一個星期後,警方鎖定澳爾根各地的“自給自足”社區,展開大規模逮捕行動。9月8日的凌晨2時許,大批警員突擊澳爾根的芙蓉“聖村”,扣留121名澳爾根信徒與他們的子女,其中一人乃是阿沙哈里的媳婦卡蒂妮馬納。

這是警方掃蕩澳爾根“聖村”的第一炮。當日被捕的其中50人,於下午在森州回教刑事法的五項條文下,被帶上法庭面控。

緊接著,警方翌日再度出動,展開全國性的掃蕩行動。這回除了直搗澳爾根的甘榜雙溪本查拉(Sungai Penchala)總部之外,也突擊其他州屬的基地包括雪蘭莪、霹靂、吉打、檳城、砂勞越及吉蘭丹。

警方在連串的大逮捕行動中,扣捕逾百名澳爾根追隨者,同時起獲大批有關澳爾根組織的書籍、海報、錄影帶、錄音帶及綠色衣物等。

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向報界主管匯報調查進展及講解警方的行動時聲明,警方是為了避免澳爾根禍國殃民,所以絕不容許這個非法組織的勢力繼續滋長。他更矢言要在一年之內,一舉將澳爾根連根拔起的消滅掉。

拉欣諾形容擁有八千餘名“死硬派”信徒的澳爾根,自成立25年以來,其力量不斷滋長,為馬來人帶來威脅,宛如“當年華人面對馬共威脅一樣”。他也透露警方收集的情報顯示,澳爾根的勢力一旦膨脹後,她將會限定華族跟從她的信仰,違令者“一律受到對付”。

全國總警長揭開澳爾根的面紗時也揭發首腦阿沙哈里的“私人野心”。警方查悉阿沙哈里的其中一名妻妾於1994年8月間,曾在約旦承認她的丈夫確實有向一批信徒及支持者坦言要在六個月內從時任首相馬哈迪手中奪過政權。

另一個更為驚人的內幕是,阿沙哈里一旦推翻時任首相馬哈迪及副揆安華之後,將會安排嘉化峇峇向元首推荐由阿沙哈里接任為首相。

警方的調查也顯示,阿澳根的成員相當精靈。他們善於制造假象,譬如為人處世溫文爾雅及彬彬有禮,但是在宣傳方面卻極盡破壞之能事,對首相及全國總警長進行非常惡毒的人格謀殺。

拉欣諾也表明,警方採取的行動,目的是要改造澳爾根的追隨者,而不是有意圖的對付他們。警方只是要對付這個非法組織的領袖,而非其追隨者。

下週預告:阿沙哈里終於公開悔過,勸請他的追隨者回頭是岸,步回正軌的信仰!
他發表悔過自白的對話與錄影,也於當晚在大馬電視台播放。

Wednesday, October 5,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五)

第五集
阿沙哈里被驅離泰國
澳爾根列為非法組織


動向備受矚目的澳爾根(Al-Arqam)首腦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在泰國自我流亡7年後,他的簽證在1994年7月20日到期。

泰國內政部已表明不再更新阿沙哈里的簽證,同時下令限他在七天內離開泰國,並要他將留在泰國的豪華巴士及四輪驅動車一起帶離。

阿沙哈里信徒之一的淡寧嘉化(Tamrin Ghafar,時任馬六甲峇株安南區國會議員)雖然早在數個星期前致函泰國,要求以“難民身份”延長阿沙哈里的簽證,但是他的請求顯然已被泰國拒絕。

泰國的態度相當強硬。她表明若阿沙哈里在期限已滿時沒有出境的話,泰國當局將會採取逮捕行動。

阿沙哈里何去何處?他不可能返回大馬,而他的原意是選擇印尼。不過,印尼官方立刻宣佈不准他入境。隨後,印尼更進一步與大馬、新加坡及汶萊發表四國聯合聲明,指澳爾根是一個“破壞本區域和平的非法組織”,並禁止阿沙哈里入境。

在離境限令結束的兩天前(7月25日),阿沙哈里聯同妻子及四十餘名澳爾根追隨者終於飛離泰國。當時有報導引述消息,指阿沙哈里眾人是前往約旦(Jordan)。

1994年8月5日是澳爾根的終結日子。這一天,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National Fatwa Council)正式宣佈澳爾根是一個非法組織,故此她的一切活動都被禁止,國內的回教徒也受禁不得成為這個組織的成員。

時任首相馬哈迪解釋政府決定禁止澳爾根的因由時,表明政府有足夠證據顯示澳爾根在國內進行具威脅性及乖離正統回教教義的活動,對兒童及年輕一代存有高度危害性。

馬哈迪也強調,若現今政府不採取行動,等到澳爾根的負面影響及威脅曼延到各角落時,將會出現難以控制的局面。他也表明政府歡迎阿沙哈里回國,甚至成立政黨角逐選舉,不過先決條件是,阿沙哈里必須停止進行乖離回教教義的活動。

緊隨著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的宣佈,3名澳爾根信徒入稟高等法庭,要求法庭宣判禁止回教中心時任總監再納阿比汀發表誹謗言論,並要求賠償損失。針對這項訴訟事件,馬哈迪的評論是:“只要符合法律程序,我們歡迎她這樣做,因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在中東的阿沙哈里通過傳真,從納旦發出指示勸告大馬的追隨者保持高度忍耐,一切行事必須依據國法。他要所有的追隨者在這個非常時期,冷靜面對任何的變化。

澳爾根面臨重重挫折之際,阿沙哈里會否返國成為注目焦點。他的吉蘭丹州公關阿芝哈透露阿沙哈里會於近期回國,並指阿沙哈里目前已人在泰國,正擇定日期回國會見信徒及更新國際護照。

阿沙哈里何時又藏身於泰國?這個疑團沒有獲得答案。不過,較早前已有報導指阿沙哈里與追隨者離開泰國前往約旦後,將會重返泰國的根據地,繼續自我流亡及遙控大馬追隨者的行動。

這時,警方也接獲情報指阿沙哈里已於8月20日從約旦飛抵泰國清邁的基地。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透露這個消息時,也表示不排除扣留阿沙哈里的可能性。

雖然澳爾根已被政府禁止,但是,警方綜合各方情報顯示,這個組織仍然嚴重威脅國家的安全。有鑑於此,警方有必要採取防範行動對付阿沙哈里。

1994年8月26日,內政部援引1966年社團法令第五(一)條文,在憲報上正式宣佈澳爾根為非法團體,任何人士若涉及澳爾根活動均屬犯法,警方可以採取行動逮捕他們。任何人若利用澳爾根名義向警方報案,同樣可被警方逮捕。

隨著憲法的宣佈,全國警方已奉命執行逮捕令。5名澳爾根信徒於當日下午前往八打靈再也百樂鎮警局準備報案時,當場被捕,成為第一批“自動落網”者。隨後,警方在全國各地逮捕多名派發傳單的信徒,其中包括學生。

下週預告:自我流亡泰國達7年的阿沙哈里,被泰國押往黑木山關卡,交由大馬警方處理。他的妻女及4名追隨者當晚從曼谷飛抵梳邦國際機場時,也警方通過特別管道帶走。

Sunday, September 25,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四)

第四集
淡寧嘉化涉足澳爾根
警方逮捕派發傳單者

正當澳爾根(Al-Arqam)的底牌逐一被揭發後,澳爾根的一些高層人物也疲奔於解說之中。

1994年6月杪,從泰國返回大馬的其中一名澳爾根領導人卡哈魯汀阿敏(前任雪州行政議員)帶來一項訊息,表示他們的首領阿沙哈里希望能與時任首相馬哈迪會面,以向首相解釋澳爾根的立場。

不過,阿沙哈里的訊息最終被馬哈迪拒絕。當時馬哈迪揶揄的說:“他自以為他的地位和世界領袖不相上下,可是我本身還沒有達到那種程度,因此我不能會見他……。他應該會見的人,是回教中心的負責人。”

在進一步揭發澳爾根活動之餘,時任首相署副部長阿都哈密(Abdul Hamid)再作驚人揭露,指國內每一個州屬平均約有五百名公務員參與澳爾根的活動,而他們大部份都是教育領域或政府部門的行政人員。

檳城的理科大學也有三四位講師參與澳爾根。這所大學的副校長也證實校園內約有廿至卅名學生是這個組織的追隨著。

眾多澳爾根信徒之中,最受人側目者乃是前副首相嘉化峇峇之子淡寧嘉化(Tamrin Ghafar)。當時擔任馬六甲峇株安南區國會議員的淡寧嘉化,於1994年7月初公開承認他是澳爾根的成員。

淡寧嘉化涉足澳爾根,引起部份巫統黨員的極大回響,他國會選區的巫統峇株安南區部甚至通過議案對他投不信任票,令他的政途蒙上陰影。

淡寧嘉化對他的政治前途,選擇保持緘默。不過,他卻表達了對澳爾根的忠誠,揚言除非政府能夠證明澳爾根確實擁有“凱旋之軍”及要以武力奪取政權,否則他是不會退出澳爾根的。

他承認加入澳爾根已逾一年的時間,而根據他的了解,這個組織根本就沒有奪權的意圖,更可況泰國政府已否認澳爾根擁有軍隊。他也聲稱組織領袖阿沙哈里只是教導追隨者要互相尊重,包括回教徒與非回教徒之間要以協商方式解決問題。

澳爾根是否擁有軍隊之說,警察部隊及回教中心各有說詞。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Rahim Noor)在1994年7月中旬發表聲明,證實澳爾根並沒有在外國設立軍隊,而回教中心時任總監再納阿比汀,則依然堅持擁有足夠證據證明澳爾根擁有軍隊。

不過,拉欣諾表明警方的調查,並無法證明澳爾根沒有“妖言惑眾”,即是“以言論在精神上迷惑信徒”。他認為思想上的疑惑比設立軍隊更為可怕,因為“我們(警方)可以摧毀他們的營地,但卻不能令他們停止思想……。”

正當警方仍然嚴密監視澳爾根舉動的同時,卻傳出有澳爾根支持者派發被指是內政部會議記錄的傳單。時任副內政部長梅格朱聶否認流傳的傳單是內政部的會議記錄,因為內政部不曾召開有關的會議。

傳單宣揚教義,成為澳爾根的最新手法。儘管拉欣諾多番作出警告,但是傳單還是到處飛,而且派發傳者據稱都是澳爾根各州領導層的人物。

警方最終展開大規模行動,在全國各地逮捕41名派發澳爾根傳單及印刷品的支持者。他們被捕的地點分別在吉隆坡、雪蘭莪、吉打、馬六甲及檳城。警方是援引1984年(1987年修正)印刷及出版法令調查這些落網嫌犯。

1994年8月5日將是澳爾根的存亡日子。這一天,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National Fatwa Council)將會針對是否要全面禁止澳爾根的活動作出裁決。有關決定一旦成為事實,政府將會以七大法令對付澳爾根。

這七大法令是:(一)在秘密社團法令下被控非法集會、(二)在社團法令下被控無註冊、(三)在教育法令下被控無准證經營宗教學校及小學、(四)在印刷及出版法下被控無准證印刷小冊子及定期性刊物、(五)在貿易說明法令下被控商品未標價、(六)在價值管制法令下被控出售物品及(七)在國家影片發展局法令下被控製作錄影帶。

下週預告:動向備受矚目的澳爾根首腦阿沙哈里,在泰國自我流亡7年。當他的簽證到期時,泰國內政部下令限他在七天內離境。

Tuesday, September 20,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三)

第三集
澳爾根疑在泰國建軍
回教中心擁照片證據

首相署回教中心於1994年6月揭發澳爾根(Al-Arqam)在泰國曼谷秘密練軍的消息公諸於世後,立時引起民眾的嘩然與關注。

這個中心的時任總監再納阿比汀(Zainal Abidin)更進一步揭露澳爾根的軍隊稱之為“凱旋之軍”,其終極目標是要通過武力迫使大馬成為回教國。

再納阿比汀聲稱回教中心是從一些小冊子及錄影帶等媒介中收集證據,並掌握了澳爾根的一舉一動。他更指澳爾根志在使大馬成為亞洲“回教榮譽”之邦的根基地,然後再擴展至全世界。

他也宣稱回教中心擁有證據證明澳爾根成立的“凱旋之軍”並非無稽之談。回教中心掌握的一些照片顯示這支軍隊的隊員,正騎在馬背上操軍。

這次的大揭秘引起政府各方的關注。時任首相兼內政部長馬哈迪坦言澳爾根成立軍隊之舉,已威脅到國家的安全。他聲明若情形惡化,政府將會毫不猶疑採取行動對付。

內政部也針對此事要求泰國協助調查及監督澳爾根的活動。副內政部長梅格朱聶親自會見泰國副外交部長蘇林博士時,獲得泰國保證會提供澳爾根活動的情報,因為泰國本身也擔心有關的活動會導致泰南回教徒的分裂。

馬泰兩國的合作被視為極之重要,因為幾年來,澳爾根首腦阿沙哈里一直都藏身在泰國。

阿沙哈里能夠長久在泰國逗留,內政部懷疑移民局內有澳爾根的同情者替他更新護照。故此,隨著阿沙哈里的護照期滿後,梅格朱聶下令移民局必須規定要阿沙哈里親身回國辦理更新手續。

有關澳爾根在泰國成立軍隊之說,泰國政府矢言會進行調查。過後不久,泰國駐大馬大使蘇拉蓬發表官方聲明,表示沒有證據支持澳爾根組織的軍隊,有在曼谷接受訓練的說法。

與此同時,澳爾根在瓜拉丁加奴分發給信徒的傳單中,否認成立“凱旋之軍”之說,同時聲稱回教中心的指責足以影響馬泰兩國的聯系。這個組織甚至挑戰政府派員到泰國,以指出有關軍隊訓練的地點。

在事情鬧得喧喧嚷嚷之際,澳爾根的資產引起關注。時任國內貿易與消費部長阿布哈山(Abu Hassan)更指示部門官員徹查澳爾根集團所生產的產品,以鑑定其合法性。

澳爾根建立的商業王國相當驚人。她在18個歐亞國家都設有業務活動中心,涉及的業務層面廣泛,包括飼魚業、畜牧、食品加工、電腦、娛樂、市場行銷、迷你市場、汽車維修、旅遊等等,總資產據知有3億令吉之多。

澳爾根的資產讓政府大為置疑之時,阿沙哈里的一名隨從阿芝哈(澳爾根的吉蘭丹州公關)露面,述說澳爾根的財務來源及組織詳情之餘,也揭開首腦阿沙哈里的神秘面紗。

在柔州麻坡中化獨中畢業的阿芝哈(時年32歲),是在家人同意下投靠澳爾根擔任高職。他解釋這個組織的命名來歷時,披露Al-Arqam的正確中文名乃是“澳爾根”。

據阿芝哈透露,澳爾根的雄厚商業資金,大部份是由廣大的支持者捐獻,而澳爾根也擁有一個最低額數目的個人投資。他們都是以合作方式集資進行商務,同時大部份的投資者都沒有收回投資利潤,而這些利潤則用作再投資用途。

她在大馬擁有六千多名在組織內擔任職務的忠貞份子,而組織印發的月刊銷量達10萬份。這也說明,澳爾根擁有超過10萬名的支持者。

在組織方面,澳爾根的結構體系設有財政、內部事務、貿易、教育、外交、衛生及宣傳等部門,宛如政府內閣一樣。另外,在大馬的13個州屬,澳爾根也制定各州的領導人,扮演著有如各州州務大臣的一般角色。

在眾信徒眼中,阿沙哈里乃被視為“教父”,他們尊稱他為Abuya。阿沙哈里擁有4名妻子及卅多名孩子。這些妻妾都是澳爾根的成員,她們嫁給阿沙哈里之前,乃是阿沙哈里的文書助手。其中一妻是擔任他的秘書,另三妻則負責草擬講稿、安排節目及料理起居事務。

阿沙哈里每次周遊列國時,他的身邊至少有兩名妻妾同行。

下週預告:眾多澳爾根信徒之中,最受人側目者乃是前副首相嘉化峇峇之子淡寧嘉化。當時擔任馬六甲峇株安南區國會議員的淡寧嘉化,於1994年7月初公開承認他是澳爾根的成員。

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二)

第二集
澳爾根首腦被稱天父
怪異事件添增神秘色彩

澳爾根(Al-Arqam)私設電台的“罪名”雖然獲得平反,惟在當局調查後證實,她卻是一個沒有在1966年社團法令或宗教條例下註冊的團體。換言之,她乃是一個不合法的組織。

自從澳爾根的活動曝光後,政府除了禁止她所出版的刊物及設立專案小組監視她的動向之外,一直都沒有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以致有傳言指政府“怕了”這個組織。

政府真的“怕了”澳爾根?非也!據時任首相署副部長阿都哈密(Abdul Hamid)當時的解釋,政府不想動用強硬手法,是因有所“顧忌”。倘若政府立刻嚴禁澳爾根,極之可能會引起強大的反彈,從而使到社會動盪不安,而這正是政府不想看到的後果,所以需要一些時間處理。

與此同時,時任首相馬哈迪也另有說法。他言明除非有證據證明澳爾根首腦阿沙哈里有涉及犯罪活動,否則政府不會採取逮捕行動,因為這涉及宗教問題。

1992年3月杪,有報導指匿藏在泰國的阿沙哈里會在近期返回大馬。隨後不久,外表看似寧靜及與世無爭的澳爾根“自給自足”社區,傳出兩宗怪異之事。

其中一宗是在該年的6月中旬,發生在甘榜雙溪本查拉(Sungai Penchala)大本營。一名5歲小女孩被一名曾在馬來亞大學深造的學生(約卅歲),揮刀砍傷頸部。過後她在馬大醫院經過5個多小時搶救後,渡過一劫。

這名行兇者原本是來自霹靂州安順,惟自1987年開始,他就居住在甘榜雙溪本查拉。事發當晚約7時30分,行兇者突然發狂將在屋外玩耍的女孩強拖入澳爾根的行政辦公室,揮刀將她砍傷,幸村民及時救援,制伏行兇者後再將女孩送往醫院。

這宗血案引起回教事務局的關注。由於澳爾根背景特殊,所以回教事務局要深入了解行兇者是因為精神有問題引起殺機,或是因為對宗教過度狂熱而失去理性。

掌管回教事務的阿都哈密當時的反應是:“如果此案證實是因為對宗教太過狂熱而造成的話,這將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宗教局有必要採取行動……。”

另一宗怪異事件是於8月間傳出。當時,衛生部揭發接到至少6宗小孩患上小兒麻痺症的病例,而這些患病小孩都是來自居住在澳爾根“自給自足”社區的家庭。

衛生部從這些病例中相信有眾多澳爾根的信徒,沒有將嬰孩送往醫院接受各種疫苗接種的注射,因為自八十年代政府規定所有嬰孩都必須依照時間表注射疫苗接種後,小兒麻痺症已在我國絕跡。

澳爾根信徒的多名孩子患上此症,說明了有不少的澳爾根信徒基於他們追隨的教義,拒讓孩子接受疫苗接種。

這兩宗怪異事件的相繼而至,為澳爾根這個詭異組織,增添了更濃厚的神秘色彩。較早前報導指阿沙哈里將會返回大馬,過後證實只是傳言。

踏入1994年6月,時任副內政部長梅格朱聶(Megat Junid)作出驚人揭露,指澳爾根的活動已達到“分裂回教徒和破壞國家”的地步,因此政府隨時都可能扣留這個狂熱組織的領袖。

副部長也揭露澳爾根的追隨者已把他們的領袖奉為神,同時也認為他們的領導人阿沙哈里是治理我國行政的最佳人選。這些追隨者甚至尊稱阿沙哈里為“天父”,完全遵照阿沙哈里的吩咐行事。

梅格朱聶當時認為這樣的情況足以造成馬來人之間出現緊張氣氛,並也令到非回教徒產生恐懼,足以破壞國家的安定。

緊接著,首相署回教中心又爆新料,時任總監再納阿比汀(Zainal Abidin)揭露澳爾根已成立一支313人軍隊“保護”她的首腦,而督軍者正是阿沙哈里。這支軍隊的操
練地點,是在泰國的曼谷。

異端組織在外國建軍,非同小可。時任外交部長阿都拉巴達威(Abdullah Badawi)對此大表震驚之餘,也聲稱會要求泰國給予外交上的合作,依據“不傷害任何一國之感受”處理這個問題。

下週預告:首相署回教中心揭發澳爾根在泰國曼谷秘密練軍後,更進一步揭露澳爾根的軍隊稱之為“凱旋之軍”,其終極目標是要通過武力迫使大馬成為回教國。

Wednesday, September 7,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一)

第一集
澳爾根宣揚異端教義
進軍各行業資產達3億

在民眾眼里,澳爾根(Al-Arqam)是一個神秘及詭異的組織,但在執政當局尤其是巫統的眼中,她卻是一個宣揚異端教義的邪教團體。

澳爾根是於1968年,由當時年方30餘的傳教士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創辦。廿多年後進入九十年代,這個組織日益壯大,在大馬國內擁有48個信徒自建的“自給自足”居住社區,其中一個最大的社區,座落在吉隆坡鄰近的甘榜雙溪本查拉(Sungai Penchala)。

雙溪本查拉社區建於1972年,地區偏僻,佔地約2公頃。信徒在這裡過著原始般的樸素生活,並有著本身建設的學校,強調修身養性的精神生活,似乎遠離榮華的塵世。在組織不斷擴大之後,這個社區成為了澳爾根的大本營總部。

澳爾根信徒的生活方式,看似與世無爭,但是在商界裡她卻是一支異軍,自七十年代中期就開始進軍各行業務,大展拳腳。

她擁有的屬下公司多達22家,業務遍布全球包括汶萊、印尼、泰國、新加坡、菲律賓、澳洲、法國、德國、英國、巴基斯坦、約旦、埃及和美國等,資產超過3億令吉。

她涉足的業務多樣化,單在大馬就參與22個商業領域,包括擁有56間工廠、52間雜貨店、20間迷你市場、18間餐館、36間書店、21間服裝店及12間汽車維修廠。同時,她在全世界都擁有支持者,單在大馬就有一萬名之眾。

澳爾根當初的創立宗旨,原本是要協助信徒提升個人的宗教精神和接近真主阿拉。不過,在後期卻成為創辦人阿沙哈里搞個人崇拜主義的工具。

澳爾根宣揚的異端教義,在八十年代末(1989年)引起關注,而Al-Arqam這個名稱開始在國會上議院曝光。當時,一名女上議員在辯論議案時,就提醒外交部、內政部和移民局監視澳爾根首腦阿沙哈里的動向。

這名女議員艾倫(Ainon Ariffin)直指阿沙哈里經常到海外宣揚教義,而其追隨者則在本地活動。她也透露曾接獲一些女學生投訴,指被逼日以繼夜的參與這個組織的宗教講座,令到學生無時間做學校功課。

其實,澳爾根的活動早在內政部監視之中。時任副內政部長梅格朱聶(Megat Junid)在回答上議員的提問時,表示政府已吊銷澳爾根出版的5本雜誌及書籍,同時也密切關注著澳爾根的傳教活動。

隨後,大馬政府基於澳爾根“崇拜伊拉克總統沙達胡申”及“破壞回教和諧”為由,再度下令禁止澳爾根派系在政府部門進行任何形式的活動。

正當澳爾根備受大馬政府關注之餘,印尼政府也採取類似行動,宣佈禁止澳爾根出版的4本書籍, 理由是有關著作足以損害印尼與外國的良好關係。

與此同時,印尼的蘇門答腊高等法庭基於該國宗教理事會發出的禁令而發出庭令,不准阿沙哈里入境。

當時,人在新加坡的阿沙哈里就印尼法庭的宣判,在新加坡的樟宜澳爾根總部接受印尼一份雜誌訪談時,否認涉及宣揚異端教義。

阿沙哈里聲稱他於兩年前(1988年4月)離開大馬,主要是到其他國家傳教。

澳爾根的動向,初期只是受到馬來文及英文報章的廣泛報導,中文報章只是依照一般新聞簡單處理。

1991年10月,有報導作驚人揭露,指澳爾根在雙溪本查拉總部設有一個命為“Al-Arqam的電台擴播站”,而警方也依據有關的報導,派員前往雙溪本查拉調查。

事後澳爾根發表聲明,承認這只是他們設立的擴播室,以擴放宗教歌曲娛樂甘榜居民,並不是報導所指是一個利用通訊儀器的非法電台。

月餘後,時任新聞部長莫哈末拉末也證實,澳爾根只是使用一個擴音器的“PA系統”,傳播其宗教教義,並不是所謂的Al-Arqam電台。由於此舉沒有抵觸擴播條例,所以新聞部沒有對這個組織採取行動。

下週預告:澳爾根私設電台的“罪名”雖然獲得平反,惟在當局調查後證實,她卻是一個沒有在1966年社團法令或宗教條例下註冊的團體。換言之,她乃是一個不合法的組織。

Sunday, August 28, 2011

奧馬烏納劫軍營(七)

第七集(完結篇)
親情呼喚 假軍投降
軍官闖虎穴擒阿敏

奧馬烏納(Al-Ma'unah)組織的一批假軍,在武吉遮那烈(Bukit Jenalik)與軍警對峙時,軍方已查出一些假軍的身份,並特別安排一名假軍的兄長進人山林傳達勸降訊息,但得到的答案卻是“絕不投降”,假軍反而向軍方提出要電池、香煙及食物等的要求。

首次接觸失敗後,軍警於這一晚(7月5日)勸告新壽活一帶的居民從晚上8時至翌日清晨6時之間,嚴禁在軍警剿圍的地區走動。這項勸戒顯示,軍警將會採取更大的應對動作。

踏入凌晨1時許(7月6日),其中7名假軍的家屬在軍警安排及在警隊嚴密護送下,抵達距離新壽活約2公里的甘榜莪宗教學校。隨後,這批包括數名小孩在內的家屬,乘坐3輛裝甲車前往出林邊沿的國民小學。

軍警代表拿起擴音器,勸告藏身在山林的假軍投降。緊接著,其中一名婦女也以哽咽語氣勸請丈夫棄械投降。她聲淚俱下的喊道:“老公,夠了吧!想一想我們多麼的想念你,我們的孩子也很需要你……。不要受到朋友的左右啊!老公,你經常以朋友為重,但現在是我在受苦,不是你的朋友啊!”

另一名也是假軍妻子的婦女喊哭著:“今天是你的生日。為何你要這樣做?你不是說經常要和我在一起嗎?”此時,身邊的女童與男童也哭成一團:“爸爸!回來啦……”。此情此景,親情是最感人的。

阿敏的兄長也在場高喊:“這一切都是白費的……你的舉止都是家人不要的。”而他的母親只說了兩句“孩子啊!孩子”就淚流滿臉,無法再說下去。

軍警代表過後接口:“這座山已被我們包圍了!你們最好是和平投降,不要釀成流血事件,況且我們已逮捕了你們的同黨。”接著,他唸出數人的名字。

軍警及家屬苦勸了一個多小時,山林仍然毫無動靜。在凌晨3時35分許,裝甲車陸續離去,而假軍家屬也被帶離新壽活。

凌晨約5時30分,山林終有動靜了!兩名負責假軍伙食的伙頭軍,最先出來投降。從中午時分至2時,再有9名假軍步出山林,棄械投降。

下午3時15分,陸軍野戰部隊指揮官拿督再尼中將(Lt.Jen. Datuk Zaini Mohd Said)再度勸告阿敏和15名成員投降,但他們堅持拒降,阿敏甚至挑戰再尼中將上山會談。

約3時30分,再尼接受阿敏的挑戰,率領43名軍警步上約600公尺高的假軍大本營。為了取信於阿敏,再尼赤手空拳上陣。面對著16名神情嚴肅及手持巴冷刀的假軍時,再尼盡量緩和現場氣氛,力圖鬆懈假軍的緊張情緒。

此時,阿敏將手握著的一把M16M萊福鎗及一把輕型機關鎗指著再尼。再尼佯裝踱步,左挪右避的閃開鎗口。當他背著阿敏走開之際,他突然回身指著阿敏怒罵:“你的行為已違反了回教的教義,整個行動都是錯誤的……。”

再尼的嚴詞,激怒了阿敏。怒氣上頭的阿敏沖前揪著再尼的衣領,猛力把再尼拉前扣動機板。就在這刻不容緩的一瞬間,再尼揮手撥開阿敏手中的鎗械,發射的子彈當場擊斃一名站在旁邊的假軍。

再尼立刻施以擒拿手將阿敏扳倒,壓在地上將他活擒。隨伴再尼到來的軍警見機不可失,立刻發動攻擊將其餘的15名假軍制伏。

四天三夜的對峙,終於結束了!軍警不費一鎗一彈制伏這批假軍,乃因軍警採取的軟硬兼施心理戰術奏效。與假軍對峙之時,軍方已摸清假軍底細,知道他們根本是一群烏合之眾,只有二三人通曉軍火,所以一擊則破。

警方過後將投降及落網的29名假軍(包括3名被派往吉隆坡破壞啤酒廠的成員)帶上法庭,面對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的叛國罪名。經過冗長審訊,阿敏及3名心腹查希慕斯林(Zahit Muslim)、查瑪魯丁 (Jamaludin Darus)及遮馬里(Jemari Jusoh)被判死刑。其餘25人被判坐牢思過。

2006年7月杪,查希慕斯林、查瑪魯丁及遮馬里被正法。一週後的8月4日,阿敏也被送上絞刑台獨自上路。


下週預告:在民眾眼裡,澳爾根(Al-Arqam)是一個神秘及詭異的組織,但在執政當局尤其是巫統的眼中,她卻是一個宣揚異端教義的邪教團體。這個組織是於1968年,由當時年方30餘的傳教士阿沙哈里創辦。

Sunday, August 21, 2011

奧馬烏納劫軍營(六)

第六集
奧馬烏納企圖發動聖戰
假軍挖戰壕殺軍人


奧馬烏納(Al-Ma'unah)首領阿敏派遣心腹南下吉隆坡製造動亂的同時,他也於當晚(
2000年7月2日)7時許率領另3名組織成員,乘坐Pajero軍車北上玲瓏,襲擊當地的Lata Kabu國能大廈的電流轉駁站。

阿敏四人抵達目的地後,步行上山。隨著,阿敏舉起機關鎗向電流轉駁站掃射,以圖讓轉駁站倒塌,中斷當地的電流供應。

阿敏心中尚另有所圖,他企圖在發動“聖戰”之時,趁勢炸掉霹靂州貞德隆水霸,然後再發動攻勢襲擊警察局。

在組織副首領查希慕斯林(Zahit Muslim)勸阻之下,阿敏唯有押後此計劃。過後在軍警重重包圍之下,阿敏的這個大計劃也胎死腹中了!

自軍火失竊後,軍方已於7月3日在江沙至宜力一帶的主要道路設下路障嚴密把關。過後,在村民投報及確認假軍匿藏在新壽活的武吉遮那烈時,兩千餘名軍警人員立刻被調派到現場。

軍警的重重包圍,仍無法逼使假軍投降。在7月4日,雙方發生短暫的鎗戰,假軍每次開鎗後,都一起“荷!荷!荷!”的在高喊,顯得非常興奮。

軍警得知假軍手中持有3名人質,在投鼠忌器下不敢採取強攻行動,更可況假軍的基地處於山林的一個居高臨下小山坡,對假軍來說是易守難攻的策略性地點,軍警若硬攻,可能造成很大的傷亡。

落入假軍手中的3名人質警曹莫哈末沙(Sjn Mohd Shah)、暗探沙佳德文(Kpl Sagadevan)與村民惹化布爹(Jaafar Putih)於當日(7月3日)被押往山林營地後,飽受假軍的虐打。

莫哈末沙及沙佳德文的警員身份曝光,遭遇更慘,他們除被假軍拳打腳踼及揮動M16萊福鎗鎗柄毆擊之外,也被假軍喝令脫掉衣服,只穿著底褲在營地操步,然後又令他們躺在地上,用腳踩踏他們的背部。他們也被令做鴨子跳及拳上壓,身下卻放著數顆榴槤。

歷經多番折磨,假軍將3名人質綁在榴槤樹。第一晚,阿敏拿著M16萊福鎗指著莫哈末沙的胸膛,問他有多少次沒有批准發出准證給回教黨的講座會。當莫哈末沙答稱他沒有權力簽發准證時,阿敏又拿起一把M203榴彈發射器再問:“你曾經殺了多少名宗教司?”

當莫哈末沙聲稱並無殺過人時,阿敏感到很不滿意。他扣動榴彈發射器的機板,惟沒有彈頭射出。此時的莫哈末沙,已被嚇得臉無人色。

翌日,莫哈末沙與惹化布爹被令挖掘多個土坑作為戰壕,而沙佳德文則在假軍監視之下,在小溪邊建搭一間廁所。他們吃的是假軍提供的餅干,喝的是小溪取來的山水。

在中午時分,假軍營地傳來一陣騷動。原來,假軍在山林深處捉到一名隸屬突擊部隊的軍人。這名軍人馬修(Mathew)原本是與大批軍警深入山林,準備切斷小溪的水源及搬走假軍的糧食。孰料,軍警之舉被假軍發現,在假軍發射榴彈炮的混亂中,馬修被俘擄。

假軍半拉半拖將馬修帶到阿敏面前,當時手持M203榴彈發射器的阿敏顯得非常激動,不斷的重複盤問馬修山林外倒底有多少軍警。當馬修表示不知情並聲稱是自己迷路時,阿敏盛怒下令心腹開鎗。在5聲鎗響下,由假軍之一的遮馬里(Jemari Jusoh)射出的一鎗擊中馬修的背後,造成他當場慘死。

過後,假軍指示挖掘戰壕的人質,將死者埋在其中一個土坑內。

第三天,山林外的軍警仍然將假軍重重包圍,局勢依然緊張。假軍總共挖掘了13個戰壕,隨時應戰。

在斷斷續續的零星鎗戰中,一名假軍中鎗受傷,觸怒了阿敏。他將這股怒氣發洩在沙佳德文身上,下令假軍用極度殘忍的手法及連開12鎗殺死沙佳德文,然後命令莫哈末沙將沙佳德文的屍首埋在較早前埋葬馬修的土坑內。


下週預告:陸軍野戰部隊指揮官拿督再尼中將勇闖虎穴,接受阿敏挑戰入山談判。被激怒的阿敏沖前揪著再尼的衣領開鎗時,被再尼揮手撥開,發射的子彈當場擊斃一名站在旁邊的假軍。















Sunday, August 14, 2011

奧馬烏納劫軍營(五)

第五集
假軍捉兩警與村民當人質
兩千軍警包抄新壽活山林

霹州江沙縣新壽活(Sauk)的武吉遮那烈(Bukit Jenalik)村後山林傳出的鎗聲,曝露了奧馬烏納(Al-Ma'unah)組織的藏身地點。

奧馬烏納首領阿敏率領14名假軍搶劫軍營軍火之前,早已選定這個距離玲瓏約10公里的武吉遮那烈山林,作為組織的基地。

在展開劫掠行動之前一天,為數約30人的組織成員已佔據此基地,並搭起營帳及挖掘戰壕,隨時準備與政府軍交鋒。7月1日清晨7時許,當地一名華裔樹橡園園主進入山林拾榴槤時,曾看到3輛深綠色的Pajero四輪驅動車停放在該處。

在7月2日及3日的清晨,當地的兩名樹橡園園主進入山林拾榴槤,被兩名身穿軍服及手持鎗械的馬來男子阻止,警告他們不要進入山林,以免遇到危險。雖然他們心中納悶,但卻不敢惹事。

阿敏與假軍於7月2日凌晨從宜力東西大道瓜拉雷19公里的第二哨站及第304步兵軍營取走百餘支萊福鎗及大批鎗彈與軍火配備後,返回武吉遮那烈的山林基地。他們稍作休息,過後就逼不及待利用劫來的軍火練鎗,為“聖戰”備戰。

鎗聲驚動了當地的村民,江沙警區主任與警區政治部主任也接到投報。兩人商談後,決定派出3名警員前往山林調查。

隸屬政治部的警曹莫哈末沙(Sjn Mohd Shah)接到命令後,於7月3日早上9時許獨自騎坐摩多前往武吉遮那烈。在山林邊沿,他遇到也是被派往現場調查的暗探阿都拉查化(Kpl Abdullah Jaafar),並被告之他的同僚暗探沙佳德文(Kpl Sagadevan)已進入山林探察。

莫哈末沙停好摩多,步入山林。果然,他在山林深處遇到沙佳德文。當時一名村民
惹化布爹(Jaafar Putih)也在該處拾榴槤。他們向他探問是否有看到軍人出現時,在輕聲談話之間就傳出兩響鎗聲。

莫哈末沙四處張望,映入眼前竟是兩名身穿軍服及頭綑紅白布巾的軍人。其中一名手持M16萊福鎗的軍人喝道:“你們是何人?在這裡幹甚麼?”

在鎗口淫威下,莫哈末沙、沙佳德文和惹化布爹被兩名假軍押入山林。坐鎮大本營的阿敏見了他們,命人搜身,兩人的警員身份終被揭破,結果慘遭假軍虐打。

兩警被捉時,在山林外的暗探阿都拉查化只聽到裡面傳出的鎗聲。他心知不妙,只好跑回警局向政治部主任報告。

很快的,兩名暗探被擄及山林出現軍人的消息,傳報至警察總部。大批軍警立刻出動,奉派前往新壽活的武吉遮那烈,沿途一帶軍警也設下路障,嚴禁閒人進入武吉遮那烈地區。

兩千餘名軍警手持重型武器,荷鎗實彈的將武吉遮那烈的山林重重包圍。這些分別從多個軍營調來的軍人,均帶備足夠軍糧,準備採取“斷糧策略”逼使山林的假軍棄械投降。

阿敏與眾假軍被軍警重重包抄之前,已有計劃要在一些地區鬧事。他的“聖戰”計劃就是要在吉隆坡製造一些恐怖事端,藉此激發民怨及煽動情緒。

從軍營劫得大批軍火後,阿敏依計行事指派一名心腹沙希迪阿里,南下吉隆坡進行破壞行動。7月2日深夜11時30分,沙希迪在巴生組織總部會合另兩名組織成員,驅車前往沙亞南一間啤酒廠。

當時,他們帶備M16萊福鎗及M203發射器。在啤酒廠外觀察一番後,沙希迪舉起鎗械要發射時,驚覺鎗械發生故障。他們只好折返總部。鎗械維修之後,他們重新出發返回沙亞南的啤酒廠,這回另有兩名成員加入。

他們四人於凌晨4時許,朝沙亞南的啤酒廠發射兩鎗,造成廠內的電流中斷。隨後,他們再驅車前往聯邦大道旁的另一間啤酒廠,再發射一鎗。

同一天(7月3日)的晚上11時30分,他們驅車離開巴生組織總部。於午夜12時10分抵達黑風洞後,他們又朝黑風洞的印度神廟連續發射3鎗。

隨後,他們四人驅車返回武吉遮那烈的基地。當他們發現武吉遮那烈被軍警重重包圍後,轉往太平。其中兩名成員在太平改搭巴士返回吉隆坡,而沙希迪與另一成員北上返回雙溪大年的老家。


下週預告:落入假軍手中的3名人質包括兩名警員被押往山林營地後,飽受假軍的虐打。過後,假軍俘擄一名軍人,並開鎗將他殺死。



















Sunday, August 7, 2011

奧馬烏納劫軍營(四)

第四集
阿敏再闖304軍營劫軍火
山林練鎗驚動村民報警


奧馬烏納(Al-Ma'unah)首領阿敏率領14名假軍,通順無阻的從宜力東西大道瓜拉雷19公里的第二哨站取走大批軍火後,再率眾展開他的B計劃,直擊宜力第304步兵軍營的大本營。

2000年7月2日凌晨4時15分,身穿少校軍裝的阿敏與假軍乘坐3輛Pajero軍車,抵達
第304軍營的柵門前。阿敏立刻指令在守衛站值勤的一名軍人開柵,讓他們進入軍營進行突擊檢查。

當時守衛站的電燈剛巧壞了,不過,週圍的路燈及守衛室射出的燈光,尚可看到來人的樣貌。負責守衛的軍人羅西諾(Rozi Noh)初時拒絕開柵,聲明必須要先通知值勤官。

阿敏高聲喊道:“我們是受到上頭指示到來這裡檢查的。你們的值勤官已知道此事,無需再通知他。我要你立刻打開柵門……。”

較早前,3輛Pajero軍車即將駛抵柵門前時,司機連續三次閃開高燈,表示車內有高級軍官。羅西諾也看到這個暗號,此時再受到少校叱責,他只好打開柵門,讓3輛Pajero軍車駛入營內。

這3輛軍車經過添油處後,其中一輛停在軍火庫前,另一輛停在行動室外,另一輛則停在守衛室外。

這個軍營每日都有12名軍人值夜班,採用輪流制負責監守,時間是從傍晚6時30分至翌日清晨6時30分。當假軍入營時,營內只有3名軍人守衛,其餘者都在睡覺等候接班。

此時,部份假軍跟隨假中校查瑪魯丁下車,步入守衛室及軍火庫。羅西諾關上柵門後,也被阿敏指示前往軍火庫。他抵步時,看到3名持鎗的“指揮軍官”守在軍火庫處,而兩名與他一起輪班的同僚,正協助檢查軍火庫的鎗械,然後再將鎗械搬到靠近Pajero軍車的路旁。

查瑪魯丁拿著對話機說了一番話後,喝令羅西諾協助眾假軍,把軍車內及放在路旁的軍火搬到操步場。查瑪魯丁表示他們檢查這批軍火後,會於清晨6時30分5再到回來。

隨後不久,阿敏和查瑪魯丁帶領眾假軍與3輛裝滿軍火的Pajero軍車,離開第304軍營。他們在此軍營逗留的時間,大約只有半個小時。

被假軍取走的軍火包括80支M16萊福鎗、5支M203式榴彈發射器、2支Steyr型萊福鎗、4支通用機關鎗及6支輕型機關鎗、5個通用機關鎗支撐架、4個通用機關鎗附加器、3個輕型機關鎗附加器、104個彈匣、26把刺刀和6個彈袋等。

羅西諾與兩同僚目送3輛Pajero軍車離開軍營,過後心感不妥。他急步跑到守衛室叫醒正在睡覺的守衛長安華,告知有高級軍官取走軍火作檢查。隨後他們再向兩名值勤官報告,然後於5時30分許,前往宜力警局報案。

這宗有史以來最大宗的軍火失竊案,轟動全國。社會輿論大力抨擊軍營的鬆懈防衛系統之際,也擔擾這批軍火若落在心懷不軌的集團手中,後果實不堪設想。

時任副首相兼內政部長阿都拉承認軍火失竊顯示軍方的保安程序及管制出現漏洞之餘,更促民眾無需驚慌。時任國防部長納吉也形容此案的情節,猶如好萊塢特技電影。由於造案者的底細尚未摸清,當局需要一些時間調查。

宜力軍營被劫約8個多小時後的7月2日下午1時30分許,霹州江沙縣新壽活(Sauk)的遮那烈(Bukit Jenalik)村長聽到村後的山林,傳出鎗聲。接著在晚上8時及翌日清早8時45分,他又聽到一輪的鎗聲。

這些鎗聲是一聲一聲的發出,每次為時約三分鐘。曾在軍隊服務超過21年的村長,辦認出那是發自M16萊福鎗及GPMG型機關鎗的聲音。

來歷不明的鎗聲,驚動當地的村民。江沙警方在7月3日接獲村民投報後,警區政治部的一名警曹莫哈末沙(Sjn Mohd Shah)接到上頭指示,前往遮那烈查探鎗聲的來源。

莫哈末沙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與奧馬烏納組織成員正面交鋒,隨後觸發了一場驚天動地的正邪之戰!


下週預告:山林傳出的鎗聲,曝露了奧馬烏納的藏身地點。原來,阿敏率領14名假軍搶劫軍營軍火之前,早已選定距離玲瓏約10公里的武吉遮那烈山林,作為組織的基地。

Sunday, July 31, 2011

奧馬烏納劫軍營(三)

第三集
阿敏率假軍闖哨站
軟硬施威智取軍火

奧馬烏納(Al-Ma'unah)首領阿敏曾於1992年至1994年,在宜力第304步兵軍營的訊號組擔任無線電操作員(Juru radio)兩年,所以他對這個軍營的環境不但熟悉,也了解軍營內的操作。

他這次的大計劃,很自然就鎖定在這個軍營。他的A計劃是先奪宜力東西大道瓜拉雷19公里的第二哨站,B計劃是後襲南部不遠的第304步兵軍營大本營。

2000年7月2日凌晨2時50分,穿上少校軍裝的阿敏率領一名中校及13名普通軍人乘坐
3輛掛著“Z”軍隊專用車牌的Pajero四輪驅動車抵達第二哨站時,哨站的軍人對他們的身份毫無懷疑。

原本就是大馬空軍少校的查瑪魯丁(Jamaludin Darus),穿上中校軍服顯得威風凜凜,發號施令起來更是駕輕就熟,盡顯軍威。

這次的行動顯然是以查瑪魯丁為主。他與阿敏在13名假軍人擁護之下抵步哨站時,
喝令哨站守衛打開鐵柵,聲稱要到來突擊檢查。隨後,眾假軍下車,一邊大步邁進哨站內,一邊高聲呼喝哨站的軍人全部起身。

當晚的哨站共有14人站崗,當時的最高負責人是來自第304軍營的阿都華合中士(Sergeant Wahab),頂頭上司蘇海米上尉因事離開,不在站內。

軍紀嚴明,上司的指令不得違抗。當眾軍人看到查瑪魯丁及阿敏的軍裝都有中校及少校的軍銜時,更是不敢頂撞。

接著,查瑪魯丁叱罵在場的軍人偷懶,並當場指令最先遇到的5名軍人做掌上壓以示懲戒。與此同時,其中一名哨站一等兵急步跑往休息室,叫醒正在裡面睡覺的華合。

華合得知有軍官到來突擊檢查,不敢怠慢,急步走出休息室。這時,數道手電筒的光芒在黑暗中閃過來,並聽到對方喝道:“我要見你們的負責人!”

華合略為避開照過來的手電筒光芒,定過神時看到5名同僚伏在地上正做著掌上壓,同時也看到外面停放著3輛軍用Pajero四輪驅動車,車頭朝著東西大道的方向。

此時,哨站的全部軍人被令集合在一個空曠的地方聽命。隨著,查瑪魯丁“中校”喝令華合與其他6名軍人做鴨子走路的動作。他們走了約15公尺到達盡頭時,又被喝令回過身來做青蛙跳,然後又做翻筋斗的動作。

這時,查瑪魯丁中校又喝道:“這就是你們做的事嗎?現代的軍人都是這樣的嗎?你們繼續打橫滾,把手放在後面跳。做完後,再做掌上壓……!”

華合與眾同僚不敢違抗命令,當他們做完這些動作後,查瑪魯丁命令他們起身坐成一排,並問他們:“誰有每天祈禱五次的?”華合回答:“我有!”查瑪魯丁再問:“是誰完全沒有祈禱?是誰很少有祈禱?”

當眾軍人中有一名回答“是我”時,拿著手電筒的其中一名假軍怒喝道:“喂!你瞎了眼睛嗎?你知道你在和誰講話?”一邊說著,一邊將手電筒照向查瑪魯丁中校,讓眾人看清他身上的軍裝,然後又說:“你們沒有看到他肩膀上的軍銜嗎?”

這時,查瑪魯丁放軟聲調的問:“這裡的伙食如何?夠不夠吃?好不好吃啊!如果不好吃,告訴我。”語氣一轉,他又問華合:“在這裡是否準許在外住宿?”

華合回答表示要上司同意時,查瑪魯丁再問:“誰是你們的上司?”華合答稱是蘇海米上尉。

查瑪魯丁對這批軍人軟硬施威一番後,再令眾軍人列隊操步。隨後,查瑪魯丁指揮眾人前往軍火庫將大批軍火搬上3輛Pajero軍車。這批軍火包括17把萊福鎗、6300枚
5.56mm子彈、1000枚7.62mm子彈、1台通訊機、4個彈袋及78個彈匣。

臨走前,查瑪魯丁對華合說:“我現在要將這些軍火拿到宜力軍營檢查。清晨做完祈禱後,大約6時30分你在這裡等候軍車載你到宜力軍營取回這些軍火。記得,必須要等到車到來載你……。”言畢,率領眾假軍,揚長而去!

清晨6時30分,軍車並沒有依時到來。直至上午11時15分,當蘇海米上尉返回哨站時,華合才知道上當了!


下週預告:阿敏與假軍通順無阻的從第二哨站取走大批軍火後,再率眾直擊宜力第304步兵軍營的大本營,順利取走另一批軍火

Wednesday, July 27, 2011

奧馬烏納劫軍營(二)

第二集
購軍服買利刀租空屋
阿敏改裝軍車准備行動

奧馬烏納(Al-Ma'unah)首領阿敏購買28套軍服,意圖為何,除了小部份心腹之外,知情者並不多。

其實,早在阿敏購入軍服之前,他與組織副首領查希慕斯林(Zahit Muslim,傳統藥物售賣商)曾於三個多月前的2000年3月開始,陸續6次在吉隆坡中央藝術坊一間手工藝品店,花費3萬2190令吉購買了87把孿生刀(pisau berayat)。

這間手工藝品店的老板娘阿芝莎(Azizah)是於1994年開設此店。她處事精明,每宗交易都必定記錄在案,以作存底。

她是從印尼入口這些通常用作裝飾用途及刻有可蘭經字句的孿生刀,售價有高低,普通價格是每把刀370令吉。對她來說,阿敏及查希都是豪客,每次購買時,不是廿把就是十把。每次的交易有時給支票,有時給現款。

由於是熟客,阿芝莎保留阿敏的手機號碼。一旦貨源送抵後,阿芝莎就會通過電話聯絡阿敏,提醒他到來取貨。

最後的一次交易是在6月16日進行,當時阿敏和查希共支付4810令吉購買了13把孿生刀。

阿敏的計劃,逐漸成形。6月25日,他與一名心腹乘坐一輛本田雅廊轎車前往霹州江沙附近的甘榜加地(Kampong Padang Kati)。他們遇到一名在路邊擺賣榴槤的村民,並詢問這名村民有否有屋出租。

阿敏自稱是大道測量官,他與其他測量員將在甘榜加地進行一項道路測量工程,所以需要在當地租住屋子三個月。

賣榴槤的村民表示自己沒有空屋,但他答應會替他們留意。三天之後,這名村民果然在甘榜加地找到一間空屋,租金是每月100令吉,於是他撥電通知阿敏。

阿敏到來看了屋子後,表示滿意。他當場支付三個月300令吉租金給屋主,並表明住客大約有10名。他除了要求屋主修理屋子的鎖頭之外,也要屋主利用塑橡布將屋旁的停車處圍起來。

屋主哈侖(Harun)依照指定,花了一個多小時,用塑橡布把停車處圍起7呎高,使屋外的人無法看到停車處的情形。

隨後不久,阿敏租住的屋子出現3輛Pajero四輪驅動車。由於好奇,與家人居住在隔壁的屋主哈倫很留意阿敏等人的出沒,當他嗅到出租的屋子傳出漆油的強烈氣味及聽到不時傳出的“噓噓”聲音時,他更感到事不尋常,但又不知該怎麼辦。

事後查悉,這3輛Pajero四輪驅動車都是失竊車輛。屋主聽到的“噓噓”聲音,其實就是射漆時發出的聲響。原來,阿敏等人將這三輛車輛改裝,全部噴射深綠色的車漆。

事後也得知,其中兩輛Pajero四輪驅動車,分別於6月27日及6月28日在梳邦再也偷得。車主鄭進興(譯音)將紅色的Pajero停放在家門前,6月27日凌晨4時發現已被偷走。另一名住在梳邦再也USJ的車主宋金明(譯音),則於6月28日清晨8時許發現停放在家門前的綠色Pajero不見了。

第三輛Pajero的來歷,則比較離奇。這輛四輪驅動車是因車主無法付還供期而被金融公司拖走,惟過後在拖車佬及另一名中間人調解之下,這輛車輛轉輾之間卻落在阿敏等人手中。

萬事俱備,行動開始!阿敏終於選定在2000年7月2日凌晨,發動他策劃已久的大計劃。

這日的凌晨2時50分,3輛深綠色及掛著“Z”軍隊專用車牌的Pajero四輪驅動車,在黑夜之間突然出現在宜力東西大道瓜拉雷19公里的第二哨站。

車內步出15名身穿軍裝的軍人,領頭者的軍銜是一名中校及一名少校。他們顯然就是這批軍人的上司。

身穿少校軍裝者,乃是阿敏,而該名中校乃是阿敏的另一名心腹查瑪魯丁(Jamaludin Darus,40歲,大馬空軍少校)。


下週預告:阿敏的大計劃,是先奪宜力東西大道瓜拉雷19公里的第二哨站,後襲南部不遠的第304步兵軍營大本營。從第二哨站,阿敏與假軍拿走大批軍火包括17把萊福鎗、6300枚5.56mm子彈、1000枚7.62mm子彈、1台通訊機、4個彈袋及78個彈匣。

Sunday, July 17, 2011

奧馬烏納劫軍營(一)

第一集
默馬里餘孽
阿敏成立奧馬烏納

1985年11月19日默馬里流血事件爆發時,莫哈末阿敏(Mohd Amin Mohd Razali)還只是一名13歲的大男孩。

自幼在宗教學校就讀的阿敏年紀雖小,但卻是默馬里事件領導人依布拉欣利比亞(Ibrahim Libya)的狂熱追隨者之一。

當年警隊圍捕依布拉欣利比亞與36名極端宗教份子,導致4名警員殉職及14名村民喪命時,阿敏也拿起武器參與對抗行動。事後,警隊逮捕159人包括婦孺歸案,惟阿敏及時逃脫,過後潛逃至印尼,在20歲那年才返回大馬。

過後不久,阿敏從軍。1992年他被派往霹靂州宜力第304步兵軍營的訊號組,擔任無線電操作員(Juru radio),直至1994年再被調派到其他軍營。在宜力軍營的兩年期間,經歷一段訓練日子的阿敏,已非常熟悉無線電機的操作。

導師依布拉欣利比亞的被殺,阿敏心裡一直潛伏著報復之心。他身在軍營,卻另有圖謀,暗地裡拉攏一些軍人和專業人士例如會計師及電腦程序分析員等,設立一個稱為奧馬烏納(Al-Ma'unah)的異端組織。

據稱,奧馬烏納成立於1998年,大本營設在巴生,當時成員有54人。過後,這個組織壯大至一千餘人,成員分佈在大馬、新加坡、汶萊、埃及和沙地阿拉伯。

2000年4月曾有一份馬來雜誌《Seni Beladiri》刊登一篇有關阿敏的訪問。這份雜誌的圖片顯示奧馬烏納的教徒在進行訓練時,把雙手浸入沸油和滾在木材上,以考驗他們的能量。

當時甫從埃及返回大馬的阿敏在訪談中說:“我教導的馬來武術,綜合了印度的瑜珈與中國的太極,讓人體的‘內功’發揮出來。我是在印尼學到這門功夫,然後再到中東把功夫發揚光大……。”

阿敏也聲稱他能教導追隨者,只需用眼睛掃視一下,就能擊敗敵人。

奧馬烏納的一些教徒,也經常與他人分享練功的過程。通常,他們是於半夜前往各地著名的馬來墳場誦經,只要在墳場上誦經長達四個星期,就能如扶乩一般的獲取神功。他們常去的墳場,包括巴生的前日本屠殺場、馬六甲的五嶼島及玻璃市的馬來墳場。

練功方法是在半夜焚香及誦讀經文,然後將煙吸入體內。這時,精神導師就會教導他們如何運氣,一旦內力被激發後,即可將內功發出,甚至可以隱形走動。

他們深信通過這樣的緞練,他們可在一眨眼之間擊敗敵人,甚至也能刀鎗不入,過油鍋也不會受損。

許多教徒加入奧馬烏納時,都誤以為這個組織是合法註冊,因為他們加入之前,必須填寫一份表格,並附上4張照片及身份證影印本,然後再繳付170令吉的會員費。

奧馬烏納公開給所有回教徒參加,組織提供的活動包括教導可蘭經教義、武術、法術及按摩,並提供可協助提高記憶力的課程,讓會員得到心靈上的提升。

在眾多教徒中,其中一名軍人是阿敏的心腹。這名軍人希哲朱基菲里(Hidzir Zolkifli)原本是哥打峇魯一間軍營的一等兵,他因為受傷而腳部被鋸。過後,他又被醫生診斷患有腎病、高血壓及心臟病等。為尋求傳統醫藥治療,他於1999年加入奧馬烏納。經過多日治療後,他感覺到病情似乎有好轉,信心隨著大增。

2000年5、6月間,阿敏開始謀定,逐步推行他策劃已久的謀反計劃,準備“起義”推翻當前的政權。

在5月初他召見希哲朱基菲里,交代這名前軍人為他購買15套軍服,每套是58令吉。希哲朱基菲里過後向軍營附近一名華裔栽縫師購買這批軍服。

不久後的6月間,希哲朱基菲里又接到阿敏的指示,要他代購另13套軍服,而這回他是向該名華裔栽縫師的妹妹訂購。

購買軍服的費用,都是阿敏支付,第一次交給他900令吉,第二次則2000令吉。希哲朱基菲里每次購買後,都將這些軍服送到巴生的奧馬烏納總部,並將剩餘的錢還給阿敏的心腹。


下週預告:奧馬烏納首領阿敏購買28套軍服,意圖為何,除了小部份心腹之外,知情者並不多。其實,早在購入軍服之前,阿敏曾陸續6次在吉隆坡中央藝術坊一間手工藝品店,花費3萬2190令吉購買了87把孿生刀(pisau berayat)。

Sunday, July 10, 2011

默馬里事件(四)

第四集(完結篇)
24年前救命之情
前警區主任當面謝恩人


國內各報章的《社論》評述默馬里流血事件時,不約而同的如此形容:這是我國歷史上的黑點……它使我國的歷史蒙上陰影,寫上了黑暗的一頁!

事發當日(1985年11月19日),時任首相馬哈迪在中國進行訪問,國內事務交由出任代首相的副首相兼內政部長慕沙希淡掌管。當日下午,慕沙希淡即時在國會向眾議員匯報時,也形容這項流血事件,是我國歷史上的污點。

他匯報了事發的前因後果,並強調政府有責任保護全國人民。因此,如果有集團企圖挑戰或考驗政府的堅定立場,那麼政府所採取的任何堅決行動,都是為了確保國家的法律和憲法原則受到遵守及尊重。

為讓人民進一步了解默馬里事件的真相,政府也決定通過電視台播映有關的錄影帶,而內閣也同意於1986年3月21日在國會發表一份30頁《白皮書》,詳述依布拉欣利比亞策劃以武力推翻政府的陰謀。

默馬里事件是國人的一個慘痛教訓,畢竟18條人命包括4名警員,都在一日之間失去了。慘劇過後回到現實,被扣留的人士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釋放,被殺的14名村民的家屬,也集體入稟法庭起訴政府要求賠償。

被扣留的人士陸續獲得釋放,最後一批在內部安全法令被扣的36名默馬里村民,也於1986年4月獲釋。

索償的案件延擱14年,終於在2002年4月24日在亞羅士打法庭開審。冗長的法庭審訊在2007年達致庭外和解,亞羅士打高庭裁決賠償22萬令吉給其中11名受害人的家屬,即每人2萬令吉。

暴風雨已經過去了!正當人民隨著歲月流失而逐漸淡忘默馬里事件之際,2009年卻傳出一段千里救命恩情,再勾起一些人對24年前的慘痛回憶。

這段恩情的兩名主人翁,乃是於1985年擔任華玲警區主任的東姑慕沙化沙(Tunku Muszaffar Shah)及出任默馬里回教黨區部執委的尤索夫胡申(Yusof Husin)。

東姑慕沙化當年(1985年10月20日)在默馬里被二三百暴民包圍時,若不是尤索夫胡申及時出聲制止及壓制暴民的憤怒情緒,他可能早已不在人世間了。

他們能夠會面,全靠東姑慕沙化的兄長東姑阿都阿茲(Tunku Abdul Aziz)的一段巧合機緣攏合而成。

東姑阿都阿茲是民主行動黨副主席,並被委為上議員。默馬里事件發生時,他正在倫敦工作。不過,他很關注這宗血腥事件的進展,因為他的弟弟東姑慕沙化就是當時的默馬里警區主任。

在2009年12月初,東姑阿都阿茲心血來潮,決定前往亞羅士打探望已經退休的弟弟,順便想了解當年的情況,以了結自己多年來對默里馬事件的好奇。

兄弟倆閑話當年,東姑慕沙化提起默馬里的往事時,深為感慨。他說若非老天及某位回教黨領袖相助,或許他早已在默馬里事件那一天死去。

不過,東姑慕沙化沒有吐露恩人的名字,東姑阿都阿茲也沒有追問。

過後,東姑阿都阿茲返回吉隆坡出席上議院會議。在上議院裡,他的鄰座是一位回教黨上議員。某日,他們喝茶時閑談起默馬里事件,東姑阿都阿茲告訴對方他的
弟弟很渴望能找到當年救他一命的回教黨男子。

這時,對方反問:“你的弟弟就是東姑慕沙化?他現在怎麼樣了?”原來,這名回教黨上議員,就是當年的尤索夫胡申。

正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不可思議的巧合竟然出現。東姑阿都阿茲驚喜萬分之餘,立刻通知弟弟,並安排他到來吉隆坡會見恩人。

2009年12月21日是東姑慕沙化最感溫馨的一天,因為這一日他終於見到尤索夫胡申,並圓了他向恩人當面致言的心願。

可能命運冥冥中有所安排,這三人相見後,決定合三人之力著手撰寫一本《默馬里事件──最後一章》,希望能還事件的原貌。



下週預告:1985年11月19日默馬里流血事件爆發時,莫哈末阿敏(Mohd Amin Mohd Razali)還只是一名13歲的大男孩。13年後,他成立了一個稱為奧馬烏納(Al-Ma'unah)的異端組織,並策劃搶劫軍營。


Sunday, July 3, 2011

默馬里事件(三)

第三集
默馬里圍捕釀血腥
警民沖突18死29傷



歷經數個月的繃緊拉鋸戰,警方決定在1985年11月19日採取行動。

警方除了圈定3名必捕的通緝犯包括依布拉欣利比亞之外,也確認有34名涉及各種形式罪案者正藉依布拉欣利比亞的住家作為掩護之所。當日聚集在村內的追隨者,約有兩百餘人。

這一天的清晨,576名警方人員包括警察聯邦後備隊(FRU)及警察野戰部隊(PFF)
在默馬里附近聽令,總指揮耶哈耶育依薩(Yahya Yeop Ishak,時任全國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總監)將警隊分成三隊,分三路朝默馬里村落挺進。

★早上8時15分,行動開始。

第一隊負責封鎖所有進入默馬里的道路,第二隊(以FRU隊員為主)從北部邁往依布拉欣利比亞的住家,而第三隊(以PFF隊員為主)則從南部挺進。

在距離依布拉欣利比亞住家尚有約50公尺之遙,第二隊成員遭到埋伏,有些藏身在草叢處的暴民突然發難朝警隊開鎗。一名警長及另一名警曹當場中鎗身亡,另一名伍長也中鎗受傷。警方還火,射擊一人。

與此同時,從南部挺進的第三隊成員,也被埋伏的一批婦女及孩童揮動削尖的竹杆及木棍襲擊。這批警員及時抵檔,將對方制伏,無人受傷。

出師不利,總指揮耶哈耶立刻下令全部警員撤退,暫停所有的行動。

★9時15分,第二階段行動開始。

總指揮耶哈耶發號施令,要求所有居住在依布拉欣利比亞住家一帶的居民疏散,避免無辜者受到傷害。

當耶哈耶依薩高聲發出號令時,在場的警隊仍然受到攻擊。有者被數名手持染有毒液利箭及巴冷刀的暴民衝前襲擊。這時,警員向這些襲擊者發射催淚彈。

為應付對方持有的火器,警方決定動用兩輛裝甲車駛往依布拉欣利比亞的住家,惟被暴民擲拋汽油彈和火炬。由於局勢危急,警方再從該處撤退。

★11時50分,第三階段行動開始。

總指揮耶哈耶赤手空拳,獨自一人步往依布拉欣利比亞住家的籬笆前面,勸請屋內的人士出來投降,惟只有婦女和小孩步出屋外。

當屋內的男人拒絕出來時,耶哈耶依薩高喊道:“你們只有五分鐘時間。你們決定吧!”

此時,暴民一邊高聲口號,一邊喝令警方:“你們回去吧!”時,又朝警方開鎗及拋擲汽油彈,造成第三名警員殉職。

警方再度朝屋內發射催淚彈,並喝令屋內的人士趕快投降。正當警方在屋前設法與屋內的人士談判時,守在屋後的警隊卻受到攻擊。這時,警方決定反攻。

★12時15分,第四階段行動開始。

這時,裝甲車組員接獲命令,沖破依布拉欣利比亞住家的籬笆。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派出的SWAT特別警隊緊密配合,奉命闖入屋內。這支特別部隊進入屋內時,立刻受到屋內入士持利劍、巴冷刀及長鎗攻擊,7名警員受傷倒地。警員還擊,當場殺死8人。

在這緊張一刻,一支警察野戰部隊沖入屋內支援和包圍整間屋子,控制了整個局面。至下午1時30分,警方終控制了整個地區和局勢。

驚心動魄的局勢,終於緩和。警方點算“戰果”,證實有4名警員殉職及14名罪犯伏誅。另外受傷的人數包括20名警員和9名暴民。

警方也在場逮捕159人及起獲大批各式各樣的武器。隨後為了確保保安局勢繼續受到控制,警方於當日下午3時至翌日凌晨5時,在華玲縣實施戒嚴令。

與此同時,政府也宣佈禁止任何人在吉蘭丹、丁加奴、玻璃市及吉打州舉行政治講座會。警方較後援引內部安全法令扣留36名默馬里村民,直至1986年4月才將他們全部釋放。

這場流血慘劇,轟動全國。當時出任代首相的慕沙希淡(時任首相馬哈迪正在中國進行訪問),即時於下午在國會向眾議員匯報事發經過,過後也會見國內外傳媒代表,詳述實況。


下週預告:暴風雨已經過去了!2009年卻傳出一段千里救命恩情。當年被救出重圍的退休警區主任,終有機會向恩人當面言謝。他們廿四年後的重遇,似乎乃冥冥中注定。


Sunday, June 26, 2011

默馬里事件(二)

第二集
警區主任遭百餘暴民包圍
黨要阻止救他一命

依布拉欣利比亞在百餘名追隨者持械“護駕”之下,逃過警方的第一次逮捕行動。數日後,他悄悄離開默馬里,潛逃至華玲縣的另兩個甘榜暫避風頭。

在他離開默馬里的一個半月期間,他的追隨者一直都設法勸他返回默馬里繼續他們的斗爭。為了確保他的安全,這批追隨者甚至持械在他住家日夜守候,實施廿四小時保護。

與此同時,警方並沒有放鬆其調查行動。從調查所得,警方知悉依布拉欣利比亞已於1985年4月間成立一個立名為“回教革命運動”的秘密組織,策劃要通過武力推翻政府。

為了避免流血,警方也通過各種管道,要求依布拉欣利比亞的親人、密友及黨同志勸他投誠。不過,警方的努力並無成果。

1985年10月20日是默馬里血腥日子的前奏。這一日的晚上,默馬里舉行一場講座會,出席者包括被警方通緝的依布拉欣利比亞。在大批手持利器的追隨者擁護之下,依布拉欣利比亞在口號聲中步入約有兩千人出席的會場內。

同一天的晚上,警方在默馬里以北約五公里的一個甘榜設下路障,檢查來往車輛時,從一名駕駛貨車的司機身上發現藏有兩把利刀。警方沒收有關武器,向司機警戒一番,然後讓他離去。

至晚上約9時50分,時任華玲警區主任東姑慕沙化沙(Tunku Muszaffar Shah)率領3名警員,乘坐警車在默馬里巡邏。此時,四週突然出現二三百名手持削尖竹杆、木棍、利劍及巴冷刀的暴民,圍著警車喝令警方交出較早前從貨車司機身上取走的武器。

這時的局勢,異常緊張,眾暴民揮動手中武器顯得非常激動。就在警區主任尚在猶疑不決及眾暴民即將要沖前之際,眾暴民之中跑出一人,舉起雙手高聲喝止:“他是 Pak Tunku,這裡的OCPD。不要傷害他……。他是可以信賴的人……。”

在呼喝聲中,眾暴民的憤激終被安撫下來。警區主任只好下令屬下,將較早前起獲的兩把利刀交還給他們,平息一場一觸即發的風波。

警區主任認識救他的人,乃是當地回教黨區部執委尤索夫胡申(Yusof Husin)。當時若不是尤索夫及時出面喝止,這名警區主任極有可能已成為眾暴民的刀棍冤魂。

(事隔24年後,已退休的東姑慕沙化終有機會與尤索夫會面,感謝他當年救命之恩。這是後話,容下期詳述)。

自此事發生後,依布拉欣利比亞及其追隨者採取更加嚴密的防守。他們除了準備大批的利劍、巴冷刀、削尖的竹杆之外,也利用炸魚彈藥自制炸彈及汽油彈,並從志願警衛團(RELA)手中取得一些長鎗。

即便局勢己越益嚴重,但是警方仍然抱著一絲希望力圖遊說他們投誠,惟經過五度的努力卻依然沒有成果。

1985年11月5日,有消息傳出警方準備採取行動進行大逮捕,默馬里村落頓時風聲鶴唳,依布拉欣利比亞的百餘名追隨者日夜駐守,以應付警方的到來。

過後證實,消息屬假。依布拉欣利比亞等人不甘屈服,他們在接下來的日子召集多次會談,並於11月18日晚在會議上達成多項決定。

警方事後查實,這些決定包括:(一)如果能夠挫敗警方的進攻,下一步行動是佔據華玲警局。(二)將人民代議士及巫統要員扣留,關在華玲警局。(三)要首相將政權移交給武裝部隊,將所有被扣的黨員釋放。(四)繼續進攻州政府大廈,扣留州務大臣及州行政議員,並宣佈以回教法執政。

相反的,當晚也決定如果無法挫敗警方的行動,將採取多項措施包括:逃往峇尤山區躲藏,以集中力量準備反攻、訓練逃亡者如何反攻、逃亡者中必須有人與有關人士聯絡,策劃新行動推翻政府、反攻行動包括攻擊當地的巫統領袖、攻擊警局以奪取武器……。

這邊廂已有決定,而那邊廂警方已部署行動。翌日早晨(11月19日),暴風雨終於來了!

下週預告:歷經數個月的繃緊拉鋸戰,警方決定在1985年11月19日採取行動。當警民沖突結束後,證實4名警員殉職及14名暴民伏誅,另外受傷的人數包括20名警員和9名暴民。


Sunday, June 19, 2011

默馬里血浴之戰(一)

第一集
宗教司圖謀造反
警首次圍捕失敗


吉打州華玲縣的巫金松共有31個馬來甘榜,人口約有一萬一千人,馬來人佔絕大多數。而默馬里(Memali)是巫金松內其中一個傳統甘榜,住有約450人,居民大部份以種植及割膠為生。

1955年,這個縣內的華玲小市鎮,曾因為時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與馬共領導人包括陳平舉行一場會談而轟動一時,一夜成名。30年後的1985年,這個縣內的默馬里村落,卻因一場宗教流血事件而再度成為全國焦點。

默馬里的血腥慘劇,是於1985年11月19日的早晨開始爆發。當日大批警員包抄默馬里一間木屋準備逮捕一名宗教司時,引起警民沖突,結果造成4名警員殉職,14名村民斃命,包括被視為目標人物的宗教司依布拉欣馬末。

依布拉欣馬末(Ibrahim Mahmood) 是何許人也?為何警隊要傾全力將他逮捕歸案?

原來,此人頗有來頭,在當地是一名聲名顯赫的宗教領導者,單是追隨者,就有五六百人之眾。

1942年7月1日出生於巫金松內另一個甘榜(查洛布)的依布拉欣馬末,自小就接受宗教教育。他在本土完成高等回教研究課程後,負笈前往印度馬德拉斯的一間學院攻讀宗教課程。

過後他又轉入另一間印度學院考取回教研究課程的學士學位,之後再前往埃及及利比亞修讀。他在利比亞的時間較長,所以他的眾多追隨者也稱他為依布拉欣利比亞(Ibrahim Libya)。

1974年他返回馬來西亞,在利比亞政府贊助之下,被安插在首相署的宗教組擔任傳教士。他曾多次受邀在電台及電視台主持宗教講座,直至1976年1月辭去這個傳教士之職,返回出身地之甘榜查洛布,在一宗私人宗教學校擔任教職。

1978年7月全國大選之前,他放棄教學之職,直接參與回教黨展開他的政治活動。他曾擔任多個要職,包括華玲回教黨青年團團長、華玲回教黨區委和吉打州回教黨青年團執委。1978年及1982年的全國大選,他兩度受派出戰吉打州的峇尤州議席,但均落選。

他在大選敗北之後,移居至甘榜默馬里,並在當地開辨了一間回教學校。這間雙層建築物不但是授課教室,而且也充當回教黨的黨所。

他在積極推動黨務之餘,也在當地宣揚極端的教義。他時常教誨他的追隨者,所謂的聖戰及殉戰就是以武器對抗政府。他指責政府傲慢不實行回教法,而警察則根據非回教的法律執行任務,所以警察也是對抗目標之一。

1984年年中開始,依布拉欣利比亞的活動更為頻密。他不斷的在檳城、霹靂和吉打州舉行的講座會上,宣揚他的極端思想,甚至煽動眾人通過武器為回教斗爭,並鼓吹抵制巫統舉辦的宴會及不惜犧牲性命來抗拒兩M政權。(所謂的兩M,是指時任正副首相的馬哈迪及慕沙希淡)。

局勢已越來越繃緊,內政部終於決定採取行動。1984年9月1日凌晨1時許,警方開隊準備闖入依布拉欣利比亞的默馬里住家,欲援引內部安全法令將他逮捕時,卻被百餘名手持削尖竹杆及情緒高漲的追隨者,擋在屋外。

雖然明知目標在屋內,但為了避免流血,警隊只好撤退,展延逮捕行動。

這次的逮捕行動失敗,據時任華玲警區主任東姑慕沙化沙在2011年3月受訪時回憶說,這是因政治部的“時差錯誤”而造成。

當年他出席匯報會時,被通知會於9月2日同時展開兩項逮捕行動,一個是在默馬里,另一個是在雙溪大年,而且行動是趁目標人物送孩子上學後展開。時任副首相慕沙希淡也再三交代,若遇到武力反抗,逮捕隊伍必須撤退。

一切安排妥當,但是雙溪大年警方卻提前於9月1日當晚採取行動捉人,默馬里警方也只好提早行動準備捉拿依布拉欣利比亞,結果卻打草驚了蛇!


下週預告:血腥日子的前一晚,時任華玲警區主任在默馬里巡邏時,被二三百名手持武器的暴民包圍,在千鈞一發之際幸有人及時出面阻止,救了這名警官一命。

Sunday, June 12, 2011

華警神探之陳沛武(二)

第二集(完結篇)
陳沛武揭華社通病
英勇事蹟灌錄唱片

馬共放下武器結束41年武裝斗爭,幕後功臣之一是當時處事低調及曝光率不高的陳沛武。

1989年12月2日,馬共與大馬及泰國政府在合艾舉行和平協議簽署儀式時,在場採訪的國際傳媒及大馬特派記者隊,都將焦點放在馬共總書記陳平及泰南第4軍區副司令吉迪將軍的身上。

當年我也參與採訪,見證這歷史性一刻。三十餘年從未露面的陳平,固然是重點人物,而吉迪將軍則被視為是拉攏雙方達致協議的“魯仲連”,所以鋒頭僅比陳平稍為遜色。我與同事過後也邀約吉迪將軍,作了一次獨家專訪。

約半年後的1990年6月20日,吉隆坡“突然”出現一位華裔總警長,而這人就是陳沛武。這次警察總部打破百年傳統,令隆市廣大華社極之振奮,並對陳沛武的出任視為一個大突破。“陳沛武”的名堂,也自此深入華社。

精通三語的陳沛武對華社的通病,看得徹透。他接受訪談時曾針這些通病發表一連串逆耳的忠言,而他本身也自嘲對自己能以華人身份出任吉隆坡總警長,並沒有一絲的光榮感覺。

他援用警方數據,揭露賣淫集團的成員99%是華人。在吉隆坡經營淫窟的是華人,姑爺仔是華人,把外國女子誘騙入我國的也是華人,負責運載妓女由各關口混入國內的是華人。

他也坦言在他掌管吉隆坡治安的兩年半期間,令他深感痛心疾首的是,華人勇於內鬥,無論社團或學校,內鬥的新聞層出不窮。

他更點出華人怕事及怕惹麻煩的作風,才使到私會黨無法絕跡,也就是說華人在助長他們的威風。如果華人能互相合作,遇到私會黨徒收取保護費時,勇於向警方投報及合力反擊,相信歹徒將沒有作為。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譽為“鐵面包公”的陳沛武,其英勇事蹟及親民作風竟被唱片公司灌錄成曲,當歌來唱。不過,此曲是歌頌式而非“被唱衰”。這對一位華裔總警長來言,史無前例,雖非絕後,確是空前。

這首題為《犯罪的華人》歌曲,歌詞如下:“有位正義的拿督陳,無畏無私公正。他說社會犯罪案中有九十巴仙是華人,有人不服氣要辨審,一竹竿打翻一船人,眼看多少毒販白粉,全都是龍的傳人,打搶去偷殺人心狠,華人都有份,橫屍街頭的汪洋大盜絕不是別族人,從失信案到綁票,私會黨仇恨,不論少女失身,都是中國人,眼看受封社會功臣,多半是龍的傳人,隨時犧牲國家後盾,華人也都有份,五千年歷史禮義廉恥華人的文化根,從今別隱惡揚善,缺點來矯正,別封另個名稱,駝鳥的傳人。”

《犯罪的華人》是由皇星全音有限公司發行,並由張少林及姚乙合作灌錄。雖然歌詞沒有點名陳沛武,但是明眼人一聽就知道所指為誰。

陳沛武對這首歌曲,淡然的一笑置之。不過,他對“社會犯罪案中有九十巴仙是華人”的歌詞加以澄清,原句應是“九十巴仙的嚴重罪案是華人幹的”。他有必要指正,因兩者之差別甚鉅。

1992年8月原是陳沛武的退休日期,華團組織卻破天荒發起挽留請願行動,最終感動時任首相兼內政部長馬哈迪,准許陳沛武延長任期一年。

1993年7月31日,時年56歲的陳沛武終於不得不告別警界,在這一日結束38年警察生涯。

陳沛武退休後,政壇盛傳他將會參政,而馬華公會、沙巴團結黨及自由黨都在拉攏他加盟,更有傳言指他會被委任為上議員准備出任專司沙巴事務的聯邦部長。針對這些傳言,陳沛武一一加以否認,強調所傳純屬謠言,並聲稱本身無意參政。

反之,陳沛武退休後投身商界,受邀為十間公司的董事。這些公司包括陳氏家族在東馬的三間公司,其餘公司是南洋報業集團、萬隆百貨、馬來西亞磨石、R雷諾股票行、東方集團、沙巴森林工業及沙巴千力板廠。

從警界轉入商界,陳沛武的感言是:“未從商之前,我總以為警界與商界的工作性質有很大差別,但後來發覺原來同出一轍,都是人群聚在一起共事……”。


下週預告:

默馬里(Memali)的血腥慘劇,是於1985年11月19日的早晨開始爆發。當日大批警員包抄默馬里一間木屋準備逮捕一名宗教司時,引起警民沖突,結果造成4名警員殉職,14名村民斃命。

Sunday, June 5, 2011

華警神探之陳沛武(一)

第一集
創開埠百年歷史記錄
陳沛武出任隆總警長


吉隆坡是一國之都,開埠百年以來,只知道葉亞來是華裔開埠功臣,但卻從未有華裔警官擔任隆市總警長一職。

直至1990年,吉隆坡終於帶來大突破。這一年的6月20日,當時在警界服務已約35年的陳沛武走馬上任,成為吉隆坡有史以來第一位華裔州總警長。

陳沛武的出任,令吉隆坡的廣大華社極之振奮,因為過往警民關係總是存有一些隔閡,多年來重重累積也總是無法打破。他猶如華社與警方的一道溝通橋樑,華社對他更是抱著殷切的期望。

1937年生於沙巴州亞庇的陳沛武,出身自書香世家,自小就受到嚴謹家教的熏陶。他的父親陳滌塵曾經擔任華校督學,母親謝俠瑜則是亞庇的著名教育家。

他的父親早逝,因此自小母親負起身兼父職的重擔。向來非常注重家庭教育的謝俠瑜,執行的家規更是嚴格,讓陳沛武及弟妹從小就被灌輸遵守紀律的教誨。

從小學至中學初中三,陳沛武都是就讀於華校,直至中三畢業後才轉入英校,所以他精通三語。18歲他考取高級劍橋文憑後,立志要當警察。雖然當年華人社會一般觀念認為是“好男不當兵”,不過,陳沛武的決定並沒有受到家人的反對。

1955年,陳沛武投身警界,加入北婆羅州警察總部當普通警員。這個年代的北婆羅州,除了受到共產黨活動威脅之外,沿海一帶更是海盜猖獗的地區,所以當警察被視為是充滿挑戰性的高風險職業。

陳沛武只當了一年多的警察,就開始與海盜交鋒,並曾多次與海盜展開鎗戰,從鎗林彈雨中立功。

他與海盜的第一次交戰,是發生在1956年。當時陳沛武是在沙巴州古達警區擔任查案官,他接獲上頭命令後,率領一支警隊圍捕7名武裝海盜。

這批持有3支火力強猛萊福鎗的海盜開鎗反擊,雙方鎗來彈往。海盜耗盡鎗彈後,無路可逃,結果棄械投降。當年不足20歲的陳沛武,以性命相博,立下大功。

另一次的交戰,發生在1959年。當時已調任斗湖警區查案官的陳沛武,接獲任務追捕4名外國海盜。

在鎗林彈雨中,4名海盜逐一中鎗伏誅,但是,其中一名海盜臨死前發射的一鎗,擊中陳沛武的左手肘。這次的鎗傷,令陳沛武在醫院躺了7天,手臂也永遠留下一道疤痕。

1963年,陳沛武擢升為警長。此後,他在警界的地位日漸升高,曾被派往刑事調查部、野戰部隊及政治部服務。他先後擔任的警職包括亞庇警區主任、斗湖警區主任、霹靂州刑事調查主任、沙巴副總警長及全國政治部副總監。

在擔任全國政治部副總監期間,陳沛武於1989年在泰國的普吉島,參與了與馬共和談的任務。他與當時就任副警察總長的拉欣諾及後來出任警察總長的諾連邁都是大馬和談代表團的成員。

泰方代表團以第4軍區副司令吉迪將軍為首。馬共代表團則以馬共中委阿蘇為首,唯一團員為馬共中委拉昔邁丁。阿蘇是馬共老中委,原名章傳慶,在談判過程中病逝,後由馬共第12支隊司令員吳一石接任。(馬共下山不到一年,吳一石也跟著病逝)。

1989年普吉島和談與1955年華玲和談,相隔了整整34年。據悉,這次會談是以泰國政府、大馬政府及馬來亞共產黨3方的名義正式進行,地點選在泰南的普吉島。

這項正式會談舉行了5個回合。各輪會談進行的日期,分別是2月2日至3日、3月15日至17日、5月11日至13日、10月2日至3日、11月2日至4日。

1989年12月2日,馬共終於放下41年的武裝斗爭,在合艾與大馬及泰國政府簽署和平協議。陳沛武也完成使命,見證了這歷史性的一刻!


下週預告:被譽為“鐵面包公”的陳沛武,其英勇事蹟及親民作風竟被唱片公司灌錄成曲,當歌來唱。這對一位華裔州總警長來言,不是空前,亦是絕後。

Sunday, May 29, 2011

華警神探之尹樹基(二)

第二集(完結篇)
兩個月內掃平賭馬機
尹樹基嚴令奏效


尹樹基是繼馬騏騮及陳仁慶之後,第三位擔任檳城州總警長的華裔警官,警階從第一級高級助理總監擢升為副總監。

2005年2月走馬上任後,尹樹基依然保持他的親民政策,並在檳州推行七大策略,誓言要超越他在馬六甲擔任總警長時,所創下全國罪案下降率排行第2記錄的目標。

這七大策略是:(一) 州總警長定期公開與群眾會晤、(二)閉路電視網上監督系統、 (三)罪案警報系統 、(四)警方走向群眾 、(五)在公共場所設置摩多車輪鎖格、 (六)摩多車籃設置安全網及 (七)手機短訊與電郵。

他按照自訂的七大策略,以身作則的參與檳州的社區活動,加強民眾與警方的聯繫,帶領警方走向群眾,提倡警方與民眾之間的互動聯繫,以讓警隊具備廉潔、更有職業道德與專業水準的要素,從而提高民眾對警方的信心。

曾在政治部服務的尹樹基,憑著多年在幕後收集資料的經驗,找到了改善警隊及防範罪案的方法。

他經常提醒自己,警方必須走入民間,達致警民合作及保持警民友好關係,才能獲
最全面及最新的資訊。

他放下身段,進一步提升警民關係。他自制“檳州總警長與民同在環節”(Sesi Bersama CPO),訂每個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之間,親自會見公眾。他的目標是要讓市民無需通過第三者的投訴,也可直接向警方詢問案情的進度以及提出所需的援助。

他也時常微服出巡,在助理陪同下於晚間在檳威兩地走動,瞭解各警區的治安,並抽空檢閱電郵郵箱、市民的求助或投訴電郵,若發覺能協助的事件,即毫不遲疑地採取行動。

他曾在元宵節晚,親自率隊展開取締爆竹行動。在華人農曆新年初三,馬球場發生一宗謀殺案,雖然當時是在新年休息期間,他依然前往馬球場瞭解案情。他直言這種種作風,並非要搞個人英雄主義,只是希望自己可以以身作則,帶動州內全體警隊。

2006年,尹樹基的警察生涯再踏入另一高峰。在時任全國總警長慕沙哈山推荐及首相首肯之下,他受委出任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

身為“刑警一哥”的尹樹基走馬上任後,立下目標要在兩個月內將國內的非法電玩中心及賭博馬機全部“清除乾潔”。

當年的非法電玩中心及賭博馬機之猖獗程度,以“泛濫成災”形容也不為過,同時很明顯的是,有人濫權包庇。為杜絕此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下達命令,立下不成文條例,規定每間警察局範圍內的1公里,絕對不能存在犯罪活動。

曾有一次,尹樹基親自率隊前往雪蘭莪州適耕莊取締4間一列排開的電玩中心時,發現這些電玩中心原來與適耕莊警察局僅相隔一條街。

不禁勃然大怒的尹樹基,向全國所有警局發出嚴厲警告說:“我要提醒所有警局必須嚴厲執法,這是我的最後通牒,如果再有人敢知情不報而要我親自出馬,這些人將面對嚴重後果。”

兩三個月過後,國內的非法電玩中心及賭博馬機活動,銷聲匿跡。尹樹基採取的快、狠、準策略,以狂風掃落葉般的猛力掃盪,果然奏效。他實現了講到做到的承諾,讓他建立起更堅固的威信。

按照尹樹基的計劃,刑警將一年分四季,每季為3個月。首季打擊非法電玩中心及賭博機後,接下來就是痛擊色情行業,然後就是大耳窿及私會黨活動。

尹樹基擔任“刑警一哥”時,已年達55歲。他過後獲得延長任期,直到2008年1月8日到達57歲時正式退休。

尹樹基卸下職責,告老返鄉。他訂下的一年四季策略,只好留待接任者去繼續完成了!


下週預告:吉隆坡開埠百年以來,從未有華裔警官擔任隆市總警長一職。直至1990年終於帶來大突破,陳沛武走馬上任,成為隆市有史以來,第一位華裔總警長。

Sunday, May 22, 2011

華警神探之尹樹基(一)

第一集
華裔出任刑警一哥
尹樹基破警隊百年歷史

文武雙全的華警為數不多,尹樹基乃是其中一人。

年輕時代的尹樹基,志願原本是要當一名工程師。高中畢業後,他申請技術學院機械工程系。不過,後來在父親大力支持下,他於1969年11月加入警察部隊。當年他才18歲。

他最初的警階是見習警長,起薪為295令吉。在警隊服務期間,尹樹基一直努力不懈的自我提升,並一度前往外國深造。他考取的文憑與學位包括國家行政管理科學文憑、國大警察科學文憑、澳洲商業(商業行政)學士及美國商業行政(訓練、人力資源發展)碩士。

在警隊的第37年,尹樹基的警察生涯達致最高峰。他於2006年11月獲擢升為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CID Director),成為唯一及第一個被列為“四大天王”之首的華裔警官。

所謂的“四大天王”,是指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的四大部門主管,即刑事調查部、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行政部及政治部。而名列四大部門首位者,乃是刑事調查部(CID),屬警隊第三把交椅。

這四大主管的警階都屬於總監級,職位僅次於全國總警長及副總警長,所以江湖中人也往往將這四大主管稱為“四大天王”。

身為華裔警官的尹樹基掌管全國的刑警,在大馬警察歷史上,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當這位“刑警一哥”於2008年退休時,他的退休感言,仍然不忘叮囑後一代的華裔年輕警官。他說:“沒有人是不能被取代的。我雖然創造了全國第一位華裔刑事調查總監的歷史,但我相信以後仍然有華裔勝任這高職,甚至超越我的成就!”

尹樹基30餘年的警隊生涯,大部份都是在政治部渡過。在七八十年代我國政府掃蕩馬共時,他時常在全國各地奔波,偶爾還跟隨軍警人員進入森林。

在執行任務收集情報時,他發現許多馬共成員都是在被誤導及在遭威脅的情況下加入馬共,因此他致力於勸解馬共成員改邪歸正。

尹樹基在訪談中憶起的一段最難忘回憶,是於1975年發生的日本赤軍大鬧首都的案件(見《KP話當年第一篇》)。這一年的8月4日,日本赤軍突然侵襲隆市安邦路,潛入AIA大廈的美國領事館挾持人質,威逼日本政府釋放被關在日本的赤軍。

在四天三夜的驚魂中,日本赤軍幾乎翻轉了整個吉隆坡,而當時在政治部擔任警長的尹樹基,也參與收集日本赤軍情報,期間鬥智鬥力,至對面交鋒。

尹樹基鮮少公開露面,年輕時將全副精神放在與共產黨對抗上,在1997年開始才參與警隊行政工作。

踏入廿一世紀,尹樹基終有機會揚名立萬,創下名堂。他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的行政部服務3年後(當時警階升為助理總監),於2000年被調回政治部,擔任吉隆坡政治部主任。

2002年7月1日他離開吉隆坡政治部,擢升為馬六甲州總警長(警階提升為高級助理總監),成為國內另一位受側目的華裔州總警長,揚名於華社。

在擔任馬六甲州總警長約兩年期間,尹樹基意識到若要獲得最全面及最新的資訊,警方必須走入民間,達至警民合作,保持友好關係。

他認為身為州總警長,有必要以身作則,與民眾保持最緊密聯繫。在面對一些警員偷懶及貪污問題時,就直接改變他們的不良態度,而不是改變系統來符合他們。

在採取親民政策之餘,尹樹基也特別注重防範罪案的工作,甚至將自己的心得編撰成書,以自己對防範罪案的經驗印刷了一本題為《馬六甲經驗——罪案防範策略》的書籍。

2005年2月1日,尹樹基被調升為檳城的第3任華裔總警長,警階從第一級高級助理總監擢升為副總監。

凡事親力親為,主動深入民間瞭解罪案問題的尹樹基,在出任檳州總警長期間,更進一步發揮他的親民作風,獲得民眾喻為“全民的州總警長”。


下週預告:2006年,尹樹基的警察生涯再踏入另一高峰,受委出任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身為“刑警一哥”的尹樹基上任後,立下目標要在兩個月內將國內的非法電玩中心及賭博馬機“清除乾潔”。

Saturday, May 14, 2011

華警神探之袁悅凌(二)

第二集(完結篇) 
退休後撰書話當年
袁悅凌嚴批政治腐敗


時任霹州總警長古傳光在1975年11月遭兩名馬共份子暗殺後,讓霹州警方面臨更嚴峻的考驗,而袁悅凌被調派接任此職,顯然與他曾在霹州及砂勞越州剿共有功有莫大關連。

古傳光與袁悅凌都是直接與馬共交鋒的華裔高級警官。1971年當袁悅凌在砂勞越州擔任政治部高級警官時,曾參與剿除北婆羅洲共產黨的行動。

翌年的1972年,他更協助500名砂勞越州共產黨遊擊隊成員解除武裝,離開森林並重新融入社會,解除當地共產黨的威脅。

袁悅凌接任霹州總警長之前,是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出任副政治部總監,負責出謀劃策及擬定技術戰略等。

他這次重返霹州,很自然被馬共份子視為眼中釘及再度成為被追殺的目標。在危機依然四伏之下,他的女兒曾險被擄綁。袁悅凌為了家人的安危,不得不將女兒送往英國,暫避險境。

擔任霹州總警長的五年餘期間,袁悅凌極力將一些曾在吉隆坡、吉蘭丹州及彭亨州與他共生死的舊部屬調往霹州,共同抗衡共黨的威脅。

1981年,袁悅凌離開霹州,調升為砂勞越州警察總監。1984年,他以57歲之齡正式退休,離開服務了34年的警察部隊。

退休後的袁悅凌,對國家的發展與政局仍然非常關心。他除了多次參與講座會之外,也撰寫了兩本書。他的第一本著作 Operation Ginger 講述他當年與共產黨作戰的經歷,而第二本著作Nation Before Self 除了追述當年緊急狀態及其從警生涯之外,更對現時的局勢抒發其見解。

袁悅凌雖然已高齡八十餘,但思路依然清澈。不論在其著作或是在講座會上,他對乖離立國宗旨的現象深表不滿,並大力鞭笞警隊的貪腐現象。

他認為警隊的貪污現象和華裔警員比率的超低,對國家治安都會帶來不利的影響,而且也是很不健康的。

他心目中的警隊結構,應以各族比例與人口比例為準,而只有這樣警察部隊才能更好地執行維持國家安寧的重大任務。

他在著作裡如此寫道:當年(1950年)我成為見習亞裔警長時,54名新人中,22名是馬來人,19人是華裔,13人是印度人。這樣的種族比率才是健康的。

袁悅凌的話當年,有感而發。時下近9萬人的警察部隊,華警佔不足3%,華裔警官人數更是少之又少。他甚至如此形容:當資深華警先後退休之後,恐怕華裔在警隊變得比中國大熊貓還要珍貴。

袁悅凌追述當年513事件時,再點出警隊種族比率的重要性。他直指當年發生種族沖突,幸好鎮暴隊成員有3大種族,因此才成功阻止局勢惡化,不致演變成更大規模的種族衝突。

在政治課題上,袁悅凌也表達其真知灼見,認為貪污源自腐敗的政治,而腐敗的政治是金錢政治造成的。

他一針見血點出國陣在2008年大選中失利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在野黨的強大,而是國陣內部機制出了問題,造成人心普遍不滿。

“國陣為國家做了很多好事。我從來不反國陣,但我抗拒濫權者。308大選我第一次把票投給反對黨,因為巫統沒有改善其黨風氣來挽救大局。無論巫統、馬華、民政和國大黨都必須改革,人民已對他們失去信心。”

他更忘不了年輕時在中國目睹國民黨腐敗的那一幕。國陣在308大選失利,他堅稱不是因為反對黨強,而是(國陣)內部腐敗,就像當年的(中國)國民黨。

自稱“窮一生是國陣的忠貞支持者,直到308大選為止”的袁悅凌,如此激憤的說出這番話,正表露出他“愛之深,責之切”的感受。

袁悅凌是大馬偉人之一。在我國獨立53年後首次舉行的2010年9月16日馬來西亞日,袁悅凌與另3人獲得頒發“馬來西亞偉人獎”,肯定了他在推動馬來西亞成立時所付出的偉大功蹟。


下週預告:文武雙全的華警為數不多,尹樹基乃是其中一人。年輕時代的尹樹基志願原本是要當一名工程師。不過,在父親大力支持下,他於1969年11月加入警察部隊。當年他才18歲。

Sunday, May 1, 2011

華警神探之袁悅凌(一)

第一集
華警突破始於1967年
袁悅凌棄教職當警員

具有二百餘年歷史的大馬皇家警察部隊,華裔警官的最高警職是擔任州總警長,不過,這些人選依然鳳毛麟角,舉起雙掌也可算得完。

1967年是大突破的開始。這一年,馬騏騮被調任為馬六甲州總警長,成為有史以來第一位擔任州總警長的華裔警官。隨後,馬騏騮再被調任為檳城州總警長,惟只擔任兩年(1968年至1970年)就因513事件而提早退休,過後從政及從商。

接下來的華裔州總警長包括:接任檳州總警長的陳仁慶、古傳光(1975年出任霹州總警長)、袁悅凌(1981年出任砂勞越警察總監)、洪碧進(1990年出任霹州總警長)、陳沛武(1990年調任吉隆坡總警長)、馮威錫(1993年出任玻璃市州總警長)、呂祖發(1997年出任玻璃市州總警長)。

進入廿一世紀新時代,華裔警官再創另一突破。於2002年就任馬六甲州總警長的尹樹基,於2006年獲擢升為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CID Director),成為刑警一哥。

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僅次於全國總警長及副總警長,乃屬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四大天王”之首。其他三大天王是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政治部及行政部。

上世紀就任州總警長的華裔警官,都曾經歷過馬來亞共產黨顛覆的動盪時代,有者甚至直接執行剿共行動,而古傳光及袁悅凌成為了代表性的華裔警官。

古傳光於1975年被兩名馬共份子在怡保暗殺後,袁悅凌接任為霹州總警長,繼續執行剿共行動。

年輕時代的袁悅凌,志願是當教師。1927年在太平拉律馬登(Larut Matang)出世的他,7歲時就讀太平King Edward VII學校。當日本蝗軍於1941年入侵馬來亞時,他的學業被逼中斷。

過後,他以15歲之齡(1942年)加入日本青年訓練學院及怡保的礦務學校,在該處逗留3年後,於1945年與朋友們被派往加影的雪蘭莪州高級教師訓練學院。

日軍投降後,他為了申請英國海軍課程的獎學金,於1946年隻身上了一艘英國貨運船,從新加坡航向中國廣東。

在廣東,他目睹國民黨的腐敗,國民黨對傷殘兵士不理不睬,任由他們在街道上行乞,甚至到了秋冬季來臨時,兵士在貧病交加下凍死街頭,屍體隨意拋進江河,浮起的屍首經常可見。不僅如此,貪腐更衍生出一堆裙帶關係。此趟中國行,可說讓他對國民黨徹底失望。

翌年(1947年),袁悅凌決定回返馬來亞,重新加入King Edward學校完成他的學業。他畢業的當年(1948年)獲得技術學院頒發的獎學金,不過為了掙錢照顧家人生計,最終忍痛放棄。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馬來亞鐵道局服務,但為期極短。之後(1949年)他在芙蓉的King George V School擔任臨時教師,同一年被調派到金馬士( Gemas)新建立的政府英文學校。

身為教師的袁悅凌,對政治充滿理想,他試圖與各族各階層的人民交往,即使是馬共成員,他也去結識。

有一年,他聽信一位親戚的話,號召怡保附近一帶貧病交加的老人與小孩,到馬共派米的地點集合,當時來了四五十人,但是眾人遲遲不見馬共的人來派米。

不久後,英軍來了四五次,並警告眾人解散。然而,眾人皆以為有抗日軍──馬共的保護,所以有恃無恐,何況他們都是為領米而來的。

最終,英軍開鎗示警驅散,但在場人士卻獲派鋤頭手把,要他們對抗英軍。結果,眾人不斷逃離現場,然而仍發生了流血事件,有人因此而中鎗身亡。

事後,有個老婦人把袁悅凌狠狠罵了一頓。事隔數十年,袁悅凌仍記得她罵他:“死仔,人人都死了,為何你不死呀!”

這一次事故,讓血氣方剛誤信馬共的袁悅凌領略到馬共成員的不誠實。1950年他終下定決心,毅然加入警察部隊。

下週預告:袁悅凌決定“投筆從警”,與他年輕時被馬共份子欺騙不無關係。1950年12月他加入警察部隊時,年方23歲警階為見習亞裔警長。之後,他的警察生涯就註定與馬共不共戴天。

Thursday, April 21, 2011

華警神探之馬騏騮(三)

第三集(完結篇)
45歲壯年退出警隊
馬騏騮闖政海創奇蹟


1968年,馬騏騮甫出任檳城總警長不久就連破兩宗大案,頓時讓他威名遠播。他命警員扮孝子智擒大盜及只需4天偵破“桶屍案”的英勇事蹟,更奠下他“神探”之響噹噹名堂。

馬騏騮在求學時代,曾熟讀《孫子兵法》英文譯本。這本著作對他的後來的警察生涯影響甚鉅。五十年代他擔任政治部警官時,已懂得如何運用《孫子兵法》的精髓,使到落網的馬共份子誠服。

當他處理刑事案件及應對罪犯時,同樣將《孫子兵法》活學活用,而他智擒大盜正是實例之一。

馬騏騮的曝光率超越其他州屬的總警長,對於破案心得,他也毫無顧忌的公開暢談。有一次,他在一個講座會上透露他的破案手法時,坦言對付犯罪份子必須有勇有謀。如果查案警員擺明警務人員的身份,即表示警在明賊在暗,若要混入人群中在暗處與犯罪份子鬥智鬥力,就會事半功倍。

為了破案,他與同僚有時喬裝成為普通人,有時則扮成三輪車伕或小販,目的就是不要讓罪犯預先知道有警方埋伏。

當他探知通緝大盗藏身於墳場後,他甚至指示參與圍捕行動的警員扮成孝子及扛棺者,讓大盗措手不足落入警網。

馬騏騮的查案手法使到許多作奸犯科者在疏於防範下落入警網。由於他身體力行,在當任期間,盜賊即使不聞風喪膽,也是不敢輕舉妄動,結果檳州的罪案有顯著的下降,治安也得到改善;尤其是私會黨羽,更是對他“敬而遠之”。慢慢的,馬騏騮也就贏得“鐵腕巨人”的稱號,一時之間,人氣急升。

1969年,國內爆發513種族沖突事件。檳州警察部隊在馬騏騮指揮下,發揮了最高的效率維護檳州的治安。在其他地區發生嚴重沖突的時刻,檳州卻能保持平靜與穩定。

他在檳州迅速平定513事件的功勞,促使他與檳州人民建立了一段情緣,檳州子民更是將他封為“華人社會救星”。

馬騏騮在應對513事件時,採取強硬態度。他不畏強權將檳州513事件的滋事者扣留,惟卻開罪了權貴,結果被令調職他州。馬騏騮深感不忿,於1971年憤而提早退休,脫離警界。當時他正是45歲的壯年。

馬騏騮雖然告別了戎馬生涯,但是他在檳城短短三年來建立的神威依然深入民心。他在名氣如日中天時刻突然急流勇退,引起馬華的關注。1969年全國大選在檳城全軍覆沒的馬華,抓住時機邀請他入黨。

在第二任首相敦拉薩首肯之下,馬騏騮代表馬華出戰參與1974年全國大選。夾著“神探”的威名,馬騏騮在檳城升旗山國會議席以政壇初哥之態,竟能以8778張多數票取勝,為馬華奪回這個屬黑區的國席。

前州總警長投身政海,馬騏騮是第一人。不過,一位神勇的警官,未必能夠適應政治的大環境,畢竟政壇不同於警隊。當提拔他的敦拉薩患癌逝世後,他又參與倒馬華總會長敦陳修信的改革派,結果被當權派攆出局。

他當選升旗山區國會議員後,由於長期在吉隆坡居留而甚少到選區走動,讓當地選民非常不滿。另外他在黨內樹敵不少,意欲推行的各種政策也不獲支持,遂讓他萌起退出政壇的意念。

1978年大選,馬騏騮沒有參選。過後他淡出政壇,轉往商界發展。他曾替人打工、管理樹桐芭,還參與過吉隆坡安邦購物中心的興建工程及餐館生意。他往日的警威也已淡化,成為歷史。

馬騏騮於2007年遇害時,已高齡82歲。時任全國總警長慕沙哈山雖曾揚言警方已成立一個專案小組調查此案,但事隔4年後的今日,這宗命案仍然未破。

對於擒拿無數罪犯、經歷不少重大案件的一代警官馬騏騮突如其來的離開,令人不勝唏噓。而殺害馬騏騮的小毛賊依然消遙法外,更令眾人為他喊冤!

下週預告:古傳光於1975年被兩名馬共份子在怡保暗殺後,袁悅凌接任為霹州總警長,繼續執行剿共行動。

Sunday, April 17, 2011

華警神探之馬騏騮(二)

第二集
速破綁票桶屍案
馬騏騮揚名全國


五六十年代加入警界的華裔,很難晉陞成為警官。馬騏騮平步青雲先後擔任多個地區的警區主任時,“警齡”只是十餘年。隨後,他再度調升,一度出任吉打州副總警長及再擢升為檳城州總警長,乃是一個異數。

華裔警官能擔任一州警隊之首,當年乃被華社視為一大突破,並對此引以為傲。而馬騏騮能成為第一位被警察總部選派送往英國蘇格蘭場(Scotland Yard)警察學院受訓的華裔警官,更令華社側目。

馬騏騮的從警高峰期,是在1967年開始。這一年,他被調派出任馬六甲州總警長,成為第一位擔任州總警長的華裔警官。他在此位不久,於1968年再被調任為檳城州總警長。

他掌管檳州治安的短短三年期間(1968年至1971年),因為偵破兩宗大案及迅速平定513種族沖突事件而聲名大噪,檳州子民更是將他封為“華人社會救星”。

對檳州子民來說,當時幾乎沒有人不認識馬騏騮這號人物,其響噹噹的程度甚至可用“家喻戶曉”來形容。

馬騏騮的首響功績,是智擒一名大盜。當時這位幹案纍纍的大盜,橫行江湖不可一世,令警方頭痛不已。

為了緝捕大盗歸案,馬騏騮費盡心機。當他掌握情報得知大盗匿藏在檳州一個墳場後,立刻策劃捕匪行動。他派出20多名警員假扮出殯隊伍,抬棺上山,其中7人更披麻帶孝進入墳場。

大盗防備放鬆,不疑有詐。當這些孝子變成警員展開重重包圍時,大盗尚作最後掙扎,企圖衝破重圍,但最終他仍不敵落網。

接著下來,馬騏騮再偵破另一宗震驚全國的“桶屍案”。這宗殘酷無比的桶屍案,發生於1968年6月,遇害者是時年32歲的富家子林維皇。

林維皇的父親是檳城富商林鑅原,兄長林維翰更是當年的吉打州國會議員。他在鍾靈中學畢業後,被父親送往英國深造,取得機械工程師學位後,返回檳州協助父親主持林家的龐大業務。

1968年6月22日上午11時許,林維皇在公司的記事板留言寫著“與黃庭亮有約,到丹絨武雅快樂山赴餐會接洽汽車生意”後離開,自此失去蹤影。

事後不久,林維皇的兄長接獲匿名電話,對方聲稱已綁走林維皇,威逼林家交出125萬令吉贖金。

林家在綁匪恐嚇之下,不敢報警。經過數回合談判,林家與綁匪終敲定1萬5000令吉成交。林家也依照指示,於6月27日在大英義學的停車場交出贖金,而綁匪也答應廿四小時後放人。

但是時限過後,不見綁匪放人。7月8日,林家再接到綁匪電話,要林家再交出3萬5000令吉贖金。談判尚未有結果,綁匪已不再有電話聯絡。直至7月11日,林家無法可施,只好報警求助,而這時林維皇已失蹤了20天。

檳警接獲投報後,立刻展開嚴密調查。在馬騏騮領導下之,檳警僅費4天時間宣佈破案,並證實落網的4名綁匪,乃是林維皇的保齡球球友。

檳警迅速破案的重要線索,是取自林維皇失蹤前在公司記事板寫下的留言。在破案的前一天,被指示駐守在車水路鑅原公司的警探,發現一名青年騎著摩多在公司大廈前來往探視多次。

警探起疑,扣捕該名青年調查。盤查過後,警方取得突破,起獲一支可裝8枚子彈的點二二口徑手鎗。隨後警方再根據線索,逮捕另3名嫌犯包括記事板所寫的“黃庭亮”,並在丹絨武雅一間住宅後面的空地,挖出一個埋在地下的大鐵桶。

警方破開大鐵桶,赫然發現內藏林維皇的屍體。據警方查悉,4名綁匪幹案時,使用“哥羅芳”痲醉藥令林維皇昏迷,孰料用藥過量致死肉票。事後他們毀屍滅跡,將屍體放入鐵桶再加入洋灰,然後將大鐵桶埋在地下。

4名綁匪被帶上法庭提審,兩人被判死刑,另兩人終身徒刑。死囚事後上訴,被改判為終身徒刑。

轟動全國的桶屍案,短短4天就被偵破。馬騏騮的神探威名,更是揚名全國。


下週預告:馬騏騮突然急流勇退,引起馬華的關注。他從政不久,於1974年全國大選夾著“神探”的威名參選,為馬華奪回失去的升旗山國會議席。

Sunday, April 10, 2011

華警神探之馬騏騮(一)

第一集
六十年代神探馬騏騮
晚年抗匪慘遭殺害

4年前的2007年2月9日凌晨4時半許,5名匪徒摸黑連破三重門,潛入八打靈再也加星路一間獨立式洋房。正當他們準備翻箱倒篋之際,驚動了82歲的老屋主。

這名老屋主雖然年邁,但仍然壯健。當他發現匪徒闖入屋後,為了保護有病在身的老妻及家人之安危,他不顧一切拿起手上的拐杖抗匪,並把5匪趕出車房。

雙方糾纏之時,老屋主畢竟已年老氣弱,不敵5匪,尚被匪徒毆打及推倒在地,身受重傷。匪徒趁他受傷,再從屋內劫走值3萬令吉貴重的物品,包括1萬5000令吉現款。

老屋主事後被送入醫院,惟急救4天後,因傷勢過重而不治。 他的不幸,震撼了整個警界。許多高級警官包括時任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全國刑事調查總監拿督尹樹基、雪州刑事調查主任達祖丁、靈市警區主任馬茲蘭及十五碑警區主任阿都拉曼等等,都前往醫院瞻仰他最後一面。

劫匪闖民宅掠財殺人,司空見慣,但為何這次警隊精英如斯重視此案,倒底這名老屋主是何許人也? 原來,他非別人,乃是在六七十年代威震全國,並有“神探”之稱的前任檳城州總警長拿督馬騏騮,洋名 Albert Mah。

一代神探在晚年之時竟慘遭鼠輩毒手,令人唏噓萬分。有些報導甚至如此形容:馬騏騮走了,竟然是喪命在小毛賊手中,對嫉惡如仇的“鐵腕巨人”來說,的確是一種諷刺!

談起馬騏騮,必得從他24歲壯年時期加入警察部隊說起。1925年出生的馬騏騮,一生之中曾有幾個高峰期。他是警官,也是政壇紅人,過後也從商,直至退休在家頤養天年。

當年的馬來亞在面對共產黨威脅時,英國殖民地政府於1948年頒佈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 當時英國人管轄的警察部隊為了招募更多的華裔警員參與政治部對付馬來亞共產黨份子,特設定一個擢升制度,讓當地人也可以擔任警長及助理警監的高職。

翌年的1949年4月1日,雄心壯志的馬騏騮在這個擢升制度影響之下,決定投身警察部隊。 不過,初踏入警界的馬騏騮,身份只是一名速記員,屬於警隊文職,而他的工作是負責記錄及翻譯落網馬共份子的口供。

由於職責關係,馬騏騮經常看到一些被捕的馬共份子遭英籍警官嚴刑逼供,以套取情報,即便如此,這些警官卻很難從一些死硬派的馬共份子口中取得情報。

有一次,馬騏騮目睹六七名警官拳打腳踼的逼問四名馬共份子,而對方飽受虐打之下雖然精神近乎崩潰,但卻依然口硬不吐露半點消息。最終,馬騏騮自告奮勇,要求警官讓他試試向這些馬共份子問話。

令眾警官驚訝的是,馬騏騮竟能運用心理戰術,最終說服這批馬共份子投誠。事後警官得知,馬騏騮是採用“親情牌”,感化這些馬共份子。 首先他找到他們的親人,然後利用情報費的開銷購買一些食品,再選派他們的親人作為說客。

這些馬共份子對警方准許他們的親人探訪及送上他們喜愛的食物後,心存感激。 經過親人的游說,他們的態度終於軟化,而就在此時,馬騏騮現身介入,向他們陳述利害關係,最終讓他們感動得淚流滿襟,道出一切。

原來,自小接受英文教育的馬騏騮,於求學時代在母親鼓勵之下曾熟讀《孫子兵法》的英文譯本。他憑著本身過人的理解能力,領悟出《孫子兵法》的精髓。這次他能活學活用,初試蹄聲就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果,頓時令上司對他另眼相看。

約兩年後,馬騏騮獲得擢升,正式成為政治部的警官。在政治部服務約8年後,馬騏騮突然向上司提出調職要求,原因是他無法再忍受英籍警官的搶功勞作風。他幾經辛酸取得的情報,不但沒有獲得賞識,反而被英籍警官冷漠對待,令他心灰意冷。

在直接上司沙禮(後來擔任全國總警長)同意及推荐之下,馬騏騮終於有機會穿上警察制服,調往瓜拉庇勞警區。 自此之後,馬騏騮在警界平步青雲,先後擔任野新、關丹、怡保與吉隆坡的警區主任,後來調升為私會黨取締組主任和吉打州副總警長。

下週預告:馬騏騮智擒大盜及勇破“桶屍案”,讓他成為檳州響噹噹人物,其程度甚至可用“家喻戶曉”來形容。

Monday, March 28, 2011

馬共暗殺總警長(四)

第四集(完結篇)
殺古傳光兇手正法
全國總警長案卻成謎

長期在砂勞越警察部隊服務的古傳光,於1975年2月3日出任霹靂州總警察後,立刻著手搞好與霹州華社的關係。一方面,他盡量接近華社講解馬共對國家治安的威脅,另一方面也策劃剿共的策略。

 古傳光的積極行動,顯然給馬共莫大的壓迫。早將古傳光視為眼中釘的馬共,終於反擊部署暗殺行動。而在古傳光走馬上任約8個月後,暗殺行動開始曝光。

首先在同年11月初,古傳光的家人發現2名青年鬼鬼祟祟的在住家大門處徘徊,行跡可疑。為安全計,警方特派2名警員廿四小時輪值站崗,保護古家。

數日後,古傳光的司機楊炳忠警曹獨自駕車外出,突然被2名騎坐摩多的青年企國攔截。機警的楊炳忠截停2人查問,但2人自稱是“鬧著玩”。由於當時沒明顯證據,楊炳忠只好警告他們一番,讓他們離開。

這兩件事情過後串連起來,警方驚覺並非巧合。時任全國總警長韓聶夫為顧及古傳光的安危,決定調派他到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古傳光接獲調職通知後,決定於11月13日連同家人遷往吉隆坡。

這一天的早晨,古傳光照常到怡保的霹州警察總部上班,而他的妻子謝彩雲則在家忙著收拾行裝,準備等他回家吃過午餐後,一家人就乘坐飛機前往吉隆坡。

中午約12時半,古傳光辦妥一切事務後,由司機楊炳忠接載回家吃午餐。當他的豪華244型轎車於12時50分途經醫院路轉入美園的交通燈之際,2名共騎摩多的青年突然越過轎車,緊接著坐在後座的青年朝轎車左邊猛烈開鎗。

在極近距離之下,鎗彈穿過車鏡射向坐在車後座的古傳光。他身中4鎗,當場不醒人事。與此同時,司機楊炳忠躍出車外拔鎗還擊,惟被對方先發制人,身中5鎗當場倒斃在馬路的分界堤草地。

適巧經過現場的怡保警察總部運輸部主任,立刻將身負重傷的古傳光送到一箭之遙的中央醫院。經過兩個半小時的搶救,醫生取出古傳光身上的4顆彈頭,惟於傍晚時分他傷勢惡化,於翌日下午4時25分不治。

古傳光被暗殺案,與時任全國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於1974年6月遇害案,僅相隔1年零5個月。事後據警方查悉,這兩宗暗殺案都是馬共份子所為,而行兇者都是相同的人。

法綱恢恢,疏而不漏。殉職的楊炳忠在拔鎗還擊時,鎗彈擦傷其中一名兇徒的頭部。這名兇徒中鎗後失去重心,身靠車旁時留下指紋及血跡。

警方憑此線索,終逮捕兩名兇徒歸案。 落網兩人證實是馬共份子林文昌和黃福南(時年同樣23歲)。法庭經過冗長審訊後,於1978年3月宣判兩人謀殺古傳光罪名成立,判決死刑。兩人隨後於1980年年初被送上絞刑台正法。

不過,令人悶納的是,警方當時也指林文昌和黃福南涉及謀殺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惟在他倆行刑前,有關控狀卻被撤消。 當年代表林文昌的辯護律師卡巴星,曾於2004年在國會三度要求重查IGP被殺案。

當時他聲稱:“我的當事人(林文昌)承認殺害古傳光,但是,他曾多次的重複他從來沒有涉及殺害阿都拉曼……。而至今日為止,都沒有人被控謀殺阿都拉曼。

” 阿都拉曼哈欣的兒子納吉拉曼,在其父親逝世36週年特在《新海峽時報》寫了一篇題為《我的父親─IGP被鎗殺》的文章,申訴他父親的案件從來沒有人被檢控。

納吉拉曼在文章寫道:“雖然被指鎗殺我父親的2名兇徒最終被捕,但是他們過後是因為殺害古傳光而被送上絞刑台。不過,這2名兇徒卻從來沒有被檢控殺害IGP的罪名……。 前全國總警長慕沙排除有關疑問,堅持認為這兩宗案件的行兇者是相同的人,對警方來說,此案已結。

現任首相納吉也認為:“36年前的案件,很難再有新證據。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的,畢竟此事已過了36年……。” 誰人殺死阿都拉曼哈欣?在法律程序上已無答案。誠如卡巴星所言:“這是一個36年的謎!”

下週預告:4年前的2007年2月9日凌晨4時半許,5名匪徒潛入八打靈再也加星路一間獨立式洋房偷竊時,打死82歲老屋主。這名老屋主乃是六七十年代威震全國,並有“神探”之稱的前任檳城州總警長拿督馬騏騮。

Sunday, March 20, 2011

馬共暗殺總警長(三)

第三集
古傳光抗日剿共
調任霹州種下殺機

前霹靂州總警長古傳光的一生,與馬來亞共產黨結下一段不解之仇。在他的23年警察生涯裡,他大部份的時間都是用在追剿馬共份子。

古傳光是於1925年在中國出生。在他3歲時,他行醫的父親因開罪江西省地方共產黨幹部而被殺害。隨後,他的叔父與家人帶著他乘船逃離中國南來馬來亞,並定居在霹靂州的怡保。

古傳光的叔父是一名基督教傳教士,住在怡保以琳基督教堂後面的一間板屋。由於家境貧寒,在怡保英華小學就讀的古傳光放學後,出外充當洗車童及做雜工,以幫補家計。

1941年12月8日,日本蝗軍登陸吉蘭丹州的哥打峇魯,並迅速佔領了馬來亞及展開三年零八個月的恐怖統治。當日軍於12月底開抵怡保時,古傳光已在叔父的安排下被送往芙蓉,交由其姑媽照顧。

在日本統治的黑暗時期,當年16歲的古傳光曾多次目睹日軍的暴行,對日軍在森美蘭州知知港展開的大屠殺,更是深痛惡絕。血氣方剛的他,決定走入森林,加入馬來亞人民抗日軍的隊伍(馬共游擊隊前身),正面與日軍展開游擊戰。

古傳光加入抗日隊伍不久,被擢升為森州抗日隊伍的大隊長。由於他身處州級領導幹部,很自然的他與中央領導人建立了關係,而馬共第二號人物陳田就是在這個時候與古傳光相識。

1945年8月6日,隨著美國在日本廣島及長崎投下兩枚原子彈後,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結束馬來亞的統治。古傳光抗日的傑出表現,深得英政府讚賞,除頒發英勇獎章之外,也於1946年6月選派他與另19人到倫敦參與抗日戰爭勝利遊行。

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於結束了,古傳光也於1948年與武來岸一名小園主的千金共結連理,組織一個小家庭。過後,馬共領導人曾多次派人游說,要他歸隊加入馬共對抗英殖民當局。古傳光不為所動,堅決拒絕,原因是他不認同馬共主義的思想。

反而於1952年,古傳光投身警界,加入砂勞越警隊擔任警長之職,隨後調往砂州政治部。在警隊的日子裡,古傳光表現優越,黑道聞其名而喪膽,而他對剿滅共產黨行動絕不手軟。

1964年,他接任為砂勞越州政治部主任後,主要任務是搜集州內的保安情報,以便保安部隊能在準確情報之下將共產黨份子剿滅。1966年,砂州共產黨顛覆行動最終平息,古傳光居功不淺。

七十年代,大馬半島的馬共顛覆行動日益熾熱,並有擴張至市區之勢。時任全國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於1974年6月7日在上班途中被馬共份子伏擊暗殺後,警察部隊震驚之餘,更有必要調派經驗豐富的剿共警官,坐鎮馬共力圖顛覆的州屬。

曾在砂州建立剿共偉績,並已升任為砂州副警察總監的古傳光,正是最佳的人選。

1974年6月接任為全國總警長的敦韓聶夫,在其2005年回憶錄中如此寫道:“當我的前任者阿都拉曼哈欣被殺後,我知道許多恐怖份子都是來自泰國南部的馬共第12區團。此區團的領導人加寧,曾與古傳光一起參與抗日活動及前往倫敦參與抗日戰爭勝利遊行。基於他們相識,我認為古傳光是最了解加寧的性情及能將他挫敗的最佳人選……”。

韓聶夫也如此敘述:“當我提出要調派他到霹靂州擔任總警長時,古傳光立刻接受。不過,他提出的條件是,我必須約見他的太太,讓她針對調職之事發表她的看法。

“我依照他的條件約見他的太太。賢淑溫和的她給我的第一句話是:‘如果你將占米(古傳光的洋名)調返霹靂州,他肯定無命。這些年來,他們(馬共)一直都追尋他的行蹤’”。(當年古傳光調任砂州,乃是要避開馬共的追殺。前兩任的全國總警察曾有意將他調返大馬半島,惟都被他拒絕)。

儘管如此,在擔任警員就必須冒著犧牲生命危險的大前提下,韓聶夫沒有改變他的決定。1975年2月3日,古傳光正式上任霹靂州總警長。

下週預告:暗殺古傳光的兩名馬共份子林文昌和黃福南,被判死刑後於1980年年初被送上絞刑台正法。不過這兩人被指涉及謀殺總警長的罪狀,在行刑前卻被撤消。

Thursday, March 17, 2011

馬共暗殺總警長(二)

第二集
總警長暗殺案未破
國家紀念碑遭炸毀

時任全國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的遇害時間是:1974年6月7日上午7時40分。執行暗殺行動的2名兇徒,早已選定在拉惹朱蘭巷下手,因為凡使用這條窄巷轉出大路(蒙巴登路,現稱敦霹靂路)的車輛,都必定會緩慢下來。

阿都拉曼哈欣的兒子納吉拉曼在《新海峽時報》撰寫的《我的父親─IGP被鎗殺》一文寫道:事發當日的上午6時30分,一高一矮兩人坐在拉惹朱蘭巷進口處的一間印度茶檔。他們環顧四週,耐心的在等待著。

約在上午7時40分,這兩人離開茶檔的座位,步往約五公尺外的拉惹朱蘭巷,再探視一番。此時該處已是車來人往,都是趕著上班的人潮,而經過的車輛,都緩慢下來。突然間,兩人神色緊張,手伸入掛在肩膀的布袋。這個時候,正是他們展開行動的一刻……。

納吉拉曼由警車載到吉隆坡中央醫院時,只見醫院緊急處人頭攢動。他在警車內不停的自問:“父親不知情況怎樣了!他傷得很重嗎?他還活著嗎?或他已經……。”

他急步踏出警車,看到父親躺在手推病床上,只露出頭與手部,披蓋在身上的白布染紅了鮮血。他衝前站在病床旁,喊著“爸爸”並激動的搖著父親的軀體及觸摸父親的臉和手,但是他已毫無反應。此時,納吉拉曼失聲痛哭,自責的喊道:“對不起……對不起!當你最需要幫助時,我卻不在你的身邊……。”

納吉拉曼在文章寫道:根據官方發佈的故事,指這兩名鎗手乃是馬共份子。他們是持著自動手鎗,站在車的兩旁向父親及司機猛烈開鎗。司機奧瑪警曹及時打開車門逃離,唯父親卻沒有這麼幸運。

全國總警長是警察部隊的統領,阿都拉曼哈欣被殺,自然轟動全國。警方也展開雷厲追緝行動,並發佈兩名兇徒的拼圖希望早日破案。

追緝行動進行多時,但是兇徒依然消遙法外。約一年後,正當這宗暗殺案逐漸被人淡忘之際,國會大廈鄰近的國家紀念碑於1975年8月26日清晨時分,突然發生爆炸,而裝置炸彈者據稱是馬共份子。

座落在都古路(Jalan Tugu)的國家紀念碑建於1966年,是為紀念1萬1000名在世界第二次大戰及在長達12年馬來亞緊急狀態殉職的軍人而建立。每年的英雄日(7月31日),國家元首、首相及軍警領導人都在紀念碑前,獻上鮮花以致敬意。

這座國家紀念碑高達15公尺,乃屬世界最高者。碑上塑造的軍人銅像,持著馬來西亞國旗,象懲著為和平與自由而犧牲。這次的爆炸,是將其中三個軍人銅像的頭臚炸斷。

事後流傳一則糗聞。住在國會大廈附近東姑山的時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接獲紀念碑被炸的消息後,匆匆忙忙拿起相機趕到現場。這邊廂警方忙著調查,而那邊廂東姑舉起相機,到處拍照。
忙碌過後東姑要從相機取出菲林送往沖洗時,才赫然發現匆促趕往現場之時,相機內忘了裝上菲林,白忙了一場。

紀念碑被炸,顯示馬共威脅仍在,並滲入市區顛覆。約兩個多月的1975年11月13日,時任霹靂州總警長古傳光於這一天的中午12時15分,由司機楊炳忠載送返回江沙路福安園住家,途經醫院路轉入美園的交通燈之際,被2名從後而來的摩多騎士開鎗襲擊。

坐在車後座的古傳光,猝不及防,連中4鎗。他被急送中央醫院搶救,翌日傷重不治。而他的司機楊炳忠當時英勇救主,舉鎗還擊,卻不幸身中5鎗當場斃命。

過後,警方在追緝行動中逮捕2名嫌犯,證實他們乃是馬共份子林文昌和黃福南(年齡同樣23歲)。兩人在1978年3月被判謀殺古傳光罪名成立,處於死刑,隨後於1980年年初,兩人被送上絞刑台正法。

警方當時也指林文昌和黃福南涉及謀殺全國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惟在他倆行刑前,有關控狀卻被撤消。

下週預告:古傳光的一生,與馬來亞共產黨結下一段不解之仇。在他的23年警察生涯裡,他大部份的時間都是用在追剿馬共份子,埋下被暗殺的伏線。


Friday, March 11, 2011

馬共暗殺總警長(一)

第一集
馬共入侵城鎮顛覆
暗殺IGP與霹總警長

37年前,時任全國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在吉隆坡鬧市被2名鎗手設伏暗殺,震驚全國。接著年餘後,時任霹靂州總警長古傳光在怡保街頭被2名鎗手襲擊殺害,激起另一波的震撼。

兩名高級警官在年餘內先後被鎗殺,據稱都是馬來亞共產黨份子所為。而在這兩名警官遇害的相隔期間,馬共份子更公然向當局挑戰,炸毀座落在國會大廈鄰近的國家紀念碑。

這連串的暗殺及破壞行動,為七十年代寫下了馬共從森林武裝斗爭,轉身深入城鎮進行顛覆行動的瘋狂年代。

阿都拉曼哈欣的暗殺案,發生於1974年6月7日上午。當年的我,“報齡”只有年餘,乃屬報界新兵。現今憶起當年的採訪情景,我腦海裡尚抹不了當時戰戰兢兢的模糊印象。

案發當日,阿都拉曼哈欣離開加炳路的住家,由司機載送前往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約上午7時40分,他乘坐的馬賽地途經李延年大廈側旁的拉惹朱蘭巷出口處,正當車速減緩之際,2名鵠候已久的鎗手趨前發難,連發11鎗,其中7粒子彈分別射中他的肩膀、肋骨和左腿,而另外2粒則擊中車內的司機。

坐在車後座的阿都拉曼哈欣,根本無法避開鎗彈的襲擊。重傷的他在送往醫院時已告不治,享年51歲。他的司機幸能及時負傷奪門逃出,避過死劫。

阿都拉曼哈欣遇害的36週年前夕,他的兒子納吉拉曼(Najib Rahman)於2010年6月6日,在《新海峽時報》撰寫了一篇文章,追思他父親生前的點滴及當年遇害的情景,也籍此文章控訴殺他父親的兇手,迄今都沒有被提控上法庭。

當時已擔任《新海峽時報》意外組記者的納吉拉曼,在這篇題為《我的父親─IGP被鎗殺》的文章裡說:“雖然被指鎗殺我父親的2名兇徒最終被捕,但是他們過後是因為殺害古傳光而被送上絞刑台正法。不過,這2名兇徒卻從來沒有被提審殺害IGP的罪名……。”

1974年6月7日是納吉拉曼迄今尚刻骨銘心的日子。他在文章寫道:這一天的上午7時30分,父親乘坐藍色的馬賽地離家之前,交了50令吉給母親以購買配料做mee rebus,並交代說他不會在週五祈禱之前回家。約15分鐘後,他也駕車上班,前往蕉賴接載一名朋友出外採訪。

大約是上午8時,納吉拉曼載著這名負責採訪法庭新聞的朋友(馬來郵報記者)前往法庭山(現址是馬來亞銀行總部)。約8時20分,他準備通過拉惹朱蘭巷的一條捷徑駛上法庭山之時,卻被一名警員阻攔。

他只好沿著拉惹朱蘭巷的原路行駛,在不遠處看到一大群人圍著一輛汽車。當時他心中只想到,必是發生車禍了。當他緩慢駕著車及就要轉上法庭山之際,他看到一名負責採訪法庭新聞的女同事在車前緊張的揮手,示意他停車。

納吉拉曼於是較下車鏡,探問何事。神色慌張的女同事氣急敗壞的說:“有一名高級警官被人開鎗射傷了!”“是誰?”納吉拉曼急問。“我還不知道!”

負責採訪意外新聞的納吉拉曼立刻感觸到這會是一則大新聞。他連忙對女同事說:“這是一條大新聞。妳先去現場拿料,我泊好車後立刻就來找妳……。”

納吉拉曼將車停放在法庭山之後,急步沿著小山坡的石階跑往現場。居高臨下的他,看到現場一輛藍色馬賽地的車頂,而據他所知,當時整個吉隆坡就只有他父親的馬賽地是藍色的。

他頓時愣住,身上血液也似乎停止流動了,陣陣的恐懼感湧上心頭。臉色一時變得蒼白無比的納吉拉曼最終鼓足力氣,從石階飛奔而下,一邊高喊著“爸爸”,一邊衝向車前。

在現場指揮調查的高級警官古拉星甘副警監見納吉拉曼衝前來,連忙緊緊捉著他的胳膊,安撫著說:“沒事的,沒事的!你父親已送去醫院了!”當納吉拉曼的情緒稍為平靜後,古拉召來警車將他載往醫院。

下週預告:全國總警長被殺,警方展開雷厲追緝行動,但兇徒消遙法外。約一年後,國家紀念碑於1975年8月26日清晨時分突然發生爆炸,而裝置炸彈者據稱是馬共份子。


Sunday, February 27, 2011

亂倫案之茅山法師許錦和(六)

第六集(完結篇)
乱伦官司4年大斗法
阿花阿光伤害最大

自从“家翁变丈夫”乱伦案于1991年5月29日公诸于世后,涉案的家翁茅山法师许锦和与媳妇阿花均被卷入冗长的司法纠纷,双方都被连串的官司诉讼缠身长达约4年。

当时的阿花年仅18岁,她的遭遇及在多年来所蒙受的精神苦楚,实非外人所能体会。而她的父亲吴成发(时年40)也毫不低头,誓言要为女儿讨还公道,不惜采取一切可行的途径,包括通过媒体及法律诉讼道出真相。

令吴家深感欣慰的是,雪邦村委员会及当地的华团组织都以实际的行动,给予吴家精神上及经济上的支持。

当阿花于1991月8月7日与父亲一起被带上庭面对勒索指控时,村民基于正义及人道立场,发动一个命名为“雪邦村委会筹募阿花基金”运动,以协助吴家打官司及为阿花消除她身上的刺青,形成一场宛如正义与邪恶之争的局面。

勒索指控是阿花面对的第一场官司。她与父亲被控于1991年6月20日上午11时,在芙蓉邓普勒路百乐花园一间住家勒索阿光(阿花的丈夫)6万令吉,触犯刑事法典385条文。

此案连续两次展期,至1992年2月12日芙蓉推事庭开审时,控方基于证据不足要求撤消有关控状,法庭于是宣判吴氏父女当庭释放。

这宗所谓的勒索案,起因源自阿花身上的刺青。她与父亲原本是要许锦和父子赔偿6万令吉充作刮除身上刺青的费用,但在许氏父子报案之后,吴氏的要求变成了勒索。

阿花的第二场官司是离婚案。她于1991年8月12日入禀芙蓉高庭,要求与丈夫阿光离婚。她在入禀书中列出离婚理由,指她于1988年6月18日嫁给阿光的4个月后,她被逼与阿光的父亲(许锦和)同睡,未曾与阿光有任何性行为,而她于1990年3月3日生下的女儿并不是阿光的骨肉。

此案基于警方处理的DNA化验报告尚未有下文而两度展期。至1992年3月9日,高庭决定准许阿花的申请,进行警方以外的验血调查工作。

结果,4人(即阿花,许锦和、阿光及小女孩)在新加坡专家及律师到场见证下,在私人药房抽取血液送往新加坡化验。DNA化验结果证实小女孩是许锦和的骨肉,而阿花凭着这份证据不但成功离婚,同时也促使许锦和被提控强奸的罪状。

阿花的第三场官司是向前夫阿光索取6万令吉,作为刮除身上刺青的费用。她在离婚案中带出这场索偿案,也揭开茅山法师儿子与阿花面对的另一场司法大斗法。

此案纠缠了两年多后,高庭于1993年12月17日宣判阿花胜诉,谕令阿光必须赔偿6万令吉给阿花刮除身上的刺青。不过,阿光不服,决定向联邦法院上诉。

在等候上诉期间,许锦和于1995年2月20日在芙蓉住家上吊自杀,让案情陷入另一个局面。此时已22岁的阿花受访时,表示决定放弃对许家索偿的要求。她已作好打算,即使获得赔偿金也不会要,到时将会将之捐给慈善机构。

最终的情况演变是,阿花并没有获得6万令吉赔偿金。联邦法院三司于1996年6月17日作出判决时,宣判阿光上诉得直,无须赔偿。

法院三司认为高庭于1993年12月17日作出的判决,只能视为离婚案的诉讼,而答辩人(阿花)不能在同一宗诉讼案中提出其他要求。如果阿花要索取赔偿,她则应通过另一项诉讼向法庭提出申请。

其实早在联邦法院作出最后判决之前,阿花曾自费到美容院以激光清除身上的刺青,经过约半年的折腾,效果并不显著。要将身上的6个刺青图腾一一消除,必须要有耐性及按步就班接受治疗。

随着许锦和自杀及控方决定撤消他的强奸控状后,家翁变丈夫的奇案已逐渐淡化,唯独伤害最大之人,乃是原本是一对小夫小妻的阿光及阿花!


下周预告:37年前,时任全国总警长阿都拉曼哈欣在吉隆坡闹市被2名枪手暗杀,震惊全国。年余后,时任霹雳州总警长古传光在怡保街头被2名枪手袭击杀害,激起另一波的震撼。

Tuesday, February 22, 2011

亂倫案之茅山法師許錦和(五)

第五集
DNA证实与媳妇乱
伦许锦和自杀了结控状

等了一年零三个月的DNA化验报告,终于证实茅山法师许锦和与媳妇阿花曾发生肉体关系,而阿花生下的女儿,确实是许锦和的骨肉。

DNA化验最初是由警方处理,因为警方需要这份报告指证许锦和犯下强奸罪名。但是左等右等,报告毫无下文,直至阿花申办离婚手续急着这份报告,并得到法庭允许在私人药房抽取4人血液送往新加坡后,才终有结论。

许锦和涉及乱伦,已不容置疑。接下来广受关注的是,警方是否会继续调查及采取行动对付涉案者。阿花于1991年6月24日报案被强奸时,警方曾连续两次延长扣留许锦和14天调查。过后他之所以被释放,原因就是化验报告未出。

随着DNA化验报告于1992年9月22日在高庭曝光后,警方决定翻案。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下令芙蓉警方重新调查此案,依法查办。随后森州一名高级警官也南下新加坡,收集更多有关DNA化验的资料。

直至1994年11月25日,当阿花和许锦和的民事诉讼案于1993年年杪结束后,警方终于采取行动,将许锦和押上法庭面控,罪状指他于1989年约6月11日,在芙蓉邓普勒路百乐花园住家涉嫌强奸当年16岁的阿花,触犯刑事法典376条文。

皈依回教而取名莫哈末卡马许阿都拉的许锦和,否认有罪,并获准由一人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而地庭订于翌年(1995年)3月1日及3月2日连续两天开审。

在距离开审约十天的2月20日,案情峰回路转,许锦和于这一天上午约9时,被家人发现在芙蓉住家的底楼饭厅上吊自杀。当年53岁的许锦和相信是于凌晨1时至2时之间,趁着家人还在熟睡时自寻短见。他当时身穿红色长袖衣及红色长裤。

审讯日子未到,强奸案先划上句号。许锦和之死,引起一些揣测。阿花的父亲吴成发声称许锦和是畏罪自杀,而更有消息指许锦和自杀的前夕,曾到云顶睹场豪赌而失意,最终在官司及财务缠身之下,走上绝路。

据称,许锦和临死前,曾留下数封遗书,惟内容不得而知。不过,事后宗教局受访时证实曾收到许锦和交来的一封以华文书写的遗书,内容大意是要求宗教局照顾他家人今后的生活。

当时亦有报导分析许锦和自杀之因由。据知自许锦和官司缠身之后,过去的积蓄可说几已耗尽,同时,过往设坛搞茅山术为人驱邪解降的风光日子,也已不在。虽然宗教局不时给予许氏一家援助,但陷入困境的他,终起了厌死之念。

他在自杀前,更在住家祈祷室留下两首遗言诗句,似乎是要表达他要求世人还他清白的心声。
其中一首遗言写道:“黄河尚有澄清日,岂可人无公道心。力争公正天下扬,根深不怕风吹动。树正无愁月影斜,万古留名姓氏扬”。

另一首则写道:“向律政界讨公正,将愤怒化为力量。世间难逢向百头,夫妻义重永难忘。也为儿女献爱心,身为许氏家妻妾。千世修来共枕眠,百世修来共船渡。平时莫作趋眉事,真情为君理永计。守得贞洁万人敬,贤女敬夫费心思”。

许锦和虽然已自杀,不过,法庭于3月1日如期开审他被控强奸阿花的案件。许锦和的律师在法庭提呈死亡证书复印本要求撤消此案,惟法庭却以“复印本并不足于证明死者已逝世”为由,拒绝接受辩方律师的申请。

尽管如此,当法庭于3月13日再度开庭时,控方表示已接获森州副检察司的批准,撤消许锦和的控状。随着罪状撤消后,案中小女孩(阿花女儿)的身份永远成谜。

虽然DNA化验报告证实许锦和是小女孩的亲生父亲,但是法庭却没有作出这项宣判。所以,当年已5岁的小女孩,到底是许锦和的女儿,或是许氏儿子阿光的女儿,在法律上已无法加以证明了!

周预告:阿花与许锦和的官司纠缠了两年多后,许锦和在等候上诉期间,突于1995年2月20日在芙蓉住家上吊自杀,让案情陷入另一个局面。

Sunday, February 13, 2011

亂倫案之茅山法師許錦和(四)

第四集
警交不出DNA报告
高庭准私人药房抽血

“家翁变丈夫”奇案的男主角茅山法师许锦和,是否有与媳妇阿花乱伦而生下一名女儿,答案其实并不复杂。只要他们的血液通过脱氧核糖核酸(DNA)化验,真相就能大白了。

不过,在九十年代初的DNA化验,乃属高科技,大马当时尚没有这方面的专才,只有新加坡拥有这类最新式的仪器。所以,当许锦和于1991年6月24日被警方逮捕调查被指强奸媳妇后,警方随即宣称已将有关人等的血液送往新加坡。

许锦和延扣7天期满后,警方于7月1日再带他上法庭申请多7天的延长扣留令,因为新加坡的化验报告尚未接获。警方必须拿到有关的化验报告后,才能决定是否要提控许锦和的强奸罪名。

当许锦和的第二次延长扣留令于7月8日满期后,警方又向法庭申诉尚未收到DNA化验报告。由于刑事程序117条文规定只能扣留嫌犯14天,所以警方在这一天只得准许许锦和由一人以一万令吉的口头承保释放出外。

警方释放许锦和时,也告诉法庭指有关的DNA化验报告可能需二至三个月完成,所以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下,无法采取提控行动,只得让嫌犯保释等候调查。

负责此案的时任芙蓉警区主任哈林警监较后证实有关的血液确已送往新加坡化验,但他不愿透露有关的地点。不过,令人纳闷的是,新加坡报章于7月4日访问新加坡科学与法医学院属下的遗传基因化验所副所长周修智博士时,却被告知并没有人将血液样本交给他的化验所。

芙蓉警区主任及新加坡遗传基因化验所副所长的谈话,互相矛盾。倒底有关的血液样本是否有送往新加坡,或送往其他国家,无人愿意证实。

两个月后的9月7日,许锦和的担保期限终于届满了,他面对的警方担保限制也自动失效,而此时的DNA化验报告,仍然没有下文。

在等候DNA化验报告期间,此案已出现多项变化。其一,阿花及父亲吴成发于8月7日被控勒索丈夫阿光,较后这对父女获准保外候审。其二,许锦和入禀法庭禁止报章报导其家人的新闻及照片,其三,居民痛斥芙蓉市议会没有采取行动拆除茅山法坛。(这是后话,容后详述)。

许锦和重获自由,法坛仍然存在。宗教局官员特前往他芙蓉百乐花园的法坛调查,过后训令已皈依回教的许锦和立刻将法坛关闭。自此之后,这个设在住家的茅山法坛显得冷冷清清,而许氏一家人行踪更是诡秘。

约两个星期后,许锦和一家人被发现频频出现在吉隆坡的沙叻秀新村。据9月19日的报导,这一家人竟在沙叻秀新村郊区搭起木屋,经常又钓鱼又野餐,似乎有意在这个新村重振旗鼓,令到村民莫不惊心动魄。

村民不得不向吉隆坡市政局投诉。当局接获投报后,派出执法人员到场将木屋拉倒,村民这时才能松下一口气。

面对勒索案指控的阿花,也通过法律途径向法庭申请与丈夫阿光离婚。但是,由于DNA化验报告迟迟都没有下文,以致这宗离婚案也一拖再拖。直至1992年3月9日,阿花终获得高庭批准,进行警方以外的验血调查工作。

一个月后的4月8日,乱伦案的4名主人翁,即阿花、阿光、许锦和及小女孩相约在芙蓉市的一间药房,在双方律师见证之下抽取血液。受委化验这些血液样本的新加坡科学及法医医药学院的代表也在场见证,并于较后亲自将这些血液直接送到新加坡。

谁是阿花女儿的父亲?这个疑团即将有所定夺。当高庭原订8月12日公布化验报告之际,许锦和突然改变初衷,要求法庭准许他与阿花庭外和解,结果案再展期听审。惟庭外和解之意,显然只是许锦和一厢情愿。

盼望了一年零三个月的DNA化验报告终于出炉了!1992年9月22日案件开审时,血液报告证实小女孩的生父确实是许锦和。不过,案情却奇峰突出,许锦和的律师提呈另一份医院报告,指许锦和性无能。

下周预告:随着DNA化验报告在高庭曝光后,警方决定翻案。直至1994年11月25日,当阿花和许锦和的民事诉讼案于1993年年杪结束后,警方终于采取行动,将许锦和押上法庭面控,罪状指他于1989年约6月11日,在住家涉嫌强奸当年16岁的阿花。

Tuesday, February 8, 2011

亂倫案之茅山法師許錦和(三)

第三集
不忿与父被指勒索
阿花报案指遭家翁强奸
“家翁变丈夫”的茅山法师乱伦案,揭发之后引起极大回响。如此“罕有”的怪闻,立时成为各报记者追访的时下最热门话题。

猪农吴成发(时年40岁) 与妻子陈泗錥(时年39岁)得知女儿阿花被家翁许锦和霸占及生下一名女儿时,悲愤交织,难以忍受,特别是看到阿花身上纹着的6个诡异刺青图腾,更是又心疼又心惊。

吴氏夫妇万万没想到,当年15岁的女儿嫁给茅山法师的17岁儿子阿光后,竟在过去3年来饱受凌辱,而匪夷所思的是,同枕共眠者竟是女儿的家翁。

因阿花失踪而于1991年5月29日向报章求救的吴氏夫妇,怒揭乱伦丑闻后虽然成功将女儿救出苦海,带回家里与父母同住,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却触发了一连串意想不到的官司纠缠。

约22天后的6月20日,阿花与父亲吴成发“突然”被芙蓉警方逮捕,以调查一宗勒索案。警方扣留这对父女廿四小时及录取口供后,才将他们释放。

这宗勒索案的起缘,是来自茅山法师许锦和家人的投报。阿花事后细述来龙去脉时,痛斥丈夫阿光的无情无义。

据阿花描述,她在被捕之前的一个星期,曾拨电话联络阿光,表示需要一笔钱来刮掉身上的刺青。数天后阿光覆电答应她的要求,同时提出条件要她不得把事件带上法庭。

6月20日的这一天,阿花于上午11时许接到阿光的电话,约她到来雪邦一间油站前会面。阿光也表示已带备她所需要的现款及一些她留在许家的衣服、用品与相簿等。

于是,阿花要求父亲吴成发骑坐摩多载她到油站处。当父女俩抵达该处时,果然看到阿光和一名女人坐在车内。吴成发敲敲车镜要阿光搅下车镜之际,车门打开跳出数名大汉,立刻将两父女逮捕。

吴成发父女于21日获得释放后,心中不忿。吴氏声称不明为何会被警方逮捕调查勒索罪之余,也斩钉截铁的表明不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与低调,反之,他将会采取一切可行的途径,包括通过媒体及法律诉讼道出真相。

果然,两日之后,时年已18岁的阿花向芙蓉警方报案,投报她于15岁下嫁给许锦和的儿子后,却被身为家翁的许锦和强奸,并且生下一名女儿。

警方依法查办,于6月24日逮捕时年49岁的许锦和协助调查,同时也收集阿花与女儿及许锦和的血液样本,准备通过进一步的化验来证实这3人的血统关系。许家与吴家的“勒索”及“强奸”投报,案情显得错综复杂,芙蓉警方不敢大意,决意同时调查两案。

许锦和被警方援引刑事程序117条文扣留7天的期间,又爆出惊人内情。原来,身为茅山法师的许锦和,在“家翁变丈夫”乱伦案被揭发(5月29日)之后及强奸案投报被捕(6月24日)之前,已于6月6日率同两名妻子、3名儿子及年幼孙女(即阿花的女儿)皈依了回教。

声名响当当的茅山法师许锦和,一直以来都成为舆论界的话题人物,只因他被认为是法力无边,并曾为一些人解灾求难。他在芙蓉百乐花园开设的法坛及常用的马赛地房车,都是他所施救之人感恩而赠送给他的。

许锦和脱离神道,“突然”放弃法坛而带领一家七口皈依回教,自然引起诸多揣测,而最令人议论纷纷的是,他此举的目的,极有可能是要藉此逃避法律上的责任,否则向来以神坛主持人自居的他,为何会一夜之间改了宗教?

有记者特向森州宗教事务局求证此事,并取得许氏一家七口的回教徒名字。森州宗教事务局秘书也证实许锦和与被指与媳妇生下的一岁女儿,是在法师儿子阿光的同意下皈依回教。

森州宗教事务局秘书在解说回教条规时,也表明这名小女孩皈依回教后,她的抚养权归于法师的儿子,因此,小女孩母亲(阿花)要取回抚养权是非常困难的。说明此点,就不难理解许锦和的用意了!

下周预告:“家翁变丈夫”奇案的男主角茅山法师许锦和,是否有与媳妇阿花乱伦而生下一名女儿,答案其实并不复杂。只要他们的血液通过脱氧核糖核酸(DNA)化验,真相就能大白了。

Monday, January 31, 2011

亂倫案之茅山法師許錦和(二)

第二集
亲家怒揭乱伦案
痛殴法师救出女儿
猪农吴成发(时年40岁) 与妻子陈泗錥(时年39岁)于1991年5月29日怒揭茅山法师许锦和与媳妇乱伦后,掀起轩然大波。

设在芙蓉邓普勒路百乐花园的茅山法坛,事后更被神秘人纵火及在铁栅门以红漆写上:法力无边如来佛,今夜下凡除恶毒,茅山法师出狱时,阎王殿前一定哭。

吴氏夫妇与许锦和的一段亲家缘,是约于1988年开始结下。这对夫妇在记者面对道出他们时年15岁女儿阿花下嫁给许锦和时年17岁儿子的来龙去脉时,显得又悲愤又无奈。

3年前(即1988年)的某日,家住雪邦新村的吴氏夫妇前往芙蓉的茅山法坛膜拜,自此结识了许锦和。有一天双方谈起家事时,许锦和表示他有一名17岁的儿子,并反问吴氏夫妇是否有女儿。

育有6名子女的吴氏夫妇答称有一名15岁的女儿名叫阿花,许锦和立刻毫不犹疑要求吴氏夫妇将阿花带来法坛,让他介绍给儿子认识。

这对年轻男女初相逢,投契得很。两人来往约两个月后,吴氏夫妇及许锦和决定为这对小情侣举行婚礼,吴家与许家自此成为姻亲。

年纪轻轻的阿花嫁作许家妇后,吴氏夫妇一直都以为女儿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更可况阿花过后也生下一名女儿,理应得到家翁与家婆的宠爱。

直至1991年5月14日,阿花接到母亲陈泗錥拨来的一通电话,母女互诉近况之余,阿花突然向母亲诉苦,说出她在许家3年来的遭遇,并说她所生的女儿其实是许锦和的骨肉,与她丈夫(法师儿子)无关。

原来,阿花嫁到许家后不久,她的丈夫阿光就被父亲派往新加坡办事,而她本身则留在法坛,枕边人却变成是她的家翁。

3年来,阿花在物质方面并无短缺,反而得到家翁的特别宠爱,经常带她出外旅行。她去过的地方包括沙巴、泰国、台湾及新加坡。在多次前往新加坡期间,她的家翁还特别安排为她纹身。

阿花身上共有6个刺青,计有蝎子、剑蛇、暹佛像、骷髅头及龙身等。当时她的家翁向她表示,她身上纹上的刺青,不但可以避邪,而且任何的邪魔鬼怪都无法侵犯她。

一直以来,阿花都将女儿身份及身上的刺青保密,家翁也多次警告她不可将事情告诉任何人。当她接到母亲的电话,而刚巧法坛内也没有其他人时,她才敢鼓起勇气向母亲哭诉。

吴氏夫妇知道女儿遭遇后,宛如晴天霹雳,这时他们才赫然发觉一切事情都被蒙在鼓里。夫妇俩商量过后,不动声色的要阿花带同家翁到来雪邦住家。许锦和不疑有诈,与阿花甫踏入雪邦家门就被鹄候多时的亲朋戚友围着,大有兴师問罪之意。

众亲友盛怒之下,不理阿花的劝阻,动手将许锦和痛打一番。在寡不敌众之下,许锦和狼狈万分抱头从后门窜逃。吴氏夫妇过后阻止阿花返回夫家,以免女儿继续受到家翁的凌辱。

翌日上午,吴氏夫妇外出留下阿花在家。当夫妇俩返回家门,惊觉阿花失去踪影,查问之下得知阿花趁他俩不在家时,乘上一辆鹄候在屋外的蓝色轿车离开。

吴氏夫妇深感惊慌之余,又担心阿花受到茅山法术迷惑以致神志不清,只好借助报章力量寻找阿花行踪。他们在5月29日的记者会上寻找失踪两日的阿花,并公布她的遭遇。“家翁变丈夫”的奇闻,顿时成为当时最热门的新闻。

当天的夜报头条是“阿花的故事”。令吴氏夫妇心慰的是,当天午夜阿花又悄悄的回来娘家。她向父母解说是被“政府人员”带走,不过吴氏夫妇心里有数,相信是有人看了夜报后,心慌将女儿送回来。

他们虽然怀疑女儿的说词,惟不愿道破,因为女儿返家后就神智恍惚,一改常态的一问三不答。他们惟有耐心等她清醒后,才再向她探问两日来的行踪。

下周预告:“家翁变丈夫”的茅山法师乱伦案,揭发之后引起极大回响。猪农吴成发夫妇万万没想到,当年15岁的女儿嫁给茅山法师的17岁儿子阿光后,竟在过去3年来饱受凌辱,而女儿身上纹着的6个诡异刺青图腾,更令两佬又心疼又心惊。

Wednesday, January 26, 2011

亂倫案之茅山法師許錦和(一)

第一集
羅里司機轉當法師
許錦和養鬼仔施法

若说“海水到处有华人”,倒不如也说“华人到处有神庙”。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人,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神庙。新村如此,城镇的花园住宅区也不例外。也正因此故,神庙神坛的奇人异事,从无间断。神棍一词,也油然而生,时有所闻。

七十年代我初当记者时,第一次与神坛接触是在雪州淡江新村。当时我是前往这家神坛,采访“神打”的奇异怪事。数名看似弱不禁风的村姑,焚香膜拜一番后,竟拉起功架,舞手蹈足打起功夫来,宛如武林高手。

“神打”确实神奇,若不亲睹,难以相信,这只是神坛异事之一。一直以来,神坛都传出各式各样奇异怪事,而最为人痛恨者乃是骗财骗色的神棍。

在九十年代初,更传出有一位神坛主持人,竟与媳妇同床,发生乱伦,并生下一名女儿。这名被指乱伦的神坛主持人,乃是在芙蓉开坛作法为人驱邪,自称茅山法师的许锦和。

时年四十余岁的许锦和,年轻时在板厂工作,婚后转行驾驶树桐罗里。自认天生“仙骨”的他,声称被“神明捉获”,要他在乌鲁沉香住家设坛,以救济众生。于是,工余之时他常跳童为众生解除迷津及医病,同时也收徒弟传授“神功”。当时跟随他的徒弟,就有好几十名。

许锦和跳童作法时,开出的“神字”据称很灵验,结果,在众多求财的善男信女一传十,十传百之下,使到神坛香火鼎盛。可能是命运的安排,某日许锦和大病一场,而这场大病逼使他不得不放弃驾驶树桐罗里的生涯。此时,他也决定“全职开坛”。

曾经有一次他的神坛庆祝神诞时,插在路旁导往神坛的数枝大香竟被人以刀腰斩。此事在当地轰动一时,也引起诸多猜测,过后也不了了之。

1986年,许锦和决定搬迁,将茅山法坛从乌鲁沉香的老家,搬往芙蓉市邓普勒路百乐花园,当日的搬迁仪式,相当隆重。

许锦和在芙蓉立足后,声势日浓。据一些曾与他结过缘的人士说,许法师的法力高深莫测,难以捉摸。他曾对人说:“我搞的是邪派,不过,我绝对不是用来害人。我的邪门法术是用来对付邪派的……。”

他的法坛是改装自一间普通双层排屋,内里排设显得阴沉。他在屋内特设一间密室,室内的神台摆放在6个玩具般的婴孩模型,每个约5吋高。他曾对人说:“这些就是我奉养的“鬼仔”,供我差遣,替我做事……。”

在这期间,芙蓉发生一场法师大斗法轶闻,起因是由一名“中邪”的19岁陈姓少女引起,而涉及其中者,是许法师与一名初出道的吴姓法师。两名法师大斗法,轰动芙蓉,斗法结果是吴姓法师取胜。

吴姓法师虽然得胜,惟事后他受到某宗教组织的指责,致令他心灰意冷,愤而退出法坛。过了若干年后,这名新晋法师才重出江湖,自设法坛。这是后话。

许锦和虽然败了,但他的声名反而更响。霹雳华人宗教协调理事会在此期间也曾赠送一面锦旗给他,旗上写着“真金不怕火”。他对此相当珍惜,特将这面锦旗高挂在茅山法坛内。

自从许锦和在百乐花园设立法坛后,当地的居民特别是左邻右舍都深感不安。入夜之时,居民经常看到许法师的徒弟一边撒米,一边呼唤“鬼仔”抢吃,也经常看到三教九流的人物出入法坛。

阴气森沉的法坛,令居民敬而远之,有者甚至严厉管制子女于夜间不得外出,同时绕道而行避开这间法坛。当地的居民协会也曾致函市议会要求这间法坛搬走,惟却不得要领。

正当众居民怒在心头而又无奈之际,许锦和的亲家吴成发(时年46岁)和妻子陈泗錥(时年39岁),于1991年5月29日召开记者会,怒揭许锦和犯下乱伦的丑闻。吴氏夫妇声称时年15岁女儿阿花嫁给许锦和的儿子阿光之后,却与身为家翁的许锦和发生关系,并生下一名女儿,于是报警要求捉人……。

下周预告:猪农吴成发与妻子陈泗錥怒揭亲家许锦和的乱伦后,掀起轩然大波。这对夫妇在记者面对道出他们时年15岁女儿阿花下嫁给许锦和时年17岁儿子的来龙去脉时,显得又悲愤又无奈。

Saturday, January 22, 2011

殺人大色魔李兆明(四)

第四集(完結篇)
10个月杀5女性
李兆明坐牢病发死

女会计师杨秀玲(时年45岁)失踪年余的生死之谜,终于解开了!

落网的大色魔李兆明于1997年9月16日中午时分带领警方前往弃尸现场,讲述杀人及弃尸经过后,证实杨秀玲于1996年9月13日失踪的当日,已被他下毒手勒死,然后弃尸在雪州士拉央双溪杜亚水霸的山坡丛林。

警方接下来的追查目标,锁定在另外4宗疑与李兆明有关的案件,即太平美容师林碧莲的离奇失踪,金宝发现的两具腐尸林玉玲和陈宝萍,及在务边发现的腐尸钟诗文。

1997年9月26日,李兆明再带领雪州重案组,前往金宝发现腐尸的现场。他向警方否认有对林玉玲和陈宝萍进行性侵犯,惟承认当时他只是觊觎她们的财物,在她们反抗挣扎时错手扼死她们。

林玉玲(时年27岁,保险招徕员)和陈宝萍(时年29岁,曾任会计师)都互不相识,她们只因遇到同一个色魔,结果先后被杀。

约一个月后的10月24日,李兆明又带领警方前往太平十八丁路7支半碑的日蒙油粽园,在他指引之下警方挖出一副骷髅。经过法医及DNA化验,证实这名死者就是失踪多时的美容师林碧莲。

随后李兆明再带领警方前往务边的弃尸地点,承认钟诗文是被他杀害。时年14岁的钟诗文,当时尚是一名学生。她是于1997年6月11日接到李兆明的电话,出外与他见面时,因为认出他就是警方通缉的大色魔而被杀灭口。

李兆明杀人后将钟诗文的衣服脱光,全身赤裸弃尸在务边郊区,故事制造假象让警方以为钟诗文是被人施暴杀害。警方于6月25日发现钟诗文时,已是一具高度腐烂的骨骸。

5名女性惨死的血案,警方在李兆明指引之下已逐一侦破,他在短短10个月内连续下毒手杀5人,手段之残暴令人发指。

1997年12月5日,时年33岁的李兆明扶着拐扙被带上太平推事庭,面对被控谋杀林碧莲的罪名。

李兆明干案累累,涉及至少5宗谋杀案及16宗非礼、强奸、偷窃及打劫等案件,而警方是基于林碧莲被杀案的证据最为有力,所以才暂时挑选此案提控李兆明。

时任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莫哈末依斯迈当时的解释是,由于李兆明在国内多个地区干案,如果全部案件都起诉的话,那么李兆明将会被调来调去,可能让他有机会逃走。如果只起诉他一宗谋杀案,罪成后会被判死刑,其他的罪行也无须再起诉了。

林碧莲被杀案在推事庭过堂,之后移交太平高庭审讯。当此案于1999年2月22日在高庭审讯时,案情峰回路转,控方修改控状改控李兆明误杀。

李兆明俯首承认误杀林碧莲的罪名,被判坐牢15年。李兆明请求轻判时,声称已患上爱滋病,能活多久也是一个未知数。

他也要求在双溪毛糯监狱服刑,以医治他的爱滋病,不过法官拒绝,判他在太平监狱服刑。

大约两年后的2001年4月12日,这名曾强暴淫杀不知多少无辜女性,也曾令无数女性心惊胆跳的杀人大色魔,终因爱滋病毒发在太平医院病死了。

李兆明死后,他身上的刺青也随着曝光。原来,他的左右手臂都纹上一只张牙舞爪的“猛虎下山”刺青,猛虎旁边则另有一行看似咒文的刺青,而背部则另有一个看似神庙的图案。心理学者的解法认为李兆明可能认为这些咒文能带来神秘威力,让他干案后可以“有持无恐”。

据知李兆明在监狱服刑期间,皈依佛教,接受佛教弘法,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深感后悔,并希望借助佛理感化,冼脱他生前所造下的罪孽。

他的遗体由家人领出后送往火化,骨灰撤在十八丁海域。一代色魔,自此在人世间消失……。

下周预告:九十年代初,茅山法师许锦和在芙蓉住家设神坛作法,令邻近居民敬而远之。过后他被揭发与媳妇同床及生下一名女儿,引发一场“家翁变丈夫”的乱伦案丑闻。

Wednesday, January 12, 2011

殺人大色魔李兆明(三)

第三集
警探设局智擒色魔
李兆明腿中枪落网

大色魔李兆明落网了!这一天的1997年9月2日,李兆明的犯罪之路终于走到了尽头!

恶性不改的他,被警方通缉期间于落网10天前,以惯用的手法迷奸一名女郎,然后趁着她昏迷时利用小型录影机拍下她的裸照,再威胁她交出1万令吉赎取这些裸照。

这名时年29岁女郎是来自柔佛州的居銮,她是因在报章上看到一则广告聘请直销员,于是拨电要应征,孰料她遇上的“老板”,竟然就是李兆明。

此案虽然发生在居銮,但是狭猾的李兆明,却约定女郎在怡保打昔路近打城购物广场附近见面,准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女郎心有不甘,于8月28日向居銮警局报案。警方从她的口供及干案者的手法,初步认定这个人极之可能就是通缉约整年的李兆明。

居銮警局不敢怠慢,特别委派一名拥有廿多年查案经验的钟姓警探负责此案。钟警探接下任务后,立刻部署擒匪行动。他知会雪州的专案小组要求支援,并于9月1日再安排女郎独自乘坐一辆德士北上怡保,而他及女郎的丈夫则另乘一车,在后尾随。

在前往约定地点交钱之前,警方已布下天罗地网,负责载送女郎前往赴约的德士司机,原来是一名警探。

在凌晨约12时45分,这名假德士司机抵达约定的地点后,依计行事,故意因车资问题而与女郎发生争执。正当两人吵得“面红耳赤”之时,李兆明终于忍耐不住现身干涉。

在现场四周埋伏着的警队见状,立刻冲前展开包抄。李兆明见势不妙,拔腿欲逃作最后挣扎,警员随着开了一枪,射中李兆明的腿部,子弹再穿入臀部。中枪后的李兆明却登上一辆汽车,企图撞向警员,然后亡命的逃跑。

警队也急忙驾车穷追,在追逐至约一里外的巴占石头花园附近时,其中一辆警车撞向李兆明的汽车后部,最后逼使他停车,束手就擒。

李兆明落网后,他的样貌与通缉的照片大有改变,警方初时尚以为捉错人了!自从警方于1996年9月发布李兆明的通缉照片及将2万令吉悬赏提高至5万令吉后,李兆明就开始改头换面,以逃避众目。

他原本短尖型蓄长的头发,已改为往下梳发。可能长期匿藏,大白天深居简出,夜间才出来活动,所以皮肤更呈白哲,脸部也长得较肥。

李兆明在医院就医期间,传出他原来是一名爱滋病带毒者,而且病情相当严重,只能活多5年。

他在怡保医院留医5天后,由警方押返雪州接受调查。警方相信他涉及的案件,不只16宗,其中一些失踪及杀人案的谜团,尚须李兆明解答。

警方深信随着李兆明落网后,失踪多时而生死未卜的女会计师杨秀玲和美容师林碧莲,还有在金宝发现的两具腐尸林玉玲和陈宝萍,及在务边发现的腐尸钟诗文等命案,将会真相大白。

在调查期间,警方采取“套取”的方式,向李兆明展开心理战术。曾有报导如此形容:查案警官连续两日前往巴生医院“探望”李兆明,并藉着“闲聊”拉近彼此间的距离。

当双方关系搞好及消除隔膜后,查案警官才能从他口中探知事实的真假,一旦时机成熟才正式向李兆明录取口供。

在众多女郎失踪或遇害的案件中,警方“优先”处理女会计师杨秀玲的失踪案,因为杨秀玲失踪近一年以来,生或死一直都是谜。

1997年9月16日中午时分,躺在担架上的李兆明被抬离巴生医院,带领一支警队前往雪州士拉央的双溪杜亚水霸,警方在距离路面约百尺外的丛林山坡下,寻获一双女装鞋和一只女装手表。

这个地点,原来就是李兆明勒死女会计师杨秀玲后弃尸之处。早在1996年11月29日,警方接获投报在此处找到一具腐尸,但由于尸首身份不明,一直无法确实死者的身份,而尸体也一直存放在中央医院殓尸房。

直至李兆明落网带领警方到现场讲述弃尸的经过后,警方才能确定这具女腐尸的身份,并通过DNA证实她就是失踪年余的杨秀玲。

下周预告:5名女性惨死的血案,在李兆明指引之下终被警方逐一侦破。1997年12月5日,李兆明在法庭上承认误杀林碧莲,被判坐牢15年。他只服刑两年,却因爱滋病毒发而在太平医院病死了。

Sunday, January 2, 2011

殺人大色魔李兆明(二)

第二集
秀玲碧莲生死未卜
警又接3腐尸投报
女会计师杨秀玲(时年45岁)于1996年9月13日失踪后,生死未卜。约四个月后的1997年1月29日,又有一名女性失踪,她是住在太平的美容师林碧莲(时年33岁)。

杨秀玲和林碧莲的失踪案情,大致上相同。警方深信两人的失踪,又是大色魔李兆明的所为。

林碧莲未婚,6年前在吉隆坡当美容师。失踪前约一年,她返回太平家乡,自创一家美容院,平日生意不错。1月29日傍晚约7时,她接到一通电话,冲凉过后就匆匆驾着她的灵鹿轿车出外。

当晚有邻居看到她和两男一女在住家附近的一间海鲜楼会面,好像是在商谈一些事务似的。向来不喝酒的林碧莲,当时是喝着一杯橙汁。

这就是林碧莲最后一次被发现的行踪。翌日,家人发现她驾驶的灵鹿轿车停放在太平一排商店前的停车位,离她的美容院不远。

令家人深为担心的是,车门没有上锁,车内一片凌乱,似有挣扎过的痕迹。车内也留下一只鞋子、发夹、耳环及醉后呕吐的污秽物。

过后家人到她的美容院查看,发现价值数千令吉的美容及护肤品都已不翼而飞。由于美容院没有被撬破的迹象,家人相信是有人使用碧莲的锁匙打开美容院大门,然后进入搬走所有的美容产品。

林碧莲也是一家著名美容集团旗下的一名分销商,她的货源都是来自总公司。在她失踪之前,曾有一名不明人士拨打电话过来,游说她改为代理其他公司的产品,并声称价钱会较为便宜。

事后碧莲家人发现这名不明人士留下的联络电话,原来是假的。碧莲家人除了报警之外,也在报章上刊登寻人启事,并悬赏5000令吉。

警方的追捕行动,毫无结果。1997年4月25,雪州警方宣布将原本的2万令吉悬赏金,提高至5万令吉,希望重金之下能取得一些有关李兆明行踪的情报,因为警方相信李兆明尚在国内。

大色魔李兆明消遥法外,闹得人心惶惶。正当悬赏金倍增后两个多月的6月12日下午3时25分许 ,有人在霹州金宝南郊地摩路3公里处的大路旁,发现两具高度腐烂的女尸。

发现腐尸的地点,原本是一个旧石厂,后来改为警察练习枪法的射枪场。公共工程局人员在该处准备掘采沙石以便运出去铺路时,嗅到阵阵恶臭,才在沙石堆发现两具尸体。

当警方极力追查这两具女尸的身份之际,孰料13天后的6月25日,警方又接到一宗投报,指在怡隆公路的务边地段发现另一具女腐尸。

这具女尸的发现地点,是在务边郊区一个垃圾场附近的一棵大树下,当时尸体全裸。警方在距离腐尸约十尺远的空地上,找到一件上红下黑的衣裙、女性内衣裤及一个佛牌。

短短两个星期内连续发现三具女腐尸,令警方大为震惊。当三宗命案的案情都似乎与大色魔李兆明有关连时,更令公众哗然。

警方经过多日的追查,终于查出3名死者的身份。

在金宝发现的两具腐尸,死者是来自巴生中路口的林玉玲(时年27岁)及来自吉隆坡泗岩沫的陈宝萍(时年29岁)。

林玉玲是一名保险招徕员,她于5月10日与一名新加坡朋友北上怡保准备商谈开设一间家具店,于当晚10时许她在金宝拨电给巴生的男朋友,语气慌张的说遇到老千,接着电话中断,自此音讯全无。

陈宝萍是一名富家女,并曾担任会计师。她于5月29日失踪之后,她银行户头的1万5000令吉也被人从怡保及金宝一带的银行分行提走,而她平时驾驶的勇士轿车也下落不明。

至于务边发现的腐尸,死者是来自怡保城市花园的中学生钟诗文(时年14岁)。她是于6月11日上午9时许出外吃早餐后,宣告失踪,事后家人也在报章上刊登寻人启事。

杨秀玲与林碧莲的生死未卜,林玉玲、陈宝萍及钟诗文的遇害,都与大色魔李兆明脱离不了关系。也只有李兆明,才能解答这一连串命案的真相!

下周预告:大色魔李兆明落网了!他中枪被捕后,在医院就医期间传出他原来是一名爱滋病带毒者,而且病情相当严重,只能活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