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5, 2014

中國女童黃娜案之通緝阿豪(二)


第二集
黃娜失蹤警搜全島
嫌犯阿豪逃返大馬


2004年10月10日黃娜失蹤了!她的母親黃淑英(時年27歲)焦慮萬分的跑遍了整個新加坡尋找她的蹤影的同時,警方也展開有史以來動用最多警力的全島大搜索,極力追查黃娜的下落。

與此同時,警方也先後派遺警隊前往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查問該處的百餘名員工,最終確定與黃娜最後接觸的人,乃是黃娜口中的“小豪叔叔”卓良豪。

警方的初步調查,鎖定卓良豪的嫌疑最大,並兩度傳召卓良豪到警局查問。由於苦無證據,警方暫時沒有採取逮捕行動,惟指定要卓良豪在10月21日必須到警局接受第三次的查問。

但在這一天,卓良豪並沒有現身警局。基於他的護照已被警方扣押,所以警方初時相信他仍然藏身在新加坡,不過,過後追查得知他極可能已潛回檳城的老家及匿藏在高淵。

警方立即派出5名幹探北上檳城偵查。在檳州警方協助下,這批獅城幹探前往高淵調查,但卻沒有卓良豪的消息。卓良豪的父親卓龍來(時年54歲)受警員查問時,聲稱已多時沒有見過兒子,不過,卓父表示會協助警方尋找兒子的下落。

阿豪的失蹤,令警方對他更是懷疑。而這些日子裡,黃淑英也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女兒黃娜的下落。當她知道警方通緝卓良豪時,她不相信他會做出對女兒不利之事,雖然她與阿豪在工作上有時曾發生過爭吵。

新馬兩地警方通緝卓良豪的消息,傳遍全國。新馬報章的競相報導,使黃娜失蹤案成為最熱門的話題。

此時,身在高淵的卓父在阿豪的印尼籍妻子尤莉(時年24歲)陪同下,終挺身為阿豪喊冤。他們於10月27日在記者會上現身說法時,更道出阿豪逃離新加坡的因由。

在卓父及妻子眼中,阿豪是一名很愛家及顧家的兒子與丈夫。他們深信向來疼愛小孩的阿豪,是不會做出傷害其他小孩的事。

尤莉告訴報界,阿豪逃出新加坡後,立刻撥電話給她,並在電話裡向她訴苦,聲稱他是因為受不了獅城警方的盤查才逃離的。

尤莉抱著14個月大的兒子哭訴著說:“新加坡警方早上傳召阿豪到警局後,直至凌晨才放人。在這段冗長的盤查過程中,他被逼全裸、被掌摑、剪指甲、淋冰水後留在冷氣房、電殛後被安排在一張紙上簽名、做掌上壓上下50次,當數錯了又重頭來過……。”

她說:“阿豪在電話中告訴我說,如果他不逃出新加坡,恐怕他從此之後就無法再見到家人和他唯一的兒子了。他再三的告訴我,他並沒有拐帶黃娜……。”

談及卓良豪如何逃離新加坡時,她說:“10月20日凌晨2點多,阿豪從兀蘭關卡進入新山。他在黑夜中走了約40分鐘才越過長堤,過了新山關卡。他在凌晨3點多抵達新山後就馬上撥電話,告訴我們他在新加坡發生的事。之後,他就再也沒有聯絡我們了……。”

卓父則聲稱不信任新加坡警方。他氣忿的說:“他們只會傷害我的孩子,卻不從多個角度調查。阿豪是因受不了新加坡警方的折磨才逃走,現在卻居然被指為案中重要的嫌犯……。”

新加坡警方對卓家的指責,在尚未作出反駁之前,時任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黃裕喜(現任獅城警察總監)就接到卓父撥來的電話,要求和他談談卓良豪的事。

在電話中,卓父提出數個要求,包括要黃裕喜保證如果阿豪自首返回新加坡,警方不會折磨他。對這些要求,黃裕喜的答覆是:“如果你兒子真是無辜,你就應該叫他回來……我們會公平對待他的……。”

隨後,時任檳州刑事調查主任昔依斯邁也接到卓父撥來的電話,表明阿豪已作出要自首的決定,並約定翌日會陪同阿豪到警局。

果然,翌日的下午(10月30日),即卓父在報章上的談話見報後的第二天,阿豪在父親、妻子及友人陪同下出現在高淵警局。過後他在高淵警員護押之下,再被送往檳州警察總部自首,結束他的10天的逃亡生涯。

多日來一直逗留在檳州暗中追查阿豪行蹤的5名新加坡幹探,得知阿豪自首後與檳州警方取得聯系。當晚9點,檳警3名重案組探員押送阿豪前往峇六拜機場,然後將他交給在機場等候的新加坡幹探,由他們將阿豪帶返新加坡。


下週預告:阿豪向檳城警方自首及被帶返新加坡接受刑事偵查局盤查後,警方立即
拉隊前往直落布蘭雅山公園展開地毯式的搜索,果然在一個斜坡的最底處找到一個已發出惡臭的藏屍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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