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5, 2011

神秘組織澳爾根(五)

第五集
阿沙哈里被驅離泰國
澳爾根列為非法組織


動向備受矚目的澳爾根(Al-Arqam)首腦阿沙哈里(Ashaari Muhammad),在泰國自我流亡7年後,他的簽證在1994年7月20日到期。

泰國內政部已表明不再更新阿沙哈里的簽證,同時下令限他在七天內離開泰國,並要他將留在泰國的豪華巴士及四輪驅動車一起帶離。

阿沙哈里信徒之一的淡寧嘉化(Tamrin Ghafar,時任馬六甲峇株安南區國會議員)雖然早在數個星期前致函泰國,要求以“難民身份”延長阿沙哈里的簽證,但是他的請求顯然已被泰國拒絕。

泰國的態度相當強硬。她表明若阿沙哈里在期限已滿時沒有出境的話,泰國當局將會採取逮捕行動。

阿沙哈里何去何處?他不可能返回大馬,而他的原意是選擇印尼。不過,印尼官方立刻宣佈不准他入境。隨後,印尼更進一步與大馬、新加坡及汶萊發表四國聯合聲明,指澳爾根是一個“破壞本區域和平的非法組織”,並禁止阿沙哈里入境。

在離境限令結束的兩天前(7月25日),阿沙哈里聯同妻子及四十餘名澳爾根追隨者終於飛離泰國。當時有報導引述消息,指阿沙哈里眾人是前往約旦(Jordan)。

1994年8月5日是澳爾根的終結日子。這一天,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National Fatwa Council)正式宣佈澳爾根是一個非法組織,故此她的一切活動都被禁止,國內的回教徒也受禁不得成為這個組織的成員。

時任首相馬哈迪解釋政府決定禁止澳爾根的因由時,表明政府有足夠證據顯示澳爾根在國內進行具威脅性及乖離正統回教教義的活動,對兒童及年輕一代存有高度危害性。

馬哈迪也強調,若現今政府不採取行動,等到澳爾根的負面影響及威脅曼延到各角落時,將會出現難以控制的局面。他也表明政府歡迎阿沙哈里回國,甚至成立政黨角逐選舉,不過先決條件是,阿沙哈里必須停止進行乖離回教教義的活動。

緊隨著全國宗教裁決理事會的宣佈,3名澳爾根信徒入稟高等法庭,要求法庭宣判禁止回教中心時任總監再納阿比汀發表誹謗言論,並要求賠償損失。針對這項訴訟事件,馬哈迪的評論是:“只要符合法律程序,我們歡迎她這樣做,因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在中東的阿沙哈里通過傳真,從納旦發出指示勸告大馬的追隨者保持高度忍耐,一切行事必須依據國法。他要所有的追隨者在這個非常時期,冷靜面對任何的變化。

澳爾根面臨重重挫折之際,阿沙哈里會否返國成為注目焦點。他的吉蘭丹州公關阿芝哈透露阿沙哈里會於近期回國,並指阿沙哈里目前已人在泰國,正擇定日期回國會見信徒及更新國際護照。

阿沙哈里何時又藏身於泰國?這個疑團沒有獲得答案。不過,較早前已有報導指阿沙哈里與追隨者離開泰國前往約旦後,將會重返泰國的根據地,繼續自我流亡及遙控大馬追隨者的行動。

這時,警方也接獲情報指阿沙哈里已於8月20日從約旦飛抵泰國清邁的基地。時任全國總警長拉欣諾透露這個消息時,也表示不排除扣留阿沙哈里的可能性。

雖然澳爾根已被政府禁止,但是,警方綜合各方情報顯示,這個組織仍然嚴重威脅國家的安全。有鑑於此,警方有必要採取防範行動對付阿沙哈里。

1994年8月26日,內政部援引1966年社團法令第五(一)條文,在憲報上正式宣佈澳爾根為非法團體,任何人士若涉及澳爾根活動均屬犯法,警方可以採取行動逮捕他們。任何人若利用澳爾根名義向警方報案,同樣可被警方逮捕。

隨著憲法的宣佈,全國警方已奉命執行逮捕令。5名澳爾根信徒於當日下午前往八打靈再也百樂鎮警局準備報案時,當場被捕,成為第一批“自動落網”者。隨後,警方在全國各地逮捕多名派發傳單的信徒,其中包括學生。

下週預告:自我流亡泰國達7年的阿沙哈里,被泰國押往黑木山關卡,交由大馬警方處理。他的妻女及4名追隨者當晚從曼谷飛抵梳邦國際機場時,也警方通過特別管道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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