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3, 2009

潛水殺女友騙保險金

46年前的1963年8月27日,时年28岁的洪书宣趁着风和日丽的下午,租了一艘小船,带着在酒吧当吧女的亲蜜女友石清菊(时年22岁)出海,准备潜下海底,采集珊瑚。

洋名Sunny Ang的洪书宣,带备了潜水器材,在船夫尤索夫掌舵之下,搂着女友的蛮腰离开新加坡海岸,徐徐往海中央驶去。当船只抵达杜亚岛后,尤索夫依照指示下锚停泊在两个小岛屿之间。

长得清秀可人的石清菊,是酒吧的红牌,只要提起Jenny Cheok,无人不识。酒吧客人无真情,自从Sunny近月来频频到酒吧结识她后,年轻英俊及高大威猛的Sunny很快就俘掳了她的芳心。两人有如一对热恋情人,Jenny更有非君不嫁之概。

这时的Jenny,心情又兴奋又紧张,毕竟这是她第一次潜水。不过,有爱郎相陪及从旁指导,她才定下心神。

Sunny一边忙着为她套上潜水衣及穿上潜靴,一边安慰着她说:“还记得我教你的潜水招式吧!你先下水,我随后就会跳下来。”

“扑通”一声,Jenny跳落海里。这时的她突然慌张起来,手脚乱划,张口欲叫喊时海水立时涌入她嘴里。在急流冲击下,Jenny急速下坠,不到转眼功夫就沉落海底,消失无踪。

这时站在小船的Sunny,却无动于衷,没有一丝紧张的神色,也没有准备跳海救人之意,反而嘴角掠过一丝狭黠笑意。船夫尤索夫惊愕得不知所措,要抢救也来不及了!

Jenny失踪尚未到廿四小时,Sunny已拿着保险单前往保险公司,要求办理索取赔偿金的手续。
原来,Jenny曾购买了三份意外保险,投保总额高达45万元。

第一份保单的投保额为15万元,原本在1963年8月26日期满,不过,Sunny却在8月27日早上出海之前,为她缴付保费,但只是将有效期延长多5天。

第二份保单的投保额为10万元,原本在1963年8月31日期满。第三份则是投保20万元。

早在Jenny出事的廿天前,Sunny曾于8月7日陪同Jenny前往律师楼办理受益人手续,签定这些保单的唯一受益人是Sunny的母亲。

Sunny急不及待的办理保险赔偿,立刻引起警方的怀疑。警方深信Jenny潜水失踪,案情显然并不简单,而且Sunny的动机非常可疑,于是逮捕Sunny以作更进一步调查。

案发后的第六天,警方于9月3日重返现场,派出蛙人到海底搜索,终于在Jenny下水处的约45尺远的海底,找到相信是Jenny穿着过的一块潜靴后跟。这个潜靴后跟,被发现有两道被利器割破的裂痕。

据专家表示,潜靴是潜水员藉以平衡身体的必备装配。一旦潜靴断裂,潜水时就会失去平衡,导致活动能力受阻。这对于初学者来说,必定会引起惊慌。

警方蛙人继续搜遍海底,却找不到Jenny的尸体。

虽然Jenny的尸体沉落大海无法寻获,但警方从各种迹象及证据显示,Jenny是被Sunny设计谋杀的。

警方也很清楚知道,在一宗没有找到尸体而又找不到死因的谋杀案中,要裁定一名嫌犯的杀人罪并不容易。

不过,从调查中收集到的强而有力的间接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警方有信心足何将凶手治罪及送上绞刑台,以还死者一个公道。

在众多谋杀案来言,这宗没有尸体的法庭审讯是闻所未闻的,并也创下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司法界的先河,成为日后司法惯常引用的案例!

無屍案開審.轟動新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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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尸体的谋杀案,终于在新加坡高庭开审,轰动新马。时年28岁的洪书宣,洋名Sunny Ang,被控蓄意谋杀一名女郎石清菊(时年22岁,洋名Jenny Cheok)。被告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绞刑至死。

控方在这宗检控案中,没有解剖报告,也没有死因报告,唯一的依靠是根据当时情况推敲的间接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

开审过程时,控方揭发Sunny Ang的杀人动机,证明Sunny早有预谋杀害Jenny。当时控方甚至形容这是一宗“完整无缺”(perfect)及“几乎完整无缺(almost perfect murder)的谋杀案。

原来,Sunny在设下杀人阴谋之前,已是一名破产人士。他是于1962年10月间,被判入穷藉。
Sunny长得高大英俊,能言善道,很会讨人欢心。在求学年代,他已是一名出尽风头的人物,不但学术成绩杰出,而且还是体坛的一名健将,曾在游泳赛及赛车中取得佳绩。

毕业后他踏入社会谋生,雄心壮志的要创一番事业。他曾担任过保险代理员,但是,这个小小的职位并不能满足他向上爬的欲念。天不从人愿,他过度的野心让他欠下一身债,落得被判入穷藉的下场。

他流连于风月场所,在酒吧买醉时认识了吧女Jenny。在灯红酒绿的夜生活里,两人的感情发展得很快。一个英俊倜傥,一个个性爽朗,而且年龄相约,于是一拍即合,两人同居共筑爱巢。

Jenny对Sunny的付出,是真心一片,属于死心蹋地那一种。Sunny所说的每一句话,她都深信不疑。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Sunny为主。

一直以来,Sunny都千方百计要摆脱穷藉。为了筹足钱银,他最终把心一横,决定设下“爱情陷阱”,要Jenny成为他翻身的浮木。

首先,Sunny提议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她以为这是爱郎对她的关怀,故此向3家保险公司购买了3份保险,总投保额达45万元。

1963年8月7日,Jenny又听信爱人的说话,在律师楼立下遗嘱,指定Sunny的母亲为保险唯一受益人。她认为她已是洪家未来媳妇,奶奶当受益人不应该有问题吧!

当手续办妥后,Sunny开始推动他预设的阴谋。在Jenny签下受益人的一个星期,Sunny租了一辆跑车,兴致勃勃的载着Jenny到效外野餐。

Sunny高速驾着跑车之际,Jenny还不知道她已越来越接近死神。当经过芙蓉附近一个山区时,跑车突然失控,猛撞向路旁的山壁。

跑车“伤势”最重的部份,是左边车门,这也是Jenny所坐的座位。Sunny显然有意操纵驾驶盘,刻意撞向左边,目的是要制造因车祸而身亡的事实。Jenny当时吓得迷昏过去不醒人事。所幸她的伤势并无大羔,总算逃过死劫。

约两个星期后,Jenny已从车祸惊魂中回复过来。当她在家养伤时,Sunny“无意间”问她想不想潜水下海底,亲眼看看美丽缤纷的珊瑚,并和成队结队的鱼儿作陪,让鱼儿亲吻躯体。

她很期待这一天(1963年8月27日)的到来,因为她没有忘记Sunny曾答应她会教她潜水。而且,能够与爱人一起下海观赏珊瑚,是多么的浪漫写意。

但是,Jenny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一天竟然是她的死忌,而杀她者,是她准备付托终身的爱人。

命案雖無屍.間接證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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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填命!这是时年28岁洪书宣(洋名Sunny Ang)的下场!

这宗找不到尸体的潜水谋杀案,在新加坡高等法庭开审。陪审团在法官指引下作出一致裁决,判定Sunny谋杀吧女石清菊(洋名Jenny Cheok)罪名成立,送上绞刑台。

被告Sunny不服所判,于1965年11月19日向联邦法院上诉。

时任大法官陈亚达宣读判词说:“虽然本案受害人石清菊在案发后尸首没有寻获,但是法庭有充份证据,显示被告曾谋杀石清菊。法庭认为高庭并没有误审此案,因此三司决驳回有关的上诉……。”

控方提出的杀人证据,全是依靠间接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指证Sunny杀人。

法庭依据控方的证词,列出十三个证论让陪审团判断:

第一:杀人动机为金钱被告于1962年10月被判入穷藉后,在案发当日(1963年8月27日)尚被列入破产名单。他急需金钱摆脱穷藉,因此有杀人的动机。

第二:保险赔额45万元在1963年8月27日,死者仍然受到数份意外保险的保障,而投保额全数是45万元。

第三:刻意延长死者保单其中一份属于死者及投保额15万元的保单于1963年8月26日期满,而被告却于翌日(8月27日)早上办理更新手续,将期限延长5天。不过,被告本身的保单也于当日期满,但他却没有更新。

第四:另一保单却不更新另一份属于死者的保单,将在1963年8月31日期满,但被告却没有一起为她提前更新。

第五:被告母亲为受益人死者的保单受益人,有者是注明给被告的母亲。与此同时,保单内列明的一些利益,也归予被告。

第六:收入低却立遗嘱当时,22岁的死者月薪只有90元及每日赚取约10元贴士,但她却在1963年8月7日在律师楼签下遗嘱,指定被告的母亲为唯一的受益人。当时被告是陪同死者一起到律师楼,知道遗嘱的内情。

第七:死者只是初学潜水死者对潜水的认识不深,可说只是一名初学者。被告虽然声称死者在他教导之下进步神速,但是,被告应该心知肚明。

第八:潜水处危机重重 在1963年8月27日,被告准许死者独自一个人,在杜亚岛跳下海里。据潜水专家说,这对一名初学者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第九:被告早知其危险性杜亚岛一带的急流非常危险。被告以前曾在这个地区潜水,他应该知道它存在的危险性。

第十:被告没有落水救人当死者跳落水后不再浮出海面时,被告却没有跳落水抢救。

第十一:潜靴破割被告所为死者穿着的其中一个潜靴,于1963年9月3日在她下海处的约45尺外的海底寻获。这个潜靴的后跟明显是被利刀或利器割破。由于法庭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被告割破这个潜靴,法庭只好将此疑点交由陪审团裁决。

第十二:被告若无其事不紧张死者失踪之后,被告显得若无其事,毫无紧张之意。

第十三:急不及待要求赔偿死者失踪不足廿四小时,被告已向三间保险公司提出赔偿金的申请。

Sunny 死刑已成定局,其家人本来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要向枢密院上诉,惟被联判法院驳回。接着,其家人也发动签名运动,要求新加坡总统宽赦。但是,这一切的努力均告失败。

1967年2月6日清晨,Sunny被送上绞刑台正法,为他本身犯下的错误,付出性命的代价!

这是新加坡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没有尸体及没有医药报告之下作出的历史性判决。这宗凭藉间接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裁定的谋杀案,日后也成为新马众多案件的引用先例!

Wednesday, November 25, 2009

馬共和平協議

(一)和平协议成定局.陈平放下武装斗争

廿年前的1989年12月2日,马共总书记陈平在泰国合艾的蠡园酒店与大马及泰国签署了一份和平协议,象征着马共41年的武装斗争,从此结束!

当年,我有幸参与采访这个签约的仪式,见证了这个历史性的日子。廿年过后,迄今尚烙印在我脑海的深刻印象,不是三造官方式的谈话,而是当时采访场面的“乱局”及一些媒体记者的恶斗。

我说的场面“乱局”,分为两场。第一场发生在签约仪式前的11月30日晚,第二场则发生在签约仪式的当日上午。

早在三天前的11月29日,我当时服务的《新明日报》已安排我与主笔林放及摄记温华达抵达合艾,负责这次的采访任务。

我们抵步后的首要工作,是要先取得泰国官方签发的准证,以方便进入蠡园酒店的签约大厅。大马、新加坡及各国媒体也在这一日,陆续来到合艾。

11月30日傍晚时分,我们突然接到通知指陈平要在晚上9点提早接见记者。这个突如其来的转变,令我们雀跃万分之余,也庆幸提早抵达合艾。

在泰方安排之下,提早到来而能“捷足先登”的五十余名各国记者,于7点30分在蠡园酒店集合,然后挤入一辆军车被载往一个不知名的地点(事后才知道是泰马联合军事中心的办事处)。

第一次见到陈平,我只能以“惊讶”来形容。在我想象中,一个人如果年达64高龄而又经常出入森林作武装斗争,外形看来必定瘦骨嶙峋,老叟一名。

但是,出现在我眼前的陈平,却是满脸红光、面目慈祥及皮肤白润,外形似足一名养尊处优的富商。倘若在街头与他相遇,打死也不会相信他就是陈平。

陈平在记者会开场白过后,他突然发出一个问题:“你们当中有谁是来自马来西亚的?”结果,在场举手者超过一半人数。

这场提前举行的记者会,只限定记者发问六道问题,结果引起各国记者争先抢后的发问。陈平有时以泰语作答,有时也以华语、英语及马来语表达。

不过,当记者会进入高潮时,整个场面变成是以华语和英语为主导。正当原本已是人挤人及场面开始失控之际,混乱中一名泰国记者怒气冲冲的突然跳上桌面,大声呼喝抗议听不懂。

众人一时为之惊愕,陪同陈平的泰国军官立刻以泰语高声喝止,这名泰国记者才惊觉闯祸,并向陈平为他的失体而道歉。

这就是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乱局”之一!

12月2日上午8点多,各国记者纷纷涌入签约大厅,人数多达近两百人。

三方代表(马共是总书记陈平、主席阿都拉昔及中委拉昔迈丁,大马是内政部秘书长旺西迪、武装部队参谋总长哈欣将军及全国总警长韩聂夫,泰国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操哇立上将)入座准备签字时,场面开始失控。

各国记者特别是摄记及电视台摄影员纷纷涌前,有如人墙般的堵在七名代表的前面,刚好挡着坐在前排观礼的贵宾。

原本是要见证七代表签约的三百余名贵宾,看到的不见七人的签字,而是“观赏”到前面一整排记者的背部与臀部。

前几天泰方发出的准证,似乎已无效。涌上前的人群许多都没有挂上准证,就是无人理会他们是怎样进来的。

场面之混乱,泰方却不在意,更甭说他们有从11月30日晚的第一乱吸取教训。正当众人你推我挤之际,突然传出一声巨响,只见两名记者跌倒,相机碰地发出刺耳声音。

原来,这两名同属一报社的记者合作无间,以叠罗汉的方式让摄记骑坐在膊头上,再以居高临下之势拍取镜头。但是,在人挤人的情况下,两人终于站不稳,失去重心而摔跌在地。

这就是我印象中的第二场“乱局”!

事后,一位同行洋洋得意的对我说:“我是故意挤倒他们的!”两家敌对报在此时此刻也出“矛招”,确是恶斗奇闻!

(二)和平协议内容保密.陈平返马成泡影

1989年12日2日的合艾和平协议,可以说是在“极度混乱及场面失控”的情况之下,完成签约仪式!
在场的两百余名各国传媒代表,忘了较早前泰国当局作出的安排,结果演变成人挤人的局面,纷纷争先恐后的扑前猎取历史性的镜头。

他们在签约三方的七人代表面前筑起的人墙,无意之中档住了坐在前排观礼贵宾的视线,让三百余名贵宾只看到传媒代表的臀部,却无法目睹马共及泰马三方代表挥笔签名的那一刻!

乱局过后,就是传媒大显神通的时刻。摄影记者的首要任务,是要将拍摄到的菲林送到机场,赶上班机的时间,以准时寄返报社。而记者忙完写稿后,就是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传真机将稿件传返报社。

蠡园酒店虽然设有传真服务,但是却以张数计算,每张收费10令吉。在记者抗议之下,酒店最后同意每张收费5令吉,不过,我与数名大马同行仍然嫌贵。

当时的合艾通讯员张陕光,顿时变成大马记者的重要人物。张先生是大马多间报社的通讯员,平日都有供应稿件。所以,理想当然的,他就成为大马记者求助的对象。

我与数名同行最终乘坐张先生的甲虫车,返回他的住家借用他的传真机。我们一边传稿,还一边尝试他太太亲自做的糕点呢!

时间如流水飞逝,廿年后的今日,我们看到了前马共总书记陈平渴盼重返大马落叶归根的愿望,终于写上句号。

2009年4月30日,联邦法院三司驳回陈平的回国上诉,而联邦法院的这项判决属最后判决,意味着陈平在有生之年将无法返马定居。

原名王文华的陈平,是于2003年开始提出申请,并于2005年3月4日入禀槟城高庭,以申请返回大马故土安享余年。他当时也发表10点声明,以表露他“生于斯、死于斯”的心愿。

但他无法提呈报生纸和公民权相关文件,以证明他是大马公民,结果于2007年7月31日被高庭遂驳回申请,到了联邦法院才真正的返国之梦成泡影!

我翻查廿年前的采访记录及资料,才惊觉到当年的采访只流于表面功夫,因为我们只取得联合公报的内容,但却无法探知和平协议的详细内容。

正如陈平的律师在法庭上揭露的和平协议第3.1条款及第3.2条款,都不曾在签约当天公布天下。这不是记者当时采访失职,只是记者职权受限。可能也因基于国家机密,当局不向记者公布。

联合公报共有四个重点,只有第三个重点提及在适当时候,大马政府将会允许前马共分子自由参加政治活动而已。至于重返大马的条例如何,我们不得而告。

若你不信,请看以下我重抄的联合公报全文:
(一)泰王国政府、马来西亚政府及马来亚共产党基于和解与和平的共同愿望,达成两项关于在整个泰马边境地区和马来西亚停止一切武装活动和实现和平的共同协议:一项是泰王国政府第四区内部安全行动指挥部和马来亚共产党的协议,另一项是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亚共产党的协议。

(二)马来亚共产党领导的解散后的前武装部队成员向泰国和马来西亚保证尊重这两个国家的法律,并为了人民的利益参加社会经济发展。泰国和马来西亚将公平对待这些成员。马来西亚政府将在适当时候允许原为马来西亚公民和成为马来西亚公民的马来亚共产党领导的解散后的前武装部队成员在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与法律范围内自由参加政治活动。

(三)三方确认,这项光荣的和解将为泰马边境地区和马来西亚带来繁荣、稳定和安全。

(四)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亚共产党向泰王国政府为举行三方和谈提供方便以及促使和谈圆满成功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Saturday, November 21, 2009

殺人狂魔文冬卡立之末日(二)

卡立慕都是近年来最震摄人心的印裔黑道人物。他视王法如无物,泯绝人性滥杀无辜。他追杀仇敌时采取的“宁可杀错,不可放过”作风,令人畏惧。

卡立慕都是于1961年1月22日在彭亨州文冬出世,故此外号也称为“文冬卡立”。他在14岁开始涉足江湖,加入当地一个华人“零四”私会党。

自此之后,卡立慕都踏上一条不归路。

他19岁时就因犯罪坐牢一年,出狱后显然有意改过自新。1980年3月他离开家乡来到吉隆坡,在巴刹当劳工,也曾在茶室当过助手。过后他转移到蒲种的一间面包店当助手,随后又转行当起车厂的拖车佬。

可是,他的“正业”只维持约4年。1984年他又重返江湖,这次参与印裔组成的“零八”私会党,开始在十五碑、泗岩沫、双溪威及安邦等地区活跃。他涉足的活动包括收保护费、抢劫、恐吓、致伤他人、勒索及帮派讲数等等。

1985年7月,他终被警方逮捕,并于该年的9月5日至1987年9月3日在紧急法令下被扣留两年。随后在1987年9月4日再被限制居留在关丹,为期一年。

卡立慕都的扣留期服完后,他重返吉隆坡,在旧巴生路的一间超级市场当内部侦探(in-house detective)。

1989年年杪开始,卡立慕都开始涉及毒品走私活动。当时,他与旧巴生路的“零四”私会党结盟,得到众多党徒支持。在一些亲信协助下,他的毒品“生意”越益猖狂。

不过,此景不长。数月后(1990年4月10日)他在旧巴生路被设伏的警队逮捕。由于他身怀48克的海洛英,所以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死唯一刑罚是死刑。

此案在法庭提审后,由于证控不足获得副检察司撤消有关控状,改以危险毒品(特别措施)法令的条文提控,并将他限制居留在霹雳州务边两年(1991年1月18日至1993年1月17日)。

过后他原本有一宗件要在1991年11月25日,但是他并没有到八打灵再也法庭接受审讯,反而失去踪影。

1993年,卡立慕都逐渐暴露他的残酷本性。他为了建立本身的“毒品王朝”,不容他人吃里扒外,凡是背叛他的同党,都成为他追杀目标。他的清算行动显然是要起杀一儆百实效,并在印裔社会树立威信,那些与他有过节者,莫不闻风丧胆。

这一年的大开杀戒,导致十多人丧命枪下,尤其是6月12日晚发生在陈明再也组屋的大屠杀行动,更有4人惨死枪下,另有2人受伤。

卡立慕都的杀人行径,越益猖獗。时任全国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查曼干随后宣布准备悬赏10万令吉缉拿卡立慕都,并提醒与卡立慕都结下仇怨的对头人,急促联络警方。

卡立慕都态度嚣张,根本不把警方放在眼内。在6月中,他竟拨电给追捕他的查曼干,恐吓这名高级警官小心。

淡米尔报的一名记者,因大篇幅报导卡立慕都被警方通缉新闻及生活照,在家及报社都接到卡立慕都的电话警告。据称这名记者在童年时期就与卡立慕都相识,对方声称若继续报导,不要怪他翻面无情,格杀勿论。

曾有数次,卡立慕都拨电到报社,通知记者他准备展开枪杀行动。初时记者以为有人恶作剧,不加理会,孰知当天的指定时间与地点,果然发生枪杀案。

尚有一次,记者接获通知赶到旧巴生路,苦等大半天,不料卡立慕都转移目标,以声东击西之势改在孟沙路杀人。

这时的卡立慕都,行径已到达疯狂地步。心理专家形容这是精神变态者的潜意识反应,若不再加以制止,后果堪虞。

殺人王的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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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王卡立慕都的残暴及杀人如麻的行径,在雪隆一带掀起阵阵腥风血雨。当时领导全国刑警的一哥拿督查曼干发出誓言,坚称警方会不惜将原本的1万令吉悬赏提高至10万令吉,捉拿卡立慕都归案。

从过去的罪犯档案证明,犯罪者的路,不会走得很远。卡立慕都从1991年至1993年震撼全国两年半,终于在1993年6月29日走完人生路,只比莫达清及阿虫的末路稍为长一点。

这一天的清晨6点多,卡立慕都与两名同党在美旦白沙罗一家双层排屋的民宅被警队重重包围,在一场激烈枪战中,卡立慕都与两名“亲蜜战友”纷纷中枪伏诛,死时32岁。

据事后记者查悉,其实警方早在围剿行动前的一个星期,已掌握卡立慕都与同党的行纵。警方一直按兵不动,只是在等待时机。

卡立慕都藏身的民宅,座落在美旦白沙罗花园。这处的住宅地点僻静,而卡立慕都租住的单位是一间角头屋,一旁是森林区山坡及死路,出入处只能通过前门。

该处的森林区正好成为警方的战略地点,让警队神枪手及干探能够埋伏在森林区内,不动声色的监视着卡里慕都与同党的一举一动。

6月28日的入黑时分约7点,警队知道卡立慕都与同党离开民宅后,认为时机已到。这时,警方也不敢掉以轻心,立刻加派人手,增强四周的设伏,准备随时行动。

警队耐心等候,直至翌日(6月29日)清晨约6点,才看到卡立慕都与两名“亲蜜战友”返抵民宅。
这一刻,参与围剿的警员心跳一百。一声令下,警员各就各位,立刻展开行动。一批神枪手四面包抄,严阵戒备,而另一批警探越过铁闸门硬闯入屋,随着枪声卜卜。

当枪声此起彼落之际,卡立慕都由楼上的露台杀出重围,企图攀越砖墙逃到隔邻的住家。
就在此时,设伏在外的神枪手眼明手快,在昏暗色中瞄准目标放了一枪。这时的卡立慕都原本已越过隔邻的露台,枪声响后,他应声倒下。

枪战结束后,警队在场收拾残局,证实其中两名伏诛匪徒身份。他们是古那南(绰号比列)及32古那西卡(绰号劳勿古那),两人都是32岁。

比列和劳勿古那都是卡立慕都的得力助手与党,平日随伴在侧。警方从他们身上起获手枪之外,也在他们卧尸的房间,发现一些吸大麻的器具。

警方也证实在露台中枪毙命的死者,正是警方追缉多时的卡立慕都。警方在他身上起获一支德国制手枪,枪膛内尚装有12粒子弹。

时任全国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查曼干于清晨7点多,陪同时任全国总警长敦韩聂夫到达现场。当查曼干在场宣布伏诛者就是卡立慕都时,在场围观的居民纷纷鼓掌叫好。查曼干也当场向饱受惊吓的居民致歉。

卡立慕都卧尸之露台,处于死角,警方欲将他的遗体抬离时,隔邻住户坚持不准警方绕过屋内楼梯。邻居此番举止,令警方哭笑不得。最终,查曼干表示明白住户的避忌,决定让工作人员将尸体直接由露台吊下。

卡立慕都死了!不过,他的余威犹存。他的遗体送入中央医院殓尸房后,他的残余党徒竟拨电话到医院警亭,声称要血洗医院,搞到警方惊慌一场!

更有一些将他当为“偶像”者,仍然抹不掉他“英雄”的形象,声称卡立慕都宁死不屈,在被警方围捕时是自己开枪自轰,非死于警方枪下。

有者甚至说卡立慕都并没有死,有者也说卡立慕都是被战友比列出卖后自尽。尤有进者有人咒骂出卖情报者为不忠不义之徒。

这些绘声绘影的传言在犯罪史上是罕见的,也进一步说明卡立慕都的阴影,仍然“活在”一些人的心中。

拿督查曼干不得不把卡立慕都被杀后的照片示众,澄清卡立慕都确实是死在警枪之下,非自轰。在警队来说,这样的辟谣也是罕见的!

警方事后在巴生河流域、雪州的万津及彭亨的劳勿等地,一口气逮捕82人,显见卡立慕都的势力,实非同凡响!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殺人狂魔文冬卡立(一)

七十年代的大盜莫達清(原名黃瑞清),出道不足一年,幹案卅餘宗。他的「代表作」是於1975年10月26日搶劫安邦路跑馬場的解款車廿多萬令吉。(見《KP話當年》第三篇)。

八十年代的大盜阿蟲(原名鄭松喜),憑著一支火力強猛的AR15萊福鎗,於1985年1月28日打劫安邦路東京銀行120萬令吉。這宗百萬劫案,破了當年所有的劫案記錄。(見《KP話當年》第十八篇)。

來到九十年代,吉隆坡出了一位比莫達清和阿蟲更為凶狠毒辣的江湖人,他就是殺人如麻的「殺人王」卡立慕都(P. Kalimuthu)。

文冬出世的卡立慕都,另有一綽號叫「文冬卡立」,他是印裔社會的一位傳奇人物。短短兩年半內,死在他鎗下的亡魂多達17人。

他的主力不在於搶劫,而是販毒及放貸(大耳窿),在印裔社會中,更被冠為毒品大王。被他鎗殺的17人,大部份都是與他在毒品交易上有過節、對立或是反叛者。

從1991年至1993年期間,卡立慕都的開鎗殺人及傷人記錄,多達24宗。他與同黨在雪隆一帶可說是「橫行無阻」,這邊開鎗殺人,那邊又揮刀砍人,簡直當警察透明。

他的第一宗殺人記錄,發生在1991年5月19日。當日,他在巴生武吉加寧與一輛羅裡發生相撞,結果在爭執之中,拔鎗殺死羅裡司機。

同年的12月18日,他與同黨搶劫巴生路一家油站時,開鎗殺死一名男子。

1991年是卡立慕都逐漸「冒出頭來」的年份。他經常出入酒廊及迪斯哥,也經常在這些場所鬧事。

1991年5月27日,他在孟沙一間迪斯哥毆傷一名外國樂隊成員。隨後於12月22日,又在八打靈再也一間俱樂部揮刀砍傷一名打手後,尚不心甘的再連開4鎗掃射,可幸這名打手命大,中鎗也不死。

從記錄顯示,卡立慕都在1992年只涉及一宗殺人案。這宗殺人案發生在1992年7月31日,他與同黨在泗巖沫縱火,連人帶車燒死一名男子。

這一年,他曾兩次持鎗展開追殺行動,一次(1992年5月24日)是在本烏魯路開鎗狙擊一名男子,對方幸及時逃出鬼門關,另一次(1992年10月19日)是聯同4名同黨,在八打靈再也連開3鎗追殺另一名男子。

1993年,卡立慕都大開殺戒。單單這一年,13人死在他鎗下。

這年的1月24日凌晨2點,卡立慕都在舊巴生路一家餐館與對立派「講數」,談判破裂舉鎗狙擊,造成1死2重傷。

接著在2月6日,他與黨羽在舊巴生路鎗殺一名警員。隨後在2月25日,他又在八打靈再也襲擊一名警長,惟子彈落空,警長逃過一劫。

4月16日晚上11點,卡立慕都率領6名黨羽,血洗萬撓一家海鮮飯店,造成2死6重傷。數日後的4月19日,他在甲洞衛星市鎗殺一名錄音帶商及鎗傷死者的女兒。

5月13日,卡立慕都又開殺戒,這次是在中南區。他與同黨於晚上近10點闖入一間餐室,連開6鎗殺死2人,另一人重傷。

6月8日凌晨1點半,他在無拉港陳明再也組屋前與一名隨地小便的烘餅助手爭吵。他開鎗殺死烘餅助手後,尚瘋狂掃射7鎗洩憤。

6月11日,他在舊巴生路佛教總會大廈附近開鎗殺死一名空軍地勤人員,隨後再連開多鎗射傷一名酒店招待員。

翌日的6月12日晚上11點半,卡立慕都與同黨展開一場大屠殺行動。他們於晚上闖入陳明再也組屋一住家,朝著大群參加生日會的人士開鎗,結果造成4死2傷。

這場大屠殺的導火線,疑與毒品有關。卡立慕都的目標,原本只是向一名男子報復。即使當時出席者眾多,但他卻寧可殺錯,不可放過,顯得他凶殘成性,霸氣十足。

下期預告:卡立慕都是近年來最震懾人心的印裔黑道人物。他視王法如無物,泯絕人性濫殺無辜。他追殺仇敵時採取的「寧可殺錯,不可放過」作風,令人畏懼。他在14歲開始涉足江湖,加入當地一個華人「零四」私會黨,自此之後,踏上一條不歸路。

Saturday, October 24, 2009

綁票奇傳之林昌

1982年6月11日,《南洋商报》刊登一则小广告,内容写着:黄先生,寄来的东西已收到,唯函件失落,为免误会,请联络林。

这则简短广告,毫不起眼,不知情者根本不知道它所指何事。但是,这对于吉隆坡名矿家拿督林昌来说,即是一则救命的讯号。

他当年27岁的儿子林立奇被绑匪绑走了,而刊登这则广告的用意,是与绑匪联络的方法之一。“请联络林”指的就是林昌。

两天前(6月9日)的下午约3点半,林立奇驾着宝马房车前往冼都高尔夫球俱乐部,当他把车停放后步出时,两名大汉突然趋近身边,以一件硬物顶着他的腰部,并警告说:不要反抗,否则枪下无情!

很快的,两名大汉将林立奇推入一辆由一名同党接应的万事达轿车内,并用布袋套在他的头上。大汉在车内拿走林立奇身上的自卫手枪、手表、颈链及戒子等,同时再用手铐扣着他的双手。

随后,林立奇被载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当他被带往一间住屋的途中,他只感觉到脚踏到地上的树枝和树叶。

林立奇被匪徒押离之际,过程刚好被两名人士看到。这两人认识林立奇,但由于匪徒手上有枪,吓得两人不敢上前援助。

林立奇真的被绑票了!他的父亲林昌(53岁)接到这个消息时,震惊之余立刻联络相识的时任市警总警长拿督古杜斯,向警方求救。

当日傍晚6点20分许,林宅的电话响起。林昌拿起电话时,对方开门见山的说:“我是黄先生,你的儿子已在我手上。如果你要儿子活着的话,你就不要随便采取行动。

“你儿子的车已弃置在冼都高尔夫球场,你可叫人拿回它。我会再次联络你……。”林昌还来不及多问,对方已挂断电话。

翌日(6月10日)早上,黄先生来电说:“我们是国际绑票组织的成员。我们目的只是要钱。现在你去威路游泳池附近的一个垃圾箱,那里放有一卷录音带。记得,依照录音带的指示去做……。”

当林昌询问如何保持联络时,黄先生非常狡猾,只说:“可以在南洋商报刊登广告。”说完,黄先生挂断电话。

林昌放下电话后,指示保镖前往指定之处拿到一卷录音带。林昌在公司总经理陪同下,将录音带放入录音机,传来黄先生的声音。

“林先生,你的儿子在我手中。如果你不要儿子,我们可以杀死他。要换回你儿子的生命,你必须付出200万令吉。我们知道你在政府人员和警方人员之间具有影响力,但是,你不要随便采取行动。”

“我们给你四天时间筹钱,不过,你一定要依照贴在录音带上的字条指示行事……”,随著录音带的声音沉静下来。

林昌拿出录音带查看,但是没发现任何字条。林昌派人再到游泳池附近的垃圾箱翻找,但什么也找不到。

在无计可施之下,林昌想起绑匪早前指定的联络方法。于是,他吩咐公司总经理到南洋商报办事处,刊登一则广告。

广告见报的当天(6月11日),林昌接到黄先生的来电,问他是否已准备好了赎金,数额坚持是200万令吉。

林昌听取警方的指示,与绑匪展开谈判,他开价43万令吉。黄先生语气忿怒,他大喊一声:“那就不用谈了!”就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的数日,黄先生通过其他管道联络到林昌的好友,交出另一卷录音带。随后的谈判,则由林立奇的一名朋友责责,双方最终以90万令吉成交。

6月14日晚上7点多,林立奇的朋友及林昌的公司总经理依照绑匪指示,将两袋钞票拿到美芝路与蕉赖路交界的交通圈,以挥动手巾为暗号将钱交给一辆经过的轿车。

约5小时后,林立奇在武吉敏登路获释,并于午夜时分乘坐德士返抵家门,结束了6天的禁锢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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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匪车留下的指纹及一些泥沙与碎叶,成为警方破案的重大线索。

吉隆坡名矿家拿督林昌的27岁儿子林立奇,于1982年6月9日被4名绑匪绑走,禁锢6天后最终以90万令吉赎金成交,安全脱绑。

在林立奇脱绑的第三天(6月17日),警方在燕美路一条横街,找到绑匪用来载走肉票的匪车。这辆挂上假车牌的万事达轿车,被拖返警局作深入调查。

警方除收集匪车内留下的一些泥沙及破碎树叶作为证物之外,指纹专家也在匪车的档风镜及车牌找到5个指纹。经过检验及对证,其中一个指纹是属于一名叫李亚乔的34岁青年。

李亚乔家居彭亨州淡马鲁,为一名推销员。吉隆坡警方掌握这名嫌犯的身份后,立刻通知各地警局,特别是淡马鲁警局,以缉拿此人归案。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通缉令发出的第18天,淡马鲁警方在7月4日晚逮捕一名身藏毒品的青年。在翻查档案时,淡马鲁警方才惊觉此名拥毒青年正是吉隆坡警方通缉的绑票要犯。

随后,吉隆坡警方派出数名重案组干探,前往淡马鲁将李亚乔押返吉隆坡。

在盘查期间,李亚乔带领警队到两个地点。其中一个是增江北区一间矿场附近的沙地,另一个是甲洞马鲁里花园的一间空置住宅。

在增江北区的矿场附近,警方取走一些泥沙与树叶,经过化验证实这些泥沙与树叶,与在匪车发现的泥沙与碎叶相同。这也进一步证实,绑匪是在此处换取车辆,将肉票载往他处。

警方过后再找到甲洞马鲁里花园住宅的屋主,取得锁匙后入屋调查,取获地板留下的一些毛发,证实是林立奇留下的。

接着在7月14日,林立奇在警方传召下到警局认人。林立奇从排列着的6人当中,认出李亚乔就是当天用枪柄敲打他及推他上匪车的绑匪。

警方再带领林立奇到甲洞马鲁里花园的住宅,林立奇从房间的铁栅门、地面的颜色与天花板的一个破洞,认出这就是禁锢他6天的地点。

林立奇对铁栅门的印象最深刻,因为当时他脚绑的铁链的另一端,就是绑在这个铁栅门上。

人证物证俱全,李亚乔终于在1961年绑票法令第三(一)节及刑事法典第34节条文下被提控。在此条文定罪者,有三种刑罚,一是死刑,二是终身监禁,三是终身监禁及鞭笞。

高等法庭在1985年5月21日开审。在为期8天的审讯过程中,全部的证人包括拿督林昌及负责与绑票谈判及交赎金的人士,都在法庭上供证。

法官陈炘铠裁定李亚乔罪名成立时,认为控方已掌握非常充足的证据,并在毫无破绽之下证明李亚乔所犯的绑票罪行,最终判决李亚乔死刑。

李亚乔是第一个在绑票法令下被判死刑的被告。法庭对他施以最高的刑罚,是要遏止当年异常猖獗的绑票风气。

法官下判前,引用新加坡一名法官在一宗绑票案中所说过的话:

“以绑架索取金钱的罪行,是最令人僧恨的罪案,它不但完全不顾肉票本身的极度痛苦,也完全不顾肉票家人的受苦……
“通过绑票来获取赎金的罪行,是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必须坚决的加以根除……。”(完)

Sunday, October 11, 2009

綁票傳奇之林木榮

1984年5月郭鹤尧被绑票时,宽柔四千余名学生及十多个华社团体在报章上公开要求绑匪放人的举动,是史无前例的。

不过,吉隆坡名矿家拿督林木荣却单凭一已之力,在报章上要求绑匪释放他年迈老父之举,则是绑票史上的第一人。

举凡绑票案,绑匪都会警告肉票家属不准报警,而家属顾及肉票亲人的安全,也往往不敢报警,意图私底下付钱了事。

林木荣这番虎口拔须的做法,令人为他的老父的安危捏下一把冷汗。警方对林木荣的不顾后果举止,震怒之余更是深表不满。

林木荣的父亲林实(78岁),是于1984年7月27日晚上约8点,在增江住家被3名持枪的青年押走。绑匪事后尚将匪车驾往甲洞卫星市的一个郊野地区,放火烧车毁尸灭迹。

案发数天后,采访主任接获独家消息,指派我跟进。在不惊动其他同行之下,我与摄记兴致勃勃的,独闯林实的增江住家,当时已是下午时分。

这间住家空无一人,我们只能从邻居口中确实这就是林实的住家,但却无法取得更多详情。
随后,我与摄记赶往昔桥拉律(现称敦拉萨路),希望能够拜访林木荣访问。我们在林木荣的独立式洋楼门前按铃,女佣隔着闸门声称拿督不在家。

我们只好在洋楼外等候,直至天色已晚等至晚上7点多,还不见拿督回来,最终,我们唯有收队。当时的心态认为,即使拿到料也无法报导,因为肉票尚在绑匪手中,必须顾及肉票安全。

翌日翻阅其他报章时,赫然看到林木荣在报章上证实其老父被绑的谈话,并要求绑匪释放他的老父。

看到这则报导,我差点昏倒在地!原本是独家的料,怎么会变成其他报的头条新闻?这回真的阴沟里翻船了,漏了新闻,心里确实又难受又不忿,只能不断的自责!
原来,我与摄记于晚上离开林宅后,风声走漏被其他同林知道林实被绑的消息。他们于晚上十点多造访林宅时,林木荣那时正好在家。

林木荣毫无抗拒的准许记者进入屋内,同时大方的讲述他与绑匪的谈判过程。他趁着记者在场,发出呼吁要求绑票放人。

林木荣说:“我的父亲已78岁,体弱多病,患有哮喘,常需吃药。我希望你们基于人道立场,将一名风烛残年而且健康欠佳的无辜老人释放吧!”

据知,记者访谈离去前,林木荣尚给了各人一封相当厚体的“利是”,以示大家平安。

其实,绑匪当晚绑走林实及将匪车放火焚烧后,不久就拨电话给林木荣,狮子开大口勒索300万令吉赎金。随后的数天,双方就赎金数额展开谈判,而时间都是在下午5点左右进行。

在7月31日谈判中,绑匪软下口气,把赎金减至100万令吉,不过,林木荣仍然坚持手头没有这么多钱。

在谈判期间,尚有假绑匪趁机向林木荣勒索。不过,从假绑匪的口风及口音,终被林木荣揭发,并上演一幕“报纸当现钞”及痛骂假绑匪的案情。

在各报陆续刊登林实被绑票的消息后,可能因此促成真绑匪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手法,同意将赎金再度减少。

在8月2日晚,绑匪再度来电,最终敲定了赎金数额及交款方法。当晚9点30分许,林木荣派出一名亲人携带着25万令吉现钞,前往美芝路的一个酒店咖啡座,并以“君子”为暗号,交给一名青年拿走。

翌日清晨(8月3日)林木荣接到绑匪的电话,要他到秋杰路接人。林木荣的一名兄弟赶抵时,发现失踪已7天的老父,安然的站在路旁等着。

下期预告:通过报章的分类广告与绑匪接洽,是八十年代罕见的方法。当年在通讯极之不发达之下,名矿家拿督林昌以广告方式联络绑匪。最终,他付出90万令吉赎金,换取27岁儿子林立奇的自由。

Saturday, October 3, 2009

綁票傳奇之郭鹤尧

第一篇

八十年代是绑票案的高峰期,获得警方证实的案件多达14宗,其中两宗的肉票乃是同一人,他就是新山华教耆老郭鹤尧。

郭鹤尧是一位热心华教的慈善家,他也是大马糖王郭鹤年的堂兄。他的两度被绑,震动了整个华社,所幸在家属付出大笔赎金后,两次都安全脱绑。

郭老第一次被绑,是发生于1984年5月24日。他被禁锢66天后,有传家属付出60万令吉换取他的自由,但也有传指有关数额高达300万。

郭老第二次被绑,则发生于1987年6月13日,与上次相隔约3年。这次他被禁锢74天,至于赎金数额不详。

在大马绑票史上,郭老连续被绑两次,应是第一人。而两次向他下手的绑匪,乃是令富商闻之丧胆的绑票老行尊老鹰黄松林,这也是一项记录。

郭鹤尧被绑票案创下的另一个罕见现象,是华社将这宗绑票案公诸于世,并通过报章要求绑票放人。

在众多的绑票案中,不论是肉票的家属或是警方,都会极力低调处理。家属为了顾及肉票的安全,通常宁可不想惊动警方而私下付钱解决。警方同样在顾及肉票安全及部署捉拿绑票归案时,也尽量以明查暗访手法进行,免得打草惊蛇。

这次华社反其道而行及掀起一阵破天荒“求放”的浪潮,是要帮郭老,或还是害郭老,当时无人敢下判断。

1984年5月24日的晚上约8点,69岁的郭老驾车离开新山彩虹花园住家,前往一间酒家与老友聚餐。他们每月聚会一次,而这次意义特殊,因为郭老于后日就要随同外交部长到中国访问。

至晚上10点20分,郭老与老友分手驾车返家,途中被从后跟踪的车辆拦截。初时郭老尚以为车内的4匪是要抢钱,自动交出钱包。

过后他被匪徒推入行李车厢,朝北行驶了5个多小时。这时他才惊觉不是打抢,而是被绑票了。
郭老失踪了!本地报章事后探到风声指郭老被绑,但基于郭老的人身安全都不敢报导。

郭老被绑的第43天(7月6日),香港一家晚报封面报导,指郭老被国际集团绑票勒索3000万令吉。当时有传言指郭老被禁锢在香港,也有传言指在槟城。

郭老被绑曝光后,引起华社极大反弹。宽柔第四小学家教协会打起头响炮,于7月8日发表声明要求绑匪放人。

接下来的十多天,不约而同要求绑匪放人的呼声,此起彼落,轰动了整个华社。

这些团体包括: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新山宽柔中学全体师生、新山六间董家协会、柔佛州中华总商会、新山中华公会、大马福建社团联合会、麻坡中化校友会及留台同学会、新山宽柔中学4800名学生、大马福州社团联合会属下的五间同乡会等等。

这些团体的步伐一致,目的是要求绑匪基于“民族利益及华社前途”立刻释放郭老。宽柔四千多名学生更于7月14日聚集在校园大草场高举布条,上书“宽中全体学生,要求董事长安全回来”。

学生也在集会中高声呼喊:“我们要董事长安全回来!我们必须获得董事长的照顾!宽中不能失去拿督郭鹤尧!”学生们的呼叫声震天动地,在场者莫不动容,深受感动。

华社高调向绑匪发出放人要求,可能会引起两种结果:一是放人,一是撕票。十多个团体通过报章要求绑匪放人,不是空前,也是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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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郭鹤尧终于安全脱绑了!1984年7月28日晚,69岁高龄的郭老被绑匪用胶布蒙着双眼,登上一辆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后,郭老被放在路边。

他不敢违抗绑匪的警告,在听到车声渐远后,才拆开蒙着双眼的胶布,映入眼前的街灯夜景,是一条横巷。

当时应是晚上约10点,郭老兴奋跑出横巷,看到路边的华侨银行。他认出这条街道就是吉隆坡的东姑阿都拉曼路。

郭老多日无修剪,以致满头长发,衣衫褴褛,外形像乞丐。他在街边等了一个多小时,终有一辆德士肯停下来,载他到德士总站。这时他才有机会借电话,通知新山家人他释放的消息。

原本他想漏夜包德士返回新山住家,但家人怕他再受舟车劳顿之苦,要他暂时在吉隆坡亲友的家过一夜。

翌日一早,郭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剪头发。

自5月24日被绑至7月28日脱绑,郭老足足被禁锢了66天。这些日子来,他被禁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渡着暗无天日的日子,幸好没有受到绑匪的肉体虐待。

郭老的家属付出多少赎金,外人不知,传说也不一。有者说其家属付出60万令吉换取自由,有者却说是300万令吉。确实数目,只有他的家属才知道了!据称交赎金的地点,是在哥打丁宜通往迪沙鲁的半路上。

郭老事后接受记者访问时,只谈被绑及被禁的情况。至于赎金的数目,他推说不知!

郭老讲述此番遭遇时,对宽柔师生及多个团体发起的“放人行动”,深表感动。郭老虽然身陷虎穴,所幸尚得到善待,两名一高一矮绑匪,日夜看守着他。

在郭老要求之下,绑匪也每日为郭老提供精神粮食,包括两份中文报及两份英文报。
郭老在禁锢的日子里,就是靠着这些精神粮食度日。每份报纸他都看得很仔细,甚至读了好几遍,只字也不漏。

7月8日宽柔第四小学家教协会在报章上发出要求放人的声明时,郭老看了激动得很。他知道外头还有很多人关怀他,对每天报纸的供应就更为心切了!

每当绑匪将报纸交给他时,绑匪都会说一句:“喂!今天又有你的新闻啦!”

7月14日这天,郭老在报上看到四千余名宽柔学生高举标语“要求董事长安全回来”的报导,再也忍不住泪水,悲愤又焦急的痛哭起来。他激动得不顾后果,大声的喝骂:“你们这帮绑匪都不是人!”

绑匪的反应是:“阿伯,我们只是要钱,不是要你的命!我们都是用命来博的啊!”

报章上的呼声历时十多天,直至7月26日,看守郭老的绑匪终于带来新消息,声称他们的“阿头”要见他。郭老心里自己算了一算,今天应该是被禁的第64天吧!

郭老双眼被绑匪用布蒙着不久,被称为“阿头”的绑匪首领步入房内。在谈话之中,这名首领语气平和,并向郭老声声说“对不起”,并说:“你是好人,我们绑错人了!多两天我们就会放你,现在我要你写一封信……。”

7月28日晚,郭老终被绑匪蒙着眼押上车。临出发前,其中一匪尚说:“既然华人社会这么的需要你,我们就放你回去吧!”

据警方事后调查,这名“阿头”就是在国内干下多宗绑票案的老鹰黄松林。

约3年后的1987年6月13日, 老鹰又再策划绑架郭老,禁锢74天。不过,这次警方掌握准确情报,闯入禁锢地点救出郭老,并当场开枪歼灭4男1女。但是,在场的老鹰却被及时逃脱。

老鹰逃亡后销声匿迹,退隐江湖,不再干案。如果他尚在人间,应是年近七十的老人了!

下期预告:吉隆坡名矿家拿督林木荣的78岁老父被绑,当记者上门求证时,他趁机通过报章要求绑匪放人。公开要求放人,在绑票史上林木荣应是第一人。不过,警方对林木荣的不顾后果举止,震怒之余更是深表不满。

Thursday, October 1, 2009

綁票奇案之老鷹

八十年代是綁票案的高峰年代。在這短短10年內,國內發生的綁票案此起彼落,掀起的綁票風更令到許多富商坐立不安,人人自危。

這一連串的綁票案,據稱至少有三個集團在後操縱。

其中一個綁票集團的首腦是新加坡人,名叫黃松林,綽號老鷹。老鷹於1964年幹下第一宗綁票案時,只有24歲。

隨後至1987年的23年期間,警方證實另11宗綁票案都是老鷹和黨羽的“傑作”,至於還有多少宗未經確認的案件則不明。

1965年7月22日,老鷹在新加坡綁架糖果廠經理失手後,於同年8月5日與警方鎗戰時被捕,最終被判監禁。

不過,他出獄後死性不改,繼續策劃綁票案,成為馬新警方的頭號通緝犯。

第二度綁架郭鶴堯,是老鷹幹下的最後一案。1987年6月13日郭鶴堯回家時被綁後,警方獲得情報暗中部署,74天後,警方在一個清晨時分展開突擊行動。

警方闖入禁錮肉票的單位,確認郭老安全後立刻展開逮捕行動。當時共有5男1女的綁匪在場,警方殲滅5人,被其中一人逃脫,而逃脫者就是老鷹。

老鷹逃亡後銷聲匿跡,有如人間蒸發,至今沒有關於他涉及下一宗綁票案的記錄。如果他尚在人間,應是年近70的老漢矣!

另一個集團是專門向福建富商下手。在福建會館擔任要職的膠業鉅子李成楓和企業家黃茂桐分別於1985年及1986年被綁後,在1990年樹膠大享林維德也被綁。

林維德被綁後,綁匪開口勒索300萬令吉。家屬為了他的安全,一直不敢報警。警方是通過消息,才得知這宗綁票案。

當時(1990年12月22日早上8點15分),這個集團的3名綁匪收齊贖金,載著肉票到隆市舊飛機場路靠近福建義山一帶放人。

此時,警隊早在重點埋伏,在確實肉票安全獲釋後,跟蹤3名綁匪,並在追遂鎗戰中將他們全部殲滅。

另一個不明集團,也曾於1982年及1984年,分別綁架拿督林昌的兒子林立奇及拿督林木榮的78歲老父林實。林昌與林木榮是堂兄弟關係。

肉票落在綁匪手中時,大部份家屬都不願張揚,極可能低調處理,想私底下解決付錢換人。他們深怕警方一旦插手,會觸怒綁匪撕票。

家屬的不合作態度,令警方深感棘手,此舉不但阻撓了警方的調查,同時也增長綁架之風,稍弱警方的公信力。

記者在追訪綁票新聞時,也感到特別頭痛。肉票家屬拒絕談話,已是意料中事,警方三緘其口,也使記者無從著手。

即使記者拿到綁票的料,也不能下筆,因為要顧及肉票的安全。記者還要時刻留意肉票是否已釋放,免得漏新聞,精神壓力特別重。

在大馬的綁票史上,只有兩宗是高調處理。其一是郭鶴堯被綁案,其二是林實被綁案。

郭鶴堯第一次被綁時,新山區的社團及寬柔中學的師生在他被禁錮的66天期間,公開在報章上要求綁匪放人。

年老體弱的林實也被禁錮7天。他的兒子林木榮接見記者,破天荒通過報章要求綁匪放人。

兩案反其道而行,確實罕見!

下期預告:郭鶴堯被綁的新聞曝光後,華社十多個團體高調促請綁匪放人,寬柔中學的四千餘名學生更在集會上高喊“要董事安全歸來。通過報章要求綁匪放人,不是空前,也是絕後!

Sunday, September 27, 2009

監獄風雲挾持人質

监狱风云之挟持人质

第一篇

1986年10月17日,半山芭监狱操作如常。这一天,监狱内的廿多名囚犯例常的接受每两周一次的医药检验。

皮肤专科医生莫哈末拉兹与助手阿都阿兹依照安排的时间,于早上8点来到半山芭监狱的诊室内。两人打点一切后,开始为第一批的5名囚犯验身。

首批囚犯完成检验离开诊室时,时间是早上约9点15分。随着,拉兹医生与助手阿兹准备处理第二批囚犯。这时,6名囚犯突然闯入诊室,人人手中都持着锋利的小铁片。

其中一人快步冲前,首先发难箍着拉兹医生的颈部,并挥动手上的铁片,警告众人不许轻举妄动。

虽然当时诊室内尚有廿多人,包括因杀人罪而服刑的前文化青年体育部长拿督莫达哈欣、长驻诊室的医药助理西华宁甘及多名狱卒,但他们都被这个情景吓呆,为顾及医生的安危,无人敢反抗。

6名囚犯挟持着拉兹医生及阿都阿兹后,叱喊驱赶众人离开诊室。其中一名狱卒步出诊室的当儿,刻意将诊室的门反锁。

诊室大门反锁,虽然困住了6名囚犯,但也令到被挟为人质的医生及助手,成为囚犯的谈判筹码。
从这一刻开始,半山芭监狱掀起了一场长达六天五夜的冗长谈判。这场监狱惊魂震动全国,时任首相马哈迪医生及内政部副部长梅格朱聂等,也亲自到场了解最新进展。

6名造反的囚犯,是以时年42岁的蔡捷成为首。其他追随者是黄来发(21岁,来自哥打峇鲁)、林福生(26岁,来自怡保)、方文武(26岁,来自波德申)、叶仕强(21岁,来自万挠)及沈亚来(廿余岁)。

蔡捷成原是新加坡人,洋名叫Jimmy。他的一生相当传奇,他曾是一名执法者,也曾是一名杀人犯。他进出半山芭监狱数次,直至策划这次的挟持人质后,才终结了罪恶的一生。

Jimmy是于1966年加入新加坡警察镇暴队,3年后成为CID便衣警探。过后,他离开警界,随同大马籍女友进入大马,先后住在新山及关丹,再转辗在吉隆坡落足。

1984年2月8日,Jimmy在隆市邵氏大厦附近偷车时,被警员盘查之际,突然拔枪还击,连开3枪杀死警察。自此以后,Jimmy成为大马的通缉犯。

案发后约一周,Jimmy在燕美律的邱德懿路一间茶室,与一名同党喝茶。在他踏入茶室之前,警方已接到情报而在茶室内埋伏。当时机成熟时,警员现身将他生擒,并在他身上搜出手枪和子弹。

Jimmy落网后,还押半山芭监狱等候审讯。约一年后,Jimmy被证实患上严重的肺痨病。监狱当局于1985年1月6日,将他送入文良港肺痨中心接受治疗。

凭着往日在警队的训练,Jimmy在病房引开驻守的警员后,趁机在短短数秒内松开手上的手铐,逃逸无踪。不过,事发不久他的行踪在芙蓉被发现,结果再度被捕及再度送入半山芭监狱。

Jimmy连同5名囚犯发难挟持医生及助理,目的是要换取自由。他不想一生终老在监狱,更不想在监狱内被问吊。

在谈判的第一天,Jimmy就要求无罪释放,并指定要内政部副部长安排两部轿车,让他们离开监狱。

当时担任全国监狱总监的拿督依布拉欣,理所当然的成为谈判组的主要人物。市警的五人专案小组及一名心理学专家,也参与谈判工作及配合依布拉欣的指挥。

依布拉欣掌管半山芭监狱多年,在许多囚犯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可靠及受敬重的执法者,Jimmy也不例外。每次的谈判,Jimmy只指定要依布拉欣。

在6天的对峙期间,心理专家的攻心战术,终于奏效,击破了6名囚犯的心理防线,再由特警硬闯诊室,救出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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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杀警囚犯蔡捷成(洋名Jimmy)与5名囚犯在半山芭监狱挟持两名人质后,狱方及警方都不敢轻举妄动,只好采用“拖字诀”,耐心的与这批囚犯展开马拉松式的谈判。

在六天五夜的对峙局势中,Jimmy手持的两张皇牌,乃是皮肤专科医生莫哈末拉兹及助理阿都阿兹。

为顾及两名人质的安全和健康,谈判小组一方面依时将食物送入监狱的诊室,另一方面安排特别行动组(UTK特警,类似香港警方的飞虎队)在场戒备,随时候命救人。

整个谈判表明上是由全国监狱总监拿督依布拉欣负责与Jimmy直接对话,但是实际上却是由一名心理专家幕后策划。

谈判小组了解到,当这6名囚犯联成一气时,他们的斗志必然如虹,警队若要硬闯,必定会有死伤。如何击破这批囚犯的斗志,才是救人行动的最关键所在。

要破解这批囚犯的斗志,首先就要化解他们的凝聚力,因为只有在他们的防守处在最弱的时刻,救人行动才不会受到顽抗。

初步谈判失败后,谈判小组再打出“亲情牌”,特别安排这批囚犯的家属进入监狱,希望藉用亲人的泪水,化解囚犯的戾气。

囚犯家属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报章的报导,了解狱中的谈判及亲人的情况。而狱中的谈判详情,都是由谈判小组之首的全国监狱总监,提供给在狱外等候消息的各报记者。

囚犯家属将从报章得来的“资讯”,再转告在狱中挟持人质的亲人。此举除加强家属的说服力之外,也逐渐令到6名囚犯互相猜疑,6人的凝聚力也慢慢的溶化了!

Jimmy是因为杀死警察而被送入监狱,一旦罪成难逃一死。其他5名囚犯所犯的罪行,尚罪不至死,即使罪成,顶多也只需坐牢十年八年而已。

这5名囚犯之中的黄来发、沈亚来及刘福生,是因持枪打劫触犯军火增刑法令,而方文武是因暴力伤人被提控。至于叶仕强,则是面对暴动罪名的提控。

在6人之中,方文武和叶仕强面对的刑罚最轻。他们只需坐牢几年,出狱后尚还年轻,大可重新做人。

方文武和叶仕强的家属了解到自己亲人所触犯的罪行后,都认为他们不值得为即将成为死囚的Jimmy卖命和陪死。在家人苦劝之下,方文武和叶仕强终于动摇和软化了。

案发第六天(10月22日)下午,依布拉欣接到方文武的电话:“我们肚子很饿,要吃东西!”

依布拉欣放下电话后,立刻指挥戒备多时的特警随时出动。原来,这句“肚子饿”就是他与方文武订下的暗号。

约20分钟后,依布拉欣再接到方文武的电话:“Ok,可以了!”

依布拉欣快速拿起锁匙,跑到诊室后门启开锁头,而12名蒙面特警此时包抄牢门两侧。依布拉欣再折返前门,详称要谈判。

当充当内应的方文武出来开门之际,特警趁机冲破牢门硬闯。当时Jimmy正累得睡着了,而另两名囚犯则在谈着天。

特警如飞天将军闯入牢房,众囚犯在睡眼惺松及惊慌之下,企图反抗。其中一囚犯持着剪刀8欲冲向人质时,被方文武奋身档住。最终,众囚犯一一被特警制伏,锁上手铐。

特警不费一枪一弹,解除了这场惊魂。不过,在斗缠过程中,6名囚犯受轻伤,人质之一的阿兹医生脸部受伤,而其助手阿都阿兹头部挂彩。

1986年11月,Jimmy因杀警终被判死刑。约3年后(1989年)的10月10日清晨,Jimmy被带上绞刑台正法,结束罪恶的一生。

其他5名挟持人质的囚犯,原本面对绑架法令指控。过后控方修改为挟持及禁锢罪,分别被判坐牢3至5年。

Wednesday, September 9, 2009

東京銀行大劫案─阿虫

第一篇

七十年代,吉隆坡出了一位有侠盗罗宾汉之称的莫达清。原名黄瑞清的莫达清,在短短的大半年期间,几乎把吉隆坡翻了天。

八十年代,吉隆坡又出现另一位大盗,他就是绰号阿虫的郑松喜。

莫达清和阿虫,代表着两个年代的犯罪世界。论军火,莫达清拥有手榴弹、廿多把手枪及千粒子弹。而阿虫拥有的枪械虽比莫达清逊色,但他却有一支火力极度强猛的AR15莱福枪。

在犯罪史上,莫达清是第一个策划抢劫安邦路跑马场解款车22万令吉的悍匪。当年(1975年10月26日)这宗劫案,令人瞠目结舌,算是非常大胆的“杰作”。

约十年后,阿虫却持着AR15莱福枪打劫安邦路东京银行120万令吉,更是令人惊心动魄。这次被劫的百万数额,更破了当年所有劫案的记录。

1985年1月28日早上9点45分,衣着光鲜的阿虫,在两名同党的陪同下,提着一个吉他袋施施然的步入东京银行,外表像足一位爱好音乐的青年。其实,吉他袋内另有乾坤。

银行的职员及顾客突然被一声“打抢”的喊叫声及枪声惊醒,当回过神时,赫然看到阿虫拿着一把M16莱福枪(后来证实是AR15莱福枪),而随行的两名同党也各持手枪,喝令众人不得轻举妄动。
趁着众人不敢反抗之余,阿虫与同党快速将大叠花花绿绿的钞票扫入布袋,然后联同一名在外把风的同党,跳上一辆由另一名同党接应的豪华轿车,逃逸而去。

这宗劫案轰动全国,特别是AR15莱福枪的出现,更令警方不敢掉以轻心,决定设立一个专案小组,追缉这批悍匪。

专案小组于案发当晚,在蕉赖中央高原靠近敦拉萨镇的山坡处,发现匪徒弃置的豪华轿车。专案小组将匪车拖返警局作详尽调查,证实这辆轿车是于1984年11月7日在金马购物中心的停车场报失者。

经过一番仔细检查,专案小组在这辆匪车内搜索到一些指纹。这些指纹的主人身份,终一一曝光,成为警方破案的重大线索。

案发后第28天(2月25日)凌晨,专案小组分头突击隆市两间酒店及蕉赖区一住宅,当场扣捕4男2女,同时起获一批现钞及7支枪械,包括阿虫所持的AR15莱福枪。

其中两名落网嫌犯,一个是阿虫的兄长,另一个是阿虫的死党梁汉文,绰号“山尼仔”。翌日(2月26日)凌晨,阿虫兄长郑清发戏剧性的从市警总部的10楼坠楼身亡,据警方说他是畏罪自杀。

专案小组毫不放松,在2月27日北上玻璃市加基武吉阿虫的老家,从阿虫父亲的住所起获相信是银行失款的其中16万令吉。

3月5日专案小组再接再厉,这次在霹雳州积莪营新村逮捕2人,起获一支左轮手枪。随后警方在新加坡及隆市的银行保险箱起获18万令吉,其中9万是山尼仔托亲人存放的。

同年4月24日,山尼仔被控上法庭,罪状指他与其他四名在逃者抢劫东京银行。而东京银行的出纳主任,也于4月29日被带上法庭,面对充当内应的指控。

东京银行大劫案似乎已结案,只不过是主谋者阿虫仍然消遥法外。据警方情报,他已逃往泰国避风头。

一年多后(1986年)的某日,隆市燕美路发生一宗劫案,一名单独行事的匪徒失手被捕。警方调查此名劫匪身份,发现他竟然就是东京银行大劫案的主谋阿虫。这回阿虫落网,正应了一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阿虫终于被关进加影监狱。戒备森严及设备先进的加影监狱,却关不住他。1986年9月24日凌晨,他与另4名囚犯,奇迹的成功逃狱,失去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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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大盗郑松喜逃狱了!绰号阿虫的郑松喜,被关住加影监狱仅数月,却能解破这间最先进监狱的森严保安,带领山尼仔及另3名囚犯如脱笼老虎般的一起失去踪影!

阿虫是于1985年1月28日手持AR15莱福枪,率领山尼仔及3名同党劫走隆市东京银行120万令吉。
事隔不足一个月,他的数名同党包括死党“山尼仔”落网时,他却幸运逃脱警网,直至“山尼仔”被控上法庭时,他都一直消遥法外。

直至1986年年初,失踪约一年的阿虫终于现身。这次他可能“落难发穷恶”,竟然在闹市街头抢劫,结果失手被捕,随后他也被关进加影监狱。

加影监狱建于1980年,取代太平监狱而成为全国监狱总部,并自夸为保安系统最先进的监狱,但它却敌不过阿虫手中一小块的铁锯片。

据称,阿虫凭着这一小块的铁锯片,趁空档时间将窗口的铁枝磨锯。当两枝铁枝磨断后,阿虫终在1986年9月24日趁着风黑风高时刻,与山尼仔等人,脱窗而去。

时任监狱总监拿督依布拉欣接获阿虫等人逃狱的消息后,大为震惊。当我与其他同行闻讯赶抵现场时,依布拉欣正在监狱内与其他高级狱官开会讨论追捕行动。

在我印象中,尚有两年就退休的依布拉欣,是一位很亲切的监狱最高负责人。他召开记者会讲述阿虫的逃狱经过后,尚带领我们进入阿虫的牢房,了解情况。

这是我第一次踏足加影监狱内,而且还呆在阿虫的牢房长达约十五分钟。事后各同行都互相取笑,还洋洋得意的说:“我们也曾经坐过牢呢!”

阿虫与另4囚犯有如人间蒸发,销声匿迹。

阿虫出生在马泰边境的加基武吉,自小对泰南区非常熟悉。他是一名问题少年,十多岁辍学后离开老家。他与山尼仔自小结识,两人臭味相投。他们与另一名通缉犯“红包”合组成一支私会党,取号“暹边十八罗汉”。

新崛起的“暹边十八罗汉”为了打响名堂,无恶不作。为了争取地盘,阿虫等经常在北马一带涉及殴斗案。

在七十年代初,阿虫等人移师吉隆坡,在中南区一带扎旗,势力也逐渐渗透至八打灵再也地区。他们不但涉足地下赌场,也干起淫窟的勾当。

阿虫对泰南边境非常熟悉,他通过泰国的朋友引起泰国女郎到来大马卖淫,同时也从泰国购得枪械。

1983年7月5日,时年27岁的阿虫持枪打劫八打灵再也一间茶室时,巧遇在场的警探梁安川,在枪战中,梁安川殉职。

从枪杀警探、策划抢劫东京银行直至成功逃狱,都显得阿虫是一个可怕的犯罪份子,比起七十年代的莫达清,有过之而无不及。警方也形容这名头号通缉犯,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阿虫逃狱后,只潜伏一段短时期。约半年后的1987年4月30日深夜,阿虫重出江湖,这回是联同4名一起逃狱的囚犯,持着一把长枪在古晋路骑劫一辆新加坡旅游巴士,抢走游客三万余款饰。
警方对阿虫重现江湖,震怒之余悬红5万令吉,誓要逮捕他归案。

约两个星期后的5月中旬,阿虫的行踪终于暴露。警方接获线报包杪沙叻秀花园一间独立式洋楼。在一轮激烈枪战中,洋楼内的3名通缉要犯全部伏诛。

警方事后证实伏诛的3匪是阿虫及与阿虫一起逃出加影监狱的廖细及刘荣坤,通缉要犯山尼仔行踪不明。

9年后的1994年7月30日,警方在蕉赖十二英里的全国公务员职工会合作社花园住宅区展开追剿行动,在枪战中击毙一名通缉要犯。

这名伏诛要犯并非别人,正是逃脱法网达9年的山尼仔梁洪文。这也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至理名言。
(完)

Tuesday, September 8, 2009

莫達清一生傳奇

第一篇

大盜莫達清是七十年代罪犯的代號。當年跑意外線的記者,最忙的時刻就是追訪莫達清與同黨所幹下的大案。

出道不足一年,莫達清幹下的劫案多達卅多宗。最為轟動者,是於1975年10月26日搶劫安邦路跑馬場的解款車廿多萬令吉。他也曾在一天內,連搶兩間銀行。

週末的跑馬場,人群最多,而莫達清偏偏選在這個時刻幹案,膽子之大,無人出其右,同時更顯得他幹案的狠勁。

莫達清原名黃瑞清,1951出生於怡保路的水塘路。15歲輟學後,他在住家附近的敦依斯邁路大巴剎打工。

當年怡保路一帶,龍蛇混雜,盤踞當地的360私會黨,勢力龐大。短短3年期間,莫達清在360私會黨創出名堂後,於18歲那年,持鎗幹下第一宗搶劫案。

1969年是莫達清第一次瘋狂幹案,他的記錄是幹下8宗。不過,這一年的犯案生涯很快結束,他被警方逮捕後,在法庭被判坐牢7年。服刑約5年,他於1974年年杪出獄。

江湖傳言,莫達清出獄後曾對家人懺悔,矢言要改過自新不再犯案。但是,怡保路的龍蛇混雜環境,令他難以全身而退。當地每次發生私會黨格斗及打劫時,他是第一個被警方傳召查問的人。

警方的查問,當然不會客客氣氣,尤其是莫達清在360私會黨佔有一蓆之地,更可況他又有犯案及坐牢的記錄。即使案不是他幹,但警方相信憑他的“江湖地位”,總可以從他身上,拿到一些線索吧!

莫達清對警探“找料”的方式,極度反感。案不是他幹的,可是矛頭卻是指著他。久而久之,他終於把心一橫,決定重出江湖,而且要幹,就一定要幹大的。

1975年中期,他與三個同黨阿黃(吳清旺)、邦咯仔(馬國清)及細仔(鄭福來)合夥幹案,幾乎將整個吉隆坡翻轉過來。

莫達清手上的軍火,數量驚人,除了長鎗短鎗十多廿枝之外,尚有手榴彈至少5粒,子彈上千粒。這些軍火是莫達清等人打劫馬場後,利用所分得的贓款從泰國購入。

莫達清的幹案新聞,時常上報,而且一宗比一宗猖獗。他的名堂更令警界震撼,成為警方誓要捕獲的首號人物。當時只要有大案發生,必然會連想到,這又是莫達清幹的“好事”。

某一日,我報館的資深編輯部同事接獲一個來電,對方聲稱他就是莫達清。他自稱藏有大批軍火,問報館是否有膽派記者到來採訪。

資深同事聽到對方的名堂時,可能已被嚇呆,也可能擔心採訪同事的安危。這個約會當然不成事!

我們幾個跑意外線的同事於事後知道後,都埋怨這位資深同事為何不與對方約定時間地點,好讓我們闖一闖虎穴。(意想不到,這些軍火現今收藏在警察博物館,供人參觀)。

對方是不是莫達清,無法證實。不過,從當年許多大賊都將《新明日報》刊登的“匪照”剪下放入錢包的蹟象顯示,黑道中人相當重視《新明日報》的“江湖地位”。

我與同事都深信,來電者應該是莫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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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在警方眼中,莫達清是一個狡猾之徒。雖然警方多次展開突擊行動,但都被他預知風聲,在最後一分鐘及時逃脫。

但是,在民間的眼中,特別是住在怡保路一帶的木屋區居民,卻認為莫達清是現代羅賓漢(Robin Hood),一個劫富濟貧的俠盜。

木屋區的居民,互相認識。只要有陌生人進入木屋區,居民很快就會知道。自從莫達清藏身該處後,居民都提高醒覺,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立刻走告莫達清。

在如此環境下,警隊根本難以進入木屋區。莫達清每次能夠脫身,並非僥幸。

不過,警方不認同莫達清是羅賓漢的說法,反指莫達清很懂得收買人心,故意給錢居民乃是要他們作為他的耳目

當時負責追捕莫達清的警官,是擔任市警特別調查組(SIS)主任並有罪惡剋星之稱的古拉星甘(S.Kulasingam)。參與行動的警官,包括一名洪姓刑警警官,他與古拉的警階同是副警監。(數年後,洪警官提早退休,據稱移民到澳洲)。

在莫達清橫行的日子裡,警方一直無法將他活擒。如何逼使莫達清現身,成為古拉急切的任務。

古拉脾性剛烈,疾惡如仇。他人如其名,因“古拉星甘”的名稱,在印裔傳統意指勇猛雄獅。他手下的多名猛將,對他又服又貼。

據傳聞,古拉在無計可施之下,準備兵行險著,扣捕莫達清的父母及兄弟,以盤查莫達清的行蹤,同時也藉此逼使莫達清現身。

不過,古拉的建議受到洪警官的極力反對。洪警官認為犯罪者是莫達清,家人是無辜,罪更不應殃及家人,而且這樣的手段,警隊也不會光彩。

兩位警官為此爭得面紅耳赤,不過,決定權在古拉手中,而莫達清家人最終也被帶返警局,數天後才獲釋放。

1975年11月22日深夜11點許,古拉離開諧街總警局獨自駕車返回甘榜班丹住家,途中經過達衛士路的三叉路口時,黑暗中突然閃出數名鎗手,向他連開11鎗。

坐在車內的古拉雖然帶有佩鎗,但他根本沒有還擊機會。在鎗林彈雨之中,其中一彈貫穿車門射入古拉體內。

古拉中鎗後尚能保持鎮定,他立刻踏足油門駕往約兩公里外的蕉賴警局,由警員送往醫院。
經過醫生搶救,古拉大步邁過死亡關。他身中的子彈擊破他的肋骨,然後穿過肝臟再擦過肺部,傷勢相當嚴重。他能夠在11鎗射擊下逃過一劫,算是奇跡。

事後調查,當晚開鎗狙擊者,乃是莫達清與同黨。莫達清是因不滿家人被扣,而採取報復行動。

約五個月後的1976年4月7日晚,古拉率隊圍捕一批藏身在八打靈再也百樂花園住宅的金店劫匪時,被鎗匪開鎗擊中腹部,離第一次中鎗的傷口只差吋許。這次他再逃過一劫。這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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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阿黃被殺,棄屍在甲洞一個偏僻荒野……”。週日早上我們一群記者在諧街警局探到這個消息後,立刻緊張起來!

阿黃是莫達清的最得力助手,他為何被殺,如何被殺,都是我們急欲採訪的“正料”。

由於週日刑事調查部主任不會到警局辦事,所以我們無法向他查證。唯一方法,是先到現場查訪。

當時我們約有七八人,有來自中文報,英文報及馬來報。我們急急腳的,分乘兩輛車趕往甲洞。(當時各報記者關係相當融洽,互相都有照應及可以共車)。

在取道古晉路駛往甲洞方向之際,跑在前頭的轎車突然失控,翻了幾個觔斗後,整輛車變成四輛朝天,停在路邊。

我和另幾位同行坐在另一輛車,看到前頭的轎車翻覆後,驚慌之餘連忙停車,並跑上前準備給予援助。

幸好車內的數人尚能自行的從車內爬出,眾人只是輕微擦傷,算是不幸中之大幸。驚魂甫定後,我與原本坐在第二輛車的同行繼續前往現場,而因翻車受驚的同行,則留在該處善後,再返回警局等消息。

數日後大家重遇,談起翻車驚險一幕,各人都涅了一把冷汗。逃過劫數的馬來報記者心有餘悸的說:“這幾天我追訪車禍新聞時,不再如以往一般先問有沒有人死,有多少個人死了。這次翻車無事,我才知道生命可貴!”

當日阿黃被殺,據稱有兩個版本。

第一個版本,指阿黃是在一場私會黨爭霸戰中,被敵對一方鎗殺。

莫達清在“360”私會黨冒出頭後,霸佔了怡保路一帶。與怡保路毗鄰的增江新村及甲洞,卻是“五指山”私會黨的地盤。

莫達清等人成功劫走安邦路跑馬場的解款車廿多萬令吉後,各人分贓,他則得到4萬令吉。
據稱莫達清準備將勢力擴大,於是利用分到的錢帶到泰國購買大批軍火,包括千粒子彈、手榴彈及鎗枝等。

甲洞是一塊肥肉,莫達清準備進軍甲洞搶奪“五指山”的地盤。在一次談判破裂時,雙方發生沖突,“五指山”的首領及阿黃被殺。

第二個版本,指阿黃是被莫達清清理門戶時,中鎗身亡。

在莫達清的組織裡,阿黃是坐第二把交椅。當勢力即將擴大時,阿黃起了異心,對第一把交椅虎視耽耽。

當莫達清知道阿黃有意反叛及搶奪他的大哥地位後,兩人約定在甲洞一個偏僻荒野地區談判。

據稱,為了解決這場紛爭,雙方同意模仿牛仔片的生死決斗方式,以定高下。

兩人各持手鎗,背靠背,然後分開,各慢步向前行。當旁邊的同黨喊到第30聲時,兩人急速轉身開鎗。阿黃身手不夠敏捷,被鎗法奇準的莫達清擊中。

這兩個版本,警方不願證實,也不願否認。不過,據事後的資料顯示,第一個版本的可能性較高。

阿黃逝世後,莫達清的得力助手,餘下兩個。他們是邦咯仔及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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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完結篇)
1976年2月16日,是莫達清的末日。這一天的夜晚,他與邦咯仔及另3名心腹虎將在怡保路三條半石一間板廠被警隊重重包圍。在鎗林彈雨之下,莫達清身中6鎗被活擒,而邦咯仔及沙蓋仔中鎗伏誅。

從1975年4月重出江湖到他落網,莫達清鬧翻了吉隆坡約十個月。在這段不長不短的日子裡,他與同黨幹下的劫案多達卅餘宗,不過,他也付出沉重代價。他的7名黨羽不得善終,有者在鎗戰中被警方殺死,有者畏罪自殺。

若與六十年代末及七十年代初的雙鎗大盜賴世僑及傻福比較,莫達清算是後輩,但他掀起的風雲,卻是前兩者無法相比的。

莫達清當晚落網的新聞,由夜班同事負責,很可惜我沒有參與採訪。翌早我到現場跟進時,看到木寮式的板廠辦事處的板牆,留下難以計算的子彈孔,只能用“千蒼百孔”來形容。事後警方公佈警隊開了至少五百發子彈。

當晚的突擊行動,是由洪姓警官指揮,隨隊者包括古拉星甘手下猛將之一的肯尼。警隊在黑暗中,藉著板廠內的樹桐作為掩護,漸逐逼近辦事處。

隨著不久,雙方展開激烈鎗戰。莫達清等人在作困獸之戰時,突然向警隊擲出一粒手榴彈,幸手榴彈失靈沒有爆炸。

這場浴血鎗戰歷時約四個小時,其中兩人中鎗企圖突圍時被捕。鎗戰平息後,邦咯仔及沙蓋仔被發現臥屍在廚房,但是,警隊搜遍整個板廠,就是找不到莫達清的蹤跡。

正當眾人心急如焚時,辦事處內突然傳出一聲巨響,一人從天花板跌落在地。這個人,就是警隊遍尋不獲的莫達清。

原來,莫達清藏身在天花板上。肯尼與隊員當時曾在天花板下搜查,所幸莫達清中鎗後雙手無力,已無法舉鎗還擊。事後肯尼談起這番經歷,也捏了一把冷汗。

有一次記者會過後,古拉星甘向我們展示一張高空拍攝的鳥瞰圖。原來,早在警隊採取行動的前一個星期,警方已派出直昇機拍下怡保路板廠的全景,掌握了板廠的地形及莫達清的行蹤。

莫達清在法庭經過審訊後,被判死刑。

1981年6月11日清晨,莫達清被帶上絞刑台,結束了他短暫的罪惡一生。

莫達清的事蹟,引起許多人的莫大興趣,甚至有家本地影片製作公司,有意將莫達清的故事拍成電影。

莫達清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他是否如傳言一般,是一名劫富濟貧的現代羅賓漢?或他是一名神經質的人?

國內著名的精神病學家馬哈迪溫醫生,為了確保莫達清是在“清醒及正常”的狀態下接受法庭審訊,他花了19天時間觀察莫達清的一舉一動,發現莫達清不但沒有神經錯亂,而且還是一個很聰明的人。

馬哈迪溫醫生曾在訪談中回憶醫院的情景時說,單身的莫達清被扣留在醫院時,許多病人對他特感興趣,有者甚至主動提出要求,要幫他洗衣服。

馬哈迪溫醫生也曾接到多名女性的電話,探問莫達清在院的情況。

他認為莫達清是因為受到不良環境的影響而變壞。當他年紀輕輕犯罪後,被送入監獄而不是感化院,無法接受到適當的輔導。

一個人雖然聰明,但只要走錯一步不懂悔改,一生前程就此斷送了!(完)

Sunday, August 30, 2009

日本赤軍(二)

第二篇

日本赤軍佔據AIA大廈9樓後,國內外的大批傳媒雲集在大廈外。國外攝影記者手持的攝影器材,讓我見識了其先進之處,本地攝記不但無法相比,而且顯得落後。

國外攝記持著這些先進的“武器”,對准大廈,隨時隨地捕捉鏡頭。從遠處望去,這些長長的圓形鏡頭,有如鎗械。在9樓監視的赤軍,可能誤會是警隊用鎗對著他們,於是居高臨下開了數響冷鎗。

其中一名聯邦後備隊警員中鎗倒地,在場者包括警員的同僚,驚慌的立刻撤退到大廈底樓。他們只能瞠著眼看著受傷的同僚痛苦呻呤,但因擔心赤軍再開鎗,沒有人敢上前搶救。

最終,當各人都在自危之際,《海峽時報》的攝影記者陳君奮勇衝前,冒著中鎗的危險,把受傷的警員拖到大廈底樓,避開赤軍的射程。陳君事後獲得頒贈健力士英勇獎,這是後話。

四天三夜的馬拉松式談判,赤軍終逼使日本政府釋放其同黨。在撤離AIA大廈時,赤軍一個接一個的押著人質步上巴士,全場鴉雀無聲。他們共有五人,全部蒙臉。有者個子矮小,據稱是女人。

他們與部份人質(另一部份較早前獲釋),被載往梳邦機場,準備飛往利比亞。在起飛之前,赤軍將帶來的一批炸藥,在機場附近引爆

“瘟神飛走了”!這是《新明日報》封面的五字大標題。我和同事給這班“瘟神”弄得精疲力竭,如果再拖得二三日,我們非虛脫不可。老總也有同感,於是別出心裁的打出這個經典標題。

赤軍如何潛入吉隆坡?印象中沒有答案。我只記得當時的《海峽時報》漫畫家Lat在他的一幅作品中,指赤軍是乘坐潛水艇在AIA大廈對面的鵝嘜河上岸。夠搞笑,也夠諷刺的。

事隔數月,我與同行在諧街警局對面的福寶隆茶室(這是記者每日等候警方消息的聚集地),遇到中鎗受傷的印裔巡警寧甘。

當日乘電梯衝上AIA大廈9樓的寧甘,中鎗後已無力反抗。赤軍沒有繼續射擊,否則他性命難保。寧甘在醫院躺了一段時期,出院後又做回他的老本行──駕駛巡邏車。

他摸摸下巴的疤痕,露出“死過翻生”的神態。他還是保持著昔日的豪爽健談,在談得興起時,他說有三種人他是不會給傳票的。

“第一種人是教師。教師教我讀書識字,是我的大恩人之一。只要他們觸犯的交通規則沒涉及人命,我不會給他們傳票。”

“第二種人是醫生。這次我中鎗受傷,幸得醫生及時搶救。醫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是不會給他們saman的。”

“第三種人是記者。記者讓我出名,我哪敢給他們傳票……”。寧甘說完,哈哈大笑。我與在場的同行,也被他逗得樂開懷,笑在一起。

下期:莫達清是七十年代罪犯的代號,更有俠盜羅賓漢之稱。他擁有的軍火數量驚人,計有子彈千粒,手榴彈5粒及鎗械約廿枝。他還致電報館,邀請記者參觀他的軍火庫。

日本赤軍(一)

《光明日報》在321的改革聲浪中,決定推出《警察故事》系列。這個系列綜合了訪問警察的從警生涯及面對的挑戰,再配上《KP話當年》的專欄,形成一篇結合了警察與記者故事的報導。

《KP話當年》是我從事新聞從業員卅年餘來的經歷及所見所聞,許多片段都不曾在報章上發表過。

以下是我的第一篇:

《警察故事》開檔了,我也來湊個熱鬧。在七八十年代曾擔任意外組記者並在採訪線上打滾多年的我,總有一些不曾見報的故事與趣聞,想和大家分享。
就當我是在話當年,想當年吧!

七十年代,日本赤軍(Japanese Red Army)震撼全球,更將吉隆坡帶入世界地圖。就讓我以赤軍故事,作為開檔的第一篇!

1975年8月4日,日本赤軍突然侵襲隆市安邦路,在四天三夜的驚魂中幾乎翻轉了整個首都……。

這天早上,我和死黨甲報的張君如常在諧街警察總局探訪消息。當日雖無重大案件,但我們仍在警局蹓躂,而其他同行都先後離去

在上午10點多,一輛巡邏車突如其來的飛快駛入警局大門內準備U轉。新聞觸角告訴我們,事不尋常。我和張君一個箭步衝前,揮手向駕駛巡邏車的寧甘打個招呼。

寧甘是一名印裔巡警,平日與我們很談得來。寧甘只向我們拋下一句話:“AIA 大廈打搶,搶匪還在9樓……”,還來不及多問,他已踏絕油門絕塵而去。

張君立刻發動摩多,載著我一起趕抵安邦路的AIA大廈。抵達大廈底樓時,寧甘正在等候電梯。當電梯門打開時,寧甘最先衝入,張君和我也緊隨著。

在電梯門就要關閉的一二秒前,我腦海中突然閃過不祥預兆,潛意識之下立刻拉著張君的手,快步退出。

約一個小時後,我們從其他警官口中得知,寧甘中鎗受傷,已從另一個出口處被緊急送往醫院。

原來,寧甘獨自乘搭電梯到達9樓時,門一打開就被對方開鎗掃射。寧甘幸只臉部中鎗,子彈貫穿下巴。

接到這個消息時,張君和我頓時滿額冷汗,若不是在最後一刻退出電梯,可能一起中鎗者尚包括張君和我。

過後不久,大批荷鎗實彈警員趕抵現場增援及封鎖大廈。被疏散的約千人,聚集在底樓議論紛紛。

這時,我們才知道,這批鎗匪並不是普通的劫匪,而是惡名昭彰的日本赤軍。

AIA大廈9樓是美國及瑞士領事館辦事處。赤軍佔領領事館後,將這層樓的53人,包括兩國的領事及參贊,挾持為人質。

赤軍挾持人質,是要逼使日本政府釋放被扣在日本的七名同黨。大馬高官及有關單位與赤軍展開馬拉松式的談判。不論是當地,或是來自世界各地的傳媒,日以繼夜的守在現場,等候最新消息。

為了採訪最新局勢,各報都總動員,同時分班輪流在現場駐守。第一天,我在現場守到凌晨,間中還要回去報館趕寫新聞。

當年的新聞稿,全部手寫。由於編輯部在八打靈再也,採訪部在吉隆坡,所以晚上的新聞稿,都是通過電話報給編輯部同事抄寫。

有一家報社在附近酒店租了一間房,讓記者休息及打電話。我也沾光獲得同行同意,在酒店房間休息。睡了三四個小時,起身後又回到現場。

四天三夜都是忙著從現場趕回報館,再從報館趕回現場,每個人都做到金睛火眼。赤軍在第四天離去後,眾人才鬆了口氣。

這次的經歷,有些報界前輩如此形容:沒有採訪過這樣大場面的記者,乃是人生的終身遺憾。

我入行才兩年零八個月,幸沒有留下任何遺憾!

下期:赤軍居高臨下,從9樓開鎗射傷一名聯邦後備隊警員。受傷警員躺在地上無人敢救,最終還是一名攝影記者衝前,將他拖往安全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