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7, 2021

我在新明的日子(第六篇)

我在新明日报的日子
罗爷街的岁月(1975-1979)
第六篇:我与职工会结缘

我与职工会的结缘是在1974年,当时我在星报担任记者一年多后,暗地里向马来西亚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申请为附属会员。
也是在这一年,设在陈秀连路的马来亚通报发生罢工事件,导因是资方拒绝承认通报NUJ分会的成立!
虽然我是附属会员(因星报当时还没有成立NUJ分会),但我在下班后仍然前往通报为同行打气,那时结识了时任通报分会主席林成发(事后于1976年我与林成发成为新明的同事)。
根据劳工法令,国内所有中丶英丶巫丶印的报馆职工,都有权力成立两个职工会分行,即NUJ和NUNW(全国报业工友职工会)。
NUJ只开放给记者丶助编丶摄影记者和校对员参与,而NUNW则开放给印刷厂职工丶广告员丶发行部职员丶排字部员工丶电话接线员和送递员。
两个职工会各有各自的总部,NUJ总部设在十五碑,而NUNW设在PJ八打灵再也。各报NUJ分会的秘书都是总部的当然执委。
虽然我国的法律准许职工会的成立,但仍然有些报馆资方对职工会很抗拒及诸多为难,通报就是其中一个实例。
在劳资关系之下,有些资方在对付被视为“捣蛋分子”的活跃职工会会员方面自有一套,最常见就是调职。
资方的最佳藉口是:“那个办事处需要发展,而你是公司的最佳人选,所以派你去协助……”。若不从命,资方就有理由采取行动包括开除你!
这招确实很损,也很绝!
#待续……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