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6, 2013

脫衣舞后陳惠珍(四)


第四集(完結篇)
百萬家財難抗癌魔
艷舞后陳惠珍殞落


舞女生涯原是夢!這句至理名言套用在陳惠珍的身上,頗為貼切。她年輕風光時所擁有的財富、艷名、男人及大批的親朋戚友,都在她年老患病時一一消失,所幸尚有丈夫及女兒陪伴在側,凄凄戚戚的與癌魔斗至最後一分鐘!

陳惠珍於八十年代初證實患上乳癌後,忍痛切除左乳。當醫生告訴她只有18個月壽命時,她決定將剩餘的日子留在檳城,並再次與她的經理人在檳州開設一間一站式的娛樂中心。

約6年後(1987年)的農曆新年,她與家人高高興興的吃了一頓魚生後,連續兩日嘔吐,半邊臉頰突然麻痺,隨後另一邊臉也出現同樣的情況。她被送入檳州南華醫院檢查發現喉部生了粒瘤,並進一步證實是癌症。

醫生形容她的病情已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在醫生勸告之下,她的第五任丈夫陪伴著她,乘搭馬航班機轉送到吉隆坡中央醫院接受電療。

她深信她患上乳癌的導因,與她住日的雜技式表演不無關係,尤其是蟒蛇纏身的表演,往往對胸部施以過度的壓力,以致影響血液的正常流通。

自患上乳癌以來,陳惠珍在抗癌的6年歲月中,已將過去賺到的百萬財產化盡,現今又再患上喉癌,可謂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

當記者前往中央醫院訪問她時,時年62歲的陳惠珍老態畢露,身材擁腫,早年的光輝已不復在。頑疾纏身的她對生命依然執著,她在病床上受訪時感慨萬千的說:“我一生為善,如今卻淪落在如此地步,也理應得到幫助……。”

她當時的心願,是希望能得到公眾捐助前往美國就醫,而她的一班好友也舉行一場義演為她籌募醫藥費。可是,她的病情日益嚴重,至五月下旬已陷入昏迷狀態,醫生也表示已無生望。

在最後的時刻,家人依照她事前的交代,將她送返檳城住家,因為她的心願是要在住家終安。

1987年5月25日的下午3時45分,陳惠珍嚥下最後一口氣,結束了她62年來由絢爛歸平淡的傳奇一生……。

陳惠珍的一生,曾有過5段婚姻。臨終前,她的第五任丈夫劉金聲(時年55歲)陪伴在側。她以Rose為名,逝世後家人也安排以她喜愛的玫瑰花陪葬。

一代脫星以火葬揮別塵世,她的傳奇一生也只能從各語文報章的報導得知一二。其實,在她逝世的數年前,曾有一家美國出版社與她接洽,並出價150萬令吉賣下版權撰寫她的自傳,可是陳惠珍卻堅持要300萬令吉。(另有傳言指對方出價300萬馬幣,惟陳惠珍還價300萬美金)。

當時美國出版社負責人拋下一句話:“如果妳能夠活到65歲,而又能再創出一些轟動事跡的話,300萬令吉不成問題……。”

新加坡《海峽時報》記者在陳惠珍逝世前的三個月也曾到醫院採訪她,希望能得到她同意撰寫她的舞后生涯,但因此時陳惠珍病重而被擱置。

踏入廿一世紀,新加坡有位導演計劃將陳惠珍的故事搬上銀幕,影片名稱也擬定為《玫瑰香》。據知此大製作籌備了2年,女主角也找足2年,可惜卻無緣觀賞。此外,一群演藝工作者也準備把陳惠珍的事蹟,搬上舞台。

2007年5月是陳惠珍的逝世20週年。著名時事評論員趁此週年特以《玫瑰玫瑰我愛妳》為主題追思陳惠珍。

他在這篇文章中寫道:“她晚年一貧如洗,且被病魔折磨,身患癌症,無錢治病。一度向公眾籌款,結果只募得133令吉。晚景淒涼,死得悲慘。

“她的死,無人理會,只有小報煽情的誇大她過去的艷史。多數人,則把她視為墮落、卑微、下賤的象徵。堅毅、奮斗和開創這些評價,沒有用在回顧她的一生;這是華人社會的現實觀,或許是她在道德上被判了刑。

“她曾經遭受很多男人的利用、欺騙,人財兩失;但是,她也利用男人的慾望,賺取她的生活費和生存權。

“她沒有向環境屈服,而是憑自己的意志,自力更生;她也挑戰封建觀念,巔覆俗世價值,活出自己。

“作為一個女人,她可能是大馬華族女性史上,一位真正的女性主義者。”


下週預告:八十年代大馬靜悄悄的出現了一位“國際級”大老千。這位長得魁梧英俊的大老千使用的手法,正是當時香港劇集《千王之王》主題曲“用愛將心偷”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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