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9, 2013

兒童失蹤案之小盈瀛(十)


第十集

小盈瀛失蹤七疑點
名律師機智揭真相

時年28歲的鄭慧雯是一名銷售員,住在檳城發林亞依淡新市鎮。她與在國外工作的丈夫“和平”分居後,為了工作所需她不得不往外跑,所以經常帶著女兒黃盈瀛(時年3歲半)隨她一起見客,不然就把女兒交托給母親照顧。

2007年7月6日近中午時分,鄭慧雯突然出現在檳州警察局,向警方報案指女兒黃盈瀛失蹤了,要求警方協助尋找。

她在報案書中聲稱女兒是在這一天的上午約8點半不見了!當日她是帶著小盈瀛前往峇央峇魯巴剎吃早餐,準備過後將女兒交托給乾媽照顧。以往她都是將小盈瀛交托給母親,這回轉交乾媽照顧乃是第一次。

過後她將女兒留在車旁,而自己則拿著停車收費單去找看車員繳付停車費。約十分鐘後她返回時,赫然發現小盈瀛已不在車旁。

她聯絡到小盈瀛的祖母,在峇央峇魯巴剎一帶到處尋找。找了三個多小時後,她才前往警局報案。

據鄭慧雯說,失蹤的小盈瀛當時身穿整套卡通式睡衣,頭髮過肩,樣子長得趣致可愛。

這宗女童失蹤案,即時轟動了整個檳城,各界人士紛紛發起尋人行動,各有關組織和公眾除了通過傳單、布條、手機簡訊和報章發佈消息之外,有者也把小盈瀛失蹤事件上傳到互聯網的佳禮論壇(檳城版),讓網友通過論壇掌握及提供最新消息。

光明日報也加入尋人行列,印了3千張傳單發送到發林亞依淡新市鎮及峇央峇魯巴剎地區。峇央峇魯福利會也懸賞1萬令吉,希望重賞之下能獲得小盈瀛的消息。

小盈瀛失蹤的第三日(7月8日),鄭慧雯在男朋友及母親陪同下,繼續派發尋人傳單。時任檳州馬華婦女組主席黃秀金和時任檳州馬華公共投訴及服務局主任陳玉鐘,也陪伴一起協助。

身為一名資深律師的黃秀金及曾處理過數百宗投訴案件的陳玉鐘,對小盈瀛的失蹤過程特別在意。他們耐著性子逐步向鄭慧雯查問,結果發現疑點重重。

綜合小盈瀛失蹤的整個過程,有七大疑點令人置疑此案另有蹊蹺:

第一疑點:鄭慧雯聲稱她是因急著上班而將女兒留在車旁,自己則拿著停車收費單去找看車員繳付停車費。但據當地的看車員追述,鄭慧雯的汽車當時並沒有停放在停車格,何來車前鏡會夾著停車收費單?

第二疑點:為了一張“不存在”的停車收費單而將女兒留在車旁,而且時間是十分鐘之久,如此的做法令人難以理解。

第三疑點:被查問出示停車收費單據時,鄭慧雯聲稱因女兒突然失蹤及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不小心把單據丟失了!這張關鍵性的單據丟失,使她“為了找看車員而丟失女兒”的說詞,站不著腳。

第四疑點:據知鄭慧雯向來是把女兒交托給母親照顧,但為何出事這一天卻聲稱是要將女兒交托給乾媽?針對此點,鄭慧雯並沒有加以說明。

第五疑點:鄭慧雯帶著女兒的祖母在峇央峇魯巴剎一帶尋找女兒時,據目擊者說當時她的神情相當鎮定,並沒有如一般失去兒女的母親發狂式的尋找。直至她到了警局後,才淚如雨下。

第六疑點:鄭慧雯只是一名普通銷售員,剛與丈夫分居不久。警方基於此排除小盈瀛被人綁架的可能性。

第七疑點:鄭慧雯與丈夫分居時,已交上男朋友,並和男朋友在發林亞依淡新市鎮同居。小盈瀛出世後一直由外婆照顧,其父親則前往中國雲南工作,所以小盈瀛從未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尚在國外的小盈瀛父親曾對家人說:“暫時不會回國,因為就算回來也無濟於事……。”

黃秀金從事律師行業多年,處理過的家庭糾紛與撫養權案件少說也有上萬宗,經驗十分豐富。她聽到鄭慧雯述說小盈瀛失蹤的經過時,就覺得疑點百出,尤其是停車地點的說法,更為可疑。但為免打草驚蛇,她一直沒有點破。

陳玉鐘也有同感。以他處理公共投訴案的多年經驗,他了解到有些人會基於某些事故而有所隱瞞,所以當他向鄭慧雯查問發現她說話吞吞吐吐時,就決定採取軟硬兼施的手法,要她老老實實的說出真相。

扮演“查案警官”角色的陳玉鐘,毫不放鬆追查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最終他很肯定的說:“我們就快要破案了!”


下週預告:陳玉鐘的破案豪言果然應驗,警方於當日傍晚採取行動,逮捕鄭慧雯和她的男朋友王志良(時年29歲),並事後檢控王志良殺死小盈瀛及鄭慧雯吸毒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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