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4, 2021

我在新明的日子(第三十六篇)

我在新明日报的日子
孟沙路/NST年代(1985-1995)
第三十六篇:老总订酒席请同事

新明接受酒家以对账方式(contra)付还广告费的权宜措施,反应并不十分热烈,可能基于“不吃白不吃”的心态,总编辑钟松发则几乎每个月都帮衬订购一席,邀请同事聚餐。
他邀请的同事除我之外,尚包括六丶七名平时谈得来的同事包括广告招徕员,有时他也约了2名公司医生,共醉一番。
这2名锡克籍医生的酒量惊人,喝起洋酒如喝唐茶。有次轮到他们请客时,他们带来10瓶“蓝带”,我们就干了6瓶半才兴尽而散。
当年没有实行饮酒禁驾车的法令,所以喝起酒来特别欢畅。
#4年稿费一次清
有一次我们在酒家饮饱吃醉后,聊起专栏稿费的问题时,提到当年有家报馆在支付稿费时的大度。
这家报馆有一个专栏(约六丶七百字)是轮流让记者撰写,轮值的记者当天的工作就只是写这篇专栏,而且另有稿费20大元。
对此,我们羡慕得很,因为我们在新明写专栏是没有稿费的,而且须在工余时间撰写。这时,有位广告部同事趁热打铁,揶揄新明非常刻剥,并为我打抱不平,因为我写了近4年的专栏,一分钱也没拿过。
当时带着一点酒意,众人异口同声向总编辑“挑战”,结果总编辑准许我提呈申请,唯一条件是我要请一桌酒席。
翌日回到报馆,我立即从资料室找出见报的专栏约200篇,复印整理后交给总编辑签准,惟他把每篇稿费改为15大元。
过后我履行诺言,买了一桌1000块钱的酒席,扣掉公司给予的25%折扣须付750,再加上一瓶250大元的XO洋酒。
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大方的一次请客,拿了稿费付还1000块钱给报馆后,我还剩下千多块钱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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