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8, 2011

馬共暗殺總警長(四)

第四集(完結篇)
殺古傳光兇手正法
全國總警長案卻成謎

長期在砂勞越警察部隊服務的古傳光,於1975年2月3日出任霹靂州總警察後,立刻著手搞好與霹州華社的關係。一方面,他盡量接近華社講解馬共對國家治安的威脅,另一方面也策劃剿共的策略。

 古傳光的積極行動,顯然給馬共莫大的壓迫。早將古傳光視為眼中釘的馬共,終於反擊部署暗殺行動。而在古傳光走馬上任約8個月後,暗殺行動開始曝光。

首先在同年11月初,古傳光的家人發現2名青年鬼鬼祟祟的在住家大門處徘徊,行跡可疑。為安全計,警方特派2名警員廿四小時輪值站崗,保護古家。

數日後,古傳光的司機楊炳忠警曹獨自駕車外出,突然被2名騎坐摩多的青年企國攔截。機警的楊炳忠截停2人查問,但2人自稱是“鬧著玩”。由於當時沒明顯證據,楊炳忠只好警告他們一番,讓他們離開。

這兩件事情過後串連起來,警方驚覺並非巧合。時任全國總警長韓聶夫為顧及古傳光的安危,決定調派他到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古傳光接獲調職通知後,決定於11月13日連同家人遷往吉隆坡。

這一天的早晨,古傳光照常到怡保的霹州警察總部上班,而他的妻子謝彩雲則在家忙著收拾行裝,準備等他回家吃過午餐後,一家人就乘坐飛機前往吉隆坡。

中午約12時半,古傳光辦妥一切事務後,由司機楊炳忠接載回家吃午餐。當他的豪華244型轎車於12時50分途經醫院路轉入美園的交通燈之際,2名共騎摩多的青年突然越過轎車,緊接著坐在後座的青年朝轎車左邊猛烈開鎗。

在極近距離之下,鎗彈穿過車鏡射向坐在車後座的古傳光。他身中4鎗,當場不醒人事。與此同時,司機楊炳忠躍出車外拔鎗還擊,惟被對方先發制人,身中5鎗當場倒斃在馬路的分界堤草地。

適巧經過現場的怡保警察總部運輸部主任,立刻將身負重傷的古傳光送到一箭之遙的中央醫院。經過兩個半小時的搶救,醫生取出古傳光身上的4顆彈頭,惟於傍晚時分他傷勢惡化,於翌日下午4時25分不治。

古傳光被暗殺案,與時任全國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於1974年6月遇害案,僅相隔1年零5個月。事後據警方查悉,這兩宗暗殺案都是馬共份子所為,而行兇者都是相同的人。

法綱恢恢,疏而不漏。殉職的楊炳忠在拔鎗還擊時,鎗彈擦傷其中一名兇徒的頭部。這名兇徒中鎗後失去重心,身靠車旁時留下指紋及血跡。

警方憑此線索,終逮捕兩名兇徒歸案。 落網兩人證實是馬共份子林文昌和黃福南(時年同樣23歲)。法庭經過冗長審訊後,於1978年3月宣判兩人謀殺古傳光罪名成立,判決死刑。兩人隨後於1980年年初被送上絞刑台正法。

不過,令人悶納的是,警方當時也指林文昌和黃福南涉及謀殺總警長阿都拉曼哈欣,惟在他倆行刑前,有關控狀卻被撤消。 當年代表林文昌的辯護律師卡巴星,曾於2004年在國會三度要求重查IGP被殺案。

當時他聲稱:“我的當事人(林文昌)承認殺害古傳光,但是,他曾多次的重複他從來沒有涉及殺害阿都拉曼……。而至今日為止,都沒有人被控謀殺阿都拉曼。

” 阿都拉曼哈欣的兒子納吉拉曼,在其父親逝世36週年特在《新海峽時報》寫了一篇題為《我的父親─IGP被鎗殺》的文章,申訴他父親的案件從來沒有人被檢控。

納吉拉曼在文章寫道:“雖然被指鎗殺我父親的2名兇徒最終被捕,但是他們過後是因為殺害古傳光而被送上絞刑台。不過,這2名兇徒卻從來沒有被檢控殺害IGP的罪名……。 前全國總警長慕沙排除有關疑問,堅持認為這兩宗案件的行兇者是相同的人,對警方來說,此案已結。

現任首相納吉也認為:“36年前的案件,很難再有新證據。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的,畢竟此事已過了36年……。” 誰人殺死阿都拉曼哈欣?在法律程序上已無答案。誠如卡巴星所言:“這是一個36年的謎!”

下週預告:4年前的2007年2月9日凌晨4時半許,5名匪徒潛入八打靈再也加星路一間獨立式洋房偷竊時,打死82歲老屋主。這名老屋主乃是六七十年代威震全國,並有“神探”之稱的前任檳城州總警長拿督馬騏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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