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8, 2011

華資合作社風暴(四)

第四集
新法令凍結24家合作社
國行措施受置疑


青團運合作社被凍結,引爆了合作社風暴。時任財政部長敦達因於1986年8月8日突然宣佈國家銀行的決策,即日起凍結國內另23家接受公眾存款的合作社的一切商業活動及資產,直至調查工作完成為止。

達因也宣佈這23家合作社的主要董事及負責人的個人財產、銀行戶頭包括聯名戶頭,也被國家銀行凍結。此外,他們的護照也被扣押。

國家銀行是援引緊急條款的1986年必需(保護存款人)條例採取凍結措施,目的乃是要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被凍結的合作社包括:福利合作社、金山多元化合作社、馬來西亞實業金融合作社、美華合作社、參合合作社、人民合作社、馬聯合作社、婦團運合作社、金馬合作社、統壹合作社、大眾多元化合作社、馬信貸合作社、惠聯合作社、裕隆合作社、青年經濟發展合作社、鵬聯合作社、福聯合作社、馬達工商合作社、馬化合作社、人人合作社、自立合作社、萬合作社及萬人合作社。

較為“著名”的合作社,當時是由一些聲名顯赫的華社政商界紅人主導,包括時任馬華總會長陳群川、時任馬青總團長兼副部長紀永輝、黃俊傑、溫成利、黃木良、朱正華、葉炳、丘思東、祝清坤等等。

達因道明凍結因由時,聲稱國行是在接獲公眾投訴,指許多合作社無能力支付現款,以及國行也接到合作社發展局提供的情報,顯示許多合作社面對財務問題後,才決定採取行動。

與此同時,國家銀行總裁查化胡申也促請存款人保持冷靜,並表明國行有義務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為這些存款人都是低入息的小市民,他們的存款都是血汗錢,有者甚至是一生的積蓄。

國行總裁分析當時形勢時說,國內接受存款的合作社共有34家,收取的存款多達40多億令吉。被令凍結的23家合作社所佔總額是16億令吉,而較早前被凍結的青團運合作社則佔1億6000萬令吉。

當時,國內銀行及金融公司收取的總存款是740億令吉,因此在對比之下,24家合作社的存款還不算很高。

儘管如此,國行總裁認為國行有必要行使政府最近賦予的權力,採取補救措施調查這些合作社,以免存款人的利益繼續受到損害。

不過,一些合作社領導人,並不認同財長及國行總裁的言論。他們置疑國行是否除了採取凍結行動之外,就沒有其他挽救的步驟?

他們深表不滿的是,當他們申請合作社註冊時,章程列明可以接受存款,既然獲得當局批准,為何現在又指責合作社非法收取存款?例如青團運合作社於1977年獲准註冊時,其章程規定可收存款,為何當局要到現在才發現該社乃“非法進行金融業務”?

他們也質疑合作社發展局的處理及監督手法。他們在問:這麼多年來,合作社發展局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合作社危機的產生,合作社發展局是否應該負起一定的責任?

另一個令他們深感不解的是,正當合作社信貸管制機構(Koperasi Kawalan Kredit Bhd. 簡稱KKK)致力挽救青團運合作社時,為何國行卻妄顧此舉,援引甫於一週前頒佈的1986年必需(保護存款人)條例,凍結青團運合作社的業務?

KKK的成立,原本就是為了加強管理及監督合作社的行政。成為會員的合作社一旦需要財政支援時,KKK就可以採取接管行動。當青團運合作社出現問題時,28家華資合作社本著唇亡齒寒的大前提,准備擬定計劃加以援救,但就在此刻,國行突然凍結青團運合作社,造成挽救計劃告吹。

當時亦有專家分析,國行其實是可以通過一筆資金(約5億令吉),緩和這些合作社在凍結前的擠提。他們也在問:為何國行不採取這個措施而選擇在這些合作社凍結之後,才準備擬定“輔助計劃”來協助這23家合作社解凍後,可能面對的擠提?

有專才更認為,合作社初露危機時,青團運合作社的總收款是1億令吉,若當時國行投入5000萬令吉就可以挽救她,也就不會連累到其他合作社而造成今時今日的局面了。


下週預告:國行發表白皮書提出25:25:50退款方案。退款事端吵吵鬧鬧多時,內閣也為了退款問題曾在17次的會議裡加以討論,存款人終於陸續的取回他們1對1退還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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