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0, 2011

監獄風雲之Abdullah Ang(五)

第五集(完結篇)
加影監獄局長犯八大錯
調查委會建議革職查辦


洪瑞江(Abdullah Ang)在加影監獄享用的眾多特惠之中,最為特殊者乃是在八十年代被視為富豪專用品的水床。這張水床如何運入牢房,成為內政部調查委員會追查的其中一個重點。

更令調查委會員驚訝的是,當洪瑞江的“特權”事件曝光及出獄後,這張水床又莫名其妙的失蹤了!

監獄內的所有獄官被查問時,都聲稱不清楚水床之事。最後,調查委員會主席接獲一通神秘電話,派人前往前任全國監獄總監的住家,赫然發現這張水床就是藏在這位前總監的睡房床下。

這位前總監的住家大門深鎖,門外尚貼著一張字條寫著:“警告!從今天開始囚犯及獄卒不准進入這間屋子範圍內玩桌球,任何違反者將會受到行動對付!”

洪瑞江可以睡水床,據稱是得到醫生的批準。他於1986年12月15日被送入半山芭監獄時,醫藥報告指他身體健康。但是,十一天後(12月26日)他被轉送加影監獄,數日後卻取得一張由新加坡醫生發出的證明書,指他需要睡水床以減輕他的頭痛及背痛問題。

時任加影監獄副局長納丹(Nathan Pillai)聲稱他於1987年1月12日接到一名醫院助理交來的一張寫著“水床由HA峇拉批准”字條後,才准許洪瑞江使用水床。

不過,調查委員會卻發現此事疑點重重,其中一個可疑處是囚犯記錄冊上並無此記錄,而且加影監獄局也沒有向政府醫生要求再度為洪瑞江驗身。

調查委員會在厚達55頁的報告中,並無建議如何處置洪瑞江。相反的,委員會對時任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Jamaluddin Hamid)及時任加影監獄文丁計劃監護官賽夫阿都拉(Saiful Abdullah)作出嚴峻評判,建議將他們革職查辦。

身為局長的惹瑪魯汀阿都哈密被指犯下八大錯失,包括在沒有獲得全國監獄總監批准下,擅自與Beverink公司推行聯營計劃;沒有遵守既定條規而挑選洪瑞江參與文丁胡姬花圃計劃及在圖書館工作。

報告也指這名局長隱瞞批准4名囚犯隨同洪瑞江出外裝修洋房,並與洪瑞江的會面過於頻繁,兩人不再是獄官與囚犯的關係。

至於賽夫阿都拉的錯失,包括私下寫信給Beverink公司讓囚犯出外進行裝修工作及數次以自己的私家車載送洪瑞江。

時任加影監獄二級獄官阿都阿茲胡申(Abdul Aziz Hussin)的錯失最輕。他是被指沒有監視洪瑞江在洋房裝修時的行動,因此,委員會只建議對他作出紀律處分。

獄官是公務員,若要革職則必須交由公共服務局處理,而且過程“頗為複雜”,需要一些時日。

與此同時,被視為“特權囚犯”的洪瑞江出獄後,也在事件鬧得滿城風雨之際靜悄悄出國渡假。他的低調出國,可能與時任副內長梅格朱聶的談話有關,因為副內長曾揚言,當局可能會將他再送返監獄,以抵銷他在坐牢期間的消遙日子。

調查報告公佈後的11個月(即1990年10月25日),公共服務局終於有了決定。惹瑪魯汀阿都哈密及賽夫阿都拉並沒有被革職,前者只是被連降兩級,而後者則在三年內不得升級。他們仍然可以在監獄局服務。

公共服務局是基於惹瑪魯汀阿都哈密的平日工作表現良好及未曾涉及貪污,而且是在屬下蒙騙下犯錯,所以認為值得原諒而只降他兩級。

官階降為高級獄官的惹瑪魯汀阿都哈密,返回加影監獄局服務,而賽夫阿都拉則被調往其他監獄。

監獄當局也沒有採取行動對付洪瑞江,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曾賂賄獄官。

1990年3月接任為全國監獄總監的耶辛惹化透露革職建議的最新發展時認為,隨著兩人受到應得的制裁後,有關事件也告結束了。

約半年後,被降級又恢復工作的惹瑪魯汀阿都哈密離職,告別監獄局生涯而從事其他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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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約半年後,被降級又恢復工作的惹瑪魯汀阿都哈密離職,告別監獄局生涯而從事其他行業。”

    有老板罩住,何愁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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