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殺人大色魔李兆明(一)

第一集
女会计师杨秀玲赴约失踪
警悬赏2万缉色魔李兆明

1996年9月13日下午4时许,住在白沙罗的杨秀玲(时年45岁)拨通手机,告诉丈夫她准备前往万达镇的麦当劳快餐店,以会见一名陈姓顾客谈论做账之事,并约定丈夫在傍晚一起吃晚餐。

杨秀玲是一名会计师,曾在一家公司任职。婚后19年的她于5年前生下一名女儿后,为了照顾年幼爱女,她只好辞职改行为人做账。

为了招徕生意,她于9月2日至5日在两家报章刊登提供会计服务的广告。在13日这一天,她接到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拨来的电话,要求与她见面,帮他做账。

她通知丈夫后驾车赴约,孰料自此之后,离奇失踪。她的丈夫陈国伟(电脑顾问)等不到她回来吃晚餐,手机也拨不通。他焦急万分到处寻访,最终无法可施,翌日前往白沙罗警局投报。

在太太失踪的4天期间(从13至16日),陈国伟赫然查悉太太的银行户头被人用提款卡到处提款。第一次的提款时间是13日傍晚7时10分,提出了1000令吉。他深信提款人不是他的太太。

接下来的几天,有人分别在士拉央、武吉敏登、甲洞、孟沙、巴生等地的银行分行提款,次数多达15次,每次都是最高额1000令吉。当他于17日发现后,立刻通知银行暂时终止太太的银行户头。

9月25日,杨秀玲失踪时驾驶的轿车,在吉隆坡的亚罗街发现。在这十多天来,杨秀玲宛如在人间消失了!

与此同时,雪州警方接获陈国伟的投报后,经过一番调查深信掳走杨秀玲的人,就是警方通缉多时的李兆明。

时年卅余岁的李兆明,被警方形容为一名性格狂暴的危险人物。在1996年的首10个月期间,警方相信他在巴生河流域及吉隆坡一带,使用迷魂药灌晕女子后,干下至少15宗劫财劫色的恶行。

被冠上“大色魔”称号的李兆明,身高六尺,说得上是高大威猛,属于师奶杀手的类型。他平日打扮光鲜,外表斯文有礼,但是手段却异常狠毒。曾有数名受害者除了给他强奸、非礼及打劫之外,也被他拳打脚踼,其中一名女子甚至被推进垃圾桶里。

他的造案手法很简单,首先他根据名片电话或报章的分类广告联络受害人,然后约她出外谈生意或补习等事务时,暗中下药。有时他也拨电到学校或学院,声称要找一些女学生充当家庭补习老师,结果,一些想赚外快的女学生就此上当。

一直以来,警方都无法捉到李兆明。随着杨秀玲的案件揭发后,时任雪州刑事调查主任巫亚时宣布,警方决定悬赏2万令吉追缉李兆明,希望重赏之下能取得破案情报。

李兆明恶名远播,警方的专案小组曾多次出击,但都被狭猾的李兆明逃脱。雪警除了保持2万令吉悬赏金之外,也决定在全国派发4万张海报,誓必要缉拿李兆明归案。

《光明日报》当时也义不容辞,于1996年12月22日印了3万份海报,其中一部份交给警方张贴,然后再联合雪隆德士组织,通过德士司机在雪隆一带广派海报,希望通过民间力量协助警方破案。

尽管警方布下天罗地网,数以万计的海报在全国各地四处张贴,但是,李兆明的行踪依然不明。当时有报导指李兆明已潜逃国外,可能在越南,也有可能在泰国、新加坡及菲律宾等。

正当失踪数个月的杨秀玲生死未卜,正当警方倾力追缉李兆明,也正当女性们闻魔色变之际,1997年1月29日又有一名女性失踪。

这名失踪女性是住在太平的美容师林碧莲(时年33岁)。她也是接到电话后出外赴约,结果失去踪影,而她的轿车翌日被发现弃在美容屋附近的停车场,车内一片凌乱,店内的美容产品全部离奇失踪。

林碧莲的失踪过程,和杨秀玲非常类似。警方相信这又是李兆明所干的!

下周预告:大色魔李兆明已成为警方的头号通缉犯,虽然悬赏提高至5万令吉,但依然无他踪影。在通缉期间,警竹又连续发现三具女腐尸,案情都似乎与大色魔李兆明有关。

Wednesday, December 22,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八)

第八集(完結篇)
巫师夫妇与义子绞刑正法
莫娜遗言:我是不会死的

从劳勿推事庭初审至高庭开审,州议员马兹兰碎尸案经过75天审讯后,终于有了判决!

劳勿高庭于1995年2月9日审结此案时,陪审团以7票一致裁决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与他们的义子朱莱尼杀人罪名成立,法官随即宣判送他们上绞刑台。

在冗长审讯中,控方共传召67名证人上庭,辩方则传召7名证人,呈堂证物多达238件,高庭法官的记录超过900页。

法官向7名陪审员总结案情时,认为辩方无法挑出针对三名被告的任何疑点,他们提供的只是说明而已,并不是佐证。

法官也指朱莱尼及阿芬迪的自辩不能获得法庭接受。朱莱尼声称是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杀人,但是他却记得拿了阿芬迪给他的180令吉,而阿芬迪声称拥有已故印尼总统苏卡诺三件值250万令吉的宝物(拐杖、宋谷及护身符),但它们所谓的神奇力量只是捏造的。

法官引导陪审员作出裁决时也提醒说,在法律上,共同意图谋杀可以在几种情况下发生。只要他们有共同的策划,不论谁人负责斩人都无关重要。

三名被告对法庭的判决,神情各一。第一被告朱莱尼闻判木然,并向记者表示这是他预料的结果,所以在下判前的一晚他心情平静,自知难逃死刑。

第二被告阿芬迪则笑脸迎人,显得镇定。他对记者说:“我接受法庭的审判,我的妻子也一样……。”

第三被告莫娜的反应却很异常,她被庭警押走前抛下一句话:“我很高兴!感谢马来西亚的人民。”保持一贯笑容的她尚“风情万种”向群众挥手,示意“谢谢大家的关心!”

3名被告被押往监狱等侯行刑期间,尚有三个逃生机会。首先向上诉庭上诉,若失败可再向联邦法院上诉。若再失败,尚有最后定夺权的宽赦局。

案件尚在等侯上诉之前,遥言竟然四起,传出莫娜运用她的法术从监狱飞走了!

由于传言热炽,时任全国监狱总监拿督查曼干不得不现身澄清,证实传言无稽荒谬,声明莫娜和她的丈夫阿芬迪仍然被关在加影监狱,而朱莱尼则被关在半山芭监狱。

1997年10月24日,上诉庭三司经过4天的审讯,一致驳回阿芬迪与莫娜及朱莱尼的上诉,裁决高等法庭法官对此案的审讯,并无不公平之处。

3名被告的对上诉的失败,反应各有不同。朱莱尼显得沉默,一句话也不说。打扮光鲜身穿黑衣黑裤的莫娜依然保持她一贯的笑容,在被押上囚车时对围上前的记者群说:“我接受法庭的任何判决……”。

神情略为憔悴的阿芬迪则抛下一句:“你还要我说什么?法官所说的,都是真实的。”

1999年4月13日,联邦法院三司聆审此案的上诉后,认为法院没有理由干预上诉庭的判决,而且上诉方也无法挑起合理的疑点,因此被告们的上诉被驳回。

闻判后的莫娜,与丈夫相视而笑,朱莱尼依然是木无表情。莫娜被押上囚车时高喊:“我对判决并不失望,只有法律能定我的罪。马来西亚进步!巫统进步!我是巫统党员……”。

连闯上诉庭及联邦法院都失败的3名被告,尚有最后一个求生机会,就是向彭亨苏丹要求宽赦。
2001年4月4日,彭亨宽赦局终于有了决定,宣布拒绝宽赦这3名死囚。

2001年11月2日,加影监狱局发表文告,宣布朱莱尼(时年36岁)、阿芬迪(时年44岁)及莫娜(时年45岁)已于清晨5时59分同时正法。

当时有报导引述监狱官的谈话,指3人被送上绞刑台正法时,神情淡定。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好像其他的死囚一样接受即将走上绞刑台的事实。

不过,后来有消息传出,莫娜被送上绞刑台之前曾对身边的人说:“我是不会死的……”。这句话,相信就是她临终前唯一的一句遗言了!

下周预告:女会计师杨秀玲接到电话出外接洽生意,孰料就此失踪,随后她银行的户头被人连续盗提多达15次。警方调查,怀疑这宗失踪案乃是大色魔李兆明所为,而警方也随即宣布悬赏2万令吉追缉他归案。

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七)

第七集
莫娜自辯喊冤沒殺人
一切陰謀乃義子所為

州議員馬茲蘭碎屍案的第三被告莫娜,終於出庭自辯了!她選擇在犯人欄自辯,因為這種方式無須宣誓,控辯雙方也無權盤問,而法庭則胥視被告的辯詞,決定是否可以接納。

在過去的審訊中,第一被告朱萊尼及第二被告阿芬迪都是選擇在證人欄宣誓自辯。結果阿芬迪在接受盤問時,常常陷入前後矛盾及窮於招架的宭境。

莫娜力辯時,聲聲喊冤,自稱沒有殺人,這一切都是義子朱萊尼的陰謀。她在庭上也大發脾氣,痛罵不相信她的人。提起女兒被朱萊尼帶壞時,她更是當庭流淚痛哭。

在開場白時,莫娜的舉止為莊嚴的法庭製造了一些笑料。她說:“各位陪審員、法官大人、副檢察司,大家都好。我叫瑪茲娜依斯邁,又名東姑羅哈尼,或莫娜芬迪,是本案的第三被告……”

接著她又說:“我嫁給阿芬迪已有十一、二年了,我倆都是政治人物,經常教人向善。我們一直生活在富有的環境,豪宅名車從不缺。我們沒有策劃殺害尊貴的拿督馬茲蘭。天啊!只有上天會明白我們……。

當律師發出嘖嘖聲時,她發脾氣說:“我最討厭別人在我說話時,發出嘖、嘖等不相信的聲音。我發誓,我是在講真話。只有天會相信我,法官大人,對我不信任是我最恨的事……。”頓時,法庭的沉悶氣氛,被調和了!


以下是莫娜證詞的部份摘錄(第一人稱):

“我和丈夫阿芬迪是在巴生直落昂認識朱萊尼。當時朱萊尼是阿芬迪開設的武術班的一名學員。他叫阿芬迪作爸爸,叫我作媽媽。其實,其他的學員都是這樣稱呼我們的。

我當所有的學員都是我的孩子,沒有特別寵愛那一個,至於他們是否真的當我和丈夫是媽媽及爸爸,我無法知道。

我有一個女兒名叫瑪芝迪雅娜,當時大概6歲。這名小女兒是很有禮貌的孩子,但她卻不喜歡與別人親近。但我很奇怪,為甚麼我的女兒喜歡和朱萊尼親近。她睡覺的時候常常呼喊朱萊尼的名字。作為母親的,我知道女兒喜歡的,但我卻無法阻止她,只能順從她。

我們一家本來生活美滿,但自從女兒認識朱萊尼後,女兒性情大變,連街邊買來的冰淇淋她也吃。平時不喜歡坐摩多的她,卻願意坐上朱萊尼的摩多,即使是沒有燈、沒有執照、沒有車牌。

我們很擔心女兒,朱萊尼也應該替我們想想。女兒是我的心肝寶貝,是我的生命之光……(這時,莫娜忍不住在庭上痛哭)。我女兒是不說謊話的,但自從與朱萊尼親近後,她竟然偷錢,天天都去商店,一天兩三次,而朱萊尼卻從不勸阻。有時半夜三更他還帶我女兒出街,雖然去的地方不遠。

就是這樣,朱萊尼一直跟著我們一家,假意說要學習更高深的武術。

1993年7月2日事發當晚(她的自辯和阿芬迪較早前所作的自辯大同小異),拿督說精神很差,要求沖花涼加強精力,於是阿芬迪幫拿督沖花涼。

在為拿督沖花涼之時,我聽到“wroop”一聲,突然一把斧頭快速的向拿督的頸項砍了兩下,鮮血噴向我的衣服。我看到朱萊尼牙齒緊咬,好像是個失去控制的人,要說是瘋人又不是。

朱萊尼殺了拿督後,叫我們夫妻離開沖涼房,然後把門關上。阿芬迪去抱了睡夢中醒過來的女兒,我也換了沾血的衣服,然後阿芬迪駕了拿督的轎車朝吉隆坡方向駛去……。

我和丈夫阿芬迪沒有計劃,也沒有意圖或是甚麼作法要殺死峇都達南區州議員拿督馬茲蘭。我和丈夫生活奢華,可說是過著幸福的生活。

阿芬迪很勤勞,施法為人置放法物以加強精力及售賣護身符,袋裡裝著三四十萬現款是常見的事。我們喜歡到大酒店過夜,我們也有許多名貴汽車,如馬賽地、積架、鈴木四輪驅動車、維根和兩輛BMW。這種話我們只會向有錢人說,因為有錢人才會明白……。

在我被扣留時,有警員虐待我(這時,她彎下腰,用手撥開頭髮展示整容後的縫針處)陪審團,你們看吧!這就是他們把我當糕點一樣按壓的地方……。警方也侮辱我,指我要和達官顯要上床,更指我和馬茲蘭有曖昧關係。”

下週預告:陪審團以7票一致裁決巫師夫婦及莫娜與徒弟殺人罪名成立,法官隨即宣判送他們上絞刑台。經過一番上訴程序失敗後,這3人於2001年11月2日終在加影監獄被正法。

Sunday, December 5,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六)

第六集
阿芬迪自辩助马兹兰夺权
冲花凉作法.朱莱尼杀人

承认动手杀死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的朱莱尼,在法庭上自辩时声声喊冤,力辩他是在义父母阿芬迪及莫娜的巫术迷糊及唆使之下,挥起斧头将马兹兰的头胪砍下来,并将死体碎成18块。

而在巫师阿芬迪的眼中,朱莱尼是他的一名得意徒弟兼義子,所习的马来武术功力相当深厚,足可对敌5至6人。

1994年12月21日,阿芬迪在淡马鲁高等法庭为自己的罪状自辩,透露他与朱莱尼的关系时说,1990年至1991年他住在巴生的斯里安德斯,当地的巫统州议员曾邀请他开办马来武术班,并要他协助推翻当地巫统支部的一位主席。过后,他被安排搬往巴生直落昂以方便行事。

有一次在谈论成立马来武术班的聚会上,阿芬迪被主人家要求表演武术,不过他声称座上各人都可表演,而他选中了当时在场的朱莱尼。

这时,阿芬迪拿着一杯清水,念了一番咒语后让朱莱尼喝下,原本只懂得一些武术的朱莱尼,喝了清水后打得更像样。众人对阿芬迪心服不已,而自此之后,朱莱尼就跟随阿芬迪继续练武,过后也一起搬离直落昂。

在阿芬迪悉心教导之下,朱莱尼的功力日增,据称已达到可以吃玻璃、喝镪水及刀枪不入的境界。

阿芬迪在法庭上花了相当长的时间,讲述朱莱尼的习武过程及法术的奥妙之处,控辩双方律师也对此各有各的盘问,诡异气氛,笼罩法庭。

谈起马兹兰,阿芬迪形容马兹兰是一名雄心勃勃的政治人物,除了有意要夺回巫统劳勿区部主席职之外,也想当上彭亨州州务大臣。

阿芬迪自认巫术高强,可以协助马兹兰达成要在政治上更上一层楼的愿望,因为他拥有已故印尼总统苏卡诺遗留下的三件宝物,即拐杖、宋谷及护身符。

阿芬迪也告诉法庭马兹兰对这3件宝物非常有兴趣,并表示要买下来。他开价250万令吉,并让马兹兰试试它们的神奇威力。当马兹兰摸着这些宝物时,他用香烟灼汤马兹兰的睛睛,结果一点伤也没有。马兹兰终于信服了。

两三天后,马兹兰带来50万令吉现款购买这3件宝物,同时交出10张地契作为抵押,声明一旦他在巫统区部改选中重掌劳勿区部主席之后,就会用200万令吉现款赎回这些地契。

阿芬迪述说1993年7月2日晚马兹兰遇害的情形时,声称当时他与莫娜是要为马兹兰冲花凉作法。以下是他证词的部份摘录(第一人称):

“当晚大约11时,拿督驾车载我回到乌鲁洞的住家,拿督入屋后表示感到很累,要休息十分钟才走。我建议他冲花凉,并问他有没有带布来换。他从车里拿出布后,尚叫我帮他用甘文烟熏熏拐杖、宋谷及护身符。这些宝物当时在车上,等冲过凉后才去拿。

拿督进入冲凉房后,我一边为拿督冲花凉,而我的太太(莫娜)则一边帮忙倒水。过后我叫朱莱尼把脸盆的水倒掉,当朱莱尼把脸盆放回来时,我把小斧头、小巴冷刀和小马来剑放在盆里,让拿督仰躺着。

这时候我拿了鲜花放在拿督的额头上,身边的太太则帮忙倒水在拿督的头部。当我用手在拿督的额头及脸部扫洗时,朱莱尼突然跑进冲凉房,接着我看到一把大斧头朝拿督的喉咙砍下。

朱莱尼快速的连砍两下,当时我被他的举动吓呆了,因为他差点就砍到我的手。我马上问他为何变成这样,他回答说:爸爸和妈出去吧!这种人让他死了算了!妈带妹妹走吧,哪里都好,让Gong Rong(朱的小名)负责好了!

朱莱尼当时犹如一个失去控制的人,牙齿一直紧咬着。当他砍下第一斧时,拿督的血喷向我太太的衣服,而我的女儿也被吵醒在喊妈妈……。我和太太立刻冲出冲凉房,朱莱尼跟着关上门,接着我听到多次的砍切声音。

我走上前敲门,朱莱尼在里面回应说:爸妈出去吧…出去吧…,连续的叫了三声。接着我和太太商量要到那里去,太太说不如到吉隆坡吧!

随后,我们坐上拿督的马赛地房车朝吉隆坡的方向而去。在凌晨一至二时,我们到达吉隆坡,直接到华都酒店租房。”

下周预告:莫娜出庭自辩时声声喊冤。她告诉法庭:“我嫁给阿芬迪已有十一、二年了,一直生活在富有的环境,豪宅名车从不缺。我们没有策划杀害尊贵的拿督马兹兰。天啊!只有上天会明白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