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3, 2011

亂倫案之茅山法師許錦和(四)

第四集
警交不出DNA报告
高庭准私人药房抽血

“家翁变丈夫”奇案的男主角茅山法师许锦和,是否有与媳妇阿花乱伦而生下一名女儿,答案其实并不复杂。只要他们的血液通过脱氧核糖核酸(DNA)化验,真相就能大白了。

不过,在九十年代初的DNA化验,乃属高科技,大马当时尚没有这方面的专才,只有新加坡拥有这类最新式的仪器。所以,当许锦和于1991年6月24日被警方逮捕调查被指强奸媳妇后,警方随即宣称已将有关人等的血液送往新加坡。

许锦和延扣7天期满后,警方于7月1日再带他上法庭申请多7天的延长扣留令,因为新加坡的化验报告尚未接获。警方必须拿到有关的化验报告后,才能决定是否要提控许锦和的强奸罪名。

当许锦和的第二次延长扣留令于7月8日满期后,警方又向法庭申诉尚未收到DNA化验报告。由于刑事程序117条文规定只能扣留嫌犯14天,所以警方在这一天只得准许许锦和由一人以一万令吉的口头承保释放出外。

警方释放许锦和时,也告诉法庭指有关的DNA化验报告可能需二至三个月完成,所以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下,无法采取提控行动,只得让嫌犯保释等候调查。

负责此案的时任芙蓉警区主任哈林警监较后证实有关的血液确已送往新加坡化验,但他不愿透露有关的地点。不过,令人纳闷的是,新加坡报章于7月4日访问新加坡科学与法医学院属下的遗传基因化验所副所长周修智博士时,却被告知并没有人将血液样本交给他的化验所。

芙蓉警区主任及新加坡遗传基因化验所副所长的谈话,互相矛盾。倒底有关的血液样本是否有送往新加坡,或送往其他国家,无人愿意证实。

两个月后的9月7日,许锦和的担保期限终于届满了,他面对的警方担保限制也自动失效,而此时的DNA化验报告,仍然没有下文。

在等候DNA化验报告期间,此案已出现多项变化。其一,阿花及父亲吴成发于8月7日被控勒索丈夫阿光,较后这对父女获准保外候审。其二,许锦和入禀法庭禁止报章报导其家人的新闻及照片,其三,居民痛斥芙蓉市议会没有采取行动拆除茅山法坛。(这是后话,容后详述)。

许锦和重获自由,法坛仍然存在。宗教局官员特前往他芙蓉百乐花园的法坛调查,过后训令已皈依回教的许锦和立刻将法坛关闭。自此之后,这个设在住家的茅山法坛显得冷冷清清,而许氏一家人行踪更是诡秘。

约两个星期后,许锦和一家人被发现频频出现在吉隆坡的沙叻秀新村。据9月19日的报导,这一家人竟在沙叻秀新村郊区搭起木屋,经常又钓鱼又野餐,似乎有意在这个新村重振旗鼓,令到村民莫不惊心动魄。

村民不得不向吉隆坡市政局投诉。当局接获投报后,派出执法人员到场将木屋拉倒,村民这时才能松下一口气。

面对勒索案指控的阿花,也通过法律途径向法庭申请与丈夫阿光离婚。但是,由于DNA化验报告迟迟都没有下文,以致这宗离婚案也一拖再拖。直至1992年3月9日,阿花终获得高庭批准,进行警方以外的验血调查工作。

一个月后的4月8日,乱伦案的4名主人翁,即阿花、阿光、许锦和及小女孩相约在芙蓉市的一间药房,在双方律师见证之下抽取血液。受委化验这些血液样本的新加坡科学及法医医药学院的代表也在场见证,并于较后亲自将这些血液直接送到新加坡。

谁是阿花女儿的父亲?这个疑团即将有所定夺。当高庭原订8月12日公布化验报告之际,许锦和突然改变初衷,要求法庭准许他与阿花庭外和解,结果案再展期听审。惟庭外和解之意,显然只是许锦和一厢情愿。

盼望了一年零三个月的DNA化验报告终于出炉了!1992年9月22日案件开审时,血液报告证实小女孩的生父确实是许锦和。不过,案情却奇峰突出,许锦和的律师提呈另一份医院报告,指许锦和性无能。

下周预告:随着DNA化验报告在高庭曝光后,警方决定翻案。直至1994年11月25日,当阿花和许锦和的民事诉讼案于1993年年杪结束后,警方终于采取行动,将许锦和押上法庭面控,罪状指他于1989年约6月11日,在住家涉嫌强奸当年16岁的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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