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2,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八)

第八集(完結篇)
巫师夫妇与义子绞刑正法
莫娜遗言:我是不会死的

从劳勿推事庭初审至高庭开审,州议员马兹兰碎尸案经过75天审讯后,终于有了判决!

劳勿高庭于1995年2月9日审结此案时,陪审团以7票一致裁决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与他们的义子朱莱尼杀人罪名成立,法官随即宣判送他们上绞刑台。

在冗长审讯中,控方共传召67名证人上庭,辩方则传召7名证人,呈堂证物多达238件,高庭法官的记录超过900页。

法官向7名陪审员总结案情时,认为辩方无法挑出针对三名被告的任何疑点,他们提供的只是说明而已,并不是佐证。

法官也指朱莱尼及阿芬迪的自辩不能获得法庭接受。朱莱尼声称是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杀人,但是他却记得拿了阿芬迪给他的180令吉,而阿芬迪声称拥有已故印尼总统苏卡诺三件值250万令吉的宝物(拐杖、宋谷及护身符),但它们所谓的神奇力量只是捏造的。

法官引导陪审员作出裁决时也提醒说,在法律上,共同意图谋杀可以在几种情况下发生。只要他们有共同的策划,不论谁人负责斩人都无关重要。

三名被告对法庭的判决,神情各一。第一被告朱莱尼闻判木然,并向记者表示这是他预料的结果,所以在下判前的一晚他心情平静,自知难逃死刑。

第二被告阿芬迪则笑脸迎人,显得镇定。他对记者说:“我接受法庭的审判,我的妻子也一样……。”

第三被告莫娜的反应却很异常,她被庭警押走前抛下一句话:“我很高兴!感谢马来西亚的人民。”保持一贯笑容的她尚“风情万种”向群众挥手,示意“谢谢大家的关心!”

3名被告被押往监狱等侯行刑期间,尚有三个逃生机会。首先向上诉庭上诉,若失败可再向联邦法院上诉。若再失败,尚有最后定夺权的宽赦局。

案件尚在等侯上诉之前,遥言竟然四起,传出莫娜运用她的法术从监狱飞走了!

由于传言热炽,时任全国监狱总监拿督查曼干不得不现身澄清,证实传言无稽荒谬,声明莫娜和她的丈夫阿芬迪仍然被关在加影监狱,而朱莱尼则被关在半山芭监狱。

1997年10月24日,上诉庭三司经过4天的审讯,一致驳回阿芬迪与莫娜及朱莱尼的上诉,裁决高等法庭法官对此案的审讯,并无不公平之处。

3名被告的对上诉的失败,反应各有不同。朱莱尼显得沉默,一句话也不说。打扮光鲜身穿黑衣黑裤的莫娜依然保持她一贯的笑容,在被押上囚车时对围上前的记者群说:“我接受法庭的任何判决……”。

神情略为憔悴的阿芬迪则抛下一句:“你还要我说什么?法官所说的,都是真实的。”

1999年4月13日,联邦法院三司聆审此案的上诉后,认为法院没有理由干预上诉庭的判决,而且上诉方也无法挑起合理的疑点,因此被告们的上诉被驳回。

闻判后的莫娜,与丈夫相视而笑,朱莱尼依然是木无表情。莫娜被押上囚车时高喊:“我对判决并不失望,只有法律能定我的罪。马来西亚进步!巫统进步!我是巫统党员……”。

连闯上诉庭及联邦法院都失败的3名被告,尚有最后一个求生机会,就是向彭亨苏丹要求宽赦。
2001年4月4日,彭亨宽赦局终于有了决定,宣布拒绝宽赦这3名死囚。

2001年11月2日,加影监狱局发表文告,宣布朱莱尼(时年36岁)、阿芬迪(时年44岁)及莫娜(时年45岁)已于清晨5时59分同时正法。

当时有报导引述监狱官的谈话,指3人被送上绞刑台正法时,神情淡定。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好像其他的死囚一样接受即将走上绞刑台的事实。

不过,后来有消息传出,莫娜被送上绞刑台之前曾对身边的人说:“我是不会死的……”。这句话,相信就是她临终前唯一的一句遗言了!

下周预告:女会计师杨秀玲接到电话出外接洽生意,孰料就此失踪,随后她银行的户头被人连续盗提多达15次。警方调查,怀疑这宗失踪案乃是大色魔李兆明所为,而警方也随即宣布悬赏2万令吉追缉他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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