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1,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四)

第四集
殺人後巫師夫婦瘋狂購物
12.5萬現金買車面不改容


警方展开连环式挖尸行动,在三个不同地区分别挖出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的18块碎尸、陈金安夫妇及孩子各别的6块碎尸及女佣依玛的残肢之后,已掌握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的杀人证据,同时也查悉涉案者包括这对巫师夫妇的徒弟朱莱尼。

从7月2日马兹兰遇害(碎尸于7月22日在劳勿的乌鲁洞挖出)、陈金安一家三口被杀(碎尸于7月30日在甘马挽挖出)至巫师女佣依玛失踪(残肢于8月14日全部寻获),这连串的碎尸案都已有了答案。

1993年9月3日,阿芬迪(时年36岁)、莫娜(时年37岁)及朱莱尼(时年23岁)被警方押上劳勿推事庭过堂,并于10月26日展开初审。朱莱尼被列为第一被告,阿芬迪为第二被告,莫娜是第三被告。

他们面对的控状指他们于1993年7月2日晚上11时至7月13日晚上9时半之间,在劳勿乌鲁洞一间无门牌屋子,共同意图谋杀马兹兰,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罪成是死刑。

巫师夫妇被带上庭时,引起人头攒动,数以千计的人潮争睹莫娜的“风采”。在初审的13天里,她的一举一止,一颦一笑,都成为记者笔下描述的重点。她每次出庭,经常给人“惊艳”的观感,一时戴着金光闪闪的耳环,一时穿上缀上发亮珠片的上衣。

当时有报导如此形容:莫娜是永远的主角!

从7月2日马兹兰被杀至巫师夫妇等人于7月20日被捕的18天期间,莫娜夫妇的行踪都引起极大的关注。在这段逃亡的日子里,他们倒底做了啥事?

首先引起关注的事项,是与钱财有关。马兹兰在遇害之前的7月2日下午2时至3时半之间,在吉隆坡三间银行分别以4张支票从本身的户头兑现总值29万8850令吉的现款,而户头尚存的款项只剩下3018令吉69仙。

这笔钜款,都落在阿芬迪和莫娜的手中。而在他们杀人后逃亡的日子里,他们就利用这些钱,疯狂的购物,出手之阔绰,令人乍舌。

7月3日上午7时半许,阿芬迪和莫娜大清早就带着女儿来到吉隆坡半山芭一家车行,表示有意购买一辆280型马赛地。

车行的职员开价12万8000令吉,惟表明车行内暂时没有存货,必须要到马六甲的总行取车。莫娜讨价还价,最终同意以12万5000令吉成交,在没有看清楚要买的货色,就当场以现款支付5000令吉订金。

较后,巫师一家三口由车行职员载往马六甲,莫娜看了车后表示非常喜欢,即刻以12万令吉付清。当她拿出每张都是一千令吉面额的大钞时,车行的职员对她的豪气也感到惊愕。这辆马赛地的车牌是MU280。

莫娜这时表示想买一架手提电话,车行职员特地带她到附近一家电话店。原本售价1万1000令吉的ATUR 450(010)手机,在阿芬迪要求之下,终以1万500令吉成交。

7月3日的下午时分,莫娜在阿芬迪陪同下来到吉隆坡安邦购物中心一家金店,以现款买了值1万1380令吉的金饰。随后的7月7日和7月20日,她两度重回这家金店,分别再买了值6520令吉及1020令吉的金饰。

7月9日,莫娜这回出现在首邦一间家具店,以现款1万1800令吉买了一套沙发和厨柜,接着于7月10日,她又在首邦一间电器店,买了值4769令吉的电视及录影机等各种电器。

莫娜很爱美,7月15日她特地同善医院为脸部、额头及鼻子施行整型外料手术,花了1万3000余令吉。

这对巫师夫妇忙着疯狂购物之际,也联同阿兹米(阿芬迪的兄长)及东姑耶也(莫娜的兄长)在律师楼办理割名手续,以将马兹兰名下的三块地皮,割名到他们于7月5日才买下来的一间公司。

阿芬迪也雄心勃勃想搞二手车车行,7月8日他与莫娜租车前往劳勿途中,游说一名豪华德士司机入股,并要求司机脱售马兹兰的马赛地房车时,终于露出了破绽。也因为这辆车牌CAA5115的马赛地曝光,让警方能够迅速破案!

下周预告:淡马鲁高庭经过38天的审讯后,裁决巫师夫妇及徒弟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身为第一被告的朱莱尼在法庭上述说杀人经过时,声称是受到巫师夫妇的唆使而将马兹兰活活砍死的。

Sunday, November 14,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三)

第三集
巫師夫婦涉案多宗
警再挖一家三口碎屍

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证实被人杀害,砍成18块埋尸在约6尺深的洞穴里,而涉嫌杀人的巫师夫妇阿芬迪及莫娜,也于1993年7月27与另两名嫌犯被警方押上法庭,申请7天的延长扣留令。

较早之前,阿芬迪的徒弟朱莱尼已被劳勿警方逮捕,扣押在劳勿警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在追查巫师夫妇的罪状期间,警方又有惊人揭露。原本居住在巴生直落昂的陈金安(时年26岁)与太太廖宝宣(时年25岁)及一名五个多月大的孩子,被发现分别埋尸在登嘉楼州甘马挽附近16英里外的两个甘榜。

陈金安一家三口都是被人杀死后,分别砍成6截埋在一个6尺深的洞穴,而杀人的动机,据称乃是为了进行血祭,以人命来修练巫术成果。

1993年7月30日,警方在巫师阿芬迪带领之下,拉队前往甘榜柏里斯墨拉卡一个油粽园,分别在上午9时及下午5时30分,挖出陈金安及廖宝宣的碎尸。

在傍晚6时30分,警队再前往约两公里外的甘榜迪迪安柏拉雍,挖出另一具约五个月大的婴孩骷髅。

大约两年多前(1991年),陈金安一家住在直落昂,他在姐姐开设的一间板厂做帮工。当时,阿芬迪与莫娜住在巴生斯里安达拉斯花园。

在一次运送木板的过程中,陈金安结识了这对巫师夫妇。莫娜曾在陈氏夫妇面前表演刀枪不入的巫术,而从这日开始,陈氏夫妇对这对巫师夫妇敬若天神,变成亦师亦友的关系。

陈金安一边工作,一边学巫术。有一次他送木板给一家餐馆时,向餐馆老板收清所欠的账目,因为他已准备跟随巫师夫妇到彭亨州发展。

过后不久,陈金安一家三口,离开了直落昂。当他们的行踪被发现时,却身在登嘉楼,而且已成为一堆碎尸及骷髅了。

巴生直落昂一带的村民,对阿芬迪与莫娜并不陌生,因为这对巫师夫妇的举止及行为,令到许多居民又惊又怕。

住在巴生期间,阿芬迪与莫娜开班授徒。一些村民追述说,莫娜传授马来武术时俨如跳艳舞,她身穿三点式衣裳,邪里邪气的令许多学武者心猿意马。

有些村民甚至形容莫娜爱吃黑狗、黑猫及乌鸦肉,而且也强迫学员照做。虽然这对巫师夫妇的居所是木屋,但是他们出入都以豪华汽车代步,外表看来非富则贵。

初时,村民尚相当敬重阿芬迪及莫娜的巫师地位。不过,自从莫娜的怪诞行为令村民毛骨悚然后,村民都敬而远之。逐渐的,巫师夫妇不再受欢迎,而约两年后他们离开直落昂,一起离去者包括陈金安夫妇与孩子。

陈金安一家三口的遗体,终于在1993年8月5日由家属领出送往吉隆坡千佛寺火化。初时有关当局误认陈金安已皈依回教,警方也一度阻延出殡,过后证实陈氏夫妇并无皈依记录后,才获准火化。

究竟有多少人惨遭阿芬迪和莫娜的毒手?警方一直努力不懈的追查,当时有消息指除了马兹兰及陈金安一家三口之外,尚有至少5人死在这对巫师夫妇手上。

1993年8月6日,警方在劳勿挖出3块人类碎肉后,于8月14日再展开第三次的挖尸行动。

这次是由阿芬迪的徒弟朱莱尼带队,领警方到直落昂一个椰林挖出一些人体组织。随后,警方再拉队到双溪毛糯附近一个回教坟场挖出死者的腿骨。

从三个地区挖出的碎尸,证实是属于一名失踪的马来女郎依玛(时年32岁)。她也是碎尸案中的第5名受害者。

依玛是于1992年1月24日在巴生一间超级市场失踪。过后,警方接获投报在班达马兰发现一具无头、无右脚和无左手的碎尸,并证实死者就是依玛。想不到一年多之后,警方终寻获她的躯体其他部位。

警方证实5人被杀后,尚有4人行踪不明。事后,其中一名曾为巫师夫妇打工而失踪的女佣,现身报平安,惟另外3名也曾为巫师夫妇打工的女佣,失踪后再也没有消息,是死是活都无法追查了。

下周预告:警方展开的连环式挖尸行动,终掌握足够的杀人证据。1993年9月3日,巫师夫妇及徒弟被控上劳勿法庭,面对共同意图谋杀马兹兰的罪状,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Monday, November 8,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二)

第二集
巫師夫婦賣車露破綻
落網領警挖18塊碎屍

1993年7月20日傍晚,豪华德士司机陈德成买了一份晚报,在翻阅之时赫然看到一则报导,指警方正在寻找一辆失踪的马赛地,而这辆车牌CAA5115的马赛地,正是巫师芬迪托他脱手出售的。

陈德成心知不妙,立刻带着12天前阿芬迪签署的四份割名手续表格及复印身份证等,驾着该辆马赛地赶到街谐警局报案,当时已是晚上10时多。

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拿督马兹兰连同他的一辆马赛地同时失踪的案件,警方早在二三天前已接到两份投报,全国警局也受促提高警愓。陈德成突然现身,说出失踪马赛地的下落,立时为警方带来破案的头绪。

谐街警局的当值警官不敢怠慢,立刻通知有关单位,再联络旺沙玛珠的警区主任,尽速采取行动。

当晚11时45分许,旺沙玛珠警区主任慕沙奥玛亲自出马,带领一批警员赶抵旺沙玛珠第五区一间住宅,顺利将屋内的巫师阿芬迪(时年36岁)、其妻子莫娜(时年37岁)、两名女儿及阿兹米等五人,全部押返警局调查。与此同时,警方也将一辆车牌MU280的马赛地,驾返警局备案。

过后,警队再返回阿芬迪的住宅搜查,起获的物品包括华都及御苑酒店的账单、阿芬迪及莫娜的国际护照、由移民局发出的两本紧急出国证件、朱莱尼及另三人的复印身份证、一本阿芬迪的93年记事簿,内夹着一张马兹兰的照片及一本支票簿及一些土地申请表格及土地买卖合约等。

警方依照搜获的名单展开追踪,查出朱莱尼((阿芬迪的徒弟)早于7月13日被扣押在劳勿警局。他被扣留的原因,是因他神智不清、双眼充水及语无伦次而被警方怀疑吸毒。

由于案情严重,此案交给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绑票专案小组负责调查。这个小组的主任达比尔副警监即刻采取行动,于7月21日大清早联络负责调查马兹兰失踪案的警官,以掌握更详尽的案情。

7月21日下午6时许,达比尔向阿芬迪录取口供,终于从阿芬迪口中得知马兹兰已经遇害了。阿芬迪也承认已把马兹兰的尸体埋在他屋后的洞穴,并表示可以带领警方到场挖取。

达比尔立刻请示上司,然后漏夜于晚上约10时率领一队警员,押着阿芬迪驱车出发。经过约四个多小时的车程,他们抵达距离劳勿约55公里外的乌鲁洞时,已是翌日凌晨约2时15分。

阿芬迪带着警队到屋后的一间上锁的储物室。当警员破门而入后,阿芬迪指着已经铺上洋灰及一个隆起的地方,表示马兹兰的尸体就是埋在地下。

达比尔指挥随队的6名警员进行挖掘,当挖到大约5尺深时,果然看到一些人类的肢体。为慎重起见,达比尔下令停止挖掘,并当场拨电话联络吉隆坡中央医院的拉曼法医,要求他即刻赶来现场。当时已是凌晨约3时20分。

大清早约7时45分,拉曼法医从吉隆坡赶抵现场,在聆听汇报后继续展开挖掘行动。在这个约4尺乘约6尺半宽的洞穴里,警员在深约5尺处挖到零零碎碎的人类肢体,但却不见死者的头颅。

在警员协助下,拉曼法医亲自跳落洞穴继续挖掘,结果再取出死者的颈部、手部、脚部,而死者的头颅终在约5尺半深处寻获。

全部肢体于早上9时45分取出,一共是18块。拉曼法医将这些碎尸根据位置排列,发现除了睾丸之外,几乎所有的部位都没有缺少。

据这名资深法医推断,马兹兰是在仰卧的情况下,被类似斧头的重型利器砍断头颅,导致身首异处而死。

当绑票专案小组的警员处理着挖尸的工作时,劳勿警区主任也亲自押着朱莱尼来到现场。

当时有传言指朱莱尼乃是马兹兰的义子,两人是在四个多月前相识。随着马兹兰的尸体被挖出的第二天,原本被疑涉及吸毒案的朱莱尼,也于7月23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协助调查马兹兰的命案。

下周预告:在追查巫师夫妇的罪状期间,警方又有惊人揭露,在登嘉楼州甘马挽附近16英里外的两个甘榜挖起华裔青年陈金安一家三口的碎尸,而杀人的动机据称是为了进行血祭,以人命来修练巫术成果。

Sunday, October 31, 2010

碎屍案之巫師夫婦(一)

第一集
州议员神秘失踪
巫师卖车露破绽

1993年7月2日的晚上,时任峇都达南区州议员督马兹兰在一对巫师夫妇与7岁小女孩陪同下,驾车离开巫统劳勿区部办事处。自此之后,马兹兰音讯全无,似乎在人间消失了!

当晚大约9时30分,马兹兰曾拨电话给住在关丹的妻子说:“我现在在劳勿,我会尽量在今晚赶回来,如果来不及的话,我会在明天才回来……”。

这是马兹兰联络家人时所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没有人再看到他的踪影,电话也一直联络不上。

他的巫统同志也在寻找他,因为党选就要来临,多次重要会议及集会他都没有出席。当时担任巫统劳勿区署理主席的马兹兰,一直都雄心勃勃,觊觎区部主席之职,他是没有理由不顾他的支持者而去的。

身兼彭州发展机构属下巴斯迪公司主席的马兹兰,近日也没有出席公司的会议,而他的失踪,也在彭州的州行政议会上提出讨论。

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失踪,即使时任州务大臣卡立耶谷也不知他的行踪。当被记者追问时,他只能打官腔回答:两三天内,他就会出现了!

约两个星期后的7月17日,马兹兰的家人终于向警方报案。翌日7月18日,巫统劳勿区部主席与代表也向警方报案,要求追查马兹兰的下落。

警方调查得悉,当晚与马兹兰一起失踪的巫师夫妇,身份证实是阿芬迪与玛芝娜,又名莫娜。陪同的小女孩,乃是这对夫妇的小女儿。

马兹兰平日驾驶的蓝色马赛地230房车(车牌CAA5115)及阿芬迪使用的朱古力色本田比露轿车(车牌DCL5588)也同时下落不明。

彭州警察总部的刑事组探员在极力追查这4人及轿车的下落之余,刑事主任也召开记者会,公布有关的情节,希望公众能够提供情报。

就在新闻刊登在7月20日晚报的当晚约10时45分,一名驾驶豪华德士的司机突然现身在吉隆坡谐街警局,而他当时驾着的一辆蓝色马赛地,车牌就是CAA5115。

这名德士司机陈德成是于傍晚7时半许,看了晚报后赫然得知他手中持有的马赛地竟是属于马兹兰,才知道事情非同小可,立刻到警局投报。

原来,早在7月8日上午,陈德成接到电话受指示前往吉隆坡的华都酒店载客。当时上车的4人就是巫师阿芬迪、莫娜、东姑雅亚(莫娜的兄长)及小女儿玛兹迪雅娜。

陈德成载着这4人,于上午10时许离开酒店,目的地是劳勿的乌鲁洞。经过约两个小时的车程,他们于中午时分抵达乌鲁洞的一间未建竣的住屋。

阿芬迪夫妇在屋内逗留约半小时,期间陈德成看到一名青年骑坐摩多离开住屋(事后证实这名青年是阿芬迪的徒弟朱莱尼)。过后,陈德成受指示载他们返回吉隆坡。

在归途中,阿芬迪谈起汽车买卖之事,声称有一名拿督在赌场豪赌输了大笔钱,欠下他及一家金融公司约9万令吉的债务。

阿芬迪还告诉陈德成,指这名拿督急切要脱售一辆马赛地还债,所以希望陈德成能介绍顾客买下该辆马赛地,并约定陈德成在御苑酒店的大厅见面。

晚上9时许,陈德成依约在御苑酒店的咖啡座会见阿芬迪,不久莫娜与小女儿也出现在场。两人谈得相当投契,阿芬迪表示有意经营二手车买卖生意,并邀请陈德成合股。

两人达成协议,同意将脱售该辆马赛地的其中7万令吉摊还给金融公司,剩下的2万令吉当作两人日后合作买卖二手车的资本。

阿芬迪也当场拿出9张面额一千令吉的大钞交给陈德成,以示诚意。随后两人再前往华都酒店的地下停车场,视察该辆车牌CAA5115的马赛地。

翌日早上,陈德成带备车辆割名表格、销售单据、买卖授权表格及汽车流动电话割名表格等,到御苑酒店会见阿芬迪。约四分钟后,阿芬迪拿着四份签了名的表格交给陈德成,过后尚交出一张属于马兹兰的正本身份证让陈德成复印。

陈德成的“奇遇”,成为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而阿芬迪等人,随后纷纷落网!

下周预告:警方逮捕巫师夫妇后,漏夜率队前往距离劳勿约55公里外的乌鲁洞,在一间木屋储物室的地下,挖出马兹兰被砍开18块的碎尸……。

Sunday, October 24, 2010

碎屍案之騷星一點紅

神秘人深夜棄屍
11塊碎屍屬一點紅

1993年7月7日的深夜,人煙稀疏及環境幽靜的東姑山,突然馳來一輛轎車,停在路邊。隨著,一名神秘人下車打開車後廂,將兩包東西逐一拋向路邊的草叢後駕車離去。

約一個小時後,同樣的轎車又在東姑山出現。這回,神秘人從車後廂取出三包東西拋往草叢處,與第一次拋丟的地點,相隔不遠。神秘人過後駕車離開,消失在黑暗夜色中……。

東姑山是吉隆坡其中一個高尚住宅區,道路兩旁處處可見草林與受保護的原始樹木,並一度是男女談情話愛的夜間情人聖地。東姑山的一條道路,可分別通往附近的中央銀行及美達廣場。

這裡的住宅都是獨立洋樓,住客非富則貴,包括不少的高官賢達。已故國父東姑阿都拉曼也曾住在此地,東姑山之名,由此而來。

翌日(7月8日)的下午,一名市政局割草工人在東姑山路邊割草,發現草叢有兩個塑膠袋。他好奇打開,赫然看到袋內裝著一些被肢解的部分屍體。嚇得腳軟的他立刻報警。

可能是他驚慌過度,在撥電報警時只說是發現屍體。起初,警方還以為是一宗普通的謀殺案,但當重案組探員到場調查時,才揭發這是一宗極之殘忍的碎屍案。

高尚住宅區發現碎屍,非同小可。時任刑事調查主任哈山助理總監及冼都警區主任葉亞苟,在時任重案組主任傅文華副警監及多名警官陪同下親自到場,並下令展開地毯式的搜查。

從下午3時許至5時,警方在現場路旁的溝渠及溝旁的草叢,終於找到五個塑膠袋,裡里都裝著肢解的屍塊。

這些屍塊包括兩隻連著手臂的手、兩條腿(其中一個是全腿,另一個是小腿)、腰間至陰部的肉塊等。不過,死者的頭顱及其他的肢體,卻尋遍不果。

從肢解的陰部,警方肯定死者是一名女性,同時從殘肢的皮膚及其他部份的推測,死者應該是一名廿餘歲的年輕女郎。由於殘肢散落的地點不同,警方推算兇徒是在轎車行駛之際,將藏屍袋拋出車外。

這些尋獲的碎屍由於並不齊全,警方無法確定死者的身份。在身份不明之下,警方在追查上深感棘手,寸步難移。

三天後的7月11日,警方重返現場,再進行一次全面搜查。終於,在同一個地點的附近,再找到兩個塑膠袋,裡面裝著的果然是死者的頭顱及其他肢體。

十一塊的碎屍,雖然齊全了,但是由於頭顱高度浮腫,死者的身份仍然難查。最終,警方唯有要求報界刊登死者毀容後的頭顱照片,希望能夠引起死者家人的注意。這張照片成為歷年來見報最噁心的照片。

過後,警方再設法在中央藝術坊找到一位在街頭賣藝的馬來畫匠阿米魯丁。

這名畫匠根據警方提供的死者頭顱照片,再到殮屍房細察死者的輪廓,然後憑著死者臉部的特征及其化零為整的想像力,花了四個多小時終於畫出三款死者生前樣貌的想像圖。

畫匠阿米魯丁事後受訪時說,他完成警方交托的任務後,從此不敢再吃肉,成為一名素食者。
警方努力不懈的調查行動,除了通過報章刊登死者的想像圖之外,也尋找牙醫的協助及翻查失蹤少女的檔案,可謂想盡一切可行的方法。

警方的努力並無白費,終於有人看到新聞報導後,撥電指有女房客失蹤多日不見,而失蹤者的家人也被安排前往認屍。這些蛛絲馬跡再經一番追查,終於解開了死者身份的謎團。

7月21日,時任全國刑事調查總監查曼干證實,這名遇害的女死者就是酒廊歌廳的紅牌騷星蔡幼絲(時年30歲),藝名為“一點紅”。

死者身份大白,警方暫時鬆下口氣。而接下來的另一個任務,乃是調查死者的遇害過程及誰是殺人兇手!

為免走光修剪陰毛
憑此確認是一點紅

當警方接獲投報發現碎屍後,第一個調查步驟就是先要確定死者的身份,因為只有認出死者身份,破案才會有希望。過往一些命案無法偵破,主因是查不出死者的身份,以致成為無頭冤案。

從1993年7月7日至21日的兩個星期內,警方努力不懈追查碎屍身份,可謂費煞了心思,而在過程中在報章的協助及街頭畫匠畫出死者的想像圖之下,警方的努力終於有結果了!

死者身份大白的數日前,住在半山芭巴剎峇魯路的一戶人家撥電通知警方,指他的一名女房客失蹤多日不見人影,而懷疑報章上刊登的想像圖,可能就是這名女房客。

警方立刻展開行動,派員到巴剎峇魯路一間店屋調查,但是由於房門深鎖而查不出結果。較後,警方重返該處,在無法可施的情況下,決定破門進入房內。

經過一番搜查,警方在房內發現“一點紅”的歌星藝術照,並取得一張寫有吉蘭丹州哥打峇魯地址的字條。根據這個地址,警方聯絡到“一點紅”家鄉的一名兄弟,由於這名兄弟遠在哥打峇魯,所以要求警方聯絡他住在八打靈再也的一名姐姐。

7月20日,在八打靈再也一家卡拉OK酒廊擔任收銀員的女人,在警方陪同下前往中央醫院殮屍房認屍。這個女人,乃是“一點紅”的姐姐蔡辛蒂(時年30多歲)。

當時有病在身的蔡辛蒂在醫院內咳嗽及嘔吐,後來在院方提供藥物服下後,才能勉強進入殮屍房。

雖然碎屍已開始腐爛,不過,從死者下體剪短的陰毛,蔡辛蒂相當肯定死者是她的妹妹,因為她妹妹唱騷秀的關係,經常都須修剪陰毛,以免“走光”。

為確保萬無一失,醫院也取下蔡辛蒂的血液樣本,送往新加坡接受分析檢驗(當年本 地的DNA檢驗尚未通行),以確定其血液是否與死者相符。

7月21日的下午,時任全國刑事調查總監宣佈調查結果,證實碎屍身份就是“一點紅”蔡幼絲。與此同時,警方也急欲聯絡一名叫何成坤(譯音)的男子,希望這名與“一點紅”離異已兩年的前夫,可助警方更進一步的展開調查。

從蔡辛蒂的口供中,警方也進一步掌握到“一點紅”的出身及近況,而這些資料都被警方視為破案的重要線索。

“一點紅”來自哥打峇魯,家有五兄弟姐妹,她排行最小。十多年前,她離開家鄉隻身到吉隆坡打拼。她做過各種工作,包括直銷及車衣等。

七八年前她與一名芙蓉人結婚,並生下兩名男孩。由於夫婦倆經常吵架不和,終於在兩年前離婚收場,而她將兩名孩子安排進入福利部托兒所代為照顧,然後投身成為酒廊歌手。

據知,“一點紅”是因為經常為一些女歌手縫制舞衣而結識了不少女歌手,也基於此機緣涉足於酒紅燈綠的生涯。她在半山芭巴剎峇魯一家店屋租房,經常到外坡演唱,每次出外坡都會照會姐姐。

在7月10日,蔡辛蒂在信箱內發現妹妹“一點紅”留下的字條,內容簡述她與朋友到檳城,前後十多天才會回來。這與“一點紅”平日的作風有異,不過當時蔡辛蒂並無懷疑。

在生意理想方面,“一點紅”一直想當老板娘。出事前的約一個月,她與姐姐及友人合伙在八打靈再也百樂花園開設一家卡拉OK酒廊,並於6月15日開張,圓了當老板娘的夢。

在感情生活方面,“一點紅”與一男人來往甚密,而這個男人仍是有婦之夫。這名情夫的妻子還曾經找上門交涉談判。當時“一點紅”尚破口大罵,恫言要將對方砍開七、八截。

這段感情糾紛,對警方來言是非常重要的線索,極可能就是破案的關鍵!

情夫殺人再碎屍
三角戀情引殺機

果然,“一點紅”的感情世界,成為警方破案的關鍵!

原名蔡幼絲(時年30歲)的“一點紅”初初出道時,是半山芭“金鎖匙”卡拉OK酒廊的紅牌騷星。為求進一步提升歌藝,她向一位來自芙容的鋼琴師拜師學藝,勤練唱功與聲樂。

這名鋼琴師是時年33歲的顏偉聖,過去曾在新加坡進修神學,擔任過短期的傳教士。一個是失婚少婦,寂寞難耐,一個是溫雅斯文的孤家寡人,師徒之誼很快就擦出了火花,關係變成情侶。

在“一點紅”失蹤的兩個多月前,顏氏在芙蓉與一名女子結婚,自此這段戀情陷入了三角關係。他極力想結束與“一點紅”的這段情緣,擺脫一個男人穿插在兩個女人中間的糾纏。

警方查悉“一點紅”的三角戀情後,對顏氏立起疑心。負責此案的查案警官鄧金華警長接獲上頭的指令,要他查問顏氏的底細。

而就在此時,警方於1993年7月21日(即死者身份證實的那一天)接獲顏氏的電話,表示願意與警方合作調查此案。當天下午4時許,顏氏現身會見鄧警長。

在單獨會面時,顏氏承認他與“一點紅”有密切的關係,除了是師生之外,也是他的紅粉知己。他也交出一張中文紙條,聲稱是“一點紅”前往檳城前交給他的訊息,並說出字條的內容。

此時,鄧警長立刻見疑,因為顏氏不諳中文,何解他知道字條寫的詳情。較後警方反覆查問,顏氏終露出破綻而當場被捕。

警方較後也前往芙蓉,扣留顏氏已有兩個月身孕的妻子及岳母,以作進一步調查。警方也派員到顏氏的居所(座落在美達廣場附近的一幢豪華共管公寓,距離棄屍地點東姑山約一公里路程),索搜有關證物。

1993年12月13日,顏偉聖被控上推事庭,面對謀殺檢控,罪狀指他於1993年7月6日下午4時至8月下午2時45分,在美達廣場毗鄰的共管公寓一個單位,謀殺女子蔡幼絲,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唯一刑罰是死刑。

法庭審訊期間,查案警官鄧金華警長在庭上供證時,講述當天他與顏氏的面談情形,及在辦公室立刻逮捕顏氏的經過。

鄧警長供證指顏氏曾表示已兩個多星期沒有見過“一點紅”,當他出示碎屍的照片要顏氏辨認時,顏氏只望了一眼,就聲稱認不出照片中之人。

鄧警長會見顏氏的當日,也曾與死者的姐姐會面,得知死者的姐姐也曾拿到一張字條,內容寫明“我與李先生上檳城去,十天後會回來,回來後再打電話給你們……”這張字條的內容,與顏氏收到的一樣。

此案首個階段,只聽審了三天(12月13日至15日),然後休庭訂於1994年2月28日展開第二階段審訊,而顏氏不准保釋,被押往監獄候審。

這宗全國矚目的碎屍案,於1994年2月28日審訊時,案情突然急轉而下,主控官告訴推事庭,控方決定將謀殺的罪狀,修改為誤殺,並要求移交地庭聆審。

在修改的控狀之下,顏氏被指在有關的時間與地點,嚴重致傷女子蔡幼絲,導致這名女子死亡,觸犯刑事法典304(第一節)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罰是判監20年。

這項突如其來的改變,意味著顏氏可以逃過死刑的判決。他對誤殺的罪狀,猶豫一陣後承認有關的指控,同時也不否認控方所備的案情。

在顏氏律師提出要時間準備求情陳詞後,地庭法官諭令3月9日作出宣判。

律師借口供書求情
情夫承認誤殺坐牢

時年33歲的鋼琴師顏偉聖從謀殺卡拉OK酒廊紅牌騷星“一點紅”的罪狀,修改為誤殺後,他終向法庭認罪,而吉隆坡地庭延至1994年3月9日宣判。法官茜蒂納艾沙判決顏氏坐牢15年,刑期從1993年7月21日被捕日算起。

宣判之前,顏氏的代表律師拿督王成就向法庭求情時,引述顏氏的告誡口供書陳述顏氏與死者的相識經過及死者遇害的情形。

以被告的告誡口供書作為求情的論據,在司法上罕見。律師以這份口供書證明,被告是在無心之下錯手殺了死者。

這份告誡口供書的詳文如下(第一人稱):

“我是通過朋友的介紹認識了她,她坦白的告訴我她是一名歌星,並育有兩個孩子。她時常向我傾訴心事,但我們並不常常見面。她偶然會嚇我,說她要自殺。在同情心之下,我繼續和她交往。

案發當天,我前往她住家對面的油站接她。她看來很興奮,要我到前面的酒店和她歡好。隨後她表示要到我家翻錄一些影片,於是我載她到我的住處。當時我太太在芙蓉,並沒有其他人在家。

回到我家後,她向我求歡,但我一直避開,她便開始向我大吼大叫,我沒法讓她冷靜下來。之後她到沖涼房沐浴,然後一絲不掛的在我面前引誘我。我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和她在沙發上發生關係。

過後我向她聲明不想再見她了,要求她讓我走。他非常憤怒,不斷地咒罵我的妻子是妓女,還說出了許多恐嚇的話。我想掌摑她,但卻不忍下手。

我試圖扭開電視機,希望能平伏她激動的情緒。誰知在我轉身時,她卻握刀沖向我。在爭執中我的左手拇指受傷,血流如注。我捉住她的手,並拉她到浴室,但她卻不停的刺向我。

我推開她,並從背後捉住她握刀的手,可是在掙扎中刀鋒刺中她的胸口。我非常驚慌,她在倒下時對我說:“你竟敢殺我!”

在猶豫著我下一個步驟時,她拖了很久才咽下最後一口氣。我很慌張,冼淨雙手的血跡。我讓自己冷靜,腦中有著許多念頭。我考慮是否要報警,但我想到她已死了,所以不可報警。

在驚慌中,我想到毀屍,只有把她的身體切成小段,才能方便丟棄。我不知從何下手,後來我用那把刀從她身體的關節部份開始。由於刀鋒銳利,我用了廚房的切肉刀把她肢解成十一段。

事後,為了易於丟棄,我再把這十一段肢解成更小塊。當我割開她身體一些部份時,我感到罪惡和骯髒。我到廚房拿了塑膠袋和報紙,把她的殘肢分成四五包,放到門邊。

清理屋子過後,大概是8時30分左右,我把車子停在地下層停車場最靠近升降機的位置,然後再回到屋內把其中兩包搬到車後廂。

我開車到東姑路,把車停在路邊,打開後廂時,一輛車子經過,等到車子走遠後,我把殘肢逐一拋到草叢中。過後,我再回去把另兩三包拿到同樣地點,在較遠的地方丟棄。回家後,我把她皮包內的一些文件燒毀,過後倒進馬桶沖走。

我把她的衣物和手提袋分成兩袋,還把她的三枚戒指和項鏈放進我的口袋,沐浴後,上床睡覺。
那一夜很漫長,很難過,因為我想到一條人命,竟然這樣被我的雙手奪走……”


被告律師借助了這份口供書,指證“一點紅”曾三番四次催促被告休妻,正式娶她過門。當顏父嚴勵反對此事時,“一點紅”仍不死心,過後更恫言要殺死被告和妻子的家人,且要毀掉被告事業。

律師聲稱被告是因不能忍受“一點紅”的長期精神轟炸,決定向她攤牌分手時而引發了這宗命案。
不過,控方的副檢察司認為被告是一個聰明的人,然而他的種種手法卻很明顯的指出,他是有心隱瞞事實的真相,否則他不會毀屍滅跡,而且手段極之殘酷和自私。

顏偉聖不服地庭判決,向高庭上訴。1994年12月3日,高庭批准將刑期15年改為12年,不過,顏氏必須賠償死者家屬1000令吉或以一年監禁代替。

Thursday, September 30, 2010

碎屍案之謝雯晶

孤僻阿順單戀世侄女
雯晶失蹤後尋獲碎屍

時年16歲的謝雯晶,個性好動,樣貌清秀惹人喜愛。她是安順三民國民型中學一名初中三學生,年底准備投考初級文憑考試(SRP)。

她與父親謝仰義及一名年長她兩歲的哥哥,住在安順的馬哈拉惹叻拉路一間木屋。她的母親在她年紀還小時,就與父親離異。近年來,兩母女偶而還有書信來往,知道母親住在怡保。

謝雯晶是在一個不大美滿的家庭裡長大,父親時常出外幹活,時年18歲的哥哥也已停學在安順一間五金店打工,所以她在家的日子,孤單寂寞。不過,她還算是一個沒有學壞的女孩,平日對輩們相當有禮。

她讀書資質不錯,還是學校銅樂隊的活躍隊員。平時她喜歡踩腳車滿街遊逛,但她從來不夜歸,更不在外頭度宿不返。親友形容她有點“野性”,但並不是飛女之流。

時年44歲的謝仰義,原本是從事賣麵生意,過後改行當鬆漆工人。他與孩子原本住在胡錫康路,因住家失火而搬到約兩英里外的馬哈拉惹叻拉路。謝雯晶經常出現在胡錫康路,是因為這裡有很多她的朋友。

謝仰義有一位好朋友,名叫張振順(時年35歲)。被眾人稱為“阿順”的張振順,也是一名鬆漆工人,與謝仰義一起拍檔。

阿順是家中獨子,與父親住在霹靂河河畔的一間木屋。他年幼時,當女護士的母親去世後,留下他與年邁父親相依為命。阿順自小性格孤僻,不愛結交朋友,連同性朋友也沒幾個,更談不上有女友拍拖,所以卅多歲了,尚末成親。

不過,阿順和謝仰義卻很談得來,這可能是因鄰居兼同行之故,所以兩人感情特別好。
孤僻的阿順,其心事無人知。但是,他對謝雯晶的感情特別好,原來,他單戀了這位比他年紀小19歲的“世侄女”。

謝雯晶知道阿順單戀她,並且也收過他寄給她的情書。但是,尚在求學的謝雯晶對阿順根本就無愛意。她曾對要好的同學吐露心聲說:“我對阿順並沒有男女之情。在我心目中,他只是我父親的好朋友。他很關懷我,但只是屬於談得來的朋友而已……”

1992年2月27日下午2時許,謝仰義在朋友家搓麻將,這時,雯晶跑來對他說要到阿順的家拿萬字票票根。他也不忘提醒女兒拿到票根後,交給“阿嫂”(謝氏的親密女友)。

當時身穿一件青色T恤的謝雯晶,交代這幾句話後,就騎坐父親買給她的紅色腳踏車離開。
下午6時許,謝仰義搓完麻將回到家時,兒子已在家裡,這時他才知道女兒還沒有回來。家裡沒有煮飯,謝仰義於是出外買吃的,順便尋找女兒的行蹤。

他先到阿順的住家探問,而阿順告訴他已將萬字票票根交了給雯晶,之後就沒有見過她。之後,阿順和他閒聊了幾句,提起父親不舒服,從中午開始就一直精神不妥,躺在床上似乎陷入半昏迷狀態。

謝仰義很關心這位老友的父親,於是入房探問。他喚呼了幾聲,阿順的父親只是“咦咦哎哎”像在講夢話,看來狀態並不很清醒。他跑回廳裡,和阿順再聊了幾句,然後答應出外替阿順兩父子買了兩包粥。

晚上8時多,謝仰義買了食物返回家裡,兒子告訴他還是不見雯晶回來。這時,謝仰義急起來了,他再騎坐摩多出外四處尋找。

他跑去雯晶的同學住家查問,但是同學回稱沒有見過雯晶。他也到了好幾個地方尋找,但還是找不到。最後,他只好前往警局報案,然後又再繼續的找。

雯晶失蹤了!兩天後的2月29日上午9時多,謝仰義再跑去找阿順,希望能找到更多的線索。
當他和阿順在廳裡談著之時,聽到外頭有人高聲叫喊:有浮屍啊!霹靂河的岸邊發現浮屍……。

謝仰義的心頭,頓時浮現出不祥的預兆,急忙沖出屋外沿著一道小木橋,奔走到河岸。此時,阿順也緊跟在後,與謝仰義一起跑到河岸探清楚……。

赤身搬屍露傷痕
警懷疑阿順殺人

谢仰义与阿顺一前一后跑到河岸,果然看到一具浮尸。这时,阿顺沿着小桥尽头的木梯,跑到水里将浮尸捞起。当浮尸拉上岸时,谢仰义赫然看到,这具浮尸只有半截身躯。

站在桥头的谢仰义立刻问阿顺:“认得这是谁吗?”阿顺答得很快:“如果我没有看错,80巴仙是雯晶。”

“尸体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谢仰义声音颤抖的问。“青色!”阿顺接口回应。谢仰义顿时脸色剧变,双手掩脸忍不住放声痛哭。他记得两天前雯晶到来找他时,正是穿着一件青色的T恤。

精神近乎崩溃的谢仰义由朋友扶着,把他带到屋内休息。这时的他,心痛如刀割。

警方接获投报后赶到现场,检查最先发现的半截尸体。这块碎尸是死者的上半截身,连着头部、胸部及腹部,身穿青色T恤,脸部完整,惟左手被砍断,断手在尸体附近发现,右手也被砍至几乎断落。

随后,警方再寻获死者的下半截身,这段断尸是臀部连着双腿,裤子已脱落。不过,死者的双脚却无法找到。

翌日,警方接获投报,指一名钓虾的青年在司马登对面港的河边,发现一只被砍断的右脚。

从现场的搜查,警方证实死者是被凶徒砍成8截,然后抛落霹雳河。而死者的身份,证实就是两天前失踪的谢雯晶。

当警员要求围观的村民协助将捞起的碎尸搬运上车移往医院时,在现场的阿顺自告奋勇上前协助。首先他将下半截断尸装入一个塑胶袋,随后再协助警员将上半截断尸搬上黑厢车。

阿顺的胆色,引起众人及警方的注目。

这宗碎尸案,轰动安顺,震撼全国。众人对谢雯晶的遇害深表同情之余,也痛骂凶手变态,手段之残暴与冷血,令人丧胆。

谢仰义与亲友拾起悲愤的心情,在河边一带继续寻找其他被肢解的碎尸,但是最终还是无法寻回双手及左脚,只寻得雯晶的8段碎尸。

案发后第五天(1992年3月3日)的上午,谢家为了保持雯晶的全尸,在无法可施之下只好特别制造一双纸扎手及一只纸扎左脚,让雯晶得以全尸入殓,然后送往怡保三宝洞火化。

其实,当众人纷纷痛斥凶手残暴之际,警方在碎尸发现的当天下午(2月29日)已逮捕两名青年协助调查,其中一人就是协助警方捞取及搬运碎尸的阿顺。

当时,阿顺脱掉衣服赤着上身协助警方搬尸,而他胸部及腹部留下的伤痕,无意中引起警方的高度怀疑。过后也证实阿顺身上的伤痕,果然是雯晶遇害时挣扎之际而留下的破案线索。

警方沿着这条重要线索追查,不过,阿顺却声称他身上的伤痕,乃是他在住家屋旁扫地时,被竹枝擦伤。

为查证阿顺所言是否属实,警方于3月2日押着阿顺返回他的住家检查,而阿顺也在家里向警方示范他是如何被竹枝弄伤胸部及腹部。

较早之前,警方在碎尸发现地点约300尺外发现雯晶失踪时骑坐的脚踏车,同时也接到居民在阿顺住家前拾获的一张字条,杀气腾腾的写着:祸水女,杀杀……邪教杀杀……。

在阿顺示范被竹枝所伤的情形后,警方也要阿顺照着字条的原本内容,亲手写上这几个字。警方此举,显然是要核对有关的字迹,因为警方也曾从雯晶家里,搜到阿顺写给雯晶的情信。

在警方抽丝剥茧追查之下,案情巳越查越明朗,凶手是谁已呼之欲出了!

白開水滲迷幻藥
殺人後砍成八截

16歲女學生謝雯晶碎屍案的調查進展,相當順利。警方掌握嫌兇阿順(原名張振順)的胸部及腹部傷痕來源,再加上核對阿順的手寫字跡後,已很確定殺人者就是阿順。

為收集更多的證據,警方於3月4日押著阿順重返其住家展開第二輪更詳盡的搜查,終於搜獲多項證物,包括藏在房內的一把巴冷刀、放在木柜內含有迷幻藥的玻璃杯、一把藏在天花板的鋸子、藏在屋外磚內的兩枚戒指及一條項鍊與一件阿順常穿的黑色短褲。

從這些證物之中,警方再深入調查,了解嫌兇整個幹案的過程。

原來,阿順早有預謀。單戀雯晶已久的阿順被拒愛後,曾激憤的在紙張上寫了“禍水女,殺殺……邪教殺殺……”幾個字,發洩心中的悲憤。

案發當日(1992年2月27日),當他知道雯晶要到來找他拿萬字票票根時,他立刻佈局將白開水滲加迷幻藥及“以羅”,然後先讓家裡的老父喝下,使到父親在昏迷之中躺在床上。

雯晶進入屋後,阿順使計騙她喝下有迷幻藥的白開水,然後拖她入房迷姦了她。事後雯晶醒過來,哭訴要將阿順控告上法庭,阿順驚慌之下按著她,結果在掙扎之時阿順被她抓傷胸部和腹部,而阿順捉緊她的頸項,不意竟扼死了她。

闖出大禍後,阿順將雯晶的屍體藏在床底下。約在下午6時許,雯晶的父親謝仰義來找阿順探問雯晶的行蹤,當知道阿順的老父不舒服時,尚入房慰問,只見阿順老父“咦咦哎哎”的吐出幾句話,似乎陷入半昏迷狀態。

當時的謝仰義,並不知道女兒已遇害,屍體藏在床底,而他更不知道阿順的老父,是因為喝了兒子給的迷幻藥才會昏昏迷迷的。

深夜時分,穿著黑色短褲及赤著上身的阿順,將雯晶的屍體拖出放在木床上,趁著夜闌人靜時拿起巴冷刀和鋸子,將屍體砍成8截,然後在風高月黑之下將碎屍丟棄在住家不遠的霹靂河裡,讓水沖走。

之後,他將雯晶佩帶的戒指及項鍊拿到屋外,用幾塊石磚將這些金飾藏起來。他也將沾有血漬的黑色短褲沖冼一番,吊在沖涼房內。

這宗駭人聽聞的碎屍案終於被警方偵破了!警方能在短短五天內破案,獲得安順市民讚揚。

但是,最傷心的人,乃是雯晶的父親謝仰義。他萬萬想不到,相識十多年的老友,竟然是殺他女兒的兇手。

由於阿順不懂得騎腳車,也不會騎坐摩多,所以謝仰義每日都不辭勞苦的從兩英里遠的住家,騎摩多載阿順一起出外工作,放工之後,他又同樣坐摩多載阿順回家。想不到這個平日的好友兼拍檔,卻變成可怕的殺手。

1992年3月14日,阿順被帶上安順推事庭面對謀殺提控,罪狀指他於1992年2月27日下午3時至2月28日晚上7時之間,在住家內謀殺一名16歲少女謝雯晶。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在辯方律師要求下,被告阿順被送往精神病院檢查,而此案也多次展期。拖了幾乎一年半,此案終在1993年7月20日正式審訊。約一年後的1994年6月3日,阿順被判表面罪名成立,推事諭令移交怡保高庭研審。

在候審期間,阿順的老父(時年76歲)逝世,被扣押在太平監獄的阿順尚來不及申請出來為父送殯之時,其父遺體已送往火化。

1995年6月26日,案情峰回路轉,控方修改控狀將謀殺改為誤殺,阿順承認誤殺罪後被判坐牢15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逃過了鬼門關。

高庭法官下判前,形容阿順很幸運獲得控方修改控狀,但是鑑於阿順在扼斃死者後尚將她肢解而作出令人憎恨的行為,所以法庭必須嚴判以平衡被告與公眾的利益。

18年後的今日,阿順應該已經出獄了。據義工說,阿順在服刑期間皈依了佛教,每日誦經的同時也吃長素,聲稱是要迴向給謝雯晶。

Sunday, September 5, 2010

議員退黨之李霖泰

蕉賴收費站暴亂
引發李霖泰辭職

八九十年代是吉隆坡收费大道开始蓬勃兴建的时代,而其中一个座落在蕉赖路的收费站引起的反对浪潮,最为炽热。

1990年9月7日这一天,数以千计的民众与民主行动党党员,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示威抗议行动。警方加以镇压,结果触发一场暴乱。

过后,警方援引内部安全法令第73条文,于翌日凌晨逮捕5名行动党的要员,包括时任新街场区国会议员陈国伟及时任武吉敏登区国会议员李霖泰的特别助理林玉基等人。

蕉赖路收费站爆发的暴乱,虽然表面上风波已暂告平息,不过,接下来却在行动党内引发另一场威力更强猛的震荡,踼爆了行动党直辖区多年来存在的暗流汹涌内哄。

陈国伟等人陆续在9月15日获得释放后,约8天后的9月23日传出有“吉隆坡小贩之父”雅称的时任武吉敏登国会议员李霖泰,已辞去行动党直辖区主席之职,据知辞职导火线是因为在蕉赖收费站课题上“受到不公平的批评”。

李霖泰当时是行动党的灵魂人物之一,雄踞吉隆坡一带,他也是行动党全国副秘书长,除时任秘书长林吉祥之外,属党内第二号人物。

其实,李霖泰早在9月12日已提呈辞职书,只是事件一直保密不宣。当他的辞职消息公开后,宛如投下一枚炸弹,震撼了整个政坛。

初时对李霖泰辞职之事不欲置评的林吉祥,翌日终于公开要求李霖泰打消辞职念头,并认为如果李霖泰辞职,对行动党及反对党联合阵线(反阵)更是一大挫折。

林吉祥尚不忘称赞李霖泰在处理收费站事件中所作出的表现。当时他说“李霖泰在此课题上已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以致内阁宣布立刻暂停收费和释放5位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士,包括陈国伟”。

尽管如此,李霖泰的去意坚决。两日后他发表声明道出实情:“我的辞职,是因为联邦直辖区委员会的某些领袖,长久以来对我的领导暗中间接破坏,促使我决定让贤。个中详情,让人民自己暸解。”

“报导指我因为受到一二位直辖区执委的指责就辞职,其实内情并不是这么简单……”
他也声明他对蕉赖收费站立场,与党一样坚持要政府取消,并不主张只减收一半过路费,因此他的辞职与蕉赖收费站无关。

李霖泰也抛下几句耐人寻味的话:“我担任直辖区主席14年,既然不能控制整个州联委会的会务,又何必给年轻一辈虎视眈眈这个职权?我诚恳的希望年轻一辈的政治工作者,处理任何事务都要有道德,不要口是心非,待人接物要饮水思源,千万不要忘本。我也要劝告那些千方百计想取代我地位的人,做人要忠诚,不要使别人做代罪羔羊……”

较早之前,曾有报导指李霖泰愤而辞职的主因之一,是因为直辖区的两名委员对李霖泰态度恶劣,处处都针对他。这两人就是上届大选代表行动党出战而失败的余纪桦及曾明新。

报导也引述消息指责李霖泰主张蕉赖收费站过路费减半价,与大多数坚持要取消收费的党领袖唱反调。

陈国伟等人被警方逮捕后,这些领袖便将矛头指向李霖泰。即使李霖泰为了要让陈国伟等人获释而四处奔走于警局,但仍然被这些领袖指他不够积极。

事件的进一步演变,引起另一个揣测。当时众人的目光指向陈国伟,怀疑他是幕后的“罪魁祸首”。虽然陈国伟极力否认与李霖泰不和,不过,当林吉祥表示要召见陈国伟要他解释直辖区发生之事时,引起更大揣测。

当年行动党总部批准27名华教人士入党,也成为被攻击的目标。不过,在李霖泰表明“我的辞职并非与林吉祥不和,也不是因为华教人士的加盟”后,才粉碎了这番说法。

签名力促打消辞意
李霖泰決意退出政壇

李霖泰于1990年9月12日愤然辞去行动党直辖区主席,消息震惊全国。正当党内一些同志展开签名运动力促他打消辞意之时,孰料约两个星期后李霖泰再作出第二波惊人宣布:即日起退出政坛!

他在9月29日发表的声明中,强调他退出政坛的决定,乃是最后的决定。与此同时,他也辞去行动党副秘书长之职,惟保留武吉敏登区国会议员身份,直至国会届满为止。

他在声明中说:“我花费了生命中廿余年的岁月献身服务行动党及人民,现今要作出这项退隐政坛的决定,是很痛苦的……不过,在考虑了辞去直辖区主席后所引起的各项事情,及与家人彻底讨论后,我终于作出这项决定……”

事情的演变,留下百思不得其解的谜团。李霖泰从辞去直辖区主席到宣布退出政坛,前后只相隔仅仅17天。演变速度之快,令选民及党员都大感错愕。

令人更为迷惘的是,在四十八小时之前的9月27日,李霖泰尚斩钉截铁的说:“我目前不会考虑辞去副秘书长的职位……今后我可能会注重于个人的发展……”

言犹在耳,李霖泰却抛出第二枚炸弹,作出更为惊天动地的决定。倒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在四十八小时内扭转了整个局面?20年后的今天,他的决定仍然成谜,而他也从来没有再提及。

一些政治“观察家”当时分析,李霖泰的引退反映出他在党内已无立锥之地,而他与党高层领袖的恩恩怨怨已臻水火不容的地步,绝不是因为直辖区数位执委处处针对他这么简单。

自李霖泰宣布辞去直辖区主席时,党秘书长林吉祥虽然极力挽留他,但却不成功,而李霖泰退出政坛,据称也无知会林吉祥。从这点看出,李霖泰巳对行动党到了“没什么好留恋”的地步。

行动党直辖区一些领袖,对李霖泰的突然引退也摸不着头脑,并声称李霖泰的引退事先完全没有迹象。不过,从李霖泰辞职声明的字里行间,矛头似乎是指向时任新街场国会议员陈国伟。

陈国伟对此声声喊冤,声称连自己如何牵涉在内也不知道。一些知情者则认为陈国伟不可能反李霖泰,因为当李霖泰辞去直辖区主席时,陈国伟尚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身在狱中的他,又如何策划反李大计呢?

知情者甚至说,早知有此事,陈国伟宁可被扣留多几个月。由此可见,陈国伟的受害程度不比李霖泰轻。

李霖泰这号人物,终于在行动党及政坛消失了!他实现了他在辞职时所说的“今后可能会注重于个人发展”理念,成为国内一位著名及活跃的社会工作者。

在他担任吉隆坡市区国会议员(后来改名为武吉敏登区)期间,他已获得“吉隆坡小贩之父”的称号。隆市中华巷毗邻的“李霖泰菜市场”,更以他的名字命名,可见他在小贩及吉隆坡市民心目中的地位。

脱离政治后的李霖泰,在社会公益事业上,付出大部份的时间与精力,作出更大贡献。他担任的职位及参与的单位众多,包括全国职业安全及卫生机构、大马防止犯罪基金、国家团结谘询委员会、全国消费事务理事会、吉隆坡市政局、国家肾脏基金会及国民服务理事会等等。

2002年,李霖泰获得元首封赐丹斯里勋衔。以反对党议员出身者能得此荣誉,他是第二人。第一位是七十年代有“反对党先生”之称的陈志勤医生。

近年来,李霖泰采受访问时,对过往的退党风云绝口不提。“有关这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不想讲,也不想提。这一切已成为历史,我不会重提……我是绝不回头,也不打算东山再起,完全没有想过……”

不过,2008年担任行动党主席的卡巴星在一次集会上,仍然忘不了李霖泰辞职的那一幕。他说:“我们希望他(李)能告诉大家当年他离开行动党的原因。”

李霖泰菜市场
迄今屹立不变

李霖泰被称为“吉隆坡小贩之父”,当之无愧。自七十年代开始他担任吉隆坡市区国会议员(后来改名为武吉敏登区)以来,与小贩接触的次数,无人能及,而他对小贩的求助,几乎有求必应,极力替他们解决问题。

曾有报导如此形容:“李霖泰收到小贩及市民答谢帮忙的锦旗,多到足够开设一个专卖锦旗的店铺。”由此可见,他的“吉隆坡小贩之父”称号并非偶然。

李霖泰并非来自富裕之家,他于1946年12月30日出生在怡保一个贫寒家庭,并在怡保圣米高中学完成中学教育。之后他投身社会工作,在学历上来言,他只是一名中学生,没有专业资格,也没有受过大学教育。

在六十年代初,李霖泰已加入怡保的行动党,成为活跃份子之一。1967年,他更是行动党怡保支会的其中一名发起人。翌年,他离开家乡南下吉隆坡,担任全国商业工友职工会的执行秘书。

1969年全国大选,李霖泰受党器重,获派攻打武吉那那州议席及巴生国会议席。竞选结果他中选为州议员,惟在巴生国会议席一役,只以数百票之差,败给当时的国大党强人兼劳工部长马尼卡华沙甘。

他当选武吉那那州议员时,才年方23,算是众多议员中最年轻的一员。1974年大选,他改攻吉隆坡市区国会议席,终于脱颖而出。自此以后,吉隆坡市区变为行动党的最强大堡垒区。

随后在1978年、1982年及1986年(此时易名为武吉敏登区)的全国大选中,他连续蝉联此区国会议员,直至他于1990年离开行动党及退出政坛为止。马华曾有一次派出“次等”选候人攻打李霖泰,但却被揶揄为“小刀锯大树”。

我认识李霖泰是在七十年代末。当年负责采访警方新闻的我,经常都须到谐街警局(隆市警察总部)做“包打听”。

当没有重大警方新闻时,各中文报专跑意外线的记者,都集聚在与谐街警局相隔一条马路的福宝隆茶室,一边喝茶,一边等消息。

李霖泰深知记者的行踪,每当有事到谐街警局办理时,他必然到福宝隆茶室跑一趟,有时举行记者会,有时“顺便”发发文告。每次他抢着付茶钱时,总是从裤袋里拿出一堆银角,我与同道看了也“于心不忍”。

李霖泰当年可说是一位全身投入政治工作的穷议员。他驾的是一辆“上了年纪”的达善仔老爷车,不过,他的这辆专车里面设备齐全,有英文打字机及各式合样的表格及信纸,随时都可“即相遇即服务”。

李霖泰谈吐之间有一点点口吃,不过,他为人随和不摆架子,而且平易近人,成为他服务群众的优势。他发表的文告,各报多数都会采用,久而久之,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文告议员”。

他发表的文告可不少,总之一个课题至少可发三篇。例如堵塞的沟渠修建之前,他先发第一篇,揭发沟渠的恶劣状况,在修建进行时再发第二篇,当修建工程完成后又发第三篇,其见报率之高,无人出其右。

李霖泰退出政坛今年正好是廿周年,迄今吉隆坡人尚可追忆的,是当年留下的“李霖泰菜市场”。
这个衔接茨厂街、敦李孝式路、思士街及苏丹街的菜市场,其国文牌匾是依据这些街道为名,即(一)Penjaja Gallery Jalan Petaling、(二)Penjaja Gallery Jalan Tun H.S.Lee、(三)Penjaja Gallery Jalan Hang Lekir及(四)Penjaja Gallery Jalan Sultan。不过,4个牌匾的中文名称,一律称为“李霖泰菜市场”。

倒底这个菜市场是要纪念茨厂街、敦李孝式、思士街、苏丹街或李霖泰,确曾引起一番争论,不过,最终还是不了了之,“李霖泰菜市场”依然屹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