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4, 2012

非法外勞之散枝落葉(四)



第四集
非法木屋轉售牟利
部長斥大馬人禍首


“非法移民之所以能夠在大馬‘散枝落葉’,全是大馬人民一手造成的!”

這句驚人言論,出自時任內政部副部長梅格朱聶的口中。1993年3月,梅格朱聶在一個開齋節晚宴上,針對印尼村的林立,有感而發。

據這位副部長揭露,吉隆坡原本就有多個非法木屋區,而大部份居民都是來自鄉村。他們來到城市找不到棲身之所,便在政府或私人土地非法建搭木屋暫住。過後,有關地區因為要發展,於是由發展商安排他們暫時住入長屋。

最終,當這些非法木屋居民獲得安排搬入組屋或遷離到其他地區時,他們卻把尚未拆除的木屋或長屋轉售或轉租給非法外勞,導致非法外勞的人數激增,結果紛紛淪為“外來移民村”。

梅格朱聶承認類似情況令人感到擔擾,因為這種趨勢若繼續發展下去,必會產生許多問題,而當地的治安也會受到嚴重威脅。

他只有提醒所有的地方當局,一旦非法木屋空置後,必須採取快速行動將木屋剷平,以絕後患。

印尼村的蓬勃發展,除了浮現很多的衛生問題之外,也衍生其他更嚴重的後遺症,例如偽造大馬身份證及護照的暗中流傳。當年曾有報導揭露,非法外勞只需花費50令吉就能購買到偽造的報生紙和身份證。

這些偽造文件,單憑肉眼,難辨真假,由於過度猖獗也致使執法官員在取締非法移民時面對困難。在執法單位無法立時分辨文件真假之下,他們只能向國民登記局檢查求證,如此一來,取締行動受阻而難以迅速執行。

有些非法外勞也懂得運用法律漏洞。首先,他們向當局投報遺失身份證或護照,然後再以大馬人身份向有關當局申請有關的證件。

曾有案例揭露:莎亞南一間工廠聘請的外勞,竟敢以大馬人身份申請證件,名正言順的在大馬逾期逗留。

印尼村似乎已被非法移民視為“自己應得的地段”。1993年曾擔任安邦再也區國會議員的翁詩傑談及安邦區一帶的印尼村問題時,揭露曾有非法移民在接獲發展商的搬遷通牒時,竟然惡人先告狀,聘請律師與發展商對薄公堂。

霸佔他人土地而竟敢以法律行動對抗發展商,在當年乃屬罕見,也顯得黑白是非已是難分。這些非法移民據知是利用當地的馬來人充當傀儡領袖,以便與有關發展商周旋。

以安邦區的非法移民猖獗為例,其實早在1992年,當地居民曾致函向各有關單位投訴,包括安邦警區主任、烏魯冷岳縣縣長、安邦新村發展及治安委員會、雪州及聯邦直轄區的環境局等等,但是居民的這些投報,都石沉大海。

直至1993年5月,安邦再也達岡再也花園附近一個搭建有300多間木屋的印尼村,在地主取得庭令後,才出動數十名鎮暴隊警員及縣土地局及執法官員從旁監視,將村落所有木屋剷平。

平民大眾甚為不解的是,執法單位明明已經知道印尼村的存在,為何卻很少採取行動加以掃蕩?為何總是要等到有關地主取得庭令後,才出動執法者從旁協助?

曾有報導批評當局在處理非法印尼外勞的問題上,存有“投鼠忌器”的心態。其中一個不解的疑問是,當局提醒國內傳媒不要誇大掃蕩非法外勞的行動,是因為要顧及“大馬與鄰國的良好關係”。

另一個疑問則是當局指示傳媒把非法移民稱之為“未被允許入境者”(pendatang tanpa izin),以免刺激非法外勞,更彰顯當局的心態。

評論如此建議:政府應該做的,是和非法外勞的來源國達致諒解,而不是有所顧忌。只要雙方達致諒解才會有合作,以阻止非法外勞的湧入。

若非法外勞被對付的事件沒有廣泛報導,極之可能讓這些外來者以為大馬政策寬容,而繼續介紹更多同鄉到來。倘若如此,非法外勞永遠都是一個課題!


下週預告:1993年,駐大馬的印尼大使館曾發表一項統計數字,聲稱在巴生河流域地區從事各行各業的印尼移民,超過2萬人。那些腦筋轉得較快的印尼外勞,搭通門路後,轉行當起小販小商。



Sunday, June 17, 2012

非法外勞之霸地建村(三)


第三集
集團霸地分段建屋
逾百印尼村佈全國


非法外勞的湧入,只能以“速度驚人”一詞形容,特別是來自印尼的非法外勞,更是佔了總和的七八成以上。

2011年的數據估計有380萬名外勞在我國生活,占大馬總人口之13.4%,非法入境者有190萬名,而合法入境者則逾192萬名,他們來自多個國家,包括印尼(99萬)、孟加拉(31萬)、尼泊爾(18萬)、緬甸(13萬)及印度(12萬)等。

難怪坊間揶揄,這些不論是合法或是非法的外勞大軍,比起我國的印裔人口還要多,實質上外勞已排在巫裔及華裔之後,變成大馬的第三大族群。

八九十年代湧入大馬的外勞,落足何處?當年政府許可的三大領域(女佣業、建築業及園坵業)的合法外勞,自有僱主安排住處。至於非法者,卻另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對策。

這個年代的非法印尼外勞,已估計約有50萬之眾。他們神通廣大之處,是可以在大馬的土地建立“印尼村”,為數超過100個。這些“村落”在九十年代初,如雨後春筍般湧現,膨脹之速度令人咋舌。

1993年11月,本地一家報章進行了一項非正式調查,揭露中馬區的印尼村居全國之冠,單在雪隆一帶就有不少過30個印尼人聚居的村落。這些村落的“居民”人數,最少數十人,最大者數千人,佔地由一英畝至十多英畝。

雪隆地區又以安邦(Ampang)最為蓬勃,大大小小的印尼村就有約10個,分佈在武吉巴拉占、淡江、安邦打巴漢及安邦打昔。

沙登無拉港的印尼村,範模屬最大型之一,人口多達數千人。至於其他的印尼村,則分佈在雙溪威、蕉賴、莎亞南、梳邦、雙溪毛糯、沙登、烏魯冷岳及鵝嘜。

其他州屬同樣建有印尼村。例如,柔佛州的新山區建有3個大規模的印尼村,即班蘭甘榜馬來由的後部數公里處、淡杯的甘拔士、柔佛再也郊外嶺。

馬六甲怡力區的惹蘭打曼,也有一個印尼村,規模相當龐大,比起柔州毫不遜色。

這家報章的調查,聲稱這些印尼村大致上可分為3類。

第一類是合法者,即政府為了安頓他們而撥款買下土地,准許他們建造村落。第二類是擁有臨時地契者,由本地人出租屋地給他們建屋,而第三類則是完全非法,起初只有幾戶,後來便越來越多。

這些印尼村宛如一個小天地,村內有雜貨店、回教堂及理髮室。村內的電流由小型發電機供應,而水供則大多數為地下水,不過食水則有自來水供應。

這家報章的調查也顯示村內的居民90%是建築勞工。他們大多數都是整個家庭居住,小孩們都在附近的小學上課。

非法印尼外勞的“難以置信”對策,原來是佔用已空置的非法木屋區。他們的大量湧入,使到許多原本是非法木屋區的地段,變成另類的印尼村。

不過,另有報導揭露有些集團非法開墾安邦附近約百畝私人膠園地,然後分段賣給外來移民。也有本地集團擅自在私人地興建木屋後,再以數百令吉的租金租給非法移民。

許多的印尼村都“自成一格”,而建村的地點大多數選擇在離市鎮不遠,卻又處於較為隱秘的偏僻地區,一方面方便出外購物及讓孩子上學,另一方面避開執法當局的取締。

這些村落的週圍通常都有大樹或草叢作為“護身符”,若非得到當地居民指引,外人很難察覺,也無法踏足這些印尼村。

村落的衛生環境糟透,並是肺部的傳染根源。衛生部曾於1992年從國內各地接獲一萬一千多宗肺部的病例,其中305宗導致患者死亡。這些病患者絕大部份都是來自這些所謂的“印尼村”。

儘管如此,大部份印尼居民受訪時,都說“大馬真好,捨不得回國”。他們的生活起居雖然簡樸,但他們的心聲是希望能在大馬落地生根!


下週預告:“非法移民之所以能夠在大馬‘散枝落葉’,全是大馬人民一手造成的!”這句驚人言論,出自時任內政部副部長梅格朱聶的口中。他是針對印尼村的林立,有感而發。




Sunday, June 3, 2012

非法外勞之沉船悲劇(二)


第二集
沉船撞船常釀悲劇
印尼外勞冒死偷渡


偷渡必定有風險,不論是來自越南的船民,或是印尼的非法外勞,都同樣面對葬身怒海的可能性。

在偷渡狂潮年代,數以百萬計的越南船民航行南中國海時,就約有一半人數葬身在怒海裡,而印尼非法外勞的偷渡航程雖短,也一樣發生多次沉船或撞船的悲劇!

兩者之中,卻以印尼非法外勞的遭遇較為特殊,因為他們大多數都面對雙重風險。一者是在偷渡入境之時,另一者是他們偷渡離境,返回家鄉歡慶開齋節之時。

1993年7月20日凌晨,向來被偷渡集團視為最佳登陸據點之一的雪州摩立海岸,就曾發生一宗雪州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非法印尼外勞溺斃悲劇。

事發前一晚,為數約120人的印尼偷渡客每人支付55萬印尼盾(馬幣約600令吉)後,由偷渡集團安排登上一艘舯舡,從蘇門答腊的杜邁啟航前往雪州的摩立。這些有老有少的男女偷渡客,分別來自印尼各地區包括爪哇中部、爪哇東部、棉蘭、蘇門答腊的馬都拉、隆布、拉隆岸及魯馬將。

經過數小時的航行,這艘舯舡於凌晨3時許終於抵達摩立海邊。在接近海岸約300公尺遙之時,這艘舯舡擱淺,無法靠岸。

為了避開水警的巡查,舯舡舵手強逼所有的偷渡客下船,要他們游水上岸。在他們全部下船後,舵手不管他們的安危,急忙駕船轉返印尼。

正當眾偷渡客半涉水半游泳的朝著岸邊前進之際,海水突然漲潮,急湍的暗流令一些偷渡客無法抵抗。有者隨著漲潮被暗流捲走,靠不了岸,有者則幸運游上岸逃過劫數。

警方在清晨6時接獲消息後趕抵現場展開拯救行動,巴生港口海事拯救局也派員到場搜索。經過兩日搜索,拯救人員終於找到47具屍體,包括22名男性、23名女性及2名孩童。

在這宗悲劇中生還的55人,全部被當局扣留,並於事後被遣返印尼,至於失蹤的18人生死未卜。

罹難的47人,大多數都是回教徒。在印尼大使館協助及雪州宗教局安排之下,這些死者由家屬及友人確認身份後,都被集體安葬在萬津的回教墳場,費用先由雪州宗教局支付,然後才向印尼當局索回。

這宗悲劇並不因此而使到偷渡客卻步。反之,約5個月後的12月,柔佛州的迪沙魯海岸外又連續發生兩宗偷渡船相撞事件,造成5人死傷與49人失蹤。

1993年12月19日凌晨約1時,兩艘分別載著63及41人的船隻於黑夜間航往迪沙魯海岸時,其中一艘的舵手發現岸上突然出現燈光,急忙之間轉舵欲逃離,惟就在此時撞向另一艘偷渡船。

被撞的偷渡船不久沉落海底,另一艘也無法航行。拯救當局事後救起55人,惟已有49人失蹤。

8日後的12月27日凌晨約1時,柔佛河拉央島附近又有一艘偷渡船與水警巡邏艇相撞,造成一人當場慘死及4人受傷,船上的44人全部被扣。

“衣錦還鄉”的偷渡客,在返回印尼歡慶開齋節時,也曾發生多宗船隻翻覆意外。

1992年2月13日凌晨約3時,載著25名男女偷渡客的舯舢從森州波德申海岸摸黑航返印尼,航行約一小時,超載的舯舢開始進水,隨著在大海翻覆。拯救當局事後發現兩具男女屍體,並救起5人。其餘的18人失蹤,相信已凶多吉少。

另一宗較為嚴重的翻船悲劇,發生於2008年9月30日。這一天,擠滿150名偷渡客的舯舢於清晨從巴生西港附近的一座偏僻森林出發,在航行約15分鐘抵達曼汀島(Pulau Manting)附近一帶的海域發生意外。

這批趕著返回家鄉歡慶開齋節的印尼偷渡客,是被中間人欺騙被逼坐上只足夠乘坐80人的舯舢,結果,因超載翻船而造成10死18傷,另102人獲救,餘者失蹤。罹難者全是女人與嬰孩,包括3名孕婦及4名嬰孩,最小的嬰孩只有2個月大。

諸如此類的偷渡悲劇,持續上演。這就是偷渡與淘金的代價!


下週預告:八九十年代湧入大馬的外勞,神通廣大。他們在大馬土地建立的“印尼村”,為數超過100個。這些“村落”如雨後春筍般湧現,膨脹之速度令人咋舌。





Monday, May 28, 2012

非法外勞之偷渡狂潮(一)


第一集
外勞偷渡只為淘金
貪官暗助難以杜絕


八九十年代,我們看到了越南船民的湧入,最終與大馬政府糾纏了廿多年方休。而同樣在這個年代,我們也看到了非法外勞從各角落登岸,似乎有“落地生根”之勢,迄今踏入廿一世紀尚沒完沒了!

兩者同樣是非法登陸,意圖卻截然不同。越南船民之所以投奔怒海,目標是要尋找自由,期望在大馬取得“政治難民”身份得以獲得第三國收容,而非法外勞偷渡到來,目標只是在大馬淘金,掙錢拿回家鄉。

處境不同,處理手法也各異。越南船民問題的處理較為簡易,大馬政府只需管制他們的舉動,全數困於孤島及難民營,在嚴管之下等候第三國收容或遣返越南。

相對的,非法外勞的處理則極之複雜,涉及的層面較廣。這些來自各國的外勞,不論是源自孟加拉、泰國、菲律賓、巴基斯坦或印尼,都為一些偷渡集團及貪官污吏製造了無窮的“發財商機”,特別是為數眾多的非法印尼外勞。

眾多非法外勞之中,以來自印尼佔據大多數,主要原因是因為印尼最為靠近大馬,而且從印尼海岸偷渡到來大馬,有者秏時少過3個小時,他們只需乘坐小船或舯舢,就可輕易登陸。

1993年曾有一篇報導如此描述:入境的印尼外勞可分為兩類,一為持有合法工作證件者,另一為偷渡入境工作者。

為何許多印尼人寧可偷渡而放棄正常手續申請?剖析原由乃是官方的繁文褥節及需要金錢疏通而引起。例如,一名印尼人若要出國,首先必須取得當地警方、村長及其他方面的推荐信,然後再申請護照及簽證。

這一切的手續,無錢不行,加上移民廳又要收取一筆手續費,對日薪平均只有3.6令吉的印尼人來言,無疑是“雪上加霜”,難以承擔。

偷渡集團就是看準這個趨勢,提供“較為廉價”的服務費用。當年的偷渡費行情是視路程的遠近而訂,例如航程約5小時者,收費是介於60至90令吉之間,而航程較遠者如來自爪哇島的印尼人,則需繳付180令吉及另外支付中間人450至480令吉的介紹費,航程大約是5天。

他們上船的起點各異。若要偷渡進入大馬半島,啟航地點包括蘇門答腊的千餘個海島及廖內的海岸,而偷渡進入沙巴及砂拉越者,則從加里曼丹進入。

一些偷渡客受訪問時曾表示,從馬六甲海峽偷渡是最安全的,因為這條海峽狹窄,遇上天氣良好時,宛如大湖般的風平浪靜,偷渡絕不成問題。

另一個促使偷渡活動異常猖獗的原由,是因為有一小部份貪官污吏“暗中相助”。這些貪官看錢份上,不惜包庇偷渡集團。兩者狠狽為奸,使到非法外勞如入無人之境,既使當局極力掃蕩,也往往事倍功半。

馬泰邊境也是非法外勞偷渡的重點之一,不過,這些偷渡者大多數是孟加拉外勞。玻璃市州移民廳曾承認有一些“害群之馬”勾結偷渡集團,若不是執法官被疏通,非法犯境事件絕不容易發生。

陸地偷渡(如馬泰邊境)的原因,移民廳的解答是一些執法官的貪婪造成,那麼海岸偷渡的猖獗,又如何解釋?

大馬移民廳的解答是:大馬海岸線長達4800公里,登陸地點多到防不勝防。加上執法人手不足及“大馬淘金發達”的誘惑,以致非法印尼外勞如潮水般湧入。

移民廳的研究顯示,半島西海岸從柔佛州之笨珍延至雪州之摩立,都是非法外勞登陸之處。這些地點包括柔州之龜咯、龍引、瓜拉彭加蘭及雙溪巴讓,馬六甲之瓜拉雙溪峇魯、吉里望、丹絨吉靈。此外,森美蘭海岸及雪州之摩立也是難防的登陸地點。

儘管有此解答,仍有評論不以為然,認為政府在解決非法外勞問題上,表現得不夠積極。

評論作者如此批評:既然政府能夠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把越南船民限居在比東島,使到沒有一個越南人逃到關丹或吉隆坡自由蹓躂,又能在七百多公里海岸線把十多二十萬越南船民擋在南中國海,為何卻無法阻止印尼人的公然湧入?這確實難令人心服……。



下週預告:偷渡必定有風險,不論是來自越南的船民,或是印尼的非法外勞,都同樣面對葬身怒海的可能性。印尼非法外勞的偷渡航程雖短,也一樣發生多次沉船或撞船的悲劇!



Sunday, May 20, 2012

越南船民投奔怒海(七)


第七集(完結篇)
歷史任務到盡頭
21年包袱終卸下


1995年6月5日,新街場難民營爆發的越南船民騷動風波,在大馬警方、UNHCR、越南非法移民工作隊和美國大使館代表調解之下,與船民7名代表進行談判。

經過5日的多個回合談判,終有突破。船民的立場最終逐漸軟化,幾乎全部的船民自動向警方“投降”,放棄示威行動。

在協議達致的當天凌晨(6月10日),其中一夥名為“人權”派系的約800名船民,無條件接受警方安排,立刻被送往彭亨州吉拉央的警察野戰部隊基地。這些船民經過警方嚴密搜身後,再乘上警方安排的卡車離開。

隨著這批屬“死硬派”的船民離開後,新街場難民營恢愎平靜,記者也獲得警方批准進入營內觀察,確實船民已回復正常的生活。

當這批船民被送往彭亨州吉拉央後,另一批為數20人的男女船民則被押上法庭面對檢控。他們是被控觸犯刑事法典第148條文。指狀指他們於1995年6月5日晚上7時45分,在新街場難民營外面引起暴動,並持有可導致死亡的危險武器,即巴冷刀、菜刀及矛。

這批16男4女被告被押上法庭時,有者頭部受傷,衣服仍沾有血漬,有者則眼睛瘀腫。他們面對的控狀,罪成是可被判坐牢不超過5年或鞭笞或兩者兼施。當案件開審時,他們獲判無罪釋放。

暴動平息了!新街場難民營也恢復了正常,自願遣返計劃也持續的進行著。正當新街場難民營關閉的期限日漸逼近時,營內的船民於1996年1月18日,又引爆了第三波的暴動!

這次的導火線,是因警方進人營內搜索武器而引發。暴動爆發的前數日,警方接獲情報,指船民在營內自製危險武器,於是在這一天的凌晨5時30分許,為數約1200名警察野戰部隊(PFF)及聯邦警察後備隊(FRU)人員,奉命進入營內搜查。

警隊的行動引起船民的激烈頑抗,他們不但拒絕被搜,而且還分持汽油彈及石塊攻擊警隊。局勢一時失控,船民於清早8時許縱火燒毀一座營寨,隨後於中午時分再燒毀另一座營寨。

警隊在還擊過程中,除了以水炮鎮壓之外,也斷斷續續的發射了約百枚催淚彈。混亂的局面造成17名船民及2名PFF與5名FRU隊員分別受傷。

這場暴動歷時八個多小時,於下午2時才告平息。警隊事後向營內的4400名男女船民搜身,並逮捕84名被視為頑固激進份子及知識份子。警隊也從營內搜出大批的自製武器,包括弓箭、長矛、鐵條、鐵鉤、利刀及利剪等。

營寨關閉的日子已不遠,第三波暴動後的3月,UNHCR宣佈將從這一年的6月30日開始,不再支援及管理東南亞國家的難民營,意味著所有的難民營也將會關閉。

接著下來的4月,317名船民自願返回越南,而最後兩批分別為數126及278名的船民,也於5月陸續離開。至於那些非自願回國的船民,也在“強硬遣返計劃”下乘坐大馬海軍部隊的軍艦返回越南。

1996年6月25日,新街場難民營的歷史任務終於走到盡頭了,比原訂的關閉日期(1995年8月31日)拖遲了大半年!

這一天的中午,營內舉行一場簡單又隆重的告別儀式。UNHCR及紅新月會的負責人各別致詞後,高掛在營外的兩面旗幟(UNHCR及紅新月會),也在降旗禮的聲樂中降下來,象征著“本世紀人類最大悲劇史”已經結束!

從比東島“朝代”(1975─1991年)至新街場“朝代”(1991─1996年),越南船民的課題糾纏了大馬21年。隨著船民的最後告別,大馬政府背負的21年包袱也終於卸下了!



下週預告:八九十年代,我們看到了越南船民的湧入,最終與大馬政府糾纏了廿多年方休。而同樣在這個年代,我們也看到了非法外勞從各角落登岸,似乎有“落地生根”之勢,迄今踏入廿一世紀尚沒完沒了!



Sunday, May 13, 2012

越南船民投奔怒海(六)


第六集
新街場難民營暴亂
船民抗拒遣返越南

比東島(Pulau Bidong)終於在1991年11月30日關閉了!島上尚存的1萬2000餘名越南船民,也已分批送往吉隆坡的新街場難民營,繼續等待第三國的收容。

在眾多船民之中,並非人人都有機會被第三國收容。有一些無望被收容者在大馬政府勸說之下,雖然百般無奈也只得帶著失落的心情,由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UNHCR)安排,自願返回越南定居,不過,也有許多船民拒絕。

在新街場難民營的日子里,抗拒返回越南的船民對遣返越南的行動,異常敏感,主要原因是他們擔心歸國後會受到清算和迫害。

船民到來大馬,一直都沒有鬧事,大馬政府也基於人道立場暫時收容他們。但是,當他們遷入新街場難民營後,卻於1993年4月7日爆發一場示威及絕食風波。

這一天,約一千名船民在營內掛起布條進行示威及絕食行動,要求當局將他們安置到第三國。這些示威者大部份都是“經濟難民”而不是“政治難民”,所以沒有資格被第三國收容。

參與示威及絕食行動的船民,在營內掛上以越南文、英文、中文及國文書寫的布條,有者寫著:“我們要求被承認是政治難民”、“我們決定絕食至死”……等。

大馬的國家安全理事會及UNHCR介入調解,過後由UNHCR與越南非法移民工作隊舉行對話達致協議。船民的行動持續逾兩個星期後,也終於結束,一場風波總算暫時平息下來!

遣返越南行動並無停止,在絕食行動結束後的兩個多星期,自願返回越南的船民人數一直都在增加。當局統計,自1988年推行自願遣返計劃以來,至1993年已有近兩千名船民自願回國,包括曾參與示威絕食的部份船民。

在自願遣返計劃之下,每名返回越南的船民在離開大馬時,可獲得50美元(當時的兌換率約128令吉)及每個月30美元,為期一年。

約兩年後的1995年6月5日,新街場難民營爆發第二波更為嚴重的示威行動。

示威的導火線,是因為大馬政府在1994年10月24日宣佈會於翌年的8月31日關閉新街場難民營,營內所有的船民都必須離開大馬,而越南政府、UNHCR和大馬政府也都同意這個日期。

時任首相馬哈迪醫生曾聲明:“我們知道這些船民都不願返回越南,但是,我們不可能永遠的將他們收容在營內。對大馬來言,長久負起照顧船民的責任是很不公平,因為UNHCR曾同意大馬只是作為暫時的收容國……。”

這時的新街場難民營,尚存的船民約有4650名。當新街場難民營要關閉的消息宣佈後,這些船民寢食不安,於1995年1月初已在營內掛上布條展開請願行動,並且兩度向當局提呈聯名請願書,要求爭取政治難民的地位。不過,兩次的請願都石沉大海,沒有反應。

6月5日清晨5時30分,許多船民起床後如常集合,繼續他們踏入一百多天的請願行動。這一天的情況異常,營外已有大批鎮暴隊隊員(聯邦警察後備隊)駐守。

情緒一時高漲,數以百計的船民衝破難民營的圍牆,跑到營外的隆芙大道。此時,局勢混亂緊張,鎮暴隊發射催淚彈及以水筆掃射也難以阻止。這批船民在營外集合,有者尚搭起帳棚坐在草地上,與鎮暴隊對峙。

為數約50名的“敢死隊”船民,更在頭部綁著寫著“為自由而死”的布巾,站在大道上與鎮暴隊對峙。他們手握短刀,列成一排,並以刀尖指著自己的腹部,恫言若警方採取行動,他們不惜揮刀切腹自殺。

船民與警隊對峙不下之際,大馬警方、UNHCR、越南非法移民工作隊和美國大使館代表忙著介入調解,船民也派出7名代表參與談判,至傍晚時分尚未有結論。

至晚上7時30分許天黑之時,局勢突變,另一批營內的船民企圖衝破圍牆,這時鎮暴隊加以阻止,並發射十餘枚催淚彈及以水筆掃射,逼使船民返回營內。



下週預告:1996年6月25日,新街場難民營在一場簡單而又隆重的告別儀式中正式關閉了。從比東島“朝代”(1975─1991年)至新街場“朝代”(1991─1996年),越南船民的課題糾纏了大馬21年。隨著船民的最後告別,大馬政府21年背負的包袱也終於卸下了!




Sunday, May 6, 2012

越南船民投奔怒海(五)


第五集
比東島16年滄桑
船民重返建碑感恩



1978年,大馬中央政府為了應付大量湧入的越南船民,決定向登嘉樓(舊名丁加奴)州政府暫借比東島(Pulau Bidong)作為船民收容之所。

從這一年開始,比東島與世隔絕,外人嚴禁踏足此島,而島上的船民也被禁止離開,以等待第三國的收容。

比東島收容的船民,人數多達25萬名。這些船民逐漸分批被送往第三國之際,大馬政府也面對登州漁民施以的壓力。

對這些漁民來言,比東島乃是他們世代相傳的避風港,一旦在南中國海作業遇到風暴時,此島則是他們最安全的避難區。現今此島為了收容船民而被列為禁區,而且一禁就是十多年,已令到他們忍無可忍,紛紛抗議。

登州政府對這些憤怒的漁民作出多番保證後,中央政府於1989年終於宣佈會於當年的3月14日為收容船民的最後期限,隨後則會關閉比東島,歸還給登州政府。

孰料這項宣佈卻適得其反,湧入東海岸的船民不減反增,平均每日登陸的船民達65人,逼使關閉行動不得不再拖延。

閉島聲明說了多次,直至兩年多後的1991年11月30日,比東島終於關閉,時任副首相嘉化峇峇代表中央政府將這個小島正式歸還給登州政府。

比東島在1991年關閉前,島上船民尚有1萬2000餘人。這些屬於最後一批的船民,隨後也另作安置,全部遷往吉隆坡的新街場難民營,等候第三國收容或送返越南。

曾耗資聯合國最高專員署1億7000萬令吉建設的諸多設施包括訓練中心等,也全部移交給登州政府處理。登州政府特設一個特別委員會研究收回比東島後的發展計劃,並再三強調:“我們的漁民今後可以踏足這個闊別13年的小島了!我們還有許多工作要做,以免這個小島變成鬼島……”。


從1978年“開放”至1991年關閉的13年期間,比東島的故事就不曾間斷。船民臨別秋波之前,還為這個小島取了一個名字,稱為“悲痛島”,似乎是要將他們的悲痛回憶全埋在這個小島上。

十餘年後的2005年,正當越南政府大事慶祝解放南越30週年時,142名來自世界各地的越南船民,重返比東島祭拜他們的逝世親人及同胞,重拾當年那段苦澀的回憶。

這些事業已有成及定居在第三國的越南人及越南華僑,當年投奔怒海時,大部分都是廿餘歲的年輕人。他們都是抱著“為了追求自由、嚮往更美好生活”的理念而投奔怒海。

這次他們重踏這個讓他們得以重生的比東島時,個個已是五、六十歲的人了。回憶當年逃難的日子,許多人強忍著奪眶而出的淚水,百感交集、不勝唏噓。

《亞洲週刊》如此報導:他們是通過各社區的報章、網際網絡獲悉“重訪比東島”之旅後,不約而同回返這個他們人生中永遠無法忘記的地方。他們把這個行程視為“回鄉”,探望“祖家”、祭拜沒有他們那麼幸運的親人及同胞。

雖然這個“家鄉”已經人煙不再,島上的建築物也因長年空置,頂受不了海風的吹打以及人為的破壞而破落不堪﹔雖然埋葬他們的親人、朋友、同胞的墳墓雜草叢生,不過青蔥翠綠的小島容貌尚存,島上一草一木、一瓦一屋都有著他們的回憶與故事。

趁著這次的“回鄉”,這批船民也在比東島立下一座鋼骨水泥的紀念碑。以下是紀念碑文前後兩面的原文翻譯:

(正面)“永遠懷念千百萬名在追求自由的路上犧牲的越南船民(1975-1996)。為所有因飢餓,口渴,被施暴強姦,體力耗盡不支,或一切原因死亡的船民,祈願他們如今將獲得永恆的安息。他們的犧牲,我們銘記於心,不曾遺忘-─海外越南船民社群,2005年立。”

(背面)“感恩聯合國難民最高專員署,紅十字會,馬來西亞紅星月會及其它來自全球的救濟團體,馬來西亞政府,及所有曾經在我們最需要時給於各種援助的國民。我們也衷心感激千萬名為援助船民而辛勤工作的個人義工或志工-─海外越南船民社群,2005年立。”


下週預告:比東島尚存的1萬2000餘名越南船民分批送往吉隆坡的新街場難民營,繼續等待第三國的收容。但在1993年開始,這個難民營卻連續爆發船民示威、絕食及暴動風波。