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2, 2013

煙花廠爆炸之創辦過程(一)


第一集
敦達因投資煙花廠
繳足資本僅 3令吉

二三十年前,雪蘭莪州至少有3間煙花製造廠分別建立在煤炭山雙溪巴高、根登及雙溪毛糯新村,而這些地區的居住人口也相當稠密。

製造煙花的化學原料,都是極之易燃之物,稍有不慎隨時都會發生爆炸及引致大火。1991年1月12日雙溪巴高的煙花廠發生爆炸時,兩座包裝部門被夷為平地,幸只有兩名工人受傷,另六十餘名工人逃過劫數。

當時這宗爆炸事件並沒有引起極大的迴響及關注,原因可能是人命傷亡不大。惟在約四個月後的5月7日,雙溪毛糯新村的光明煙花廠發生的爆炸慘案,頓時震驚全國,因為涉及的死亡人數高達22人,而傷者則有103人。

除了死傷人數極為震撼之外,處在光明煙花廠附近的七八間工廠及幾十家住戶,也在這場爆炸慘案中被震毀或被引發的大火燒毀,現場一遍鬼哭神號,有者甚至屍首被炸成碎片,宛如歷經一場戰爭浩劫。

令國人瞠目咋舌的,是皇家調查委員會對這宗爆炸慘案的調查結果。調查證實光明煙花廠不但非法經營16年,而且神通廣大,很多“不可能”的事,光明煙花廠都可以做到。

更令國人難以置信的是,協助光明煙花廠把“不可能變為可能”的政府機構,竟然包括警方、消防服務局、雪州安全理事會、八打靈縣議會、土地局、工廠及機械局等等。

提及光明煙花廠的創辦歷史,其來頭可不小,它的創辦人之一乃是曾擔任財政部長的敦達因。他與另兩名股東(歐陽英山及曾欽泉)合股設立此公司後,於1973年11月22日通過一家秘書服務公司的職員(宋建良)申請公司註冊,並於4天後(26日)獲得批准成為一間有限公司,過程相當神速。

光明煙花廠初成立時,其繳足資本只有3令吉,而公司則只有3名董事(則上述三人)。公司註冊局發給光明煙花廠的公函,註明公司可以製造各類煙花與爆竹,同時也可以進行化學原料、爆竹及煙花的進出口貿易。

光明煙花廠成立之後,其註冊資本是100萬令吉,隨後這間公司於1980年9月4日通過一項議案,將其註冊資本提高至300萬令吉。

公司註冊局列明的條規,原本規定公司的董事人數最高可達7人,但是在公司成立後的第二年,董事人數卻提高至9人。

據公司記錄,截止1989年12月31日,光明煙花廠共有21名股東。其中3名股東包括當年的3名創辦董事,不過,敦達因已於1979年8月21日辭去董事之職,只保留股東身份,而且只持有2股。

光明煙花廠的廠地,是由4個地段合成,面積共4公頃。這些地段的地契是由八打靈縣土地局發出,並註明有關地段只能供作農業用途。光明煙花廠將之建為工廠,顯然已違反地契的規定。

作為其中一名創辦人的曾欽泉,擔任董事主席多年,直至1988年辭去這個職位,改任為市場經理。

光明煙花廠的投資者,也包括香港人。來自香港的龍達興個人擁有9萬2000多股,而香港公司(南興利有限公司)則擁有約8萬6000股。

有“香港先生”之稱的龍達興,本身是一名煙花製造技術人員,他除了擔任公司董事之外,也受委為工廠經理,負責訓練本地員工及監管生產過程。1974年光明煙花廠開始生產煙花之前,公司特在蕉賴租用一間工廠,並交由龍達興負責訓練廿至卅名員工。

不過,據移民局記錄,龍達興是於1975年以旅遊身份進入大馬,同時公司的會議記錄也證實他有出席會議。直至1977年,移民局接獲公司負責人的公函,申請要求准許龍達興在大馬居留,而有關申請也獲得批准。

下週預告:香港先生試驗沖天炮的新品種時,他身後的一推化學物突然冒煙,隨即迅速蔓延引起大爆炸,煙花廠工人在連串爆炸聲中,紛紛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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