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殺人大色魔李兆明(一)

第一集
女会计师杨秀玲赴约失踪
警悬赏2万缉色魔李兆明

1996年9月13日下午4时许,住在白沙罗的杨秀玲(时年45岁)拨通手机,告诉丈夫她准备前往万达镇的麦当劳快餐店,以会见一名陈姓顾客谈论做账之事,并约定丈夫在傍晚一起吃晚餐。

杨秀玲是一名会计师,曾在一家公司任职。婚后19年的她于5年前生下一名女儿后,为了照顾年幼爱女,她只好辞职改行为人做账。

为了招徕生意,她于9月2日至5日在两家报章刊登提供会计服务的广告。在13日这一天,她接到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拨来的电话,要求与她见面,帮他做账。

她通知丈夫后驾车赴约,孰料自此之后,离奇失踪。她的丈夫陈国伟(电脑顾问)等不到她回来吃晚餐,手机也拨不通。他焦急万分到处寻访,最终无法可施,翌日前往白沙罗警局投报。

在太太失踪的4天期间(从13至16日),陈国伟赫然查悉太太的银行户头被人用提款卡到处提款。第一次的提款时间是13日傍晚7时10分,提出了1000令吉。他深信提款人不是他的太太。

接下来的几天,有人分别在士拉央、武吉敏登、甲洞、孟沙、巴生等地的银行分行提款,次数多达15次,每次都是最高额1000令吉。当他于17日发现后,立刻通知银行暂时终止太太的银行户头。

9月25日,杨秀玲失踪时驾驶的轿车,在吉隆坡的亚罗街发现。在这十多天来,杨秀玲宛如在人间消失了!

与此同时,雪州警方接获陈国伟的投报后,经过一番调查深信掳走杨秀玲的人,就是警方通缉多时的李兆明。

时年卅余岁的李兆明,被警方形容为一名性格狂暴的危险人物。在1996年的首10个月期间,警方相信他在巴生河流域及吉隆坡一带,使用迷魂药灌晕女子后,干下至少15宗劫财劫色的恶行。

被冠上“大色魔”称号的李兆明,身高六尺,说得上是高大威猛,属于师奶杀手的类型。他平日打扮光鲜,外表斯文有礼,但是手段却异常狠毒。曾有数名受害者除了给他强奸、非礼及打劫之外,也被他拳打脚踼,其中一名女子甚至被推进垃圾桶里。

他的造案手法很简单,首先他根据名片电话或报章的分类广告联络受害人,然后约她出外谈生意或补习等事务时,暗中下药。有时他也拨电到学校或学院,声称要找一些女学生充当家庭补习老师,结果,一些想赚外快的女学生就此上当。

一直以来,警方都无法捉到李兆明。随着杨秀玲的案件揭发后,时任雪州刑事调查主任巫亚时宣布,警方决定悬赏2万令吉追缉李兆明,希望重赏之下能取得破案情报。

李兆明恶名远播,警方的专案小组曾多次出击,但都被狭猾的李兆明逃脱。雪警除了保持2万令吉悬赏金之外,也决定在全国派发4万张海报,誓必要缉拿李兆明归案。

《光明日报》当时也义不容辞,于1996年12月22日印了3万份海报,其中一部份交给警方张贴,然后再联合雪隆德士组织,通过德士司机在雪隆一带广派海报,希望通过民间力量协助警方破案。

尽管警方布下天罗地网,数以万计的海报在全国各地四处张贴,但是,李兆明的行踪依然不明。当时有报导指李兆明已潜逃国外,可能在越南,也有可能在泰国、新加坡及菲律宾等。

正当失踪数个月的杨秀玲生死未卜,正当警方倾力追缉李兆明,也正当女性们闻魔色变之际,1997年1月29日又有一名女性失踪。

这名失踪女性是住在太平的美容师林碧莲(时年33岁)。她也是接到电话后出外赴约,结果失去踪影,而她的轿车翌日被发现弃在美容屋附近的停车场,车内一片凌乱,店内的美容产品全部离奇失踪。

林碧莲的失踪过程,和杨秀玲非常类似。警方相信这又是李兆明所干的!

下周预告:大色魔李兆明已成为警方的头号通缉犯,虽然悬赏提高至5万令吉,但依然无他踪影。在通缉期间,警竹又连续发现三具女腐尸,案情都似乎与大色魔李兆明有关。

Wednesday, December 22,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八)

第八集(完結篇)
巫师夫妇与义子绞刑正法
莫娜遗言:我是不会死的

从劳勿推事庭初审至高庭开审,州议员马兹兰碎尸案经过75天审讯后,终于有了判决!

劳勿高庭于1995年2月9日审结此案时,陪审团以7票一致裁决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与他们的义子朱莱尼杀人罪名成立,法官随即宣判送他们上绞刑台。

在冗长审讯中,控方共传召67名证人上庭,辩方则传召7名证人,呈堂证物多达238件,高庭法官的记录超过900页。

法官向7名陪审员总结案情时,认为辩方无法挑出针对三名被告的任何疑点,他们提供的只是说明而已,并不是佐证。

法官也指朱莱尼及阿芬迪的自辩不能获得法庭接受。朱莱尼声称是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杀人,但是他却记得拿了阿芬迪给他的180令吉,而阿芬迪声称拥有已故印尼总统苏卡诺三件值250万令吉的宝物(拐杖、宋谷及护身符),但它们所谓的神奇力量只是捏造的。

法官引导陪审员作出裁决时也提醒说,在法律上,共同意图谋杀可以在几种情况下发生。只要他们有共同的策划,不论谁人负责斩人都无关重要。

三名被告对法庭的判决,神情各一。第一被告朱莱尼闻判木然,并向记者表示这是他预料的结果,所以在下判前的一晚他心情平静,自知难逃死刑。

第二被告阿芬迪则笑脸迎人,显得镇定。他对记者说:“我接受法庭的审判,我的妻子也一样……。”

第三被告莫娜的反应却很异常,她被庭警押走前抛下一句话:“我很高兴!感谢马来西亚的人民。”保持一贯笑容的她尚“风情万种”向群众挥手,示意“谢谢大家的关心!”

3名被告被押往监狱等侯行刑期间,尚有三个逃生机会。首先向上诉庭上诉,若失败可再向联邦法院上诉。若再失败,尚有最后定夺权的宽赦局。

案件尚在等侯上诉之前,遥言竟然四起,传出莫娜运用她的法术从监狱飞走了!

由于传言热炽,时任全国监狱总监拿督查曼干不得不现身澄清,证实传言无稽荒谬,声明莫娜和她的丈夫阿芬迪仍然被关在加影监狱,而朱莱尼则被关在半山芭监狱。

1997年10月24日,上诉庭三司经过4天的审讯,一致驳回阿芬迪与莫娜及朱莱尼的上诉,裁决高等法庭法官对此案的审讯,并无不公平之处。

3名被告的对上诉的失败,反应各有不同。朱莱尼显得沉默,一句话也不说。打扮光鲜身穿黑衣黑裤的莫娜依然保持她一贯的笑容,在被押上囚车时对围上前的记者群说:“我接受法庭的任何判决……”。

神情略为憔悴的阿芬迪则抛下一句:“你还要我说什么?法官所说的,都是真实的。”

1999年4月13日,联邦法院三司聆审此案的上诉后,认为法院没有理由干预上诉庭的判决,而且上诉方也无法挑起合理的疑点,因此被告们的上诉被驳回。

闻判后的莫娜,与丈夫相视而笑,朱莱尼依然是木无表情。莫娜被押上囚车时高喊:“我对判决并不失望,只有法律能定我的罪。马来西亚进步!巫统进步!我是巫统党员……”。

连闯上诉庭及联邦法院都失败的3名被告,尚有最后一个求生机会,就是向彭亨苏丹要求宽赦。
2001年4月4日,彭亨宽赦局终于有了决定,宣布拒绝宽赦这3名死囚。

2001年11月2日,加影监狱局发表文告,宣布朱莱尼(时年36岁)、阿芬迪(时年44岁)及莫娜(时年45岁)已于清晨5时59分同时正法。

当时有报导引述监狱官的谈话,指3人被送上绞刑台正法时,神情淡定。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好像其他的死囚一样接受即将走上绞刑台的事实。

不过,后来有消息传出,莫娜被送上绞刑台之前曾对身边的人说:“我是不会死的……”。这句话,相信就是她临终前唯一的一句遗言了!

下周预告:女会计师杨秀玲接到电话出外接洽生意,孰料就此失踪,随后她银行的户头被人连续盗提多达15次。警方调查,怀疑这宗失踪案乃是大色魔李兆明所为,而警方也随即宣布悬赏2万令吉追缉他归案。

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七)

第七集
莫娜自辯喊冤沒殺人
一切陰謀乃義子所為

州議員馬茲蘭碎屍案的第三被告莫娜,終於出庭自辯了!她選擇在犯人欄自辯,因為這種方式無須宣誓,控辯雙方也無權盤問,而法庭則胥視被告的辯詞,決定是否可以接納。

在過去的審訊中,第一被告朱萊尼及第二被告阿芬迪都是選擇在證人欄宣誓自辯。結果阿芬迪在接受盤問時,常常陷入前後矛盾及窮於招架的宭境。

莫娜力辯時,聲聲喊冤,自稱沒有殺人,這一切都是義子朱萊尼的陰謀。她在庭上也大發脾氣,痛罵不相信她的人。提起女兒被朱萊尼帶壞時,她更是當庭流淚痛哭。

在開場白時,莫娜的舉止為莊嚴的法庭製造了一些笑料。她說:“各位陪審員、法官大人、副檢察司,大家都好。我叫瑪茲娜依斯邁,又名東姑羅哈尼,或莫娜芬迪,是本案的第三被告……”

接著她又說:“我嫁給阿芬迪已有十一、二年了,我倆都是政治人物,經常教人向善。我們一直生活在富有的環境,豪宅名車從不缺。我們沒有策劃殺害尊貴的拿督馬茲蘭。天啊!只有上天會明白我們……。

當律師發出嘖嘖聲時,她發脾氣說:“我最討厭別人在我說話時,發出嘖、嘖等不相信的聲音。我發誓,我是在講真話。只有天會相信我,法官大人,對我不信任是我最恨的事……。”頓時,法庭的沉悶氣氛,被調和了!


以下是莫娜證詞的部份摘錄(第一人稱):

“我和丈夫阿芬迪是在巴生直落昂認識朱萊尼。當時朱萊尼是阿芬迪開設的武術班的一名學員。他叫阿芬迪作爸爸,叫我作媽媽。其實,其他的學員都是這樣稱呼我們的。

我當所有的學員都是我的孩子,沒有特別寵愛那一個,至於他們是否真的當我和丈夫是媽媽及爸爸,我無法知道。

我有一個女兒名叫瑪芝迪雅娜,當時大概6歲。這名小女兒是很有禮貌的孩子,但她卻不喜歡與別人親近。但我很奇怪,為甚麼我的女兒喜歡和朱萊尼親近。她睡覺的時候常常呼喊朱萊尼的名字。作為母親的,我知道女兒喜歡的,但我卻無法阻止她,只能順從她。

我們一家本來生活美滿,但自從女兒認識朱萊尼後,女兒性情大變,連街邊買來的冰淇淋她也吃。平時不喜歡坐摩多的她,卻願意坐上朱萊尼的摩多,即使是沒有燈、沒有執照、沒有車牌。

我們很擔心女兒,朱萊尼也應該替我們想想。女兒是我的心肝寶貝,是我的生命之光……(這時,莫娜忍不住在庭上痛哭)。我女兒是不說謊話的,但自從與朱萊尼親近後,她竟然偷錢,天天都去商店,一天兩三次,而朱萊尼卻從不勸阻。有時半夜三更他還帶我女兒出街,雖然去的地方不遠。

就是這樣,朱萊尼一直跟著我們一家,假意說要學習更高深的武術。

1993年7月2日事發當晚(她的自辯和阿芬迪較早前所作的自辯大同小異),拿督說精神很差,要求沖花涼加強精力,於是阿芬迪幫拿督沖花涼。

在為拿督沖花涼之時,我聽到“wroop”一聲,突然一把斧頭快速的向拿督的頸項砍了兩下,鮮血噴向我的衣服。我看到朱萊尼牙齒緊咬,好像是個失去控制的人,要說是瘋人又不是。

朱萊尼殺了拿督後,叫我們夫妻離開沖涼房,然後把門關上。阿芬迪去抱了睡夢中醒過來的女兒,我也換了沾血的衣服,然後阿芬迪駕了拿督的轎車朝吉隆坡方向駛去……。

我和丈夫阿芬迪沒有計劃,也沒有意圖或是甚麼作法要殺死峇都達南區州議員拿督馬茲蘭。我和丈夫生活奢華,可說是過著幸福的生活。

阿芬迪很勤勞,施法為人置放法物以加強精力及售賣護身符,袋裡裝著三四十萬現款是常見的事。我們喜歡到大酒店過夜,我們也有許多名貴汽車,如馬賽地、積架、鈴木四輪驅動車、維根和兩輛BMW。這種話我們只會向有錢人說,因為有錢人才會明白……。

在我被扣留時,有警員虐待我(這時,她彎下腰,用手撥開頭髮展示整容後的縫針處)陪審團,你們看吧!這就是他們把我當糕點一樣按壓的地方……。警方也侮辱我,指我要和達官顯要上床,更指我和馬茲蘭有曖昧關係。”

下週預告:陪審團以7票一致裁決巫師夫婦及莫娜與徒弟殺人罪名成立,法官隨即宣判送他們上絞刑台。經過一番上訴程序失敗後,這3人於2001年11月2日終在加影監獄被正法。

Sunday, December 5,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六)

第六集
阿芬迪自辩助马兹兰夺权
冲花凉作法.朱莱尼杀人

承认动手杀死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的朱莱尼,在法庭上自辩时声声喊冤,力辩他是在义父母阿芬迪及莫娜的巫术迷糊及唆使之下,挥起斧头将马兹兰的头胪砍下来,并将死体碎成18块。

而在巫师阿芬迪的眼中,朱莱尼是他的一名得意徒弟兼義子,所习的马来武术功力相当深厚,足可对敌5至6人。

1994年12月21日,阿芬迪在淡马鲁高等法庭为自己的罪状自辩,透露他与朱莱尼的关系时说,1990年至1991年他住在巴生的斯里安德斯,当地的巫统州议员曾邀请他开办马来武术班,并要他协助推翻当地巫统支部的一位主席。过后,他被安排搬往巴生直落昂以方便行事。

有一次在谈论成立马来武术班的聚会上,阿芬迪被主人家要求表演武术,不过他声称座上各人都可表演,而他选中了当时在场的朱莱尼。

这时,阿芬迪拿着一杯清水,念了一番咒语后让朱莱尼喝下,原本只懂得一些武术的朱莱尼,喝了清水后打得更像样。众人对阿芬迪心服不已,而自此之后,朱莱尼就跟随阿芬迪继续练武,过后也一起搬离直落昂。

在阿芬迪悉心教导之下,朱莱尼的功力日增,据称已达到可以吃玻璃、喝镪水及刀枪不入的境界。

阿芬迪在法庭上花了相当长的时间,讲述朱莱尼的习武过程及法术的奥妙之处,控辩双方律师也对此各有各的盘问,诡异气氛,笼罩法庭。

谈起马兹兰,阿芬迪形容马兹兰是一名雄心勃勃的政治人物,除了有意要夺回巫统劳勿区部主席职之外,也想当上彭亨州州务大臣。

阿芬迪自认巫术高强,可以协助马兹兰达成要在政治上更上一层楼的愿望,因为他拥有已故印尼总统苏卡诺遗留下的三件宝物,即拐杖、宋谷及护身符。

阿芬迪也告诉法庭马兹兰对这3件宝物非常有兴趣,并表示要买下来。他开价250万令吉,并让马兹兰试试它们的神奇威力。当马兹兰摸着这些宝物时,他用香烟灼汤马兹兰的睛睛,结果一点伤也没有。马兹兰终于信服了。

两三天后,马兹兰带来50万令吉现款购买这3件宝物,同时交出10张地契作为抵押,声明一旦他在巫统区部改选中重掌劳勿区部主席之后,就会用200万令吉现款赎回这些地契。

阿芬迪述说1993年7月2日晚马兹兰遇害的情形时,声称当时他与莫娜是要为马兹兰冲花凉作法。以下是他证词的部份摘录(第一人称):

“当晚大约11时,拿督驾车载我回到乌鲁洞的住家,拿督入屋后表示感到很累,要休息十分钟才走。我建议他冲花凉,并问他有没有带布来换。他从车里拿出布后,尚叫我帮他用甘文烟熏熏拐杖、宋谷及护身符。这些宝物当时在车上,等冲过凉后才去拿。

拿督进入冲凉房后,我一边为拿督冲花凉,而我的太太(莫娜)则一边帮忙倒水。过后我叫朱莱尼把脸盆的水倒掉,当朱莱尼把脸盆放回来时,我把小斧头、小巴冷刀和小马来剑放在盆里,让拿督仰躺着。

这时候我拿了鲜花放在拿督的额头上,身边的太太则帮忙倒水在拿督的头部。当我用手在拿督的额头及脸部扫洗时,朱莱尼突然跑进冲凉房,接着我看到一把大斧头朝拿督的喉咙砍下。

朱莱尼快速的连砍两下,当时我被他的举动吓呆了,因为他差点就砍到我的手。我马上问他为何变成这样,他回答说:爸爸和妈出去吧!这种人让他死了算了!妈带妹妹走吧,哪里都好,让Gong Rong(朱的小名)负责好了!

朱莱尼当时犹如一个失去控制的人,牙齿一直紧咬着。当他砍下第一斧时,拿督的血喷向我太太的衣服,而我的女儿也被吵醒在喊妈妈……。我和太太立刻冲出冲凉房,朱莱尼跟着关上门,接着我听到多次的砍切声音。

我走上前敲门,朱莱尼在里面回应说:爸妈出去吧…出去吧…,连续的叫了三声。接着我和太太商量要到那里去,太太说不如到吉隆坡吧!

随后,我们坐上拿督的马赛地房车朝吉隆坡的方向而去。在凌晨一至二时,我们到达吉隆坡,直接到华都酒店租房。”

下周预告:莫娜出庭自辩时声声喊冤。她告诉法庭:“我嫁给阿芬迪已有十一、二年了,一直生活在富有的环境,豪宅名车从不缺。我们没有策划杀害尊贵的拿督马兹兰。天啊!只有上天会明白我们……。”

Sunday, November 28,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五)

第五集
朱萊尼自辯受巫師夫婦唆使
砍下拿督頭顱再分屍埋洞穴

1994年12月23日,淡马鲁高庭在控方传召69名证人供证及经过38天的审讯后,终于有了裁决,判定巫师夫妇阿芬迪与莫娜及他们的徒弟朱莱尼表面罪名成立,这3名被告必须出庭自辩。

这一日,身为第一被告的朱莱尼在法庭上开始爆料,述说杀人经过。他声称是受到阿芬迪及莫娜的唆使而将马兹兰活活砍死的。

在自辩的过程中,朱莱尼直指是受到阿芬迪及莫娜的指示杀死马兹兰,而不是他自己的决定。

朱莱尼也声称在案发期间,他一直身不由己,处于迷糊状态中,直至案发20天后(1993年7月22日)他在劳勿警局被警方押着会见义父阿芬迪,被义父轻拍肩膀才苏醒过来,并想起一切所发生的事。

以下是朱莱尼自辩的证词摘录(第一人称):

“在1993年7月2日的前一个星期,阿芬迪和莫娜告诉我,他们准备要杀死拿督马兹兰,同时吩咐我在劳勿的乌鲁洞木屋打点一切。过后,莫娜叫我在屋内挖掘一个洞坑,阿芬迪则叫我磨好一把斧头。

在我磨着斧头时,阿芬迪和莫娜则个别磨好一把巴冷刀,然后叫我作好准备等候马兹兰的到来。
7月2日晚上10许,拿督马兹兰亲自驾车载着阿芬迪来到木屋,当时屋内已有3个人,包括我、莫娜及他们的女儿玛芝迪雅娜。


当拿督和阿芬迪抵步时,我前去打开篱笆大门。首先进入屋子的是阿芬迪,他直接进入一间施法的房间。当拿督步入屋后,莫娜告诉拿督说,阿芬迪已在房里等着他。

手上拿着公事包的拿督进入施法房间,而我则走去厨房。当时我听到阿芬迪与拿督在谈话。阿芬迪说:“拿督,躺下来吧!等下你会听到神奇的声音说:有那么多钱将会掉下来。”拿督回答:“哥,我不能……忍耐久久的。”阿芬迪答说:“一下子吧了!”

不久,阿芬迪从房间跑出来,拿督随后也跟着出来。这时,在场的莫娜问拿督有没有拿布匹,拿督回答在车里。于是,拿督跑去车上拿布匹,返回屋子时又拿了一朵胡姬花交给莫娜。

接着,阿芬迪脱掉自己的上衣,换上布匹,然后拿了一张被单及两个枕头进入冲凉房。这个时候,莫娜也叫拿督把衣裤脱掉,只穿上布匹和内裤进入冲凉房。当时冲凉房里亮着灯,并插着一支腊烛。

马兹兰躺下时,莫娜站在拿督头部的地方,手上握着胡姬花放在胸前,阿芬迪则坐在莫娜的身旁。当阿芬迪坐下时,他用手遮着拿督的眼睛,接着起身关掉电灯,点燃腊烛,然后坐回原位。这时阿芬迪再次用手遮着拿督的眼睛,招手叫我过去。

当我正要跑上前时,玛芝迪雅娜突然在梦中醒过来。阿芬迪连忙起身跑去安慰女儿,并哄她再回房睡觉。过后,阿芬迪走来跟我说:“砍切时一定要准,不要砍错位置,否则的话,我们都完蛋了!”

阿芬迪坐回原位,再用手遮着拿督的眼睛。我拿起斧头对准拿督的颈项砍了三次,拿督的头跟着切断。阿芬迪和莫娜站起身时,阿芬迪叫我将尸体砍成一块块,然后和莫娜一起离开冲凉房。

过后莫娜进入冲凉房洗澡,而阿芬迪则进入施法房间。当阿芬迪手中拿出一个信封从房间出来时,我问他如何处置拿督的尸体。他表示要问莫娜,然后出来告诉我说:“妈说,把尸体埋掉算了!”

阿芬迪从房间里拿了180令吉给我,并对我说他将会和莫娜及女儿到吉隆坡,要一个星期后才会回来。当阿芬迪驾着拿督的马赛地和莫娜及女儿离开后,我把门关上,拿了一个大水盆把肢解后的尸块装进水盆里。当时,我都不知道尸体被砍了多少块。

我把装好的尸块倒入事先挖好的洞坑里及封好,然后第二天我在洞口打上一层洋灰封盖洞口。
埋好尸体后,我回到冲凉房把所有的衣物,如被单、枕头与布等全部拿到屋后烧掉,过后我再到冲凉房把血迹清洗。我冲过凉后,上床睡觉之前看了看时钟,当时的时间是凌晨大约1时半。”


下周预告:巫师阿芬迪出庭自辩时,细述朱莱尼砍杀马兹兰的经过。他声称当朱莱尼突然跑进冲凉房,拿着一把大斧头朝拿督的喉咙快速连砍两下时,他当场被吓呆,因为斧头差点就砍到他的手。

Sunday, November 21,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四)

第四集
殺人後巫師夫婦瘋狂購物
12.5萬現金買車面不改容


警方展开连环式挖尸行动,在三个不同地区分别挖出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的18块碎尸、陈金安夫妇及孩子各别的6块碎尸及女佣依玛的残肢之后,已掌握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的杀人证据,同时也查悉涉案者包括这对巫师夫妇的徒弟朱莱尼。

从7月2日马兹兰遇害(碎尸于7月22日在劳勿的乌鲁洞挖出)、陈金安一家三口被杀(碎尸于7月30日在甘马挽挖出)至巫师女佣依玛失踪(残肢于8月14日全部寻获),这连串的碎尸案都已有了答案。

1993年9月3日,阿芬迪(时年36岁)、莫娜(时年37岁)及朱莱尼(时年23岁)被警方押上劳勿推事庭过堂,并于10月26日展开初审。朱莱尼被列为第一被告,阿芬迪为第二被告,莫娜是第三被告。

他们面对的控状指他们于1993年7月2日晚上11时至7月13日晚上9时半之间,在劳勿乌鲁洞一间无门牌屋子,共同意图谋杀马兹兰,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罪成是死刑。

巫师夫妇被带上庭时,引起人头攒动,数以千计的人潮争睹莫娜的“风采”。在初审的13天里,她的一举一止,一颦一笑,都成为记者笔下描述的重点。她每次出庭,经常给人“惊艳”的观感,一时戴着金光闪闪的耳环,一时穿上缀上发亮珠片的上衣。

当时有报导如此形容:莫娜是永远的主角!

从7月2日马兹兰被杀至巫师夫妇等人于7月20日被捕的18天期间,莫娜夫妇的行踪都引起极大的关注。在这段逃亡的日子里,他们倒底做了啥事?

首先引起关注的事项,是与钱财有关。马兹兰在遇害之前的7月2日下午2时至3时半之间,在吉隆坡三间银行分别以4张支票从本身的户头兑现总值29万8850令吉的现款,而户头尚存的款项只剩下3018令吉69仙。

这笔钜款,都落在阿芬迪和莫娜的手中。而在他们杀人后逃亡的日子里,他们就利用这些钱,疯狂的购物,出手之阔绰,令人乍舌。

7月3日上午7时半许,阿芬迪和莫娜大清早就带着女儿来到吉隆坡半山芭一家车行,表示有意购买一辆280型马赛地。

车行的职员开价12万8000令吉,惟表明车行内暂时没有存货,必须要到马六甲的总行取车。莫娜讨价还价,最终同意以12万5000令吉成交,在没有看清楚要买的货色,就当场以现款支付5000令吉订金。

较后,巫师一家三口由车行职员载往马六甲,莫娜看了车后表示非常喜欢,即刻以12万令吉付清。当她拿出每张都是一千令吉面额的大钞时,车行的职员对她的豪气也感到惊愕。这辆马赛地的车牌是MU280。

莫娜这时表示想买一架手提电话,车行职员特地带她到附近一家电话店。原本售价1万1000令吉的ATUR 450(010)手机,在阿芬迪要求之下,终以1万500令吉成交。

7月3日的下午时分,莫娜在阿芬迪陪同下来到吉隆坡安邦购物中心一家金店,以现款买了值1万1380令吉的金饰。随后的7月7日和7月20日,她两度重回这家金店,分别再买了值6520令吉及1020令吉的金饰。

7月9日,莫娜这回出现在首邦一间家具店,以现款1万1800令吉买了一套沙发和厨柜,接着于7月10日,她又在首邦一间电器店,买了值4769令吉的电视及录影机等各种电器。

莫娜很爱美,7月15日她特地同善医院为脸部、额头及鼻子施行整型外料手术,花了1万3000余令吉。

这对巫师夫妇忙着疯狂购物之际,也联同阿兹米(阿芬迪的兄长)及东姑耶也(莫娜的兄长)在律师楼办理割名手续,以将马兹兰名下的三块地皮,割名到他们于7月5日才买下来的一间公司。

阿芬迪也雄心勃勃想搞二手车车行,7月8日他与莫娜租车前往劳勿途中,游说一名豪华德士司机入股,并要求司机脱售马兹兰的马赛地房车时,终于露出了破绽。也因为这辆车牌CAA5115的马赛地曝光,让警方能够迅速破案!

下周预告:淡马鲁高庭经过38天的审讯后,裁决巫师夫妇及徒弟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身为第一被告的朱莱尼在法庭上述说杀人经过时,声称是受到巫师夫妇的唆使而将马兹兰活活砍死的。

Sunday, November 14,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三)

第三集
巫師夫婦涉案多宗
警再挖一家三口碎屍

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证实被人杀害,砍成18块埋尸在约6尺深的洞穴里,而涉嫌杀人的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也于1993年7月27与另两名嫌犯被警方押上法庭,申请7天的延长扣留令。

较早之前,阿芬迪的徒弟朱莱尼已被劳勿警方逮捕,扣押在劳勿警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在追查巫师夫妇的罪状期间,警方又有惊人揭露。原本居住在巴生直落昂的陈金安(时年26岁)与太太廖宝宣(时年25岁)及一名五个多月大的孩子,被发现分别埋尸在登嘉楼州甘马挽附近16英里外的两个甘榜。

陈金安一家三口都是被人杀死后,分别砍成6截埋在一个6尺深的洞穴,而杀人的动机,据称乃是为了进行血祭,以人命来修练巫术成果。

1993年7月30日,警方在巫师阿芬迪带领之下,拉队前往甘榜柏里斯墨拉卡一个油粽园,分别在上午9时及下午5时30分,挖出陈金安及廖宝宣的碎尸。

在傍晚6时30分,警队再前往约两公里外的甘榜迪迪安柏拉雍,挖出另一具约五个月大的婴孩骷髅。

大约两年多前(1991年),陈金安一家住在直落昂,他在姐姐开设的一间板厂做帮工。当时,阿芬迪与莫娜住在巴生斯里安达拉斯花园。

在一次运送木板的过程中,陈金安结识了这对巫师夫妇。莫娜曾在陈氏夫妇面前表演刀枪不入的巫术,而从这日开始,陈氏夫妇对这对巫师夫妇敬若天神,变成亦师亦友的关系。

陈金安一边工作,一边学巫术。有一次他送木板给一家餐馆时,向餐馆老板收清所欠的账目,因为他已准备跟随巫师夫妇到彭亨州发展。

过后不久,陈金安一家三口,离开了直落昂。当他们的行踪被发现时,却身在登嘉楼,而且已成为一堆碎尸及骷髅了。

巴生直落昂一带的村民,对阿芬迪与莫娜并不陌生,因为这对巫师夫妇的举止及行为,令到许多居民又惊又怕。

住在巴生期间,阿芬迪与莫娜开班授徒。一些村民追述说,莫娜传授马来武术时俨如跳艳舞,她身穿三点式衣裳,邪里邪气的令许多学武者心猿意马。

有些村民甚至形容莫娜爱吃黑狗、黑猫及乌鸦肉,而且也强迫学员照做。虽然这对巫师夫妇的居所是木屋,但是他们出入都以豪华汽车代步,外表看来非富则贵。

初时,村民尚相当敬重阿芬迪及莫娜的巫师地位。不过,自从莫娜的怪诞行为令村民毛骨悚然后,村民都敬而远之。逐渐的,巫师夫妇不再受欢迎,而约两年后他们离开直落昂,一起离去者包括陈金安夫妇与孩子。

陈金安一家三口的遗体,终于在1993年8月5日由家属领出送往吉隆坡千佛寺火化。初时有关当局误认陈金安已皈依回教,警方也一度阻延出殡,过后证实陈氏夫妇并无皈依记录后,才获准火化。

究竟有多少人惨遭阿芬迪和莫娜的毒手?警方一直努力不懈的追查,当时有消息指除了马兹兰及陈金安一家三口之外,尚有至少5人死在这对巫师夫妇手上。

1993年8月6日,警方在劳勿挖出3块人类碎肉后,于8月14日再展开第三次的挖尸行动。

这次是由阿芬迪的徒弟朱莱尼带队,领警方到直落昂一个椰林挖出一些人体组织。随后,警方再拉队到双溪毛糯附近一个回教坟场挖出死者的腿骨。

从三个地区挖出的碎尸,证实是属于一名失踪的马来女郎依玛(时年32岁)。她也是碎尸案中的第5名受害者。

依玛是于1992年1月24日在巴生一间超级市场失踪。过后,警方接获投报在班达马兰发现一具无头、无右脚和无左手的碎尸,并证实死者就是依玛。想不到一年多之后,警方终寻获她的躯体其他部位。

警方证实5人被杀后,尚有4人行踪不明。事后,其中一名曾为巫师夫妇打工而失踪的女佣,现身报平安,惟另外3名也曾为巫师夫妇打工的女佣,失踪后再也没有消息,是死是活都无法追查了。

下周预告:警方展开的连环式挖尸行动,终掌握足够的杀人证据。1993年9月3日,巫师夫妇及徒弟被控上劳勿法庭,面对共同意图谋杀马兹兰的罪状,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Monday, November 8,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二)

第二集
巫師夫婦賣車露破綻
落網領警挖18塊碎屍

1993年7月20日傍晚,豪华德士司机陈德成买了一份晚报,在翻阅之时赫然看到一则报导,指警方正在寻找一辆失踪的马赛地,而这辆车牌CAA5115的马赛地,正是巫师芬迪托他脱手出售的。

陈德成心知不妙,立刻带着12天前阿芬迪签署的四份割名手续表格及复印身份证等,驾着该辆马赛地赶到街谐警局报案,当时已是晚上10时多。

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连同他的一辆马赛地同时失踪的案件,警方早在二三天前已接到两份投报,全国警局也受促提高警愓。陈德成突然现身,说出失踪马赛地的下落,立时为警方带来破案的头绪。

谐街警局的当值警官不敢怠慢,立刻通知有关单位,再联络旺沙玛珠的警区主任,尽速采取行动。

当晚11时45分许,旺沙玛珠警区主任慕沙奥玛亲自出马,带领一批警员赶抵旺沙玛珠第五区一间住宅,顺利将屋内的巫师阿芬迪(时年36岁)、其妻子莫娜(时年37岁)、两名女儿及阿兹米等五人,全部押返警局调查。与此同时,警方也将一辆车牌MU280的马赛地,驾返警局备案。

过后,警队再返回阿芬迪的住宅搜查,起获的物品包括华都及御苑酒店的账单、阿芬迪及莫娜的国际护照、由移民局发出的两本紧急出国证件、朱莱尼及另三人的复印身份证、一本阿芬迪的93年记事簿,内夹着一张马兹兰的照片及一本支票簿及一些土地申请表格及土地买卖合约等。

警方依照搜获的名单展开追踪,查出朱莱尼((阿芬迪的徒弟)早于7月13日被扣押在劳勿警局。他被扣留的原因,是因他神智不清、双眼充水及语无伦次而被警方怀疑吸毒。

由于案情严重,此案交给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绑票专案小组负责调查。这个小组的主任达比尔副警监即刻采取行动,于7月21日大清早联络负责调查马兹兰失踪案的警官,以掌握更详尽的案情。

7月21日下午6时许,达比尔向阿芬迪录取口供,终于从阿芬迪口中得知马兹兰已经遇害了。阿芬迪也承认已把马兹兰的尸体埋在他屋后的洞穴,并表示可以带领警方到场挖取。

达比尔立刻请示上司,然后漏夜于晚上约10时率领一队警员,押着阿芬迪驱车出发。经过约四个多小时的车程,他们抵达距离劳勿约55公里外的乌鲁洞时,已是翌日凌晨约2时15分。

阿芬迪带着警队到屋后的一间上锁的储物室。当警员破门而入后,阿芬迪指着已经铺上洋灰及一个隆起的地方,表示马兹兰的尸体就是埋在地下。

达比尔指挥随队的6名警员进行挖掘,当挖到大约5尺深时,果然看到一些人类的肢体。为慎重起见,达比尔下令停止挖掘,并当场拨电话联络吉隆坡中央医院的拉曼法医,要求他即刻赶来现场。当时已是凌晨约3时20分。

大清早约7时45分,拉曼法医从吉隆坡赶抵现场,在聆听汇报后继续展开挖掘行动。在这个约4尺乘约6尺半宽的洞穴里,警员在深约5尺处挖到零零碎碎的人类肢体,但却不见死者的头颅。

在警员协助下,拉曼法医亲自跳落洞穴继续挖掘,结果再取出死者的颈部、手部、脚部,而死者的头颅终在约5尺半深处寻获。

全部肢体于早上9时45分取出,一共是18块。拉曼法医将这些碎尸根据位置排列,发现除了睾丸之外,几乎所有的部位都没有缺少。

据这名资深法医推断,马兹兰是在仰卧的情况下,被类似斧头的重型利器砍断头颅,导致身首异处而死。

当绑票专案小组的警员处理着挖尸的工作时,劳勿警区主任也亲自押着朱莱尼来到现场。

当时有传言指朱莱尼乃是马兹兰的义子,两人是在四个多月前相识。随着马兹兰的尸体被挖出的第二天,原本被疑涉及吸毒案的朱莱尼,也于7月23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协助调查马兹兰的命案。

下周预告:在追查巫师夫妇的罪状期间,警方又有惊人揭露,在登嘉楼州甘马挽附近16英里外的两个甘榜挖起华裔青年陈金安一家三口的碎尸,而杀人的动机据称是为了进行血祭,以人命来修练巫术成果。

Sunday, October 31,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一)

第一集
州议员神秘失踪
巫师卖车露破绽

1993年7月2日的晚上,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督马兹兰在一对巫师夫妇与7岁小女孩陪同下,驾车离开巫统劳勿区部办事处。自此之后,马兹兰音讯全无,似乎在人间消失了!

当晚大约9时30分,马兹兰曾拨电话给住在关丹的妻子说:“我现在在劳勿,我会尽量在今晚赶回来,如果来不及的话,我会在明天才回来……”。

这是马兹兰联络家人时所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没有人再看到他的踪影,电话也一直联络不上。

他的巫统同志也在寻找他,因为党选就要来临,多次重要会议及集会他都没有出席。当时担任巫统劳勿区署理主席的马兹兰,一直都雄心勃勃,觊觎区部主席之职,他是没有理由不顾他的支持者而去的。

身兼彭州发展机构属下巴斯迪公司主席的马兹兰,近日也没有出席公司的会议,而他的失踪,也在彭州的州行政议会上提出讨论。

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失踪,即使时任州务大臣卡立耶谷也不知他的行踪。当被记者追问时,他只能打官腔回答:两三天内,他就会出现了!

约两个星期后的7月17日,马兹兰的家人终于向警方报案。翌日7月18日,巫统劳勿区部主席与代表也向警方报案,要求追查马兹兰的下落。

警方调查得悉,当晚与马兹兰一起失踪的巫师夫妇,身份证实是阿芬迪与玛芝娜,又名莫娜。陪同的小女孩,乃是这对夫妇的小女儿。

马兹兰平日驾驶的蓝色马赛地230房车(车牌CAA5115)及阿芬迪使用的朱古力色本田比露轿车(车牌DCL5588)也同时下落不明。

彭州警察总部的刑事组探员在极力追查这4人及轿车的下落之余,刑事主任也召开记者会,公布有关的情节,希望公众能够提供情报。

就在新闻刊登在7月20日晚报的当晚约10时45分,一名驾驶豪华德士的司机突然现身在吉隆坡谐街警局,而他当时驾着的一辆蓝色马赛地,车牌就是CAA5115。

这名德士司机陈德成是于傍晚7时半许,看了晚报后赫然得知他手中持有的马赛地竟是属于马兹兰,才知道事情非同小可,立刻到警局投报。

原来,早在7月8日上午,陈德成接到电话受指示前往吉隆坡的华都酒店载客。当时上车的4人就是巫师阿芬迪、莫娜、东姑雅亚(莫娜的兄长)及小女儿玛兹迪雅娜。

陈德成载着这4人,于上午10时许离开酒店,目的地是劳勿的乌鲁洞。经过约两个小时的车程,他们于中午时分抵达乌鲁洞的一间未建竣的住屋。

阿芬迪夫妇在屋内逗留约半小时,期间陈德成看到一名青年骑坐摩多离开住屋(事后证实这名青年是阿芬迪的徒弟朱莱尼)。过后,陈德成受指示载他们返回吉隆坡。

在归途中,阿芬迪谈起汽车买卖之事,声称有一名拿督在赌场豪赌输了大笔钱,欠下他及一家金融公司约9万令吉的债务。

阿芬迪还告诉陈德成,指这名拿督急切要脱售一辆马赛地还债,所以希望陈德成能介绍顾客买下该辆马赛地,并约定陈德成在御苑酒店的大厅见面。

晚上9时许,陈德成依约在御苑酒店的咖啡座会见阿芬迪,不久莫娜与小女儿也出现在场。两人谈得相当投契,阿芬迪表示有意经营二手车买卖生意,并邀请陈德成合股。

两人达成协议,同意将脱售该辆马赛地的其中7万令吉摊还给金融公司,剩下的2万令吉当作两人日后合作买卖二手车的资本。

阿芬迪也当场拿出9张面额一千令吉的大钞交给陈德成,以示诚意。随后两人再前往华都酒店的地下停车场,视察该辆车牌CAA5115的马赛地。

翌日早上,陈德成带备车辆割名表格、销售单据、买卖授权表格及汽车流动电话割名表格等,到御苑酒店会见阿芬迪。约四分钟后,阿芬迪拿着四份签了名的表格交给陈德成,过后尚交出一张属于马兹兰的正本身份证让陈德成复印。

陈德成的“奇遇”,成为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而阿芬迪等人,随后纷纷落网!

下周预告:警方逮捕巫师夫妇后,漏夜率队前往距离劳勿约55公里外的乌鲁洞,在一间木屋储物室的地下,挖出马兹兰被砍开18块的碎尸……。

Sunday, October 24, 2010

碎屍案之騷星一點紅

神秘人深夜棄屍
11塊碎屍屬一點紅

1993年7月7日的深夜,人煙稀疏及環境幽靜的東姑山,突然馳來一輛轎車,停在路邊。隨著,一名神秘人下車打開車後廂,將兩包東西逐一拋向路邊的草叢後駕車離去。

約一個小時後,同樣的轎車又在東姑山出現。這回,神秘人從車後廂取出三包東西拋往草叢處,與第一次拋丟的地點,相隔不遠。神秘人過後駕車離開,消失在黑暗夜色中……。

東姑山是吉隆坡其中一個高尚住宅區,道路兩旁處處可見草林與受保護的原始樹木,並一度是男女談情話愛的夜間情人聖地。東姑山的一條道路,可分別通往附近的中央銀行及美達廣場。

這裡的住宅都是獨立洋樓,住客非富則貴,包括不少的高官賢達。已故國父東姑阿都拉曼也曾住在此地,東姑山之名,由此而來。

翌日(7月8日)的下午,一名市政局割草工人在東姑山路邊割草,發現草叢有兩個塑膠袋。他好奇打開,赫然看到袋內裝著一些被肢解的部分屍體。嚇得腳軟的他立刻報警。

可能是他驚慌過度,在撥電報警時只說是發現屍體。起初,警方還以為是一宗普通的謀殺案,但當重案組探員到場調查時,才揭發這是一宗極之殘忍的碎屍案。

高尚住宅區發現碎屍,非同小可。時任刑事調查主任哈山助理總監及冼都警區主任葉亞苟,在時任重案組主任傅文華副警監及多名警官陪同下親自到場,並下令展開地毯式的搜查。

從下午3時許至5時,警方在現場路旁的溝渠及溝旁的草叢,終於找到五個塑膠袋,裡里都裝著肢解的屍塊。

這些屍塊包括兩隻連著手臂的手、兩條腿(其中一個是全腿,另一個是小腿)、腰間至陰部的肉塊等。不過,死者的頭顱及其他的肢體,卻尋遍不果。

從肢解的陰部,警方肯定死者是一名女性,同時從殘肢的皮膚及其他部份的推測,死者應該是一名廿餘歲的年輕女郎。由於殘肢散落的地點不同,警方推算兇徒是在轎車行駛之際,將藏屍袋拋出車外。

這些尋獲的碎屍由於並不齊全,警方無法確定死者的身份。在身份不明之下,警方在追查上深感棘手,寸步難移。

三天後的7月11日,警方重返現場,再進行一次全面搜查。終於,在同一個地點的附近,再找到兩個塑膠袋,裡面裝著的果然是死者的頭顱及其他肢體。

十一塊的碎屍,雖然齊全了,但是由於頭顱高度浮腫,死者的身份仍然難查。最終,警方唯有要求報界刊登死者毀容後的頭顱照片,希望能夠引起死者家人的注意。這張照片成為歷年來見報最噁心的照片。

過後,警方再設法在中央藝術坊找到一位在街頭賣藝的馬來畫匠阿米魯丁。

這名畫匠根據警方提供的死者頭顱照片,再到殮屍房細察死者的輪廓,然後憑著死者臉部的特征及其化零為整的想像力,花了四個多小時終於畫出三款死者生前樣貌的想像圖。

畫匠阿米魯丁事後受訪時說,他完成警方交托的任務後,從此不敢再吃肉,成為一名素食者。
警方努力不懈的調查行動,除了通過報章刊登死者的想像圖之外,也尋找牙醫的協助及翻查失蹤少女的檔案,可謂想盡一切可行的方法。

警方的努力並無白費,終於有人看到新聞報導後,撥電指有女房客失蹤多日不見,而失蹤者的家人也被安排前往認屍。這些蛛絲馬跡再經一番追查,終於解開了死者身份的謎團。

7月21日,時任全國刑事調查總監查曼干證實,這名遇害的女死者就是酒廊歌廳的紅牌騷星蔡幼絲(時年30歲),藝名為“一點紅”。

死者身份大白,警方暫時鬆下口氣。而接下來的另一個任務,乃是調查死者的遇害過程及誰是殺人兇手!

為免走光修剪陰毛
憑此確認是一點紅

當警方接獲投報發現碎屍後,第一個調查步驟就是先要確定死者的身份,因為只有認出死者身份,破案才會有希望。過往一些命案無法偵破,主因是查不出死者的身份,以致成為無頭冤案。

從1993年7月7日至21日的兩個星期內,警方努力不懈追查碎屍身份,可謂費煞了心思,而在過程中在報章的協助及街頭畫匠畫出死者的想像圖之下,警方的努力終於有結果了!

死者身份大白的數日前,住在半山芭巴剎峇魯路的一戶人家撥電通知警方,指他的一名女房客失蹤多日不見人影,而懷疑報章上刊登的想像圖,可能就是這名女房客。

警方立刻展開行動,派員到巴剎峇魯路一間店屋調查,但是由於房門深鎖而查不出結果。較後,警方重返該處,在無法可施的情況下,決定破門進入房內。

經過一番搜查,警方在房內發現“一點紅”的歌星藝術照,並取得一張寫有吉蘭丹州哥打峇魯地址的字條。根據這個地址,警方聯絡到“一點紅”家鄉的一名兄弟,由於這名兄弟遠在哥打峇魯,所以要求警方聯絡他住在八打靈再也的一名姐姐。

7月20日,在八打靈再也一家卡拉OK酒廊擔任收銀員的女人,在警方陪同下前往中央醫院殮屍房認屍。這個女人,乃是“一點紅”的姐姐蔡辛蒂(時年30多歲)。

當時有病在身的蔡辛蒂在醫院內咳嗽及嘔吐,後來在院方提供藥物服下後,才能勉強進入殮屍房。

雖然碎屍已開始腐爛,不過,從死者下體剪短的陰毛,蔡辛蒂相當肯定死者是她的妹妹,因為她妹妹唱騷秀的關係,經常都須修剪陰毛,以免“走光”。

為確保萬無一失,醫院也取下蔡辛蒂的血液樣本,送往新加坡接受分析檢驗(當年本 地的DNA檢驗尚未通行),以確定其血液是否與死者相符。

7月21日的下午,時任全國刑事調查總監宣佈調查結果,證實碎屍身份就是“一點紅”蔡幼絲。與此同時,警方也急欲聯絡一名叫何成坤(譯音)的男子,希望這名與“一點紅”離異已兩年的前夫,可助警方更進一步的展開調查。

從蔡辛蒂的口供中,警方也進一步掌握到“一點紅”的出身及近況,而這些資料都被警方視為破案的重要線索。

“一點紅”來自哥打峇魯,家有五兄弟姐妹,她排行最小。十多年前,她離開家鄉隻身到吉隆坡打拼。她做過各種工作,包括直銷及車衣等。

七八年前她與一名芙蓉人結婚,並生下兩名男孩。由於夫婦倆經常吵架不和,終於在兩年前離婚收場,而她將兩名孩子安排進入福利部托兒所代為照顧,然後投身成為酒廊歌手。

據知,“一點紅”是因為經常為一些女歌手縫制舞衣而結識了不少女歌手,也基於此機緣涉足於酒紅燈綠的生涯。她在半山芭巴剎峇魯一家店屋租房,經常到外坡演唱,每次出外坡都會照會姐姐。

在7月10日,蔡辛蒂在信箱內發現妹妹“一點紅”留下的字條,內容簡述她與朋友到檳城,前後十多天才會回來。這與“一點紅”平日的作風有異,不過當時蔡辛蒂並無懷疑。

在生意理想方面,“一點紅”一直想當老板娘。出事前的約一個月,她與姐姐及友人合伙在八打靈再也百樂花園開設一家卡拉OK酒廊,並於6月15日開張,圓了當老板娘的夢。

在感情生活方面,“一點紅”與一男人來往甚密,而這個男人仍是有婦之夫。這名情夫的妻子還曾經找上門交涉談判。當時“一點紅”尚破口大罵,恫言要將對方砍開七、八截。

這段感情糾紛,對警方來言是非常重要的線索,極可能就是破案的關鍵!

情夫殺人再碎屍
三角戀情引殺機

果然,“一點紅”的感情世界,成為警方破案的關鍵!

原名蔡幼絲(時年30歲)的“一點紅”初初出道時,是半山芭“金鎖匙”卡拉OK酒廊的紅牌騷星。為求進一步提升歌藝,她向一位來自芙容的鋼琴師拜師學藝,勤練唱功與聲樂。

這名鋼琴師是時年33歲的顏偉聖,過去曾在新加坡進修神學,擔任過短期的傳教士。一個是失婚少婦,寂寞難耐,一個是溫雅斯文的孤家寡人,師徒之誼很快就擦出了火花,關係變成情侶。

在“一點紅”失蹤的兩個多月前,顏氏在芙蓉與一名女子結婚,自此這段戀情陷入了三角關係。他極力想結束與“一點紅”的這段情緣,擺脫一個男人穿插在兩個女人中間的糾纏。

警方查悉“一點紅”的三角戀情後,對顏氏立起疑心。負責此案的查案警官鄧金華警長接獲上頭的指令,要他查問顏氏的底細。

而就在此時,警方於1993年7月21日(即死者身份證實的那一天)接獲顏氏的電話,表示願意與警方合作調查此案。當天下午4時許,顏氏現身會見鄧警長。

在單獨會面時,顏氏承認他與“一點紅”有密切的關係,除了是師生之外,也是他的紅粉知己。他也交出一張中文紙條,聲稱是“一點紅”前往檳城前交給他的訊息,並說出字條的內容。

此時,鄧警長立刻見疑,因為顏氏不諳中文,何解他知道字條寫的詳情。較後警方反覆查問,顏氏終露出破綻而當場被捕。

警方較後也前往芙蓉,扣留顏氏已有兩個月身孕的妻子及岳母,以作進一步調查。警方也派員到顏氏的居所(座落在美達廣場附近的一幢豪華共管公寓,距離棄屍地點東姑山約一公里路程),索搜有關證物。

1993年12月13日,顏偉聖被控上推事庭,面對謀殺檢控,罪狀指他於1993年7月6日下午4時至8月下午2時45分,在美達廣場毗鄰的共管公寓一個單位,謀殺女子蔡幼絲,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唯一刑罰是死刑。

法庭審訊期間,查案警官鄧金華警長在庭上供證時,講述當天他與顏氏的面談情形,及在辦公室立刻逮捕顏氏的經過。

鄧警長供證指顏氏曾表示已兩個多星期沒有見過“一點紅”,當他出示碎屍的照片要顏氏辨認時,顏氏只望了一眼,就聲稱認不出照片中之人。

鄧警長會見顏氏的當日,也曾與死者的姐姐會面,得知死者的姐姐也曾拿到一張字條,內容寫明“我與李先生上檳城去,十天後會回來,回來後再打電話給你們……”這張字條的內容,與顏氏收到的一樣。

此案首個階段,只聽審了三天(12月13日至15日),然後休庭訂於1994年2月28日展開第二階段審訊,而顏氏不准保釋,被押往監獄候審。

這宗全國矚目的碎屍案,於1994年2月28日審訊時,案情突然急轉而下,主控官告訴推事庭,控方決定將謀殺的罪狀,修改為誤殺,並要求移交地庭聆審。

在修改的控狀之下,顏氏被指在有關的時間與地點,嚴重致傷女子蔡幼絲,導致這名女子死亡,觸犯刑事法典304(第一節)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罰是判監20年。

這項突如其來的改變,意味著顏氏可以逃過死刑的判決。他對誤殺的罪狀,猶豫一陣後承認有關的指控,同時也不否認控方所備的案情。

在顏氏律師提出要時間準備求情陳詞後,地庭法官諭令3月9日作出宣判。

律師借口供書求情
情夫承認誤殺坐牢

時年33歲的鋼琴師顏偉聖從謀殺卡拉OK酒廊紅牌騷星“一點紅”的罪狀,修改為誤殺後,他終向法庭認罪,而吉隆坡地庭延至1994年3月9日宣判。法官茜蒂納艾沙判決顏氏坐牢15年,刑期從1993年7月21日被捕日算起。

宣判之前,顏氏的代表律師拿督王成就向法庭求情時,引述顏氏的告誡口供書陳述顏氏與死者的相識經過及死者遇害的情形。

以被告的告誡口供書作為求情的論據,在司法上罕見。律師以這份口供書證明,被告是在無心之下錯手殺了死者。

這份告誡口供書的詳文如下(第一人稱):

“我是通過朋友的介紹認識了她,她坦白的告訴我她是一名歌星,並育有兩個孩子。她時常向我傾訴心事,但我們並不常常見面。她偶然會嚇我,說她要自殺。在同情心之下,我繼續和她交往。

案發當天,我前往她住家對面的油站接她。她看來很興奮,要我到前面的酒店和她歡好。隨後她表示要到我家翻錄一些影片,於是我載她到我的住處。當時我太太在芙蓉,並沒有其他人在家。

回到我家後,她向我求歡,但我一直避開,她便開始向我大吼大叫,我沒法讓她冷靜下來。之後她到沖涼房沐浴,然後一絲不掛的在我面前引誘我。我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和她在沙發上發生關係。

過後我向她聲明不想再見她了,要求她讓我走。他非常憤怒,不斷地咒罵我的妻子是妓女,還說出了許多恐嚇的話。我想掌摑她,但卻不忍下手。

我試圖扭開電視機,希望能平伏她激動的情緒。誰知在我轉身時,她卻握刀沖向我。在爭執中我的左手拇指受傷,血流如注。我捉住她的手,並拉她到浴室,但她卻不停的刺向我。

我推開她,並從背後捉住她握刀的手,可是在掙扎中刀鋒刺中她的胸口。我非常驚慌,她在倒下時對我說:“你竟敢殺我!”

在猶豫著我下一個步驟時,她拖了很久才咽下最後一口氣。我很慌張,冼淨雙手的血跡。我讓自己冷靜,腦中有著許多念頭。我考慮是否要報警,但我想到她已死了,所以不可報警。

在驚慌中,我想到毀屍,只有把她的身體切成小段,才能方便丟棄。我不知從何下手,後來我用那把刀從她身體的關節部份開始。由於刀鋒銳利,我用了廚房的切肉刀把她肢解成十一段。

事後,為了易於丟棄,我再把這十一段肢解成更小塊。當我割開她身體一些部份時,我感到罪惡和骯髒。我到廚房拿了塑膠袋和報紙,把她的殘肢分成四五包,放到門邊。

清理屋子過後,大概是8時30分左右,我把車子停在地下層停車場最靠近升降機的位置,然後再回到屋內把其中兩包搬到車後廂。

我開車到東姑路,把車停在路邊,打開後廂時,一輛車子經過,等到車子走遠後,我把殘肢逐一拋到草叢中。過後,我再回去把另兩三包拿到同樣地點,在較遠的地方丟棄。回家後,我把她皮包內的一些文件燒毀,過後倒進馬桶沖走。

我把她的衣物和手提袋分成兩袋,還把她的三枚戒指和項鏈放進我的口袋,沐浴後,上床睡覺。
那一夜很漫長,很難過,因為我想到一條人命,竟然這樣被我的雙手奪走……”


被告律師借助了這份口供書,指證“一點紅”曾三番四次催促被告休妻,正式娶她過門。當顏父嚴勵反對此事時,“一點紅”仍不死心,過後更恫言要殺死被告和妻子的家人,且要毀掉被告事業。

律師聲稱被告是因不能忍受“一點紅”的長期精神轟炸,決定向她攤牌分手時而引發了這宗命案。
不過,控方的副檢察司認為被告是一個聰明的人,然而他的種種手法卻很明顯的指出,他是有心隱瞞事實的真相,否則他不會毀屍滅跡,而且手段極之殘酷和自私。

顏偉聖不服地庭判決,向高庭上訴。1994年12月3日,高庭批准將刑期15年改為12年,不過,顏氏必須賠償死者家屬1000令吉或以一年監禁代替。

Thursday, September 30, 2010

碎屍案之謝雯晶

孤僻阿順單戀世侄女
雯晶失蹤後尋獲碎屍

時年16歲的謝雯晶,個性好動,樣貌清秀惹人喜愛。她是安順三民國民型中學一名初中三學生,年底准備投考初級文憑考試(SRP)。

她與父親謝仰義及一名年長她兩歲的哥哥,住在安順的馬哈拉惹叻拉路一間木屋。她的母親在她年紀還小時,就與父親離異。近年來,兩母女偶而還有書信來往,知道母親住在怡保。

謝雯晶是在一個不大美滿的家庭裡長大,父親時常出外幹活,時年18歲的哥哥也已停學在安順一間五金店打工,所以她在家的日子,孤單寂寞。不過,她還算是一個沒有學壞的女孩,平日對輩們相當有禮。

她讀書資質不錯,還是學校銅樂隊的活躍隊員。平時她喜歡踩腳車滿街遊逛,但她從來不夜歸,更不在外頭度宿不返。親友形容她有點“野性”,但並不是飛女之流。

時年44歲的謝仰義,原本是從事賣麵生意,過後改行當鬆漆工人。他與孩子原本住在胡錫康路,因住家失火而搬到約兩英里外的馬哈拉惹叻拉路。謝雯晶經常出現在胡錫康路,是因為這裡有很多她的朋友。

謝仰義有一位好朋友,名叫張振順(時年35歲)。被眾人稱為“阿順”的張振順,也是一名鬆漆工人,與謝仰義一起拍檔。

阿順是家中獨子,與父親住在霹靂河河畔的一間木屋。他年幼時,當女護士的母親去世後,留下他與年邁父親相依為命。阿順自小性格孤僻,不愛結交朋友,連同性朋友也沒幾個,更談不上有女友拍拖,所以卅多歲了,尚末成親。

不過,阿順和謝仰義卻很談得來,這可能是因鄰居兼同行之故,所以兩人感情特別好。
孤僻的阿順,其心事無人知。但是,他對謝雯晶的感情特別好,原來,他單戀了這位比他年紀小19歲的“世侄女”。

謝雯晶知道阿順單戀她,並且也收過他寄給她的情書。但是,尚在求學的謝雯晶對阿順根本就無愛意。她曾對要好的同學吐露心聲說:“我對阿順並沒有男女之情。在我心目中,他只是我父親的好朋友。他很關懷我,但只是屬於談得來的朋友而已……”

1992年2月27日下午2時許,謝仰義在朋友家搓麻將,這時,雯晶跑來對他說要到阿順的家拿萬字票票根。他也不忘提醒女兒拿到票根後,交給“阿嫂”(謝氏的親密女友)。

當時身穿一件青色T恤的謝雯晶,交代這幾句話後,就騎坐父親買給她的紅色腳踏車離開。
下午6時許,謝仰義搓完麻將回到家時,兒子已在家裡,這時他才知道女兒還沒有回來。家裡沒有煮飯,謝仰義於是出外買吃的,順便尋找女兒的行蹤。

他先到阿順的住家探問,而阿順告訴他已將萬字票票根交了給雯晶,之後就沒有見過她。之後,阿順和他閒聊了幾句,提起父親不舒服,從中午開始就一直精神不妥,躺在床上似乎陷入半昏迷狀態。

謝仰義很關心這位老友的父親,於是入房探問。他喚呼了幾聲,阿順的父親只是“咦咦哎哎”像在講夢話,看來狀態並不很清醒。他跑回廳裡,和阿順再聊了幾句,然後答應出外替阿順兩父子買了兩包粥。

晚上8時多,謝仰義買了食物返回家裡,兒子告訴他還是不見雯晶回來。這時,謝仰義急起來了,他再騎坐摩多出外四處尋找。

他跑去雯晶的同學住家查問,但是同學回稱沒有見過雯晶。他也到了好幾個地方尋找,但還是找不到。最後,他只好前往警局報案,然後又再繼續的找。

雯晶失蹤了!兩天後的2月29日上午9時多,謝仰義再跑去找阿順,希望能找到更多的線索。
當他和阿順在廳裡談著之時,聽到外頭有人高聲叫喊:有浮屍啊!霹靂河的岸邊發現浮屍……。

謝仰義的心頭,頓時浮現出不祥的預兆,急忙沖出屋外沿著一道小木橋,奔走到河岸。此時,阿順也緊跟在後,與謝仰義一起跑到河岸探清楚……。

赤身搬屍露傷痕
警懷疑阿順殺人

谢仰义与阿顺一前一后跑到河岸,果然看到一具浮尸。这时,阿顺沿着小桥尽头的木梯,跑到水里将浮尸捞起。当浮尸拉上岸时,谢仰义赫然看到,这具浮尸只有半截身躯。

站在桥头的谢仰义立刻问阿顺:“认得这是谁吗?”阿顺答得很快:“如果我没有看错,80巴仙是雯晶。”

“尸体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谢仰义声音颤抖的问。“青色!”阿顺接口回应。谢仰义顿时脸色剧变,双手掩脸忍不住放声痛哭。他记得两天前雯晶到来找他时,正是穿着一件青色的T恤。

精神近乎崩溃的谢仰义由朋友扶着,把他带到屋内休息。这时的他,心痛如刀割。

警方接获投报后赶到现场,检查最先发现的半截尸体。这块碎尸是死者的上半截身,连着头部、胸部及腹部,身穿青色T恤,脸部完整,惟左手被砍断,断手在尸体附近发现,右手也被砍至几乎断落。

随后,警方再寻获死者的下半截身,这段断尸是臀部连着双腿,裤子已脱落。不过,死者的双脚却无法找到。

翌日,警方接获投报,指一名钓虾的青年在司马登对面港的河边,发现一只被砍断的右脚。

从现场的搜查,警方证实死者是被凶徒砍成8截,然后抛落霹雳河。而死者的身份,证实就是两天前失踪的谢雯晶。

当警员要求围观的村民协助将捞起的碎尸搬运上车移往医院时,在现场的阿顺自告奋勇上前协助。首先他将下半截断尸装入一个塑胶袋,随后再协助警员将上半截断尸搬上黑厢车。

阿顺的胆色,引起众人及警方的注目。

这宗碎尸案,轰动安顺,震撼全国。众人对谢雯晶的遇害深表同情之余,也痛骂凶手变态,手段之残暴与冷血,令人丧胆。

谢仰义与亲友拾起悲愤的心情,在河边一带继续寻找其他被肢解的碎尸,但是最终还是无法寻回双手及左脚,只寻得雯晶的8段碎尸。

案发后第五天(1992年3月3日)的上午,谢家为了保持雯晶的全尸,在无法可施之下只好特别制造一双纸扎手及一只纸扎左脚,让雯晶得以全尸入殓,然后送往怡保三宝洞火化。

其实,当众人纷纷痛斥凶手残暴之际,警方在碎尸发现的当天下午(2月29日)已逮捕两名青年协助调查,其中一人就是协助警方捞取及搬运碎尸的阿顺。

当时,阿顺脱掉衣服赤着上身协助警方搬尸,而他胸部及腹部留下的伤痕,无意中引起警方的高度怀疑。过后也证实阿顺身上的伤痕,果然是雯晶遇害时挣扎之际而留下的破案线索。

警方沿着这条重要线索追查,不过,阿顺却声称他身上的伤痕,乃是他在住家屋旁扫地时,被竹枝擦伤。

为查证阿顺所言是否属实,警方于3月2日押着阿顺返回他的住家检查,而阿顺也在家里向警方示范他是如何被竹枝弄伤胸部及腹部。

较早之前,警方在碎尸发现地点约300尺外发现雯晶失踪时骑坐的脚踏车,同时也接到居民在阿顺住家前拾获的一张字条,杀气腾腾的写着:祸水女,杀杀……邪教杀杀……。

在阿顺示范被竹枝所伤的情形后,警方也要阿顺照着字条的原本内容,亲手写上这几个字。警方此举,显然是要核对有关的字迹,因为警方也曾从雯晶家里,搜到阿顺写给雯晶的情信。

在警方抽丝剥茧追查之下,案情巳越查越明朗,凶手是谁已呼之欲出了!

白開水滲迷幻藥
殺人後砍成八截

16歲女學生謝雯晶碎屍案的調查進展,相當順利。警方掌握嫌兇阿順(原名張振順)的胸部及腹部傷痕來源,再加上核對阿順的手寫字跡後,已很確定殺人者就是阿順。

為收集更多的證據,警方於3月4日押著阿順重返其住家展開第二輪更詳盡的搜查,終於搜獲多項證物,包括藏在房內的一把巴冷刀、放在木柜內含有迷幻藥的玻璃杯、一把藏在天花板的鋸子、藏在屋外磚內的兩枚戒指及一條項鍊與一件阿順常穿的黑色短褲。

從這些證物之中,警方再深入調查,了解嫌兇整個幹案的過程。

原來,阿順早有預謀。單戀雯晶已久的阿順被拒愛後,曾激憤的在紙張上寫了“禍水女,殺殺……邪教殺殺……”幾個字,發洩心中的悲憤。

案發當日(1992年2月27日),當他知道雯晶要到來找他拿萬字票票根時,他立刻佈局將白開水滲加迷幻藥及“以羅”,然後先讓家裡的老父喝下,使到父親在昏迷之中躺在床上。

雯晶進入屋後,阿順使計騙她喝下有迷幻藥的白開水,然後拖她入房迷姦了她。事後雯晶醒過來,哭訴要將阿順控告上法庭,阿順驚慌之下按著她,結果在掙扎之時阿順被她抓傷胸部和腹部,而阿順捉緊她的頸項,不意竟扼死了她。

闖出大禍後,阿順將雯晶的屍體藏在床底下。約在下午6時許,雯晶的父親謝仰義來找阿順探問雯晶的行蹤,當知道阿順的老父不舒服時,尚入房慰問,只見阿順老父“咦咦哎哎”的吐出幾句話,似乎陷入半昏迷狀態。

當時的謝仰義,並不知道女兒已遇害,屍體藏在床底,而他更不知道阿順的老父,是因為喝了兒子給的迷幻藥才會昏昏迷迷的。

深夜時分,穿著黑色短褲及赤著上身的阿順,將雯晶的屍體拖出放在木床上,趁著夜闌人靜時拿起巴冷刀和鋸子,將屍體砍成8截,然後在風高月黑之下將碎屍丟棄在住家不遠的霹靂河裡,讓水沖走。

之後,他將雯晶佩帶的戒指及項鍊拿到屋外,用幾塊石磚將這些金飾藏起來。他也將沾有血漬的黑色短褲沖冼一番,吊在沖涼房內。

這宗駭人聽聞的碎屍案終於被警方偵破了!警方能在短短五天內破案,獲得安順市民讚揚。

但是,最傷心的人,乃是雯晶的父親謝仰義。他萬萬想不到,相識十多年的老友,竟然是殺他女兒的兇手。

由於阿順不懂得騎腳車,也不會騎坐摩多,所以謝仰義每日都不辭勞苦的從兩英里遠的住家,騎摩多載阿順一起出外工作,放工之後,他又同樣坐摩多載阿順回家。想不到這個平日的好友兼拍檔,卻變成可怕的殺手。

1992年3月14日,阿順被帶上安順推事庭面對謀殺提控,罪狀指他於1992年2月27日下午3時至2月28日晚上7時之間,在住家內謀殺一名16歲少女謝雯晶。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在辯方律師要求下,被告阿順被送往精神病院檢查,而此案也多次展期。拖了幾乎一年半,此案終在1993年7月20日正式審訊。約一年後的1994年6月3日,阿順被判表面罪名成立,推事諭令移交怡保高庭研審。

在候審期間,阿順的老父(時年76歲)逝世,被扣押在太平監獄的阿順尚來不及申請出來為父送殯之時,其父遺體已送往火化。

1995年6月26日,案情峰回路轉,控方修改控狀將謀殺改為誤殺,阿順承認誤殺罪後被判坐牢15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逃過了鬼門關。

高庭法官下判前,形容阿順很幸運獲得控方修改控狀,但是鑑於阿順在扼斃死者後尚將她肢解而作出令人憎恨的行為,所以法庭必須嚴判以平衡被告與公眾的利益。

18年後的今日,阿順應該已經出獄了。據義工說,阿順在服刑期間皈依了佛教,每日誦經的同時也吃長素,聲稱是要迴向給謝雯晶。

Sunday, September 5, 2010

議員退黨之李霖泰

蕉賴收費站暴亂
引發李霖泰辭職

八九十年代是吉隆坡收费大道开始蓬勃兴建的时代,而其中一个座落在蕉赖路的收费站引起的反对浪潮,最为炽热。

1990年9月7日这一天,数以千计的民众与民主行动党党员,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示威抗议行动。警方加以镇压,结果触发一场暴乱。

过后,警方援引内部安全法令第73条文,于翌日凌晨逮捕5名行动党的要员,包括时任新街场区国会议员陈国伟及时任武吉敏登区国会议员李霖泰的特别助理林玉基等人。

蕉赖路收费站爆发的暴乱,虽然表面上风波已暂告平息,不过,接下来却在行动党内引发另一场威力更强猛的震荡,踼爆了行动党直辖区多年来存在的暗流汹涌内哄。

陈国伟等人陆续在9月15日获得释放后,约8天后的9月23日传出有“吉隆坡小贩之父”雅称的时任武吉敏登国会议员李霖泰,已辞去行动党直辖区主席之职,据知辞职导火线是因为在蕉赖收费站课题上“受到不公平的批评”。

李霖泰当时是行动党的灵魂人物之一,雄踞吉隆坡一带,他也是行动党全国副秘书长,除时任秘书长林吉祥之外,属党内第二号人物。

其实,李霖泰早在9月12日已提呈辞职书,只是事件一直保密不宣。当他的辞职消息公开后,宛如投下一枚炸弹,震撼了整个政坛。

初时对李霖泰辞职之事不欲置评的林吉祥,翌日终于公开要求李霖泰打消辞职念头,并认为如果李霖泰辞职,对行动党及反对党联合阵线(反阵)更是一大挫折。

林吉祥尚不忘称赞李霖泰在处理收费站事件中所作出的表现。当时他说“李霖泰在此课题上已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以致内阁宣布立刻暂停收费和释放5位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士,包括陈国伟”。

尽管如此,李霖泰的去意坚决。两日后他发表声明道出实情:“我的辞职,是因为联邦直辖区委员会的某些领袖,长久以来对我的领导暗中间接破坏,促使我决定让贤。个中详情,让人民自己暸解。”

“报导指我因为受到一二位直辖区执委的指责就辞职,其实内情并不是这么简单……”
他也声明他对蕉赖收费站立场,与党一样坚持要政府取消,并不主张只减收一半过路费,因此他的辞职与蕉赖收费站无关。

李霖泰也抛下几句耐人寻味的话:“我担任直辖区主席14年,既然不能控制整个州联委会的会务,又何必给年轻一辈虎视眈眈这个职权?我诚恳的希望年轻一辈的政治工作者,处理任何事务都要有道德,不要口是心非,待人接物要饮水思源,千万不要忘本。我也要劝告那些千方百计想取代我地位的人,做人要忠诚,不要使别人做代罪羔羊……”

较早之前,曾有报导指李霖泰愤而辞职的主因之一,是因为直辖区的两名委员对李霖泰态度恶劣,处处都针对他。这两人就是上届大选代表行动党出战而失败的余纪桦及曾明新。

报导也引述消息指责李霖泰主张蕉赖收费站过路费减半价,与大多数坚持要取消收费的党领袖唱反调。

陈国伟等人被警方逮捕后,这些领袖便将矛头指向李霖泰。即使李霖泰为了要让陈国伟等人获释而四处奔走于警局,但仍然被这些领袖指他不够积极。

事件的进一步演变,引起另一个揣测。当时众人的目光指向陈国伟,怀疑他是幕后的“罪魁祸首”。虽然陈国伟极力否认与李霖泰不和,不过,当林吉祥表示要召见陈国伟要他解释直辖区发生之事时,引起更大揣测。

当年行动党总部批准27名华教人士入党,也成为被攻击的目标。不过,在李霖泰表明“我的辞职并非与林吉祥不和,也不是因为华教人士的加盟”后,才粉碎了这番说法。

签名力促打消辞意
李霖泰決意退出政壇

李霖泰于1990年9月12日愤然辞去行动党直辖区主席,消息震惊全国。正当党内一些同志展开签名运动力促他打消辞意之时,孰料约两个星期后李霖泰再作出第二波惊人宣布:即日起退出政坛!

他在9月29日发表的声明中,强调他退出政坛的决定,乃是最后的决定。与此同时,他也辞去行动党副秘书长之职,惟保留武吉敏登区国会议员身份,直至国会届满为止。

他在声明中说:“我花费了生命中廿余年的岁月献身服务行动党及人民,现今要作出这项退隐政坛的决定,是很痛苦的……不过,在考虑了辞去直辖区主席后所引起的各项事情,及与家人彻底讨论后,我终于作出这项决定……”

事情的演变,留下百思不得其解的谜团。李霖泰从辞去直辖区主席到宣布退出政坛,前后只相隔仅仅17天。演变速度之快,令选民及党员都大感错愕。

令人更为迷惘的是,在四十八小时之前的9月27日,李霖泰尚斩钉截铁的说:“我目前不会考虑辞去副秘书长的职位……今后我可能会注重于个人的发展……”

言犹在耳,李霖泰却抛出第二枚炸弹,作出更为惊天动地的决定。倒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在四十八小时内扭转了整个局面?20年后的今天,他的决定仍然成谜,而他也从来没有再提及。

一些政治“观察家”当时分析,李霖泰的引退反映出他在党内已无立锥之地,而他与党高层领袖的恩恩怨怨已臻水火不容的地步,绝不是因为直辖区数位执委处处针对他这么简单。

自李霖泰宣布辞去直辖区主席时,党秘书长林吉祥虽然极力挽留他,但却不成功,而李霖泰退出政坛,据称也无知会林吉祥。从这点看出,李霖泰巳对行动党到了“没什么好留恋”的地步。

行动党直辖区一些领袖,对李霖泰的突然引退也摸不着头脑,并声称李霖泰的引退事先完全没有迹象。不过,从李霖泰辞职声明的字里行间,矛头似乎是指向时任新街场国会议员陈国伟。

陈国伟对此声声喊冤,声称连自己如何牵涉在内也不知道。一些知情者则认为陈国伟不可能反李霖泰,因为当李霖泰辞去直辖区主席时,陈国伟尚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身在狱中的他,又如何策划反李大计呢?

知情者甚至说,早知有此事,陈国伟宁可被扣留多几个月。由此可见,陈国伟的受害程度不比李霖泰轻。

李霖泰这号人物,终于在行动党及政坛消失了!他实现了他在辞职时所说的“今后可能会注重于个人发展”理念,成为国内一位著名及活跃的社会工作者。

在他担任吉隆坡市区国会议员(后来改名为武吉敏登区)期间,他已获得“吉隆坡小贩之父”的称号。隆市中华巷毗邻的“李霖泰菜市场”,更以他的名字命名,可见他在小贩及吉隆坡市民心目中的地位。

脱离政治后的李霖泰,在社会公益事业上,付出大部份的时间与精力,作出更大贡献。他担任的职位及参与的单位众多,包括全国职业安全及卫生机构、大马防止犯罪基金、国家团结谘询委员会、全国消费事务理事会、吉隆坡市政局、国家肾脏基金会及国民服务理事会等等。

2002年,李霖泰获得元首封赐丹斯里勋衔。以反对党议员出身者能得此荣誉,他是第二人。第一位是七十年代有“反对党先生”之称的陈志勤医生。

近年来,李霖泰采受访问时,对过往的退党风云绝口不提。“有关这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不想讲,也不想提。这一切已成为历史,我不会重提……我是绝不回头,也不打算东山再起,完全没有想过……”

不过,2008年担任行动党主席的卡巴星在一次集会上,仍然忘不了李霖泰辞职的那一幕。他说:“我们希望他(李)能告诉大家当年他离开行动党的原因。”

李霖泰菜市场
迄今屹立不变

李霖泰被称为“吉隆坡小贩之父”,当之无愧。自七十年代开始他担任吉隆坡市区国会议员(后来改名为武吉敏登区)以来,与小贩接触的次数,无人能及,而他对小贩的求助,几乎有求必应,极力替他们解决问题。

曾有报导如此形容:“李霖泰收到小贩及市民答谢帮忙的锦旗,多到足够开设一个专卖锦旗的店铺。”由此可见,他的“吉隆坡小贩之父”称号并非偶然。

李霖泰并非来自富裕之家,他于1946年12月30日出生在怡保一个贫寒家庭,并在怡保圣米高中学完成中学教育。之后他投身社会工作,在学历上来言,他只是一名中学生,没有专业资格,也没有受过大学教育。

在六十年代初,李霖泰已加入怡保的行动党,成为活跃份子之一。1967年,他更是行动党怡保支会的其中一名发起人。翌年,他离开家乡南下吉隆坡,担任全国商业工友职工会的执行秘书。

1969年全国大选,李霖泰受党器重,获派攻打武吉那那州议席及巴生国会议席。竞选结果他中选为州议员,惟在巴生国会议席一役,只以数百票之差,败给当时的国大党强人兼劳工部长马尼卡华沙甘。

他当选武吉那那州议员时,才年方23,算是众多议员中最年轻的一员。1974年大选,他改攻吉隆坡市区国会议席,终于脱颖而出。自此以后,吉隆坡市区变为行动党的最强大堡垒区。

随后在1978年、1982年及1986年(此时易名为武吉敏登区)的全国大选中,他连续蝉联此区国会议员,直至他于1990年离开行动党及退出政坛为止。马华曾有一次派出“次等”选候人攻打李霖泰,但却被揶揄为“小刀锯大树”。

我认识李霖泰是在七十年代末。当年负责采访警方新闻的我,经常都须到谐街警局(隆市警察总部)做“包打听”。

当没有重大警方新闻时,各中文报专跑意外线的记者,都集聚在与谐街警局相隔一条马路的福宝隆茶室,一边喝茶,一边等消息。

李霖泰深知记者的行踪,每当有事到谐街警局办理时,他必然到福宝隆茶室跑一趟,有时举行记者会,有时“顺便”发发文告。每次他抢着付茶钱时,总是从裤袋里拿出一堆银角,我与同道看了也“于心不忍”。

李霖泰当年可说是一位全身投入政治工作的穷议员。他驾的是一辆“上了年纪”的达善仔老爷车,不过,他的这辆专车里面设备齐全,有英文打字机及各式合样的表格及信纸,随时都可“即相遇即服务”。

李霖泰谈吐之间有一点点口吃,不过,他为人随和不摆架子,而且平易近人,成为他服务群众的优势。他发表的文告,各报多数都会采用,久而久之,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文告议员”。

他发表的文告可不少,总之一个课题至少可发三篇。例如堵塞的沟渠修建之前,他先发第一篇,揭发沟渠的恶劣状况,在修建进行时再发第二篇,当修建工程完成后又发第三篇,其见报率之高,无人出其右。

李霖泰退出政坛今年正好是廿周年,迄今吉隆坡人尚可追忆的,是当年留下的“李霖泰菜市场”。
这个衔接茨厂街、敦李孝式路、思士街及苏丹街的菜市场,其国文牌匾是依据这些街道为名,即(一)Penjaja Gallery Jalan Petaling、(二)Penjaja Gallery Jalan Tun H.S.Lee、(三)Penjaja Gallery Jalan Hang Lekir及(四)Penjaja Gallery Jalan Sultan。不过,4个牌匾的中文名称,一律称为“李霖泰菜市场”。

倒底这个菜市场是要纪念茨厂街、敦李孝式、思士街、苏丹街或李霖泰,确曾引起一番争论,不过,最终还是不了了之,“李霖泰菜市场”依然屹立不变!

Sunday, August 15, 2010

大臣緋聞之私生子

刻意製造兩場補選
阿布哈山民選大臣

2000年8月10日下午,深受谣言缠身的时任雪兰莪州州务大臣阿布哈山,终于宣布以“健康理由”辞去大臣职位。这与当日上午首相署宣布他是以“私人理由”辞职,显得相映成趣。

当年60岁的阿布哈山,到底确实的辞职理由是什么?当时的谣传是指与一宗私生子的流言有关,而阿布哈山辞职翌日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承认“针对他私生活的毒信是他呈辞的主要原因”。

当时阿布哈山解释说:“我呈辞的原因,是因为我不想我的妻姨和她的丈夫被施压公开否认她(妻姨)和我有染之事。”

阿布哈山被指与私生子传言有关,据称个中过程相当“微妙”,并涉及一位马华地方领袖。至于情形如何,容后详述,先让我们了解阿布哈山在出任州务大臣之前,所经历的“沥心安排”。

阿布哈山的政途,向来都一帆风顺。他于1940年9月15日出生于雪州瓜拉雪兰莪的武吉林宾,早年在英国取得硕士学位后,返马在政府部门担任要职,包括县长等官职。

他于1957年就开始涉足政治,算得上是一位政坛元老。直至1978年,阿布哈山决定辞去公务员职位,全身投入政治。这一年,他代表巫统参加全国大选,中选为瓜拉雪兰莪区国会议员。自此之后,他在瓜拉雪兰莪盘踞18年,势力有如老树盘根,连续多届选举他都在此区蝉联。

阿布哈山中选后,受委为土地及区域发展部政务次长。八十年代初期,他也曾担任国防部副部长、交通部副部长。在1984他更上一层楼,调升部长掌管社会福利部,过后调任联邦直辖区部长及外交部部长。九十年代中期,他再调任为国内贸易及消费部部长。

1997年,阿布哈山的政途面临最重大的一次冲刺。这一年,时任雪州大臣莫哈末泰益因为在澳洲涉嫌携带一笔240万零吉未呈报的钜款而被提控,致使他不得不辞去大臣职位。

雪州大臣空缺,由谁补上?当时政坛传言甚多,多名雪州巫统领袖更对这个职位虎视眈眈。

时任首相马哈迪心中属意人选,乃是阿布哈山,不过,担任大臣者必须是州议员,而阿布哈山却是国会议员,如何能担任此职?

1997年5月2日,时任副首相安华宣布马哈迪已决定委任阿布哈山为雪州的州务大臣。安华也就此事觐见国家元首,向陛下提呈新任雪州大臣的名单,并获得陛下同意。

安华也宣布阿布哈山即日起辞去国内贸易及消费部部长及瓜拉雪兰莪国会议员的职位,然后在补选中竞选伯马登州议席,为出任大臣铺路。

瓜拉雪兰莪国会选区共有3个州选区,包括伯马登(N10)、依约(N11)及而榄(N120)。当时伯马登州议员是惹马鲁丁,他也是阿布哈山的前任政治秘书。

在党的安排之下,阿布哈山和惹马鲁丁“师徒两人”一起分别辞去国会议员及州议员之职,刻意制造两场补选,然后再交换选区,由阿布哈山攻打伯马登及惹马鲁丁攻打瓜拉雪兰莪。这样“沥心的安排”,在政坛上不是空前,亦是绝后。

1997年5月29日,两场补选一起举行,阿布哈山果然不负所托,以7千多张多数票击败回教党候选人,中选为伯马登州议员。而他的徒弟惹马鲁丁也一样击败对手,保住瓜拉雪国会议席。

据事后分析,阿布哈山的得票,超过惹马鲁丁在上届取得的票数。战情也证实,华人票都是倾向阿布哈山,其中一个被视为黑区的华人支持票达804张,而回教党候选人只得161张。

经过这场补选,阿布哈山终于顺理成章登上雪州大臣宝座。他更获得一个美誉,被称为国内第一位“民选的州务大臣”。

擔任大臣不到半年
傳言不斷震撼龍椅

1997年6月6日,阿布哈山终于坐上了雪兰莪州州务大臣的龙椅。但是,不到半年光景,这个龙椅却开始动摇了!接二连三掀起的风波,在在严峻考验着阿布哈山的能耐。

在这一年的年底,雪州的民主行动党首先发难,揭发雪州大臣官邸竟然花费500万令吉进行装修。

这一年也正值国家面临金融风暴的时刻,当全国高喊节约及人民叫苦连天之际,雪州政府竟然为了装修大臣官邸而花费这么大笔的款项,很自然的引起全国哗然。

行动党议员更投报反贪污局要求彻查,而正副首相也指示阿布哈山必须对此事作出交代。反贪污局也依据投报展开调查。

在一片讨伐雪州政府挥霍的浪声中,阿布哈山在雪州议会洒泪讲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时声称,500万令吉只占1997年大臣拨款的2.5%,如果是与历年的州务大臣拨款(1974至1997年)相比则更少,只占区区的0.08%。

阿布哈山也解释,装修大臣官邸的建议是由前大臣提出,而他也曾在行政议会上提出花费太多,不过,当时众行政议员皆认为这笔拨款应该花,以让新任大臣能在更舒适的环境下居住,专心打理州务。

除了反对党议员之外,雪州多名州议员力挺阿布哈山。前大臣莫哈末泰益更言明他曾住在这间官邸11年,发现官邸处处漏水,大部份家具陈旧,是时候装修了。

最后,雪州议会在巫统、马华、民政党及国大党的行政议员及后座议员支持下,通过动用500万令吉装修大臣官邸。

1998年4月间,大臣官邸装修风云逐渐平息了,但是,接踵而来的又是另一场风波,那就是在大臣官邸装修期间,阿布哈山和保镳,有时包括其司机,入住沙亚南的Radisson酒店125天,共花掉了7万7000令吉。

当时的反党议员认为阿布哈山的住家在安邦,为何他不直接回家而需要住酒店?酒店的费用足可兴建一间中价屋呢!

雪州财政阿都阿兹为大臣出面澄清时表示,要大臣每天来回安邦是不可能的。“我也住在安邦,知道安邦非常塞车,来回安邦和沙亚南之间,要花上两三个小时。”

在1998这一年,阿布哈山已知道有人藉用各种课题企图推翻他,意图要把他从雪州大臣及巫统雪州联委会主席的宝座上拉下来。

这些课题除了之前提及的大臣官邸装修及大臣入住酒店事件之外,也包括伐木课题、集水区发展问题及水荒问题等。

当时也盛传雪州巫青团团长曾向阿布哈山提呈一份名单,指名道姓的列出企图要推翻他(阿布哈山)的党内人士。不过,事后阿布哈山作出否认,并声称不知道是谁要推翻他。

2000年4月间,阿布哈山雄心勃勃,决定竞选巫统全国副主席之职,以图在政坛上更上一层楼。

他自认有3个竞选理由,其一是出任大臣兼州联委主席者,都会被选为副主席,其二是雪州与中央政府关系密切,大臣出任副主席是合情合理,其三是他担任最高理事已16年,如今提名竞选副主席,一点也不为过。

阿布哈挟着这三大理由参与巫统副主席竞选,不过,他最终失败而归。在10名受委的巫统最高理事名单中,阿布哈山也被排在外。

其实,在阿布哈山竞选副主席期间,暗流已开始汹涌,尤其是一封对阿布哈山打击最大的 “毒信”(poison letter),也开始流传。这封毒信指责阿布哈山与妻姨有染,并育有一名私生子。

2000年8月9日盛传阿布哈山会辞去大臣职,翌日首相署和阿布哈山分别发表文告和接受访谈,证实辞职的消息。阿布哈山只担任了3年零4个月的雪州大臣!

私生子毒信
逼阿布哈山下台

阿布哈山正式辞去雪州州务大臣职之后,他被指牵涉的一宗私生子传言,终于逐渐浮现出来。

之前,阿布哈山面对大臣官邸花500万令吉装修、大臣入住酒店花7万7000令吉、伐木课题、集水区发展及水荒问题等等指责时,都能冷静的化险为夷,但是,这一封私生子“毒信”(poison letter)的流傳,迫使他不得不引退。

他坦承他呈辭的主要原因,是針對他私生活的毒信,同時他也言明“我是因為不想我的妻姨和她的丈夫被施壓公開否認她(妻姨)和我有染之事。”

阿布哈山的妻姨的丈夫,是一名华裔回教徒,也是阿布哈山廿多年的老友。这名好友是时任马华安邦再也区会主席陈俞锦。

陈俞锦原本在政坛上名不经传,但当他在1999年5月举行的马华安邦再也区会选举中,在极不看好的战情下,以“屠龙手”姿态将领导区会16年的著名商人张德麟拉下台时,立时声名大噪。

而陈俞锦当时和身为雪州大臣的阿布哈山,关系非常密切。在陈俞锦就职马华安邦再也区会主席的晚宴上,阿布哈山还带着夫人一起出席见证,并上台献唱两首经典名曲助兴。

阿布哈山谈起与陈俞锦结交的情形时说,他早在1978年尚未活跃政坛之前,就认识了陈俞锦,两人交情已有25年。不过,阿布哈山却没有透露陈俞锦乃是他妻姨的丈夫。

阿布哈山的妻姨于1988年在砂劳越古晋医院生下一名男孩,出生纸父亲栏填写的名字是Abu Hassan Tan bin Abdullah。而这个名字,与大臣的马来名字Abu Hassan正好一模一样。

阿布哈山的政敌终于逮住这个机会,趁机炒作,藉用这一张小孩子的报生纸,发起了毒信攻势。

与此同时,时任公正党淡江国会议员阿兹敏(前副首相安华的前机密秘书)在雪州议会提起此事要求议长准许“讨论”。

阿兹敏的介入,使到此事更具“爆炸性”,因为阿兹敏的妻子也曾被指责与安华“有染”并生下一名私生女,不过,在DNA检验之下证实这项指责毫无根据。阿兹敏趁此机会要阿布哈山与家人及有关人士等接受DNA检验,显得具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动机。

另一方面,Abu Hassan Tan bin Abdullah的身份被证实是陈俞锦之后,这名马华地方领袖也随着失踪。他区会的马华同志也要找他,甚至限他七天之内现身解释事件的来龙去脉。

在陈俞锦领导马华安邦再也区会期间,区会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导致区会分成主流及非主流派。

当时对此事表现得最为激烈者,乃是副区会主席卢柏明。他除了限时陈俞锦现身之外,也要陈氏基于“马华的声誉”自动放弃区会主席之职,以免因他个人问题而被卷入巫统的派系斗争中。

时任马青总团长翁诗杰与陈俞锦交往11年,但当Abu Hassan Tan bin Abdullah的身份被揭晓时,翁诗杰表示无法理解陈俞锦是在怎样的情况下皈依回教的。

翁诗杰受访时透露,陈俞锦是一名属佛教金刚乘流派的信徒,不久前仍进出佛庙,出席一般非回教徒的活动节目。“我实在不知道他是否是回教徒”。

由于马华在此事中闹得沸沸扬扬,最后劳动时任总会长林良实出声,训令党员禁谈“私生子”课题。

雪州回教局也针对陈俞锦的事件进行调查,而被指是主角者的阿布哈山和妻姨将被传召盘查。尽管如此,私生子的风波过后平淡下来,最终也没有一个结果。

下期预告:有“吉隆坡小贩之父”雅称的时任武吉敏登国会议员李霖泰,在九十年代发生蕉赖收费站抗议暴乱后,突然宣布辞去行动党直辖区主席之职,宛如在行动党投下一枚炸弹,震撼了整个政坛。

Saturday, August 14, 2010

为啥舍传统取辣妹

马新两地的中元节及盂兰盆节,近年来出现越益“清凉化”的趋势,上台助阵的女歌手在衣着上出奇制胜,似乎在并斗谁穿得少,谁够性感,甚至有者身穿三点式,要让人的眼睛饱尝冰淇淋。

这样热辣辣的场面,若在夜总会或舞厅出现毫不稀奇,但是,在壮严及以普度众生为主的中元节及盂兰盆节上出现,则令人匪夷所思了!

翻查史绩,我们都知道中元普度是要祭拜无子嗣的孤魂野鬼,让它们也能享受到人世间的热忱,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博爱”的延伸。在结合了佛家的目莲救母故事,亦有助于孝道的宣扬。

所以,一直以来在农历七月举行的中元节,都是以此为主,助兴的歌台节目都是传统大戏及布袋戏。

从宣扬“博爱”至“孝道”,再推广华族的民间艺术,中元节可说是一个具有正面意义的节庆,但却不知打从何时开始,却变成了“辣妹”载歌载舞的舞台。

通俗来言,歌台节目除了娱人之外,也娱孤魂野鬼,即是我们所称的“好兄弟”。有些场合的前两排空着座位,就是为了要让“好兄弟”有个好座位。

我们感到很疑惑的是,为何主办单位一定要重金聘请辣妹上台呢?是为了讨好“好兄弟”?还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信徒及群众?或是为了发扬热辣文化?

道教总会对辣妹的演出,也认为很不恰当。亮丽女孩唱唱流行歌,还可说是顺应潮流,投年轻人所好,但鼓励女歌手穿少少,则有变相之疑了!

布袋戏及传统大戏,不论是来自潮州、福建或广东,都是华族的民间艺术,也难得我们有中元节这个节日,可以将之推广及发扬,为何我们宁可舍割却以“热辣文化”取代呢!救救我族子弟,让他们多多接近华族的艺术精粹吧!

Thursday, August 5, 2010

MACC引蛇出洞

反贪污委员会(MACC)最近频频出招,最新一招称之为“引蛇出洞”,目标不是抓貪官,而是要引出向执法人员行贿的人。

这个被喻为撒大网捉小鱼的新招式,据称散布在各处,其独特方式是委派MACC捉贪人员混入各领域,乔装成交警、农夫、建筑工人等等,以逸待劳的诱使行贿人士“上当”。

有人对MACC此举,持有两种说法。

其一,这些领域的执法者原本都是清廉的,只不过是你们这些行贿者多番引诱,才令到他们变成贪官。这种说法,难免有“官官相护”之嫌。

其二,要劳动MACC的人在场监视,才能阻止贪污,这也证明了这些执法者有许多都是贪污的。这种说法,是民众的一般反应。

其实,对许多驾车者来言,要分辨一名交警是否贪污,并不难。如果有一天你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被交警截停时,你可能面对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通常是这样的:当你停下车后,首先当然要交出驾驶执照。之后,他有意无意的拿着笔又拿着簿子,好像要准备抄下一些东西似的。再之后,他又“提醒”甚至语带恐吓的说,你闯红灯可要罚款300大元啰!总之他的行动慢多拍,但又不敢明讲,好像故意给人机会,让你有所反应。

第二种情况:你停车交出驾驶执照后,他二话不说,立刻拿出簿子抄写你的驾照及车牌等详情,之后给你一张传票。他不会多话,动作也相当快。善意者可能只会提醒你,以后不要重犯。

MACC这次耍出的“引蛇出洞”新招,正是看透了第一种情况的可能结果。日后如果你遇到的是第一种情况的人,而你又经不起“引诱”的话,你就是MACC要引出来的小蛇了!

Wednesday, August 4, 2010

80后男女

最近在电视上,看到一对已踏入谈婚论嫁阶段的中国情侣,为了购置新居建爱巢而闹意见,结果两人分手收场,一段大好姻缘化为乌有。

爱情不再是“有情饮水饱”,尤其是对80后中国男女来说,结婚的最大保障,乃是必须要有一间屋子。这个现象,非常现实。

正如电视节目的这对情侣主角,女方坚持在结婚之日,一定要有一间屋子。她的家人甚至宁愿出一半钱,共资购买一个公寓单位给这对新人。但是,男方却“尽显骨气”,声称要靠自己的努力,不要靠外家,要求女方给他两年时间,让他挣钱买屋。

最后,女方等不及,结识了另一个已买了屋子的男友。男方不愿放手,于是将事件搬上电视,成为一段真人真事的故事。

节目的终结是:女方不愿再空等,在她坚决分手之前抛下了一句“我不会为了一间屋子而嫁给他人,但我却不会嫁给一个没有屋子的人……”。看到这个结局,不胜唏嘘万分!

回头看看大马的情况,我们的华人子弟虽然不像中国情侣那般的“现实”,但是80后的他们,却倾向迟婚,甚至无胆闯情关,结果越来越多的超龄王老五宁可花钱“购买”越南新娘。

最近的一则报导,反映了这个实况。这些迟婚者,不少都是受过高深教育的专业人士。他们最大的败笔,是因为怕羞、自卑及工作太忙而错失了爱情的黄金时间,最后被逼追上新加坡潮流向婚姻介绍所求娶外埠新娘。

这些年来,若你有注意身边的一些亲友,不难发现一个怪现象,那就是“读得多书”的华人子弟,通常都是迟婚的一群,正如上述的专业人士就是实例。至于那些“读书不多”的,反而早熟早婚,中学毕业后不久,就奉子成婚。

不过,这些少夫少妻的婚姻关系,往往只能维持二三年,最终大多数都是离婚收场,造就了无数的单亲妈妈。

这是华社生活写照之一,但你又能如何?无奈矣!

Wednesday, July 28, 2010

甲首長緋聞案之冠英坐牢

林冠英紧咬不放
傳單惹禍被提控

1994年8月传出马六甲首席部长阿都拉欣涉嫌与一名15岁末成年少女有染后,震撼全国之余更引起政敌的追击。时任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乃是紧咬此案不放的其中一名民主行动党领袖。

在重重压力之下,阿都拉欣当时不得不辞去首席部长及巫青总团长等官职及党职,而被指涉案的15岁少女,也因此被警方扣留调查。

少女被扣初期,家人严禁探访。她的外婆班迪阿末(时年62岁)终于找上了林冠英,并在林冠英协助之下向警方报案及安排召开记者会,痛诉警方的不是。

班迪的第一次现身,顿时成为注目人物。她促请警方让她与家人能够探望孙女,但却不能如愿。

在寻求探望孙女及过后孙女被送入少女改造所的过程中,班迪一直都获得林冠英的协助。林冠英也通过时任行动党署理主席卡巴星,向法庭代班迪为孙女申请人身保护令。

事发两个多月后,时任总检察长莫达于1994年10月21日宣布调查结果,表明由于没有足够证据,所以不能将被指与未成年少女有染的阿都拉欣提控上法庭。

总检察长的宣布,还了阿都拉欣一个清白,不过,这个宣布也引起全国哗然,林冠英对此事更是加以痛斥。

1995年1月19日的晚上,林冠英在马六甲帝王酒店举行的政治座谈会上左右开弓,一方面指责大马的法律持有“双重标准”,没有将阿都拉欣提控上法庭,另一方面不满法庭谕令扣留少女3年而不是阿都拉欣。

16天后的2月4日,林冠英又在另一场座谈会上,印发传单指“受害者被囚禁”。林冠英的言论及举止,惹上了官非。执法当局于1995年3月1日采取行动,派出警员到民主行动党总部逮捕了林冠英,并于当天下午2时将林冠英带上法庭,面对触犯煽动法令与印刷及出版法令的指控。

1996年1月29日,备受瞩目的林冠英案,在马六甲高庭开审。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将林冠英面对的两项指控同时聆审。

林冠英面对的两大罪状是:

罪状一:1995年1月19日在马六甲帝王酒店举行的“真实故事”座谈会上发表以下言论:

◆表示不满意马来西亚有“双重法律标准”,指前甲州首席部长阿都拉欣涉及强奸案却未被控上法庭,虽然总检察长已表明阿都拉欣没有涉及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案件。

◆表示不满法庭判决,投诉阿都拉欣在15岁少女绯闻事件中未被提控,而少女反遭扣留3年。认为事实上阿都拉欣应该坐牢而不是相反的将违法者释放。

上述言论具煽动性,意图引起人们产生煽动情绪,或对马来西亚司法公正有所不满,因而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15条文第4(1)(B)项,并可在同法令第4(1)项下被判。此条文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罪状二:在“真实故事”座谈会上分发传单恶意发表虚假资料,触犯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传单上关键性字眼是指该少女“被囚禁”(DIPENJARAKAN)。此罪名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这宗案件引起特别关注,乃因在联邦宪法之下,倘若一名国会议员被判坐牢超过一年或者罚款超过2000令吉,就会失去担任国会议员的资格。

当年的林冠英年方36,被视为民主行动党的新一代领袖。他自1986年开始连续三届担任马六甲国会议员,也担任行动党社青团团长及副秘书长之职。

如果他面对的指控罪名成立,对他的政途必然带来深远的影响。因此,当他的案件开审时,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


扣留非囚禁
冠英被控兩罪

1996年1月29日,时任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被控触犯煽动法令及印刷出版法令两大罪状的案件,开始在甲州高庭开审。

控方在开审3天内已传完证人供证,而这些控方证人都是警员。他们的供词都是集中于警方如何取得当晚座谈会的详情及如何向林冠英录取口供等。

其中一名控方证人是政治部警探。这名警探是于1995年1月19日晚,在上司指示之下与4名同僚出席林冠英的政治座谈会。他负责将林冠英当晚的讲词全部笔录,过后再将笔录的资料用打字机写成报告交给警察总部。

这名警探的供词直指林冠英在45分钟的演讲中,分别谈了性丑闻、贪污、金钱政治及征用土地等问题。

“在谈及性丑闻时,林冠英对前甲州首席部长阿都拉欣没有因丑闻而被控上法庭,显示大马的法律出现双重标准。”

警探的供词也指林冠英对法庭将15岁少女扣留3年的判决表示不甘心,而且还说应该入狱者是阿都拉欣,但是反而受害的15岁少女未经审讯就被关起来,触犯法律者却获得自由。

“林冠英也对阿都拉欣没有被控上法庭的事表示不甘心,因为总检察长说阿都拉欣没有涉及未成年少女的案件……。”

另一名负责录取供的助理警监,供证时也表示林冠英是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录取口供。林冠英当时表明对“真实故事”座谈会分发的传单,负起全责。

审讯的其中一段“高潮”,是当时任甲州刑事调查主任莫少雄助理总监在庭上供证之时。

莫少雄在供词中,承认绯闻案中的15岁少女在警方的口供书中,透露她与阿都拉欣有性关系。

莫少雄是在辩方律师卡巴星的盘问下告诉法庭这段警方口供书内容。他初时只答称“她与阿都拉欣有不可告人之关系”,不过,当法官询问所指的“不可告人之关系”的含义时,莫少雄直接是“有过性关系”。

也是阿都拉欣绯闻案的报案人兼查案警官的莫少雄,在供词中表示警方曾录取40名证人的口供,同时也寻求两名法医及医药专家的协助。

警方从各角度调查此宗绯闻案时,也援引刑事程序法令112条文传召阿都拉欣录取口供,而阿都拉欣在口供书中否认与有关少女有不可告人之关系。

莫少雄告诉法庭警方没有获得其他直接证据,以支持该少女口供书中所指的她与阿都拉欣有性关系,而少女也没有对阿都拉欣报案,却有对其他14人报案。

这名高级警官表明,该名少女只是被警方录取口供,不是正式报案。报案的人,是他本人。他是于1994年8月29日,就媒体指阿都拉欣涉嫌与未成年少女有染的报导向警方备案。

阿都拉欣的调查报告书过后通过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交给总检察长,事后总检察长因基于证据不足而没有提控阿都拉欣。

承审法官对莫少雄的这番供词,提出他的疑问。法官问:总检察长不提控阿都拉欣,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是没有证据?莫少雄答:是因证据不足!

莫少雄也声称警方没有囚禁该名少女,警方只是在监护之下将少女收容在武吉阿曼一间舒适的房内,没有囚禁在扣留室和锁上房门。

少女也没有报案指遭监禁,同时也没有举报被不合法扣留。警方有获得少女父亲的书面批准书,以便在调查期间让警方收容她。

他在供证中也解释“扣留及囚禁”之别。如果一个人被扣留在警局,不一定就需要关入扣留室。在政治座谈会上分发的传单所提及的“受害者被囚禁”,应是指一个人已被法庭定罪及裁决,送入牢狱中。至于辩方所指的“非法扣留”,是不依照法律或由不受法律承认的人士所进行的扣留行为。

少女承認識首長
不為人知的關係

前马六甲州首席部长阿都拉欣绯闻案中的15岁未成年少女,终于在甲州高等法庭现身!

她是于1997年2月27日,在时任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被控触犯煽动法令及印刷出版法令的审讯中,以其中一名辩方证人身份出庭供证。

出庭时已婚及时年18岁的她,在法庭上承认她是于1994年开始认识当时担任首席部长的阿都拉欣,并和他曾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关系”(perhubungan sulit)。

她的供词与较早前控方证人莫少雄助理总监的供词吻合。莫少雄在被辩方律师卡巴星盘诘指何谓“不为人知的关系”时,他曾声称是指“有发生性关系”。

这名少女在法庭现身时,是以成年人身份供证,不过,承审法官取得卡巴星律师意见后,认为少女的身份仍然应该受到保护,故此当时采访这项新闻的记者,都被谕令不得在报导中提及少女的名字。

少女的供词重点,集中于她是否有被囚禁的指责。她接受控方反盘诘时表示知道父亲曾授权警方看管她。她被安置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期间,获得警方的礼待,拥有一切的便利,也被准许回家拿衣服。

她也声称她没有被安置在监牢或是被上锁的房间,反之她是住在一个舒适的房间内。

当时正等候应考初中检定考试的她,也获得武吉阿曼一名警官刻意安排让他的一名儿子到来教导她,最终她在考试中成功过关。

不过,她在接受辩方律师卡巴星的盘诘时,承认在武吉阿曼期间受到警方的限制,不能走出有关居住的范围。她也承认曾被送往森州林茂的改造所,并在该处住了两年,完全不能外出。

她告诉法庭曾有一次逃出改造所,不过在约十分钟后她又被捉回去。在逃出前,她已在改造所住了四至五个月。

再度接受控方反盘诘时,少女声称本身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提出申请要到改造所接受庇护的。至于她为何要逃走,是因为她要好的朋友两次探访她后,才有逃走的念头,并没有其他的意图。

辩方的另一名证人,是该少女的外婆班迪阿末。她告诉法庭她是在1990年9月认识林冠英。当她的孙女被武吉阿曼警方扣留后,她于1994年9月7日找上了林冠英,要求帮忙。在此之前,她曾向亚罗牙也警方报案找寻孙女。

报案的第二天,她在林冠英陪同之下,于9月8日前往武吉阿曼探望孙女。她是一个人进入警局内,林冠英则在外等候。她说孙女告诉她,说她(孙女)已经被强奸,同时也诉说她被警方囚禁。

控方副检察司进行反盘结时,指责这名证人说谎,因为在去年12月10日的审讯中,班迪本身曾表示孙女不曾这样告诉她。

这时法官也插口表示,如果情况如其孙女所说受到警方良好礼待,她不可能会向外婆说她被监禁的。

不过,班迪坚持表明孙女确实如此告诉她。当副检察司欲进一步继续发问时,班迪突然晕倒,由在场者扶出庭外。她在法庭供证只数分钟,事后法官询问副检察司欲发问的是何问题时,在确定之后才表示班迪作为证人的角色已正式完成了。

控辩双方完成传召证人后,进入陈词阶段。林冠英的指控是否有罪,法官会在陈词后作出定夺。

冠英兩罪成立
上訴被判坐牢

经过约四个月的陆续审讯,马六甲高等法庭于1997年4月28日,针对时任甲市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被控触犯煽动法令及印刷出版法令的案件,作出宣判。

承审法官判决林冠英的两项罪状的罪名成立,首项罪状罚款1万令吉,次项罪状罚款5000令吉。倘若没有缴付罚款,则分别以6个月及3个月坐牢代替。

林冠英过后付还有关罚款,无需坐牢。不过,他面对的另一个局面是,一旦他上诉失败的话,他将会面对丧失国会议员资格的后果。

根据联邦宪法第48(1)条,任何议员被法庭判决坐牢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有关议员将丧失议员的资格。

较早之前,承审法官曾针对林冠英的两大罪状,作出一番铨释,随着宣判林冠英表罪成立及必须出庭答辩。

林冠英在“真实故事”座谈话上指责“大马有双重法律标准”的话法,法官认为林冠英指“总检察长没有提控阿都拉欣而同时扣留当时15岁女害人”的“双重法律标准”,已使到一些民众不相信我国有公正,进而对我国司法机构失去信心。

法官也认为林冠英的谈话已超过了应有的限度,而总检察长“没有提控阿都拉欣”也只不过是根据法律作出的决定。

针对林冠英在传单上指责“少女被囚禁(dipenjarakan)”的字眼,法官认为“受害者被囚禁”的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受害人(15岁少女)只不过是被扣留在改造所内,而不是囚禁。

“从被告(林冠英)在整个句子应用的dipenjarakan的意思,明显是指被送入监牢囚禁,因为另一段的说话是‘罪犯被放过’,这两句话的意义明显成对比。”

林冠英不服高庭判决,上诉到上诉庭,要求减轻罚款至2000令吉以下。与此同时,控方也提出反上诉,要求加重林冠英的判决,并以公众利益、林冠英的社会背景及地位要求上诉庭撤消罚款,改判坐牢。

1998年4月1日,以斯里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宣判驳回林冠英的上诉,并裁决撤消林冠英的罚款,改判两项罪状坐牢18个月,惟准许刑罚同时执行。

上诉庭表明是经过衡量后,同意控方的要求,认为罚款判决过轻,并也认为林冠英在此事件中负有刑事责任。三司也表明法庭有必要阻止任何攻击司法的行为,故此撤消高庭裁决改判坐牢。

林冠英的坐牢判决,上诉庭原本裁定即日执行,不过,较后在代表律师卡巴星申请之下,上诉庭准许暂缓执行,并同意让林冠英以2万令吉保外,等候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四个多月后,联邦法院于1998年8月25日作出宣判,裁决驳回林冠英的上诉,同时谕令林冠英从即日起,送往加影监狱服刑18个月。

随着这项判决,林冠英已失去国会议员的资格,同时他的会计师执照也被褫夺。

林冠英被押往监狱前说了一番话:“我虽然被扣上手铐,但不会感到羞耻,反而是一种难得的荣誉,因为我是为正义而斗争……。我只是为了协助一个马来少女,但是却要面对这样的判决,我也无话可说了……。”

时光飞逝!1999年8月25日,林冠英出狱了!这一天当他步出加影监狱时,获得众多行动党党要的迎接。重获自由的林冠英,看来消瘦许多。

在5年内不得参加选举的林冠英出狱的第一句话是:“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要和家人好好的相聚及好好的休息一番。我虽然无法在这届大选中上阵,但我会为行动党的其他侯选人助选,继续为民主斗争……。”

少女反口指被逼
冠英垃欣被愚弄

1994年掀起的“甲州首席部长阿都拉欣绯闻”风云,随着阿都拉欣讨回清白重返政坛拼搏及林冠英被判坐牢18个月后,已告一段落。

不过,在1999年11月2日这一天,被指涉及“阿都拉欣绯闻的15岁未成年少女”突然通过邻居召开记者会,声称她是“因为受到多方面的强迫而撤谎承认与前甲州首席部长阿都拉欣有染”。

这名少女诺哈雅蒂已是20岁的少妇,她是在时年28岁的丈夫苏莱曼陪同之下,在马六甲一家酒店亮相,讲述5年前她所面对的处境。

她这次现身,主要是因为约一周前(10月29日)当前副首相安华的鸡奸案审讯进行之际,她的绯闻事件在法庭上被重提。

“我以为过去的性绯闻事件己经平息,但是却在安华案件审讯中被人提起。我认为我有负任及有必要加以澄清及讲出实情,以保护我的家人。我不愿我的家庭被牵涉在内。”

她在记者会上宣读一份于1998年9月2日向宣誓官作出的宣誓书时声称:“当年我是被马六甲一间中学的一名教师、一名医生及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一名警官强迫,承认与前甲州首席部长有密切关系。我在此澄清,我并未与阿都拉欣有染。”

“我在法庭承认与阿都拉欣有关系,是被该名中学教师所强迫的。我知道这次的声明,可能涉嫌给假口供及有藐视法庭之嫌,但是,我愿意面对一切的后果。”

“我承认有见过阿都拉欣,不过我见他的目的,只是要求他为我的教育费提供金钱上的援助而已。”

诺哈雅蒂是在1996年被送入森州林茂少女收容所,随后于1998年与丈夫结婚,育有一名6个月大的儿子。在1995年,她曾生下一名女婴。

她的宣誓书是当她在收容所内,在姐姐的协助下完成,内容讲述她被扣留在武吉阿曼的情况。她也讲述曾被带往会见时任首相马哈迪医生及接受警官问话的经过。她在武吉阿曼扣留50天后,才被送往少女收容所。

在收容所期间,她的外婆到来探访她。“我有告诉外婆我与阿都拉欣的关系是被人捏造的,我是被迫承认与阿都拉欣有染。我与外婆的关系,向来都很好……。”

诺哈雅蒂亮相的翌日,她的外婆班迪及舅父沙比里在林冠英陪同之下,在记者会上对孙女所说的话,深感震怒。

这名时年67岁的外婆痛斥这名孙女时说,“我们不相信她说的话。她背叛了我们给她的爱,我对她的所作所为,感到又羞耻又愤恨。”

她声称不明白孙女为何会作出这份宣誓书,并表明会巡回全国讲解此事。她更指责孙女忘恩负义,忘记了林冠英当年给予她的协助。

班迪回忆当年情景时说,孙女在15岁那年告诉家人有关她的遭遇,而因为此事她于1994年8月间被警方扣留。“当时警方不准我探望她。在无法可施之下,我只好向林冠英求助。”

陪同班迪会见记者的林冠英,显得无可奈何的说:“我为了此事,展开了5年的斗争,现在她却否认了一切。当我说我对此事感到非常厌恶之时,你们可以理解我的感受。对于此事,我再也不要发表任何声明了!”

这段峰回路转的局面,当时有评论员指这名少女的否认,对于阿都拉欣及林冠英来说,就好像命运和他们开了一场玩笑。

假如当年这名少女不作出这一切的指责,阿都拉欣应当不会下台,并在政治上应有更大的作为,而林冠英或许也不会因此而入狱。

当然在政治意义来言,阿都拉欣和林冠英的损失是最惨重的。而少女也付出了代价,在改造所内度过了数年的青春。

Saturday, July 24, 2010

数字讲真话

贸消部长果然智慧过人,以数字说服餐饮业者与小贩业者,不会因为白糖每公斤涨价25仙而提高饮食价格。

据他宣布的价格表显示,一杯原本售价1.00令吉的咖啡乌、薏米水、椰水、豆桨水等,在白糖起价后成本只是提高1仙,即售价应是1.01令吉。同样的,一碟5.00令吉的鸡饭成本也只提高了2仙。

这一系列的物价数字,说明一个事实,就是即使津贴取消以致每公斤白糖价格须调升25仙,惟其所造成的影响乃是微不足道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取消津贴有理,但倘若餐饮业者与小贩业者趁势提高售价,就是无理了!

不过,我从部长宣布的价格表中,倒很想知道在八打灵再也及吉隆坡那一间华人餐馆或咖啡店可以买到一杯1.00令吉的咖啡乌,或也是1.00令吉的薏米水、椰水和豆桨水。

我怀疑部长的价格表,若不是来自甘榜就是来自嘛嘛档。据我本身的经历,在一般的华人咖啡店,已找不到1.00令吉的薏米水或豆桨水了。即使我order的薏米水是panas兼 kosong(热及免糖),也要收我1.40令吉。

在处理另一个因取消津贴而每公升售价提高5仙的Ron 95汽油的课题上,也显露了贸消部长的另一半智慧。

为确保只有本国人才能享受到Ron 95汽油提供的津贴,外国汽车一律只能加添价格较高的Ron 97汽油,致于如何确保外国车辆不会鱼目混珠的加添Ron 95,部长却把球踢给汽油站业者,讓不是執法者負起執法的責任。

正如部长所说,国内有三千多家汽油站,而贸消部只有千余名执法官员,不可能每家汽油站都派有官员在旁监视,所以,责任就落在汽油站业者身上了。

汽油站业者无奈,是你阁下之事。若然被发现售卖Ron 95汽油给外国车,除可被罚款25万令吉之外,营业执照也随时会被吊销呢!

Friday, July 16, 2010

重典降罪案症候群

我们的立法者最近似乎患上了“重典降罪案症候群”,举凡遇到一些罪案高居而又无法将之降低时,往往只懂得修改法令,以期加重刑罚,达到减低或阻吓罪案的发生。

这样的案例,俯拾皆是,而最新的一宗,乃是修改放贷法令,加重阿窿和跑腿的刑罚,从原本的2万至10万令吉罚款提高到25万至100万令吉。

阿窿恶行,罄竹难书。立法者这次将罚款提高10倍,显得情况已达到“乱世”地步,所以只有动用“重典”,看你阿窿还敢不敢胡来。

据《维基百科》诠译,“治乱世用重典”是一种刑事政策的观点,在犯罪率提高的情况下,认为降低犯罪的最直接作法就是提高犯罪成本,亦即提高刑度,而这也正好反映了我们立法者的心态,更彰显了他们对重典效应的迷信。

其实,我们的一些法令确实够严峻。以翻版法令为例,凡收藏或贩卖3片或以上翻版光碟者,每一片罚款从至少2000令吉至最高两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曾有贩卖翻版光碟者被罚款超过百万令吉,但是,贩卖翻版光碟活动并无因此而消失无踪!

再看看我国最严厉的毒品法令。凡贩卖超过15克海洛英者,刑罚是死刑。但是,贩毒活动仍然猖獗,还是有人不怕死。

车祸高居不下,立法者要将300令吉交通违例罚款提高至1000令吉。虽然此举事后被撤消,但已将立法者的心态揭露无余。

无可否认的是,阿窿的胡作非为,已达到令人忍无可忍的地步,但提高刑罚是否就能令阿窿收山不干,这只是立法者一厢情意的想法。

向阿窿借钱的人,都是走投无路的人,正如俗言所云:“有头发谁想做癞痢”。问题的关键在于阿窿收取的利息惊人,若能从此点切入,严管合法借贷公司的利息,让有经济困难者在解决燃眉之急之余,又能依据合理的利息摊还的话,这才是杜绝阿窿之法。

Saturday, July 10, 2010

嗡嗡之音盖世杯

四年一次看世界杯电视直播,刺激精彩之余应该是令人赏心悦目的, 但是今年的情况与往年不同,加多了一个刺耳的“嗡嗡”之音,在90分钟不停地刺激之下,令人变得心烦意燥。

这些“嗡嗡”不绝之音,原来是发自主办国南非的一种乐器,称之为Vuvuzela。不要小觑这个细细长长的乐器,它发出的“嗡嗡”之音,足可把球场的欢呼声全都掩盖了(有可能是众球迷因为忙着用嘴巴吹,所以发不出欢呼之声)。

有记者把Vuvuzela的中文名翻译为“嗡嗡祖拉”,显然是取其嗡嗡之意,贴切得很。

我绝对没有岐视这种乐器的意图,但是在“嗡嗡”之音刺激之下,又不得不讲出我心中的感受。

打从球赛第一天开始,我就开玩笑的告诉一起看球赛的儿子:“这种烦人之音,应该是南非球迷扰敌之计。”也许是巧合,最先出场迎战的南非,果然旗开得胜。

据知,Vuvuzela传统上来说,是取自大羚羊的角,它的用途是用来传呼村民出席集会,有如战场上的号角一样。

若是单独吹奏,其声如大象呼叫,但若是集体吹奏,则有如成千上万的群蜂疯狂般的嗡叫,人的耳膜也差点被刺穿。

据专家说,Vuvuzela发出的噪音高达130分贝,相等于飞机的噪音。它在体育场内甚至可以变成“隐形武器”,只须15分钟就可令人迅速失去听觉。

也幸得这次世杯在南非举行,正好让世人了解Vuvuzela的威力。

电视直播虽然将嗡嗡噪音过滤了,但是电视机前的你和我,同样受到噪音的折磨。我倒很佩服现场的球迷,似乎对这些噪音无动于衷,可能这就是世杯疯狂,球迷也疯狂的写照吧!

Wednesday, July 7, 2010

首席部長之緋聞案

報導揭緋聞
拉欣辭官職

16年前,《马来西亚前锋报》的1994年8月23日封面头条报导:马六甲首席部长阿都拉欣将会因私人问题而辞去巫青总团长之职!

这则新闻即刻震撼全国,因为以阿都拉欣当时的地位及身份,众人难以理解为何他会因“私人问题”而辞职?

当年的阿都拉欣,年轻有为,自七十年代参政后政途直摇而上。他于1982年担任马六甲首席部长时,年龄才32岁,被喻为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首席部长。

他在1993年11月举行的巫青团大会上,击败森美兰州州务大臣依沙中选为巫青总团长,更上一层楼,并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巫统的地位。

所以,不论在官途或在党内,他的前景如日中天。若他以“私人问题”引退,众人都好奇倒底是怎样的“私人问题”逼使他不得不退?

这连串的疑问很快就有了答案。其中一个“私人问题”是他被传与一名15岁未成年少女有染,另一个“私人问题”是他被指“拥有不寻常的财富”。

阿都拉欣对这些传闻极力否认之时,也坚决表示不会因为谣言而辞职。尽管如此,情况的转变令他难以招架。

一方面,15岁少女的身份呼之欲出。最初表示没有接到投报的警方,最终在8月29月接获投报(报案人身份保密,不过,在法庭审讯中证实报案人是时任甲州刑事调查主任莫少雄助理总监),于是采取行动扣押少女调查。

而另一方面,巫青团也施加压力,要阿都拉欣暂时交出巫青总团长的职权。时任首相马哈迪医生也表示非常关注这些传言,表明将会详加调查。

警方扣押15岁少女调查期间,她的家人一概不得探望。少女的外婆月余不见孙女,不免牵肠挂肚。

最终,这名时年62岁的外婆班迪阿末,在求助无门之下找上了时任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兼民主行动党社青团长林冠英。

班迪在两名儿子陪同下,于9月7日由林冠英安协助,先到马六甲警局报案,然后被安排在八打灵再也行动党总部会见时任行动党秘书长林吉祥,在记者会上哭诉警方不准她与儿子探望孙女的经过。

班迪和该名15岁孙女,关系不只是外婆孙女般简单。少女的母亲(即班迪的女儿)生下她三个月后就逝世,接下来的日子就由班迪“外婆兼母亲”抚养她长大,直至她12岁才交回给她父亲。

班迪和孙女感情深厚,而这名外孙女一向来都称呼她为Mak(妈)而非婆婆。班迪在记者会上流泪说:“她母亲逝世后,我就一手把她养大,她要去吉隆坡时我还交代她一切要小心……。我不知道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我感到很羞耻……。”

与此同时,巫青团施予的压力,令到阿都拉欣陷入“四面楚歌”的局面。以署理总团长纳兹里为首的巫青团,于9月6日终于开声,要他暂时交出巫青总团长的职权,直至调查工作完成为止。

最终阿都拉欣不得不低头,他会见时任副首相兼巫统署理主席安华后,同意交出职权,暂由纳兹里代任,成为在巫青历史上担任最短时间的总团长,为期只约10个月。

两日后(9月8日),巫统最高理事会开会同意阿都拉欣暂时卸下所有的党职与官职,包括甲州首席部长、巫统甲州联委会主席、甲州国阵主席等,直至他与未成年少女有染的调查完成为止。

这项决定是由时任首相兼巫统主席马哈迪宣布。他表明,如果阿都拉欣被证实有罪的话,巫统将会采取行动对付他,倘若证实他是清白的话,巫统准许他恢复官职及党职。

马哈迪当时的口吻异常强硬。他声称:“如果调查证明阿都拉欣有错,政府必须对他采取行动,即使他是巫统的巨人亦在所不惜……。”


嫌涉与15歲少女有染
總檢察長無證據提控

阿都拉欣在面对重重压力之下,终于辞去官职及党职包括马六甲首席部长、巫青总团长、巫统甲州联委会主席及国阵甲州主席等。

当时有报导分析,指阿都拉欣的下台,是有人刻意揭发他的丑闻传言,以达到政治目的。

辞职后的阿都拉欣,等候两大指控的调查结果。两者的“与15岁未成年少女有染”及“拥有不寻常的财富”指控,尤以前者最令人关注,因为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少女同意与否,在法律上都被可被治予强奸罪。

调查终于有结果了!1994年10月21日,时任总检察长莫达宣布:“我没有足够证据把涉嫌与未成年少女有染的前马六甲首席部长兼巫青总团长丹斯里阿都拉欣控上法庭。”

莫达声称他是在详研究这宗案件,并且确定警方已经进行了全面调查之后,才作出这项决定。

他承认警方在调查此案时,阿都拉欣的嫌疑很大,但是,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之下,怀疑并不能构成有力的提控理由。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录取了42人的口供,包括该名少女、她的教师与朋友及阿都拉欣。化验部的鉴证组专家及两名医药专家也协助调查此案。

“警方在调查中获得的间接证据不足以在刑事法典376条文下提控阿都拉欣强奸罪,也不足以1973年妇女及少女保护法令第16条(一)(一)下提控他。在此情况下,我决定运用联邦宪法赋予的裁决权,决定不对阿都拉欣作出刑事提控,同时指示警方终止调查此案。”

阿都拉欣终于讨回清白了,不过,这名15岁少女被指遭强奸的案件,并没有落幕。据事后惊人揭露,她曾被15人强奸,而且还怀孕两个月。

从1994年12月8日开始至1995年11月11日,共有15名青少年陆续在马六甲及麻坡法庭被提控,罪名都是被指强奸这名15岁少女。

这些被提控强奸罪名的青少年,被指在1994年期间在不同的日期、时间及不同地点犯案,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在此法典下被定罪者,可判监禁最低5年及最高20年,同时法官也可对被告施加最高24下的鞭笞。

这些被告在面对控状时,都承认有错。他们也都获得轻判,有者守行2年,有者守行3年。

阿都拉欣面对贪污案的指控,于1994年11月28日被带上马六甲高等法庭。约一个月后的12月2日,他又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没有呈报财产的罪名。阿都拉欣对这些指控,都否认有罪。

他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身为行政官员(即甲州土地分割委员会主席)犯下贪污罪行,参与拟定一项与他本身利益有关的决策,批准达雅密公司的申请,将柏灵玉区902号土地分割为两段,并将其用途由农业改为商业,触犯1970紧急(必须权力)法令第2项(1)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他身为甲州首席部长,以上述同样手法将武吉卡迪区1727号土地从租赁转为马六甲传统地。

一年后的1995年11月28日,案情峰回路转,总检察长莫达告诉高庭,声称主控官发现新的证据,所以他决定撤消此案的控诉。而在吉隆坡地庭的案件,也于1996年1月17日被总检察署撤消。
遭两案缠身的阿都拉欣,终于获得全面的清白。

1996年1月16日,巫统最高理事会一致议决准许阿都拉欣恢复巫青总团长之职。巫统主席马哈迪当时说:“法庭已作出最后判决,阿都拉欣已获得清白。巫统最高理事会唯有作出决定,把职位归还给他,因为这是他所应享有的权力……。”

讨回清白的阿都拉欣离开巫青团14个月后,于1996年1月22日宣布重掌巫青团,继续展开他的另一轮政治抱负。


拉欣讨回清白
政途坎坷難行

阿都拉欣终于讨回清白了!

总检察长莫达宣布没有足够证据提控他与15岁未成年少女有染,及撤消对他的贪污指控后,阿都拉欣也获得巫统同意,重返巫青团恢复总团长职。

自认含冤莫白14个月的阿都拉欣,重掌巫青之后,首要任务是要重振他的个人地位及声望。复职后的他,立刻巡回各州巫青团,准备为1996年10月举行的巫青团选举铺路,再度冲刺!

1996年2月3日他在槟城巫青团的集会上,讲述他如何渡过14个月的黑暗日子时,形容在这段日子里他饱受世态炎凉的煎熬,精神更是受尽折磨。“如果当时我定力不够,随时都会被逼疯了!”

他痛心以前最好的朋友及战友,纷纷远离他而去,家里的子女不论在学校上课或在食堂吃东西也受到异样眼光,行动极之不便之余更是处处受到监视。

他也形容这段日子过的是“国际罪犯”般的生活,事后,时任副首相安华还向他请教如何冷静应付艰难局面。他的回答是:忍耐!

“当我身居高位时,身边受到一班朋友的包围,赞美之声不绝于耳,话未说完就得到喝彩。但是,当我遇到困难时,这些好朋友及战友却消失无踪,受尽奚落……。”

阿都拉欣对朋友的落井下石,深表痛恨。在一次的专访中,他如此形容:“政坛是最现实的。当你有名誉权势时,所到之处,无人不尊。几乎每一个围挠在你身边的人,都会把你捧上天高。这种所谓的友谊,实际上是物质维系着彼此之间的交往。

“当你卷入麻烦的漩涡时,平日所谓的朋友突然间鸡飞狗走。你所做的一切,在这些人眼中已经不再伟大。平时吃吃喝喝的朋友,还会落井下石,暗中策划更多打击你的行动,非得把你打得万劫不复,永无翻身之日不可……。”

阿都拉欣结束全国巫青巡回访问后,又将火力集中在巫青团代表的身上。很明显的是,阿都拉欣并没有放弃捍卫总团长的努力。

实际上,阿都拉欣复职以来,由始至终都没有轻言放弃寻求蝉联总团长。他反驳其他异议者说:“我不是过渡时期的巫青总团长。”

当距离巫青大会(1996年10月9日)举行的日子越来越近之时,阿都拉欣的动向也越益明朗。他在四月间接受访问时毫不讳言的说:“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或任何阻碍因素,可以限止我寻求蝉联的权利。”

巫青大会终于到来了!在这一次的总团长竞选之中,出现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五角混战,阿都拉欣寻求蝉联已是意料中事。

五角战的候选人除了阿都拉欣之外,其余四人是森州州务大臣依沙、乡村发展部长安努亚、巫青团宣传主任阿末查希及名不见经传的阿都拉曼末沙烈。

投票结果,阿都拉欣只得103票,比起当选总团长阿末查希所得的199票,相差甚距。

阿都拉欣蝉联失败了!他当年在巫青的影响力,已越益式微。反而竞选副总团长的希山慕汀(时任国际贸易及工业部政务次长)的势力强大,以热门姿态胜出。

落败后的阿都拉欣,政途变得坎坷。政治分析员认为,他的末落与他惹上丑闻与官司脱离不了关系,而他蝉联失败,正是这些案件引发的作用。

政坛是很现实的。失势后的阿都拉欣曾一度要从巫统阿罗牙也区部转移到甲市区部时,却受到党员的反对,甚至议决不准阿都拉欣加入任何的支部。

尽管如此,阿都拉欣还是展现了他的坚韧,雄心勃勃再战政坛。他选择在甲市区部重振雄风,三次挑战甲市区部主席,但是三次都告失败。

2004年9月,阿都拉在巫统改选中终于“翻身”,在极不看好的情势下中选为最高理事,为未来的日子铺路。

2008年6月他接受专访时,扬言要竞选巫统副主席职。沉浸政坛廿多年的阿都拉欣能否如愿,无人可答。毕竟在政坛上,任何事都可能发生!

下期预告:前甲州首长阿都拉欣面对的两宗案件被撤消后,恢复了清白。不过,曾紧咬首长绯闻案不放的时任甲市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因为在座谈会上发表的谈话及分发的传单而惹上官非,在煽动法令与印刷及出版法令下被提控。

Sunday, July 4, 2010

有牌杀价

一杯白开水卖60仙,是许多咖啡店“不约而同”的售价,有些业者尚幸稍有良知,只售40仙。不过,不论前者或后者,若以成本估计,这样的售价被称之为“天价”亦毫不过份。

气人的是,明知这样的售价是很不合理,但是,监控国内货品价格的贸消部却无能为力,正如副部长陈莲花在国会说:贸消部不可能在开放的市场中,对每种物品的价格监控得宜……。

政府无法管,监控责任就落在消费人身上。针对这点,副部长又说:我们也不认同一杯白开水卖60仙,但是商家已列出价格表让消费人选择,我们不可能阻止消费人喝水……。

一句“商家已列出价格表”,就把责任推给消费人,原来当官者,可以如此的轻松。不过,以“官”点而论,她说得并没错,因为在1993年价格控制法令之下,只要商家有列出价格表让消费人选择,就不属于违法。

消费人能做些什么?权益在哪?就以白开水为例,消费人能做到的,就是不要在咖啡店喝白开水。至于咖啡店业主,还不是一样挂着“愿者上钓”的价格表。

在这样的法令之下,消费人务必张开双眼,别怕“货比三家”的麻烦,因为稍为不慎,你卖到的货品分分钟都可能是标价特高者。

多年前,我与同行到日本参加NSK课程,临行前日本大使馆为我们饯行时特别再三提醒,千万不可到后巷的“黑店”酒吧寻乐,因为曾有一对大马夫妇到日本游行,在一家酒吧喝了两杯啤酒,结账时竟要马币千多令吉。

这对夫妇心有不甘,向日本当局投诉,调查结果竟是:酒吧有张贴价格表,并无欺骗成份。虽然夫妇力辩看不懂日文,但法令条文既然如此,夫妇俩也只好“含冤莫白“。

可见价格表“威力”无穷,美其名是保护消费人,实际上是容许商家业者走其漏洞,让他们挂着“有牌杀价”牟暴利!

Friday, June 25, 2010

性醜聞之維貞德南

卡巴星國會揭秘
政要自拍色情帶

在印裔社群之中,维贞德兰(D.P.Vijandran)算得上是位出类拔萃的人物。论学术,他是一名执业律师,论从政,他是印度国大党(MIC)总秘书,并中选为巴生加埔区国会议员。

他是党主席三美威鲁的近身爱将,于八十年代在党推荐之下担任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权倾朝野。他是国大党的明日政治之星,政途可谓无量。

1988年8月3日下午3点45分,维贞德兰的白沙罗高原(Damansara Heights)住家被人闯入打劫,四五名匪徒挟持着他的母亲、祖母及侄儿后,劫走一个保险箱。

翌日,维贞德兰前往警局报案。被劫财物之损失没有详述,只是被劫走的保险箱,内藏“非常重要的文件”。

政治人物屋内入贼,并不出奇。警方的调查结果,没有公布,而记者似乎漏了这则新闻,没有报导。一切都显得平静,此案也逐渐被淡忘了……。

约一年后,时任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日落洞国会议员卡巴星,于1989年12月举行的国会会议上,突然提出一个问题。

卡巴星在国会里问:“在1988年年初,国会副议长维贞德兰曾向警方报案,指家中失窃。过后警方也逮捕了四五名嫌犯……。”

他继续问:“据我所知,维贞德兰失窃的东西包括黄色录影带,而这些录影带的主角却是国大党的一位领袖和麦加控股的打字员。据我了解,涉及此案的几名嫌犯已被保释侯审。不过,事隔一年,却未见案件开审……。”

他接着再问:“据我所知,目前有关的录影带是由警方收藏着……。”

卡巴星的揭露,顿时震撼全场,众国会议员对有关的“主角是国大党一位领袖”都深感震惊。

时任副内政部长梅格朱聂于12月6日在国会总结时,答覆卡巴星的提问说:“我不清楚国大党领袖涉及成为黄带主角的案件,我也不知道国会下议院副议长维贞德兰拥有这些录影带而遭人偷窃的事情……。”

副内政部长也说:“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情。不过,既然有人责问,我想警方会进行调查的……。”

四天后(12月11日),卡巴星再度在国会提出维贞德兰涉嫌拍色情录影带的课题。他突然站起身,援引议会常规第十四(一)(L)条款,要求副议长维贞德兰针对他是否在一套色情录影带出现一事,自我解释一番。

当时正在主持国会会议的维贞德兰,立刻指示卡巴星坐下,并要卡巴星停止说话。

此时,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起争执,场面顿时陷入混乱之中。在吵闹之际,维贞德兰运用副议长的职权,下令保安员将卡巴星“带出”国会。卡巴星的一些同僚如沈观仰、巴都及李霖泰加入舌战,有者高喊:会议是不合法的!最终,维贞德兰宣布休会五分钟,接着拂袖而去。

约十分钟后,维贞德兰步入会议厅,再度“请”卡巴星离开下议院。不过,卡巴星毫不退步留在会议厅,坚持要维贞德兰针对他提出的课题作出答覆。

维贞德兰最后说:“卡巴星在国会的行为已经有目共睹,所以我建议由一位部长提出动议,禁止卡巴星出席国会会议,直到本期国会结束为止。”

在反对党高喊“丑闻”声浪中,时任教育部长安华站起身提出动议,而另一位副部长附议及大部份国会议员同意,通过禁止卡巴星出席会议。

此时,维贞德兰指示下议院的记录员,不得将卡巴星所讲的话记录在案。行动党议员见状,纷纷高喊:“这是一宗大丑闻!录影片大明星……!”

在一片喧哗声中,维贞德兰宣布休会五分钟,等卡巴星离开会议厅。约十五分钟,卡巴星就这样,被逐出国会了!


自拍色情帶主角曝光
卡巴星指是維貞德南

时任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日落洞国会议员卡巴星,因为在国会下议院揭发副议长维贞德兰自拍色情录影带,最终被涉案的维贞德兰逐出国会。

不过,卡巴星并不因此而罢休,反而在国会外穷追猛打,揭发更多的内情,誓言要揪出这批色情录影带的狂徒。

他甚至扬言:“事至如今,我和维贞德兰已不能在国会同存了。因此,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卡巴星于1989年12月10日被禁足国会后,就选择在国会外连续数日召开记者会,重复他在国会说过的话。

他声称拥有足够证据,证明维贞德兰有拍摄色情录影带,而且共有11卷之多,每卷带长达两个小时。他也不忘揶揄维贞德兰:“请你们想一想,他录了11卷,每卷需两个小时,由此可见一斑……。”

录影带的女主角,据知共有11名女人,有者是麦加控股的女职员(维贞德兰也是麦加控股主席),有者是电视台的女新闻报告员,甚至据称尚有一名是女上议员。男主角则只有一位,他就是维贞德兰。

卡巴星声称他曾接到一信匿名信,内有11名女主角的名单,其中一名少女因不堪羞辱而自杀。他也针对此事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彻查。

卡巴星重申有关的11卷录影带及两千余张彩色艳照,一直都在总检察长手中,而且他也接获消息,指有关的色情录影带已经被人翻录,并且在市面上流传。

提及维贞德兰家中的失窃案,卡巴星直指报失的保险箱所藏的,并不是维贞德兰报案时所指的“重要文件”,而是他自拍的色情录影带。

“我也知道失窃案投报后,警方于1988年11月逮捕了4名嫌犯。但是,我却收到这4名获得保释候审的嫌犯写给总检察长的信件,询问警方为何还不将他们控上法庭,害到他们日夜挂着嫌犯的罪名。”

卡巴星不断的问:为何案件已发生一年多,警方总是不要提控有关嫌犯?为何警方收到嫌犯要求提控的信件,却一直没有作出回答?

这边厢,卡巴星一面揭发维贞德兰的艳史,一面又将矛头对向警方及总检察署;另一边厢,被指是男主角的维贞德兰也作出反击,声称外间的传言,都是“一派胡言”。

卡巴星被逐出国会的翌日,维贞德兰也受劝告请假,没到国会主持会议。他对有关的指责,一一否认。“我完全否认这些指控……。根本没有这类录影带。这纯粹是选举前的宣传伎俩,它是一派胡言。”

针对卡巴星挑战他一起观看有关录影带,以证实主角的身份时,维贞德兰毫不退缩说:“我接受卡巴星的挑战,和他一起观赏有关的录影带。不过,我要他先拿出这些录影带。”

维贞德兰一边坚决否认涉及色情录影带时,一边也声称会起诉卡巴星,通过法庭讨回公道。

“我的律师已再次发信给卡巴星,他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否认对我作出的指责,否则我一定和他对簿公堂……。”

过后卡巴星证实他收到维贞德兰寄来的一封律师信,不过,他形容这封律师信是“疯狂”及只是对他作出警告,并无意以诽谤罪将他控上法庭。

卡巴星尚带着讽刺口吻,揶揄维贞德兰为何还不起诉他。他甚至说:“如果维贞德兰不起诉我,我只好认定他就是色情录影带的主角……。”

不过,维贞德兰最终还是在1989年12月28日入禀高庭,起诉卡巴星和淡米尔报及其编辑诽谤。卡巴星随后于1996年3月申请撤消此案,惟被高庭驳回。

这宗起诉案拖了多年,至14年后的2003年7月21日,上诉庭裁决此案发回给高庭审讯卡巴星要求撤消此案的申请。迄今,此案也不了了之了!

总检察长不控任何人
下令警方销毁录影带

国会下议院副议长维贞德兰涉嫌自拍色情录影带的事件,已成为国内最轰动及最受关注的热门话题。

揭发此事的时任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日落洞国会议员卡巴星,一直緊咬着维贞德兰不放,而他的穷追猛打及不间断揭发的内情,一幕比一幕惊心。

卡巴星也连消带打,将矛头纷纷指向警方及负责检控的总检察长,责问案发一年多,为何这两个执法单位都对此案毫无交代,捉了人却不提控。

时任总检察长阿布达立和时任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查曼干,终于开声了!

这两名执法单位一哥,不约而同的在1990年1月10日发表谈话。这也是自卡巴星于1989年12月初揭发此事后,第一次的官方反应。

阿布达立表明,总检察署不会针对这宗录影带事件,提控任何人。他证实:“在维贞德兰的同意之下,警方已将起获的11卷录影带及四个信封的照片及片底全部销毁了。”

他承认维贞德兰的住家曾于1988年8月3日下午3点45分被劫,但是,维贞德兰的母亲却无法辨认4名被指在其住家造案的嫌犯。

“我同意警方提出的意见,即在这种情况下提控任何人都是非常不适当的。我在1989年1月20日已训示警方停止追究有关案件,4名嫌犯包括维贞德兰的一名外甥都已无条件获得释放。”

阿布达立也举出三项提控某一个人的考虑因素,即(一)是否有扺触法律,(二)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及(三)提控该人是否因为公众利益或会带来什么好处。

查曼干则声称警方是于1989年10月间接获总检察长的指示,销毁所有的录影带与照片。

“警方是在完成调查后,将整份报告提呈予总检察署定夺。过后警方接获销毁的指令。警方的职责是进行调查,而到目前为止,警方也已完成任务。”

阿布达立表示没有看过有关的录影带和照片,而查曼干对录影带是否出现色情镜头则不欲置评。不过,两位一哥都表示只有一个人看过这些录影带,他就是当时出任十五碑警区主任的阿当。

一些法律界人士对警方的销毁行动并不苟同,他们认为这宗案件的调查工作,其实尚未完成。

“证物”销毁了,整个录影带纷争已到了一个“没有人会被提控”的局面,而剩下来的余波,变成是挑战者卡加星和副议长维贞德兰的直接对垒,两人的最终了断就是在法庭辯真理。

1990年1月17日,事件再度演变,这天有消息传出维贞德兰将会辞去副议长之职。据称维贞德兰是在内阁“授意”之下作出辞职的决定,惟却保留加埔国会议员的议席。

当时的国阵诸多领袖都认为,维贞德兰应辞职,以便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卡巴星,此举将可避免政府在此事件中处于尴尬的局面。

尽管“证据”已被毁,维贞德兰辞职已无可避免,不过卡巴星仍然锲而不舍,继续揭发更多内情。他在1月23日带着一张蓄有胡子的男性与女子造爱的复印照片到警局 报案,并指这名“有胡子的男性”就是维贞德兰。

卡巴星调侃总检察长指示销毁录影带之举,是于事无补的动作,因为照片的出现已证明市场上已有这类的录影带流传。

卡巴星也形容这宗录影带事件不只是国内丑闻,并也成为国际丑闻,首相有必要采取快速行动,挽回我国的形象与声誉。

最终,维贞德兰静悄悄的辞职了,没有记者会也没有公文宣布。而他与卡巴星的讼诉官非,也正式掀开了序幕!

维贞德兰阻影带流傳
申请庭令發假誓被控

维贞德兰在自拍色情录影带风波缠身之下,在事件于1989年年杪被揭发后不久,他最终不得不辞去国会下议院副议长之职。

不过,他的辞呈并无因此而平息了这场风波。约两年后,据称他的一名外甥准备将他自拍的录影带流传出外。

为了阻止这些所谓的录影带流传,维贞德兰于1992年8月22日向怡保高庭申请庭令及提呈宣誓书,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外甥的举动。

当时,维贞德兰在宣誓书中,要求法庭禁止他的外甥拉温达南或其代理人,以任何形式拥有及交易由答辩人(拉温达南)将申请人(维贞德兰)穿插在内,可导致申请人名誉受捐之任何色情录影带流传。

高庭根据他的申请,批准发出庭令。不过,较后执法单位发现他提呈的宣誓书有发假誓的嫌疑,于是决定以“发假誓”的罪状将他提控上法庭。

他面对的控状,指他于1992年8月7日至22日之间,在怡保高庭提呈一份禁止他外甥流传涉及他在内的录影带之申请书中,捏造假证如下:

“……在该段期间内,我的外甥(答辩人)利用隐藏的录影机,在我不知情下将我的不雅情况录下,并在其他时期内将它穿插在含有色情影像在内的录影带来制作黄带……,通过上述制作,我被指是黄带中的主角……。”

怡保地庭于1993年3月17日开审此案,在第一天审讯时出庭作证的第一位证人诺阿莉达(前怡保高庭高级主号簿官),直指维贞德兰是“不择手段”的发假誓,目的就是要取得有关的禁令。

这宗发假誓案的审讯重点,在于“有关录影带的主角,是否是被人移花接木,穿插在内”。控方为了证实维贞德兰发假誓,传召多名证人上庭作证,包括高级警官、日本、英国与澳洲专家等等。

时任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查曼干、武吉阿曼严重罪案调查组主任邱清海警监在庭作证时,很直接的指出录影带主角就是维贞德兰。

查曼干的供词说:“这卷录影带很清晰,不需要传召专家证实,主角就是维贞德兰。”邱清海则说:“画面一目了然,没有安插的迹象。我看到被告(维贞德兰)和一名女人发生性关系。”

日本专家桥本正次的供词说:“色情带主角和麦加投控及法庭内的相中人物一样,他们都是维贞德兰。”

另一证人卡巴星的供词说:“1992年6月28日我取得色情录影带后,未将它交给警方,因为我不相信警方。我承认说过‘是我或他完蛋’的话。”

澳洲专家库克的供词说:“复制过程复杂,需耗费10至12万令吉。如果要移花接木,需更耗时日及费用高达18万令吉。”

怡保地庭经过年余审讯,法官于1994年5月6日裁决,宣判维贞德兰发假誓捏造假证罪名成立,维贞德兰须坐牢一个月兼罚款两千元(如果不缴付罚款,以监禁两个星期取代)。

地庭准许暂缓执行刑罚,并谕令维贞德兰以2万元保外上诉。怡保高庭于1996年5月 18日宣判,驳回维贞德兰的上诉,维持地庭的原判。

1998年8月24日,吉隆坡上诉庭审讯维贞德兰的上诉时,三司裁决推翻地庭的判决。当时以斯里南为首的三司作出口头判决时说:“由于控方在整个审讯中都无法成立一个案件事实,被告原本就不应该被令出庭答辩的……。被告缴付的罚款,须立即退还。”

斯里南也说:“控方没有证明法庭观看的录影带,就是维贞德兰在宣誓书内所提及的录影带。当控状的正确核心都没有解答之余,传召专家来指定控方的录影带主角是维贞德兰,乃是浪费时间与金钱的……。”

维贞德兰因一张支票
起诉卡巴星诽谤獲勝

“维贞德兰和卡巴星的恩恩怨怨,打从学生时代经已开始……。”

这是高庭法官R.K.那登承审维贞德兰起诉卡巴星诽谤案时,于2000年5月3日审结此案及在下判之前所发表的言论。

法官说:“毫无疑问的是,整个事件(诽谤案)的发生是来自卡巴星的恶意,因为卡巴星与维贞德兰自学生时代,已结下仇恨及互相敌视。”

这宗诽谤案,源自于一张支票。事缘,时任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日落洞国会议员的卡巴星,在一宗色情录影带官司中,获得法庭谕令前国会下议院副议长维贞德兰,必须支付一笔堂费给他(卡巴星)。

维贞德兰事后发出一张支票给卡巴星,但这张支票却是发自一个已关闭的银行户头,无法兑现。
卡巴星大为不满之余,于1996年3月向报社发表文告,指责维贞德兰犯下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的欺骗罪,同时指维贞德兰没有资担任律师。这份文告,于3月3日及3月5日分别刊登在《星报》及《新海峡时报》。

维贞德兰过后声称,他在阅读有关报导后,个人蒙受精神上极度的痛苦及沮丧,并感到受伤害,因为一项无辜的行为,却被人虚假的描述成为刑事罪行。

维贞德兰表示他是无意之中,从一个已经关闭的户头发出有关支票,而他在接获银行通知后,已于1996年2月16日补发第二张支票,并于2月28日邮寄给卡巴星的律师楼。

他指责卡巴星的举止让他感到极为尴尬及受到羞辱,并受人嘲笑不再接受他的支票,同时也影响他的律师专业。他决定在1997年7月11日起诉卡巴星及两家英文报诽谤,要求赔偿名誉损失及申请禁令阻止答辩方发表类似文字。

法官那登审结此案时,发表长达70页的书面判词说,他认同维贞德兰并非是恶意误导或欺骗卡巴星,因为维贞德兰发现户头被关闭后,已马上在现有的户头补发新的支票。

“我裁决卡巴星对维贞德兰的不诚实行为及欺骗的指责,完任是不确实的。”

法官点出两人的仇恨时,认为卡巴星的动机很明显是有意使到维贞德兰的律师事业结束。“卡巴星在报章上发表‘不是他毁,就是我亡’的声明,已可看出他的动机。”

最终,维贞德兰胜了!法官宣判卡巴星必须赔偿50万令吉(25万令吉损失及25万令吉惩罚性损失),而《星报》及《新海峡时报》则各须赔偿20万令吉。

卡巴星不服,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2001年8月2日,上诉庭三司审理此案时,认为过去6年来的诽谤案赔偿额数激增,有必要加以检讨,而高庭法官R.K.那登的判决,是基于大势所趋而作出的。

八十年代,法庭在诽谤案所判的赔偿额,都是介于1万5000令吉至10万令之间。例如1984年,前沙巴首席部长哈里斯起诉阿都惹里尔出版诽谤他的书籍,只是获得10万令吉的名誉赔偿。

1991年,前副首相慕沙希旦起诉赛胡先与阿拉达斯等人出版一本诽谤他的书籍时,也只是获得10万令吉赔偿。

直至1995年,商业钜子陈志远起诉自由撰稿人MGG比莱等人,获得1千万令吉赔偿后,诽谤案的赔偿额才突然高升,并成为高赔额的先例。

上诉庭认为慕沙希旦当时面对的诽谤讼诉,比维贞德兰所面对的诽谤还要严重,因此,高庭对卡巴星的判决是过重了!

上诉庭也不认同维贞德兰的说法,指其政治、信誉及地位开始完全受损,因为在这宗诽谤案带上庭之前,公众已从报章上得知维贞德兰辞去国会下议院副议长之职,而且他的政治地位已走下坡。

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庭驳回卡巴星的上诉,不过将50万令吉赔偿额,减至10万令吉。

废除考试谁最高兴

教育部建议废除小六评估考试(UPSR)及初中评估考试(PMR),有人欢喜有人愁,反对及赞成之声不绝于耳。总之就是婆说婆理,公说公理,莫衷一是。

所谓有人“欢喜”,应该是学生。当天我曾问一些朋友及同事:如果这两项考试真的有一天被废除,谁会最高兴?他们的即刻反应是:学生!可见大家在求学时期,都曾经饱受考试的煎熬,所以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不过,事实似乎并不如此。即使这两项考试取消,学生面对的考试压力并无消除,因为学校仍然会有月考、年终大考等等,学生们还不是一样要面对考试。

从另一角度来看,UPSR及PMR取消与否,对一般功课平平,原本就无心求学的学生来说,毫无惊喜,因为在现今的教育制度下,即使他们考试不合格,还不是一样可以直升中学,完成12年的教育。

这种情形与六七十年代有很大的不同。那个年代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倘若考试不合格就无机会升上中学。他们的唯一去处,就是当时专收落第生的独立中学。同时,中学初中三考试若不及格,就需留班一年,若再不合格,就此bye-bye了 。

所以说起压力,现今的学生比起前辈们,算是幸福多了!

学生家长对这项课题,各有看法。有者认为以目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取消UPSR及PMR正合时宜,好让学生能培养更好的创作力;有者则认为考试取消后,学习水平必定下降,无法评估孩子的学术进度。

对于持反对意见的家长来言,他们的忧虑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时不时都听到一些父母在教训孩子时,最大声的那一句话是:就快要考试了,还顾着玩,书本也不拿来读一读……。

所谓有人“愁”,应该是补习中心的老板。学生们不必再应付UPSR及PMR,那么学生来源必受影响,生意又如何能兴旺呢!幸好还有保留SPM,补习中心尚大有商机,不必愁!

Friday, June 18, 2010

6合1皆大欢喜

上周我谈了“部长的智慧”,原本对贸消部长沙比里充满信心,深信凭着他的“过人智慧”可以在本月15日之前,平息杂货商因不甘申请统制品执照而恫言罢卖的风波。结果,等了一个星期,我失望了!

部长不是没有做事,他可以派员上门免费办理手续,也可以在一天内批准万多张执照,而且他还争取到马来及印裔杂货商会的15万名会员支持,不正表明他是有智慧解决问题的吗?

为什么只代表两万多名杂货商的大马杂货商联合会,却如此冥顽不灵,颈项好像涂了神油般的这么“硬颈”,非要消费部撤消原意不可?

这个原因,由马华总会长蔡细历说穿了!原来,沙比里是因为不听从民意,才会造成对峙的局面。

蔡总虽然身不在内阁,可是凭他过去担任卫生部长的经历,他知道民意是很重要的,特别是马华在308政治海啸中,饱受几乎被淹没的惨痛经验。

现今已开始“硬起来、敢敢讲”的马华领导人(当然以蔡细历为主),对内阁成员也不再“给脸”。引述蔡总的一段话:当官者太高傲,往往只会引起人民对政府的不满,他们的责任是听取民意,在内阁为民请命,而不是向提出意见的人民发表不妥协的谈话……”

蔡总也加多了一句:沙比里表示不会向大马杂货商联合会妥协,这样是不对的!

沙比里不了解杂货商的处境,但是蔡总却很明白。正如蔡总所言,现今的杂货商,每年要申请9至11张执照,年费1107令吉,所以他们的要求并不过份。

讲起智慧,还是蔡总经验老到,他早已洞悉问题的关键在于执照之多,所以才有信心说“有秘方”解决此事。果然,罢卖第一天,在副首相慕尤丁斡旋之下,达致了执照“6合1”的方案,化解了双方僵持的局面。

白糖、面粉、食油、煤气、柴油和汽油只需一张执照,这才是具智慧的策略。看来,沙比里还得多多向蔡总请教呢!

Friday, June 11, 2010

部長故事之講笑話

七十年代采访国会新闻,乐趣之一是在食堂听部长和议员讲“有味”笑话,乐趣之二是可以买到专为国会议员设计而出产的“限量版”国会香烟。

那个年代的国会会议,是在下午2点半开始。一个小时的例常问答时间过后,众议员才进入辩论时间。这时,与辩论课题“无关”的部长或议员等,都会趁此机会在食堂叹杯茶,偷偷闲,吹吹水。

采访国会新闻的中文报记者,通常都是采取分班制。首轮记者只需负责问答时间,接下来的辩论时间则交给第二轮的同事。所以,要听部长讲笑话,最好的时段是在问答时间过后。

每次我被派到国会采访时,同事及友人都会托我买国会香烟。记得初买国会香烟时,一条(十包)售价11令吉,过后起价至13令吉。至八十年代末,当局才终止这类香烟。

国会香烟的盒子,设计精美,盒外印着国会大厦图案,据知是由Rothman公司专为国会出产,也只有国会议员或到国会造访者,才能在食堂买到。

由于市面上买不到国会香烟,所以我的一些友人对此非常的珍惜。他们抽完国会香烟后,尚保留烟盒用来盛装其他牌子的香烟,过一下“当议员的瘾”,也可炫耀一番。这就是虚荣心作祟吧!

部长谈起笑话来,妙语如珠。当然,能当部长者,都是搞政治的高手,辩论才华,,不在话下,说起笑话来,维妙维俏,更是尽显其口才了得。

众多笑话中,其中一则较为“斯文”而最为经典者,是与乡村人口长成及节育有关。据传这是一位负责乡村事务的部长述说的笑话,至于实情有否加料,就不得而知了!

话说,这位部长某日巡视一个小乡村时,发现这个小乡村特别多小孩,每家每户没有十个也有七八个,可说是众多乡村之冠。

部长好奇,于是探问因由。原来,这个小乡村的边沿有一条铁轨贯川,每日清晨约五点必有一班列车经过。“轰轰隆隆”的火车声,加上司机又拉起长笛的“呜呜”声,几乎整村的村民都被吵醒过来了。

那个年代,很少人买得起电视机。即使买得起,清晨时刻早就停播了。夫妻清晨被吵醒后,你看我,我看你,没有娱乐,只好恩爱一番了。所以,村内小孩特别多,罪魁祸首乃是那列该死的火车和那位扰人清梦的司机。

部长找出原因后,设法安排家庭计划局的官员到访,以教导村民如何使用安全袋避孕。

家庭计划局官员到访当日,全体村民聚集听课。在众村民面前,官员拿起安全袋,套入食指内作示范。

官员还担心村民听不明白,尚高举套着安全袋的食指,再三提醒村民在行周公礼之时,必须套上,绝不可忘记。

约两年后,部长再度巡视这个小乡村,但发现小孩子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加的现象。于是,部长召见村长及一些村民查问原因。

其中一位村民说:“我每次与妻子行周公礼时,我都依足家庭计划局官员的教导和指示,将安全袋套在食指内,完事后才拿下来。不懂怎样搞的,老婆的肚子还是大起来了!”有位村民还插口问:“不是这些免费派送的安全袋有问题吧?”

部长听了,只差点没有昏倒在地!

部长的智慧

我问一位朋友:“如果一包香烟卖50令吉,你还会抽烟吗?”

“我会改抽白粉!”朋友的反应令我惊愕,偏激之余似乎更表达了他心中的不满及激愤。当然,朋友这番话,只是气话。

一包香烟卖50令吉,是卫生部长廖中莱心目中最新想出的底价。他扬言若商家提出此要求,他绝不介意。

我相信部长这番话,也是气话。他是因为吸烟人数高居不下,即使卫生部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都无法令吸烟人数减少而有感而发。

如果部长认为“一包香烟卖50令吉”就可杜绝烟客人数长成的话,为何不正视加以落实?目前所谓的14枝装香烟不准卖、香烟售价不得低于6.40令吉,只不过是烟雾,以证明卫生部确实有“做野”吧了。

部长的智慧,非一般凡夫俗子所能看透。但由于他们是部长,说的话当然有根有据,绝不讹言,所以廖中莱的“50令吉论”,也应该有所凭据。

只不过部长要商家先提出,等于将球踼回给香烟商,说了等于没有说。不是我看扁香烟商,他们绝对不敢这样做。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统制品执照话题,也让我们看到掌管贸易及消费部的沙比利,如何发挥他过人的智慧。

当代表国内两万多名杂货商的大马杂货商联合会议决,若贸消部在本月15日不取消统制品执照的话,他们就从16日开始不卖需要申请执照的白糖、面粉与食油之时,沙比利的反应很直接:“我们可以把执照发给油站及7-11便利店”。

原来,部长早有对策,果然智慧过人,不怕你们这些杂货商罢卖。不过,杂货商却不甘示弱,声称“我们不会阻止。反正这些货品都没钱赚,他们要卖就去卖吧!我们又何必这么辛苦呢!”

贸消部与杂货商联合会的“决斗”,鲜明对峙,并已到了一个水火不相容的局面。如何化解,还民安静,看来还得靠沙比利的智慧,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Saturday, June 5, 2010

部長故事之李三春

部长犯错,与庶民同罪。

八十年代出任外交部部长的嘉沙里沙菲,因驾驶小型飞机失事导致保镖及副机师身亡,结果在验尸庭被判须对此案负责。事后庭外解决,了结此案。

同样也在八十年代出任文化青年体育部部长的莫达哈欣,因为政治阴谋枪杀森州立法议会议长达哈,结果被判死刑。事后获得元首宽赦减刑为终身监禁,坐牢8年出狱。

这是《KP话当年》前两期讲述的部长故事。今期要谈的,是另一位没有犯错的部长,但却突然间宣布辞去部长职及党职,全面退出政坛。

这位部长,乃是八十年代掌管交通部,并也担任马华总会长的李三春。他在1983年3月25日宣布退隐政坛之前,毫无预兆。这个消息,宛如投下一枚原子弹,震撼全国。

早在一年前,李三春在1982年4月22日的第六届全国大选中,以漂亮的战绩带领马华夺得27个国会议席,创下马华党史以来最辉煌的成就,但只威了不足一年,却全身引退,过中原因人人都想知。

在这届大选中,李三春冼涮了“马华议员须靠马来选票中选”的耻辱,澈澈底底的掴了民主行动党一巴掌。

在大选提名之前,时任行动党秘书长林吉祥百般挑衅,揶揄马华的议员只会靠马来票中选,不敢到华裔选民占大多数的地区竞选。他更扬言要李三春任选12个华裔占多数的选区,和他较一高低。

4月7日提名,李三春毅然应战,要林吉祥到芙蓉决战,不过林吉祥却以“芙蓉是曾敏兴的地盘”而退缩,结果演变成一场“龙头李碰龙头曾”的生死战。

李三春的破釜沉舟及林吉祥的“缩沙”,逼使行动党声势大跌。李三春在士气如虹的气势下,最终以845张多数票击败获2万2413票的曾敏兴,为马华吐气扬眉。

马华的狂胜,让李三春的声望如日中天。他年仅48,尚属壮年。他宣布急流勇退之际,原因不谈,令坊间百思不得其解。

坊间有许多流言,有者指李三春涉及不可告人之事,以致匆匆下台。也有者猜测他牵涉土著银行与香港佳嘉宁集团贷款的事件,有者也说他与时任副首相慕沙不和等等。

较为“可信”的其中一个流言,指李三春在芙蓉选区胜出后,发现芙蓉的部份马来选票暗藏自家人扯后腿的玄机,当时废票1232张废票比他的845张多数票还要多。

他于2000年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间接“承认”这个较可信的流言。他说当年大选是因受到巫统高层中伤,才使他在马来选民中得票不多。

过后更有流言指“李三春不愿为时任首相马哈迪服务,所以马哈迪要他走”。在受到巫统高层的疑忌与压逼,加上他与马哈迪之间不咬弦,令他愤而挂冠求去。

李三春退出政治舞台后,专心从商,如今已成为商坛红人。他不认为当年自己的下台有谜团,只因他对政治圈感到疲倦。几十年来,时间不是属于自己的,现在的他,只是选择了自己要过的生活方式。

对于坊间的种种从不间断的流言与追问,李三春始终不解谜,27年来还是那句话:不说!
李三春引退谜团至今仍没有明确答案,除非他亲自揭盅,否则这将永远是马华党史上的一个问号!

不过,令李三春始料不及的是,他的退出却引发一场陈群川与梁维泮之争。在长达20个月的陈梁派系斗争中,让马华陷入濒临分裂边缘,更导致马华在1982年大选打拼下的江山几乎毁于一旦!

Friday, June 4, 2010

P牌何罪之有

現今的制度是,考到一張駕駛執照,可一世享用。未來的可能規定是,考到P牌駕照者在兩年期滿後,再需考多一次“永久駕照”才能一世無憂。

陸路交通局“話事人”提出這個新規定建議,論據是要提倡安全駕駛文化,因為國內的車禍率年年都高居不下。

言下之意,造成車禍率高居不下的“罪魁禍首”,在“話事人”的邏輯中應該是指這些P牌持有人。也因此故,只要這些P牌持有人再考多一次,國內的車禍率即使不會消失,也必然銳降。

規定P牌持有人兩年後重考,“未見其效果,先見其不平”,對P牌持有人來言,尤其是那些兩年內從來沒有觸犯條例者,是很不公平的。不要忘了,他們都是經歷過一段駕駛學習時間及花了一筆金錢,在陸路交通局的考驗之下過關的。

可能“話事人”忘記了我們還有一套專門對付違例駕駛者的制度,稱之為“記分制度”。

這個制度是於1984年8月25日開始實施,當時推行的大條道理就是:阻嚇經常違反交通規例的人士和提高駕駛水準,從而減少交通意外所引起的傷亡。

這個記分制度分為8分、10分及15分。記分8分者,接獲違例通知書,提醒有需改善駕駛行為;記分10分者,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記分15分者,由法庭取消駕照3個月,若再重犯取消駕照6個月。

不論是P牌持有人,或是永久駕照持有人,都受到記分制度的箝制。倘若P牌持有人駕駛技術奇差,兩年內就記滿15分,要他重考,無話可說,但是,沒有做錯也要重考,如何心服。

很明顯的是,經過26年的實用後,這個記分制度徹底失敗了!政策原本是好的,陸路交通局應檢討其因,P牌持有人又何罪之有要承擔這個後果。

尚有一點應記取的是,現今的考車“包巴士”(pass)現象尚未根除。兩年後要重考的P牌持有人為求萬保而額外付錢,並不是不可能發生之事,到時只會製造多一條貪污新財路而已!

被折扣宠坏了

最近,交通警察在毫无预兆之余,突然“狠起心肠”宣布不再给予交通传票罚款任何折扣。

随后,陆路交通局也“拾人牙慧”向交警取经,甚至手段更形“毒辣”,声明一旦新法令实施后,罚单不但没有折扣,而且越迟还,罚款也就越高。

地方政府也“趁势追击”,提醒市民一旦地方政府与陆路交通局的电脑联线之后,拖欠罚款者将不许更新路税,让你的专车不得在马路上行驶。

这三个有权发出交通传票罚款的部门之举止,很自然引起民众哗然,众人不约而同的揶揄这些部门在“发钱寒”,特别是交通部于今年4月在国会提呈201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读,建议把罚款从3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之记忆犹新。

幸得政府在民众反对声浪中于四十八小时收回有关法案,平息了一场民怨,但是,交警与陆路交通局接踵而来的宣布,却将民怨再挑起火头。

民怨归民怨,拖欠交通传票罚款者成千上万乃是事实,涉及的款项更是亿亿声。例如拖欠交警的传票就有逾1500万张,应缴的罚款高达25亿令吉。

为何国内有这么多的违反交通条例的驾车人士拒还罚款?有人分析可归纳3大类,第一类是没钱还,第二类是不服气,第三类是等折扣。

对第一类犯规者来说,他们原本已无钱还,也不打算还,倘若罚款额限定在最低300令吉,只会坚定他们不还之决心。

第二类犯规者通常都自认无错,但却莫名其妙接到传票。如果要上诉,花钱又花时间,只好索性不还。

至于第三类,则是被折扣策略宠坏了。由于当局时不时都好像百货公司一样举办大减价,所以他们也在等候折扣的宣布,结果一年复一年,累积的传票也越来越多。

有人建议来个大特赦,在一个特定限期之内,以特低折扣勾销过去的旧债,然后才推行新措施。到时,顽固不还者受到对付,无得可怨,发三万的单位,更可理直气壮。不妨考虑考虑吧!

Wednesday, May 19, 2010

移民局做得好

只是要求申请护照出国的普通市民,一般上前往移民局的次数不会多,若能有10次已足能证明你相当长寿。

套句柴九说的话:人生有几多个十年?国际护照每5年必须更新一次,倘若从21岁开始申请至80岁移民天国,在这段59年的期间,前往移民局的次数也只是12次吧了。

移民局在这些年来,服务一直在提升。从过去要等一至两个星期,至迄今只需等一个小时,相比之下,移民局确实是众多政府部门中效率最佳的一个。

做得好,必然要赞,做不好,当然要弹。记得在九十年代更新护照时所遇到的怨气,现今回忆起来也满肚子火。

当日我与太太于早上9时许到达移民局,排队拿号码花了两个多小时。拿到号码提呈表格后,还要坐着等。左等右等,在接近午餐时间时,官员才相当“好心”的对我们说:“吃过午餐再回来吧!”

下午2时,重返现场,还是要等。结果等到接近5时下班时间,才拿到更新了的批准条据,一个星期后还要重返现场领取新护照。这一幕,我永远记得,而对当时移民局的效率,也怨恨在心头。

3年前,我和太太再到移民局更新护照,结果出乎我意料之外。想不到乐龄人士果然享受到“快乐的年龄”的乐趣,我拿的排队号码与太太的不同,最终我这位乐龄人士在不到一小时内就拿到新护照了,而太太则迟我约一个小时。

这时的我,不得不给移民局一个掌声。

最近听闻移民局“百尺竿头,要更进一步”的推行廿四小时服务,以让市民随时都可到移民局办理申请或更新手续。这又是一个向时代迈进的措施。

移民局全国官员有1万3000名,只要调整值班时间足可应付轮班制的所需。自我提升效率,减少民众怨气,这才是以民为本的政策。

其他政府部门例如陆路交通部也应仿效。我总是想不明白,为何陆路交通部的官员在午餐时间一起停工?轮流吃午餐,留下一小部份官员处理趁午餐时间到来办事的民众,应该能够安排得到吧!

Saturday, May 8, 2010

不起价真爽

500亿令吉是多少钱?可以做些什么?

据私人公司Asas Serba的计算,500亿令吉可以收购国内的22条大道,而这个价码正是她开给政府的建议。

这家私人土著公司来头不小,更是豪气万丈。她保证只要政府同意将22条大道(当然包括最赚钱的南北大道)卖给她,过路费可以即刻降低20巴仙,而且绝不再起价,直至大道特许经营权约满为止。

还有,交易成功后,政府也无须再为不准起价而要赔偿的问题困挠。

乍听之下,小市民爽,政府也应该爽!

试算一算,从吉隆坡Duta收费站北上怡保Simpang Pulai收费站,全程收费24.80令吉,一旦扣除20巴仙(4.90令吉)后,只需付19.90令吉。小市民当然爽,总好过要等到半夜12点过后,才获得南北大道公司给的那区区10巴仙折头。

政府于2009年因不准南北大道公司起价,结果赔了8亿1300万令吉。如果私人公司收购落实,政府无须再有赔偿负担,岂能不爽?

这也说明了一点,既然私人公司可以在减少20巴仙收费及继续维持原本收费不起价之下仍然可以赚钱的话,显见南北大道公司一路来所赚取的利润,是多么的可观。

不过,小市民不懂及不解的是,这家私人公司声称早在去年8月已经向政府提呈有关的建议,但是为何这样一个能令小市民荷包省钱,及政府不须再背负赔偿重担的收购建议,却左等右等都没有获得政府的反应?

政府是要照顾原有公司的利益?或是政府太多顾虑,被拯救公司行动(bail out)吓怕了?毕竟,过往打救那些业绩奇差而就快沦陷的私营化公司时,确实花了不少钱,而且阴影尚存!

政府的大前提,应以民为本。只要收购行动有利于民,为何还要顾忌“船头怕贼,船尾怕鬼”呢!

Friday, April 30, 2010

家教严不等于鞭打成伤

3岁女童疑被虐待致死,她的母亲及继父被控谋杀罪。新闻见报不久后,近日又传来另一则10岁男童疑被父母痛打,以致伤痕累累。接二连三的儿童虐待案,难道我们的社会病情越来越重了吗?

10岁孩童的满身伤痕,看了《光明日报》封面刊登的数张照片,顿时触目惊心,难以理解下手人的狠毒心态。

据这名小孩说,他这一身伤痕都是父亲和母亲在过去一年内用铁管木棍打成的。倘若小孩所言属实,这对为人父母者的管教手法,未免太过严厉了!

虽然古语有云:教不严,父之过,但是,如此鞭打的管教方式,甚至打到孩子右眼失明兼左眼视网膜破裂,这已失去管教之意,反而变得是虐待了。

其实,现今年代的孩子,谁家不是好动又调皮。他们吃的食物,都标榜着含有丰富的DHA,他们接触的事物,有电视有网络,而且接收能力比一般成年人还要强。

在这样的新时代成长的孩子,你还能期望他们如七八十年代的孩子一般的那么“听话”和“服顺”吗?如果有一天你看到孩子不好动,不调皮,静静的呆坐在一旁,那时你才感到担心呢!

孩子顽皮,当然要教,不过,鞭打并不是唯一的方法。有些孩子打得多了,反而习以为常,变得更顽皮,更叛逆。当然,孩子也不能过于溺爱。过度的溺爱不是爱孩子,是害了孩子。

如果你有观看《包青天的铡庞昱》,就知道庞昱的胡作非为,是谁间接造成的。庞昱有个当太师的父亲,更有个当皇帝的姐夫。凡做错事,庞太师都安抚着说“万事有父亲保护着你”。

结果,庞昱所做的一切,都自以为没有错。教唆手下杀人,强抢他人妻室,他都以为是理所当然。

庞昱是被溺爱的受害人,在他自愿把头放在龙头铡之前对父亲所说的一番话,足可让天下父母借镜!

Thursday, April 22, 2010

不一样的生活

最近走出编辑室,跑了一趟新加坡,亲身体验当地的“衣食住行”,赫然惊觉吉隆坡的打工族,原来活得比狮城打工族苦!

如果拿一名月入2000元新币的新加坡打工族和一名同样月入2000令吉马币的吉隆坡打工族对比,就可发现两者之间的大不同。

先说“衣”。新加坡的衣物及女人一般的恩物如手提袋装饰品等,与吉隆坡对比之下,两者的购买力说出事实。

在Bugis Street跑一圈,你可以买到一个10元手提袋或一件10元时装。在吉隆坡,一个像样点的手提袋至少也要30令吉,一件好看点的时装,在茨厂街或Pasar Malam也要好几十令吉。

再谈“食”。在新加坡的小贩中心及茶室,一碗虾面小的2.50元,大的3元,一杯咖啡也只售90仙。在吉隆坡,你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价钱,一碗虾面至少要4令吉,咖啡也要1.30令吉。

令我难以想象的是,早上我在新加坡喝了一杯90仙咖啡,中午当巴士在永平的茶室停歇休息时,我却喝了一杯2.30令吉的大马咖啡。

谈到“住”,新加坡的房租高低,胥视地铁站的远近。越靠近地铁站者,租金越贵,有者月租达700元。不过,如果两人同住分担,比起吉隆坡的情况还不算太糟。

“行”在新加坡,方便又快捷。在新加坡逗留的四天,我搭过巴士、地铁及德士,与吉隆坡对比,感觉到公共交通的顺畅。

搭巴士,车资不超过2元,坐德士,底价是3元。只要了解地铁的路线,足可行遍新加坡也不会迷路。

当然,三者之中,以德士最方便。它几乎无处不在,只要招招手立刻停在你身边,从未看到有“拒载”的尴尬情形。

从新返抵隆市,欲搭德士回家就遇到司机拒载拒用计程表,开价30令吉。气忿不过,只好在德士站买了一张25令吉车票。

同样是月入2000,只不过是新币与马币之别,但论生活消费,吉隆坡人苦矣!

Sunday, April 11, 2010

部長故事之政治謀殺案

第六屆大选战火燎天
部长鎗殺政敵撼全國

第六届全国大选终于敲定在1982年4月22日举行。这届大选,炽热非凡,发生的两件大事,更是轰动全国。

第一件大事,发生在4月7日的提名日。时任马华总会长李三春终于排除“马华议员须靠马来票中选”的耻辱,决定提名竞选芙蓉国会议席,硬碰时任民主行动党主席曾敏兴。

这场战役,对马华来说最具历史意义,也是马华领袖最为勇敢的一次。这场“龙头碰龙头”的单挑大战,不但令华社侧目,更将全国选情带上战火燎天的高潮。

曾敏兴坐镇芙蓉多年,并有“不败神话”之称号,而向来以华裔选民占大多数的芙蓉国席,一直以来都是行动党的堡垒区。

这次李三春带头闯龙潭,终成功将“不败神话”粉碎了!他不但击倒曾敏兴在华裔选区吐气扬眉,而且还带领马华夺下27个国会议席,创下高峰。

令人惋惜及不解的是,如日中天的李三春翌年(1983年)在毫无预兆之下,突然宣布辞去所有官职党职,全面退出政坛。随后的补选又将芙蓉选区拱手给回曾敏兴(这是后话)。

第二件大事,发生在4月14日。当时担任森美兰州立法议会议长的达哈,在这一天的清晨约6点30分,被外甥发现中枪卧毙在住家外。

他的外甥惊慌叫醒屋内亲人后,达哈的岳父急步上前扶起达哈,发现他已全身僵硬多时,头部太阳穴、胸部及臀部留下斑斑血迹。

早在凌晨约1点时刻,达哈的太太在等候丈夫归来,朦胧之中听到屋外传来卜卜声响。当时她没有听到求救声,也没有打斗声,所以她一时不以为意。

警方依据这条线索,推断达哈的遇害时间,应该是在凌晨1点左右。

达哈是巫统的森州强人。这次大选,他是代表国阵出战利民济州议席。候选人被杀,非同小可,轰动全国,立刻让人联想到很有可能是一宗政治谋杀案。

凶手的身份,顿时成为猜测的话题。他或他们可能是政敌,也可能是党同志。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对此案作出诸多脍测。当时担任内政部部长的慕沙希淡到丧府慰问时,斩钉截铁的否认这是一宗政治谋杀案。

内长的谈话,又将此案推上另一高潮,使到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凶手的身份及动机,更令人多番揣测。

警方严紧追查,对任何线索都绝不放松。调查期间,警方逐户查问了五百多人,数名与达哈有密切关系的政界人士也受到查问。

与此同时,由于达哈是被一把点22口径手枪所杀,所以警方也朝着这个线索追查,检查了六十多名拥有此类枪械的人士。

三个多月后,达哈被杀的案情大白,警方终于掌握了准确证据,展开逮捕行动。

1982年7月10日凌晨约1点,两辆载着大批野战部队的卡车开扺八打灵再也第16区6路,封锁道路及设下路障检查来往车辆。

随后约1点35分,警方手持逮捕令进入当时担任文化青年体育部部长拿督莫达哈欣的住宅,将他逮捕归案。

部长涉及杀人被捕,全国哗然,这在大马的政坛历史上是闻所未闻的大件事。

莫达哈欣被捕后,与另四人当天在淡边推事庭被控,罪状指他们于1982年4月14日凌 晨约1点30分,在淡边利民济的甘榜斯里亚沙汉,共同意图谋杀前森州议长拿督达哈。

不过,时任总检察长阿布达立基于保安理由,援引1975年必需(保安条件)条例,要求将案件移交吉隆坡高庭过堂及审讯。这次的审讯,不需陪审团陪审。

1982年7月13日,此案在吉隆坡高庭过堂,高庭也随着订于同年10月11日开审。

穷百余天追查
警捕部长破案

警方穷三个多月的追查,终侦破森州议长达哈遭枪杀的命案!

骇人听闻的是,涉嫌枪杀达哈的凶徒之一,竟是时任文化青年体育部部长拿督莫达哈欣。这宗命案的背后,牵引出重重的政治勾心斗角,命案动机皆因选派候选人而引发。

达哈与莫达哈欣虽然同属森州巫统政坛,但两人的结怨,亦都是在森州发生。

达哈原本是巫统淡边区部的主席,并且担任此位已长达21年之久。在大选前两年(1980年),莫达哈欣争夺巫统淡边区部主席的职位,终于夺走了达哈廿多年来的江山。

不过,在1982年全国大选,达哈不但没有倒下,反而被提名竞选民民济州议席,而莫达哈欣则提名竞选淡边区国会议席。

两人的磨擦越益激烈,达哈也曾多次接到来历可疑的恐吓信,要他辞去所有的职务,否则就动用巫术对付他。

警方从多人的口供中,得知达哈与莫达哈欣的交恶经过,再经过详细求证,终掌握莫达哈欣杀人的证据。

1982年10月11日,吉隆坡高庭开庭研审此案。时年40岁的莫达哈欣,被列为第一被告,其余四名被告分别是诺丁佐汉(商人,41岁)、拉马沙地曼(村长,56岁)、阿兹阿都拉(商人,60岁)及阿兹顿布(失业汉)。

此案由当时担任总检察长的阿布达立亲自主控。由于案情严重,这些被告直接在高庭受审,而且都没有陪审团,直接由法官裁决。罪名一旦成立,唯一刑罚只有死刑。

在审讯期间,被列为第五被告的阿兹顿布,在监狱病逝。

辩方共聘请10名律师出庭辩护,阵容可谓相当庞大。每当我报的法庭专线记者休假时,我受派到高庭采访,对其中两位律师Manjeet Singh和 Jagjit Singh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这两位律师的辩才,令人惊叹。最精彩的片段之一,记得是控辩双方就杀人凶器(点22口径自动手枪)进行争辩的那一幕。这把手枪是属于莫达哈欣的。

Manjeet和Jagjit这两位律师对枪械的认知,宛如专家一样。子弹如何通过枪筒射出,又如何留下线纹等等,都说得丝丝入扣,令我与同行有如上了一课军火讲座般,不得不佩服他们功课做得深。

我在采访此案的审讯过程中,也认识了查案警官邱清海副警监,当时他是淡边警区副主任。这个人很精明,也很风趣,在供证受到律师盘诘时,回答谨慎而又妙语如珠。

他对律师的提问,特别留神,每次都深思后才作答。而他的口头禅,往往引起哄堂。每当他睨着律师吐出一句“你们律师都很狭猾,我不得不小心回答”时,都会引起笑声不绝,让法庭的严肃气氛暂得缓和。

数年后,邱清海被调往吉隆坡刑事部。每当我们闲聊提起莫达哈欣案时,他都会重提当年被律师“逼供”的经历。

经过长达75天审讯后,高庭法官在1983年3月5日宣判,裁定莫达哈欣及第三被告拉马沙地曼(村长)杀人罪名成立。较早前,第二被告及第四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莫达哈欣及第三被告上诉联邦法院,而莫达哈欣提呈的理由,多达33项。联邦法院三司在1983年12月22日一致驳回莫达哈欣的上诉,维持高庭的死刑判决。不过,第三被告则上诉得直,获得释放。

联邦法院三司如此形容:“拿督达哈被谋杀,虽然不像美国林肯总统遇刺一般触目惊心或戏剧性,但它和刺杀林肯的行径相似……。这宗有一名部长涉及的谋杀案,是一宗包含了政治诡计、邪恶和阴谋的残酷、可怕谋杀案……。”

部长杀人判死刑
两度获元首宽赦

森州立法议会议长拿督达哈被枪杀的命案,终于在吉隆坡高庭审结。这场审讯长达75天,在司法上是罕见的。

五名被控谋杀达哈的被告,命运各异。第一被告拿督莫达哈欣(案发时担任文化青年体育部部长)及第三被告(村长)被判死刑,另三名被告之中,一人在审讯期间病逝,另两人则无罪释放。

高庭是于1983年3月5日,以七大理由宣判第一被告莫达哈欣及第三被告拉马沙地曼的谋杀罪名成立。

这七大理由之中,法官除了判定这两名被告的不在场证据都是虚假及捏造之外,也裁定杀死达哈的其中一粒子弹,是发射自莫达哈欣的点22口径自动手枪,而这把手枪一直都是由莫达哈欣保管及控制着。

最后,此案上诉至联邦法院,第三被告上诉得直获得释放,唯独莫达哈欣的上诉被驳回,维持高庭的死刑判决。

莫达哈欣的上诉机会已完结,他的生与死只能交给宽赦局决定。在等侯宽赦局的最后定夺期间,莫达哈欣如其他死囚一样,被关入半山芭监狱。

莫达哈欣年轻有为,坐牢时才41岁。在马来亚大学求学时,他是一名活跃的学运份子,曾担任马大学生会主席。

1967年他大学毕业后,加入巫统,积极从政。1972年森州林茂淡边国会议席举行补选,他初试啼声首次中选。很快的,他在森州建立起他在巫统的势力。

这次的补选胜利,让他顺利当上文化青年体育部政务次长的官职。随后的1974年及1978年的全国大选中,他再度蝉联。

在官职方面,除了文青体育部政务次长、他也曾出任副农业部长、副国防部长及副外交部长,过后,擢升为文青体部部长,显得他的官途享通,大有前途。

1982年的大选,莫达哈欣仍然出战淡边,击败两名对手,第四度蝉弹。其实这时的他,已犯了杀人之罪,只是警方苦无证据,无法采取逮捕行动。

莫达哈欣在死囚室监禁约一年后,消息终于传来。最高元首在1984年3月3日主持宽赦局会议后,宣布宽赦莫达哈欣,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逃过送上绞刑台的鬼门关。

在我国的刑事法典下,终身监禁是坐牢20年,在普通情况下,囚犯可获得三份之一的刑期扣除额(剩下13年多),再扣除假期,莫达哈欣的刑期应是1995年届满。

莫达哈欣获得宽赦后,离开死囚室,据称曾有一段时期,担任半山芭监狱的图书馆管理员。

在服刑的日子里,莫达哈欣的名字逐渐被人淡忘,但在1986年10月17日发生在半山芭的囚犯挟持人质案,又让莫达哈欣险成为头条新闻人物。

原来,当日囚犯蔡捷成(Jimmy)率领5名囚犯闯入监狱诊室挟持皮肤专科医生与助手时(见KP话当年第廿篇),莫达哈欣也在诊室内。

可能这批囚犯不知道莫达哈欣的身份,也可能目标不是他,所以只是将他与其他人等赶出诊室,只挟持医生与助手两人。

转眼间,莫达哈欣已在监狱度过第八个年头。1991年,最高元首再度颁发宽赦令,准许莫达哈欣在开斋节前夕出狱,提早4年结束刑期。

1991年4月15日早上,莫达哈欣终于步离半山芭狱,恢复自由身。这时他已年届49岁了!

出狱后,莫达哈欣趁着开斋节向时任首相马哈迪拜年,这是他首次公开露面。他会否重返政坛,一度引起关注。他接受访谈时,表示要研究过去失去9年自由日子的演变,再作决定。

事过境迁,19年后的今日,在政坛上再也没有莫达哈欣的消息,这号人物似乎已在政海中沉没了!

Thursday, April 8, 2010

怪醫

报社经常接到一些个人的投诉,指控医生疏忽而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伤害。

这些投诉形形色色,总之都是对医生不利。我们处理这些投诉时,都凭着平衡报导的宗旨,尽力联络有关的医生或医院,以让被投诉者有机会解释,不要只是听信一面之词。

最近我也接到一个女人的投诉。她的遭遇,非比一般,无关医生的疏忽,只是诉说医生的怪诞行为。若要找回那位医生访探回应,也无从下手。

故事如下:某日,她觉得腰部刺痛,查看之下惊觉腰部长出一粒粒含有水份的红点,那种又痛又痒的感觉,让人难以忍受。

听老人家说,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生蛇”,若不及早医治,一旦蛇头与蛇尾缠腰而过连接起来时,分分钟都会夺命。

她听闻住家附近有一位医生,是“捉蛇”能手,于是傍晚时分放工后特地前往求医。

他证实她是“生蛇”,由于病情只是处于初发阶段,所以一时之间分不出“蛇头”和“蛇尾”。尽管如此,他还是开了药方,让她服食一些消炎丸及配给膏药搽在患处。

第三天,她发现病情并没有好转,于是再度回到诊所找那位医生。孰料,这位医生的答覆竟是:“你搽我给的药和食我给的药都没有好转,我不要醫你了……,你去找专科医生吧!”

那个女人在惊愕之余说:“天色已晚,哪里去找专科医生?”医生答说:“不如我介绍你到相隔这里七间店的那一家诊所好了!总之我是不会醫你了!”

那个女人百般无奈,只好到“相隔七间店”的诊所求医。一位马来医生诊断后,证实确是“生蛇”,并向她说明他所配的药不便宜,要百多令吉。

只要早点医好,药费贵些也可接受。不过,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位马来医生看着她腰部患处时,竟然伸出食指和中指,划符似的转了几个圈,口中还念念有词。问他何故,他故作神秘不回答。

她的遭遇,匪夷所思,你可能不相信。不过,我一定相信她,因为她是我的老婆大人!

Friday, April 2, 2010

認錯非壞事

马华重选落幕了!不论是有道德污点者,还是有诚信破产者,都在这场激战中分出了高下。

战火平息,留下的却是一个令人省思的启示,印证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至理名言。从战果领悟到的启发是,一个人犯错不要紧,只要他懂得“及时认错及即时道歉”,他还是有机会翻身的。

八九十年代的一些政治人物,涉及性丑闻的指责时,往往只懂得左遮右掩,穷一已之力找出许多理由加以否认,摆脱不了其一幅道貌岸然的嘴脸。

他们就是因为不懂得“知错”及不愿意“道歉”,结果丑闻越挖越深,最后还是掩盖不住了,不但事后被坊间耻笑“没诚信”,而且还落得丢官收场,从此在政坛上消失。

曾担任国大党总秘书兼国会下议院副议长的维贞德兰,就是八十年代末期的一个典型人物。

时任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日落洞国会议员卡巴星在国会内外指责维贞德兰涉嫌与11名女人自拍性爱录影带时,后者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矢口否认”,并痛斥卡巴星的指责是“一派胡言”。

他的不诚实,有如点起一个火头,让丑闻闹得更加热哄哄,甚至连时任总检察长阿布达立也不得不证实确实有11卷性爱录影带的存在,并揭露这些性爱录影带已在维贞德兰同意下,全部由警方销毁。

前任马六甲首席部长阿都拉欣及前任雪州州务大臣阿布哈山,也都是涉及性丑闻的政治人物。前者否认与一名15岁未成年少女搞上性关系,后者也否认与婚外情生下私生子。

这两位政坛强人的“一味抵赖”,于事无补,反而令自己越陷越深,最后结果就是两人都丢了官,也从此自政坛消失。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当年的维贞德兰、阿都拉欣及阿布哈山倘若能够“及时认错”及“即时道歉”,同时将自己塑造成为“受害人”的角色的话,历史可能重写!

认错虽然需要很大的勇气,但并非坏事。坦白从宽在廿一世纪的网络世界,才是求生之道呢!

Thursday, March 25, 2010

学方言须先学粗话

我自认没有讲方言的天份,在吉隆坡住了卅多年,连一句像样的福建话也讲不通,这些年来就只会“独沽一味”,讲自己的广府话。

听朋友说,要学方言,必先从粗话学起。此说果然有效,粗话确实易学。但是总不能见到不同籍贯的新相识朋友,就以粗话问候对方吧!

若是老相识,见面讲一二句粗话尚能显得交情匪浅,但若是新相识者,分分钟都会得罪人,甚至被视为是无教养之人了!

槟城是福建话天下,不过,近年来我在槟城的小食天堂找东西吃时,有些小贩都听得懂我的广府话。据一些槟州朋友说,这可能是受到香港电视剧的影响吧!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是马六甲人,308大选后坐镇槟州当起一州之首,原来他的福建话也不灵光。他在盛怒中炮轰国阵的民政党时,吼出的一句“HAO SIAO”(意指乱讲话),竟是福建人口头禅的一句粗话。看来,粗话易学,并不虚假。

林冠英在媒体指点之下,才知道这句“HAO SIAO”大大不当,贵为一州之首岂可在众人面前讲粗话?也幸得媒体的提醒,林冠英翌日郑重认错及道歉,收回“HAO SIAO”之际改之为“AW TA”(意指九流或假的)。

朋友也说,要学方言,首要条件是:不要怕被人笑!多年前,我的一位来自槟城的同事在吉隆坡学广府话,惹出不少的笑话,其中一句最经典者,是“猫饭”。

某日,我们一班同事在小贩中心吃晚餐,这位槟城同事特别点了一碟“猫饭”。大家愕然不解,经过一番讲解,才弄清楚他要的“猫饭”原来是广东人爱吃的“炆饭”。这个笑话,我们笑了多年。

相隔多年,这位爱吃“猫饭”的同事有一次从槟城拨电和我聊天,我终发现他的广府话大有长进,不再带有福建腔了。

最近,霹雳州的国阵议员也开班学讲华语及淡米尔语。不论它是政治伎俩,或真的是诚心求学,一句得体的问侯语,总是能讨人欢心的!

Wednesday, March 24, 2010

部長故事之King Ghaz

众多部长之中,曾掌管内政部及外交部的巫统强人嘉沙里沙菲(Ghazali Shafie),是最有传奇性故事的一位。

在记者眼内,他个性强悍,颇有霸气,骂起记者来,绝不客气。在民众心里,他是最痛恨共产党的政治人物。在他任职内政部长期间(1973年至1981年),显赫战绩是与马共誓不两立。

有人形容他是一个喜欢援引内部安全法令捉捕异己的政客。不过,他受访时声称永不言悔。他的答案是:“这乃是我的工作。”

他的作风,让他得了一个绰号,众人都称他为King Ghaz。King者,王也,名号带上一个“王”字,可见在众人心目中,他是如何的英明神武。

听闻King Ghaz的来由,灵感取自美国漫画家V. T. Hamlin笔下的卡通人物。这名漫画家的名著Alley Oop,是于1932年创作,其中一个主角的性格与嘉沙里沙菲相当吻合,故此得了这个绰号。

嘉沙里沙菲从来没有为了这个绰号而作出反驳,反而似乎相当受落。不过,这个绰号是由谁人开始,则无法查究。

在许多的新闻发布会场合里,记者对他又敬又畏(其实是畏多过敬)。熟悉他性格的记者,在提问时都会特别谨慎,甚至宁可不要发问,由得他自己发表。

七十年代曾发生一段经典的故事。他痛斥记者的语气,震惊四座。故事的起源是来自一份有关共产党威胁本地治安的白皮书报告。

当日在记者汇报会上,有一位资深记者提出一个问题,嘉沙里沙菲立时脸色一沉,眼光盯着这位记者说:“这份白皮书报告早在一个星期已经发给你们,你们也应该已经详读,应能发问一起较有智慧性的问题。你所问的问题,全部都在报告书内。不要再浪费我的时间了……。”

此语一出,惊压全场,众记者顿时語塞,场面尴尬得很。

我本身的经历,发生在七十年代末。某日,我与一些同行采访嘉沙里沙菲一个节目 时,也曾被他教训一顿,过后我与同行全体静悄悄的退席,算是一次无声的“杯葛”行动。

当日,身为内政部长的嘉沙里沙菲巡视警察训练中心,有关当局也安排他观看一些从马共起获的军火枪械。

我们一群记者随同观看,只不过没有他看得那么的详尽。正当我们站在一角闲聊之际,他突然回过身来,毫不客气的说:“你们都懂了?不用再了解了?你们知道这些是什么枪械吗?知道它们是怎样操作的……?”

在众多警官面前受到斥责,我们这群记者顿时无地自容。当时大家心中敢怒而不敢言,无人敢出声反驳。

较后当嘉沙里沙菲继续前往其他角落参观时,众记者停下脚步商议一番,决定全体撤离,不出席他的发闻发布会。

后来得知,当嘉沙里沙菲完成参观行程后,在召开发闻发布会时只有电视台的记者在场。
他当场指示电视台记者将他的新闻稿转交给国家新闻社(马新社),再由后者将新闻稿传送到各报社。

事后我自己也捏了一把冷汗。当时年轻气盛,一时冲动竟然胆敢“杯葛”权倾全朝的内政部长。若他追究而影响到出版准证,我等岂不是成为了罪人?

幸好,King Ghaz就是King Ghaz,确有量度,此事最终也不了了之!

駕機撞山大難不死

曾担任内政部长及外交部长的嘉沙里沙菲(Ghazali Shafie),个格强悍,众所皆知,他的King Ghaz的王者称号,并非浪得虚名。

但是,许多人却不知道,这位当年已60岁的政坛强人,竟是驾驶飞机的能手。若不是1982年1月10日发生的一场飞机失事“奇案”,他喜爱自驾小型飞机到选区巡视的趣事,极可能不为人知。

这一天的早晨,当时已改任外交部长的嘉沙里沙菲,驾着单引擎的六座Cessna小型飞机,从吉隆坡皇家大马空军基地起飞,前往他的彭亨立卑选区,出席一项政治活动。他也是立卑的国会议员。

当时陪同一起者,是他的保镖Charon Daan及副机师兼皇家雪兰莪飞行俱乐部飞行导师Verghese Chacko。

从空军基地到立卑,路程约96英里,飞行时间不需半小时。但是,在立卑选区等侯迎接部长的人士,等至中午时分都不见部长到来,方惊觉可能出事。

当局知道情况不妙后,立刻展开搜索行动,而时任副首相慕沙希淡亲自指挥,务必尽早找回失踪的嘉沙里沙菲。

搜索队伍终于在Janda Baik附近的森林地区,发现飞机的残骸,并在机内发现部长保镖及副机师的尸首,惟部长却下落不明。

当时,许多人都担心嘉沙里沙菲会落在藏身在深山里的马来亚共产党手中。在他担任内政部长(1973年1981年)期间,他是反共强硬份子,与马共誓不两立。

在彭州深山一带藏有马共并不稀奇,如果嘉沙里沙菲能够生还而不幸却被马共生擒,后果不堪设想。

当年我负责跑意外新闻,在近黄昏时分我与摄影记者驱车前往云顶山脚的Bukit Tinggi小镇,一片密林,有如大海捞针。

我与摄记只好在森林边沿等候消息,虽然我们看到一些军人出入,但无法从他们口中探到消息,因为他们也不知部长的下落。

嘉沙里沙菲生死不明,引起诸多揣测。一家英文报甚至封面大字标题写着:“Ghaz in plane crash, minister feared dead”(嘉沙里飞机失事,部长恐已罹难),内页更有两版嘉沙里沙菲“生前”的新闻片段。

事发约28个小时后,正当众人议论纷纷之际,终传出嘉沙里沙菲逃出生天的消息。当他在Bukit Tinggi的森林被救出后,很冷静的说了第一句话:“I'm alive and walking……God is great”(我仍然活着,尚能步行……上苍真的伟大)。

他讲述逃生经过时说:当飞机失控就要撞落森林时,他当机立断从飞机跳出,掉落在树上而大难不死。

约两年后的1983年6月,文冬验尸庭研审此案,结果栽定嘉沙里沙菲应对这宗飞机失事案负起责任。

验尸官认为当时驾驶着飞机的嘉沙里沙菲,不应该取道密云满布的飞行路线,他与副机师都没有资格在视线不足之下飞行。

据闻此案过后获得庭外和解,而随着他在巫统的斗争中无法攀上权力最高峰的副首相职之后,最终不得不暗叹大势已去,从此逐渐消沉退隐。

嘉沙里沙菲离开政坛后,活跃于商界及国际组织。

2010年1月24日早上7点45分,廿多年前在政坛叱吒一时的嘉沙里沙菲,跑到人生的终点,在家里不幸逝世,享年88岁。

Thursday, March 18, 2010

消息乱党争

马华党争,消息乱飞!一时有报导引述消息,指前马华总舵主将重出江湖,收拾旧山河。一时又有消息指蔡廖联盟,老蔡打老大,小廖打老二……。总之,是真是假,眼花缭乱!

消息源自何处?谁人放的消息?是刻意或是无意?动机何在,是否有私心?或纯粹是搞乱局?这些疑问,都是编辑部在处理这些所谓的“独家消息”时,必须加以考量的。

散放消息者,背后必然有其议程,实情是否如此及如何辨认真假,确实不易。马华党争如此,其他的新闻何尝不是!

要制止消息乱传,当事人必须出面说话,否则,消息一直都会传下去。例如这次翁诗杰在党重选提名的两个多星期前,就提早宣布要打总会长,不蒂是明智之举。一来他可稳定其派系信心,二来也可杜绝各派消息,除笨有精呢!

黄家定复出的消息,由他自己证实,也终止了消息的继续传播。

各派各系的消息,都是记者们通过他们的管道取得。有者是记者多番查问推敲而得,有者则是一些“别有用心者”故意提供,利用记者的笔。

消息可靠与否,记者们心中应该有底。当稿件交到编辑部时,编辑部又如何分辨真假呢?编辑部对记者的稿件,虽然抱着绝对信任的态度,不过,在核对方面,也不能掉以轻心。

编辑部通常只能以消息的逻辑性、放消息者的身份地位等,作为核对标准。与此同时也特别留意一些具有诽谤性及人身攻击的字句,加以斟酌修正。至于是否有被利用之嫌,则难以估算。

保护提供消息者的身份,是记者的道义,也是新闻道德。在这方面,《华盛顿邮报》的两名记者Bob Woodward及Carl Bernstein,成为新闻道德的典范。他们在七十年代揭发美国水闸门丑闻,受保护的“深喉”在卅多年逝世后,身份才曝光呢!

更有些记者,为了保护提供消息者的身份,甚至不惜坐牢。这也是有例可循。

芝麻绿豆非小事

最近潮流兴“走入民间”!

纳吉上任首相后不久,就“微服出巡”茨厂街,再到有小印度之称的Jalan Masjid India,了解各族小商小贩的心声。华人新年,首相更到有第二大华人新村之称的巴生班达马兰向村民拜年,亲身体验小市民的生活。

身为一国之首能够纾尊降贵,诚属难能可贵。这好比以前各朝各代的皇帝出巡,目的也是要亲身了解民情与民疾,毕竟“读万卷奏折不如行万里路”。不同的是,康熙乾隆都是靜悄悄的私訪,盡可能不驚動民間。

警察部队也有样学样。先是槟城州总警长阿育耶谷巡视小贩中心,后是全国总警长慕沙第一次出巡,在八打灵再也一家购物中心草场会见民众。两者的目的也都一样,就是要知道民间的心声。

什么是民间最切身的问题?这次全国总警长统领警察总部的六大天王一起出动,所听到的民间心声,都是环绕在交通阻塞、胡乱泊车、住宅区安全、居民自费请保安等等的问题上。

这正说明了,这些平日司空见惯的“交通阻塞、胡乱泊车”等问题,才是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的最切身大件事呢!若非如此,数百民众也不会在警察部队的最高层精英面前,吐露这些心声。

这些“芝麻绿豆”小事,才是真正的民疾,不应等闲视之。警察部队若要重振民众的信心,首先就要分清这些“芝麻绿豆”。

槟州总警长说得好,要改变警察的形象,第一件事就是要走进群众圈子。我相信如果警察能切实了解民众对“交通阻塞、胡乱泊车、住宅安全”的怨恨时,在感同身受之下,民疾才有望纾解!

据槟州总警长说,早在卅年前他已知道人民对警察部队反感,所以这些年来,他都一直努力要改变这个形象。

管理一州治安的警察一哥也有此同感,普通警员岂能不汗颜。难怪两名“新扎师兄”因没有掌握区内最新治安情况而被槟州总警长训话时,不但双脚发抖,而且还眼眶泛泪呢!他们是该被骂的。

Wednesday, March 10, 2010

913吉辇河恸

吉辇河是处于霹雳州和吉打州交界的一条河流,半个世纪以来,巴里文打和万拉峇鲁的居民,必须跨越这条河流来往两地。

这条河宽约260尺,为方便居民来往,当局特在两岸河口建立码头,提供渡轮服务,路程只需约五分钟。

而这个所谓的渡轮,其实是依靠钢缆拖拉操作,每日来往人群包括在两地上课的学生和打工一族等。

一直以来,当地居民都希望当局尽速兴建一座桥梁,以便利两地交通。不过,居民的呼声始终无法落实,桥建不起来。

每年的九月天气,经常下雨,1972年9月13日的前一晚下了一场大雨后,至清晨时分依然豪雨不绝,造成吉辇河水流更为湍急。

在早上约7点,一辆载着19名学生的巴士及廿余名车衣女工和居民等,陆续登上渡轮冒雨赶往巴里文打上学和开工。

正当渡轮驶到河中央之际,湍急的河水突然激向渡轮,导致渡轮左右摇晃,插板插入河里,紧接着河水不断涌入船身。

就在此时,拖着渡轮的钢缆因负荷不了重量而突然被扯断,渡轮立时失去平衡翻覆,渡轮甲板上的学生及工人随着巴士、摩多和脚车,纷纷跌落河里,有者转瞬间消失了踪影。

四十余人在河流中乍浮乍沉,有者力图游水上岸,有者根本连呼叫救命的时间也来不及,随着急流消失。幸亏岸上还有一些英勇居民跳落河里救人,终有十多人侥幸获救,他们包括巴士司机和一名学生。

事后证实,在这宗惨剧中丧命的罹难者,多达27人,其中17名学生是来自吉辇中学。

渡轮翻了!消息立刻轰动四周,在吉辇河旁旧巴刹卖鱼的黄文通听到消息后,立刻放下手头的生意,急步赶到河边。

刚巧河边放着一艘小船,黄文通连忙跳上小船,朝着河中央划过去。此时,两名女友正在河里挣扎着,黄文通及时把她们拉上小船,救到岸边。

黄文通再次划着小船到河中央,这次拉起四人,但是,小船却无法承受重量而翻覆,众人一起跌落河里。当黄文通浮出水面时,四人已失去踪影。

这时的黄文通已精疲力竭,失望的游回岸边。他虽然救起两人,但对自己无法再救起另四人而心中不安。

与此同时,住在吉辇河畔的少年陈胜泉(时年15岁),刚刚睡醒就听到母亲诉说河里出事,他睡衣也来不及更换就跑出家门,坐上自制的独木舟划到河里。

这时雨势相当大,他看到一名快要没顶的女生浮在河里,立刻划前将女生拉起,但是狭小的独木舟承受不住重力而翻覆。幸他保持镇定,教女生拉着独木舟边沿,等待其他人来救。

过后,陈胜泉将独木舟翻过来,再去救人。这回救起一名男学生,接着,他又救起另一男人,事后证实他是巴士司机。

当时年纪轻轻的陈胜泉,英勇过人。过后他获得国家元首颁发的第一级汉都亚英雄勋章,而他救人的事迹也被列入中学预班班教科书,鼓励学生学习他的见义勇为精神。

27条人命在一瞬间就此在世上消失,让家属悲痛欲绝。一幕幕白头人送黑头人的哀伤,迄今尚消磨不去。

惨剧发生后,军方派出军艇载送两地居民,直至1974年,当局终于在吉辇河建起一座钢骨水泥桥,衔接巴里文打和万拉峇鲁。

吉辇河的渡轮,从此成为历史痕迹,但这条见证“913吉辇河恸”的桥梁,却是以27条人命换回来的啊!

家属等了10年
仅获RM800救济金

1972年9月13日发生的吉辇河渡轮翻覆造成27人溺毙的惨剧,是巴里文打及万拉峇鲁居民心中永远的痛。

这个被称为“913吉辇河恸”的惨剧,对当年的吉辇中学打击最大。27名罹难者之中,其中17名是吉辇中学的学生。而在这群罹难学生之中,有者品学兼优,有者是运动健将,有者是红十字会队员。

这些罹难学生都是来自吉南区,他们在小学毕业后原本可到当地较近的西岭综合中学就读,但是,他们为了可以继续念华文,宁可舍近取远,选择了每日都要过河的吉辇中学。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这些学生不热衷于华文教育,如果吉辇河早就建有一条桥梁……,这些“如果”如果成为事实,或许吉辇河的历史会重写。也许,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已注定了。

惨剧发生后,罹难者的家属心中虽然痛楚难休,但是他们依然咬起牙根成立一个罹难家属委员会,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逝去的亲人讨回公道。

法庭的最后判决,认为这是一场天灾人祸,政府无须作出任何赔偿,因为在事发之前,当局有在渡轮码头贴上布告,表明渡轮乘客自负后果。

虽然在法律上政府无需负起赔偿责任,不过,霹雳及吉打两州政府还是成立了一个救灾基金委员会,以协助罹难者的家属。

不过,这个所谓的救灾委员会,经过10年漫长时间的左等右等,才将救济金发给有关的家属,而有关的分配额,少得可怜,每个家属仅获得800令吉。

当年曾经领导家属委员会向政府要求赔偿及道歉的陈继平,廿年后谈起这段往事时尚感概万千,对事件的演变更是深感沮丧。

陈继平忘不了丧女之痛,在面对失去幼女打击之下,他尚得振作精神协助其他罹难者的家属办理孩子们的后事。在河边等侯尸体上岸的那一幕,更为心酸。

他的抽屉还藏着幼女的照片,每当拿出来重看时,只能噙泪忆往事,心里不禁默默怪责造化弄人。当天如果不是学校举行考试,女儿没有坚持要冒着大雨上学,结果也不会这样。

卅多年来,吉辇人的伤痛仍然无法抚平,每年的“913吉辇河恸”已成为一年一度的纪念日。

吉辇校友会已成为主办单位。逢周年纪念之日,社团代表及罹难者家属,都在这一天聚集在吉辇河岸撒鲜花,然后再前往柏玛冬巴钖华人公冢“913”惨剧罹难者纪念碑献花致祭。

当年逃过的劫数的十余名生还者,迄今都是上了年级的人。他们之中不少已是事业有成的人,有者是医生,有者是工程师,也有者是成功商人。

曾在槟城中央医院担任外科医生的赖裕武,就是当年幸运逃出生天的其中一名学生。

他是美以美中学学生。当日他发现情况不妙之时,幸能与弟弟从学生巴士侧门跳河逃生。但是,学生巴士内的另17名学生却来不及逃走而葬身河底。

事隔多年,赖医生对当时的惨剧尚无法忘记。他不准太太和孩子玩水,可见他的内心仍然无法抹去水中逃生的恐惧阴影。

Friday, March 5, 2010

渔业局用心良苦

鱼箱风波,越闹越热!原本封闭的冰山,终耐不住热浪的冲击,逐渐融化了,内幕也随着逐一的浮现出来。

这股热浪,是来自大马的渔产业者。他们的抗议行动有如一把烈火,终把外形像冰山的SK Marketing公司溶掉了,浮出的真相竟然是:这家公司的其中一名董事,原来是渔业局市场部的主任。

当局规定所有入口商必须购用SK Marketing公司独家供应的蓝箱,此举已被指责是垄断市场,现今再加上此公司的董事之一竟是高官,公众又岂能不怀疑内有跷蹊呢?

一个100公斤容量的蓝箱,价格是205令吉,目前使用的普通鱼箱则是135令吉。即使政府补贴首6万个蓝箱60令吉,蓝箱价格依然比普通鱼箱贵了10令吉。

渔业者甚至指出,蓝箱品质低劣,使用3至6个月就破裂或破漏,不得不弃,而普通鱼箱质地厚实,使用2年也没有问题。

一是市场被垄断,二是价格相差甚巨,三是耐用期有限。面对这三大疑惑,又如何能令到渔业者心服口服呢?所以,渔业者扬言要投报反贪污委员会,是可理解的。

据渔业局市场部主任解释,他被选入董事局,其实是身负“特别任务”的。一方面他要控制这家公司出售的蓝箱价格,确保不得胡乱起价,另一方面也要监督蓝箱的品质,以免造成商家的不便。

听了这番解释,我们不得不体谅渔业局的良苦用心。高官担当董事,原来是为民设想,绝无私人利益或滥权。我们感恩也来不及呢!

我们也很想知道,其他的公司如国能公司、南北大道公司或其他政府相关公司等,是否也有安插一些官员充当董事,以确保不会胡乱起价?若有,则万民幸矣!

在压力之下,农业部长终于让步击破市场垄断的指责,准许另四家公司供应蓝箱。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为何一些新措施,总是要留下一些诟语激起民愤的!

Friday, February 26, 2010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13年了!两度被欠债人泼漒水毁容的德士司机翁春池,足足等了四千七百余个日子,冤情迄今仍然无法伸张。对他下毒手的人,依然消遥法外。

第一次案发后,他报警了,虽然凶徒身份知道是谁,但不见效果。相隔5年后,他第二次再被同样的人泼漒水,他也报警了,结果一样令他失望。

家居槟城的翁春池,是在柔佛州追讨2000令吉债务时,结下仇怨。两人结怨,可能有不可告人之内情,但无论如何,一个人可以连续两次被人泼漒水,而伤害他人的人两次都能安然无事,这个世界还有公理吗?

他很不甘心,他一直在等,等待正义伸张的到来。等不是办法,于是他只好通过报章揭露冤情,要求社会还他公义。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公开控诉,案件还是一直没有下文。

今年一月初,他再度会见记者哭诉,终于有反应了!他接到警方一封志期2月3日的信件,告知此案早在2002年8月22日完成调查,而警方也已准备采取行动,援引刑事法典326条文,以蓄意伤人的罪名提控嫌犯。

天啊!现在已是2010年了。这宗案件既然已在8年前完成调查,为何执法单位却要等到今天,还一直处在“准备行动”的阶段中呢?

如果不是翁春池求助于州议员,再度现身诉说当年冤情,如果不是翁春池再度借助舆论的压力,他岂不是还要再等多另外8年吗?

我在处理这则新闻时,也百思不得其解,无法了解警方的办案效率。一宗已完成调查的案件可以“丢空”8年不理,总该有个理由吧!

最终槟警开口解说,原来警方早已逮捕有关嫌犯,只不過嫌犯被送交柔警调查时,竟被他弃保潜逃。再加上查案警官没有和当事人讲解,才导致事件有所误会!

西方谚言有云: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大家都期待着主持正义的警队,快快行动吧!

北海码头坍塌死伤逾千人

两大神诞同日举行

1988年7月31日是农历戊辰年六月十九,是华人社会极之注重的观音诞辰日。

这一晚,绝迹了60年的槟城椰脚街广福宫观音菩萨巡境神辇花车大游行,将在槟岛盛大举行。数以万千的善男信女及爱看热闹的民众,在下午时分经已纷纷涌往北海码头,准备乘搭渡轮到槟岛,参与这一甲子难得一见的大盛会。

而这一日,碰巧也是大山脚圣安纳举行百年游行庆典。除了全国各地教徒之外,槟岛的教徒也乘搭渡轮来返两地。

两大东西方的女神同日举行大庆典,导致北海码头人头攒动。水泄不通的人潮和车辆,济满码头,槟港务局当时也束手无策。

在下午4点40分许,人潮济到几乎要爆炸之际,突然传出声声巨响,紧接着乘客候船平台猝然坍塌,数以千计的人群在一片鬼哭神嚎的惊叫声中纷纷滚落。

惨剧发生后,港务局人员立刻展开拯救工作,幸运逃出生天的民众也奋不顾身施以援手,将死伤者拖离现场,急送医院。

当时担任槟港务局主席的拿督赛莫哈末艾迪事后追述说,幸好当时在场者都没有竞相逃离,反而英勇救人。也幸好当时没有发生人踩人的惨剧,否则死伤人数肯定会倍增。

拯救当局出动直升机,将伤者送往槟岛、北海、大山脚、居林、双溪大年及亚罗士打等地医院。有些伤者也被抬上舢舨及三轮车,以在第一时间送往附近一带的诊疗所。

事后证实,这宗惨案有32人包括两名槟港务局职员惨死,另造成一千五百余人受轻重伤。当时的情况凄惨悲恸,现场尸体横陈,许多都是在残垣砾堆中被压死。

这位港务局主席,算是幸运的一位。在平台坍塌前的一分钟,他尚在码头巡视,并指示保安人员将通往渡轮的楼上平台通道围起来,以疏解平台的人潮。

接着,他步行到平台下方,与渡轮经理商量如何解决不断涌入的人潮。就在此刻,平台因负荷不了人潮的重量而坍塌。若他当时没有离去,肯定也难逃一劫。

但是,那些丧命及受伤者,却没有这么的幸运。他们痛失亲人的悲痛及因伤而失去工作能力的处境,迄今提起都肝肠寸断。

其中一对来自北海的蔡姓夫妇,最为令人同情。他们的二子一女(当时年龄分别9岁、11岁及15岁),在坍塌惨剧中与他们阴阳相隔。

时年42岁的蔡氏,当时带着妻子及四名儿女拟前往槟岛观赏观音游行。一家人随着平台滚落后,蔡氏身受内伤,在混乱之中被送往医院。

当他略为清醒后,发现妻儿都不在身边。他决定忍痛出院,四处找寻妻儿的下落。最终,他找到了妻儿,但却被告知他的三名年幼子女都遭遇不幸,而妻子及幼子幸只受轻伤。

蔡氏一夜之间丧失了三名子女,心中的悲恸难以形容。在领尸的那一天,他几乎崩溃了。他心中的怨恨指向槟港务局,悲绝万分扬言要起诉该局讨还公道。

事发一年后,蔡氏夫妇接受记者访问时,回忆当年的情景,尚难抚撕心裂肺之痛,午夜梦回时更是辗转难眠。

与蔡氏同样悲痛的另一家罗难者家属,是家居双溪大年的柯家母亲。她的儿子(时年19岁)与友人当年乘坐渡轮,准备前往槟城时,在坍塌之中与人群从高处摔跌下来窒息而死。

丧儿痛楚令柯太精神崩溃,每日以泪洗脸。事隔一年后,她尚无法接受爱儿不在的现实。
一次,柯太与丈夫出外吃肉骨茶。她捧起饭碗忆起肉骨茶是儿子生前最爱吃的食物时,泪水夺眶而出,一滴滴的流到饭里去……。

柯家为免母亲触景伤情,最终宁可搬离原有的住家,希望在新的环境里重过新的生活。
这些,都只是其中一小部份罗难者家属的伤感故事……。

皇家调查委员会
两港务人员疏忽失职

正当32名罹难者的家属及一千五百余名伤者尚处于哀痛及震颤之际,政府行动快速,决定召开皇家调查委员会,以调查1988年7月31日发生在北海码头平台坍塌惨剧的肇因及补救辨法。

惨剧发生后的第四天,时任交通部长拿督林良实宣布,国家元首已御准及委任退休大法官丹斯里郑明达为首的三人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这宗惨绝人寰的事件。其他两人是丹斯里赛亚基尔及秘书耶谷。

一个多月后的9月28日,皇家调查委员会终于开庭研审。在前后45天的研审中,皇家调查委员会传召了99人出庭供证,收集及审阅的各类相关文件及照片证据等,共达103项。

在庭上供证者,包括槟港务局官员,坍塌惨案的伤者、数位专家及警方人员。

这份厚达142页的报告书,过后交给内阁,再提呈予国家元首。这份绝对保密的调查报告书,终决定公布天下,并于1989年9月21日由林良实宣布详情。

调查结果认为这这宗惨剧是操作方面出现疏忽而引起,并直指两人需对此负起疏忽及失职的责任。这两人是渡轮经理哈仑奥斯曼及副总经理(业务)汤有全。

报告书指出,码头平台的结构是按照国际标准兴建,而且维修工作进行良好,惨剧之所以发生,是因“平台搭客超额”造成,而造成超额的原因,是哈仑奥斯曼及其上司汤有全疏忽所致,因此他们需对本身的疏忽负起责任。

约一个星期后,时任槟港务局主席赛艾迪在会议过后给予反应时说:“据我所知,这是国内第一次有人被指名道姓,应对一宗灾祸负责。在过去,只有涉及的部门被提及……。”

赛艾迪表明港务局会根据该局订下的疏忽程序,采取纪律行动对付这两名高级职员。

与此同时,港务局也研究了报告书提出的亡羊补牢建议,而该局的保险公司也继续加速处理赔偿的方式。

在港务局尚未对两名“疏忽者”采取行动之前,赔偿金已逐步发出。港务局在这方面的承担,获得民众的赞赏。

两年后的1990年,港务局的保险公司估计已发出213万令吉给其中1178名死伤者的家属,解决了69.6%的索赔要求,赔偿额从50令吉到7万5000令吉不等。

丧命的32人中,包括14名儿童、16名成人及两名港务局职员。在坍塌惨剧中痛失三名子女的蔡姓木匠,接受当局发出的3万7500令吉赔偿金(即每名死者赔1万令吉及补偿每人治丧费2500令吉)。
保险公司当时是依照死者收人的能力作出赔偿,而在法令之下,那些18岁以下的死者最高赔额是1万令吉及治丧费2500令吉。

赔偿陆续发出,至1991年7月间,港务局发出的赔偿额总达418万令吉,解决了1484宗索赔事件。
死者已矣,赔偿金也逐步解决。但是,事隔三年多后,原被皇家调查委员会裁定需对惨剧负责的两名港务局高级职员,却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港务局是否已按照本身的“程序”与“方式”默默的处理了两名高级职员的纪律处分,或是港务局纪律委员会仍然需要更长的时间处理,都成为民众质疑的课题。

港务局的“不透明处分”,受人诟病,更令人质疑是否“官官相护”。当年一些报章揶揄港务局的“沉默处事”态度时,甚至以“码头惨案无言的结局”的大字标题痛加批判。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老鼠粉奪14命

官判悬案.家屬心碎

1988年10月15日,在安顺培养华小就读的林家兄弟(时年7岁及9岁)吃过亲戚送来的面食和老鼠粉,约数小时后两人感到身体很不舒服。

首先是弟弟出现呕吐、抽筋及腹泻的症状。家人发现情况严重,将他送往安顺医院,但是他仍然没有好转,直翌日凌晨2点多竟然逝世。

弟弟送院当晚,哥哥也出现同样症状,他不但抽筋,而且还身体作痛。家人将他送往私人诊所治疗后,病情一度稳定,但是翌日清晨7点多他的病情突然恶化,送到医院时已不支身亡。

林家一日之间失去两名可爱孩子,令到林父及林母哭得肝肠寸断。他们当时万万想不到,夺走孩子性命的原凶,竟是日常孩子爱吃的老鼠粉。

更令林氏夫妇悲愤及痛不欲生的是,在孩子死因尚未确定之前,有关当局竟然怀疑他们下毒杀害孩子,成为毒杀亲儿的嫌犯。这个指责,宛如在伤口上再割一刀……。

10月14日晚约7点,住在安顺的35岁黄妈妈取出在巴刹买回来的一包老鼠粉,加上一些蔬菜炒了整碟。

她和朋友吃了一点点,剩下的都给11岁儿子吃完了。到了晚上10点多,她又再炒一碟老鼠粉给儿子当宵夜。她的高姓儿子向来都喜欢吃老鼠粉的。

在神庙旁边卖炒粉及茶水维生的黄妈妈,过后才发现儿子身体不适,于是在翌日下午6点多将儿子送往安顺医院。

由于孩子病情不轻,医生吩咐转送怡保中央医院。当时,这名孩子一直都能说话,但是至10月21日,病情恶化孩子竟在医院不治……。

林家兄弟及高姓小学生吃过老鼠粉后,出现呕吐、抽筋及腹泻症状以致中毒不治,只是其中三名不幸者。在10月15日至25日的短短十天内,与他们同样命运者,另有10名孩童及一名74岁老妇女。

这14名死者都是来自安顺(6人)、埔地(3人)、水闸新村(1人)、万邦刁湾(1人)、双溪古月(1人)、甘榜地玛(1人)及华都牙也(1人)等地。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在死前曾吃过老鼠粉。

老鼠粉夺命的惊人消息,震动全国。中毒不治的14人,都是因内脏如心脏、肝、肾及脑部严重受损而无法救活,医生也只能证明他们确实是中毒身亡。

老鼠粉为何有毒?这批毒老鼠粉又是从何处来?

卫生部的调查,证实死者所吃的老鼠粉,是源自金宝一间老鼠粉制造厂。肇祸的这批老鼠粉可能放了过量的黄曲霉毒素,但是确实证据却不足,根本无法找出真正的负责人。

安顺、金宝及华都牙也三地于1989年4月间,分别设立验尸庭,研审死因。

经过二年多断断续续的审讯,三地的验尸庭都有了答案,验尸官的判决一致裁定13名孩童及1名老妇人的死因是中毒致死,而硼酸及黄曲霉毒素是致命因素。

不过,三个验尸庭却没有说明硼酸是来自何处,也不能确实是否来自老鼠粉,所以验尸庭不能指出谁才是“凶手”。

最终,这宗轰动一时的中毒案变成了悬案,在没有人应对此事负责之下,14条人命竟得个含冤而死的结论。

众死者的家属对验尸庭将案列为悬案处理,极之心酸及不忿。过后这一批家长只好向政党求助,行动一致向马华及民主行动党投诉。

当时两党表现得非常积极,纷纷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为死去的孩童讨还公道。但当家长们正式要付诸行动时,两党领袖却将他们当皮球般的踢来踢去,甚至夸下海口表示会在“必要”时伸出援手。

这些家长愤恨之余又百般无奈,在求助无门之下,日子久了,心也冷了。14条人命的悲剧,也不了了之了!

Tuesday, February 2, 2010

1977年是大馬空難年

大马中秋首宗空难
日机撞园丘34死45伤


九月的天气,吉隆坡的天空经常乌云密布。这是年度的季候雨,每到黄昏时刻,必有狂风暴雨侵袭。

1977年9月27日是中秋佳节。这一天的天气同样阴沉,近傍晚时分下起倾盆大雨,时而雷雨交加,情景骇人。今晚的圆月,看来是无缘观赏了!

日本航空公司的DC-8型JL715班机,在这一天从东京起飞直达香港,然后载着69名搭客和10名机员,再从香港转飞吉隆坡,准备再飞往新加坡。

这班航机的正副飞机师,都是经验丰富的日本机师。36岁的正机师,在三个多星期前曾驾机降落吉隆坡梳邦机场,而35岁的副机师则在8月8日飞到吉隆坡。这两人对梳邦机场可说并不陌生。

他们于傍晚抵达吉隆坡上空时,也正是狂风暴雨之时。这时上空布满厚厚的云层,吉隆坡梳邦机场的视线也严重受影响。

下午5点50分,机师联络梳邦机场地面控制站报告:飞机情况正常……。

下午6点10分,机师再次联络地面控制站,地面人员报告:机场下着大雨,视线范围10公尺,气温27。请使用机场第八栅格……。

下午6点31分,机师再度联络地面控制站,地面人员报告:机场正下着大雨,视线已稍为改善,大约四公里范围内可看得清楚……。

下午6点37分,机师接获通知可以降落。这时,飞机是在三千尺高的天空。

下午6点38分,机师接到指示,飞过二千尺的高度,准备在第15跑道路降落。

下午6点40分,机师与地面指挥站失去联络……。

事后,调查单位听到飞机黑箱最后一段录音对话:我们在降落着……。我们看不到跑道……。我还是看不到……。过一会,我们将会看到的……。

下午6点43分,黑箱的录音,传来飞机引擎开大马力的声音,接着沉静下来……。

DC-8型JL715班机撞毁了!她是在狂风暴雨之中,撞落在距离梳邦机场数公里外的双溪毛糯一个种植油棕和树胶的园丘山丘。

飞机撞落园丘的一刹那,撞倒无数棵油棕树和胶树,机身顿时断为两截。飞机更因激烈的撞击及电流短路,随后爆炸起火烧毁。

这宗大马发生的首宗坠机惨案,造成34人死及45人伤。其中32具尸体(包括24名搭客、4名机员及4名机舱服务员)是在现场被发现,另两死者是在送往医院后伤重不治。

大部份的死者,都是坐在飞机前舱的搭客,他们在飞机着火时来不及逃生,有者活活被烧死。

最幸运者,是坐在飞机中间位的搭客。当机身断成两截时,他们幸能在飞机起火爆炸之前,及时从断口处逃出生天。

机场控制站与这班客机失去联络后,已知事态不妙,立刻展开找寻及拯救行动。经常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才确实飞机是撞落在园丘内,离开大路约两英里。

由于坠机地点偏僻,加上仍然下着绵绵不绝大雨及四周潻黑一片,造成拯救工作异常艰苦。救护车路经之处,前路都是泥泞地面,湿滑难行,倒下的树枝更是阻档去路。

在案发四个小时后,拯救人员在园丘工友的指引下,终排除万难抵达现场,而最后一个被救出的生还者,是在案发后第六个小时的午夜时分。

现场清况令人惊心动魄,至少百棵胶树被飞机铲平及压倒,有些尚被机身连根拔起,足见飞机撞落时冲力之猛烈。众多死者躺在舱内,伤者倒地痛哭呼叫,等待救援,有如人间地狱。

日航调查这宗空难时,从黑箱的对话录音解开了一些答案。惨剧约三个月后,日航提出赔偿建议,每名罹难者的家属可得约七万美元(当时兑换马币约16万6000令吉)。


马航被劫空中爆炸
百人罹难死无全尸


槟城少妇柯彩莲,出嫁到新加坡。趁着学校年终假期,她与夫婿陈锦瑞及3名十余岁年幼女儿,乘搭飞机返回槟城探望年老母亲,同时也藉此机会,游览槟州的旅游胜地。

这家陈氏五口在槟州欢渡两个星期后,于晚上时分乘搭马航波音737型MH653班机,准备返回新加坡。

马航班机于晚上7点15分在槟州峇六拜机场起飞,预订时间于7点55分在吉隆坡梳邦机场降落,然后再转飞新加坡。

当时,机上共有93名搭客及7名机员。搭客名单除了陈氏一家五口之外,尚包括多名政商显要,如农业部长拿督阿里阿末、前槟州副首席部长余水清、首任古巴驻马大使夫妇、银行界要员及会计师等。

7点54分,班机即将在梳邦机场降落之际,地面控制站突然接收到机师的惊叫声:骑劫!骑劫!
班机没有如期降落,反而掠过吉隆坡高空,朝新加坡方向飞去。紧接着,班机和梳邦机场的地面控制站失去联络。

过后不久,新加坡巴爷礼峇机场的地面控制站接到机师的讯号,表明会在8点30分降落在新加坡机场。但是,转瞬间班机很快在机场的雷达网上消失了。

事后证实,这架载着100人的班机已在晚上约8点在上空爆炸,然后坠毁在新山距离振林山14里丹绒古邦的沼泽地带。

这宗被形容为“世界航空史上首宗因被骑劫而爆炸撞毁”的空难,是于1977年12月4日发生。

1977年可说是我国航史上最黑的一年。先是9月27日中秋佳节发生在双溪毛糯的日航撞毁惨剧造成34死45伤,孰料两个多月后,竟发生马航遭骑劫而爆炸的另一宗惨剧。

机上的百名乘客及机员,全部罹难,并且没有一具全尸,全部人都被炸得粉身碎骨,散落在地面只是死者的残体、断掌、人皮、碎肉等。

当晚二百余名联邦后备队人员传召到场搜索,除发现飞机的残骸碎片之外,没有发现任何活着的乘客,甚至一个全尸也找不到。

翌日清晨,拯救人员继续在现场找寻罹难者的尸首,化了两天时间检回56袋碎尸,并为碎掌及碎指取下指纹,然后送往新山医院。由于碎尸全部渗杂一起,己难以分辨是属何人。

罹难者家属纷纷赶抵新山医院,但天可怜见,殓尸房推放着的只是罹难者的残肢碎肉,根本就法分清那一块是属于自己的亲人的。

罹难者家属心中的悲痛和哀伤,见者心酸。

百名罹难者之中,陈氏一家的遭遇更令人无限唏嘘。原本高高兴兴渡假返家,孰料一家五口竟在同年同月同日身亡。

事后5天后,百名罹难者的残尸置放在七个灵柩,合葬在新山古文茶一个不属于任何宗教的公坟。马航也在此处建立一个纪念碑。

是谁骑劫这班飞机?众人都提出这个疑问。当年日本的恐布组织──赤军──嫌疑最大。

众人将矛头指向赤军,并非无理,因为众人对赤军一年前(1976年)潜入吉隆坡,闯入安邦路美国领事馆挟持人质一案,尚印象深刻(见《KP话当年》第一篇)。

不过,时任内政部长嘉沙里在事发次日否认是赤军所为。他是基于两个论点作出这项判断。一,机师在发出骑劫讯号中,没有提及骑劫者的身份,二,这班飞机只有一名在吉隆坡任职技术人员的日本乘客。

日本当局也针对这项猜测作出谈话,认为这不可能是赤军所为,因为根据记录,赤军不会单枪匹马行事,也未曾骑劫外国的国内班机,更可况赤军每次骑劫过后,都会发表声明负责。

飞机的黑箱最后找到了,可是,有些报章形容官方发表的报告却“不清不楚”,整个空难悲剧就此落幕!

这个谜底随着劫机客一起被炸死后,一直都难以打开。卅余年的今日,它仍然是一个谜。人民也开始淡忘了这宗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