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2, 2014

中國少年劍煌案之記者尋證人(七)


第七集

華人協會義助伸冤
光明赴華尋獲證人

企業界富商許金德和兩名保鏢被吉隆坡高庭宣判無罪釋放後,中國少年許劍煌泳池遇殺案將會晉入另一個司法階段,即此案將在控方上訴之下,交由上訴庭三司審理。

許劍煌的父親許金來得知許金德等人無罪釋放,深嘆無奈之餘指責控方辦事不力,在搜索證據方面嚴重缺乏效率。他希望此案上訴時,警方能認真辦事,傳召所有涉案的證人。

許金來目前只能寄望上訴庭能為愛兒洗脫冤情,但上訴庭何時能夠開審,卻是遙遙無期。正當他徬徨無助之際,巴生濱海華人協會挺身而出,決定義務贊助許金來夫婦為兒伸冤。

這個協會的會長陳學璋承諾,除了協會的3名法律顧問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之外,協會也贊助許氏夫婦到來大馬聆聽審訊的一切費用。

陳學璋在許劍煌案下判後的第三日(2005年9月23日)即召開記者會佈此舉。當時他認為劍煌冤死是事實,但兇手是誰?誰應該負上責任?劍煌的沉冤是否能雪?他也深信公眾都不希望看到此案成為無頭公案,所以協會決定挺身相助!

另一方面,警方無法確保重要證人莫哈末拉賓斯(許金德的司機)和方淑菁(許金德的中國籍女友)上庭作證之舉,引起公眾輿論抨擊。

《光明日報》特別派出記者於2005年9月30日直擊中國福建省的莆田厚峰村。在三千多名村民協助之下,光明日報記者終於找到大馬警方聲稱無法追尋其下落的重要證人方淑菁。

當時,光明日報記者也從莆田江口鎮派出所探到消息,指大馬警方並沒有通過國際刑警要求中國公安把方淑菁帶到大馬,所以中國公安是無權扣押她或追查她的下落。

據當地村民說,方淑菁一直都住在厚峰村老家,並沒有刻意匿藏。當日記者前往暗訪之時,發現方家的大門沒有上鎖,方淑菁的爸爸及妹妹都一直在家。直至下午約5點,記者看到方淑菁從外面回來,匆匆的走進屋內。

與此同時,《中國報》記者也直擊許劍煌的家鄉,並探到消息指方淑菁目前在親友協助下,過著東躲西藏的生涯,每隔幾天就到不同親人的住家暫住,不輕易讓人掌握她的下落。

中國報也引述村民的談話,指協助方淑菁匿藏的親人都獲得金錢上的答謝。可能是看到金錢上的利益,許多厚峰村的村民都“義不容辭”的協助隱瞞方淑菁的下落,甚至當劍煌的母親方瓊英哀求村長協助找尋這名證人也受到拒絕。

方瓊英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表達不滿警方沒有極力尋找證人的怨氣。她甚至恫言如果警方不盡快採取行動尋找證人方淑菁,她將會在警察總部外自殺以示抗議。

方瓊英哭訴著說:“目前有傳言指有一名神秘人準備支付100萬人民幣給這名女證人,以讓她遠走高飛。若此事屬實,這名女證人就不會到上訴庭為我兒供證了……。”

兩大報章分別追蹤報導重要證人方淑菁的下落後,劍煌父親許金來也於2005年10月13日再度飛來大馬為兒伸冤。這回,許金來拿著《光明日報》拍攝到的方淑菁照片,前往巴生警局報案,要求大馬警方重查此案及引渡方淑菁到大馬供證。

許金來也趁著此次來馬,再度拜訪承諾會協助他們伸冤的巴生濱海華人協會,並在協會代表陪同下,前往許金德的安邦豪宅招魂。許金來聲稱劍煌曾報夢給他,申訴全身疼痛,手腳的鐵鏈也令他痛苦掙扎。

許金來在招魂儀式中寫了一封信給劍煌,部份內容節錄如下:

“愛兒許劍煌,對於你的不幸遭遇而離去是我們家人的悲痛。

“老爸原以為給你來大馬求學望你成龍,回鄉光宗耀祖,沒想到你的一別己成永訣,你的一走了之,是多麼的冤、多麼的枉,你讓世人看到社會的不公平,現今是否還有包青天?

“望子成龍不成,變成傷心和悲痛之中,父母被通知你被殺害,願求兒子許劍煌的原諒,你爸這次重來大馬也知道總檢察長說,決定要重新查案並會給我們一個公平的交代……。

“孩子,你要怨就應該去怨恨兇手的無情及小部份貪圖小利的小人。今天爸爸在華人協會的協助之下,請來法師為你招魂,解除你身上的狗鏈,給你脫離苦海。

“劍煌,你要勇敢一些,協助警方找出兇手,不要再做弱者,一定要勇敢的和爸爸一起,一定要出來幫爸爸和警方找出兇手,為你伸冤,報仇雪恨,好讓你的魂安心跟爸爸回中國老家入土為安。我們要有仇報仇,有恩報恩,不要恨大馬,法網恢恢,知兒不漏……。”


下週預告:萬眾期待劍煌泳池遇殺案的上訴案,終於開庭審訊,惟答辯人許金德卻沒有上庭。而重要證人方淑菁選在北京召開記者會,聲稱要“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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