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 2013

兒童失蹤案之小努琳(六)


第六集
解剖照片網上流傳
涉案警員只被調職


正當警方偵騎四出,在備受輿論壓力之下傾力調查努琳藏屍行李箱命案之際,竟有人在互聯網上載7張努琳在醫院解剖的照片,頓時震撼了整個警界及醫術界!

眾人不禁在問:這是誰幹的?是誰可以擁有這些照片?依照程序,這類照片只有查案的警官及警員可以取得,而參與解剖過程者也只有法醫與助手。以此推論,能將之載上網者,若不是警察,就必定是解剖室的醫院人員!

對此案最為關切的努琳父親查基敏,在極度不滿及憤恨之下,於2007年10月9日晚上在7兄弟姐妹陪同下,漏夜前往金馬警局報案。

查基敏與家人均對這些驗屍照片被上載至網站感到驚愕,因為眾人皆知這些照片原本就應該受到嚴密保管,不應在網上流傳。

報案當日早上,查基敏接到一名兄長通知,指努琳的解剖照片出現在網站。他們立刻上網追查,得知果然有7張照片流傳。而從照片的背景,顯然是在醫院的殮屍房拍攝。查基敏報案後,也決定將此事交給律師處理。

與此同時,警方在查基敏報案之前,已率先在八打靈再也警局報案。時任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邱震華證實警方是援引官方機密法令,開檔調查此事。

時任雪州總警長卡立表明,警方必會追查照片上載的源頭,同時警告網友停止轉發這些照片。據警方初步了解,這些照片早在10月9日的前4天已出現在網絡,並相信不少人都曾收到。

被視為源頭之一的中央醫院,極力否認這是醫院人員的所為。時任隆中央醫院副院長黃秀金特別發表聲明,澄清這些照片不可能是法醫及助手拍攝的。

副院長解釋解剖程序時言明,法醫及助手等人在解剖屍體時,必須戴上手套及不可踫觸或拿任何與解剖無關的東西,他們亦不可能帶配相機進入解剖室。

在解剖過程中,只有查案警官及法醫部主任在場拍照,而醫院當局也曾向法醫部主任查問有關過程,得知照片是不可能外洩,更甭說在網站上流傳。

據法醫部主任的解說,他當日只是拍攝努琳的臉部,因為當時努琳案被列為“無認領死亡案”(unclaimed death)。根據程序,列為此案的死者,必須由醫院拍取其臉部照片,以方便日後發給傳媒刊登,尋找死者的親人。

副院長也認為努琳驗屍照在網上流傳,是令院方無法容忍及令人難以接受的,因為此舉簡直就是“將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她要求警方徹查,絕不可等閑視之。

隨著院方的澄清,誰是驗屍照的“幕後黑手”已呼之欲出。陷入尷尬處境的警方經過一番調查,證實涉及此事者是兩名參與偵查此案的警員,其中一人的警階還是一巡見習伍長。有關的調查報告最終交給總檢察署,由後者定奪是否要採取檢控行動對付觸犯條規的警員。

兩年後的2009年11月23日,時任總檢察長阿都干尼受英文報章詢問時,證實當局已鑑定是兩名警員發放驗屍照的“黑手”,但是,基於證據不足而無法將他們檢控上法庭。

這名總檢察長表示他已親自研究過努琳案的檔案,但是卻因為證據不足而覺得很難將兩名警員提控上庭,因為當局很難證明到底是誰拿到這些照片,以及這些照片是何時開始流傳的。

他更直指在現今的數碼時代,任何人都可以在照片上隨意做手腳,除非你當場逮到人或有證人可以作證,否則就很難去提控一個人……。

儘管如此,時任全國刑事調查部副主任(情報和行動)莫達查受詢問時,證實其中一名警員已受到警隊的紀律行動對付。警隊已將這名警員從刑事調查組調走,改任警隊的文事工作。至於第二名警員則仍在調查中。

其實,總檢察署早在3個月前(8月3日)發函通知努琳的父親查基敏,指涉案的兩名警員不會被控上法庭,反之只是建議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

查基敏對警方沒有親自告訴他有關此案的進展,反而是由總檢察署來函通知而感到非常的失望。


下週預告:查基敏為了要替女兒討回公道,兩度入稟高庭起訴警方和大馬政府,要對方賠償200萬令吉!兩名被警方逮捕調查的男人,也入稟高庭,起訴警方及大馬政府非法扣留和虐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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