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2, 2012

跳飛機之衝出大馬(一)


第一集
外國人湧入當外勞
大馬人飛出當傘兵


中國作家錢鍾書的名著《圍城》有此經典名言:“婚姻是被圍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這句名言若套用在八九十年代大馬勞動職場的波動,頗為貼切,不妨改之為:“外勞是被圍困的社會動態,國外的人(非法外勞)想衝進去,國內的人想逃出來(到外國跳飛機)”!

在這個年代“逃出”大馬前往國外淘金的跳飛機客,估計人數有好幾十萬。令人深感諷刺的是,國內的非法外勞人數,也與此數目相差不遠,國內留下的空缺,似乎冥冥中要由非法外勞來填補。

大馬人跳飛機,目標宛如國內的非法外勞一樣,都是為了淘金,希望能在最快的時間掙到最多的金錢,然後衣錦還鄉。

日本是“逃出”國外大馬人的首選淘金國,隨後是台灣、美國、歐洲國家如德國及荷蘭,較為冷門者是澳洲與紐西蘭等等。

至於大馬跳飛機客的正確人數有多少,並無正式數據,往往只能憑逾期逗留者的人數作出粗略估計。例如,1991年,日本官方曾發表一項統計,指在日本逾期逗留的大馬人有10萬至30萬人之間。

而1998年,大馬駐紐約總領事也指逗留在紐約的大馬人,有2萬至2萬5000人。從1993年至1998年的5年期間,由駐美大馬領事館經手更新的大馬護照,也有1萬2000本。至於在台灣非法工作的大馬人,也有三萬餘。

換個角度,亦可從跳飛機客從國外匯回大馬的款項之數額,略算其人數。例如1995年,有報導引述銀行消息,指這方面的匯款每年過億,平均每月的保守估計高達1500萬令吉。

這些常月匯款的來源,日本佔20%(300至500萬令吉)、美國佔30%(約450萬令)、歐洲國家佔30%,及台灣佔20%。

至1998年,更有數據指跳飛機客從紐約匯回的款項,每年高達4億令吉。在紐約唐人街工作的大馬人,是通過當地一家銀行分行,將款項直接匯回這家銀行的吉隆坡分行。

事實上,大馬駐美大使館或駐紐約領事館,都無法確實及稽查倒底有多少大馬人在美國逗留。大使館只知道10年前(1988年)赴美的大馬人大多數選擇前往西部,例如加里福利亞。隨著東部的紐約、紐澤西及康涅狄克的經濟蓬勃發展之際,他們又轉移陣地。

跳飛機的另一名稱是“傘兵”,意指出國當非法外勞。前者是通俗之稱,後者則較為文雅,至於源自何處,無人查究。大馬人有此稱號,可能是因為他們“逃出”國外時,唯一途徑是乘搭飛機,不比印尼外勞均是乘船而來。

跳飛機有3種方法。1991年曾有報導引述旅行社消息,一一道出前往國外淘金的3個途徑。

以日本為例,第一種方法是通過旅行社和中間人“包過關”。首先,跳飛機客必須購買機票參加旅行團,然後由中間人帶入日本。成功入境者,必須支付2000令吉介紹費給中間人。不能入境者,則無需支付介紹費,他只是蒙受機票的損失。(有關介紹費後來增至4000至5000令吉)。

第二種方法是由那些曾經到過日本淘金的前輩帶隊。這些以識途老馬身份帶隊的前輩,率領那些自願淘金者以旅行團團員的身份,先到日本鄰近國家玩幾天,然後才進入日本。這種方法的介紹費通常是三幾百令吉,而且還獲得前輩介紹工作(可能要收取佣金)。

第三種方法是淘金者自己買機票及以個人身份前往日本旅遊,機票只是千餘令吉。成功入境者就直接去找當地的職業介紹所,或聯絡已在日本的相識朋友介紹工作。若不能入境,也只是失去千餘令吉機票錢。

其實,內行人都知道沒有“包入境”這回事,能否入境,各安天命。揚言可“包”入境者,其實本身也沒把握。那幾千令吉的介紹費,給得太冤枉了!

三種方法相比之下,第二種及第三種較為合算,而第三種則更為省錢。


下週預告:八十年代中期,台灣曾是大馬跳飛機客的其中一個淘金熱點。由於大馬華人不論在語言使用、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或生活方式都與台灣人相符,因此大受台商歡迎。只要大馬華人能夠順利入境,不愁沒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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