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4, 2010

被折扣宠坏了

最近,交通警察在毫无预兆之余,突然“狠起心肠”宣布不再给予交通传票罚款任何折扣。

随后,陆路交通局也“拾人牙慧”向交警取经,甚至手段更形“毒辣”,声明一旦新法令实施后,罚单不但没有折扣,而且越迟还,罚款也就越高。

地方政府也“趁势追击”,提醒市民一旦地方政府与陆路交通局的电脑联线之后,拖欠罚款者将不许更新路税,让你的专车不得在马路上行驶。

这三个有权发出交通传票罚款的部门之举止,很自然引起民众哗然,众人不约而同的揶揄这些部门在“发钱寒”,特别是交通部于今年4月在国会提呈201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读,建议把罚款从3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之记忆犹新。

幸得政府在民众反对声浪中于四十八小时收回有关法案,平息了一场民怨,但是,交警与陆路交通局接踵而来的宣布,却将民怨再挑起火头。

民怨归民怨,拖欠交通传票罚款者成千上万乃是事实,涉及的款项更是亿亿声。例如拖欠交警的传票就有逾1500万张,应缴的罚款高达25亿令吉。

为何国内有这么多的违反交通条例的驾车人士拒还罚款?有人分析可归纳3大类,第一类是没钱还,第二类是不服气,第三类是等折扣。

对第一类犯规者来说,他们原本已无钱还,也不打算还,倘若罚款额限定在最低300令吉,只会坚定他们不还之决心。

第二类犯规者通常都自认无错,但却莫名其妙接到传票。如果要上诉,花钱又花时间,只好索性不还。

至于第三类,则是被折扣策略宠坏了。由于当局时不时都好像百货公司一样举办大减价,所以他们也在等候折扣的宣布,结果一年复一年,累积的传票也越来越多。

有人建议来个大特赦,在一个特定限期之内,以特低折扣勾销过去的旧债,然后才推行新措施。到时,顽固不还者受到对付,无得可怨,发三万的单位,更可理直气壮。不妨考虑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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