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8, 2014

中國少年劍煌案之金德呈假病單(九)


第九集

淑菁被指精密護主
金德缺庭呈假病單

許劍煌泳池遇殺案的重要證人方淑菁於2007年4月10日在北京舉行的“爆內幕記者會”,被大馬傳媒形容為“沒有誠意的記者會”!這種“揭真相”的呈獻手法,是宣傳有餘,但誠意不足!

早在記者會舉行之前,媒體對方淑菁的“突然出現”已表示質疑。其一,方淑菁乃是一位普通的農村女子,委托知名律師事務所的費用不低,這筆錢從哪來?其二,她為何會選擇在官方地點召開記者會?是誰在幕後撐腰?

這些疑問沒有答案,因為主辦方對此根本就沒有明確回答。當日採訪記者的印象中,只是覺得這是一場單方面“精密安排方淑菁護主”和向大馬警方發難的“記者會”。

方淑菁的記者會結束後,步離現場的眾多記者發現被拒於門外的劍煌父親許金來,手捧著兒子的遺像和靈位站在外面等候,他還舉了一張大紙,上寫:“方淑菁請說真話,還我兒子公道”。

許父從記者口中得知方淑菁的談話內容後,激忿的指責方淑菁沒有說真話。他說:“她不是去做工,而是去和許金德結婚。她還是我妻子介紹給許金德的。她被關進監獄,也是因為她逾期逗留的判刑。”

許父聲稱“是有人偷了許金德的3萬塊錢,而許金德卻誣陷我兒子。我知道方淑菁是很清楚事情的真相,我希望她說真話。”

在場採訪的《光明日報》記者,事後特別寫了一封公開信給方淑菁,內容大意如下:

“方小姐:妳說,這兩年受了很多委屈和驚嚇,妳和老板的清白受到損害。妳說直到今天才說出真相,是希望從今以後,妳和妳老板不再被誤解,能洗清冤屈……。

“每個人都知道,法庭是講求公道與證據的聖堂。妳既然對自己所說的‘真相’充滿信心,那只要妳上法庭供證,就能真真正正為老板洗脫罪名,也讓每個‘陷害’妳的人閉上嘴吧。

“妳既然如此欽佩心腸很好的老板,寧死都不願指證老板是否涉案,可是,妳為何事隔兩年後,才選擇在千里之外的北京為老板背書?

“妳鼓起巨大的勇氣來到北京,花費這麼多金錢聘請最出名的大律師,還請來教授站台,向來自中港台和大馬的記者說出真相。為何妳不能鼓起勇氣,聘請律師到法庭說個明白?

“妳聲稱在大馬受到很多不人道的對待,要中國政府為妳討回公道,可是妳一紙公證書就離開,沒有任何憑據,那大馬政府受到的‘委屈和驚嚇’要如何獲得公平調 查?

“妳負起沉重的法律責任簽署公證書,把妳單方面的說詞公告天下,但為何妳不願回答我們這麼多的疑問?盼望妳早日來到馬來西亞,由全世界都奉行的法律精神來裁決真相,而不是由妳我來決定誰對誰錯……。”

大馬官方對方淑菁的指控,反應冷淡。時任國內安全部副部長胡亞橋認為方淑菁的言論可信度很底,並聲稱“我們不會有任何行動,也不應該關注及大事報導此事”。

時任全國總警長慕沙則認為這位神秘失蹤兩年多的重要證人應該到來大馬報案,而不是在千里外的地方發表談話。這位警界一哥保證只要她肯到來報案,大馬警方肯定會介入調查,若指控屬實,有關警員必受對付。

方淑菁“現身說法”約一年半後,上訴庭於2008年10月30日開庭聆審,卻發現許金德第三度缺庭。不過,這回許金德是通過律師提呈病假單及醫藥證明書,聲稱他正在中國深圳的蓮塘醫院接受兩個星期的心臟及高血壓檢查與治療。

律師提呈的“疾病診斷證書”的內容,包括醫生對病人做出的四項分析,同時醫生也建議病人不宜遠行及需留院觀察兩個星期。上訴庭隨後也宣佈再展期開審。

據知,深圳蓮塘醫院是一間平民醫院,設備簡陋,病患多是當地人。以許金德的“顯赫身份及富商地位”,很難想像他會選擇這間醫院。

為查出真相,巴生濱海華人協會會長陳學璋決定聯絡許金來,聯同《光明日報》記者前往深圳直擊這間醫院,結果發現該醫院不論是住院或是門診部,都沒有一個名叫“許金德”或來自馬來西亞的病人。

這間醫院的院長廖晉常協助翻查所有的住院記錄,證實並無“許金德”此人。為表蓮塘醫院的清白,廖院長尚親自簽署一份證明書加以證實。

隨後,在陳學璋見證之下,廖院長將證明書交給許金來。陳學璋也許諾會在返回大馬後,將有關證明書翻譯後交給總檢察署處理。

廖院長形容這還是他第一次接到有人利用該醫院的名譽偽造病假單來欺騙法庭的案例。


下週預告:上訴庭三司認為“此案已拖得太久太長,並質疑控方是否沒有做甚麼或不能做甚麼”,最後裁決撤消許金德的逮捕令及上訴。這也意味著獲判無罪釋放的許金德復恢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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