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14, 2013

叔嫂戀之講師無罪釋放(五)


第五集(完結篇)
證人供偽證監十年
控殺嫂講師判無罪


講師殺嫂案的被告卡迪葛蘇在高庭被判死刑後,在還押監獄期間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約10個月後的1981年5月30日,是卡迪葛蘇一生之中,最為峰迴路轉的一天。聯邦法院在這一天審結此宗上訴案時,推翻高庭的判決,裁決卡迪葛蘇謀殺嫂子珍碧里拉的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時年39歲的卡迪葛蘇,在聯邦法院的犯人席靜聽法院三司的口頭宣判,當他聽到三司最後一句“撤銷死刑判決”時,整個人立時鬆下一口氣。三司退堂後,法院內立刻掀起一片歡愉和激動場面,有人甚至當場流淚……。

自珍碧里拉於1979年4月6日被殺及卡迪葛蘇一個多月後被捕以來,卡迪葛蘇已在監獄中渡過兩年一個月又四天。他重獲自由後,三步作兩步擠開人群,緊緊擁抱著代表他提出上訴的律師,以示謝意。

由丹斯里蘇萊曼、拿督哈密及拿督哈欣育山尼組成的聯邦法院三司,是在總結上訴人(卡迪葛蘇)提出的各種上訴理由,及考慮到其中一名證人承認在高庭撒謊後,而作出無罪判決。

聯邦法院首日聆審此案時,批准上訴人申請讓控方證人提出新供詞。這名證人乃是死者的一名親戚再也迪拉基(Jayatilake)。

再也迪拉基向法院承認,他之前在高庭所作的供詞,全部都是謊言,並聲稱之前所說的一切,都是因為受到另一名證人西加拉星副警監、死者母親及弟弟的指示而被要求這樣做的。

(在高庭審訊時,再也迪拉基在副檢察司引導下告訴高庭,案發後的4月16日他前往探訪卡迪葛蘇時,看到卡迪葛蘇與一名印裔警察交談,雙方談了近半小時警察才離開。

(證人過後詢問卡迪葛蘇與警察交談的內容時,卡迪葛蘇顯得非常激動的說:“那個淫婦竟將孩子帶走並皈依回教。她還要和那個雜種醫生結婚,所以我要將這一切結束……如果情況越來越糟,我將出面自首。那個淫婦不能讓她活下去……。)

再也迪拉基對法院說:“上訴人卡迪葛蘇並沒有告訴我這些話……。”

代表三司發言的丹斯里蘇萊曼於兩日後在作出裁決時說:“在考慮此宗上訴案時,法院不但要考慮這些新的供詞,同時也要考慮到其他的上訴理由。

“鑑於證人再也迪拉基的新供詞,法院必須鑑定這名證人前日在法院所說的是否是真話。現在法院已經確定,這名證人的確是在高庭講假話,他在法院所說的才是真話。”

提及其他上訴理由時,法院認為在本案中有一些不能被接受的證據,卻在高庭審訊時被接受為證據,而高庭法官又將這些證據引導陪審團去考慮。

法院也認為高庭法官促請陪審團就一些證據作出對控方有利的推論。同樣的,這些證據也可對辯方作出有利的推論,但是,高庭法官卻沒有向陪審團作出這樣的引導。

“所有這些上訴理由的效應,再加上證人再也迪拉基的新供詞,任何合理的陪審團若有經過法官的適當引導,都不會表決上訴人謀殺罪名成立。在這種情況之下,法院的唯一選擇是批准此宗上訴,撤銷上訴人的罪名和死刑判罰!”

在法庭作假供詞的罪名,非常嚴重。在刑事法典第194條文下,作假供詞者如果導致一個人被判死刑罪名成立,此人可被判入獄20年或罰款;若作的假供詞導致一個人被判死刑及被處決,此人可被判死刑。

再也迪拉基“冒險”在法庭作假供詞及承認偽證罪後,被判坐牢10年。他在監獄甫服刑2年,則因病重而逝世。

前美后珍碧里拉被殺案,終於到了一個終結!但是,誰是兇手卻仍然是個謎。34年後的今天,此案也只能被列為懸案,成為另一宗無頭公案的實例!


下週預告:雪州政府經濟顧問京斯里與肯雅籍妻子發生激烈爭吵時,竟手起刀落殺死妻子。當他企圖挖洞埋屍時,警方接獲鄰居投報而揭發這宗於七十年代轟動一時的箱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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