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3, 2012

越南船民投奔怒海(六)


第六集
新街場難民營暴亂
船民抗拒遣返越南

比東島(Pulau Bidong)終於在1991年11月30日關閉了!島上尚存的1萬2000餘名越南船民,也已分批送往吉隆坡的新街場難民營,繼續等待第三國的收容。

在眾多船民之中,並非人人都有機會被第三國收容。有一些無望被收容者在大馬政府勸說之下,雖然百般無奈也只得帶著失落的心情,由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UNHCR)安排,自願返回越南定居,不過,也有許多船民拒絕。

在新街場難民營的日子里,抗拒返回越南的船民對遣返越南的行動,異常敏感,主要原因是他們擔心歸國後會受到清算和迫害。

船民到來大馬,一直都沒有鬧事,大馬政府也基於人道立場暫時收容他們。但是,當他們遷入新街場難民營後,卻於1993年4月7日爆發一場示威及絕食風波。

這一天,約一千名船民在營內掛起布條進行示威及絕食行動,要求當局將他們安置到第三國。這些示威者大部份都是“經濟難民”而不是“政治難民”,所以沒有資格被第三國收容。

參與示威及絕食行動的船民,在營內掛上以越南文、英文、中文及國文書寫的布條,有者寫著:“我們要求被承認是政治難民”、“我們決定絕食至死”……等。

大馬的國家安全理事會及UNHCR介入調解,過後由UNHCR與越南非法移民工作隊舉行對話達致協議。船民的行動持續逾兩個星期後,也終於結束,一場風波總算暫時平息下來!

遣返越南行動並無停止,在絕食行動結束後的兩個多星期,自願返回越南的船民人數一直都在增加。當局統計,自1988年推行自願遣返計劃以來,至1993年已有近兩千名船民自願回國,包括曾參與示威絕食的部份船民。

在自願遣返計劃之下,每名返回越南的船民在離開大馬時,可獲得50美元(當時的兌換率約128令吉)及每個月30美元,為期一年。

約兩年後的1995年6月5日,新街場難民營爆發第二波更為嚴重的示威行動。

示威的導火線,是因為大馬政府在1994年10月24日宣佈會於翌年的8月31日關閉新街場難民營,營內所有的船民都必須離開大馬,而越南政府、UNHCR和大馬政府也都同意這個日期。

時任首相馬哈迪醫生曾聲明:“我們知道這些船民都不願返回越南,但是,我們不可能永遠的將他們收容在營內。對大馬來言,長久負起照顧船民的責任是很不公平,因為UNHCR曾同意大馬只是作為暫時的收容國……。”

這時的新街場難民營,尚存的船民約有4650名。當新街場難民營要關閉的消息宣佈後,這些船民寢食不安,於1995年1月初已在營內掛上布條展開請願行動,並且兩度向當局提呈聯名請願書,要求爭取政治難民的地位。不過,兩次的請願都石沉大海,沒有反應。

6月5日清晨5時30分,許多船民起床後如常集合,繼續他們踏入一百多天的請願行動。這一天的情況異常,營外已有大批鎮暴隊隊員(聯邦警察後備隊)駐守。

情緒一時高漲,數以百計的船民衝破難民營的圍牆,跑到營外的隆芙大道。此時,局勢混亂緊張,鎮暴隊發射催淚彈及以水筆掃射也難以阻止。這批船民在營外集合,有者尚搭起帳棚坐在草地上,與鎮暴隊對峙。

為數約50名的“敢死隊”船民,更在頭部綁著寫著“為自由而死”的布巾,站在大道上與鎮暴隊對峙。他們手握短刀,列成一排,並以刀尖指著自己的腹部,恫言若警方採取行動,他們不惜揮刀切腹自殺。

船民與警隊對峙不下之際,大馬警方、UNHCR、越南非法移民工作隊和美國大使館代表忙著介入調解,船民也派出7名代表參與談判,至傍晚時分尚未有結論。

至晚上7時30分許天黑之時,局勢突變,另一批營內的船民企圖衝破圍牆,這時鎮暴隊加以阻止,並發射十餘枚催淚彈及以水筆掃射,逼使船民返回營內。



下週預告:1996年6月25日,新街場難民營在一場簡單而又隆重的告別儀式中正式關閉了。從比東島“朝代”(1975─1991年)至新街場“朝代”(1991─1996年),越南船民的課題糾纏了大馬21年。隨著船民的最後告別,大馬政府21年背負的包袱也終於卸下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