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6, 2014

何平遭姐夫綁票之養虎為患(一)


第一集

何家不幸養虎為患
姐夫綁走 7歲舅子

何氏一家篤信佛教,一家之主的何贊能(時年57歲)與妻子黃梅葉(時年50歲)更是虔誠的信徒,平日經常與師父聊天談論佛經和參閱經書。他們育有6名兒女,一家住在梳邦再也,樂也融融。

何贊能從事菜園生意,也經營水果店,在金馬崙、雲頂、汝來和泰國等地都擁有菜園。種菜使用的農藥,若用法不當危害極大,在無法再忍受農藥之害下,何贊能放膽轉向有機種植業發展,特別在金馬崙的菜園種植有機農作物。

當年,有機農作物在大馬並不普遍,成本相當高昂。雖然何贊能初期的新發展無法帶來利潤,但他一點也不後悔,而慈悲為懷的他,反而常把收成後的農作物,送給慈善機構,同時也教導別人如何種植有機農作物。

在6名兒女之中,幼兒何平(時年7歲)最得父母與兄姐之愛。何平雖然年幼,但對父母非常孝順。曾有親人目睹何平趁疲勞的父親睡著時,竟會為父親蓋被,深怕父親著涼。如此細膩的舉動,似乎超出一般小孩的懂事能力。

在何贊能心中,懂事和孝順的何平非常討人歡心。何平兩歲時,就會打電話給父親,提醒父親小心駕車。他和父親感情最好,他也最愛親近父親,每次都要等父親回家了才能睡覺,而且一定要鉆進父親的懷抱才能入睡。

最令何贊能操心及放心不下的,倒是他的第二女兒。這名何家二小姐平日幫他打理水果店的生意,過後她結識了一位在水果批發店當助手的廿來歲男子紀連國。兩人拍施不到半年,在尚未深入了解對方他們就閃電結婚了!

婚後不久,這名女兒生下兩名孩子,同時也懷了第三胎,而婚後的紀連國,逐漸的露出了真面目。在岳父母的眼裡,紀連國不折不扣的是一名“好食懶做、厚顏無恥”的不踏實及不顧家的男人。

儘管如此,愛女心切的何贊能仍然多番給予照顧,除了扶助這名女婿創業出資讓他經營潮洲粥小食店之外,也不時將錢借給他。經營不到半年的小食店倒閉後,何贊能又讓他返回水果店工作。

在短短數年期間,何家為了這名女婿曾付出了不少,在金錢上的資助少說也有十餘萬令吉。曾擔任教師職的女兒對這名丈夫並不死心,她相信丈夫終會浪子回頭,她甚至常要求父母給丈夫機會……。

不幸的日子,終於降臨何家!2006年5月18日,當時已入學就讀一年級的何平,於這一天在家裡失蹤了!

失蹤前的傍晚時分,何平放學後由二哥接送,然後前往距離住家約半公里外的餐館吃肉骨茶。他們在餐館見到姐夫紀連國與人聊天,過後紀連國跑過來和他們打招呼,並表示飯後可以代將何平送回家。

二哥不以為意,同意讓紀連國載送何平回家,而他則到別的地方忙他的生意。當紀連國帶著何平返回家後,他的懷有六個月身孕妻子當時在樓上。這時,紀連國告訴妻子何平在沖涼,而他有事要急著前往檳城。

她當時應了紀連國一聲,隨即疲累的入睡了。直至晚上9點多她醒過來後,卻找不到小弟何平。在女佣告知之下,她才知道她睡後不久,紀連國就出門,並將門匙交給女佣。

她連忙撥打電話給紀連國,告訴他小弟不見了,要他回來一起尋找。此時,紀連國聲稱他已快到檳城,放好東西後就會趕回來幫她找何平。

另一方面,接獲兒子失蹤消息的母親黃梅葉心焦如焚趕回家時,途中先後撥了5通電話給紀連國,問他是否有帶走何平。紀連國對岳母的追問尚提高聲浪的回應說:“我連雞都不敢殺,更加不會作出殘忍之事……。”

此時的黃梅葉心中已有預感。當時的她認定“若是別人擄走何平,兒子尚可能活著回來。如果兒子是落在紀連國手中,就肯定不會有命回來了……。”

何平失蹤,家人焦急。翌日(5月19日)下午,何家接獲一通電話,聲稱已綁走何平,並要何家交出50萬令吉贖金換取何平自由。這名來電勒索者,是一名音調帶有中國腔的女人。

隨後,何贊能也收到“綁匪”傳送的簡訊,恫言“若不交出50萬令吉贖金,就將何平的手腳砍斷讓他做乞丐。”

何家在無計可施之下,唯有報警。在綜合何平失縱的過程,何家極度懷疑是紀連國綁走小舅子何平。雪州警察總部重案組接獲投報後,立即展開調查工作。為了肉票的安全及免得打草驚蛇,警方暗中行事及鎖定嫌犯紀連國的行蹤。


下週預告:何平被綁後,紀連國若無其事的與岳父等人一起前往尋找何平。當他被
查案官盤問時終露出破綻,和盤托出綁走何平的經過,並爆出何平已被殺死及棄屍河流。


Sunday, February 9, 2014

兒童失蹤案之小靜雯(十六)


第十六集(完結篇)

馬丁自首否認拐童
案情急轉獲釋保外

在8歲女孩羅靜雯失蹤第20天及警方正等候腐爛小孩屍骨的脫氧核糖核酸(DNA)化驗報告之際,警方終於在2006年5月15日通過報章,公佈手機友馬丁的照片與身份詳情,促請馬丁現身協助調查小靜雯被綁架的案件。

時任柔州刑事調查主任阿都拉欣公佈此消息時表示,全國警方都已經接獲通知,全力追查馬丁的下落。他也希望公眾能提供線索,助警緝拿馬丁歸案。

馬丁的原名是林偉欽(27歲),來自砂拉越州,最後住址是在新山淡杯幸福花園巴哈基路門牌XX號。警方相信他沒有工作。

警方通緝令發出的第4天(5月19日),失蹤24天的馬丁於這一天突然出現在新山中央警局。當時他身穿一件黃色T恤和短褲,手拿著一份報紙,在步入警局後聲稱是到來自首,承認報紙上刊登的通緝犯就是他。

警方立即將馬丁逮捕,翌日將他押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從5月20日扣至5月25日。

馬丁被警方扣留查問時,堅決否認拐走小靜雯。他承認“靜雯很喜歡跟我,但我並沒有拐走她”。

三天後(5月22日),警方傳召羅武全和李春花帶到新山中央警局認人。下午約6點30分,羅氏夫婦與兩名兒子步出警局後受記者詢問時,確實已認出馬丁,不過馬丁仍然不承認拐走他們的女兒靜雯。

羅武全認為馬丁是女兒失蹤當日最後與女兒見面的人,故此他不相信馬丁沒有拐走小靜雯。即使羅武全仍然抱著女兒尚在人間的希望,但是警方已經要他作好最壞的心理准備,因為尋獲的屍骨極之可能就是失蹤的小靜雯。

馬丁延扣期滿之日(5月25日),警方終接獲DNA化驗報告,證實屍骨仍是小靜雯的。隨著小靜雯證實遇害後,警方再度押著馬丁上庭申請延扣令至5月30日,這回改為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調查此案。

在偵查過程中,警方押著馬丁前往士姑乃大學城住家搜查時,將馬丁的兩名女朋友帶返警局查問,事後其中一女獲釋,另一女被扣留。

5月30日馬丁的延扣令已到期,這一天警方再度押著他和他的女朋友(時年21歲)上庭申請延扣留,馬丁是被延扣至6月2日,而其女友則是6月3日。

馬丁連續三次被延扣,天數已達14天。在刑事法典117條文之下,嫌犯只被允許延扣14天,這也意味著如果6月2日警方沒有採取行動提控馬丁的話,警方就必須把他釋放。不過,如果警方援引其他法律條文調查馬丁,即又另當別論。

6月2日延扣令又滿期了!馬丁是否會被提控,引起極大關注。這一天,警方將馬丁押上法庭,這回是援引刑事法典118條文,要求法庭簽准讓馬丁保釋。新山法庭主簿官行使推事的職權,簽准讓馬丁的父親以1萬令吉保釋。這是一項口頭保釋,意即馬丁父親暫時無需交出保釋金。

案情急轉而下,馬丁重獲自由。他在查案警官及代表律師陪同下辦妥保釋手續後,在家人相伴下離開法庭時,面對記者及攝記追訪之際,竟然揮掌作狀要毆打記者,還大聲的罵了一些粗話。

這邊廂,當時陪伴在側的馬丁母親神情興奮,她笑言:“家裡已留了粽子等馬丁回家吃。我會煮一頓豐富的菜肴讓馬丁享用。除了他愛吃的蒸蛋之外,當然也會炖一些補品給他補補身。他的腎不好,我還要煮些中藥讓他好好調養……。”

那邊廂,小靜雯父親羅武全在記者追訪下知悉馬丁被保釋,頓時震驚得“哇”了一聲,直嚷著“沒有天理”。

當情緒稍為平靜下來後,羅武全說:“真的很不公平,沒有可能是這樣的……。靜雯死得真不值啊!”他的妻子李春花顯得很無奈的說:“我能怎麼樣?連警方都拿他沒辨法……。”

翌日,馬丁的女友獲釋,而羅武全和李春花也被傳召到警局錄取口供。羅武全步離警局時對記者說:“警方是基於證據不足,所以要向我們了解更多詳情……。”詢及這對夫婦的未來打算時,李春花坦承:“感情已經破裂,無法挽救了!”

小靜雯從失蹤至屍骨被尋獲及馬丁獲釋的一個多月裡,一度迭起的案情突然以驚異收場,莫不令人唏噓。是誰拐走小靜雯?又是誰殘酷的把她殺害棄屍溝渠?這些疑問已永遠成謎,無頭公案又再添一宗了!


下週預告:在岳父母的眼裡被視為“好食懶做、不踏實及不顧家”的二女婿紀連國,包養一名中國情婦後,竟然策劃合謀綁架小舅子何平,並向岳父勒索50萬令吉贖金。

Monday, February 3, 2014

兒童失蹤案之小靜雯(十五)


第十五集

溝渠尋獲小孩屍骨
小靜雯被疑已遇害

8歲女孩羅靜雯於4月25日失蹤後,消息依然全無,馬丁也下落不明。自從她的母親李春花在第二次召開的記者會上承認是她開門讓手機友馬丁入屋,以致小靜雯離奇失蹤之後,不但使到案情顯得越益複雜,而且坊間也流傳李春花一度曾要售賣孩子的傳言。

其實,早在李春花的“改口說詞”見報的兩日前(2006月5月6日)早上11點15分,一名割草工人在士乃附近科技園入口處的油粽園旁一條溝渠清除野草時,發現大水管有一堆疑為人類的腐爛屍骨,於是向科技園的守衛投報。

這名守衛覺得事關重大,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事後趕抵現場,將這堆散亂的屍骨收集後送往新山中央醫院。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這堆屍骨是屬於一名年約7至12歲小孩,在核對近日的小孩失蹤檔案後,高度懷疑這堆骨骸極之可能與失蹤的羅靜雯有關。

隨後,小靜雯的父母羅武全及李春花接獲警方通知,要他們到醫院辨認。5月9日羅武全和妻子於下午4點進入新山醫院殮屍房,過後他們表示屍骨並不是小靜雯的,因為小靜雯長得瘦小,而屍骨的骨架卻顯得高大。

儘管如此,他們同意讓院方抽取血液,以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化驗,而警方鑑證組也於當日上午抽取屍骨的樣本進行DNA化驗。

時任柔州刑事調查主任阿都拉欣證實此事時說,警方暫時無法肯定尋獲的屍骨之性別與身份,而屍骨身上也沒有任何衣物。現在警方只能等候DNA化驗報告,相信兩個星期後就會有答案。

正當警方等候 DNA化驗報告之際,坊間卻有人發出簡訊,爆料揭發李春花曾經有意要售賣孩子。即使李春花較早前已極力否認此事,但是傳言依然不熄,並變得更為熾熱。

這名“告密者”是將簡訊發送給協助尋找小靜雯的時任柔州馬華公共投訴局主任劉德賢。他在簡訊中說:“大約在4年前,那時我在新加坡工作,住在新山。有一天看報紙的時候,有一段廣告是這樣的‘不能生育的夫婦,請打以下的電話’。

“剛好我太太是不能生育的,我就聯絡了這個廣告。大家也約了在一個地方見面。等到這個人出現後,我才告道原來不是有什麼秘方,真正的是要‘賣孩子’,而這個人就是李春花女士,那時我就拒絕了她……。”

告密簡訊繼說:“她女兒不見後,我原本還蠻同情她的,也不想再提起這些往事,因為我今天看到她的說詞有一些出入,希望你查清楚這件事的實況……。”

除了“告密者”的爆料簡訊之外,也有一名自稱是李春花手機友之一的張先生,也寫了一封短信給報館,報料指李春花曾要他代付電話費。

這名張先生在短信裡寫道:“ 我是來自KL的張先生,本人從事會計。我對SMS交友事件而搞到滿城風雨的事有話說。

“我本人也認識這位女童的母親,我是在SMS認識李春花的。去年中,我把我的電話號碼刊登在某報章上才認識她的。當時的她不是叫李春花,而是叫美萍,25歲,電話號碼是016-75xxxxx。

“張先生繼說:“剛發生時,我不清楚李春花就是我認識的女人美萍,到昨晚夜報刊登羅氏夫婦的電話號碼時,我才知道原來就是她……。有很多次她都叫我幫她進電話費,過後我就不理睬她了……。(我有證據證明我認識她。她以電話SMS圖片給我……)。

對這位張先生的“告密”,李春花受記者追訪時聲稱根本不認識張先生這個人,她的手機友之中,也沒有一位姓張的。她也聲稱她通過手機簡訊交友,彼此都使用多個假名、洋名或化名,不會用真實的名字。“我否認我是美萍,我用的是‘平安’的平,不是三點水的萍!”

李春花也坦承,自從女兒小靜雯失蹤後,她已與所有的手機友斷絕來往和聯系,她以後也不會再結交簡訊手機友了!



下週預告:被警方通緝的馬丁失蹤24天後,終現身警局自首。當時他身穿一件黃色T恤和短褲,手拿著一份報紙。過後他被警方押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