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4, 2010

有牌杀价

一杯白开水卖60仙,是许多咖啡店“不约而同”的售价,有些业者尚幸稍有良知,只售40仙。不过,不论前者或后者,若以成本估计,这样的售价被称之为“天价”亦毫不过份。

气人的是,明知这样的售价是很不合理,但是,监控国内货品价格的贸消部却无能为力,正如副部长陈莲花在国会说:贸消部不可能在开放的市场中,对每种物品的价格监控得宜……。

政府无法管,监控责任就落在消费人身上。针对这点,副部长又说:我们也不认同一杯白开水卖60仙,但是商家已列出价格表让消费人选择,我们不可能阻止消费人喝水……。

一句“商家已列出价格表”,就把责任推给消费人,原来当官者,可以如此的轻松。不过,以“官”点而论,她说得并没错,因为在1993年价格控制法令之下,只要商家有列出价格表让消费人选择,就不属于违法。

消费人能做些什么?权益在哪?就以白开水为例,消费人能做到的,就是不要在咖啡店喝白开水。至于咖啡店业主,还不是一样挂着“愿者上钓”的价格表。

在这样的法令之下,消费人务必张开双眼,别怕“货比三家”的麻烦,因为稍为不慎,你卖到的货品分分钟都可能是标价特高者。

多年前,我与同行到日本参加NSK课程,临行前日本大使馆为我们饯行时特别再三提醒,千万不可到后巷的“黑店”酒吧寻乐,因为曾有一对大马夫妇到日本游行,在一家酒吧喝了两杯啤酒,结账时竟要马币千多令吉。

这对夫妇心有不甘,向日本当局投诉,调查结果竟是:酒吧有张贴价格表,并无欺骗成份。虽然夫妇力辩看不懂日文,但法令条文既然如此,夫妇俩也只好“含冤莫白“。

可见价格表“威力”无穷,美其名是保护消费人,实际上是容许商家业者走其漏洞,让他们挂着“有牌杀价”牟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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