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30, 2014

中國女童黃娜案之紙箱藏屍(三)


第三集

紙箱藏屍棄置公園
阿豪被控謀殺黃娜


卓良豪向檳城警方自首,立即由獅城幹探押返新加坡調查,而逃亡10天的阿豪於當晚約11點抵步後,被直接押入刑事偵查局接受進一步的盤查。

獲得記者通知阿豪落網消息的黃娜母親黃淑英,仍然深信阿豪不是拐走她女兒的人。她說:“我還是希望他這次能夠向警方提供一些能找到黃娜下落的有利線索……。”

警方當晚向阿豪進行了一段冗長時間的盤問,翌日(10月31日)上午10點許拉隊前往直落布蘭雅山公園展開地毯式的搜索,果然在一個斜坡的最底處找到一個已發出惡臭的藏屍紙箱。

警方現場的調查證實,兇手是在他處殺人後,將屍藏在紙箱搬到公園,然後將紙箱從30公尺的高處推落山坡。斜坡最底處有著很茂密的樹木和植物,兇手是不可能自己搬著紙箱丟棄在最底處的。

由於紙箱內發出陣陣惡臭,警方沒有當場將之打開,反而是將紙箱抬上警車,直接送往中央醫院殮屍房進行開箱驗屍。紙箱雖無在現場打開,但是警方深信紙箱內的藏屍,就是失蹤22天的黃娜。

隨著黃娜遇害消息確實後,警方深信黃娜被殺的案發第一現場,是在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的一個蔬果儲藏室。數十名警員過後分乘3輛警察卡車,再度前往批發中心作進一步的調查。

警方於當日下午安排黃淑英前往醫院認屍。但由於屍體高度腐爛,只看得出是一名留長頭髮的女孩。不過,憑著童屍的牙齒,黃淑英認出童屍確實是女兒,因為女兒的門牙其中一顆較為大及微微斜開來的。

為慎重起見,警方也抽取黃淑英的血液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化驗,並安排黃娜的生父黃慶龍到來新加坡檢驗。

而人在中國福建莆田的黃娜繼父鄭文海(時年27歲),在接到繼女遇害的消息後,傷心難過得說不出話來。他最擔心的還是妻子黃淑英,怕她過度悲傷而病倒,更擔心她會精神崩潰而作出傻事。

11月1日上午,卓良豪被押上法庭過堂,面對謀殺的指控。控狀指他於2004年10月10日下午1點40分至晚上10點之間,在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第15座的一間儲藏室裡,謀殺8歲女童黃娜。若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死刑。

從控狀顯示,黃娜在失蹤的當日已被殺害了。當時她的母親黃淑英、警方及熱心民眾大事搜索她的行蹤時,年紀小小的她早己成了冤魂。

愛女慘被殺害,黃淑英一夜未眠,情緒非常的不穩定,不過,她堅持要到法庭聆聽阿豪被控的案件。

在兩名同鄉陪同下進入法庭的黃淑英,特別要求庭警安排她坐在最靠近犯人欄的公眾席,因為她很想再看清楚阿豪的樣子。隨著,她被安排坐在距離阿豪約6公尺的公眾席上,而她的視線一直都沒有離開過阿豪。

親眼看著自己一度非常信任而現今卻是殺害她女兒嫌兇的阿豪時,黃淑英神情顯得非常憤怒。儘管如此,所幸她尚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沒有當場哭泣。她的神態很鎮定,不過,她的眼神流露的,卻是憤怒與怨恨,緊緊的盯著阿豪不放,長達數十分鐘。

坐在犯人欄的阿豪,原本東張西望。當他看到黃淑英怒瞪著他時,他馬上低下頭,不敢將頭抬起來。

阿豪被控殺人的案件在法庭過堂後的第4天(11月5日),警方於上午押著阿豪重返案發第一現場,重演整個命案發生的經過。全身穿著防護衣的鑑證組人員將阿豪帶入儲藏室。阿豪一邊走一邊向警員繪述案發經過,幹探們也一一將之記錄。

隨後,阿豪於12日第二度過堂。在這次的過堂程序中,阿豪的代表律師聲稱接到阿豪父母的投訴,指阿豪在被警方兩度傳召問話時,曾被警方以“冰凍法”及“粗暴式”的逼供。法官接納辯方投訴,並諭令有關方面安排阿豪進行身體檢驗。

在第三次(11月18日)阿豪過堂時,控方要求法庭准許將阿豪送去醫院接受精神檢驗,因為依照新加坡的司法程序,凡是面對死刑罪狀的被告,都必須接受精神檢驗,以確定被告在案發時的精神狀況。

這項精神檢驗預算要等至少3個星期。在這期間,法官諭令阿豪被還押在樟宜監獄醫 院,等候開審。


下週預告:阿豪被控謀殺中國女童黃娜案開審時,控方引用阿豪口供書,指黃娜踏入儲藏室後,已墜入阿豪設下的圈套,而阿豪對黃娜性侵後,決定將她滅口。







1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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