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4, 2015

陳福裕鎗殺案之拿督勛銜遭遞奪(一)


第一集

羅里王受封拿督
3 年後蘇丹遞奪



綽號“阿魯”的陳福裕,在雪州瓜拉冷岳縣一帶乃是一名傳奇性人物。他年紀輕輕卅餘歲,身家已過億,掌管的公司多達約10間,涉足的業務包括運輸、建築及地皮產業等等。

由於他擁有百餘輛運載沙石的羅里,所以亦有人在背後稱他為“羅里王”。他出道十餘年來,除了從事上述業務之外,也據聞曾涉足偏門生意。在巴生濱海一帶,他確實是一名“聞人”,而在瓜冷縣更是道地的“地頭蛇”,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佬”。

認識他的人,都形容他是一名“霸氣十足”之人,跟他說話可要額外小心,因為凡得罪他的人,往往都會面對“吃不完兜著走”的後果。

身材碩壯的陳福裕,愛好駕名車,尤其是法拉利跑車。他經常駕著一輛流線型的跑車“炫耀”,但由於身材關係而被人取笑是以“肚腩頂著法拉利的駕駛盤”來駕車的。不過,如果有人駕車超越他,他必定會追上前,然後要對方與他較量。

陳福裕屬於“短小精悍”之人,更有人謔稱他是“矮仔多計”,處事精明。他常向朋友說,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賺錢”。而他最“拿手”的一招,就是借用他人名義購入名車或接收別人用來抵債的車子。

他是愛車之人,所以凡是欠他巨債而無法償還的人,他往往會將欠債者的轎車拖走以抵償債務,因此“欠他越多錢,他所拖的車也就越來越多,直到公司前及家裡的空地都停滿了豪華的轎車”。

1999年4月19日,各大中文報章刊登了一則陳福裕獲得雪蘭莪蘇丹在慶祝73歲華誕時,賜封DSSA拿督勛銜的新聞。當時的他,年僅35歲。

在這篇歌功頌德的新聞稿中,陳福裕被形容為運輸界、建築業及商界之佼佼者,為雪州及瓜冷縣作出卓越的貢獻。他年輕有為,從事多項事業,並在7家公司擔任董事主席之職。

在政黨、社團、學校及神廟團體方面,陳福裕是馬華實也牙花園支會名譽主席、馬華仁嘉隆支會副主席、瓜拉冷岳小販商公會名譽主席、直落昂侖居民協會名譽主席、 丹絨士拔國中家教協會名譽主席、澋升煤炭沙石貿易批發行(印尼)財政。

在擔任名譽主席及贊助人之同時,陳福裕也出任具有百年歷史的摩立白馬老師廟建委會主席,並計劃在摩立海濱旅游胜地重建該廟。他熱心公益,1998年為父親做大壽時,獻捐公益的慈善金創下空前紀錄。而他於年前也在丹絨士拔領養10位國中生,每名資助3000令吉。

當時,在報章上祝賀他的親朋戚友眾多,賀詞之多創下歷來令人側目的紀錄,報館為此也賺了數目不菲的廣告費……

約三年半後的2002年11月27日,雪州蘇丹通過時任州秘書阿都阿茲發表文告,“突然”宣佈褫奪陳福裕及另一位住在吉隆坡的曾偉英的拿督銜頭。前者是於1999年受封DSSA拿督勛銜,後者則於2001年受封。

州秘書在時任州務大臣莫哈末基爾和州法律顧問陪同下發表文告說:“雪州殿下是因為接到公眾人士的投訴,以及審閱大馬皇家警察的調查報告後,發現他們涉及與拿督身份不符的行為而作出上述的決定……”致於何謂“不符合身份的行為”,州秘書在文告中並沒有言明。

州秘書說,蘇丹殿下是於11月5日召開皇室理事會後,決定褫奪陳福裕與曾偉英的拿督銜頭。

州秘書繼說:“殿下希望所有獲得有功勛章的人士,能夠不斷的為雪州、民族和宗教作出貢獻,不要沾污了勛章。殿下也說,日後若接到對有功人士的投訴,殿下也會褫奪他們的勛銜。”

州秘書警告:除非獲得雪州蘇丹批准,否則不能在車前或車後安置雪州政府或雪州任何皇室勛章,包括太平局紳的徽章,違法者罪成可被罰款1000令吉。

“蘇丹殿下已在通知書上簽名及交給上述兩人。他們必須將有關的勛章交到勛章註冊署(雪州政府秘書處)。在雪州,只有雪州蘇丹可以封賜有功人士,而殿下根據1959年雪州憲法第39條文與皇室理事會開會後,可以在任何時候褫奪受封人士的勛章。這是州憲法賦予蘇丹的權力。”

與此同時,雪州已制定一項嚴謹的“封賜勛銜指南”,其中包括各級受封人士的年齡必須超過30歲和有卓越及清白的服務記錄。拿督以上的勛銜,更是必須在45歲及以上。

雪州政府也決定雪州蘇丹將在大臣的勸告下,遴選准受封人士。過去,雪州是通過雪州行政議會來遴選准受封人士。


下週預告:2003年1月2日晚,陳福裕在隆市櫻花咖啡餐座與朋友用餐時,兩名疑是職業殺手的鎗客闖入餐座,連開5鎗將陳福裕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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