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5, 2014

中國女童黃娜案之阿豪表罪成立(五)


第五集

法庭播映殺人錄影
阿豪被判表罪成立


被控謀殺黃娜的卓良豪在口供書述說的殺人過程,引起公眾席譁然。原來,他掐著黃娜喉嚨並把右手中指插入黃娜臀部一個開口,目的是要把開口弄得比較大,讓人以為黃娜是被人強姦的。

在聆審過程中神情原本“輕鬆”的阿豪,在聽到查案官韓國壯念出他如何為黃娜製造遭強姦假象的口供時,臉色頓時沉了下來,顯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似乎在想些甚麼。

為了讓黃娜被強姦的假象逼真,阿豪還用剪刀剪掉黃娜的衣服,然後將衣服丟在附近的拉圾桶。

阿豪在口供書說:“事發當晚約9點,我重返命案現場,一邊處理黃娜的屍體,一邊想著怎樣把屍體交給警方。當時我發現黃娜的腳板很骯髒,於是把她搬到洗滌處,用水管噴射她的腳板,然後才把黃娜裝入塑膠袋。

“我將塑膠袋從黃娜的頭部套進時,不料袋子太小腳裝不進去。我只好拿起袋子,大力的向下頓,直到黃娜的雙腳落入袋內為止。

“我總共用了9個塑膠袋,一層一層的將黃娜屍體包起來。我樣做是要避免警方找到屍體時,屍體已經腐爛。”

阿豪在口供書繼說:“之後我把屍體塞進紙箱,並用膠帶把紙箱密封。我用朋友的摩多把紙箱載到直落布蘭亞山公園丟棄……。”

錄取口供的查案官韓國壯要阿豪說出棄屍的地點時,阿豪顯得非常合作,立刻答應,並向查案人員要了一張紙。韓國壯說:“阿豪自願畫了一張地圖,告訴我們他在那裡棄屍。他還告訴我們,那裡有一個‘羅里不准進入’的告示牌。”

阿豪在口供書告訴警方,他是故意讓黃娜的血液、尿液和指紋留在命案現場,以便能為警方提供破案線索。他繼說:“我以為將屍體丟棄在直落布蘭亞山公園,很快就會被人發現,因為每天早上都有很多人在哪晨運的。沒想到,到頭來還是要我親自告訴警方棄屍的地點……。”

審訊進入第7天,控方在法庭播放阿豪向警方示範殺人過程的4段錄影帶,在場者看得莫不目瞪口呆。警方提供一個塑料假人,由阿豪重演殺人經過。其中一幕是阿豪示範如何脫下黃娜的褲子,然後用手指戳她的下體。

搬演片段尚有錄音,而阿豪一邊示範一邊回答查案人員的問話,亦全場播出。其中一段對話是有關“篤”的動作。查案人員問:你怎麼篤?阿豪答:(對著假人)在這裡……我看到她的眼睛還開著,所以蓋住她的頭……。阿豪(把手指放假人下體部份)答:用了中指嘍……。

搬演片段歷時約10分鐘,阿豪看著電視熒光幕時,露齒微笑。坐在犯人欄的他,一臉輕鬆。他將身子側前,用手托著下巴,似乎很期待錄影帶的內容,猶如局外人在觀看電影一樣。

而在庭上聽審的黃娜母親黃淑英,抬頭望著電視熒光幕,她一邊看一邊用手巾捂著嘴巴和鼻子,暗暗的抽泣。當片段轉換成阿豪搬演手斬、掐頸和綁腳的畫面時,黃淑英再也忍不住悲傷,低頭悲聲飲泣。

另外,4段的片段只播到一半,在庭上的阿豪妻子尤莉已是低頭痛哭,而他的母親更是一臉驚愕。當片段演出阿豪如何腳踩黃娜及脫掉黃娜的衣服時,阿豪的妻子其時已淚水直流,頻頻用外套抹去臉上的淚水。

錄影帶播映完畢至休庭時分,阿豪的妻子目光就一直鎖在丈夫的身上。她眼裡流露出的,盡是心痛無奈的神情。

審訊進第9天(2005年7月21日),控方已完成傳召全部76名證人舉證工作。在辯方陳詞環節,阿豪的代表律師提出五個醫學論點說明窒息而死的原因,並指控方指阿豪謀殺證據不足,要求法官宣判阿豪謀殺罪名不成立,無須答辯而當庭釋放。

在辯方律師一環接一環的盤問之下,證人之一的法醫認為阿豪口供書對黃娜倒地睜眼抽搐的描述,符合癲癇病症發的症狀。法醫也承認黃娜可能撞傷頭部而導致癲癇症發作。

辯方律師陳詞完畢,到了法官裁決時刻了!承審法官宣判卓良豪被控謀殺中國女童黃娜的的表面罪名成立,必須出庭答辯。

阿豪聆判後,選擇不抗辯保持沉默。不過,他的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會安排精神科醫生上庭,以阿豪是精神失常作為辯護。


下週預告:為洗脫阿豪的謀殺罪名,他的律師團傳召新加坡精神科顧問供證。不過,控方亦傳召新加坡心理健康學院的高級顧問,以證明阿豪精神正常。兩大精神科顧問在庭上過招,提出的醫學論點使到案情高潮迭起!




1 comment:

  1. 與老瘋妓SIU苑攸一同誹謗曹領隊
    同行山人士的誹謗罪人瘋子騙子
    嫖子李廣來終於得到自取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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