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0, 2012

越南船民投奔怒海(七)


第七集(完結篇)
歷史任務到盡頭
21年包袱終卸下


1995年6月5日,新街場難民營爆發的越南船民騷動風波,在大馬警方、UNHCR、越南非法移民工作隊和美國大使館代表調解之下,與船民7名代表進行談判。

經過5日的多個回合談判,終有突破。船民的立場最終逐漸軟化,幾乎全部的船民自動向警方“投降”,放棄示威行動。

在協議達致的當天凌晨(6月10日),其中一夥名為“人權”派系的約800名船民,無條件接受警方安排,立刻被送往彭亨州吉拉央的警察野戰部隊基地。這些船民經過警方嚴密搜身後,再乘上警方安排的卡車離開。

隨著這批屬“死硬派”的船民離開後,新街場難民營恢愎平靜,記者也獲得警方批准進入營內觀察,確實船民已回復正常的生活。

當這批船民被送往彭亨州吉拉央後,另一批為數20人的男女船民則被押上法庭面對檢控。他們是被控觸犯刑事法典第148條文。指狀指他們於1995年6月5日晚上7時45分,在新街場難民營外面引起暴動,並持有可導致死亡的危險武器,即巴冷刀、菜刀及矛。

這批16男4女被告被押上法庭時,有者頭部受傷,衣服仍沾有血漬,有者則眼睛瘀腫。他們面對的控狀,罪成是可被判坐牢不超過5年或鞭笞或兩者兼施。當案件開審時,他們獲判無罪釋放。

暴動平息了!新街場難民營也恢復了正常,自願遣返計劃也持續的進行著。正當新街場難民營關閉的期限日漸逼近時,營內的船民於1996年1月18日,又引爆了第三波的暴動!

這次的導火線,是因警方進人營內搜索武器而引發。暴動爆發的前數日,警方接獲情報,指船民在營內自製危險武器,於是在這一天的凌晨5時30分許,為數約1200名警察野戰部隊(PFF)及聯邦警察後備隊(FRU)人員,奉命進入營內搜查。

警隊的行動引起船民的激烈頑抗,他們不但拒絕被搜,而且還分持汽油彈及石塊攻擊警隊。局勢一時失控,船民於清早8時許縱火燒毀一座營寨,隨後於中午時分再燒毀另一座營寨。

警隊在還擊過程中,除了以水炮鎮壓之外,也斷斷續續的發射了約百枚催淚彈。混亂的局面造成17名船民及2名PFF與5名FRU隊員分別受傷。

這場暴動歷時八個多小時,於下午2時才告平息。警隊事後向營內的4400名男女船民搜身,並逮捕84名被視為頑固激進份子及知識份子。警隊也從營內搜出大批的自製武器,包括弓箭、長矛、鐵條、鐵鉤、利刀及利剪等。

營寨關閉的日子已不遠,第三波暴動後的3月,UNHCR宣佈將從這一年的6月30日開始,不再支援及管理東南亞國家的難民營,意味著所有的難民營也將會關閉。

接著下來的4月,317名船民自願返回越南,而最後兩批分別為數126及278名的船民,也於5月陸續離開。至於那些非自願回國的船民,也在“強硬遣返計劃”下乘坐大馬海軍部隊的軍艦返回越南。

1996年6月25日,新街場難民營的歷史任務終於走到盡頭了,比原訂的關閉日期(1995年8月31日)拖遲了大半年!

這一天的中午,營內舉行一場簡單又隆重的告別儀式。UNHCR及紅新月會的負責人各別致詞後,高掛在營外的兩面旗幟(UNHCR及紅新月會),也在降旗禮的聲樂中降下來,象征著“本世紀人類最大悲劇史”已經結束!

從比東島“朝代”(1975─1991年)至新街場“朝代”(1991─1996年),越南船民的課題糾纏了大馬21年。隨著船民的最後告別,大馬政府背負的21年包袱也終於卸下了!



下週預告:八九十年代,我們看到了越南船民的湧入,最終與大馬政府糾纏了廿多年方休。而同樣在這個年代,我們也看到了非法外勞從各角落登岸,似乎有“落地生根”之勢,迄今踏入廿一世紀尚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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