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3, 2014

諾蘇惹麗案之巴士司機車上姦殺女乘客(一)


第一集

赴約會男友踏上死亡旅程
女工程師遭巴士司機姦殺



2000年10月8日的中文報有一則簡短的新聞報導:

“一名印尼籍女郎疑被姦殺後,遭人棄屍在班達馬蘭峇杜運卓路的分界堤。巴生警局高級調查官拉末阿里芬透露,屍體在10月7日下午3點30分被發現時,全身一絲不掛,臉部烏青,頸項綁著一條絲巾,雙腳則穿著一雙鞋子。

“死者身上並沒有任何傷痕,警方相信死者是在附近遭人姦殺後,被兇手移到該處。死者年齡介於20至30歲之間,該屍體是被一名園藝承包商在該處種樹時發現的……。”

警方當日接獲投報後,曾派出警隊趕抵現場調查,惟在現場經過多番搜索,但卻一無所獲。過後,警方在發現屍體約半公里外的較偏僻地點,才發現死者的衣物,但卻找不到死者的身份證件。

較後警方再深入調查,終於查出女死者的身份。原來她是在吉隆坡一間私人醫院擔任電腦工程師的馬來姑娘諾蘇惹麗(Noor Suzaily),家鄉來自玻璃市加央。初時警方誤當她是印尼女郎,乃因屍體過度曝曬,以致膚色轉黑看似印尼人。

時年24歲的諾蘇惹麗是家中的獨生女,上有一個哥哥,下有兩個弟弟,父母與家人視她為掌上明珠,人人都昵稱她的乳名“蘇茜”。年輕貌美的她,性格屈強,自小的心願就是要出國留學,希望憑著所學得以在吉隆坡發展。

1997年,她的父親莫達依布拉欣(市場執行員)為了不要讓她失望,只好向銀行貸款3萬令吉,讓她得償所願前往英國深造,主攻電腦工程學位。

1999年,她考獲電腦工程師學士文憑後,返回吉隆坡尋找工作。在未找到工作的前三個月,她與家人住在加央老家,但一有面試機會她就跑回去吉隆坡。

這樣的兩頭奔波的日子,終告結束。她最後在吉隆坡一間私人醫院尋得一份與電腦有關的工作,並和朋友在甘榜峇魯租房安頓下來。

案發當日(10月7日),她與男朋友約定在巴生港口會面,而在這一天的一大早,她在吉隆坡的巴生車站搭上一輛前往巴生的巴士,孰料卻步上了“死亡旅程”,慘遭巴士司機姦殺棄屍!

警方依據一些目擊者提供的情報,很快就掌握兇徒的身份。10月10日,警方在巴生車站逮捕時年32歲巴士司機哈納菲麥哈山(Hanafi Mat Hassan),並在他身上找回原屬於諾蘇惹麗的一台手機。

警方展開緊密追查,在這名司機引領之下,在巴生市議會一座建築物附近的溝渠,找到諾蘇惹麗的手提袋、鎖匙、身份證和銀行存摺等。警方在突擊檢查巴生中路一間住家時,也起獲諾蘇惹麗的一件金飾。

涉案的哈納菲,原來是一名有案底的通緝犯。警方翻查檔案,證實他曾於1988年在彭亨州的文德甲,因強姦他的前妻而被警方通緝。之後在1994年,他在梳邦再也涉及一宗失信案被捕,過後於1996年更因在登嘉樓涉及一宗搶劫案而被判坐牢30個月。

雖然他有案底,但當他申請巴士司機之職時,並沒有填寫其確實背景。他通過公司的考試後進行面試,之後成功被錄取,但他卻沒有上班。後來他前往公司進行第二次面試後才上班。

由於他擁有三四年的駕駛經驗,之前也曾在巴生一帶服務過,所以巴士公司委派他負責吉隆坡至巴生港口的路線,每天清晨6點從巴生新鎮的公司出發。

哈納菲上班甫10天就鬧出殺人惡行。案發後的當日上午9點45分,他駕巴士回到公司,並向公司負責人投訴指巴士曾在半途拋錨,同時以妻子臨產為理由申請了兩天假期。休假過後他於10月10日照常上班,舉止沒有異樣。

不知是天意,還是偶然!哈納菲當日在巴士上幹下姦殺罪行之際,他的太太艾達(時年25歲)則在巴生中央醫院為他誕下第二個孩子。不料,這名在母胎只有六個月的
嬰孩,因不足月早產而只生存了四天。他在其父被警方逮捕延扣10天時,在嬰兒加護箱內不治。

艾達是哈納菲的第四任太太,之前他的三段婚姻,都是離婚收場。這些前妻為他生下3名兒女。

警方特網過一面,準許艾達抱著用白巾包裹的死嬰,來到巴生警局扣留所外面,讓哈納菲見親生孩子最後一面。雙手被銬的哈納菲與太太會面只約五分鐘,過後讓太太抱著逝世孩子返回吉蘭丹家鄉安葬。


下週預告:巴士司機哈納菲被押上法庭面對兩大罪狀指控,指他致死及強姦電腦女工程師諾蘇惹麗。謀殺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而強姦罪成則可判坐牢最高20年及鞭笞。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