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9, 2014

兒童失蹤案之小靜雯(十六)


第十六集(完結篇)

馬丁自首否認拐童
案情急轉獲釋保外

在8歲女孩羅靜雯失蹤第20天及警方正等候腐爛小孩屍骨的脫氧核糖核酸(DNA)化驗報告之際,警方終於在2006年5月15日通過報章,公佈手機友馬丁的照片與身份詳情,促請馬丁現身協助調查小靜雯被綁架的案件。

時任柔州刑事調查主任阿都拉欣公佈此消息時表示,全國警方都已經接獲通知,全力追查馬丁的下落。他也希望公眾能提供線索,助警緝拿馬丁歸案。

馬丁的原名是林偉欽(27歲),來自砂拉越州,最後住址是在新山淡杯幸福花園巴哈基路門牌XX號。警方相信他沒有工作。

警方通緝令發出的第4天(5月19日),失蹤24天的馬丁於這一天突然出現在新山中央警局。當時他身穿一件黃色T恤和短褲,手拿著一份報紙,在步入警局後聲稱是到來自首,承認報紙上刊登的通緝犯就是他。

警方立即將馬丁逮捕,翌日將他押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從5月20日扣至5月25日。

馬丁被警方扣留查問時,堅決否認拐走小靜雯。他承認“靜雯很喜歡跟我,但我並沒有拐走她”。

三天後(5月22日),警方傳召羅武全和李春花帶到新山中央警局認人。下午約6點30分,羅氏夫婦與兩名兒子步出警局後受記者詢問時,確實已認出馬丁,不過馬丁仍然不承認拐走他們的女兒靜雯。

羅武全認為馬丁是女兒失蹤當日最後與女兒見面的人,故此他不相信馬丁沒有拐走小靜雯。即使羅武全仍然抱著女兒尚在人間的希望,但是警方已經要他作好最壞的心理准備,因為尋獲的屍骨極之可能就是失蹤的小靜雯。

馬丁延扣期滿之日(5月25日),警方終接獲DNA化驗報告,證實屍骨仍是小靜雯的。隨著小靜雯證實遇害後,警方再度押著馬丁上庭申請延扣令至5月30日,這回改為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調查此案。

在偵查過程中,警方押著馬丁前往士姑乃大學城住家搜查時,將馬丁的兩名女朋友帶返警局查問,事後其中一女獲釋,另一女被扣留。

5月30日馬丁的延扣令已到期,這一天警方再度押著他和他的女朋友(時年21歲)上庭申請延扣留,馬丁是被延扣至6月2日,而其女友則是6月3日。

馬丁連續三次被延扣,天數已達14天。在刑事法典117條文之下,嫌犯只被允許延扣14天,這也意味著如果6月2日警方沒有採取行動提控馬丁的話,警方就必須把他釋放。不過,如果警方援引其他法律條文調查馬丁,即又另當別論。

6月2日延扣令又滿期了!馬丁是否會被提控,引起極大關注。這一天,警方將馬丁押上法庭,這回是援引刑事法典118條文,要求法庭簽准讓馬丁保釋。新山法庭主簿官行使推事的職權,簽准讓馬丁的父親以1萬令吉保釋。這是一項口頭保釋,意即馬丁父親暫時無需交出保釋金。

案情急轉而下,馬丁重獲自由。他在查案警官及代表律師陪同下辦妥保釋手續後,在家人相伴下離開法庭時,面對記者及攝記追訪之際,竟然揮掌作狀要毆打記者,還大聲的罵了一些粗話。

這邊廂,當時陪伴在側的馬丁母親神情興奮,她笑言:“家裡已留了粽子等馬丁回家吃。我會煮一頓豐富的菜肴讓馬丁享用。除了他愛吃的蒸蛋之外,當然也會炖一些補品給他補補身。他的腎不好,我還要煮些中藥讓他好好調養……。”

那邊廂,小靜雯父親羅武全在記者追訪下知悉馬丁被保釋,頓時震驚得“哇”了一聲,直嚷著“沒有天理”。

當情緒稍為平靜下來後,羅武全說:“真的很不公平,沒有可能是這樣的……。靜雯死得真不值啊!”他的妻子李春花顯得很無奈的說:“我能怎麼樣?連警方都拿他沒辨法……。”

翌日,馬丁的女友獲釋,而羅武全和李春花也被傳召到警局錄取口供。羅武全步離警局時對記者說:“警方是基於證據不足,所以要向我們了解更多詳情……。”詢及這對夫婦的未來打算時,李春花坦承:“感情已經破裂,無法挽救了!”

小靜雯從失蹤至屍骨被尋獲及馬丁獲釋的一個多月裡,一度迭起的案情突然以驚異收場,莫不令人唏噓。是誰拐走小靜雯?又是誰殘酷的把她殺害棄屍溝渠?這些疑問已永遠成謎,無頭公案又再添一宗了!


下週預告:在岳父母的眼裡被視為“好食懶做、不踏實及不顧家”的二女婿紀連國,包養一名中國情婦後,竟然策劃合謀綁架小舅子何平,並向岳父勒索50萬令吉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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