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4, 2010

P牌何罪之有

現今的制度是,考到一張駕駛執照,可一世享用。未來的可能規定是,考到P牌駕照者在兩年期滿後,再需考多一次“永久駕照”才能一世無憂。

陸路交通局“話事人”提出這個新規定建議,論據是要提倡安全駕駛文化,因為國內的車禍率年年都高居不下。

言下之意,造成車禍率高居不下的“罪魁禍首”,在“話事人”的邏輯中應該是指這些P牌持有人。也因此故,只要這些P牌持有人再考多一次,國內的車禍率即使不會消失,也必然銳降。

規定P牌持有人兩年後重考,“未見其效果,先見其不平”,對P牌持有人來言,尤其是那些兩年內從來沒有觸犯條例者,是很不公平的。不要忘了,他們都是經歷過一段駕駛學習時間及花了一筆金錢,在陸路交通局的考驗之下過關的。

可能“話事人”忘記了我們還有一套專門對付違例駕駛者的制度,稱之為“記分制度”。

這個制度是於1984年8月25日開始實施,當時推行的大條道理就是:阻嚇經常違反交通規例的人士和提高駕駛水準,從而減少交通意外所引起的傷亡。

這個記分制度分為8分、10分及15分。記分8分者,接獲違例通知書,提醒有需改善駕駛行為;記分10分者,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記分15分者,由法庭取消駕照3個月,若再重犯取消駕照6個月。

不論是P牌持有人,或是永久駕照持有人,都受到記分制度的箝制。倘若P牌持有人駕駛技術奇差,兩年內就記滿15分,要他重考,無話可說,但是,沒有做錯也要重考,如何心服。

很明顯的是,經過26年的實用後,這個記分制度徹底失敗了!政策原本是好的,陸路交通局應檢討其因,P牌持有人又何罪之有要承擔這個後果。

尚有一點應記取的是,現今的考車“包巴士”(pass)現象尚未根除。兩年後要重考的P牌持有人為求萬保而額外付錢,並不是不可能發生之事,到時只會製造多一條貪污新財路而已!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