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8, 2013

兒童失蹤案之小努琳(七)


第七集
努琳父親訴警和解
2 男嫌犯勝訴獲賠



努琳的父親查基敏為了要替女兒討回公道,曾經兩度入稟高庭起訴警方和大馬政府,要對方賠償200萬令吉!

查基敏(時年34歲)於2008年8月21日第一次入稟法庭時,提出兩宗訴訟。首宗是起訴警方與大馬政府疏忽而導致努琳的解剖照片在網上流傳,次宗訴訟則起訴警方發表女兒失蹤跟大耳窿有關的誹謗言論。

查基敏在每宗訴訟中,各要求賠償100萬令吉,合共是200萬令吉。被列為答辯人的四造是雪州總警長、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全國總警長及大馬政府。

除了索求賠償金之外,查基敏也要求答辯人公開道歉及收回報章指他們一家與大耳窿有關系的報導。

查基敏解說他起訴警方的原因,是因為他對女兒的解剖照片竟在網站流傳而感到非常惱怒。他認為這是一宗屬於警方掌管的案件,照片應該是機密及不應該被流傳的。

女兒被虐殺迄今警方都無法破案,再加上之前曾有報導引述警方消息指警方將研究擄拐者是大耳窿,間接暗示著他們一家是因為向大耳窿借錢,才造成女兒被擄走而遭殺。

被暗示與大耳窿借錢有關的報導,令原本已傷心欲絕的查基敏與家人再度受到無情的打擊,加上女兒解剖照片的流傳,促使查基敏終於下定決心,入稟法庭索取賠償。

約8個月後,答辯人在誌期2008年12月5日入稟的答辯書中,承認流傳網上的照片乃是努琳的解剖照片,並聲稱此事的發生不在他們掌控和預料之外。

簽辯人在書中解釋照片上網的因由時,聲稱是一巡伍長安南阿里芳向鄰居展示有關的解剖報告書時,卻被鄰居以附有相機功能的手機將解剖照片拍下,然後上載到網絡上。

針對答辯人這番解答,查基敏在收到答辯書後立即於2009年5月13日第二度入稟高庭,要求法庭裁決全國總警長、雪州總警長、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及大馬政府應對努琳的解剖照片流傳,負上責任。

查基敏在入稟書中聲稱鑒於答辯人已承認此事,法庭可在不必審理的情況下,裁決答辯人是否需向起訴人作出賠償。

這宗訴訟案經過多番紛扰後,於2010年11月8日在高庭開審時,原本要求撤消此案的大馬政府向高庭收回撤消的申請。過後,雙方通過各自律師尋求庭外和解的可能性,惟首次的調解卻告失敗。

直至2010年11月29日,雙方終達致庭外和解協議,起訴人同意撤消這宗訴訟,並承諾不會重新入稟高庭提出相同的訴訟及追討堂費。雙方也同意不可向傳媒公開和解的條件。

雖然此案終告一段落,但在答辯雙方糾纏著之際,另有兩名男人於2009年6月19日入稟高庭,起訴警方及大馬政府非法扣留和虐待他們。

這兩名男人占里(時年35歲)及蘇海米(時年30歲)是於2007年9月27日晚上11點半,分別被警方在車內及店內逮捕。

當時占里駕車載著妻子,突被3輛汽車截停。數名便衣男子把他拉下車,其中一人尚用鎗指著他。隨後他被推入一輛華佳轎車,而妻子則被另一輛車載走。當他質問原因時,其中一名以手肘按著他頭部的男子,表明警察的身份,並要他合作及聽從指示。

過後警員將他帶到他的莎亞南服裝店,擊破後門進入,然後再推入店內將他毆打一番,之後再喝令他交出色情光碟及說出努琳被禁錮的地點。

當占里表示不知情時,警員繼續責罵並毆打及踢踹他的腹部。此時,警員指他涉及努琳的命案,在經過數小時盤問後,再被押往武吉阿曼警察總部。

蘇海米是占里的妻舅。他在訴狀中的陳述,與占里的遭遇大同小異,只不過他是在店內被警方逮捕。當時數名男子敲響店門,在鎗口之下他只好打開鐵柵。警員衝入店後,對他拳打腳踢,然後將他押往警局。

占里和蘇海米事後獲得釋放,他們為了挽回尊嚴及讓社會明白他們與努琳命案無關,所以決定起訴一名助理警監、全國總警長及大馬政府。

此案經過一番審訊後,高庭於2010年5月27日裁決占里和蘇海米勝訴,警方及政府必須賠償7萬3000令吉。占里獲賠4萬1500令吉,而蘇海米則獲賠3萬1500令吉。

努琳命案發生迄今已6年了,破案希望遙不可及。雖然時任全國刑事調查總監巴克里曾揚言警方從未放棄調查此案,即使20年5後也不會放棄,但以目前進展而言,國內無頭公案又添一宗了!


下週預告:2007年至2008年的短短兩年期間,馬來社會接二連三發生的多宗女童遭擄拐案,掀起了陣陣恐慌,許多家有幼女的家長均坐立不安,不知何時惡運會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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