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11, 2015

拿督之子黃德財殺人案之尋獲彈簧刀(二)


第二集

聲稱遭攻擊開鎗殺人
警搜現場尋獲彈簧刀


目睹阿強(蕭熊強)中鎗倒地的陳麗娟,氣急敗壞的奔入酒廊將情形告訴蕭熊發。正在酒廊尋歡的眾朋友頓時哄動起來,而蕭熊發與朋友紛紛沖出酒廊,只見到弟弟阿強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

當時現場有許多人圍觀,但是此時的蕭熊發只將注意力放在弟弟身上。他知道有人拿著手鎗,惟他已來不及查看對方的樣貌。他立刻抱起弟弟,並從弟弟褲袋里取出車匙,然後駕著弟弟的轎車將他送往醫院。

當時的阿強,以右手按著左肋部不停的喘氣,但已無法說話。當他被送抵醫院時,醫生證實他已不治。

事後法醫證實,阿強中鎗時,子彈是從左頸射入,然後從背部右肩穿出。以阿強身上的彈孔及子彈的貫穿力道,法醫斷定鎗手是在2至6呎的極近距離下開鎗。

開鎗後的黃德財,仍然留在現場。他撥動電話,首先是打給相識的警官蘇萊曼助理警監,不過,電話卻無法接通。於是他又打給弟弟黃德文,但一樣接不通。最後,他再打給他的朋友陳國強。

他在電話告訴陳國強:“我和人吵架,開鎗射到人啊!那個人拿著武器要攻擊我……。”陳國強聽後反問:“現在你在哪裡?”“我在亞沙再也的Siang Malam嘛嘛檔附近的酒廊……。”此時電話線路不清,接著就斷線了!

當時的陳國強(時年51歲),正好與妻子和朋友在外頭吃宵夜。他聽到黃德財與人吵架及開鎗射人後,立刻撥電找到蘇萊曼助理警監,告訴這位警官有關黃德財的事。當時是午夜約12點10分。

陳國強曾經在芙蓉德勝公司為黃德財處理無線機構的錄影版權工作,也可說是黃德財的前員工。他認識蘇萊曼助理警監已有兩三年,以前也曾提供情報給蘇萊曼。因此,每次有事發生時,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先聯絡穌萊曼。

陳國強通知蘇萊曼後,他與朋友要的宵夜也剛好送上來。他們吃完宵夜後約半個小時,陳國強與朋友也一起驅車前往現場,了解情況。

另一方面,接獲通知的蘇萊曼助理警監立刻撥電給黃德財,問他發生甚麼事。他聽到黃德財的述說後,立刻在電話中告訴他:“你別走開,留在那兒等我來。我會盡快到來……。

蘇萊曼不敢遲疑,立刻撥電通告上司阿都拉薩警監(時任森州副刑事調查主任)。之後,他與阿都拉薩警監及伍長辛甘一起乘車,趕往現場。

蘇萊曼等人是最先抵達現場的警方人員。抵步時蘇萊曼看到黃德財站在五腳基上,他立刻叫黃德財下來,並以國語問他:“發生了甚麼事?”

黃德財以英語回答:“那個人攻擊我,並試圖以刀子刺我……。”蘇萊曼聽後發出一聲怒吼:“You kila-kah ! Tembak orang……。”(你瘋啦!竟然開鎗射人!)

此時,接獲通知的警察巡邏車也趕抵現場。蘇萊曼將事發經過略略告訴其中一名巡警,由巡警向芙蓉警局總部作出匯報。

較後,蘇萊曼向這名巡警卡米爾警曹借來手電筒及粉筆,在命案現場發現的一灘血漬劃上圓圈,隨後他聯同伍長辛甘及卡米爾警曹一起尋找開鎗後的子彈殼,但一時之間無法尋獲。

於是,蘇萊曼再向黃德財問清楚他是從甚麼角度開鎗。當他知道開鎗的地點後,再繼續尋找子彈殼,然後把發現子彈殼的地點圈起來。

蘇萊曼也依據黃德財的投訴指有人持刀攻擊他而展開搜查,終在酒廊前的馬路溝渠堤旁發現一把彈簧刀。這把刀當時是距離發現血漬的地點約10至12呎遠。

隨後,鑑證組警員抵達現場搜查證物,並將三樣證物記錄在案,即一顆9毫米的子彈殼、一把彈簧刀及現場血漬。

據鑑證組主任白裕國首席警長事後透露,在場起獲的彈簧刀無法套取指絞,因為這把刀的刀柄非常粗糙,同時刀面也沒有留下任何指紋。

當日凌晨時分,查案警官尤索夫警長在場調查,並將黃德財駕駛的威拉轎車拖返警局作進一步搜查。

在凌晨3點50分許,這位查案警官押送黃德財前往芙蓉中央醫院驗傷。為黃德財驗傷的女醫生莎麗花證實黃德財身上當時沒有酒味,惟進一步檢驗發現他身上有兩道傷痕,其中一個傷痕在手臂,另一傷痕則在腹部。

不過,這兩道傷痕都是輕微的。醫生相信手臂傷痕是被指甲或是利器抓傷,而腹部傷痕則可能是被硬物或拳頭擊傷。

過後,醫生將取自黃德財的兩瓶血液樣本交給查案警官,然後再由查案警官將黃德財押返警局扣留。


下週預告:森州警方扣留黃德財14天後,並沒有將他提控上庭,反而批准他由兩人以10萬令吉口頭保釋外出。之後黃德財再三番四次獲得保釋,引起死者家屬極度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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