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6, 2010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13年了!两度被欠债人泼漒水毁容的德士司机翁春池,足足等了四千七百余个日子,冤情迄今仍然无法伸张。对他下毒手的人,依然消遥法外。

第一次案发后,他报警了,虽然凶徒身份知道是谁,但不见效果。相隔5年后,他第二次再被同样的人泼漒水,他也报警了,结果一样令他失望。

家居槟城的翁春池,是在柔佛州追讨2000令吉债务时,结下仇怨。两人结怨,可能有不可告人之内情,但无论如何,一个人可以连续两次被人泼漒水,而伤害他人的人两次都能安然无事,这个世界还有公理吗?

他很不甘心,他一直在等,等待正义伸张的到来。等不是办法,于是他只好通过报章揭露冤情,要求社会还他公义。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公开控诉,案件还是一直没有下文。

今年一月初,他再度会见记者哭诉,终于有反应了!他接到警方一封志期2月3日的信件,告知此案早在2002年8月22日完成调查,而警方也已准备采取行动,援引刑事法典326条文,以蓄意伤人的罪名提控嫌犯。

天啊!现在已是2010年了。这宗案件既然已在8年前完成调查,为何执法单位却要等到今天,还一直处在“准备行动”的阶段中呢?

如果不是翁春池求助于州议员,再度现身诉说当年冤情,如果不是翁春池再度借助舆论的压力,他岂不是还要再等多另外8年吗?

我在处理这则新闻时,也百思不得其解,无法了解警方的办案效率。一宗已完成调查的案件可以“丢空”8年不理,总该有个理由吧!

最终槟警开口解说,原来警方早已逮捕有关嫌犯,只不過嫌犯被送交柔警调查时,竟被他弃保潜逃。再加上查案警官没有和当事人讲解,才导致事件有所误会!

西方谚言有云: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大家都期待着主持正义的警队,快快行动吧!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