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3, 2013

雙鎗大盗賴世僑之法網難逃(二)


第二集
勇警智擒賴世僑
含笑認罪監14年


潛入泰國風流快活一段日子的賴世僑重返吉隆坡後,黑道消息很快就傳開,而隆警也收到情報,特別加緊偵查行動。

當時擔任吉隆坡特別罪案調查組(SIS)主任的哥永達三美助理警監,對這名雙鎗大盜的行蹤最為著緊,誓言要將賴世僑生擒歸案。

哥永達三美是吉隆坡警隊的其中一名傑出印裔警官,他最為得意的戰績是活擒當年叱吒風雲的另一名大盜傻福。

他於七十年代中期獲擢升為隆警副刑事調查主任後,SIS主任一職交由另一名印裔警官古拉辛甘(Kulasingam)掌管,這時卻遇上莫達清橫行江湖的年代。疾惡如仇的古拉辛甘,曾因扣留莫達清家人而與莫達清結下仇怨,結果午夜下班驅車回家時,被莫達清與同黨狙擊中鎗受傷。

哥永達三美是隆警發言人,當年我與其他記者都經常踏入他的辦公室拿料,而他對記者也非常友善。當他退休後的某個屠妖節,我與其他記者前往他的孟沙住家拜年,只見他住的居所,只是一間普通排屋,顯得他退休後確實是兩袖清風。

他曾經私下向我們透露他的破案秘訣,那就是要掌握時機。哥永達三美的建功時刻,往往都選在凌晨5至6點進行,因為憑他的查案經驗,他了解到這個鐘點是匪徒最為鬆弛的時刻。

逃避警方追捕的匪徒,在午夜時分特別警惕,無時無刻都保持著戒備心態,任何風吹草動他們都會特別留心,機靈如夜貓子一般。但是當黎明一刻即將到來時,他們必定沉沉欲睡,警惕之心也告鬆弛。大盜傻福就是在這個時刻,被哥永達三美活擒。

同樣的,哥永達三美也已計劃妥當,準備在這個時刻活擒賴世僑。時機終於成熟,在1970年3月5日的凌晨5點,哥永達三美指揮40名警員掩及鵝嘜路甘榜曼拉達蘭一個住宅區,展開包抄行動。

隨後,哥永達三美在一批幹探追隨下,突然破門闖入賴世僑匿藏的住宅。睡意正濃的賴世僑與4名同黨驚愕之餘,警隊已在面前,他們連反抗的機會也來不及而束手就擒。

當時賴世僑只穿著內褲睡覺,他把置放著兩把手鎗的長褲掛在牆壁上。若然警隊行動稍遲,他必然有機會取出雙鎗,而一場鎗戰恐怕也難以避免了!

這次,哥永達三美與警隊能夠不費一鎗一彈而生擒賴世僑,除了情報準確之外,也彰顯了哥永達三美的睿智和英勇果斷。

賴世僑落網後,哥永達三美也鬆下一口氣。事後警隊除起獲一把點38史密威遜左輪及一把點38拉瑪自動手鎗與子彈之外,也從房間內搜出一個藏有一顆手榴彈及一條導火線的皮箱。

一個星期後(3月12日),賴世僑被警方押上法庭,面對6項罪狀的檢控。法庭內外保安森嚴,庭外除有突擊隊警員手持機關鎗戒備之外,庭內也緊鎖大門開審,法官更特別准許控方申請,由兩名警探押著鎖上手銬的賴世僑進入犯人欄。

賴世僑面對的六大罪狀包括:(一)1968年11月26日與兩名黨打劫文良港馬來亞銀行2786令吉、(二)1969年2月22日與一名同黨劫掠秋傑律雪咖啡粉公會2000令吉、(三)1969年3月1日與一名同黨搶劫半山芭景順摩多銀業公司1560令吉。第四至第六項罪狀是指他非法持有43顆子彈及手榴彈。

控方也告訴法庭,指賴世僑曾有另5項犯罪記錄,其中兩項涉及打劫。

賴世僑對這些罪狀,一一含笑認罪。法官宣判前三項打劫罪狀坐牢10年及鞭笞3下,後三項擁鎗彈罪狀坐牢4年。兩項刑罰在下判日開始分期執行,即賴世僑必須坐牢14年及打3鞭。

過後,賴世僑再被押上檳城推事庭,面對綁架大山腳富商葉萬尚的指控。賴世僑否認有罪,惟經過初審後,推事庭裁決他表面罪名成立,移交高庭審訊。

當案在高庭提控時,法官諭令將案訂於1971年1月4日至7日連續四天審訊,而賴世僑則被還押於檳城監獄候審。


下週預告:賴世僑以手鎗制伏獄卒,率領3名囚犯逃出檳城監獄。在一場追逐及鎗戰中,賴世僑遭巡警開鎗擊中頭部,當場伏誅。



1 comment:

  1. 能了解一下傻福的故事吗?据说他乱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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