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4, 2014

何平遭姐夫綁票之獄中自殺(二)


第二集

包養情婦綁架小舅子
紀連國獄中留言自殺

警方廿四小時偵破7歲男童何平被綁架案後,連日來馬不停蹄的北上南下搜集罪證,搜證地點除了男嫌犯紀連國與中國情婦蘇小梅下榻的士拉央酒店之外,也拉隊前往紀連國在威南爪夷一座組屋租下的單位,以確實這個可疑的藏參地點。

這宗綁走及致死小舅子的案件,於2006年6月2日終被帶上八打靈再也法庭,較後於6月18日提交沙亞南高庭審訊。紀連國(時年28歲)和蘇小梅(時年 35歲)分別被列為第一和第二被告,兩人均面對兩項控狀。

控狀一:2006年5月18日約晚上7時許,涉嫌在梳邦再也一間住家內,為索取50萬令吉贖金而禁錮7歲男童何平,因而抵觸1961年綁架法令(1989年修正)第三條文,並可在同樣法令下治罪及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終身監禁或死刑。

控狀二:2006年5月19日凌晨2時至3時,在霹靂州實兆遠曼絨新村曾吉美蘭蒂園地,共同蓄意謀殺何平,觸犯刑事法典第302項條文。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強制性死刑。

紀連國聘請的3名抗辯律師分別為沙拉瓦迪、V.阿拉達格南及R.阿拉達格南,而蘇小 梅的代表律師陳其善。不過由於陳其善在開庭首日缺庭,蘇小梅過後即在庭上要求法官讓她撤換律師。死者家屬也委代表律師魏順成和陳德友出席旁聽。

這宗轟動全國的綁架案經過慣常的過堂開審等之司法程序後,在尚未審結之際傳來驚人消息。被列為第一被告的紀國連,在小舅子何平逝世兩週年的2008年5月19日,在雙溪毛糯監獄被發現上吊自殺。他在這一日自殺,是巧合?或是自我擇日?無人能答!

監獄官員是於早上7點巡視紀連國囚室時,發現毫無動靜而感得可疑,於是開門進入而發現紀連國上吊。獄官立即將已昏迷不醒的他送往雙溪毛糯醫院,而醫生於下午2點證實紀連國已斃命。警方暫時將此案列為猝死案處理。

紀連國在獄中留下遺言,內容大意表示對過去的所作所為感到內疚。他也要求妻子帶孩子來瞻仰其遺容,並希望岳父母也來祭拜他。

不過,紀連國的岳父何贊能被記者追問時表示,他與家人都不會去瞻仰紀連國的遺容,同時也不會讓孩子到場,免得讓孩子日後心裡留下陰影。儘管如此,篤信佛教的何贊能會指示女兒為她的丈夫誦經。

在這宗綁架小舅子的案件中,傷害最大的莫過於何家二小姐。她的丈夫不但包養中國情婦,尚綁走及致死她的弟弟,此舉讓她傷透了心及愧對家人。幸得家人諒解及照顧,她才能振作起來。

天下一般父母心!紀連國以上吊結束他的生命,令他的父親紀仁鉦(時年63歲)及母親鄭秀錦(52歲)悲痛欲絕。

據鄭秀錦說,家人前往探監時,紀連國經常向他們訴苦,聲稱在獄中過著非人的生活,不僅吃快熟麵用冷水浸,喝美祿也是用冷水泡。

在他自殺的一個月前,紀連國向幾乎每星期都到牢中探望他的妹妹訴苦,指被人“陷害”將偷來的手機藏在牢房的風扇中,結果受罰被關進“黑房”,也不准家人去探望他。

這名母親追述兒子的過往時,心痛欲絕。她說:“連國曾告訴我,他要改過自新,要看到孩子長大,他還想在獄中吃素以示決心,他也要我請最好的律師幫他打官司。”

當她知悉兒子在黑房的牆壁上用筆寫下遺書希望妻子能帶孩子來瞻仰其遺容時,她聲淚俱下希望親家能原諒連國的過錯。提到當初何平居喪期間,他們因為內疚和傷心過度而沒有去慰問親家,如今她希望這些往事親家都能原諒。

當年何平失蹤被綁之事,紀氏夫婦也曾懷疑此案與兒子連國有關。他們倆老曾逼問國連,但是他卻矢口否認,還聲稱“自己是不會做錯事的……。”

直至紀連國被警方逮捕後,他才告訴父母親,聲稱是他的中國情婦“小梅”疏忽導致何平窒息而死。他也一再的重覆他是無心致死小舅子,全是小梅的疏忽而鑄成大錯。

在紀父的眼中,紀連國是一名性格很好勝的兒子,不容易被擊敗,亦不可能在兩年後才在獄中自殺。他深信兒子是因為受不了牢房的煎熬,才會一時想不開而走上絕路。


下週預告:紀連國在獄中自殺後,他的控狀被撤消。他的情婦蘇小梅依然被控,法庭裁決她的謀殺罪名不成立而綁架罪名成立,判她終身監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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