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7,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一)

第一集
澳爾根宣揚異端教義
進軍各行業資產達3億

在民眾眼里,澳爾根(Al-Arqam)是一個神秘及詭異的組織,但在執政當局尤其是巫統的眼中,她卻是一個宣揚異端教義的邪教團體。

澳爾根是於1968年,由當時年方30餘的傳教士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創辦。廿多年後進入九十年代,這個組織日益壯大,在大馬國內擁有48個信徒自建的“自給自足”居住社區,其中一個最大的社區,座落在吉隆坡鄰近的甘榜雙溪本查拉(Sungai Penchala)。

雙溪本查拉社區建於1972年,地區偏僻,佔地約2公頃。信徒在這裡過著原始般的樸素生活,並有著本身建設的學校,強調修身養性的精神生活,似乎遠離榮華的塵世。在組織不斷擴大之後,這個社區成為了澳爾根的大本營總部。

澳爾根信徒的生活方式,看似與世無爭,但是在商界裡她卻是一支異軍,自七十年代中期就開始進軍各行業務,大展拳腳。

她擁有的屬下公司多達22家,業務遍布全球包括汶萊、印尼、泰國、新加坡、菲律賓、澳洲、法國、德國、英國、巴基斯坦、約旦、埃及和美國等,資產超過3億令吉。

她涉足的業務多樣化,單在大馬就參與22個商業領域,包括擁有56間工廠、52間雜貨店、20間迷你市場、18間餐館、36間書店、21間服裝店及12間汽車維修廠。同時,她在全世界都擁有支持者,單在大馬就有一萬名之眾。

澳爾根當初的創立宗旨,原本是要協助信徒提升個人的宗教精神和接近真主阿拉。不過,在後期卻成為創辦人阿沙哈里搞個人崇拜主義的工具。

澳爾根宣揚的異端教義,在八十年代末(1989年)引起關注,而Al-Arqam這個名稱開始在國會上議院曝光。當時,一名女上議員在辯論議案時,就提醒外交部、內政部和移民局監視澳爾根首腦阿沙哈里的動向。

這名女議員艾倫(Ainon Ariffin)直指阿沙哈里經常到海外宣揚教義,而其追隨者則在本地活動。她也透露曾接獲一些女學生投訴,指被逼日以繼夜的參與這個組織的宗教講座,令到學生無時間做學校功課。

其實,澳爾根的活動早在內政部監視之中。時任副內政部長梅格朱聶(Megat Junid)在回答上議員的提問時,表示政府已吊銷澳爾根出版的5本雜誌及書籍,同時也密切關注著澳爾根的傳教活動。

隨後,大馬政府基於澳爾根“崇拜伊拉克總統沙達胡申”及“破壞回教和諧”為由,再度下令禁止澳爾根派系在政府部門進行任何形式的活動。

正當澳爾根備受大馬政府關注之餘,印尼政府也採取類似行動,宣佈禁止澳爾根出版的4本書籍, 理由是有關著作足以損害印尼與外國的良好關係。

與此同時,印尼的蘇門答腊高等法庭基於該國宗教理事會發出的禁令而發出庭令,不准阿沙哈里入境。

當時,人在新加坡的阿沙哈里就印尼法庭的宣判,在新加坡的樟宜澳爾根總部接受印尼一份雜誌訪談時,否認涉及宣揚異端教義。

阿沙哈里聲稱他於兩年前(1988年4月)離開大馬,主要是到其他國家傳教。

澳爾根的動向,初期只是受到馬來文及英文報章的廣泛報導,中文報章只是依照一般新聞簡單處理。

1991年10月,有報導作驚人揭露,指澳爾根在雙溪本查拉總部設有一個命為“Al-Arqam的電台擴播站”,而警方也依據有關的報導,派員前往雙溪本查拉調查。

事後澳爾根發表聲明,承認這只是他們設立的擴播室,以擴放宗教歌曲娛樂甘榜居民,並不是報導所指是一個利用通訊儀器的非法電台。

月餘後,時任新聞部長莫哈末拉末也證實,澳爾根只是使用一個擴音器的“PA系統”,傳播其宗教教義,並不是所謂的Al-Arqam電台。由於此舉沒有抵觸擴播條例,所以新聞部沒有對這個組織採取行動。

下週預告:澳爾根私設電台的“罪名”雖然獲得平反,惟在當局調查後證實,她卻是一個沒有在1966年社團法令或宗教條例下註冊的團體。換言之,她乃是一個不合法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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